18 民事诉讼法大纲.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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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民事诉讼法大纲
《民事诉讼法》教学大纲
课程代码:
041431008
课程英文名称:
CivilProcedurallaw
课程总学时:
56讲课:
56上机:
0
适用专业:
法学专业
大纲编写(修订)时间:
2010.7
一、大纲使用说明
(一)课程的地位及教学目标
民事诉讼法为法学专业基础课,是一门实践性很强的应用型学科。
课程教学以马克思主义为指导,以民事诉讼法为依据,以民事审判经验为基础,从诉讼理论高度加以阐述,采用立论、理论和实践三结合的原则进行,使学生掌握民事诉讼法的基础理论、立法精神和实践经验,了解民事诉讼理论的新课题,结合民事诉讼立法的新发展和民事审判实践中的新问题,养成学生独立思考的习惯,培养学生发现、分析和解决民事诉讼实际问题的能力。
通过本课程的学习,学生将达到以下要求:
1.系统了解和掌握民事诉讼法的基本理论、民事诉讼法的原则、制度和程序,并能较熟练的运用所学知识于民事诉讼实践。
2.着重领会民事诉讼法的精神,把握民事诉讼法的内涵。
3.明确学习民事诉讼法的目的,具备较深厚的程序法理论基础,具有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
(二)知识、能力及技能方面的基本要求
1.基本知识:
了解和掌握民事诉讼法的基本理论、民事诉讼法的原则、制度和程序。
2.基本理论和方法:
掌握我国民事诉讼价值论、诉讼目的论、诉权论、诉讼标的论和既判力论等在司法实践中的应用。
3.基本技能:
(1)独立获取知识的能力——逐步掌握科学的学习方法,针对民事诉讼法理论性、实践性强的特点,既要理解和掌握教材内容,还必须阅读并理解民事诉讼最新前沿研究书籍,结合认识实习生活所遇、所见法律问题,进行思考,不断的扩展知识面,更新知识结构,能够熟练的回答老师所提出的理论问题,分析案例、高质量的完成作业。
(2)领会法律精神,把握法律内涵的能力——能较熟练地运用民事诉讼基本理论、原则、制度和程序于实践。
(3)分析问题和解决问题的能力——学会运用民事诉讼基本理论、原则、制度和程序去分析案例,解决生活中所遇到的法律问题,提高分析问题与解决问题的能力。
(三)实施说明
1、教学方法——采用启发式、讨论式、案例课等多种行之有效的教学方法,加强师生之间、学生之间的交流,引导学生独立思考,强化科学思维的训练。
通过习题课、讨论课、案例课启迪学生思维、培养学生提出、分析、解决问题能力。
2、教学手段——应发挥好课堂教学主渠道的作用,教学手段应服务于教学目的,充分有效利用多媒体技术教学。
扩大教学信息量,提高教学质量和效益。
(四)对先修课的要求
本课程要求在掌握民法、合同法、婚姻继承法等实体法的基础上,探讨程序法的内容,实现法律解决实际问题的目的。
(五)对习题课、实践环节的要求
1.对重点、难点章节(如:
民事诉讼管辖、民事诉讼证据等)应安排习题课,例题的选择以培养学生消化和巩固所学知识,用以解决实际问题为目的。
2.课后作业应以分析案例为主,作业题内容必须包括基本概念、基本理论,通过案例分析,提高学生分析问题、解决问题能力,对作业中的重点、难点,课上应做必要的提示,并适当安排课内讲评作业。
学生必须独立、按时完成课外作业,作业的完成情况应作为评定课程成绩的一部分。
(六)课程考核方式
1.考核方式:
考试
2.考核目标:
在考核学生对民事诉讼法基本原则、基本理论、基本制度和程序的基础上,重点考核学生的分析问题、解决问题的能力。
3.成绩构成:
本课程的总成绩主要由三部分组成:
平时成绩(包括作业情况、期中测试、出勤情况等)占30%,平时成绩由任课教师视具体情况按百分制给出;期末考试成绩占70%。
。
(七)参考书目
《民事诉讼法学》,何文燕主编,湖南人民出版社,2001
《民事诉讼法学》,江伟主编,高等教育出版社,2007
《中国司法审判论坛(第一卷)》,毕玉谦主编,法律出版社,2001
《中国审判方式改革理论问题研究》,曹建明主编,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2001
《民事证据法判例实务研究(修订版)》,毕玉谦著,法律出版社,2001
二、中文摘要
本课程为法学专业基础课,它的内容包括民事诉讼法学理论、民事诉讼法的基本原则和制度,通常程序、特殊程序、执行程序、民事诉讼程序和区际司法协助,具有理论性、系统性、科学性、实践性强的特点,通过本门课程的学习,使学生系统了解和掌握民事诉讼法的基本理论、民事诉讼法的原则、制度和程序,并能较熟练的运用所学知识于民事诉讼实践;通过本门课程的学习,使学生领会民事诉讼法的精神,把握民事诉讼法的内涵,实现培养学生具有较深厚的程序法理论基础,具有创造精神和实践能力的法学人才的目的。
三、课程学时分配表
序号
教学内容
学时
讲课
实验
上机
1
民事诉讼与民事诉讼法
2
2
1.1
民事诉讼
1
1.2
民事诉讼法
1
2
民事诉讼法律关系
2
2
2.1
民事诉讼法律关系概述
1
2.2
民事诉讼法律关系的要素
1
3
诉权和诉
4
4
3.1
民事诉讼中的诉权
2
3.2
民事诉讼中的诉
2
4
民事诉讼法的基本原则
2
2
5
民事审判的基本制度
2
2
6
民事诉讼的主管与管辖
6
6
6.1
民事诉讼的主管
1
6.2
民事诉讼的管辖
5
7
当事人
4
4
7.1
当事人概说
1
7.2
当事人的认定
1
7.3
多数当事人
2
8
诉讼代理人
2
2
9
民事诉讼证据
6
6
9.1
民事诉讼证据制度概说
3
9.2
民事诉讼证明
3
10
法院调解
2
2
11
诉讼保障制度、期间、送达和诉讼费用
2
2
11.1
诉讼保障制度
1
11.2
期间、送达和诉讼费用
1
12
普通程序
4
4
12.1
普通程序概述
1
12.2
起诉、受理和开庭审理
1
12.3
撤诉、缺席判决和延期审理
2
13
简易程序
2
2
14
第二审程序
2
2
14.1
第二审程序概说
1
14.2
上诉的提起、受理、审理和裁判
1
15
审判监督程序
2
2
16
特别程序
4
4
16.1
督促程序
2
16.2
公示催告程序
2
17
执行程序
6
6
17.1
民事执行概说
2
17.2
执行的开始与执行措施
2
17.3
执行阻却和执行回转
2
18
涉外民事诉讼程序和区际司法协助
2
2
合计
56
56
四、教学内容及基本要求
第1部分民事诉讼与民事诉讼法
总学时(单位:
学时):
2讲课:
2实验:
0上机:
0
第1.1部分民事诉讼(讲课1学时)
具体内容:
1)掌握民事纠纷与民事纠纷解决机制
2)掌握民事诉讼特点
重点:
民事纠纷解决机制
第1.2部分民事诉讼法(讲课1学时)
具体内容:
1)掌握民事诉讼法的体系
2)掌握民事诉讼法与相邻部门法的关系
重点:
民事诉讼法与相邻部门法的关系
难点:
1)当事人如何选择纠纷解决机制
2)民事诉讼与民事诉讼法的关系。
3)民事诉讼法律关系的基本概念。
习题:
简述民事纠纷解决机制
第2部分民事诉讼法律关系
总学时(单位:
学时):
2讲课:
2实验:
0上机:
0
第2.1部分民事诉讼法律关系概述(讲课1学时)
具体内容:
1)掌握民事诉讼法律关系的概念与特点
2)掌握民事诉讼法律关系发生的条件
重点:
民事诉讼法律关系的概念
第2.2部分民事诉讼法律关系的要素(讲课1学时)
具体内容:
1)掌握民事诉讼法律关系的主体
2)掌握民事诉讼法律关系的内容
3)掌握民事诉讼法律关系的客体
重点:
民事诉讼法律关系的构成要素
难点:
民事诉讼主体
习题:
民事诉讼法律关系的主体与民事诉讼主体的区别
第3部分诉权和诉
总学时(单位:
学时):
4讲课:
4实验:
0上机:
0
第3.1部分诉权(讲课2学时)
具体内容:
1)掌握诉权的概念
2)掌握程序意义上的诉权
3)掌握实体意义上的诉权
重点:
诉权的概念。
难点:
程序意义上的诉权与实体意义上的诉权
第3.2部分诉(讲课2学时)
具体内容:
1)掌握诉的概念及特点
2)掌握诉的构成及种类
3)掌握反诉的概念
4)掌握诉的合并与分离
重点:
1)诉的概念。
2)诉的构成要素。
3)诉的种类。
4)反诉。
难点:
1)诉的构成。
2)反诉的条件。
习题:
1)现行民事诉讼法是如何体现对公民诉权的保护的?
有何不足之处?
2)诉的概念及特点?
第4部分民事诉讼法的基本原则
总学时(单位:
学时):
2讲课:
2实验:
0上机:
0
具体内容:
1)掌握当事人诉讼权利平等原则
2)掌握辩论原则
3)掌握处分原则
4)掌握调节原则
5)掌握诚实信用原则
6)掌握检察监督原则
7)掌握同等原则和对等原则
重点:
民事诉讼法的基本原则及其体系。
难点:
1)当事人诉讼权利平等原则的含义和内容。
2)辩论原则在民事诉讼中的地位。
3)处分原则的内容及处分原则的保障方法。
4)直接原则和不间断审理原则的内容和其在民事诉讼中的地位。
习题:
1)什么是民事诉讼法的基本原则?
2)民事诉讼法的基本原则体系应当是怎样的?
第5部分民事审判的基本制度
总学时(单位:
学时):
2讲课:
2实验:
0上机:
0学时
具体内容:
1)掌握合议制度
2)掌握陪审制度
3)掌握回避制度
4)掌握公开审判制度
5)掌握两审终审制度
重点:
公开审判制度的意义和内容。
难点:
合议庭与审判委员会的关系。
习题:
谈谈你对合议庭与审判委员会的关系的见解。
第6部分民事诉讼的主管与管辖
总学时(单位:
学时):
6讲课:
6实验:
0上机:
0
第6.1部分民事诉讼的主管(讲课1学时)
具体内容:
1)掌握民事诉讼的主管概念和意义
2)掌握法院主管民事案件的范围
重点:
法院主管范围及其与其他组织处理民事纠纷的关系。
第6.2部分管辖(讲课5学时)
具体内容:
1)掌握级别管辖
2)掌握地域管辖
3)掌握协议管辖
4)掌握裁定管辖
5)掌握管辖权异议
重点:
1)管辖异议的条件。
2)级别管辖的确定标准与法律规定。
3)一般地域管辖的原则和例外。
4)特殊地域管辖的法律规定。
5)移送管辖和管辖权转移的关系。
难点:
特殊地域管辖。
习题:
试分析不同管辖之间的关系。
第7部分当事人
总学时(单位:
学时):
4讲课:
4实验:
0上机:
0
第7.1部分当事人概说(讲课1学时)
具体内容:
1)掌握当事人的种类、称谓
2)掌握当事人的诉讼权利能力和诉讼行为能力
3)掌握当事人诉讼权利与义务以及诉讼权利义务的承担
重点:
当事人的概念。
第7.2部分当事人的认定(讲课1学时)
具体内容:
1)掌握当事人的更换与追加
2)掌握当事人和诉讼参加人、诉讼参与人的关系
重点:
当事人的更换与追加。
第7.3部分多数当事人(讲课2学时)
具体内容:
1)掌握共同诉讼人的概念
2)掌握诉讼代表人的概念
3)诉讼中第三人的概念
重点:
1)第三人与共同诉讼人的区别。
2)代表人诉讼的意义、性质和种类。
难点:
1)民事诉讼权利能力与当事人适格问题。
2)必要的共同诉讼人与普通的共同诉讼人。
3)有独立请求权的第三人与无独立请求权的第三人。
习题:
1)什么是当事人的诉讼权利能力和诉讼行为能力?
2)当事人的诉讼权利能力与民事权利能力是什么关系?
与诉讼行为能力有何区别?
3)谈谈当事人有哪些主要的诉讼权利和主要诉讼义务。
第8部分诉讼代理人
总学时(单位:
学时):
2讲课:
2实验:
0上机:
0
具体内容:
1)掌握诉讼代理人的概念、种类
2)掌握诉讼代理制度的意义
3)掌握委托代理人的概念及其有关内容
重点:
委托代理人的概念及其有关内容。
难点:
委托代理人的代理权限。
习题:
1)诉讼代理制度有什么意义?
2)为什么法定诉讼代理人与当事人处于相类似的诉讼地位?
第9部分民事诉讼证据
总学时(单位:
学时):
6讲课:
6实验:
0上机:
0
第9.1部分民事诉讼证据制度概说(讲课3学时)
具体内容:
1)掌握诉讼证据的概念、意义
2)掌握证据保全的概念、意义与方法
3)掌握诉讼证据的条件
重点:
1)民事诉讼证据的概念及特点。
2)人民法院调查、收集证据的范围。
3)民事诉讼证据的分类。
第9.2部分民事诉讼证明(讲课3学时)
具体内容:
1)掌握证明对象
2)掌握证明责任
3)掌握证明标准和证明过程
重点:
1)民事诉讼的证明标准。
2)民事诉讼中证明责任分配的原则。
3)民事诉讼中证明的对象及无需证明的对象。
难点:
1)民事诉讼中的证人证言。
2)民事诉讼中的证明对象。
3)民事诉讼中的证明责任的分配。
4)人民法院调查、收集证据的范围。
习题:
1)民事诉讼中的证据的证明力规则有那些,如何运用?
2)民事诉讼中的证明对象有哪些?
无需证明的事项有哪些?
第10部分法院调解
总学时(单位:
学时):
2讲课:
2实验:
0上机:
0
具体内容:
1)掌握法院调解的概念与意义
2)掌握法院调解的程序与效力
3)掌握法院调解的原则和调解进行的内容。
重点:
法院调解的原则和调解进行的内容。
难点:
如何进行调节
习题:
1)根据民事诉讼法规定,当事人达成调解协议后不需要制作调解书,只将协议内容记入笔录的案件有哪些?
2)谈谈调解协议生效的不同时间和生效后所产生的法律后果。
第11部分诉讼保障制度期间、送达和诉讼费用
总学时(单位:
学时):
2讲课:
2实验:
0上机:
0
第11.1部分诉讼保障制度(讲课1学时)
具体内容:
1)掌握财产保全和先予执行的概念
2)掌握财产保全的种类和先予执行的范围
重点:
财产保全的种类和先予执行的范围。
第11.2部分期间、送达和诉讼费用(讲课1学时)
具体内容:
1)掌握诉讼期间和诉讼文书送达的概念与意义
2)掌握期间的计算和期间、送达的各种具体规定
3)掌握诉讼费用的征收与缓、减、免交的规定
重点:
期间的计算和期间、送达的各种具体规定。
难点:
1)期间与期日的区别。
2)期间的种类和计算。
3)财产保全与行为保全的区别。
4)先予执行的条件。
习题:
1)期间是如何计算的?
2)何谓送达?
可以通过哪些方式送达?
3)比较诉讼财产保全和诉前财产保全的条件。
4)先予执行的适用范围和条件分别是什么?
5)关于不同案件案件受理费的征收标准。
第12部分普通程序
总学时(单位:
学时):
4讲课:
4实验:
0上机:
0
第12.1部分普通程序概述(讲课1学时)
具体内容:
1)掌握第一审普通程序的概念
2)掌握普通程序的基本特征
重点:
普通程序的基本特征。
第12.2部分起诉、受理和开庭审理(讲课1学时)
具体内容:
1)掌握起诉的概念和意义
2)掌握起诉的条件和方式
3)掌握人民法院对起诉的审查和受理
4)掌握审前准备程序
重点:
1)起诉的条件。
2)证据交换的内容和意义。
第12.3部分撤诉、缺席判决和延期审理(讲课2学时)
具体内容:
1)掌握申请撤诉
2)掌握按撤诉处理
3)掌握缺席判决
4)掌握延期审理、诉讼中止和诉讼终结
重点:
1)诉讼中止和诉讼终结。
2)撤诉和延期审理。
难点:
1)起诉的条件及其人民法院对当事人起诉的审查。
2)证据交换制度的内容和意义。
3)民事庭审中的质证的内容和意义。
4)撤诉制度的内容。
习题:
1)普通程序的基本特征。
2)起诉的条件。
第13部分简易程序
总学时(单位:
学时):
2讲课:
2实验:
0上机:
0
具体内容:
1)掌握简易程序的概念、意义
2)掌握按撤诉处理
3)掌握适用简易程序的人民法院
重点:
简易程序的特点和适用简易程序的民事案件。
难点:
程序的转化。
习题:
适用简易程序的民事案件。
第14部分第二审程序
总学时(单位:
学时):
2讲课:
2实验:
0上机:
0
第14.1部分第二审程序概说(讲课1学时)
具体内容:
1)掌握第二审程序的概念和意义
2)掌握第二审程序与第一审程序的关系
重点:
第二审程序与第一审程序的关系。
第14.2部分上诉的提起、受理、审理和裁判(讲课1学时)
具体内容:
1)掌握上诉与起诉的区别
2)掌握上诉的审查和受理
3)掌握上诉案件的审理范围
4)掌握对一审判决不服的上诉案件的裁判
重点:
上诉案件的裁判。
难点:
1)上诉的条件。
2)上诉案件的裁判。
习题:
上诉与起诉的区别。
第15部分审判监督程序
总学时(单位:
学时):
2讲课:
2实验:
0上机:
0
具体内容:
1)掌握审判监督程序的概念、意义
2)掌握人民法院提起的审判监督程序
3)掌握人民检察院提起的审判监督程序
4)掌握当事人申请再审而开始的审判监督程序
重点:
审判监督程序与其它诉讼程序的关系。
难点:
1)审判监督程序的提起程序。
2)人民检察院提起审判监督程序。
习题:
上诉与起诉的区别。
第16部分特别程序
总学时(单位:
学时):
4讲课:
4实验:
0上机:
0
第16.1部分督促程序(讲课2学时)
具体内容:
1)掌握支付令的申请和受理
2)掌握人民法院对支付令申请的审查和处理
3)掌握债务人异议和督促程序的终结
重点:
督促程序的适用范围和督促程序的进行
第16.2部分公示催告程序(讲课2学时)
具体内容:
1)掌握公示催告程序的适用范围
2)掌握公示催告案件的审理
重点:
公示催告程序的适用范围和公示催告程序的进行
难点:
公示催告案件的审理
习题:
1)督促程序的适用范围
2)公示催告程序的适用范围
第17部分执行程序
总学时(单位:
学时):
6讲课:
6实验:
0上机:
0
第17.1部分民事执行概说(讲课2学时)
具体内容:
1)掌握执行的概念、意义与特点
2)掌握执行与执行程序的关系
重点:
执行与执行程序的关系
第17.2部分执行的开始与执行措施(讲课2学时)
具体内容:
1)掌握执行主体与执行客体
2)掌握执行依据与执行管辖
3)掌握执行担保
重点:
执行根据和执行措施
第17.3部分执行阻却和执行回转(讲课2学时)
具体内容:
1)掌握执行中止
2)掌握执行终结
3)掌握执行回转
重点:
执行回转。
难点:
1)执行穷尽原则。
2)民事执行法律关系的发生、变更与消灭因素。
3)移送执行的情形。
4)执行中止的情形。
5)执行回转是对执行错误的赔偿。
6)执行和解协议的效力。
习题:
1)执行依据与执行管辖。
2)执行担保。
3)执行回转。
第18部分涉外民事诉讼程序和区际司法协助
总学时(单位:
学时):
2讲课:
2实验:
0上机:
0
具体内容:
1)掌握涉外民事诉讼程序的概念、意义
2)掌握涉外民事诉讼与涉外民事诉讼程序的关系
3)掌握涉外财产保全的特点以及涉外诉讼与涉外仲裁的关系
重点:
1)涉外民事诉讼的范围。
2)涉外民事诉讼程序的一般原则。
3)涉外管辖和司法协助。
难点:
涉外管辖。
习题:
涉外民事诉讼与涉外民事诉讼。
编写人:
李红伟
邓卫卫
许艳霞
审核人:
景冬梅
批准人:
杨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