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课程案例刑法案例1麦克唐纳系外国.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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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课程案例刑法案例1麦克唐纳系外国

一、刑法案例

1、麦克唐纳系外国国籍,1998年来中国,在某市外国语学院担任英语教师。

麦克在我国任教期间,利用教师身份,搜集我国政治、经济、军事等方面的情报,并窃取了我国大量的机密文件。

问:

麦克唐纳是否适用我国刑法?

2、康元仁原是我国驻某国大使馆的汽车司机。

康在国外工作期间,先后利用驾车去机场接外交人员、代表团成员的机会,在驻在国首都某机场行李处多次进行盗窃,陆续窃得大量外币现钞,以及手表、照相机、录音机、首饰、衣服等财物,共折合人民币2万余元。

问:

康元仁是否适用我国刑法?

如何定罪量刑?

3、某甲是法国留美学生,1997年10月19日,某甲在美国某医科大学跳舞时,同中国留美学生某乙因为争夺舞伴发生口角,某甲心存不满,欲伺机报复。

11月20日,两人又在舞场相遇,某甲拿出事先准备好的尖刀,冲向某乙,向某乙腹部猛刺一刀,某乙当即昏倒在地,某乙立即被送往医院,抢救无效,于次日晚死去。

问:

外国人在我国领域外对我国公民犯罪,我国法院有权管辖吗?

4、甲某是个有经验的拖拉机手,有一次开拖拉机下地拉麦秸,途中发现青年乙在路边行走。

甲为了和乙开玩笑,吓唬乙一下,故意将拖拉机贴乙的身边走过。

由于那天道路泥泞,路又不平,开到乙身边时车身右轮打滑将乙挂到。

甲听到乙惊叫一声,就立即刹车,因路滑未能马上停住,致使后轮将乙轧死。

同样还有一案,某电影放映员与一赶车人拉着电影胶片到农村放映。

时值隆冬,赶车人到达地点后,即进屋内烤火,顺手将电影胶片搬放在炉火旁。

电影放映员没有将胶片放好就干别的事情去了,结果胶片受热起火,引发一场火灾,造成严重损失。

问:

以上案情是否构成犯罪?

如何承担刑事责任?

5、青年赵某、张某均为17岁,孙某、周某15岁,马某13岁,他们原是在校学生,后经常旷课在外,有书不念,纠集在一起无事生非,找碴闹事,扰乱乡里。

一天下午七点多钟,在赵某的带领下,把下班回家的工人杨某半路拦住,对杨拳打脚踢,并用石头把杨打昏在地,然后逃跑。

时隔三日,赵某等人又互相勾结,手持木棒、砖头等凶器到不相识的段、王两家寻衅滋事,将两家的门窗玻璃砸碎,并使段的鼻骨骨折。

同年六月的一天,赵某、张某听说孙某等人与姓郝的打架,就去找郝报复,把郝某头部砍伤。

后来这伙人因与一姓李的青年发生矛盾,就把李家的一些门窗砸破。

问:

赵某等人结伙寻衅闹事,是否构成犯罪?

如何量刑?

6、被告人李某,男,27岁,工人。

被告人胡某,女,25岁,保育员。

被告人李某平日作风不正,曾因和本厂女工乱搞两性关系,受过处分。

但李某仍不改邪归正,自1985年6月以来,又与本厂幼儿园保育员胡某勾搭成奸,长期在一起鬼混。

为达到结婚做永久夫妻的目的,两人合谋杀害胡的丈夫姜某,具体分工是由李某提供毒药,由胡某伺机投毒。

1986年5月3日,李给胡毒药一包,并教给使用方法。

但胡某与其丈夫仍有一定感情,又害怕杀人后国法难容,便没有实施投毒杀夫的行为。

同年10月被告人李某与胡某发生矛盾,断绝了关系,胡才揭发了李的行为,自己也如实作了交代。

问:

李、胡二人实施的行为属于何种犯罪形态?

7、甲(1974年生,因犯盗窃罪于1994年被判处有期徒刑3年,1997年刑满释放),与某国营商场家用电器仓库保管员乙共同商定,1998年某日乘乙值夜班时,乙借故离开仓库,以便甲行窃,赃款平分。

到时,甲带领其弟丙(1985年生)从仓库偷走彩色电视机5台,录相机3台。

问:

甲、乙、丙三人的行为是否构成犯罪?

其刑事责任如何确定?

8、鲁某、朱某在西瓜摊上卖西瓜,发现一老者将随身携带的一只黑色拎包遗忘在瓜摊上,即翻看包内的物品,见里面放有价值1.3万元的黄金饰品及4200元现金,遂起意据为己有,由鲁某将该拎包塞进自己的花色棉布拎袋里加以伪装。

老者约30分钟后赶到瓜摊前询问,朱某谎称没有看到,鲁某则将伪装好的拎包藏在身后。

待失主离开后,二人即乘车到鲁家分赃。

问:

鲁某、朱某二人的行为是否构成犯罪?

犯了什么罪?

9、一天,朱老太高高兴兴地去女儿家看望小外孙,女儿和女婿从床底下拿出一个绿色的瓶子喝了一口,朱老太问:

"你怎么喝上酒了?

"女婿说是专门配的药酒,治腰杆疼效果不错,朱老太便叮嘱要坚持喝下去。

饭后夫妻俩执意留老人多住几天,朱老太爽快地答应了。

第三天,女儿、女婿都上山干活去了,适逢女婿家的亲友来访,朱老太自然忙前忙后。

闲谈中得知客人也患有腰杆疼,朱老太便把女婿喝药酒的事讲了一遍,客人说不妨尝尝。

朱老太就到床底下拿出一瓶(与装药酒的瓶子颜色一样,只是略微小些)。

来人喝了两口,一会儿感觉很难受,口吐白沫倒地死亡。

女婿急忙赶回,才知朱老太拿出的瓶子里装的是剧毒农药,而朱老太根本不识字。

面对惨景,全家人悲伤不已。

问:

朱老太的行为是否构成犯罪?

如构成,犯了什么罪?

如不构成,请说明理由。

10、某甲是某县某乡农民。

一天,某甲的舅舅某乙来到其家。

并在她家吃中午饭,某甲在做饭时,误将砒霜当作白糖放入汤中。

某乙吃过饭后,顿觉肚痛难忍,一会儿便倒地身亡。

事后查明,某乙是因食用砒霜而致死亡的。

问:

疏忽大意误将砒霜当作白糖放入菜中,致使客人死亡,是不是犯罪?

11、徐某于1994年8月与赵某结婚,婚后夫妻感情尚好,后徐某与本村村民咸某多次通奸,影响了徐某与赵某的夫妻感情。

后徐某拒绝与咸某来往,但咸某仍对徐某纠缠不止。

徐某无奈,即产生杀死咸某的恶念。

一日,咸某又到徐某家中纠缠,徐某即到邻居钱某家,谎称劈柴借了一把斧头,藏在怀里带回家中,趁咸某不备时,徐某用斧头朝咸某的头部、颈部猛砍,咸某被砍倒后,徐某仍继续剁其颈部,致使咸某头颈断离而死亡。

徐某作案后投案自首。

问:

借斧杀人,借斧人应否负刑事责任?

12、谢某为热电厂工人。

一次上班时,谢某突然发高烧,由于其所在岗位是看锅炉,无法离开,不得不坚持值班。

但在其值班时间结束后,换班人员却一直未来。

厂部打电话让其再顶一个班。

谢某不得已只好留下,但是在值班过程中突然昏迷,未及时给锅炉加水,致使锅炉爆炸,谢某自己也被炸成重伤。

问:

谢某的行为是否构成犯罪?

为什么?

13、黄某幼时因药物过敏导致耳聋,并进而变成哑巴。

黄某因聋哑经常遭到他人的嘲笑和欺负。

一次,在其外出买醋时,被同院放学回家的几个中学生又推又搡,黄某急怒之下,用手中的醋瓶向其中一人的头顶猛砸过去,结果导致被砸者刘某当场死亡。

人民法院以杀人罪对黄某作出有罪判决,但从轻判处其有期徒刑3年。

问:

哑巴犯罪的能从轻处罚吗?

 14、郑某因醉酒上班迟到被田某当场批评,便对田某怀恨在心。

一天晚上下班后,郑某骑自行车尾随田某至一无人处,掏出事先准备好的水果刀从背后猛地刺向田某。

田某受伤后顺势抓住郑某的自行车,将其推翻在地,并喊:

"杀人啦!

"郑某见势,将刀拔出再次刺向田某。

田某在躲避之际将手中的袋子甩向郑某,正砸在郑某的头部,因袋中装有田某带回家刷厕所的硫酸一瓶,瓶子被砸破后,硫酸将郑某的双眼烧瞎,并导致面部大面积毁容。

人民法院认为田某行为属于正当防卫,不负刑事责任。

问:

田某的行为应否负刑事责任?

为什么?

15、刘甲带其7岁的儿子和其堂弟刘乙去赶集。

途中,与同去赶集的周甲、周乙发生口角。

刘甲让其堂弟刘乙挡住周乙,自己用所带的口袋蒙住周甲的头并进行猛打,直到将周甲打昏仍不停手。

周乙见状,猛地冲过去将刘甲的儿子抓住,并威胁刘甲放了周甲,否则就将其儿子一砖头砸死。

刘甲、刘乙冲过去想夺回小孩,周乙一砖头将刘甲之子砸昏,迫使刘甲、刘乙退开。

然后,周乙扶起周甲一起逃走,途中将昏迷的刘甲之子放在地上,还给刘甲。

但是刘甲发现小孩已被失手砸死。

人民法院以故意伤害(致死)依法追究了周乙的刑事责任。

问:

本案中周乙的行为是否属于正当防卫,为什么?

16、王某与李某系邻居,两家时常因为楼道内堆放的物品而发生争吵。

王某与其妻商量,决定好好教训一下李某,让其再也不敢故意找事。

其妻说,先打人的没理,咱们气气他,让他先动手,然后好好打他一顿,于是,王某在中午时故意骂李某,李某气愤之下先动手推了王某一下,王某立即用事先准备好的木棍向李某头上打去,致使李某脑神经受到严重损伤,医学上称为"去皮层状态",即植物人。

人民法院以故意伤害罪依法追究了王某的刑事责任。

问:

什么是挑拨防卫?

它和正当防卫是什么关系?

17、孙某于某日凌晨2时许,携带一根自制的短木棍窜入某市聋哑学校,意图强奸女学生,孙某将该校第二排学生宿舍的第四间房门撬开,见床上睡着一人(刘某,男,13岁),误认为是女学生,遂走上前用木棍猛击刘某头部一下,致刘某昏迷。

孙某脱掉刘某长、短裤,欲行强奸,发现其为男性,便将被子盖在刘某身上离去。

问:

孙某的行为是否构成强奸罪,为什么?

18、王某经人介绍与邻村的汤某结婚。

婚后,二人常为家庭琐事争吵,加之家境贫困,王某对汤某渐生厌心。

一日,二人又因家中所养的鸡生瘟疫相互埋怨,继而发生争吵。

汤某动手打了王某两巴掌,王某遂产生杀害汤某之心,并于当日吃下午饭时将老鼠药放入稀饭中。

汤某吃过饭后即恶心、呕吐,继而倒在地上痛苦呻吟,王某见状十分恐慌,后悔不该投毒杀夫,忙向邻人呼救,在邻人的帮助下,王某将汤某送到村诊所,经抢救,汤某脱险。

问:

王某的行为该如何定性?

19、某日,杨某与几个朋友饮酒至晚上9点。

在回家途中,杨某发现前面有一女青年某甲孤身一人行走,遂心生歹意,尾随其后。

当行至××电池厂西边的一片树林时,杨某将女青年某甲挟持到树林中,欲行强奸。

某甲跪在地上苦苦哀求,杨某见状,便打消了强奸的念头,转身离去。

问:

杨某的行为该如何定性?

20、王强(26岁,男)于2001年夏季某双休日带邻居10岁儿童李林去湖滨游泳,李林初学游泳,险情不断显现,而王强水性甚好,完全有能力救助却见状漠不关心,李林终因精疲力竭而身亡。

问:

王强是否应对李林之死负刑事责任?

21、杨晓(男,15岁,初中生)之父系公安干警,佩有手枪。

2001年10月某日杨晓之父下班将手枪放到抽屉内未来得及上锁就去了厕所,杨晓乘机取出手枪玩耍,因不懂枪械知识导致手枪走火,当场将一邻居家幼童打死。

问:

杨晓的上述行为是否构成犯罪?

22、郑某系一轮船船长(48岁),2000年10月,其驾驶货轮途经公海时收到台风紧急预报,称该船途经的海面在24小时以内有12级台风,考虑到船远离陆地,不能很快进港,在原地抛锚或继续前进或返航均难以避开台风袭击,郑为减轻船的负荷以免船毁人亡,便急令船员将所载货物的10%(价值人民币十余万元)抛入大海。

然后驾船继续前行。

但10小时后,台风突然转向,该船未遭遇台风袭击。

问:

对郑某的行为应如何对待?

23、何亮窃得内装人民币7万元的提包一只,作案后到某地游玩挥霍了300余元,游玩后自感罪行严重,便将6.96万元的剩余赃款寄交所在地公安局,自己则逃到外地隐藏起来,但不久终被公安机关捕获。

问:

何亮的上述情形是否属于犯罪中止:

应如何处理?

24、吴青于2000年10月某日骑车窜到其所在的第八车间,盗得紫铜180斤放在自行车后架上推出,此时,赵兴恰从五车间偷出黄铜90斤正欲出门,见吴青推车过来就将自己偷的铜一并放在后车架上,二人一起往外走,但走出不远,就被厂执勤人员抓获。

问:

吴、赵二人是否构成共同犯罪?

怎样处理?

25、被告人施淑霞,女、29岁,农民,1997年10月8日因故意杀人被依法逮捕,捕后发现施某已怀孕3个月,某检察机关遂在起诉前为其做了人工流产,一审法院审理后,以故意杀人罪判处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

施某上诉后,二审法院根据对审判时怀孕的妇女不适用死刑的规定撤销原判,改判施某死刑,缓期2年执行。

问:

上述一审、二审法院对施某适用死刑的判决是否合法?

为什么?

二、民法案例

1、农村个体户范某盖了新房子并买了1万元的家庭财产保险。

春节期间,因邻家孩子放爆竹引着房后的柴草,大火烧了范某的新房。

此时范某正在朋友家喝酒,有人告知家中起火,范某醉醺醺的对人们说:

“我和你们不一样,我家保了险,随便烧!

反正保险公司得赔我。

”由于范某对救火不积极,房屋及家具全部被烧毁。

问:

保险公司是否对范某的损失进行赔偿?

为什么?

2、蒋小明现年16周岁,初中毕业后想从事个体工商业,于是与个体工商户王某订立合伙协议。

约定小明出资2万元作为合伙的投资,王某原有的个体商业资产估价为10万元,共同劳动,共同经营,盈余按出资比例分享,不久,小明的父亲发现家中存放的2万元现款被小明拿走与他人订立合伙合同。

小明的父亲遂要求王某退回2万元现金,但遭王某拒绝。

问:

王某是否应该退回蒋小明2万元现金,为什么?

3、某工厂宿舍楼每家的阳台上都摆放着鲜花,不料一日狂风大作,把六楼某甲的一只花盆从阳台上刮了下来,不偏不差正好砸在了邻居某乙停在楼下的一辆新买的摩托车上,使摩托车受到很大损失,修理费花去了1000元。

问:

这1000元的损失应由谁负担?

为什么?

4、某女刚满16岁,但又会绣花,又会养蚕,每月收入近千元。

她父母双亡,和舅舅舅妈在一起生活。

一月某女的舅妈乘某女外出,将某女养的蚕茧以自己的名义卖了钱,将全部收入据为己有。

某女找到村委会,要求村里为自己作主,但村委会说:

“你今年才16岁,是未成年人,不能自己去进行买卖活动”。

问:

村委会的意见与法律规定是否一致?

5、农民徐某于1985年外出打工。

自1986年起,其妻张某和女儿徐艳便与徐某失去联系。

1990年张某向当地人民法院申请宣告徐某死亡。

人民法院经过审理,判决宣告徐某死亡。

1991年张某同邻村刘某登记结婚,1993年,刘某遇车祸死亡。

1994年,失踪多年的徐某突然返回,法院随即撤销了对徐某的死亡宣告,徐某要求与张某自动恢复婚姻关系,而张某却不同意。

问:

徐某的要求是否合理?

为什么?

6、刘某系齐莎的姨妈,齐某是齐莎的叔叔。

在齐莎14岁时,父母因飞机出事双双遇难。

夫妇死后给齐莎遗留下楼房一套,存款10万元。

齐莎的祖父母、外祖父母均已去世,亲属中只有叔叔齐某和姨妈刘某。

因刘某在外地工作,所以齐某便作了齐莎的监护人。

刘某未提出异议。

一年后,刘某因单位搬迁调回本市,以后经常从生活上照顾齐莎。

一次,刘某偶然发现齐某动用了齐莎父母留给她的存款,拿走其中8万元去炒股。

由于股市行情变幻莫测,齐某又不太懂股票操作,其购买的8万元股票指数急剧下降,后被套牢。

刘某便向齐某提出了齐莎父母留下的钱,只能用于齐莎生活和教育,而不能擅自拿去买股票。

股票风险太大,如果钱赔进去,齐莎将来的生活怎么办?

齐某则称:

他是齐莎监护人,有权处理齐莎的财产,况且买股票还不是为让钱增值。

你又不是齐莎的监护人,无权管这件事。

对此双方发生争执。

最后,刘某提出要接替齐某做齐莎的监护人,但齐某不同意。

于是,刘某向人民法院起诉。

问:

齐某的作法是否正确?

刘某可否接替齐某做齐莎的监护人?

7、 原告阎红红和被告张小平是被告蓝天幼儿园大班的孩子。

1993年5月7日下午4时许,大班的幼儿老师高玉琴带着孩子到院子里做游戏。

当张小平和阎红红还有其他一些小朋友爬上滑梯准备往下滑时,另一名老师叫高玉琴,说有人找她。

于是,高玉琴便对孩子说了一句:

"大家注意安全,下来时慢一点。

"然后便走了。

小朋友们一个接一个地滑下滑梯,玩得很高兴。

当轮着阎红红滑时,她因为胆子很小,坐在滑梯口一直不敢往下滑,这时站在她背后的张小平见她迟迟不动,非常着急想滑,于是自己也坐在滑梯口,用脚推着阎红红的背,两人极快地冲了下去。

到达地面时,因速度太快,阎红红被身后的张小平冲到了地下,当时便觉得腿部疼痛,躺在地上大声哭。

高玉琴听到哭声,赶快跑了过来,抱起地上的阎红红,并严厉批评了张小平,然后把小朋友们全部带回了教室。

当晚,阎红红回家后腿部疼痛加剧,还鼓起了一个大包。

其父阎文生连夜将她送到医院,后经诊断右腿大腿骨折住院60天,共花去医疗费8000多元。

阎红红的父母因照顾她而误工,减少收入1600元。

阎红红出院后,阎文生便以法定代理人的身份,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张小平父母和幼儿园赔偿损失。

问:

本案应如何处理?

8、1992年9月3日,原告肖青将一卷拍有她和原告刘华伟举行婚礼活动内容的柯达牌彩色胶卷交给国营旭光彩色扩印部(以下简称彩扩部)冲印,并预交冲印费18元。

彩扩部工作人员开出冲印单一张给肖青,并告之次日下午来取照片。

次日下午4点,肖青和刘华伟来彩扩部取件时,彩扩部工作人员遍寻不着,便说可能一时疏忽,让别的顾客误取了,要他们第二天再来一趟。

第二天,两位原告仍未取到照片。

后多次索要,被告均未将照片找到,原告要求索赔损失。

被告同意,但只愿按该市摄影行业协会的规定,赔偿胶卷和退还预收费。

原告遂于1993年4月4日向某区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以被告将拍有婚礼内容的胶卷遗失,给他们带来无法弥补的损失为由,要求被告赔礼道歉,并赔退胶卷和预收费,以及赔偿精神损失2000元。

彩扩部称:

我们愿向原告赔礼道歉。

但按照市摄影行业协会服协字(92)号第3条“如遇意外损坏或遗失,只赔同类同号胶卷”之规定,只能退赔原告柯达牌彩色胶卷一盒和预收的冲印费。

问:

你认为本案应如何处理?

9、李有田夫妇婚后生有三个儿子,一个女儿,三个儿子长大后先后参加了工作,并都已结婚。

但是李的女儿在读中学时患有精神分裂症,虽经多方治疗,但病情不见好转。

1989年初李有田的妻子因心脏病突发去世,李有田也于1990年3月去世。

父母去世后,李家三兄弟谁都不愿意担负照顾其妹妹生活的责任。

问:

李家三兄弟的行为是否符合民法通则的有关规定?

10、甲、乙、丙合伙开一餐馆,但开张不到一年、由于经营不善亏损1.2万元,此时三人发生矛盾,导致合伙解散。

当债权人找到三个合伙人要求清偿债务时,甲、丙表示经营一年,未获利,因此无力承担责任,乙虽有偿还能力,但乙认为债务是合伙经营餐馆所欠,他只按约定的比例负担清偿义务,而债权人要求乙偿还全部债务。

问:

债权人的请求是否合理?

为什么?

11、张甲、17岁,刚从技校毕业分配到阀门厂工作,一天,下班骑车回家,不慎把一正过马路的小学生刘乙撞倒,致刘乙右臂受伤,花去治疗费300元,刘乙的父母向法院起诉,要求张甲的父母赔偿刘乙的治疗费300元。

问:

刘乙的父母的要求正确吗?

12、某甲借某乙20元钱,一日某甲去银行买奖券回来碰到某乙,就将两张面值10元的奖券塞到某乙手里代替还钱,某乙也正想去买几张奖券碰碰运气,便表示接受。

半月后,奖券正式抽奖,某甲用来抵债的两张中恰好有一张中了头奖奖金5000元整。

消息传出,某甲跑到某乙家说,那天某甲给某乙的那两张奖券只能算是抵押物,现在来赎奖券,奖券是某甲买的,获奖的权利当然就归某甲。

问:

某甲的说法是否正确?

13、某画院的王某是著名国画专家,他画的每幅山水画都能卖到上千元。

某画廊向王某订购了10幅山水画,双方约定两个月内交货,画廊交给王某定金3000元。

事隔不久,海外有人请王某出国讲学,他忙于办出国手续,一直不能安心作画。

手续办好后,须立即出国,王某即对自己的两个研究生说,这10幅画就分给你们俩了,我把我的印章给你们,你俩临摹上我的10幅画,盖上我的印鉴,就说是我画的,那7000元报酬就算给你们润笔啦!

王某出国后,画廊来取画。

王某的两个研究生将他们作的10幅画交给了画廊,收取了7000元报酬。

画廊将这10幅画挂在画廊,一位港商看中了其中两幅,重金购买后带回香港,请人鉴赏,发现是别人临摹的,提出要退货,引起纠纷。

问:

两研究生的行为是否构成与王某之间的代理关系?

14、某甲在湖边散步不慎落入水中,其好友某乙不会游泳,大声呼救,正好某丙路过,对某乙说给1000元,他就会救。

某乙当即点头答应。

某甲被救上之后,某丙向某乙索要1000元,某乙拒绝。

问:

该案应如何处理?

15、某照相器材商店新采购到一批以前从未出售过的新型相机,价格定为1880元,售货员在柜台上制作价格标牌时,误将1880元标为880元。

一天,一位顾客来逛商店,发现别的商店卖价近2000元的相机,在这里只卖880元,便一次买了两架。

柜台上摆放的两台相机均已出售后,当售货员再次去库房提取这种相机时才发现,本店根本就没有售价仅880元的高档相机,每架相机少收了1000元。

商店于是要求该顾客补齐差价或退货。

问:

商店的要求是否合理?

16、7月15日,华某夫妇将新脱粒的2000余斤小麦全部摊在场上晾晒。

傍晚其8岁的儿子突患疾病,夫妇二人连夜送孩子上了县医院。

16日午后,天气突然乌云密布,晒麦的人们害怕要下雨,华某的邻居夏某知华某夫妇送子看病未归,便也将华某夫妇的小麦收拢并盖上了苫布。

果然下午天降大雨,直至第二天晚饭后才停。

18日上午夏某将自家小麦再次摊开,他估计华某夫妇该回来了,便对华某夫妇仍盖着苫布的麦堆未加理睬。

谁知华某的儿子病情严重,直至19日才脱离危险。

华某惦记场上小麦傍晚赶回家来,谢过邻居夏某来到场上,发现苫布下的小麦大部分发芽、霉烂。

华某看到此景,便要求夏某赔偿。

问:

夏某帮助华某盖苫布是一种什么行为?

是否承担赔偿责任?

17、该市新华街南端人行道上有一排铁制小商亭,因商亭年久失修,不很牢固,遇有大风便摇摇晃晃,常被大风刮倒。

附近居民曾多次找到商亭的管理部门新华街街道办事处,要求采取安全措施、加固商亭,以免发生事故。

然而该街道办事处一直未采取有效措施。

一日该市又刮起大风。

中午12点左右,新华街上的商亭被大风刮倒四个,下班路过此地的女教师宋某被一商亭压倒,造成宋某颅顶凹陷性骨折。

为此,宋某住院治疗共花医疗费3100元,误工23个月。

宋某的家属多次向新华街道办事处索赔,均遭拒绝。

新华街道办事处认为,宋某是被风刮倒的商亭压伤的,与办事处无关,拒绝承担责任。

宋某遂向法院起诉。

问:

新华街道办事处是否该承担责任?

18、秋季来临,村民们开始挖菜窖,准备储存越冬的蔬菜。

农民李某在自己家封闭的后院内挖了一个菜窖,菜窖地面用红砖铺成。

因冬储蔬菜未放入窖里,因此,菜窖挖好后一直没封窖口。

一日,李某之子——7岁的李甲与邻居刘某之子——6岁的刘乙跑到李某家的后院捉迷藏,刘乙在奔跑时,不慎跌入菜窑,小腿摔成骨折,住院治疗花去1200元。

刘某以李某挖菜窖未封口,亦未采取安全措施。

致使其子刘某摔伤为由,要求李某赔偿损失,李某则认为刘乙摔伤是自己不小心所致,与己无关,拒绝赔偿。

于是,刘某起诉到人民法院。

问:

该案应如何处理?

19、1991年10月26日,某镇大集上,农民张某用毛驴车拉着从自家承包的葡萄园中摘下的几大筐葡萄也来到了镇上。

卖完葡萄后还不到晌午,张某便牵着毛驴来到镇某旅社门前,从旅社门前的自来水管处接了一桶水,让毛驴饮着水,自己坐在了旅社门前的台阶上。

正在此时,旅社服务员王某在旅社二楼楼顶晾晒被絮时,不慎掉下来一根约3米长的桦树杠。

正好砸中张某头部。

周围赶集的人忙将张某送到镇医院,经抢救无效,张某于当天下午死亡。

事后,张某的家人几次与旅社和王某交涉,但对方都推卸责任。

无奈只好起诉到人民法院。

问:

该案应如何处理?

20、陈桂花领着3岁的女儿到邻居刘某家聊天。

陈的小孩独自玩耍,被邻居孙桂清家的大白公鸡扑上,将小孩右眼眼眉处和下巴颌处各啄了一个小口子。

第二天小孩右眼角红肿、充血,经区医院检查未确诊,送往省医院诊断为"右眼球外伤,角膜血染"。

小孩右眼失明,在此期间,陈桂花为小孩治疗花费共6000多元,陈要求孙桂清赔偿,未果,即起诉于区人民法院。

问:

该案应如何处理?

21、某硫酸厂距郭某承包的鱼塘不到一公里,一天夜晚,雷电交加,硫酸厂一贮存浓硫酸的容器遭雷击发生爆炸。

硫酸随水外溢,流进了郭某承包的鱼塘,致使10万尾鱼苗全部死亡,经济损失达1万多元。

郭某查明原因后,要求硫酸厂赔偿。

硫酸厂认为,硫酸外溢,并非硫酸厂故意所为,是由于贮存罐遭雷击爆炸造成的,属于不可抗力所致的损害,故拒绝赔偿郭某的损失。

郭某起诉到人民法院。

法院经调查认定,鱼苗死亡确系该硫酸厂外溢硫酸所致。

问:

硫酸厂的行为是否为侵权行为?

22、某知青石灰厂一天放炮炸石,放炮系经控望、呼喊、吹哨后在认为安全的情况下点火放炮。

社员于某在这一天赶马车去该石灰厂的窑洞里装石灰,正赶上放炮,碎石渣将于某的马砸伤,抢救无效最后死亡,于某让该石灰厂赔偿损失,石灰厂不答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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