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民健身系列活动实施方案.docx
《全民健身系列活动实施方案.docx》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全民健身系列活动实施方案.docx(9页珍藏版)》请在冰豆网上搜索。
全民健身系列活动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充分发挥城市核心区的区位优势,积极开展群众喜闻乐见、时尚休闲、丰富多彩的群众体育活动,充分发挥各级体育协会、社会体育指导员和基层体育委员的全民健身公共服务能力,强体魄、健心智、提信心,以创建全国第二批全民运动健身模范县(市、区)为目标,以落实**区建设体育强区三年行动计划(2024-2026)为宗旨,广泛开展全民健身活动,丰富冠军之区内涵,加快构建更高水平的全民健身公共服务体系,奋力打造共同富裕的体育示范。
二、主要内容
2024“”**区全民健身系列活动以“爱上健身,享受健康”为主题,以体育赛事、群体活动及健身指导为载体,机关、镇街、社区、社会力量广泛参与,形成“天天有健身、周周有活动、月月有赛事、季季有专场”的全民健身局面(具体活动内容附后)。
三、主要安排
(一)2024“**”**区全民健身系列活动启动仪式
启动仪式结合云龙镇的龙舟文化特色,通过路上龙舟主题巡游、龙舟队领航巡游等方式。
让所有参与者在龙年“龙抬头”节日里,沉浸在祈福和运动的快乐中,为**区经济社会全面发展攀新高凝心聚力,同时揭开“** ”**区全民健身系列活动序幕。
(二)举办体育重磅品牌赛事
全年举办2024年WTA宁波网球公开赛、2024年全国青少年室内曲棍球锦标赛、中国OP冠军赛(帆船)、“海峡杯”皮艇球公开赛、中国青少年网球积分排名赛(CTJB600)等重磅体育赛事10场以上,通过体育重磅品牌赛事带动全民运动风潮,体现**“攀新高、争一流”的首善精神,持续深入打造“冠军之区”。
(三)开展大众健身赛事活动
凸显全龄段、全区域的特点,把赛事办到群众身边,利用农村文化礼堂、乡镇文体中心、学校、各级各类体育场馆、商圈等阵地,组织全区机关、镇街、协会、体育企业开展体育主题活动、10个以上竞赛项目的全民健身综合性赛事活动、20个区级单项品牌全民健身赛事活动及10个镇(街道)举办的社区运动会,不断提高全民健身参与度,培养全民健身习惯,满足群众多元化参与赛事的需求。
(四)加强科学健身指导
发挥社会体育指导员和基层体育委员作用,丰富科学健身指导形式载体,全年组织“一人一技”、“全民科学健身大讲堂”及区三级社会体育指导员培训。
成立“鄞体向上”体育志愿服务队,开展全龄段国民体质监测工作,围绕“一老一少”健康服务提升,全面推行全民健身社会化、生活化、科学化。
(五)倡导体育场地有序低免开放
推出公共体育场所系列公益服务;倡导民营体育场所对外特殊时段低价、免费开放,一同为全民健身行动助力;继续打造嵌入式体育新空间项目建设,推动运动健康智慧中心在社区的落地,进一步丰富群众身边的运动空间,吸引更多市民参与体育健身,让**百姓轻松体验新建小区配建体育用房体育设施推门可享,举步可就的优质运动场地。
四、有关要求
(一)部门协同,高度重视。
充分发挥和调动各相关部门、各镇(街道)、各体育组织及社会力量的作用,以全民健身需求为导向,做到各项赛事活动贴近群众、喜闻乐见,营造健康向上的运动氛围。
(二)精心组织,安全第一。
增强全民体质,开展赛事活动。
落实赛事活动举办方安全主体责任,制定安全工作方案,确保各类赛事活动安全顺利举办;加强对宣传视频、线上活动等相关内容审核,确保各项活动的网络安全。
(三)加强宣传,深度推广。
做好**区全民健身系列活动宣传工作,充分做好预热造势、精心组织活动并报道、充分展现体育精神,利用各类媒体进行重点宣传报道,不断提高全民健身意识。
2024年**区区级单项品牌体育赛事活动
序号
项目
赛事名称
举办地
举办日期
主办单位
承办单位
参加人数
备注
2024年**区社区运动会规程总则
一、主办单位
**区文化和广电旅游体育局
二、承办单位
宁波市**区体育中心
各镇(街道)文化站
各体育单项协会
三、赛事时间
2024年3月至11月
四、项目设置
东吴镇:
羽毛球
潘火街道:
乒乓球
中河街道:
气排球
东郊街道:
定向比赛、攀岩(抱石)
下应街道:
亲子彩虹跑、匹克球
百丈街道:
健身瑜伽
东胜街道:
趣味职工运动会
白鹤街道:
3人制篮球
首南街道:
飞盘
钟公庙街道:
象棋
五、参加办法
项目以代表所在社区(村)参赛
六、运动员资格与审查
(一)运动员资格
1.参赛对象:
凡是生活、工作或居住在**,热爱运动的人员均可报名参赛。
2.参赛运动员可选择代表本人户籍所在地、长期居住地或本人就职单位所在地参赛。
居住地以本人居住证或社保缴纳记录(满两年)为依据,就职单位以劳动合同、收入及纳税证明等为依据。
参赛选手必须具备参与项目的身体健康条件,具体要求由各单项规程制定。
3.参赛运动员须在同一社区(村)、街道(乡镇)或区县(市)居住、工作或生活。
4.同一个代表队允许有20%非本社区人员组队参赛。
5.专业运动员(包括退役运动员)不得参加本人专业项目以及类似项目的比赛,具体参照区运会参赛要求。
6.参赛运动员只能代表一个单位参赛,不能擅自更改所属单位。
(二)资格审查
1.运动员参赛资格接受各参赛单位和社会监督。
各参赛单位可利用自查、互查和举报等形式,对运动员参赛资格进行审核与监督,现场不受理资格举报。
2.运动员在参赛资格上经查证属实有违反规定的,取消本人参赛资格和比赛成绩;集体项目取消全队参赛资格和比赛成绩。
3.运动员(队)被取消参赛资格和比赛成绩的,已完成的比赛结果不再改变,其被取消的名次依次递补。
七、竞赛办法
(一)竞赛规则采用国际单项体育组织或全国单项体育协会审定的竞赛规则或由举办方自行制定相关规程。
(二)按照竞赛规程规定的录取标准或录取名额确定参加赛事运动员(队),参赛队伍数量不足录取名额的,按照实际参赛队伍数量录取。
(三)如参赛人(队)不足3人(队)时,取消该项目比赛。
八、奖励
各项目:
录取前八名,颁发获奖证书,同时对前三名颁发奖牌。
参赛队数量不足奖励名额的,按照实际参赛队数量奖励。
九、报名方式
(一)通过各单项规程和报名信息,各单位或个人可根据具体要求进行报名。
(二)各类赛事活动从各单项规程下发后开始报名,在比赛前10天截止报名。
十、其他
(一)各参赛队须自行办理意外人身伤害保险。
(二)各参赛队参赛经费自理。
十一、各镇(街道)可参照此规程制定各自的运动会规程。
十二、本规程解释权属组委会。
十三、未尽事宜,另行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