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人事管理中药饮片厂.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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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人事管理中药饮片厂.docx

劳动人事管理中药饮片厂

鱼台翰林药业有限公司

文件名称

劳动人事管理规程

文件编码

HL/ZA-24-002

版号

01

起草人

起草日期

年月日

审核人

审核日期

年月日

批准人

批准日期

年月日

执行日期

年月日

颁发部门

行管部

编订依据

《药品生产质量管理规范》2010年修订

分发部门

行管部、财务部、生产部、质量部、销售部、储运部、供应部

一、目的:

为使人才在企业发展中发挥应有的主导和决定性作用,使企业得以蓬勃健康发展,制定本制度。

二、范围:

全体员工。

三、职责:

行管部。

四、内容:

1劳资管理

1.1员工类别

员工分为合同制员工、临时性员工和特聘员工,不同员工享受不同待遇,办理不同用工手续。

1.2员工录用

企业录用员工,须由用人部门提出用人计划,由行管部组织面试、考核、体检,合格后,经总经理批准后方可进入试用期,试用期满,双方签定劳动合同予以录用。

1.3体格检查

企业在录用新员工前必须对其进行身体检查。

员工在企业服务期间,由企业定期为员工检查身体,凡发现员工患有传染性疾病,将酌情调整其工种,以适应

企业生产及工作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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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人事管理规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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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L/ZA-24-002

版号

01

1.4工作时间

企业实行每周5天(40小时)工作制。

特殊工种工作时间由所属部门安排。

超时工作由所属部门按有关规定为其申报补假和升薪。

1.5薪金

1.5.1员工工资由岗位工资、计件工资和考核工资组成。

1.5.2企业判定和执行统一的工资标准,该标准适用于全体正式和非正式员工。

企业将视员工业绩状况调整薪金。

工作调动按调动后岗位重新定薪。

1.6调动与任免

1.6.1企业根据工作需要调动安排员工工作,员工应服从安排。

1.6.2企业将不拘一格提升业绩突出者至较高职位,普升后三个月为试用性质,试用合格由企业正式聘任。

1.6.3员工在职期间有不胜任或过失行为,企业可视其行为给予降职或免职处分。

1.7员工聘任年限

正式和非正式员工应聘年龄为18-40周岁,退休解职年龄男为55周岁,女为50周岁,具有中级以上技术职称并从事相关专业工作的员工,应聘和退休解聘年龄可放宽至男60岁,女55岁。

对于特殊人才,总经理可视工作需要特殊聘任。

1.8辞退管理

1.8.1辞退员工,应由部门经理(科室主任)向行管部提出申请,由行管部审查后报总经理批准。

1.8.1.1企业对有下列行为者,给予辞退:

1.8.1.2一年内记过三次者。

1.8.1.3连续旷(误)工三日或全年累计超过十五日者。

1.8.1.4营私舞弊、挪用公款、收受贿赂、佣金者。

1.8.1.5工作疏忽、贻误要务,致使企业蒙受重大损失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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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人事管理规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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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1.6违抗命令或擅离职守,情节重大者。

1.8.1.7聚众罢工、怠工、造谣生事,破坏正常的工作与生产秩序者。

1.8.1.8仿效上级主管人员签字、滥用印章或涂改企业文件者。

1.8.1.9因破坏、窃取、毁弃、隐匿企业之设施、资料制品及文书等行为致使企业业务遭受损失者。

1.8.1.10品行不端、行为不检、屡诫不改者。

1.8.1.11擅自离职为其它企业工作者。

1.8.1.12违背国家法令或企业规章情节严重者。

1.8.1.13泄露业务上的秘密情节严重者。

1.8.1.14办事不力、疏忽职守、有具体事实情节重大者。

1.8.1.15精神或机能发生障碍或身体虚弱、衰老、残废等经企业认定不能再从事工作者,或因员工对所受工作虽无过失,但不能胜任者。

1.8.1.16为个人利益伪造证件、冒领各项费用者。

1.8.1.17年终考绩不及格经考查试用仍不合格者。

1.8.1.18因企业业务紧缩须减少一部分员工时。

1.8.1.19工作期间因受刑事处分而经法院判刑确定者。

1.8.1.20员工在试用期间内经发现不符合录用条件者。

1.8.1.21由于其他类似原因或业务上之必要者。

1.8.1.22遇有其他未载明原因需要辞退员工时,由行管部审核并报总经理批准。

1.8.2本企业接第1.10.1条规定辞退员工时,应于事前告之,并由其直属主管向员工出具《员工辞退通知书》,其预告期依下列规定:

1.8.2.1连续工作三个月以上,未满一年者,于十日前告之。

1.8.2.2连续工作一年以上,未满三年者,于二十日前告之。

1.8.2.3连续工作三年以上者,于三十日前告之。

1.8.3被辞退员工无理取闹、纠缠领导、影响本企业正常、工作秩序的,本企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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将提请公安部门按照《治安管理处罚条例》的有关规定处理。

1.8.4人事部门在辞退员工后,应及时进行存档。

1.9辞职管理

1.9.1本企业员工因故辞职时,应首先向人事部门索要《辞职申请书》,填写后交上级主管部门签发意见,再交人事部门审核。

1.9.2企业员工无论任何理由提出辞职申请,自提出之日起,仍需在原岗位继续工作一个月。

1.9.3员工辞职申请被核准后,在离企业前向人事部门索要《离职人员应办手续清单》办理移交手续。

1.9.4员工辞职申请被核准后,人事部门应向其发出《辞职通知书》。

2教育培训

2.1企业以人才为生存基础,尤其重视人才资源的内部挖潜,因此,根据企业近期或长期的需要安排员工的进一步教育培训。

2.2员工均可根据工作业务需要向本部门主管提出继续教育或培训申请,由部门主管上报行管部,经总经理批准,由其本人到行管部办理有关手续。

员工教育培训事宜由行管部负责管理,并按《人员培训管理制度》执行。

2.3企业委派参加培训和继续教育的员工可以向企业借支学习费用,学习结束后凭单据报销。

若企业为员工支付学习费用则该员工必须学完后为企业工作,并签定至少连续三年的合同,若在三年期满以前提出辞职,或因违纪被企业辞退,则该员工须赔偿企业所负担的教育费用,具体规定如下

不满一年:

100%的培训费

满一年而未满二年50%

满二年而未满三年25%

如因企业提前结束合同,则员工不需负责上述费用。

2.4辅导费、补习费、评定职称考试费均由员工个人自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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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5任何员工未经行管部批准不得占用工作时间参加培训、学习等活动,凡未经批准离岗学习者视为旷工。

除国家规定参加的和企业派出人员参加的培训外,其余的培训和学习原则上都应利用业余时间。

2.6若员工在参加学习时无故不参加应有的考试或考试不合格,则两年内企业不

给予该员工进一步的学习机会,并由该员工自己负担所有学习费用。

3劳动考勤制度

3.1劳动纪律

3.1.1企业员工应以敬业、奉献精神关心企业发展,维护企业利益,保守企业秘密,尽职尽责,努力做好本职工作。

3.1.2员工必须遵守企业规定的工作时间,保证按时上、下班,不迟到、不早退,工作时间内不擅自离岗。

3.1.3认真、高效、有序地完成工作,工作时间不得从事与本职工作无关的活动,非因工离岗,须经部门负责人批准并填写请假登记单。

3.1.4任何时间都不准在办公室和生产科室进行饮酒、下棋、打扑克等活动,行政人员除因公接待外,不准酒后上岗。

3.1.5员工上岗工作应严格执行企业规定的个人卫生要求、生产人员应按规定着装及换鞋。

3.1.6工作期间,男员工不准留长发、胡须,女员工不准化妆、不准佩戴饰物。

3.1.7员工必须自觉服从领导,听从分配,保证各项工作顺利进行。

对无正当理由不服从分配、调动、指挥,经教育无效者,各部门经理和科室主任有权提出辞退,企业将根据具体情况决定是否与其解除劳动合同。

3.1.8员工违反劳动纪律、根据企业有关规定给予处罚,给企业造成经济损失的按企业处罚规定给予处理。

3.2考勤管理

3.2.1企业各部设立兼职考勤员一名,负责本部门的考勤工作。

考勤薄是每个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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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出勤情况的原始记录,是计算工资的基本依据。

3.2.2各部门负责人和考勤员必须认真执行考勤制度,如实填报考勤,不得弄虚作假,否则给予一定的纪律或经济处罚。

3.2.3考勤员必须在每月发薪日前4天把考勤薄送行管部。

3.2.4每人每月迟到或早退离岗一次,扣发工资5元,累计3次以上者加扣当月

1日工资。

日工资计算方法:

(月岗位计件工资+考核工资)÷26=日工资。

3.2.5员工一年内迟到、早退、离岗累计五次以上或连续旷工二个工作日以上,累计旷工五个工作日以上或事假连续十五个工作日以上以及非因公病假连续二个月以上,企业可视情况决定是否解除与其签定的劳动合同。

3.2.6加班

3.2.6.1为使员工劳逸结合,应严格控制加班加点。

因工作需要必须加班时,需部门负责人签批同意,隔日应安排串休,不得累计串休。

3.2.6.2对因公不能串休的加班员工,需支付加班费。

加班费经部门负责人报总经理批准。

3.2.6.3员工加班时数由各部门考勤员分别统计,随每月考勤一并上报企业劳资管理人员。

3.2.6.4加班费一律按《劳动法》有关规定执行。

4考核

4.1员工考核类别

4.1.1试用考核:

员工试用期间,由试用单位负责人负责考核,期满考核合格者,报请总经理批准后方可正式录用。

4.1.2平时考核

4.1.2.1各级负责人对于所属员工应就其品行、学识、经验、能力、工作效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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勤惰等随时进作严格考核,凡有特殊功过者,应及时报请奖惩。

4.1.2.2人事部门应将员工考勤奖惩及时记录,以此为办理年度考核的参考。

4.1.3年度考核:

年度工作考核,应分别于员工到职满一年时办理,届时由人事部门将到职满一年的员工考核名册送其部门负责人予以考评。

4.2考核等级分为优、良、中、差四等。

优差等考核均应评列具体事实及理由。

在考核年度内曾受记过以上处分或请假超过规定期限或有无故旷工者不得考到良

等及良等以上。

4.3办理考核人员应严守秘密,不得徇私舞弊或怠误。

4.4总经理、副总经理由董事长及董事会成员进行考评,部门负责人由总经理考评,其他人员均由各部门负责人考评报总经理核定。

5临时人员管理法

5.1目的:

为使临时人员的雇用及管理有章可循,特依人事管理的有关规定制定本办法。

5.2人员申请:

各部门有临时性工作(期限在三个月内)需雇用临时人员应提交申请报告,注明工作内容、时间等呈总经理签批,送人事部门,凭此招雇人员。

5.3雇用限制

5.3.1凡未满18周岁者不得雇用。

5.3.2财务、文秘、供应、仓储、销售(除物品搬运、整理及报表抄定工作外)等主要岗位不得雇用。

5.4雇用

5.4.1招雇临时人员由部门提出申请,报行管部后呈总经理签批,方可雇用。

5.4.2临时人员到位时,应在行管部备案。

5.5管理

5.5.1临时人员于工作期间请假须依照企业有关规定执行,请假期间除公伤外均不发给工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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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5.2临时人员考勤、考核比照合同制员工办理。

5.6停止雇用

临时员工于工作期间如有不能胜任工作或工作期满,雇用部门应予终止雇用,被终止雇用的人员在人事部门办理终止雇用手续,交回企业发给的劳保用品、工具、记录经人事部门核准后到财务部进行工资结算。

5.7延长雇用

临时人员雇用期满,如因工作未完成必须雇用时,应由雇用部门另外提交申

请报告,详述延长雇用之理由,经总经理批准后并在行管部备案后方可继续雇用。

6员工守则

6.1管理人员守则

6.1.1严以律已、遵章守纪、勤勉上进、办事公道、作风正派。

6.1.2遵守作息时间、工作时间不从事与本职工作无关之事。

6.1.3严守企业商业和技术秘密。

6.1.4维护企业利益,不得从事业余兼职,不得利用工作之便拉关系,谋私利。

6.1.5努力学习,不断提高政治业务素质,胜任企业管理工作需要。

6.1.6高效率,高质量工作,努力创造高效益。

6.1.7做文明员工,创文明环境,树文明形象。

6.1.8团结合作,关心他人,乐于奉献,共创企业未来。

6.2生产人员守则

6.2.1遵守企业各项规章制度,严格按照生产规程和技术标准进行操作。

6.2.2个人卫生和车间环境卫生达到GMP考核要求。

6.2.3遵守企业作息时间,不在企业内从事违章活动。

6.2.4精通专业技术,熟练操作使用仪器设备。

6.2.5努力学习,钻研技术,具有科学工作作风。

6.2.6严守企业各种商业、技术秘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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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2.7爱护企业财物,节约使用原辅材料,努力降低成本。

6.2.8尊重上司、团结同事、诚实守诺、关心他人、乐于奉献。

6.2.9作文明员工,创文明环境,树文明形象。

6.2.10热爱企业、献身事业、共创企业未来。

7奖惩条例

7.1奖励

7.1.1企业员工奖励标准分为嘉奖、记功、奖金和晋级四种。

嘉奖、记功与奖金、晋级可同时执行。

7.1.2有下列情况之一应予嘉奖:

7.1.2.1品行端正,工作努力,堪为同事表率者。

7.1.2.2有其他有利于企业或社会利益的行为,足以成为企业荣誉者。

7.1.3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应予记功:

7.1.3.1一年内获嘉奖两次者记功一次。

7.1.3.2对生产技术或管理制度提出合理化建议或方案经采纳施行卓有成效者。

7.1.3.3细心维护企业财物及设备,节省费用万元以上者。

7.1.3.4担任临时重要任务能如期圆满完成者。

7.1.3.5及对制止重大意外事件或事故,处置得当,避免意外损失者。

7.1.4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应发给奖金或晋级:

7.1.4.1有研究发明或对企业业务,管理技术等方面工作提出合理化建议为企业创造效益,降低成本,节省开支10万元以上者。

7.1.4.2对企业有特殊贡献的销售人员创销售额200万元以上者。

7.1.4.3圆满完成本职工作,业务上表现出卓越的才能,品德优良,为企业创造经济效益50万元以上者。

7.1.4.4为企业开发引进新项目并正式投产或吸引国家低息贷款,股份投资效益50万元以上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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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1.4.5一年内获记功三次者。

7.1.4.6企业可视具体情况决定奖金数额,晋级可视具体情况晋升1-2级,若其工资已达本等最高级可改发相当数额之奖金,奖金和晋级也可根据情况一并执行。

7.1.4.7奖励与晋级的暂行标准

奖励

嘉奖

记功

降低成本

节约

开发新产品引进新项目年增创效益

年创销售额

吸引贷款及股份融资

等级

开支5万元

以上

50万元以上

100万元以上

超过200万元

100万元

奖金额

100

1000

提取1%

提取1%

提取0.8%

提取1%或更高

提取0.5-1%

晋升工资

一级

二级

一级

一级

7.2惩诫

7.2.1对员工的惩诫分为警告、记过、记大过、降级、罚款和开除。

7.2.2有下列情况之一者给予警告:

7.2.2.1未经批准无故迟到、早退、离岗一次者,个人卫生一次不合格者,GMP考核一次不合格者。

7.2.2.2因个人过失致发生工作错误,造成损失金额在500元以下者。

7.2.2.3妨害生产工作或团体秩序,情节轻微者。

7.2.2.4不服从主管人员合理指导,情节轻微者。

7.2.2.5不按规定着装或配挂标志,情节轻微者。

7.2.2.6不能按时完成本职工作或特殊交办任务拖延三天以上者。

7.2.2.7擅用他人经管之工具、设备仪器者。

7.2.2.8拒绝警卫检查其携带之物品者。

7.3有下列情况之一者,给予记过或记大过处分:

7.3.1无故迟到、早退、离岗二次者,个人卫生检查或GMP考核二次不合格者。

7.3.2无故旷工一天者,不服从领导、不听从指挥调度、情节严重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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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3.3未经许可擅自带外人到企业、车间参观者。

7.3.4因个人过失延误工作造成损失500-5000元者。

7.3.5在工作场所喧哗嬉闹,防碍他人工作而不听劝告者。

7.3.6对同事恶意攻击或陷害、伪证、制造事端者。

7.3.7工作中酗酒致影响自己或他人工作者。

7.3.8未经许可不等候接替先行下班者。

7.3.9因疏忽致使机器设备或物资材料受到损害或伤及他人者。

7.3.10故意涂改和误填、漏填或丢失记录者。

7.4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应予降级:

7.4.1一年受到三次警告处分或二次记过或记大过处分者。

7.4.2向外泄漏企业机密未造成重大损失者。

7.4.3对上级主管不满,不通过正常渠道陈述已见或提出建议而任意谩骂、报复

者。

7.4.4殴打同事或相互撕打者。

7.4.5擅自更改工艺流程、操作方法导致一定损失者。

7.4.6因过失造成责任事故损失5000-10000元者。

7.4.7有其他重大违规行为并造成一定损失者。

7.5有下列情况者应予以开除:

7.5.1对同事暴力胁迫、恐吓、防害企业秩序者。

7.5.2因工作渎职或收受贿赂造成经济损失万元以上者。

7.5.3偷窃、侵占企业或他人财物经查证属实者。

7.5.4无故损毁企业财物或故意损毁、涂改企业重要文件者。

7.5.5利用企业名义在外招摇撞骗者。

7.5.6未经许可在外兼职或参加经营与企业业务有相关的传销及其他商业活动谋取私利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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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5.7在企业工作其间触犯刑律者。

7.5.8伪造或编造、盗用企业印章者。

7.5.9故意泄漏企业重大技术,商业机密造成重大损失者。

7.5.10携带刀、枪或其它违禁品、危险品进入企业者。

7.5.11其他违反国家法律、法令和企业有关规定情节严重者。

经济处罚暂行标准

迟到、早退一次GMP违规一次

旷工一天记过一次

记大过

工作过失损失5000-10000元

工作过失损失1000-100000元

工作过失损失10万元以上

罚金

2-5元

10元

100元

500-1000元

1000-2000元

10000元以上

处罚

降职一级

开除

7.6考核评议机构

7.6.1为切实做好员工的考核评议,企业设立人事考核评议小组,组长由总经理

担任,成员由各部门负责人组成。

7.6.2考核评议小组的职责

7.6.2.1员工的年度考核。

7.6.2.2员工的奖惩事项。

7.6.3考核评议小组每年召开年度全员考评会议,如有临时重大奖惩事项,组长可随时召开临时会议。

7.6.4考评小组成员对于考评内容遇有利益相关的事件时应予回避。

8休假

8.1法定假日

员工在职期间受国家规定的法定假日。

8.2事假

8.2.1员工无充分理由不得请假。

8.2.2员工事假必须由本人提出申请,一天以内的由车间主任批准,两天以上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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由部门负责人批准,三天以上的(含三天)的须经部门负责人同意并经总经理批准,所有事假必须由本人填写请假单,按规定签批后存于考勤员处,每月随考勤薄上报行管部。

8.2.3员工请假不足一天的,按请假记录每月累计计算。

8.2.4企业中层管理人员请假一天,须通知行管部并预留联系方法;请假两天以上(含二天)必须报总经理批准,并将去向通知行管部以便联系。

8.3病假

8.3.1员工病假应提交县级以上医院开具的诊断书,到行管部填写病假条。

如本人确实不能亲自请假,必须通过电话或委托他人在当天通知本部门负责人,并于病愈上班后填病假条。

8.3.2病假条存于考勤员处,随考勤薄每月上报行管部。

8.3.3员工临时患病,病休一天以内的,应填写病休记录,病假时间月累计一天的按一天计算。

8.3.4部门经理以上干部的病假须由总经理批准并通知行管部

8.4工伤

员工在工作时意外受伤须立即通知部门负责人及行管部负责人。

凡因工伤或死亡者,按国家有关规定办理。

凡不按操作规程办事或因工作疏忽造成伤亡或财产损失者,其损失由当事人负责。

8.5医疗福利

凡企业的正式员工,参加社会医疗保险者报销60%。

8.6社会保障

企业负责为正式员工投保,参加社会养老保险、失业保险以及陆续推出的新险种。

8.7退休待遇

员工退休后的基本生活待遇,按安徽省社会养老保险实施办法的有关规定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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理。

8.8工会组织

企业成立工会组织,各科室建立工会小组,凡企业正式员工应参加工会组织,积极参加各项工会活动。

工会定期召开工会会员代表会议。

8.9文体活动

为充实员工业余生活,企业将经常举办各种有益于身心的康乐、体育、文艺、

旅游等活动。

五、变更历史

版本号

执行日期

变更原因、依据及变更内容

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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