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试析新形势下的机构编制管理工作》在职研究生毕业论文.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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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试析新形势下的机构编制管理工作》在职研究生毕业论文

中共中央党校在职研究生

 

毕业论文

 

题目试析新形势下的机构编制管理工作

姓名***

导师***

专业政治学理论

年级

班别青干班

 

目录

一、本文的研究法…………………………………………………1

(一)系统分析法……………………………………………………1

(二)实地调研法……………………………………………………1

(三)归纳分析法……………………………………………………1

二、机构编制管理工作面临的新形势……………………………1

三、机构编制管理工作存在的突出问题和面临的突出矛盾……3

(一)机构编制管理工作存在的突出问题………………………3

1、工作重心存在偏差…………………………………………………………3

2、机构编制立法滞后…………………………………………………………3

3、管理体制不顺………………………………………………………………3

4、制度建设缺失………………………………………………………………4

(二)机构编制工作面临的突出矛盾……………………………4

1、行政管理体制改革加快推进与机构编制管理被动性的矛盾……………4

2、机构编制资源的有限性与机构编制刚性增长的矛盾……………………5

3、机构编制工作的综合协调性与机构编制管理科学化水平不高的矛盾…6

4、机构编制增长的巨大压力与机构编制管理法制化程度不高的矛盾……6

四、新形势下机构编制管理工作的改进措施和方法……………7

(一)认清工作定位, 提高对机构编制工作的认识……………7

(二)要深化各项改革,提高执政能力…………………………7

1、继续深化行政管理体制改革………………………………………………7

2、配套推进乡镇管理体制改革………………………………………………8

3、积极稳妥推进事业单位改革………………………………………………8

(三)严肃编制纪律,提高法规意识………………………………9

1、严格落实“三定”规定……………………………………………………9

2、严格落实编委会制度………………………………………………………10

3、严格落实《控编五联单》制度……………………………………………10

4、严格落实机构编制统计制度………………………………………………10

5、依法加强事业单位登记工作………………………………………………10

(四)创新管理方法,提高监督意识……………………………11

1、改进机构编制管理方法……………………………………………………11

2、建立机构运行评估机制……………………………………………………11

3、建立健全监督约束机制……………………………………………………12

(五)加强自身建设,提高管理水平……………………………13

 1、加强对机构编制工作的领导 ……………………………………………13

2、加强机构编制部门自身建设………………………………………………13

五、以科学发展观统领机构编制工作全局,积极开创机构编制工作新局面……………………………………………………………………14

(一)形成思想共识,用科学发展观统领机构编制工作…………14

(二)创新体制机制,为科学发展提供有效保障和服务…………15

1、理顺经济社会发展体制……………………………………………………16

2、完善行政管理体制…………………………………………………………16

3、创新公共服务体制…………………………………………………………16

(三)坚决杜绝“条条”干预………………………………………16

(四)加强机构编制管理,严格审批程序…………………………17

1、实行“一支笔”审批制度…………………………………………………17

2、坚持一家承办制度…………………………………………………………17

3、严把人员进口关……………………………………………………………18

(五)改进管理方法,努力提高机构编制科学管理水平………18 

1、加强总量管理………………………………………………………………18

2、加强动态管理………………………………………………………………19

3、加强结构管理………………………………………………………………19

4、加强实名管理………………………………………………………………19

参考文献………………………………………………………………20

论文撰写说明…………………………………………………………22

内容提要

 

机构编制是党的重要执政资源,它通过合理设置机构、科学配置职能、完善运行机制、创新管理方式、提高行政能力,从而促进经济社会发展。

机构编制工作属于上层建筑的范畴,在党和国家事业发展中发挥着越来越重要的体制和机制保障作用。

机构编制工作的生命力,体现在它对经济社会发展的适应性、服务性和随着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的不断发展而与时俱进的创新品质上。

研究新形势下的机构编制工作,不仅是经济社会不断发展的客观需要,也是机构编制工作更好地适应新任务要求的自身需要。

作为机构编制部门,更要充分认识加强机构编制管理工作的重要性和迫切性,用科学发展观统领机构编制工作,用科学发展观蕴含的马克思主义世界观、方法论,重新审视新形势下的机构编制工作,客观分析机构编制工作的现状,进一步明确工作思路和工作重点,不断创新工作手段和工作方法,解决机构编制工作中的理论和实际问题,努力开创机构编制新局面。

关键词:

机构编制管理

 

试析新形势下的机构编制管理工作

一、本文的研究方法

辩证唯物主义和历史唯物主义是本文的根本研究方法。

(一)系统分析法。

从系统论的角度把机构编制管理工作看做一个有机的整体,这样有助于全面的而非片面的、联系的而非割裂的、综合的而非孤立的去分析和研究问题。

广泛阅读机构编制管理的相关文件资料,形成对机构编制管理工作的一个较高层次的理论性认识,明确当前我国机构编制管理的现状,详细查阅国家、省、市有关机构编制管理的文件材料等,对机构编制管理工作形成一个系统的认识。

(二)实地调研法。

通过实地调研、召开座谈会、重点访谈等方式,对***机构编制管理工作的现状、存在的问题进行详细的了解与剖析,从而提出如何做好新形式下的机构编制管理工作策略。

(三)归纳分析法。

在详细参阅资料的基础上,运用归纳法,总结我县机构编制管理工作实际和现状,借鉴我国其他地区机构编制管理工作有益经验和做法,提出构建适合***机构编制管理工作实际又对其他地区具有参考价值的机构编制管理的框架体系,形成破解机构编制管理难点的有效措施。

二、机构编制管理工作面临的新形势

2011年是“十二五”规划的开局之年,是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关键时期,是深化改革开发、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的攻坚时期。

深刻认识并准确把握国内外形势新变化新特点,对于继续抓住和用好我国发展的重要战略机遇期、促进经济长期平稳较快发展,对于夺取全面建设小康社会新胜利、推进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事业,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十七届五中全会提出新形势的特点是以科学发展观为主题,突出“四个更加注重”和以加快经济发展方式转变为主线,突出“五个坚持”。

在新的形势面前,机构编制工作同样是机遇和挑战前所未有,机遇难得,挑战空前。

机遇难得,是因为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提高党的执政能力建设需要的体制机制创新,确保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加快推进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宏伟目标需要的体制机制保障,为机构编制工作创设了发挥作用的广阔空间和客观条件。

挑战空前,是因为改革开放发展到今天,面临的矛盾和问题更加复杂、更加深入、更加艰巨,可持续发展的压力增大,自主创新的能力亟待提高,统筹兼顾各方面利益的难度加大,发展不平衡的问题亟待解决,发展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和先进文化的要求更高,统筹国内发展和对外开放的任务更为艰巨,使机构编制工作的难度随之增大,任务更加艰巨,责任更加重大,在机遇和挑战面前,机构编制工作必不可少,它更加成为党科学执政、民主执政、依法执政的重要资源,成为党和国家事业发展的重要保障,成为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和提高对外开放水平的关键;机构编制工作大有作为,它可以在更多领域内、更高层次上、更大范围里发挥推动经济社会不断发展的不可替代的保障作用;机构编制工作必须创新,站在全局和未来的高度,用发展的眼光、全新的视野、创新的思维、科学的方式,与经济社会同步前进。

“有用”才能“有为”,“有为”才能“有位”,“有位”才能更加“有为”。

在新的形势面前,机构编制工作要抓住机遇、迎接挑战、不畏艰难、不辱使命,切实履行职责,充分发挥作用,创造新的业绩。

三、机构编制管理工作存在的突出问题和面临的突出矛盾

(一)机构编制管理工作存在的突出问题

1、工作重心存在偏差。

近几年来,按照服从服务于经济社会发展的工作定位,编制部门积极推进机构编制管理创新,致力于建立机构编制宏观管理、动态管理的机制,但重审批、轻监管或只审批、不监管的问题仍普遍存在。

在日常管理中,比较重视职能和机构编制的调整和优化,而忽略对机构编制管理规定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跟踪问效较少,造成审批与监管“一手硬、一手软”。

2、机构编制立法滞后。

国务院《地方各级人民政府机构设置和编制管理条例》、中央编办和监察部《机构编制监督检查暂行规定》以及各地机构编制管理规定的出台,为机构编制部门履行监督检查职能提供了法定依据,但总的看立法层次还不够高,刚性约束力不够强。

根据《条例》和《暂行规定》规定,机构编制部门和监察机关对违反机构编制管理规定行为的处理,主要限于通报批评、责令限期改正以及对相关人员给予纪律处分等行政手段,实际工作中,这些措施尚不足以震慑和遏制有关问题的发生,机构编制监督检查工作的权威因此受到挑战。

3、管理体制不顺。

根据国务院《条例》规定,机构编制工作实行中央统一领导、地方分级管理的体制,机构编制部门按照管理权限履行监督检查职责。

从实践看,这一体制由于机构编制部门的角色错位而存在着一定的局限性,比较典型的是机构编制部门在对本级机构编制管理情况进行监督检查时,集审批者、监督者于一身,往往难以做到自我揭短亮丑,特别是对超职数配备领导干部等自身难以左右的问题,大都监管乏力。

4、制度建设缺失。

为规范机构编制管理,目前,机构编制部门相继建立了机构编制“三个一”、“实名制”等各项管理制度,但与监督检查密切相关的机构编制公开制度、考核评估制度等配套制度还不够健全,导致机构编制监督检查工作长期以来一直缺少有力的抓手,实际效果不够理想。

(二)机构编制工作面临的突出矛盾

行政管理体制必须与经济社会的快速发展相适应,而机构编制资源的有限性,又决定其被动性、滞后性的必然。

机构编制工作在矛盾中运行,为解决矛盾而发展。

1、行政管理体制改革加快推进与机构编制管理被动性的矛盾。

社会转型时期,政府需要应对比以往广得多、复杂得多的矛盾,作为上层建筑的行政管理体制必须作出调整,以回应经济基础的巨大变革。

体制改革的基本逻辑是:

新事物、新情况不断出现----传统管理模式或者制度规范过时和失效----出现一定的社会混乱和失序现象----政府努力加强管理而感到传统手段已经无法适应----修改法律法规或者着手改革管理体制,以适应管理需要,所以社会转型时期体制改革和机构改革是常态,经常性的、大规模的,机构编制工作则是各项体制改革的载体,要求我们站在改革发展的前沿去观察现象、思考问题、研究对策。

而受长期形成的工作方式影响,被动的色彩比较突出,主动谋划和推动改革不够多,无论是体制改革、机制完善,还是机构调整、编制管理,大多以党委、政府交办,部门请示,机构编制部门被动办理为主,超前思考,主动谋划,推进体制改革和针对新情况迅速出台新的管理规范等举措,在工作中所占的比重不够,对未来政府部门的整合或者设置趋势缺乏方向把握,不注重研究机构编制工作背后的政策背景和体制因素,工作层次不高,工作的预见性和主动性不够。

   2、机构编制资源的有限性与机构编制刚性增长的矛盾。

受财政状况、社会分工、信息传递、工作效率等因素的制约,政府组织规模是有限的,而不是无限的。

机构编制关系财政状况,关系人民群众利益,关系各项工作体制机制保障的政治资源,机构编制部门肩负着降低行政成本、提高行政效率的责任,必须把有限的机构编制资源管好用活,把机构编制用在经济社会发展最需要的地方。

但机构编制刚性增长因素长期存在,如军队转业干部安置、城镇退伍兵安置等,要形成人员增长,而退休是财政供养人员减少的主要出口。

再有在现行政府管理方式下,各地各部门要完成新的工作任务,就要增加机构、增加人员编制,比如保财政增长、保社会稳定、保安全生产、社会保障等,确实有加强的必要,但要把其他部门的编制和人员减下来则难度巨大,就必然形成机构编制的刚性增长。

   3、机构编制工作的综合协调性与机构编制管理科学化水平不高的矛盾。

机构编制部门长期处在改革的风口良尖和行政管理的必经环节;无论是宏观的改革措施,还是各部门加强某项工作、理顺职责关系、改善人员结构,都离不开机构编制部门;机构编制部门既要完成党委、政府交办的任务,又要为各部门服务,综合协调作用非常重要,要发挥协调作用,必须有制度作保障,要有标准为依据。

机构编制工作制度化程度不高,在很多环节没有明确的、科学的标准可以作为依据,制约了综合协调作用的发挥。

机构编制管理缺乏成熟的制度和完善的标准,只有更多地依靠经验,不但权威性、科学性不够,还带来不平衡。

因为阶段性工作重点的不同,或者管理者对各项工作重要性的认识不同等因素,难免造成顾此失彼,虽然这种不平衡客观存在的,但地区之间、部门之间攀比,而一旦对这些攀比不能加以满足,就会使机构编制管理失去权威性。

4、机构编制增长的巨大压力与机构编制管理法制化程度不高的矛盾。

随着经济社会不断发展,导致利益格局调整大、社会矛盾多、解决问题难,改革、发展、稳定需要党委、政府和部门做大量的工作,各部门不仅要完成日常管理工作,还要面对许多新增加或者突发性的任务,在整个行政管理大环境没有根本改变的情况下,机构编制反弹压力巨大。

只要有新的法律法规或者新的工作任务,各个部门就寻求增加机构、增加人员、增挂牌子、机构升格,由于机构编制法制化程度不高,机构编制部门严格控制的努力显得非常艰难。

条条干预比较突出,即使机构编制部门发现了,也缺乏有效的制约手段。

四、新形势下机构编制管理工作的改进措施和方法

(一)认清工作定位, 提高对机构编制工作的认识

机构编制工作,是上层建筑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加强党的执政能力建设、巩固党的执政地位和完善政权建设的基础性工作,关系着党政机构的高效运转,关系着党执政能力的不断提高,关系着为人民服务宗旨的充分实现。

其主要任务就是通过合理设置机构、科学配置职能、完善运行机制、创新工作方式、提高行政能力,以体现和实践科学发展观及加强党的执政能力建设的要求。

各单位党政“一把手”,尤其是我们从事机构编制工作的同志,要充分认识机构编制工作的重要性,树立“以人为本”的管理理念和改革理念,关注直接面对基层和群众“窗口”的机构编制问题。

既要从严落实机构编制管理工作制度,又要积极提出机构编制合理化建议;既要从工作实际出发提出机构设置方除机构臃肿和人浮于事;既要配合做好机构编制日常管理工作,又要根据总体部署抓好机构改革工作。

要按照解放和发展生产力的要求,通过转变政府职能和发展生产力,不断提高人民群众生活水平,实现小康社会。

(二)要深化各项改革,提高执政能力

 1、继续深化行政管理体制改革。

按照政企分开、政事分开的要求,建立“行为规范、运转协调、公正透明、廉洁高效”的行政管理体制。

切实转变政府职能,该政府管的要管住管好,不该政府管的坚决不管,真正做到有所为、有所不为、当为必为。

政府既要发挥经济调节和市场监管职能,更要发挥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职能,依法规范行政审批事项,提高行政能力。

2010年的政府机构改革中,我县对审批制度改革中取消和调整审批的项目进行了认真清理和审查,共取消、转移和下放职责23项,新增和强化职责56项,较好地体现了推进政府职能转变的要求,更好的适应了社会主义物质文明、政治文明、精神文明全面协调发展和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需要。

  2、配套推进乡镇管理体制改革。

积极配合农村税费改革,配套推进乡镇管理体制改革,努力实现“转变政府职能,改进工作方式;精简机构编制,减轻财政压力;压缩领导职数,充实工作人员;理顺管理体制,整合基层站所;深化体制改革,转换运行机制”的改革任务。

乡镇改革要有利于加强乡镇基层党组织和政权建设,切实巩固党的执政地位;有利于巩固农村税费改革成果,切实减轻农民负担;有利于提高乡镇工作效率,切实降低行政成本;有利于更好地为“三农”服务,切实促进农村发展。

通过乡镇改革,让广大农民感到满意,得到实惠,看到改革的成效。

3、积极稳妥推进事业单位改革。

按照“公益目标明确、投入机制合理、监督制度完善、治理结构规范、微观运行高效”的要求,积极稳妥的抓好事业单位改革。

机构编制部门要会同组织、人事、财政、社保等有关部门,深入开展对各类事业单位的调查研究,提出事业单位改革方案及人事配套制度。

要着力抓好事业单位内部改革,解决好干部能上不能下,人员能进不能出,待遇能高不能低的“铁交椅”、“大锅饭”问题。

对一些具备企业经营能力的事业单位,在人事制度配套的基础上,逐步推向社会,成熟一批推向一批。

对一些职能弱化、任务重叠或“空壳”的事业单位予以撤并。

2010年的政府机构改革中,我县进一步取消了部门承担的微观管理职责,并将一些辅助性、技术性和服务性事务交给事业单位或行业协会、市场中介组织承担。

比如:

县畜牧局管理的饲料行业、县水利局管理的水利预制行业交给行业协会。

力争使财政供养的事业机构和人员编制逐步减少,减轻财政压力,保证重点支出,使事业经费由单纯“养人”变为“养事”,为社会提供更好的公共服务。

(二)严肃编制纪律,提高法规意识

  1、严格落实“三定”规定。

经党委、政府批准下达的“三定”规定(方案),具有权威性和法律效力,必须严格执行。

对“三定”规定确定的主要职责,要认真遵守,不得失责或越权;对批准的机构编制限额,要坚决落实,不得突破;对规定的领导职数,要严格执行,不得超配。

未经机构编制管理部门批准,任何部门不得变更“三定”规定(方案)。

确需调整的,要按规定程序报批。

除机构编制管理部门外,任何业务部门不得以任何形式干预和调整职能配置、机构设置和人员编制,也无权对机构设置作出规定,部门下发文件和召开会议一律不得涉及机构编制事项。

对擅自增加机构编制和领导职数,调整职责任务的,机构编制部门一律不予承认,并坚决予以纠正,视情节进行通报和处理。

今后各部门新增内设机构所需人员编制原则上由部门内部调剂解决,同时要严格控制超编借、聘人员。

对缺编单位确实需要用人的,要面向社会公开招考。

  2、严格落实编委会制度。

建立和完善《编委会议事规则》,严格落实编委会制度,事关机构编制的重大问题必须经编委会集体研究决定,并按规定程序报批。

坚决防止“以行政办公会代替编委会,以党委会代替编委会,以党政领导碰头会代替编委会”现象,更不能以领导个人说了算,要建立严格的监督约束机制。

  3、严格落实《控编五联单》制度。

用人单位在有空编的前提下,必须填写《控编五联单》,报经人事领导小组研究审定后办理手续。

《控编五联单》由编制、组织(人事)、财政、社保、用人单位各持一联。

人事部门办理工资关系,财政部门核拨工资,社保部门办理保险手续,用人单位审报人员编制、工资、社保等事宜都必须以五联单为依据。

要不断完善机构编制与财政预算相互制约的机制,维护五联单制度的严肃性。

  4、严格落实机构编制统计制度。

坚持实事求是,杜绝虚假、编造数据行为;坚持说实话、报实数,杜绝占空编、吃空额现象;坚持机构编制年报统计数据由编制、人事、财政部门进行交换会审制度;坚持《机构编制管理证》、《机构编制月报》制度。

加大推行机关、事业单位《机构编制管理软件》工作力度,切实落实机构编制“实名制管理”。

  5、依法加强事业单位登记工作。

按照国务院《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2004年411令),调整充实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机构,依法加大对事业单位法人登记和年审工作力度。

2008年联合县审计局、县监察局,印发了《关于对全县事业单位法人实行任期责任审计的通知》,将机构编制责任审计由领导干部拓展到全县事业单位法人,明确规定在事业单位法人在变动时,在为其办理变更登记的同时,对事业单位法人任期内履行机构编制管理情况进行审计,对无正当理由不配合审计工作的事业单位,县编办联合县审计、监察等部门实行联合进驻审计,提高了全县事业单位法人对机构编制督察工作重要性的认识,同时也促进了事业单位登记管理工作的顺利开展。

 (三)创新管理方法,提高监督意识

   1、改进机构编制管理方法。

在做好日常管理工作的同时,更加重视监督管理,逐步由重具体审批转向宏观管理,由重日常管理转向政策研究,由重事前管理转向监督检查。

继续总结完善人员编制 “总量控制、动态管理”办法,建立管政策、管总量、管结构的机构编制管理新机制。

按照精简、统一、效能的原则,根据政府职能转变和财政实力状况,综合考虑人口、面积、社会经济发展水平等因素,科学合理地设置机构、调整编制。

运用弹性调控手段,用好用活现有编制,使机构编制管理工作进一步科学化、制度化、规范化。

2、建立机构运行评估机制。

充分发挥机构编制部门作用,建立部门“三定”规定执行情况评估机制,按照行政问责制要求,在“三定”规定中逐步增加“定责任”内容,在确定职能的同时,要明确所承担的责任。

形成有权必有责,用权受监督,失职受追究的责任体系。

 3、建立健全监督约束机制。

把监督检查作为机构编制工作的一项重要内容,常抓不懈,制定并出台机构编制法律法规体系和监督办法,规范机构编制执法行为,推进机构编制法制化进程。

机构编制管理部门,要加大对违犯机构编制管理纪律的督查力度。

我县每年都按照《机构编制监督检查工作暂行规定》的要求,重点对全县各机关事业单位机构编制工作“五不准”政策的贯彻落实情况;按照机构编制管理的有关政策法规和单位“三定”方案进行日常管理、开展业务情况;是否存在未履行机构编制审核程序擅自调入人员和人员混岗现象;是否有擅自增设机构或未按“三定”方案规定擅自调整变更单位及内设机构名称现象;各乡镇贯彻落实中央“5年内人员编制只减不增”目标任务情况进行督查。

针对督查中发现的问题,向相关单位提出了整改要求,督促有关单位及时制定整改措施,从而确保了机构编制工作各项政策规定落到实处,较好的维护了机构编制纪律的严肃性和权威性。

同时还把各机关事业单位是否做好机构编制管理工作,列入考核各单位“一把手”的一项重要内容,印发了《***委办公室***人民政府关于对领导干部实行任期机构编制责任审计的通知》,建立机构编制管理失责追究制。

六年来,县编制部门先后对县乡98个单位一把手进行了任期责任审计,共审计有关人员情况8300多人次,查阅相关资料5600余份,限期被审计单位改正问题23个,清退临时人员237人,为机构编制监督检查工作扎实开展提供了平台,对违反机构编制纪律新增机构、超编进人、超职数配备领导干部、隐瞒虚报机构编制数据、干预机构设置和人员编制配备等违纪行为要严肃查处,追究“第一责任人”的责任。

较好维护了机构编制纪律法规的严肃性和权威性。

积极推行编制政务公开,规范编制公开的内容、程序。

对各部门主要职责、内设机构、人员编制和人员在职在岗情况及机构编制重大变更情况,要及时在机构编制网站或公共场所进行公示,实行“阳光编制”制度,接受社会各界监督。

设立机构编制“12310”举报电话,配合纪检监察部门共同受理、查处违反机构编制纪律的举报。

   (四)加强自身建设,提高管理水平

  1、加强对机构编制工作的领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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