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拍协四届四次常务理事会会议议程.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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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拍协四届四次常务理事会会议议程

附件2:

中拍协四届三次理事会暨四届五次

常务理事会工作报告

各位理事:

一年来,中拍协在政府有关部门的指导下,在理事会的领导下,与各地方拍卖行业协会密切配合,团结和带领广大拍卖企业,坚持科学发展观,以持续推进行业专业化、市场化,促进拍卖行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为目标,努力探索协会自身建设的新途径,不断提高为会员和行业服务的水平,全年实现行业经营环境逐步向好、行业业绩保持稳定、业务领域不断扩展、诚信体系建设不断加强、人才队伍不断提升等突出成绩。

现将2012年工作总结暨2013年工作总体思路和任务报告如下,请予审议。

第一部分2012年行业工作总结

一、2012年行业经营稳定发展,队伍稳步壮大

2012年,拍卖行业的发展经历了严峻的内外形势考验。

全球金融危机继续蔓延,世界经济下行压力和潜在风险继续加大。

受此影响,国内经济增速趋缓,不确定因素增加,政府部门及银行委托处置资产规模缩水,支持拍卖行业发展的税收政策、司法拍卖政策、文物进出口政策等日趋收紧。

这些问题都在一定程度上加大了拍卖企业的经营压力。

但是,全国拍卖企业努力克服大环境下的不利因素,开拓进取,保持了行业经营业绩的相对稳定。

行业经营状况经历了期初小幅回调,期中总体稳定,期末稳中有升的发展趋势。

截至11月末,总成交额实现4323.13亿元,累计缴纳营业税金4.55亿元,与上年度基本持平。

同时,市场化和专业化经营水平保持稳定增长。

截至11月末,全国农产品拍卖成交总额20.9亿元,比上年增长4.3亿元,增幅达到26%,居各类标的拍卖成交增幅之首;机动车拍卖1至11月实现成交额37.45亿元,比上年增长5.66亿元,增幅居次,达到17.8%。

在即将过去的一年中,行业整体规模稳步提升。

截至日前,全国共有拍卖企业5809家,国家注册拍卖师11040人,比去年新增600人,拍卖从业人员5.85万人;与此同时,协会会员队伍也进一步壮大,目前,协会会员单位共2080家,较年初增长224家,协会组织的凝聚力进一步增强。

二、政策协调工作全面攻坚,行业经营环境趋好

(一)协助政府召开拍卖工作会议

商务部门的政策措施,对拍卖业的发展起到了至关重要的作用。

今年11月初,商务部召开了第一次“全国拍卖工作会议”,姜增伟副部长在讲话中全面肯定了拍卖业自恢复发展以来,在国有资产处置、罚没资产处理、司法执行标的物变现等领域为社会所做的巨大贡献。

会议提出商务部门支持拍卖业发展的一系列原则和工作措施:

1、要将抓实抓好拍卖行业作为商务工作一项重要内容,要加大政策协调力度,积极推动出台包括国有产权拍卖、司法委托拍卖、土地拍卖、林权拍卖、文物进出境和税收等方面的支持政策,注意打破地方保护主义,消除地区封锁,为拍卖行业发展营造良好的发展环境。

2、在全国范围内集中开展文物艺术品拍卖违法违规行为治理整顿专项活动,重点整治变相拍卖、无证经营、超范围经营、出租、出借或转让资质、虚假鉴定、知假拍假、暗箱操作、乱收费、虚假宣传等问题。

3、各地商务主管部门要主动与当地高级人民法院加强沟通,指导拍卖企业规范经营,构建科学、规范、公开、透明的司法拍卖机制,要积极推动各地公共资源拍卖平台或拍卖中心建设,包括公共拍卖交易场所和网络拍卖平台的各项软硬件设施建设。

4、要从文物艺术品入手,逐步建立文物艺术品拍卖市场诚信档案信息库,组织协会定期公布文物艺术品拍卖标准化达标企业和诚信经营企业,建立违法违规企业和人员黑名单制度,研究将买受人恶意拖欠或拒付货款行为纳入人民银行征信管理,等等。

以上原则性共识将进一步上升为商务主管部门的具体政策措施,并贯彻落实。

(二)推动司法委托拍卖“新政”贯彻落实

1、积极争取司法拍卖政策支持

在2011年最高法院出台“21号司法解释”后,中拍协紧张有序地展开一系列的协调工作,先后与最高院、商务部等相关部门密集沟通达30余次,起草、会商各类文件41件次,推动最高法院于今年2月6日出台了《关于实施《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委托评估、拍卖工作的若干规定》有关问题的通知》(法发(2012)30号文件),对拍卖企业接受涉诉国有资产、上市类股权拍卖委托的主体资格、程序等关键问题首次做出了明确规定,全面维护了行业司法拍卖业务领域的利益。

今年2月8日、9日,中拍协组团参加了最高法院在重庆召开的“深化司法拍卖改革工作会议”,代表行业进一步建议最高院在坚持已有司法解释的基础上,选择具有拍卖经营资质的公司从事受托拍卖业务;选择不以盈利为目的的第三方网站承担司法委托拍卖网上业务;将现场拍卖与网络拍卖结合起来,充分发挥拍卖机构专业优势。

这三点建议得到了最高法院和各地高院有关负责人的充分理解和认可。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司法拍卖“新政”,重庆会后,中拍协于今年2月24日、25日组织召开了行业司法拍卖工作会议,邀请商务部、最高法院及部分地方高院主管司法拍卖的负责同志出席,各地协会及全国骨干拍卖企业代表240多人参加了会议。

会上,中拍协系统传达了最高法院司法拍卖改革工作的精神,对如何落实司法拍卖新规、争取各地宽松环境做了工作部署。

在调研并掌握全国企业实际经营情况的基础上,7月13至15日,中拍协主持召开了行业第一次法律工作会议,邀请最高法院、部分省市高级法院有关法律专家参会,重点对司法拍卖新政的落实问题进行研讨,全面形成关于司法拍卖原则、主体、程序的基本共识。

可以说,经过一年的不懈努力,司法委托拍卖的基本政策得以延续。

2、推动各地公共资源拍卖中心的建设

最高法院在《关于人民法院委托评估、拍卖工作的若干规定》(法释〔2011〕21号司法解释)中提出,司法委托拍卖业务要利用网络平台并在集中场所进行。

为稳固司法委托拍卖业务,掌握公共资源拍卖中的主动权,今年1月,协会以2012年1号文件形式正式发出《关于推进公共资源拍卖中心或平台建设的决定》,要求各地有效整合资源,充分利用协会网络拍卖平台,加快本地公共资源拍卖中心或平台建设。

《决定》发出后,得到了商务部、最高法院等部门的高度认可,各地方协会和拍卖企业也积极响应。

在中拍协网络服务部门的全力支持、配合下,各地公共资源拍卖中心建设工作积极推进。

截止目前,已有北京、上海、山东、广西、黑龙江、甘肃、天津、广东、福建、湖南等省(区)市先后完成40多个公共资源拍卖中心建设,一些地级市协会还建立了集中的司法拍卖场所,并按照法院、国有资产管理等部门的要求陆续开展各类拍卖业务。

经过近一年的建设,各地公共资源拍卖中心及平台相继启动,一个全国公共资源拍卖网络初步形成,为全行业贯彻落实司法拍卖“新政”迈出了坚实的第一步。

(三)积极协调文物艺术品拍卖相关政策

在文物艺术品拍卖有关政策的协调方面也取得了一定进展:

1、对于一些限制文物拍卖回流的政策,积极协调政策执行的变通措施,为境外回流文物进入国内拍卖市场多次协调海关、文物等文物艺术品进出境管理、税收等部门,基本解决了对文物回流造成不利影响的海关税收政策问题,为文物艺术品拍卖企业继续在海外征集拍品解除了后顾之忧。

2、对于国家明令限制流通的象牙、犀角制品,中拍协积极联系文物、工商、林业等部门,为拍卖企业创造继续合法经营的条件。

自去年秋拍以来,因涉嫌违反濒危野生动物保护相关法律法规,而被国家林业局叫停的虎骨酒、犀角及象牙制品拍卖,经过中拍协与国家文物局、林业局的多轮次沟通、协商,各方已对相关问题的解决达成共识。

现在相关部门正参考我会提供的选择标准和依据组织从事象牙制品拍卖企业的认定工作。

3、在困扰文物艺术品拍卖企业,维持经营资质必需的“五位具备高级职称的文博专家”政策方面,中拍协也代表企业向国家文物局提出了“放宽五位文博专家要求,代之以文物拍卖从业资格人员”的建议,并同时提出了相应的措施建议,已得到国家文物局的认可,为下一步拍卖企业解决人员资格问题奠定了基础。

4、积极协调《著作权法(征求意见稿)》中关于“追续权”制度的不合理设立问题。

自《著作权法》进入修订程序以来,引起了我行业的高度关注,其中的“追续权”制度属于“舶来品”,完全不适合中国特色的国情,一旦正式列入修订后的《著作权法》,将对后世的书画类文物艺术品拍卖产生极其不利的影响,面对这种不利的局面,协会立即行动,组织有关著作权法专家进行了专门研究,同时积极协调《著作权法》修订单位国家版权局,代表行业对此项立法草案提出合理建议,受到立法机关的高度重视,现该项工作已取得阶段性成果。

三、网络拍卖全面展开,具有战略意义

(一)中拍协网络拍卖平台二期功能开发与建设全面完成

去年年底中拍协网络拍卖平台正式上线运行,今年初,协会启动了平台二期功能开发和建设。

截至目前,包括能够实现“现场与网络同步拍卖”、拍卖师主持拍卖会、竞买人账号密码短信发送等功能在内的平台二期功能开发和建设已经全面完成,并在全面测试的基础上开始上线运行。

目前,已有多地企业使用中拍协网络拍卖平台,尝试使用网络与现场同步拍卖功能,成功举办了多场大型拍卖会,取得了良好的效果,初步实现了企业根据业务需要灵活选择网络、网络与现场同步拍卖方式的建设目的。

至此,中拍协网络拍卖平台的功能板块建设基本完成。

今后,平台将在此基础上,在系统安全、技术升级、客户体验、规则建设、宣传推广等方面进行持续的改进和完善。

(二)积极开展网络拍卖技能培训,网络拍卖取得迅猛发展

中拍协网络拍卖平台从启动到稳定运行经历了一个艰难曲折的过程。

一年来,中拍协与各地方协会紧密合作,先后在福建、湖北、江西、陕西、北京、甘肃、重庆、广东、湖南、山东、河南、河北、海南、天津等地组织了14次网络拍卖培训班,参培企业1000多家,累计培训人员1800多人,系统培训了企业开展网络拍卖的法律、业务及网络技术等相关知识。

伴随着培训活动的开展,企业运用网络拍卖平台开展拍卖活动和开拓拍卖业务的积极性也大大提高。

截至日前,共有656家企业申请中拍协网络拍卖平台的应用,举行正式网络拍卖会1192场,成交标的1643件,总成交额11.4亿多元。

还有浙江嘉兴、山东济南、天津、甘肃兰州等地的一些拍卖企业开始积极运用网络拍卖技术拓展新业务领域,进行排污权拍卖、农产品拍卖,以及海关罚没物资、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等拍卖活动,取得了明显的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率先感受到了网络拍卖时代的效率。

(三)启动网络拍卖规程的制定

在推广行业网络拍卖技术应用的同时,网络拍卖规则制定的工作同步跟进。

在启动网络拍卖规则的标准立项申请工作的基础上,经过努力,今年上半年,网络拍卖标准已经正式在国家标准委立项,全国拍卖标准化技术委员会迅速组织专家起草了《网络拍卖规程(草案)》,对网络拍卖从定义到各工作环节进行全面的技术界定,初稿进行了全面讨论。

目前该《网络拍卖规程(草案)》国家标准已进入征求意见、讨论和修改的工作程序,预计明年进入报批阶段。

四、标准化工作深入发展,成效初步显现

(一)完成拍卖业标准基本框架的构建

一年来,拍卖行业共有五项标准先后发布实施,《拍卖企业的等级评估与等级划分》是全行业的第一个国家标准,随后还有《拍卖术语》、《拍卖师操作规范》、《机动车拍卖规程》、《不动产拍卖规程》等四项行业标准相继发布,到今年6月1日五项标准陆续正式实施。

至今,拍卖行业已有一项国家标准和五项行业标准(包括去年实施的《文物艺术品拍卖规程》),共同构成了我国拍卖业标准体系的基本框架。

(二)各项标准进入贯彻实施阶段

为了切实提高拍卖企业经营、管理水平,协会将已有标准的宣贯作为行业标准化工作的重要内容。

1、文物艺术品拍卖企业标准化达标评定工作圆满完成,并向社会发布了艺术品拍卖标准化报告。

为引导企业依照标准规范经营,探索拍卖行业标准宣贯的有效模式,自2011年9月份开始,围绕贯彻《文物艺术品拍卖规程》,协会启动了“文物艺术品拍卖标准化达标企业”评定工作,先后完成了评估指标设计、评估办法制定和企业申报等工作流程。

今年上半年,协会先后组织600余人次,完成对70多家拍卖企业的经营场所、拍卖会现场的核查工作,评定结果于今年9月正式向社会发布,中拍协对其中的44家拍卖企业授予“中国文物艺术品拍卖标准化达标企业”称号,这是中国文物艺术品拍卖自1992年恢复发展以来,首次针对文物艺术品拍卖行业的专业评定,也是中国拍卖行业首次关注企业流程规范的评选,为社会、公众观察评价拍卖企业提供一个不同以往的全新视角,对于引导我国文物艺术品拍卖活动持续健康发展具有重要意义,对规范企业业务操作程序,防范拍卖程序风险,提高经营服务水平起到了重要推动作用。

同时,行业标准化运作水平也在短期内明显提升。

2、依据《拍卖企业等级评估与等级划分》开展行业企业等级评估活动,经过半年的紧张工作现已顺利结束,结果将提交本次理事会审议。

今年初开始,协会向全体会员赠阅了包括《拍卖企业等级评估与等级划分》在内的五项标准的正式文本,鼓励拍卖企业学习和使用标准,并于下半年适时在全国范围内以组织学习、讲座、开办启动仪式等方式,全面开展了以企业等级评估标准为重点的标准宣贯活动,共计举办培训班7场次,培训企业人员1248人次。

同时在国家标准委的指导下,开展了编写企业评估指标释义、网上申报系统设计开发,以及起草“拍卖企业等级评估暂行办法”和“评估工作实施方案”等工作,为拍卖企业等级评估工作的开展做了充分准备。

经过申报、初评、现场核查等环节紧张的工作,初步评出A级以上资质企业1647家,其中AAA级104家,AA级578家,A级965家,分别较上届资质评定结果增长11.83%、29.31%和20.78%,反映出拍卖企业两年来在各项经营业绩和综合实力上取得了长足进步。

在资质评估工作过程中,中拍协进行了周密的策划和组织,严守评估工作纪律,严格遵循标准要求,公正客观地履行职务,为今后其他各项标准的贯彻落实积累了经验,树立了榜样。

五、行业自律扎实推进,拍卖活动进一步规范

(一)以贯彻实施《中国文物艺术品拍卖企业自律公约》为重点,切实加强行业自律工作

《中国文物艺术品拍卖企业自律公约》自2011年6月正式公布实施以来,社会影响力不断扩大。

截至目前,全国已有162家文物艺术品拍卖企业加入《自律公约》,这些企业代表了全国文物艺术品拍卖的主流,年成交额占整个市场份额的90%左右,产生了良好的社会影响。

一年来,公约执行机构受理了20余起投诉并处理了近10起被监测到涉嫌违法违规行为的事件,有力地整肃了行业形象。

问题主要集中在无证经营、超范围经营以及以牟取不正当利益为目的的各种乱收费行为。

(二)初步建立行业客户黑名单制度,建立健全拍卖市场诚信档案

拍卖市场诚信体系建设是一项长期的系统工程,涉及拍卖各方当事人乃至社会有关方面,中拍协通过《中国文物艺术品拍卖企业自律公约》的执行,要求公约成员单位定期向公约执行单位报送客户违规行为,初步建立起了“黑名单”系统及其使用制度,并将就此形成一项行业诚信制度。

在此基础上,逐步建立起了覆盖拍卖市场各方的诚信档案。

(三)健全文物艺术品市场统计公报制度,完善信息披露机制,丰富自律手段

今年11月,中拍协首次与商务部、国家文物局联合发布《2011中国文物艺术品拍卖市场统计年报》,这是继2010年度《统计年报》发布以来的第二份中国文物艺术品拍卖市场年度报告。

《中国文物艺术品拍卖市场统计年报》通过权威、客观反映我国文物艺术品拍卖业的实际营业状况,得到了主流企业的积极支持、相关政府部门的认可和国内外有关方面的广泛关注,现已成为我国文物艺术品拍卖市场诚信体系建设、行业主流形象展示和市场核心价值研究的重要内容和依据。

文物艺术品市场统计公报制度建立健全,对于完善企业经营信息披露机制和丰富行业自律手段具有重大意义。

(四)严格规范拍卖师执业行为,从源头上规范拍卖活动

一年来,中拍协从严规范和整肃拍卖师的执业行为,根据《拍卖法》赋予的监管职能和《关于加强拍卖师监督管理的规定》的基本精神,对拍卖师的违规执业行为,在认真核实、充分听取申辩意见的基础上做出了一系列处理决定,有力地落实了行业自律的各项规定。

截止目前,共处理有违法违规执业行为及其他情形的拍卖师83人,其中,暂停执业38人,吊销拍卖师执业证书39人,注销拍卖师执业证书6人。

六、其他工作稳步推进,保障行业协调发展

(一)扎实开展行业宣传工作,掌控行业舆论的主动权

1、全面贯彻落实《行业新闻宣传工作管理办法》。

加强宣传工作规划性及制度化建设,全面落实《管理办法》要求的“新闻发言人制度”、“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制度”等行业宣传工作基本制度。

2、与各地方拍卖协会携手,共同开展第二届全国拍卖咨询服务周活动。

围绕“艺术品拍卖20周年”活动、公共资源拍卖中心建设、网络拍卖推广、标准实施等方面工作,中拍协和各地方协会在全国范围内纷纷开展了声势浩大的宣传活动,活动的社会影响面十分广泛,宣传突出了行业的重点工作,形成了一次行业集中宣传的热潮。

与此同时,中拍协还配合文化部开展了“文化市场法制宣传周”活动,取得了很好的社会效果。

3、完成拍品瑕疵免责国际调研课题阶段性任务。

鉴于拍品瑕疵免责已成为当前社会各方对拍卖业最集中、最突出的评论,为维护文物艺术品拍卖当事各方的合理合法权益,中拍协艺委会将“中国及国际文物艺术品拍卖有关拍品免责条款的执行和相应的国家法律法规等背景关系”作为科研课题,得到了国家有关部门的明确支持。

目前,艺委会领导的专家课题组,已经确定了课题研究方向、时间进度及初步分工,并将课题的国际部分与伦敦大学的国际研究机构合作完成。

至此,拍品瑕疵免责调研课题第一阶段任务顺利完成。

(二)改革法律咨询工作,帮助企业解决实际问题

随着企业咨询问题针对性的增强,中拍协在改组法律咨询委员会的基础上,对服务内容也进行了及时改进。

在日常电话咨询服务、为企业研究撰写复函等工作中突出了对实际问题的解决和指导,全年共答复法律咨询电话近3000个,办理法律复函12件,为研究解决行业全局问题及企业个案问题,共计召集法律专家参与的大小案件研讨会10余次,为行业遇到的重大争议或诉讼提供了及时有效的法律咨询服务。

(三)以市场化、专业化为重点,深入开展职业教育工作

以培养专业化人才为目标,中拍协联手各地方协会年内举办拍卖从业人员培训班35期、网络拍卖培训班15期、文物鉴赏和提高等研修培训班7期,培养从业人员5155人,其他各方面管理和业务人才2190人,为企业充实了人力资本,为开拓创新行业服务领域打下了坚实的人才基础。

此外,行业职业教育工作一直与英国、台湾等地保持密切联系,国际交流与合作继续深化。

举办行业管理人员培训班1期。

同时,今年协会首次向人社部申请承办以“电子商务在拍卖中的应用”为主题的人才知识更新工程项目,办班培训50余人。

(四)以规范企业经营管理为目标,认真做好行业统计工作

2012年,在政府有关部门的大力支持下,行业统计信息的分析及发布制度逐步完善。

以“全国拍卖行业管理信息系统”为基础开展的月度经营数据汇总及相关报表、简报已被制度化,企业经营数据月度填报率接近90%。

由季度分析简报、年中分析报告、年度行业蓝皮书及文物艺术品拍卖市场统计年报组成的行业统计分析发布制度日臻完善,在如实反映行业实际经营状况,准确判断把握行业发展方向以及向政府部门提供合理化建议方面发挥着越来越重要的作用。

(五)勇于承担社会责任,做好行业慈善工作

全面启动中拍协支持的“新公民小额教师基金”项目(第三期),对城市打工子弟学校教师、教学设备等进行捐助。

年初以来,该基金已向打工子弟学校优秀教师开放两期申请,共资助198位老师实现其教育教学方面的迫切需求,总资助金额155228.3元。

第三期总额为8万元的资金资助申请开放在即,届时,将再有100位打工子弟学校的优秀教师获得资助,实现自己的教学梦想。

与此同时,据不完全统计,全国拍卖企业一年来共向社会各界捐款捐物折合人民币3000余万元。

通过发展社会慈善事业,拍卖行业回馈社会、扶危济困、勇于承担社会责任的良好形象受到公众的肯定。

第二部分2013年及今后一段时期主要工作思路和任务

一、当前行业发展面临的形势

刚刚召开的中央经济工作会议指出,我国发展仍然具备难得的机遇和有利条件,经济社会发展基本面长期趋好,国内市场潜力巨大,社会生产力基础雄厚,科技创新能力增强,人力资源丰富,生产要素综合优势明显,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机制不断完善。

同时,也要清醒地看到,我国发展仍面临不少风险和挑战,不平衡、不协调、不可持续问题依然突出,经济增长下行压力和产能相对过剩的矛盾有所加剧,企业生产经营成本上升和创新能力不足的问题并存,金融领域存在潜在风险,经济发展和资源环境的矛盾仍然突出。

必须保持清醒头脑,增强忧患意识,深入分析问题背后的原因,采取有效举措加以解决。

我国拍卖业的发展在宏观经济背景下,与整个国民经济发展的曲线有着高度的契合性。

拍卖业近几年来虽取得了一些成绩,但在这样的国家经济背景下,尤其是面对中国社会的城市化变革、经济增长方式和产业结构调整,以及行业自身发展中固有和频繁出现的问题,我们清醒地认识到行业的发展形势:

(一)制约行业发展的因素仍然存在

首先,不可回避的是行业自身的问题。

虽然我们很早以前就一直强调“自强”,但直至目前,企业管理者的经营理念、管理模式以及品牌意识仍未见明显转变;全行业高度倚重行政及司法类拍卖资源,“千军万马挤独木桥”的状况同样没有明显改观;再加上行业自身不规范的经营行为的屡屡出现造成社会对拍卖行业的诟病常不绝于耳。

因此,现阶段拍卖行业自身素质不高、经营理念落后与经营行为不规范等问题是限制行业持续发展的首要障碍。

其次,拍卖行业目前已形成了以《拍卖法》为主的一系列法律法规体系。

但随着社会经济状况的改变,一些规定已不适应形势发展的需要,造成了合法拍卖主体被排挤、传统拍卖资源被分割,拍卖方式被随意变相等情况不断出现。

另外,诸如增值税、五个文博专家、犀角质文物拍卖、文物艺术品进境税政,以及拟实施的“美术作品追续权”等一系列过时或不切实际的制度严重阻碍了行业的正常发展。

(二)经济发展带来的行业转型已成为新的挑战

从经济发展来看,流通现代化、城镇化、信息化、结构合理化和国际化是当前拍卖业面临的五项重大挑战。

第一,产业结构调整,使传统房地产拍卖业务的调整成为重中之重。

第二,流通现代化,给国内农产品拍卖带来了快速启动和成长的要求。

第三,城镇化进程,带来机动车等涉及民生消费拍卖业务加快发展的市场需求。

第四,电商时代的来临,对拍卖方式的信息化变革提出新课题。

第五,中国市场逐步开放的同时,给市场化程度较高的文物艺术品、二手设备、机动车拍卖等领域带来国际竞争。

这五大挑战要求拍卖行业必须转型、必须升级、必须自强。

(三)相关会议精神要求拍卖行业必须改革、创新和超越

2013年,是党的十八大之后实施各项“新政”的开局之年,是“十二五”规划承上启下的重要一年,也是中央经济工作面临新形势、新目标的一年,更是全国首次拍卖工作会议之后落实工作任务和要求的一年。

无论是十八大对于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转变经济发展方式的要求,还是中央经济工作会议提出全面深化经济体制改革的总体方案,以及拍卖工作会议强调充分发挥拍卖行业作用,推动我国拍卖行业持续健康发展并在“十二五”期间迈上新台阶的要求和任务,都要求拍卖行业必须改革、创新和超越,这将成为下一阶段拍卖行业发展必须紧紧抓住的主线。

二、今后工作基本思路

我们今后一个时期基本的工作思路是: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引导行业转变经营管理观念和发展理念;积极拓展新市场,在发展中坚持改革创新,在改革中打造区域特色,稳步推进行业专业化、市场化、信息化深入发展;完善协会服务体系,提升服务质量,推动拍卖行业平稳、持续、健康发展。

三、近期重点工作任务

在国务院刚刚发布的《服务业发展“十二五”规划》(以下简称《规划》)中指出,鼓励商务服务业专业化、规模化、网络化发展,加大品牌培育力度,积极开拓国内外市场,推动拍卖、典当服务业的发展。

《规划》中还对“十二五”时期的商务服务业提出明确要求:

发展水平明显提升,竞争力明显增强,结构明显优化,国内外市场份额明显提高,市场秩序、诚信体系、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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