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市食品药品安全监管工作报告与全市食盐安全管理工作方案汇编.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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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市食品药品安全监管工作报告与全市食盐安全管理工作方案汇编

全市食品药品安全监管工作报告与全市食盐安全管理工作方案汇编

全市食品药品安全监管工作报告

一、XX年全市食品药品监管工作取得显著成绩

(一)以强化组织协调为平台,持续深入推进食品安全综合监督。

一是安排部署全年食品安全工作。

出台年度全市食品安全工作计划,围绕食品安全监管各环节,明确主抓点,并将各项目标任务分解到相应监管部门,推动食品安全工作深入开展。

组织相关部门开展鲜肉和肉制品安全等整顿治理。

二是抓好节会期间食品安全保障。

餐保化监管开局良好,扎实推进餐饮服务单位量化分级管理,将量化分级管理率从40%提升到65%以上,圆满完成美食节、台商论坛等重大会议和活动的餐饮安全保障任务。

三是开展学校食品安全专项检查。

市政府召开全市学校食品安全工作会议,对学校食品安全工作提出明确要求,各相关部门、各县(区)开展了学校食品安全专项检查。

四是加强网络舆情监测引导。

出台《市食品安全舆情监测和处置工作制度》,构建了舆情预警、引导、应对处理联动、分类处置等四项机制,建立了网络信息员、发言人和评论员队伍,加大舆情关注力度,及时发布政策信息,清除虚假不良信息影响,营造了良好的网络互动氛围。

我市这一工作受到国务院食安办的充分肯定,在全国食品安全年中会议上作大会交流。

(二)以推进省市共建为契机,建立健全药品安全监管长效机制。

以省局与市政府签署共建药品安全示范区合作备忘录为契机,深入开展药品安全示范县创建工作,大力推进药品安全责任体系建设,为提高我市药品安全监管能力搭建了更高的平台。

一是强化生产源头监管。

市局把新版gmp实施推进工作纳入年度药品安全监管要点,积极落实新版gmp实施的相关要求,推动企业实施新版gmp,已有3家企业通过了新版gmp。

结合问题胶囊的排查,对企业委托检验情况开展监督检查,促使企业把好进厂原辅料关。

重点关注中标价格与生产成本倒挂品种的生产,重点检查近年在市场抽查不合格的基本药物品种生产,突出做好基本药物生产质量监管。

二是强化流通环节监管。

组织开展gsp认证及跟踪检查。

组织全市13家基本药物配送企业签订承诺书,建立基本药物配送企业监管档案,并开展专项检查,着力强化对基本药物定点配送企业的监管。

三是强化医疗器械监管。

加强医疗器械生产企业监管,对实施《医疗器械质量管理规范》生产企业进行规范检查,对有举报的3家企业进行核查。

组织企业对照《医疗器械经营企业质量管理规范规》进行自查自纠,对56家经营企业经营状况开展检查。

开展装饰性彩色平光隐形眼镜市场专项检查,积极做好医疗器械行政许可、不良事件回顾性检查及推进、诚信体系建设等综合业务工作。

四是药品示范县创建扎实推进。

对参创的、洪泽、盱眙、淮阴4县区开展2次督查,确保年内按期完成创建任务。

(三)以解决突出问题为重点,扎实开展药品生产流通领域集中整治行动。

根据国家局、省局统一部署,及时启动部署药品生产流通领域集中整治行动。

一是加强监督检查。

对检查中发现的进货来源把关不严或从非法渠道购进药品、购销资质档案不全、处方药销售不符合规定要求、违规销售含特殊药品复方制剂、含兴奋剂制剂、超方式或超范围经营、执业药师不在岗、冷链管理不符合要求、远程监管不符合要求的企业,依法作出处理决定。

严格涉药广告监管。

全市共监测广告1716条,共提请工商部门查处违法药品、保健食品、医疗器械广告95个,13个品种被省局暂停销售。

二是加强协作联动。

加强稽查执法与刑事司法的衔接,完善“四方联席会议”、“7+1”药品稽查联防协作、打假保名牌、重大案件查处奖励等制度机制,提升稽查执法质量和效能。

今年相继查办了张某、王某等人利用互联网制售假药案,贾某等人利用邮政快递销售假药等4起在全国全省有重大影响的大要案件,累计涉案金额1.16亿元,已抓获制假售假涉案人员121人,网上追逃76人;其中2起案件被公安部、省公安厅督办;2起案件被国家局督办;3起案件被省局督办,有力净化了全市药品市场秩序。

三是做好应急处置工作。

加强药品抽验工作,注重风险研判,抽样药品1421批次,其中基本药物评价694批次,技术支撑作用发挥明显。

突出做好铬超标药用胶囊事件处置工作。

铬超标事件曝光之后,全系统在第一时间相应,在全市范围内部署开展对药用空心胶囊、药用明胶及胶囊剂药品生产企业的相关监督检查工作,组织企业开展自查和批批检工作,该事件始终处于有序可控的状态。

(四)以开展创先争优为载体,着力加强监管队伍能力素质建设。

一是大力推进机关作风建设。

召开机关作风建设大会,大力弘扬敢于负责、勇于担当、狠抓落实的工作作风,进一步增强了全系统干部职工干事创业的责任心、主动性和凝聚力。

认真开展领导干部下基层“三解三促”“三进三帮”活动,了解群众意愿,倾听基层声音,帮助企业和群众排忧解难。

对市委市政府、省局重大部署决策、年度重点工作开展督查,重点对学校食品安全、药品示范创建、食品药品突发事件应急处置、责任体系建设、保密工作重点进行了督查督办,有力推动了各项工作的顺利开展。

二是打造群众满意民心工程。

开通12331咨询投诉举报热线,深入开展争创“群众满意窗口”活动、“三走进三服务”主题实践活动,以及开展食品安全宣传周、组织参选全省百佳执业药师、开展执业药师为社会公众合理用药服务等活动,帮助基层和企业解决发展中面临的实际困难,帮助群众解决饮食用药中遇到的各类问题。

做好人事人才工作。

加强药品流通行业从业人员岗位证书管理,对清河、清浦、淮阴、四区500余名从业人员进行了上岗培训。

三是创造条件推进职能调整。

科学划分监管事权,清河区局、清浦区局正式履行药品、医疗器械监管职能。

市食品药品检验所实现更名扩项,并加挂“市药品不良反应监测中心”牌子,增加事业编制20名;保健食品、化妆品扩项通过省质量技术监督局组织的实验室资质认定现场评审,食品通过食品检验机构资质认定初评。

市食品药品监督稽查支队获市编委同意成立,核定事业编制15名。

四是加强培训提升队伍素质。

做好省市组织的各级各类学习培训工作,选拔7名同志参加医疗器械、食品工程硕士班,大力培养专业监管人才。

(五)以抓落实彰特色为主题,突出加强党风廉政和软环境建设。

一是狠抓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落实。

各单位和市局机关处室主要负责人切实履行党风廉政建设第一责任人的职责,强化“一岗双责”意识。

市局党组年初工作会议上与各县(区)局分别签订了行风建设责任状,同时与市所和市局机关各处室负责人签订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机关全体人员向市局党组递交廉洁自律承诺书,形成层层签状、传递压力、落实责任的工作格局,确保全年党风廉政建设各项任务落到实处。

二是强化廉政教育。

进一步加强日常教育和岗位廉政教育的制度化、常态化,继续深化警示教育活动,成效显著。

三是抓好“重点项目”的组织实施。

围绕全市惩防体系建设重点目标任务中第21项“开展食品药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严肃查处违法违纪行为”具体任务分解落实、监督检查,按照序时进度组织推进。

四是廉政文化建设特色明显。

深入挖掘和提炼特色亮点,形成了具有部门特色的廉政文化,荣获“市级廉政文化示范点”称号。

省局在今年全国系统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会议上对我们廉政文化创建工作进行了介绍,具有药监特色的廉政文化建设全国有影响,先后接待了国家局、安徽、湖南、吉林省局及省内外兄弟市局来我局参观考察调研。

五是突出抓好101%服务制度建设。

新建完善五办制度、首问负责制度、服务承诺制度、预约服务制度、限时办结制度等五项制度,深入推进101%服务企业活动。

二、XX年食品药品监管工作思路

XX年,全市食品药品监管系统将围绕“依托两大抓手、实施两大行动、搭建两大平台、完善六大体系”的目标,着力细化指标、落实责任、强化监管、服务民生,进一步提升食品药品监管保障能力,确保全市人民饮食用药安全放心,提高全市人民民生幸福指数。

依托两大抓手,致力推进食品药品示范区建设步伐:

依托食品安全综合监督、局市共建药品安全示范区两个抓手,进一步强化“地方政府负总责、监管部门各负其责、企业是主体责任人”的监管责任体系,积极落实推进年度合作共建重点工作和具体事项,努力把打造成全省食品药品安全的示范区、先行区、创新区,确保全市人民群众饮食用药安全放心。

实施两大行动,全力提高食品药品市场安全水平:

按照市委市政府关于积极推进民生幸福行动的部署,分别组织实施食品、药品安全行动计划。

食品安全行动计划方面,继续在高平台上强化食品安全综合监督,充分发挥政府抓手作用。

提升加强餐饮服务监管业务能力建设。

开展食品安全执法监察“放心行动”,强化食品安全执法责任和信用管理“两大体系”建设,实施“校园食品安全”、“放心厨房”等建设工程,严格责任督查,严厉打击违法犯罪行为,全面提高食品安全监管水平,维护公众饮食消费安全。

药品安全行动计划方面,严格药品生产经营企业监管,突出做好基本药物监管,确保基本药物质量安全。

组织开展医疗器械企业专项检查。

完善打假办案联络机制,建立行政执法和刑事执法衔接平台,深入开展食品药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保持打假治劣和查办大要案件的高压态势,提高稽查应急处置能力,及时有效处置突发食品药品事件。

搭建两大平台,大力拓展食品药品监管工作领域:

一是搭建信息化监管平台。

争取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将我市列为信息化建设试点市,共建信息化技术平台和制度体系,大力推动药品电子化监管建设。

推动药品非现场监管信息系统建设,加强行政审批、行政检查、行政处罚等的信息化管理。

二是搭建服务发展平台,积极引导扶持医药产业又好又快发展。

完善六大体系,着力强化食品药品长效监管机制:

一是完善责任考核体系。

按照“地方政府负总责、监管部门各负其责、企业是主体责任人”的要求,将食品药品安全工作纳入市政府年度综合考评内容和市、县、乡三级政府考核目标,建立健全系统督查督办和绩效考评机制,确保监管工作的统一、高效和权威。

二是完善监管体制体系。

大力推进监管体制改革步伐,强化市、县两级政府食安办建设,增强综合协调的权威性;积极探索、研究完善基层食品药品监管体系的途径和方法。

三是完善风险管理体系。

加强对重点品种的抽检,推广食品药品安全快速检验技术,建立在快速检验及筛查基础上开展监督抽验工作的新模式。

组织实施药品监督抽验计划,全面完成年度监督抽验和快检任务。

加强对本地药企生产品种的监测和评估,研究探索药品安全警戒和评价机制。

四是完善技术支撑体系。

稳妥推进餐保化产品检验扩项工作,为食品药品安全监管提供强有力的技术支撑。

坚持行政监管和技术监督“两轮驱动”,建立健全监检联动机制。

加大药品检验科研创新力度,提高市食品药品检验所应急检验能力。

五是完善诚信自律体系。

全面推进餐饮服务环节量化分级管理工作,继续推进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百千万示范工程建设,在全市建成一批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示范县(区)、示范街及示范单位。

积极参与国家药品安全示范县创建。

开展医疗器械风险管理及分级分类监管,推动医疗企业诚信体系建设。

六是完善应急处置体系。

畅通市民沟通渠道,完善食品药品安全信息发布机制,健全完善药品安全应急预案,进一步完善重大食品药品安全事故和突发事件应急管理机制,全面提升应急处置能力。

全市食盐安全管理工作方案

食盐是人民群众生活必需品,食盐安全事关人民群众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关系到社会和谐稳定。

近年来,非法经营食盐案件,使用不合格食盐、工业盐加工食品案件时有发生,全市食盐安全形势更加严峻复杂。

各乡镇和市有关部门要充分认识做好食盐安全管理工作的重要性,把保障食盐安全放在重要位置,作为保障民生和落实盐业体制改革任务的重要内容。

要按照依法治理、标本兼治的要求,全面加强食盐流通、使用全过程安全管理,依法严厉打击生产、销售、使用假冒伪劣食盐以及在食盐中掺杂掺假等违法行为,切实维护人民群众利益,保障食盐安全。

二、健全完善食盐安全管理体系

市政府成立“全市食盐安全管理领导小组”(以下简称“领导小组”),由分管副市长任组长,市政府办公室副主任、盐务局局长担任副组长,发改委、经信委、公安局、市场监管局、卫计委、盐务局分管负责人为成员。

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盐务局,盐务局局长任办公室主任,负责与相关职能部门沟通联系,牵头组织实施食盐安全管理专项行动。

各乡镇人民政府对本乡镇食盐安全负总责,要认真履行食盐安全属地管理职责,建立健全相应的组织领导机制,加强对食盐安全工作的统一领导和组织协调,制定具体措施,细化任务分工,坚持把推进盐业体制改革与提升安全监管能力结合起来,在力量配备、资源配置、投入保障等方面予以倾斜,确保满足食盐安全监管工作的需要。

三、着力提升食盐安全保障工作水平

1.强化我市食盐市场监管。

要围绕保障全市合格碘盐供应和全市人民群众食盐安全,突出对重点地区、重点环节的日常市场巡查,有针对性地组织开展盐业市场整治行动。

各相关执法部门在开展食品安全的市场检查和阶段性市场整治过程中,要将食盐市场情况一并列入检查重点,加大对食品流通、生产、餐饮等环节食盐抽检力度。

要强化对食品、食品添加剂生产企业用盐情况的监管,督促使用合格碘盐原料。

要对采购、使用来源不明、标识不清的食盐原料或工业盐(工业废渣盐)的行为进行查处。

积极配合盐务部门开展盐业市场专项整治联合执法,确保全市人民群众食盐安全。

2.加强对工业盐经营环节的整治。

市场监管部门要对工业盐零售单位进行一次全面清理,配合盐务部门建立登记备案管理制度,严把市场准入关。

各相关部门要加强协作配合,对将工业盐直接或间接销售到食盐市场的,要及时移送公安部门立案侦查,依法从重、从严打击。

对查实使用假冒伪劣食盐用于餐饮、食品加工的单位和个人,一律将其列入黑名单,并依法追究法律责任,确保我市盐业市场的长期稳定。

3.健全盐业市场长效监管机制。

领导小组要适时召开盐业市场管理专题会议,及时了解研究盐业市场状况,协调各相关执法部门建立健全正常的市场监管协作机制,有计划、有针对性地加强盐业市场监管。

盐务部门要加强农村食盐安全访万家活动和食盐安全放心店建设,充分发挥农村食品协管员、信息员作用,将管理触角延伸到农村。

4.加强食盐安全管理的舆论宣传。

要充分利用电视、报纸、网络等新闻媒体,普及食盐安全知识,广泛宣传涉及盐业管理的法律法规,增强广大群众的守法意识、维权意识和科学补碘意识,提升全社会的食盐安全意识,引导消费者从正规渠道购买食盐。

要及时反映专项整治成果,披露典型案例,公布制贩假盐企业“黑名单”,营造强大的舆论声势,形成对制贩假盐等违法行为的强大震慑。

四、开展食盐安全联合专项整治

近年来,随着工业盐市场的放开,我市涉盐犯罪案件呈上升趋势,近两年移送案件明显增多。

公安部挂牌督办、泰州公安、盐务联合侦查的“11.13”特大制售有毒有害食盐案件中,我市多名涉案人员被追究刑事责任。

省政府将于近期在全省范围内组织开展制贩假盐专项治理行动,我市各相关执法部门要积极参与,认真落实,重点对食盐流通领域、食品副食品加工企业、工业盐销售环节进行排查,切实消除影响食盐安全的风险和隐患。

依法依规查处制贩假盐违法犯罪案件,整顿规范我市盐业市场秩序,确保全市合格碘盐覆盖率90%以上,让全市老百姓吃上“放心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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