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孙端镇中学教师绩效考核办法

绍兴县孙端镇中学文件

孙(校)[2009]13号

绍兴县孙端镇中学教师绩效考核办法

(点击目录查看)

绍兴县孙端镇中学教师绩效考核办法2

绍兴县孙端镇中学教师年终岗位奖考核条例8

绍兴县孙端镇中学教师月绩效考核条例13

绍兴县孙端镇中学班主任岗位考核条例21

绍兴县孙端镇中学教师寒暑假加班,学校领导、中层处室、年级组成员等超工作量津贴考核发放条例27

绍兴县孙端镇中学教育教学成果奖励条例31

绍兴县孙端镇中学名优教师推荐评比条例38

绍兴县孙端镇中学教师绩效考核办法

(试用稿)

(2009年11月7日全校教工大会通过)

为加强教师队伍建设,深化学校人事制度改革,推进学校绩效工资制度顺利实施,促进学校教育教学事业科学和谐发展,根据国家、省、市有关实施绩效工资的文件精神,参照县教育局《绍兴县义务教育学校教师绩效考核指导意见》的要求,结合学校实际,现就孙端镇中学教师绩效考核工作提出如下意见。

一.指导思想和考核原则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以服务和促进学校教育的科学和谐发展为目标,以加强教师队伍建设为核心,坚持“尊重规律、以人为本、以德为先、注重实效、激励先进、促进发展、客观公正、简便易行”的原则,着力构建完善的教师绩效考核评价制度,有效调动教师的工作积极性和主动性,促进学校教育教学质量的全面提升。

(二)考核原则

1.按劳分配、积极稳妥的原则。

以责任和业绩为依据,多劳多得,优绩优酬,适当拉开分配差距,重点向一线教师、骨干教师及作出突出成绩的工作人员倾斜。

同时统筹兼顾校内人员之间绩效工资的分配,稳步推进绩效工资的实施。

2.科学合理、学校自主的原则。

严格遵照上级文件精神,按规范的分配程序和要求,在核定的奖励性绩效工资总量内,结合学校自身特点,建立科学合理的分配机制,在上级规定的框架内自主决定内部收入分配的方式和办法。

3.民主决策、公正公平的原则。

程序优先,强化考核,做到公开、公平、公正,学校科学合理地制订具体的考核条例,经学校教工大会讨论通过,确保教职工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

分配工作全过程实行阳光操作。

4.坚持有效激励、简便易行的原则。

制订绩效方案时,既要激励教职工热爱学校、热爱岗位,主动承担学校工作,最大限度发挥各自的智慧与热情,又要考虑教师间的相对平衡。

平时、学期、年度绩效考核,力求准确及时,简便易行。

二.考核项目

(一)基础性绩效工资(主要通过考勤、考德发放)有:

生活补贴;岗位津贴;教(工)龄补贴;月工作基本津贴;班主任月基本津贴;农村教师任教津贴等。

(按教育局相关规定考核发放)

(二)奖励性绩效工资:

1.年终考核奖:

考德、考勤奖占35%,其余占65%,年终一次性按上级文件要求、本校制定的教师年终奖考核条例考核及教师、班子等评议结果综合后发放。

最后综合结果中,按条例考核的结果与教师、班子等评议后的结果各占一定比例。

2.月工作绩效考核津贴:

分考德、考勤奖和工作绩效奖。

考德、考勤奖:

根据教师师德及履行职责情况、出勤与病事假情况考核发放,全年发放十个月,考核结余调剂到工作绩效奖中。

工作绩效奖(基本工作量、超工作量):

根据教师基本工作量和超课时工作量、节假日加班、早夜自修管理、值日值周、安全管理、就餐与住校生管理等情况考核发放,全年发放十个月。

寒暑假加班、中层副职的工作津贴及年级组和处室人员工作津贴等,由学校根据考核条例考核及教师、班子等评议(考核、评议结果各占一定比例),经考核工作领导小组审核,报县教育局审批后发放。

3.班主任考核奖励津贴:

分月考核奖励津贴和学期考核奖励津贴,按班主任工作实绩和班额大小(教育局相关规定),根据学校班主任考核条例分别考核发放。

4.管理人员津贴:

①中层正职及以上的津贴根据县教育局的有关规定由局考核发放(局另行制订考核发放办法)。

②中层正职以下管理人员,包括中层副职、处室成员、年级组长、年级组成员、教研组长、备课组长、办公室主任等由学校制定相应考核条例发放。

③上述管理人员职贴(含班主任津贴)出现兼职的,则按职贴高低以100%、50%、30%、20%、10%依次递减累计计算。

5.教育教学成果奖:

校成果奖由校根据本校制定的教育教学成果奖考核条例考核发放;局成果奖由校申报,局考核发放(局另行制订奖励考核办法)。

6.名优教师奖:

根据学校相应推荐办法及教育局分配的推荐名额,由教师个人申报,考核组考核,学校推荐上报,局考评发放(局另行制订奖励考核办法)。

三.考核内容

考核的对象范围:

接受校长聘任的全体在编工作人员。

考核内容为教师履行《义务教育法》、《教师法》、《教育法》等法律法规所规定的教师法定职责,以及完成学校规定的岗位职责和工作任务的实绩。

考核主要指标以教师完成学校规定的岗位职责和工作任务为基本依据,全面考核德、能、勤、绩,重点考核工作量和工作实绩。

其中考德、考勤占35%、考绩考能占65%。

1.考德要求

师德主要考核教师遵守《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的情况,特别是教书育人、为人师表的情况。

在师德考核中,学校把教师是否有损害学生利益、不符合教师职业道德规范要求的行为作为考核的重要内容。

(1)根据《绍兴县义务教育学校教师绩效考核指导意见》,有下列行为之一者评为不合格:

①没有履行学生安全管理职责发生重大教育教学责任事故;

②歧视侮辱学生,体罚或变相体罚学生,造成恶劣影响的;

③从事有偿课外教学活动被举报并查实的;

④旷课或旷工,严重影响教学秩序的;

⑤以非法方式表达诉求、影响教育教学任务的完成,干扰正常教育教学秩序、损害学生利益的。

⑥有其他严重损坏教师形象和声誉的行为,经校长办公会议讨论认为应该一票否决的;

考德不合格的,不发放奖励性绩效工资,并可根据《浙江省事业单位人员聘用制度实施细则》(浙政办发[2004]117号)的规定给予转岗或解聘辞退。

(2)教师在遵守师德规范、校纪校规、履行岗位职责等方面存在的一些问题及不足或因教学管理方法不当而造成一定影响及不良后果的,根据严重程度纳入教师月考核或学期(学年)考核中。

2.考勤要求

教师的各类请假根据省、市、县有关文件的具体标准执行。

根据教育局“事假从紧,旷课或旷工从严”的要求,参见《绍兴县义务教育学校教师病事假绩效工资发放标准指导意见》,结合本校实际,提出如下意见:

①病假规定:

连续5天以上的病假,需经县级以上医院诊断后确需病休的病休证明,并附诊断书;15日以上病假须到局人事科备案,否则当事假论处。

病假考核参照省市相关政策。

②事假规定:

事假月累计5天以下的,由学校参照相关政策制订考核条例,落实教师月考、年终奖等待遇;月累计5天及以上的需报教育局人事科批准,并取消当月考勤奖。

③旷工半天及半天以上不足1天者扣发当月考核奖和相应年终考核奖,旷工1天者扣发奖励性绩效工资的30%;旷工2天的扣发奖励性绩效工资的60%;旷工3天及以上者停发全部绩效工资并可责令其辞职。

④其他相关教师病事假、迟到、早退等遵守劳动纪律情况纳入教师月考核或学期(学年)考核。

3.考绩考能要求

考绩考能采取定性评价与定量分析相结合的办法。

根据教师的工作量、工作态度、工作效果、工作业绩等情况,结合平时的检查记录、业绩考核、座谈了解、问卷调查、民主测评、专项考评等进行定量分析,在定量考核的基础上进行定性评价,按相当比例分为优秀、良好、合格、不合格四个档次,以此作为确定教师绩效工资发放标准的重要依据。

(各个档次的比例及各个档次之间的差距根据教育局有关文件规定执行)。

对各类人员的具体考核,由学校制订相应的条例分别实施考核。

四.考核程序

(一)召开教职工代表大会,表决通过学校绩效考核小组组成人员。

(学校考核小组成员由学校校长、书记、学校政教处、教务处负责人、校工会主席以及教职工代表等组成,其中教师代表由全体教职工公开选举产生,不少于40%)。

由考核小组起草考核办法,在广泛听取教师意见,进行充分修改后,提交教职工代表大会讨论通过,经镇(街)教育总支会议讨论通过,报教育局审核。

(二)考核实施

1.月考核工作程序

考核项目:

月考勤奖、月工作绩效考核(含超工作量)奖、月班主任考核奖。

(1)教师本人按学校规定日期每月末将本月的教育教学工作量和工作目标完成情况、师德师风以及出勤等情况如实记录,填写好自评表(自评表另行设计)。

(2)教师所在学科组或年级组根据教师自评情况,结合其平时实际表现,互评打等级,统计考核情况,组长在考核表上签字。

(3)学校考核组考核,将考核意见及时反馈教师本人、考核结果校内公示,公示时间5天。

2.学期、年度绩效考核工作程序

考核项目:

考德、考勤、考绩、班主任工作学期考核、教育教学成果考核、教师学期(年终)考核等

(1)教师按照德勤绩能和岗位职责进行学期和年度个人总结,并在一定范围内述职。

(2)学校考核工作小组按照教师绩效考核指标体系采取自评、互评、学生和家长评议等多种有效方法对教师进行绩效考核,结合月绩效考核情况进行综合评价,提出考核等次。

(3)学校对教师绩效考核结果在本校内进行不少于5个工作日的公示。

将考核结果以书面形式通知被考核教师并存入教师档案。

如教师对考核结果有不同意见,可通过正常渠道向学校考核组和学校主管部门申诉。

(三)考核比例规定:

月考核奖、超工作量、校成果奖等由校考核组根据学科组、年级组考核确定。

年终奖、学期与年度考核等:

学校考核组评分占总分40%左右,年级组和学科组考核评分占总分40%左右,学生和家长评价评分各占总分20%左右。

五.考核工作要求

1.加强领导、精心组织。

绩效考核工作是一项复杂的系统工程,政策性强;涉及面广,关系到教师队伍建设和广大教职员工的切身利益。

学校必须把这项工作作为加强教师队伍建设、深化教育人事制度改革的一件大事、要事列入重要议事日程,及时研究解决实施中出现的矛盾、问题,周密部署、精心组织、抓实抓好。

2.明确责任、加强协调。

学校严格遵循上级有关绩效考核的意见,结合学校实际,制定具体的绩效考核考核程序和办法。

对教师的考核结果由学校考核工作领导小组严格审核。

各有关处室在考核过程中必须认真细致绝不疏忽;考核工作领导小组对考核结果严格把关,确保准确无误。

学校制订考核办法力求做到科学合理、切实可行,具体量化、操作性强。

3.严肃纪律、正确对待。

全校教师要正确对待绩效考核,要明确绩效考核的目的是促进学校科学发展和教师自身专业发展,促进素质教育的深入推进。

各相关考核人员必须严肃考核工作纪律,对工作不负责任,考核失真失实的,学校将实行责任追究。

对以非法方式表达诉求,无理取闹造成不良影响的按上级规定坚决查处。

 

绍兴县孙端镇中学

2009年11月7日

 

附件1:

《孙端镇中学教师年终岗位奖考核条例》

附件2:

《孙端镇中学教师月绩效考核条例》

附件3:

《孙端镇中学班主任岗位考核条例》

附件4:

《孙端镇中学教师寒暑假加班,学校领导、中层处室、年级组成员等超工作量津贴考核发放条例》

附件5:

《孙端镇中学教师教育教学成果奖励条例》

附件6:

《孙端镇中学名优教师评选推荐办法》

主题词:

学校教师绩效考核考核办法

报:

孙端镇教管办

单国庆同志

送:

徐玉泉邵天洪汪雪芬

附件1

绍兴县孙端镇中学教师年终岗位奖考核条例

(试用稿)

(2009年11月7日全校教工大会通过)

为加强教师队伍建设,深化学校人事制度改革,根据绍兴县教育局制定的义务教育学校教师绩效工资考核的总体指导意见,结合我校实际,对教师进行年终绩效考核。

按县教育局规定,年终绩效考核奖必须经考核并拉开档次,体现多劳多得,优绩优酬,奖勤罚懒的原则,特制订本条例。

一.考核目的

为进一步规范学校各项工作,客观、科学、全面地评价学校各岗位员工的工作情况,进一步激励全体员工的工作主动性和积极性。

二.结果运用

1.作为教师年终岗位奖发放的依据,考核结果在定量(满分100分)的基础上进行定性,分为优秀、良好、合格、不合格四个档次。

其中优秀占教师总数的15%,良好占50%,合格、不合格占35%,不合格人数按实考核不定比例。

除直接定性为不合格外,考核分值不到60分的也应定为不合格。

优秀考核奖平均为1.3A,可在1.2A-1.4A内浮动;良好平均为A元,可在0.9A-1.2A内浮动;合格平均为0.8A,可在0.7A-0.9A内上下浮动。

(A为年终岗位奖奖金的加权平均值)。

优秀等级教师奖金总数

优秀等级教师个人考核奖=------------------------------------×该教师考核得分。

优秀等级教师考核总分

若优秀等级教师个人考核奖大于1.4A须下浮至1.4A,小于1.2A须上浮至1.2A。

(合格、良好也以此方法计算)。

2.作为教师年度岗位考核的依据。

三.具体办法

(一)年终考核分考德、考能考量、考勤、考绩(附加分)四个方面;其中考德、考勤占35%,其余占65%,考核总分折算成百分制。

(二)考核内容:

1.考德:

(100分)

能自觉遵守《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关于加强治理教职工有偿家教的几点意见》及学校劳动纪律的规定,认真履行个人师德承诺,师德良好,为领导、教师、家长、学生所公认的。

计算方法:

将教师月考德分的总分折合成百分制。

折算公式:

教师考德分=教师个人考德总分/月考德总分*100。

2.考能考量:

(100分)

(1)考能:

(50分)

考能内容包括职称、学历、普通话、计算机、心理健康教育基础知识培训等。

计算方法:

①高级职称计3分,一级职称计2分,二级职称计1.5分,未定级的计1分。

未取得相应职称的教师:

师范本科毕业,工作满一年且转正者,从第二年起,享受二级职称分值;

②凡达到师范专科、本科及以上学历的教师,凭国家认可的学历证书,经验证无误后,分别计1分、2分。

③凡取得教师普通话合格证(经验证无误后)并使用普通话教学者,计1分;凡取得计算机考核合格证书(经验证无误后)者计1分(出纳、会计取得会计电算化证书的同等对待):

凡取得心理健康教育基础知识培训合格证书者计1分。

折算公式:

将以上各项考能分相加,将教师考能分折合成50分制。

按教师考能得分高低,以教师数的30%、40%、30%的比例划定一、二、三等奖,一等奖者为50分,二等奖者为40分,三等奖者为30分。

(2)考量:

(50分)

计算方法:

以教师月工作绩效考核得分和中的最高分为参照标准,将教师月工作绩效考核得分(除《附件2:

绍兴县孙端镇中学教师月绩效考核条例》第七条超工作量考核中的2(9)条、2(16)④条外)的总分折合成50分制。

折算公式:

教师考量分=教师个人月工作绩效考核总分/教师个人月工作绩效考核总分最高分*50。

3.考勤:

(100分)

计算方法:

将教师月考勤分的总分折合成百分制。

折算公式:

教师考勤分=教师个人考勤得分总分/月考勤总分*100。

其中,一年内请公假但不超过一星期者,仍以全勤考核;请公假达一星期以上者按实际超过天数扣考勤分;产假按实际请假月份扣。

病事假根据《绍兴县义务教育学校教师病事假绩效工资发放标准指导意见》执行。

4.考绩:

(100分)

(1)参加期末会考的学科,以教师发展中心公布成绩为准考核。

具体考核办法如下:

①以教师发展中心统计成绩为准,并按《孙端镇中学教育教学成果奖励条例》考核办法对教师个人学科教学成绩进行等级考核,优秀率、平均分、合格率三项成绩中每得一个A得30分、一个B得20分、一个C得10分,以学科备课组内每位教师得分高低按比例划定一、二、三等奖,一等奖者为100分,二等奖者为80分,三等奖者为60分。

(比例划定见下表):

等级

AAA、AAB

ABB、BBB、AAC、ABC

BBC、ACC、BCC

CCC

一等奖

60%

40%

20%

二等奖

40%

40%

40%

40%

三等奖

20%

40%

60%

②一年以两次成绩计,两次成绩所得平均值即为该教师本年度的考绩分。

③中途接班的教师其成绩主要看接班后成绩与接班前成绩的升降情况,若成绩升降明显的可在考核等级中进行升降调整。

(2)不参加会考学科的全部任课教师,根据由教师代表(教代会成员、年级组长、教研组长、备课组长)参与的问卷调查确定该部分教师的奖级。

即:

根据测评结果按被测教师总数的30%、40%、30%的比例划定一、二、三等奖(出现小数按四舍五入计),一等奖者为100分,二等奖者为80分,三等奖者为60分。

5.附加分:

①有突出事例被媒体报道或被上级表扬或受当地群众赞扬,且有利于学校形象的县级加5分、市级加10分、省级及以上加20分。

②辅导学生参加各类由教育行政部门组织的竞赛,取得好成绩或有突破性进展的加5—20分。

(本条加分由考核领导小组集体讨论后,按竞赛实绩大小分别确定每一备课组的加分值,然后由竞赛主教练牵头按组内成员承担辅导任务的多少和所任教学班学生获奖的多少等情况确定组内每位成员的加分值,个人最高分值不超过20分)

③获县级教坛新秀、学科带头人者加5分。

教能大比武获县一、二、三等奖者分别加5分、3分、1分、获县优质课(教师基本功比武、新教师教能比武等)一、二、三等奖者分别加3分、2分、1分。

省市级在下一级的基础上加倍计算。

④教研课题在县级立项并进行正常研究的,课题负责人加3分。

个体承担的教育教学研究课题获县一、二、三等奖的课题负责人分别加5分、3分、2分。

省市级在下一级的基础上加倍计算。

⑤教育教学论文(教学案例、原创性试题设计比赛、课件制作比赛等)获县一、二、三等奖者加3分、2分、1分,省市级在下一级的基础上加倍计算。

⑥担任班主任工作且按政教处学期考核获一、二、三等奖的加3分、2分、1分。

⑦其他特殊情况由学校各线分管校长提出后,经考核领导小组讨论后决定。

⑧附加分累计不超过40分。

四.附则

1.有下列行为之一者评为考德不合格,考德不合格的,不发放年终岗位考核奖。

①违反党和国家政策、法律、法规、法令的。

②受行政或党内警告以上处分的。

③没有履行学生安全管理职责发生重大教育教学责任事故。

④歧视侮辱学生,体罚或变相体罚学生,造成恶劣影响的。

⑤从事有偿课外教学活动被举报并查实的。

⑥旷课或旷工,严重影响教学秩序的。

⑦有其他严重损坏教师队伍形象和声誉行为的。

2.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不得评为优秀级。

①见习期内的教师。

②没有达到规定的标准工作量,且不申请或不接受学校安排的其他工作的。

③全学期累计事假5天以上,病假30天以上的。

3.有下列情况之一者直接确定为良好级以下。

①师德失范、形象不正,在校内外造成较坏影响的。

②不服从学校工作安排(有充分的理由,更好的方案除外),给学校工作造成损失的。

③不履行职责,工作失职给学校造成损失的。

④业务素质和工作能力不能适应教育教学工作要求的。

⑤以非法方式表达诉求、影响教育教学任务的完成,干扰正常教育教学秩序、损坏学生利益的。

⑥教师个人行为被教育局相关科室查实并通报批评的(性质严重的可直接定为不合格)。

4.旷工3天以下,未造成严重后果的,直接确定为良好级以下。

其中,旷工半天及以上不到1天者扣发1/12年终绩效考核奖,旷工1天者扣发年终绩效考核奖的30%;旷工2天的扣年终绩效考核奖的60%;旷工3天及以上者停发年终绩效考核奖。

5.教龄在30年以上的教师且无前四条所列情况的,原则上评在良好级或以上。

6.本条例与上级教育部门文件相抵触的,以上级文件为准。

7.本条例的解释权属校长室。

本条例在具体执行过程中遇到需调整、补充等事宜,由校长办公会议研究讨论,考核组决定处理办法后实施。

绍兴县孙端镇中学

2009年11月7日

附件2

绍兴县孙端镇中学教师月绩效考核条例

(试用稿)

(2009年11月7日全校教工大会通过)

第一条根据教育局《绍兴县义务教育学校教师绩效考核指导意见》及上级有关文件精神,结合《绍兴县孙端镇中学教师绩效考核办法》制订本条例。

第二条月工作绩效考核津贴的组成:

分考德考勤奖、工作绩效奖。

第三条发放对象:

接受校长聘任的全体在岗教职工。

第四条考核发放标准:

⑴考德考勤奖:

根据教师出勤、病事假和师德情况考核发放,全年发放十个月;⑵工作绩效奖(基本工作量、超工作量):

根据教师基本工作量和超课时工作量、节假日加班、早夜自修管理、就餐与住校生管理等情况考核发放,全年发放十个月。

第五条考勤考德考核(300分)

(一)考勤考核

1.教师应自觉遵守学校的作息制度,在学校规定的时间内到岗。

(上午第四节空课并在校内就餐的老师允许提前十分钟就餐;担任特殊管理工作的教师按相关要求执行)。

2.因事因病因公请假,必须事先办理请假手续,提交有关证明,填写请假条,办好工作交接;请假须按规定程序审批,因特殊情况不能事先请假的,必须事先电话联系请假,事后办理书面手续。

对未经请假或请假未准而缺席或隐瞒请假事实、弄虚作假者,以旷工论处。

3.考勤奖按下列标准考核计发:

⑴事假每天减60分(因父母(岳父母、公婆)、配偶、子女生病住院所引起的事假,每天减45分),月累计5天及以上的需报教育局人事科批准。

同时参照《绍兴县义务教育学校教师病事假绩效工资发放标准指导意见》扣发相关津贴。

⑵病假(凭医院证明与请假条报校长室同意)每天减30分。

连续5天以上的病假,需经县级以上医院诊断后确需病休的病休证明,并附诊断书,15日以上病假须到局人事科备案,否则当事假论处。

病假连续15天以上(含15天)同时参照《绍兴县义务教育学校教师病事假绩效工资发放标准指导意见》扣发相关津贴。

⑶函授外出须经学校同意,凭相关通知或说明材料报教务处备案,每天减30分。

⑷婚假、产假、丧假等国家规定的公假执行国家规定的休假标准,按国家规定享受有关待遇,在学校月绩效考核中每天减20分。

同时参照《绍兴县义务教育学校教师病事假绩效工资发放标准指导意见》扣发相关津贴。

休假期内根据学校工作需要上班的,按加班每天加40分。

⑸迟到或早退(含会议)每次(20分钟内)减4分,超过20分钟减8分,会议(活动)(学校集会,指全校师生大会、开学典礼、休业式、年段学生会、全校教师会、有关专题会议等)无故缺席每次减15分,未能说明情况者,加倍处理。

因学校工作需要而造成的,须事先安排或办理相应手续,否则与本条同等处理。

每月累计迟到早退5--6次加倍减分,6次以上的扣完当月考勤考德分,哺乳期间女教师上下午各有最多一节课的哺乳时间。

(迟到、早退一次折合1/8天,统计到学期年度考核中去。

⑹工作时间内确因特殊情况需短时间离开(包括事、病假)则需向办公室主任或年级组长办理书面中途外出请假手续,时间不超过1节课的每次减5分,1节课至2节课的每次减10分。

二节课以上的按事病假办法处理,每月累计中途外出达5--6次的加倍减分,6次以上的扣完当月考勤考德分。

(中途外出一次折合1/8天,统计到学期年度考核中去。

⑺学校允许教师每月1次确因特殊情况需在工作时间短时间离开(不影响教育教学工作的前提下),但需向办公室主任或年级组长办理书面请假手续,时间不得超过2节课。

(折合1/8天计入学期年度考核)

⑻事假、病假、公假、函授等再按实际请假课时节数,每节课减10分,依此类推。

⑼突击检查离岗外出者,停发全部考勤奖,直到影响全部月工作绩效考核工资。

⑽教学检查中,发现课务未落实或出现空课者,相关人员视实际情况每次减20分。

⑾省、市、县、学区、镇(街)会议、教研、集体备课、考试等活动迟到、早退,依据本条第3款第5项加倍减分。

缺席者按旷工处理。

⑿旷工半天及以上者扣发当月考核奖和相应年终考核奖,旷工1天者扣发奖励性绩效工资的30%;旷工2天的扣发奖励性绩效工资的60%;旷工3天及以上者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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