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盐改行业分析报告

2016年盐改行业分析报告

一、盐业现有格局:

核心是计划专营3

1、规则:

当前市场依照1996年颁布的《食盐专营办法》管理3

2、主体:

100+制盐企业和各级盐业公司是核心参与者4

3、市场:

小产品低成本高增值,制造全成本30亿元收入200亿5

二、盐改取消专营,主要看三点6

1、墙内改革,墙外企业短期不参与7

2、批发放开,制盐企业可批发、批发可跨区8

3、价格放开,营销模式和消费结构将剧烈变化9

三、关注机制灵活、提前布局的盐企10

1、新都化工:

提前布局渠道的民营品种盐龙头11

2、云南盐化:

先于全国的区域盐改龙头11

3、井神股份:

具备成本优势的江苏制盐龙头12

盐,小产品低成本高增值。

盐属于国家专营产品,目前经营规则主要依据1996年国务院颁布的《食盐专营办法》,施行生产管制、批零管制、区域管制和价格管制。

市场仅有100+制盐企业和各行政级盐业公司参与,实行许可证管理。

在计划经营情况下,产品呈现小产品低成本高增值的特点,普通食盐生产完全成本约为200-300元/吨,出厂价为500~700元/吨,批发商加价1000~1500元/吨左右,最后传递到终端售价为2000~3000元/吨(品种盐每吨售价可高达数万元)。

以全国每年消费1000万吨食盐计算,国内全年市场规模保守估计约为200亿元,厂、批、零合计共享170亿元的增值空间。

墙内改革,墙外企业短期不参与。

本次盐改主要是墙内改革,即原先持牌的制盐定点企业和盐业公司家参与改革。

未持牌的相关企业,例如海天、加加、李锦记等调味品企业,虽然其市场化程度高、有成熟的渠道优势,但由于之前不具备生产、批发相关许可证,短期将无法加入到本次的改革进程中,无法受益。

所以本次盐改事实上是对专营政策的优化,并不是完全取消,有利于先将墙内企业培育为行业龙头。

批发放开,制盐企业可批发、批发可跨区。

批发放开主要表现在两个方面,第一是批发可跨区:

区域限定是此前制盐和售盐企业规模和利润成长存在天花板的主要原因。

跨区经营一旦放开,持批发许可证的企业将可以在全国范围开拓市场;第二是制盐企业可进入批发环节。

目前,制盐企业根据上级部门的指令,定量生产、定价销售给盐业公司,自身无法进入批发、零售环节。

盐改后,制盐企业将可能通过:

1)自建渠道进入各省,与低层级批零经销商直接合作;2)与各省级盐业公司合作,快速、大量的进入当地市场。

在此进程中,利益重新划分,跨区域、产销一体化的龙头将涌现,特别利好有市场活力的制盐企业。

价格放开,营销模式和消费结构将剧烈变化。

价格开放将促进营销模式和消费结构变化。

首先,盐的营销模式将改变。

以往,盐作为计划产品定产定销,以盐业渠道、简易包装、地方品牌为主。

随着批发零售环节以及价格的放开,决定企业盈利能力的不再是产能和牌照,而是4P能力,具备市场意识和营销能力的企业将有望快速进行布局,与传统模式拉开距离,产品、渠道、品牌、价格等都将趋于多样化,新龙头将打破传统格局而崛起。

其次,食盐的消费结构将变化,高毛利的品种盐料将快速上量(品种盐价格为普通食盐的10~20倍,但成本上升极少),龙头企业有望快速提升盈利水平。

一、盐业现有格局:

核心是计划专营

1、规则:

当前市场依照1996年颁布的《食盐专营办法》管理

1996年,国务院颁布《食盐专营办法》,实行食盐定点生产制度、食盐批发许可证制度和运输准运证制度。

此制度是目前国内食盐专营的根本依据,其核心内容包括:

1)生产管制:

食盐定点生产、按计划生产;

2)批零管制:

食盐批发实行许可证管理;食盐生产企业禁止进行终端销售,只能将食盐按照出厂价出售给盐业公司,盐业公司再按照批发价格转售给下游的企业。

3)区域管制:

批发企业按规定范围销售(不得跨区);

4)价格管制:

国务院价格主管部门负责制定或调整食盐的出厂价格、批发价格;省、自治区、直辖市价格主管部门制定或调整食盐零售价格和小包装费用标准。

在此体系下,限制生产企业发展的核心在于无法进入批发环节,限制批发企业(盐业公司)发展的核心在于无法进行跨区经营。

2、主体:

100+制盐企业和各级盐业公司是核心参与者

从2015年中国盐业发展报告的统计数据来看,目前国内食用盐定点生产企业99家,多品种盐生产企业23家,各级批发企业2130个、转(代)批企业2066个。

这些企业构成了我国食盐制售体系。

每年发改委及各级盐管部门进行计划编制,确定主要产盐区产量和向外区域调拨数量,在此基础上,生产企业按计划进行生产,各级盐业公司按计划进行销售和调运。

3、市场:

小产品低成本高增值,制造全成本30亿元收入200亿

从消费量和消费结构来看:

食盐消费量与人口基数紧密相关,近年来我国人口增速放缓,食用盐总需求量趋稳,年食盐销售量在1000万吨左右。

同时,伴随我国居民生活水平和消费理念提升,食盐消费结构开始变化,具备功能性的品种盐市场占有量逐步提升,2009~2014年我国品种盐销量年复合增长率达31.52%,占同年食盐总销量的比例由3.47%提升至11.03%。

从价格和增值空间来看:

食盐从资源传递到消费终端主要经历生产、批发和零售环节,各环节价格主要由政府确认,国务院价格主管部门负责制定或调整食盐的出厂价格、批发价格;省、自治区、直辖市价格主管部门制定或调整食盐零售价格和小包装费用标准。

一般而言,食盐生产到包装的完全成本约为200~300元/吨,出厂价为500~700元/吨,批发商加价1000~1500元/吨左右,最后传递到终端售价为2000~3000元/吨(品种盐每吨售价可高达数万元)。

以此计算,国内全年食盐市场规模约为200亿元,厂、批、零合计共享170亿元的增值空间,且其中以批发商占比尤其大。

二、盐改取消专营,主要看三点

自2001年起,以取消专营为核心的盐改政策历经过十余年六次大讨论。

前六次均以失败告终,但为第七次盐改积攒了充足的动能。

第七次盐改以2014年4月废止《食盐专营许可证管理办法》开启,同年11月发改委主任办公会通过相关第七套盐改方案,同时工信部确认我国将取消食盐专营;2015年12月,发改委披露盐业改革方案已上报国务院;2016年3月国务院批转《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2016年深化经济体制改革重点工作意见的通知》,其中第(四)条明确表示加快推进盐业等重点行业改革,主要包含“出台盐业体制改革方案,推进食盐生产批发管理体制、食盐政府定价机制、食盐储备体系等改革”。

此轮盐改核心内容为废除食盐专营制度,取消食盐国家定价,允许企业跨区经营。

我们认为本次盐改较往年相比,细节多、呼声强,大概率将落地。

在此基础上,我们分析并预计盐改后的市场变化应主要关注如下三点:

1、墙内改革,墙外企业短期不参与

本次盐改主要是墙内改革,即原先持牌的制盐定点企业和盐业公司参与改革。

未持牌的相关企业,例如海天、加加、李锦记等调味品企业,虽然其市场化程度高、有成熟的渠道优势,但由于之前不具备生产、批发相关许可证,短期将无法加入到本次的改革进程中,无法受益。

所以本次盐改事实上是对专营政策的优化,并不是完全取消,有利于先将墙内企业培育为行业龙头。

2、批发放开,制盐企业可批发、批发可跨区

批发可跨区。

区域限定是此前制盐和售盐企业规模和利润成长存在天花板的主要原因。

跨区经营一旦放开,持批发许可证的企业将可以在全国范围开拓市场,盐业企业可能出现如下几种情况:

1)提前布局、营销能力强、激励机制灵活的企业将快速占据市场空间;2)部分盐业公司引入社会资本推进混改激发活力(考虑到盐业公司普遍资产大且国有资产需要保值增值,此项推进速度预计很慢);3)规模小、机制僵化的企业将逐步退出市场。

制盐企业可进入批发环节。

目前,制盐企业根据上级部门的指令,定量生产、定价销售给盐业公司,自身无法进入批发、零售环节。

盐改后,制盐企业将可能通过:

1)自建渠道进入各省,与低层级批零经销商直接合作;2)与各省级盐业公司合作,快速、大量的进入当地市场。

利益重新划分,跨区域、产销一体化的龙头将涌现。

盐业体制改革将彻底打破盐业公司在食盐品牌、销售流通和行业利润分配上的垄断地位,预期一些具有品牌优势、渠道优势、研发优势的盐业龙头有望自建品牌,根据市场需求提供种类更加丰富、功能更加多样、价格更加灵活的差异化盐产品;占据主动进入下游销售环节,分享较高行业利润;有望充分发挥资本、品牌、渠道等多重优势,主导行业整合,抢抓盐改带来的行业机遇,最终成为制定行业标准、引导行业发展、主导产品定价的全国性上下游一体化盐业巨头。

3、价格放开,营销模式和消费结构将剧烈变化

价格开放将促进营销模式和消费结构变化。

首先,盐的营销模式将改变。

以往,盐作为计划产品定产定销,以盐业渠道、简易包装、地方品牌为主,基本没有促销和定价等4P要素。

我们认为随着批发零售环节以及价格的放开,具备市场意识和营销能力的企业料将快速进行4P布局,与传统模式拉开距离,产品、渠道、品牌、价格等都将趋于多样化,传统利益格局伴随模式调整被打乱,新龙头将崛起。

其次,食盐的消费结构将变化,预计高毛利的品种盐将快速上量。

随着经济发展和生活水平持续提高,品种盐销量逐步提升,2014年达到11%(目前国内以低钠盐与海藻碘盐为主)。

日本也经历了类似的发展历程,盐改后,食盐精制、特殊加工企业及批发商等纷纷进入食盐行业,1997-2007年,特殊制盐企业数量增长244家,市场上涌现了数量众多的天然盐、多品种盐和特殊用途的盐产品。

目前,日本拥有2000种以上食盐,仅调味品盐达240种。

我们认为盐政打开后,具备功能性、定制化的品种盐预计将得到快速发展,龙头企业将快速提升盈利水平。

三、关注机制灵活、提前布局的盐企

考虑到盐改取消专营将带来的重要变化,我们认为已经挂经营牌照的墙内企业,特别是机制灵活、并且已经开始布局的盐化企业将受益,一方面销售区域将大幅度扩展至全国带来销量的迅速提升,另一方面随着价格放开企业将从主要获取生产环节少量利润扩展到批发端,产品毛利望大幅提高。

1、新都化工:

提前布局渠道的民营品种盐龙头

公司是盐肥化一体的综合化工企业,品种盐产能龙头。

公司产品涵盖联碱、复合肥、硝酸及亚硝酸钠、盐硝、品种盐、食用氯化钾、磷酸一铵等。

其中品种盐产能56万吨,为国内龙头。

公司在传统的联碱、复合肥化工外通过益盐堂进入盐及调味品领域,2015年品种盐销售29.2万吨,贡献约1亿元净利。

目前益盐堂已完成全品类盐产品规划,旗下拥有近120个盐产品单品,并与多省的制盐企业和盐业公司形成合资企业或达成合作意向,其全国布局已经走在盐改前方,公司品种盐已经推向湖北、广东等15省份300余地级市,市场开发效果显著。

2、云南盐化:

先于全国的区域盐改龙头

云南盐化是云南盐业龙头,为省内唯一获食盐批发许可的企业。

公司拥有四家上游制盐企业,坐拥云南主要盐矿资源;旗下现有“白象牌”食盐、工业盐、绿色食品食盐等系列产品,精制盐产能180万吨,年产盐产品100万吨(2015年食盐销量40万吨,其中品种盐8万吨);在云南省16个地州拥有15家销售分公司、21家配送中心、5个经营网点,占据云南食盐及工业盐市场95%+份额。

云南盐化是全国率先实现产销一体化的盐业企业,综合优势突出;近年来公司持续推出以海藻碘盐与低钠盐为代表的品种食盐新产品,抢占品种食盐高端市场、把握盐业改革发展良机。

3、井神股份:

具备成本优势的江苏制盐龙头

井神股份是全国大型一体化制盐骨干企业。

专业从事盐矿开采,盐和盐化工产品生产及销售,拥有7座自有盐矿和两个地区探矿权,产品涵盖食盐、工业盐、纯碱和元明粉等。

盐产品年产能370万吨(2015年食盐销量70万吨,其中品种盐5万吨),元明粉年产能40万吨,纯碱年产能30万吨。

所属“淮”牌系列盐被评为“中国名牌产品”,在业内具有较高知名度和影响力。

公司2015年底上市,募集资金主要用于其二厂的节能升级和产能结构调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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