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科人才培养方案25法学院.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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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科人才培养方案25法学院
法学专业人才培养方案
一、基本学制:
四年。
二、培养目标
本专业培养适应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建设需要,德智体全面发展,具备系统法学专业知识和扎实法律实务技能,具有社会主义法治理念、实践能力、创新精神和良好科学文化素养,能在国家机关、企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从事法律实务工作的德才兼备务实创新应用型人才。
三、业务培养要求
1.掌握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的基本原理,了解国家的方针、政策和法规,能够自觉遵守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思想道德修养、过硬的政治素质与合格的法律职业素养,有敬业品质、团队合作意识和务实创新精神。
2.掌握法学基本原理、基本知识和基本分析方法,熟悉我国法律、政策和国外法律的基本框架,了解法学理论前沿和法制建设的趋势;具有运用法学理论和方法调查、判断、分析问题的能力以及运用法律知识管理事务、解决问题的基本能力;掌握法学文献检索、法学资料查询的基本方法,具有基本的科学研究能力。
3.具备一定的就业技能,了解就业、创业的基本知识,具有能够从事本专业业务工作和适应其它领域专业工作的就业能力和创业能力。
四、主干学科、学位课程及主要实践性教学环节
1.主干学科:
法学。
2.学位课程:
法理学、中国法制史、宪法、行政法与行政诉讼法、刑法、刑事诉讼法、民法、民事诉讼法、经济法、商法、知识产权法、国际法、国际私法、国际经济法、环境资源法、劳动与社会保障法。
3.主要实践教学环节:
模拟审判、学年论文、专业见习、毕业实习、毕业论文。
五、专业特色
针对法学为实践性强的应用社科专业,强化实践教学环节,构建课内和课外实训,学术和实践实训,校内和校外实训相结合的实践教学体系,旨在培养学生运用所学法学专业知识分析和处理问题的能力;突出职业培育,重视司法考试大纲和公务员考试的教学指导地位和作用;重视与相关学科专业的深度结合,设置若干具有行业特色的选修课程。
六、毕业规定
学生在毕业时应达到德育培育目标和大学生体质健康标准,应获得最低总学分176学分,其中课内理论必修课105学分,实践教学31学分,选修课(含通识教育选修课10学分)40学分。
自主发展计划10学分。
七、授予学位
法学学士。
八、法学专业课程设置及教学进程表
课程性质
课程
编码
课程名称
学
分
总
学
时(W)
学时类型
考核方式
开课学期及周学时
开课
单位
理
论
实
验
上
机
一
二
三
四
五
六
七
八
秋
春
秋
春
秋
春
秋
春
通识教育课程
必修
021075
中国近现代史纲要
2
32
32
E
2
马克思主义学院
261004
大学英语A(上)(下)
10
160
160
E
5
5
一工部
261005
大学英语A听说(上)(下)
4
64
64
E
2
2
一工部
261003
高级英语(上)(下)
(8)
(128)
(128)
E
(6)
(6)
一工部
031001
体育
(1)~(4)
4
120
120
T
2
2
2
2
体育学院
021002
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
3
48
40
(8)
E
3
马克思主义学院
161001
计算机基础
2.5
40
28
12
E
2
计科学院
021004
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概论
3
48
48
E
3
马克思主义学院
052042
大学英语C
(80)
(80)
E
(4)
(2)
外语学院
021094
毛泽东思想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概论
4
64
56
(8)
E
4
马克思主义学院
021001
形势与政策A
2
(20)
(20)
T
(2)
(2)
马克思主义学院
小计
34.5
576
548
12
11
14
5
2
注:
1.新生入学后通过英语水平测试(相当于英语六级水平),或者已通过托福(80分)或雅思英语(6分)考试的,奖励6个学分,修读《高级英语》课程;2.一年级结束后,大学英语四级未达到425的学生需修读大学英语C(80学时);3.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毛泽东思想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概论2门课程各安排8学时用于学生课外研习。
限选
262001
心理健康教育
0.5
10(10)
10
T
2
教育学院
262002
职业发展规划与就业指导
1
20(20)
20
T
2
2
教育学院
041067
人文素质教育
1
20
20
T
2
文学院
061206
大学艺术
0.5
10(10)
10
T
2
艺术学院
小计
3
60
60
4
2
2
2
选修
注:
通识选修课程由学校提供,分为人文科学与社会科学、语言学习与跨文化交际、自然科学与现代技术和艺术欣赏与体育健康4个模块,本专业学生应在自然科学与现代技术模块中至少选修2个学分。
修业年限内至少取得10个通识教育选修学分。
人文素质教育、大学艺术、心理健康教育、职业发展规划与就业指导为限定通识教育选修课程,不计入上述模块中。
不得重复修读本专业必修课程中相同或相近的课程。
学科基础课程
必修
251001
法学专业导论
1.5
24
24
T
2
法学院
251002
宪法学
3
48
48
E
3
法学院
251003
法理学
3.5
56
56
E
4
法学院
251004
环境资源法
2
32
32
E
2
法学院
251005
劳动与社会保障法
4
64
64
E
4
法学院
251006
中国法制史
3
48
48
E
3
法学院
小计
17
272
272
5
10
3
专业课程
必修
251007
刑法
6
96
94
(2)
E
6
法学院
251008
刑事诉讼法
3.5
56
56
E
4
法学院
251009
行政法与行诉法
6
96
94
(2)
E
6
法学院
251010
婚姻家庭法
3
48
48
E
3
法学院
251011
民法
6
96
94
(2)
E
6
法学院
251012
民事诉讼法
3.5
56
56
E
4
法学院
必修
251013
国际法
3.5
56
56
E
4
法学院
251014
经济法
3.5
56
56
E
4
法学院
251015
商法
3
48
48
E
3
法学院
251016
国际私法
3.5
56
56
E
4
法学院
251017
国际经济法
3.5
56
56
E
4
法学院
251018
仲裁法
2
32
32
E
2
法学院
251019
知识产权法
3.5
56
56
E
4
法学院
251020
法律文书
3
48
48
E
3
法学院
小计
53.5
856
850
(6)
16
17
15
9
选修
252001
农业政策法规概论
2
32
32
T
2
法学院
252002
证据法学
2
32
32
T
2
法学院
252003
司法心理学
2
32
32
T
2
法学院
252004
法律诊所
2
32
32
T
2
法学院
252005
能源法概论
2
32
32
T
2
法学院
252006
西方法律思想史
2
32
32
T
2
法学院
252007
侵权法专题(双语)
2
32
32
T
2
法学院
252008
侦查与审讯方法
2
32
32
T
2
法学院
252009
弱势群体救助与保护概论
2
32
32
T
2
法学院
252010
英美法专题(双语)
2
32
32
T
2
法学院
252011
外国刑法简论
2
32
32
T
2
法学院
252012
医事法
2
32
32
T
2
法学院
252013
税法专题
2
32
32
T
2
法学院
252014
社会调查方法
2
32
32
T
2
法学院
252061
犯罪学
2
32
32
T
2
法学院
252016
诉讼法专题
2
32
32
T
2
法学院
252017
公证与律师制度
2
32
32
T
2
法学院
252018
司法考试概论
2
32
32
T
2
法学院
252019
公务员考试概论
2
32
32
T
2
法学院
252020
合同法专题(双语)
2
32
32
T
2
法学院
252021
社会学概论
2
32
32
T
2
法学院
252022
法理与法史前沿问题
2
32
32
T
2
法学院
252023
刑法前沿问题
2
32
32
T
2
法学院
252024
宪法前沿问题
2
32
32
T
2
法学院
252025
民法前沿问题
2
32
32
T
2
法学院
小计
50
800
800
法学院
要求至少取得30个专业选修课学分。
实践教学
必修
军事理论与军事训练
1
2W
T
2
法学院
社会实践
2
4W
T
4
马克思学院
刑事审判模拟
1
1W
T
1
法学院
必修
民事审判模拟
1
1W
T
1
法学院
法律服务机构见习
2
2W
T
2
法学院
学年论文
2
2W
T
2
法学院
司法机关见习
2
2W
T
3
法学院
毕业实习
8
8W
T
8
法学院
毕业论文
12
12W
T
12
法学院
小计
31
34W
2
4
1
3
2
3
8
12
九、自主发展计划
学生应取得10个自主发展计划学分,具体详见《长江大学第二课堂学分管理办法(试行)》。
十、学时学分统计表
专业名称
课程模块
必修/选修合计
占总学
分比例
必修
选修
学时(周数)合计
学分合计
门数
学时
(周数)
学分
学时
学分
法学
通识教育课程
14
576
34.5
200
10
776
44.5
25.3%
学科基础课程
6
272
17
—
—
272
17
9.7%
专业课程
14
856
53.5
480
30
1336
83.5
47.4%
实践教学(集中)
9
34W
31
—
—
31W
31
17.6%
合计
43
1704
105
680
40
2384
176
100.0%
必修、选修课程占课内教学总学时(学分)比例
71.5%
72.4%
28.5%
27.6%
100.0%
实践教学环节
占总学时比例
22.8%
注:
统计实践教学环节占总学时的比例时,含集中性实践教学环节,单设实验课、课内上机、实践及实验学时(集中性实践教学环节按每周20学时计)。
十一、专业课程中英文对照
序号
专业课程中英文对照
序号
专业课程中英文对照
1
法学专业导论LeadingPrinciplesofLaw
2
宪法学ConstitutionalJurisprudence
3
法理学JurisprudenceofLaw
4
中国法制史HistoryofChineseLegislation
5
刑法CriminalLaw
6
刑事诉讼法LawofCriminalProcedure
7
婚姻家庭继承法
LawofMarriageandSuccession
8
民法CivilLaw
9
民事诉讼法CivilProcedureLaw
10
国际法InternationalLaw
11
商法MercantileLaw
12
国际私法InternationalPrivateLaw
13
国际经济法InternationalEconomicLaw
14
环境资源法EnvironmentalandResourcesLaw
15
知识产权法IntellectualPropertyLaw
16
劳动与社会保障法
LaborandSocialSecurityLaw
17
司法文书LegalRedTape
18
农业政策法规
AgriculturalPoliciesandRegulations
19
能源法EnergyLaw
20
社会学概论IntroductiontoSocialWork
21
医事法MedicalLaw
22
税法TaxLaw
23
侵权法专题(双语)Tortlaw(Bilingual)
24
西方法律思想史
TheHistoryofWesternLegalThoughts
25
侦查与审讯方法
InvestigationandInterrogationMethods
26
律师与公证制度SystemofLawyerandNotary
27
犯罪学Criminology
28
司法心理学JudicialPsychology
29
弱势群体保护救助概论
TheProtectionofVulnerableGroupsReliefSystem
30
英美法专题(双语)
AngloAmericanLaw(Bilingual)
31
公务员考试概论
TheCivilServiceExaminationSkills
32
仲裁法ArbitrationLaw
33
证据法学TheScienceofEvidenceLaw
34
外国刑法ForeignCriminalLaw
35
诉讼法专题ProcedureLaw
36
司法考试概论JudicialExaminationSkills
37
法理与法史前沿问题
JurisprudenceandLawProblems
38
刑法前沿问题
TheFrontierProblemsofCriminalLaw
39
民法前沿问题FrontierIssuesofCivilLaw
40
宪法前沿问题FrontierIssuesofConstitution
41
行政法与行诉法
AdministrativeandAdministrativeLitigationLaw
42
证券法TheSecuritiesLaw
43
经济法EconomicLaw
44
合同法专题ContractLaw
45
军事理论与军事训练
MilitaryTheoryandTraining
46
专业实习ProfessionalPractice
47
社会实践SocialPractice
48
毕业实习GraduationPractices
49
刑事模拟审判TheCriminalMockTrial
50
民事模拟审判TheCivilCriminalMockTrial
51
学年论文AcademicPapers
52
毕业论文TheGraduationThesis
制定人:
李华成陈群辉学院审定人:
张响珍
社会工作专业人才培养方案
一、基本学制:
四年。
二、培养目标
本专业培养适应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建设需要,德智体美全面发展,具有社会工作专业价值理念和扎实系统的社会工作理论知识,综合素质高,实践能力强,具有国际视野、创业精神和创新能力,能在各级政府部门、司法系统、教育系统、医疗系统、基层社区、社会福利机构、社会公益团体、社会工作机构和教育等单位或部门从事社会保障、社会福利、社会服务、社区规划与管理、司法社会工作、学校社会工作、医务社会工作、公共事务管理等工作的应用型、复合型人才。
三、业务培养要求
本专业学生主要学习社会工作专业的基本理论,受到社会工作专业价值、基本理论、方法和技巧的系统教育及业务能力的基本训练,使学生具备从事一线社会工作及社会事务管理的方法和技能。
毕业生应获得以下几个方面的知识和能力:
1.具备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和价值观,掌握社会工作专业的基本理论和基本知识,具有社会工作的专业价值理念;
2.熟练掌握社会学基本理论及社会调查研究的基本方法,具有运用社会学的理论、知识和方法,分析和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
3.熟练掌握社会工作各领域的实务技能,具备较强的运用各种方法开展一线实务工作的能力,具备创新精神和反思能力;
4.熟悉各国有关社会福利、社会保障以及社会事务管理等方面的政策法规,了解国内外社会工作的理论前沿和发展动态;
5.了解党的重大方针、政策、法律和法规,通过社会工作实践和研究,具备一定影响社会政策价值取向的能力;
6.掌握文献检索、资料查阅的基本方法,具有初步的科学研究能力,具有较强的论文写作和语言表达能力。
7.掌握一门外语和计算机基础知识,具有阅读本专业的外文书刊和熟练运用计算机的基本技能,具有一定的国际视野和跨文化交流能力。
四、主干学科、学位课程及主要实践性教学环节
1、主干学科:
社会学。
2、学位课程:
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概论、大学英语、计算机基础、社会心理学、社会学概论、社会工作导论、个案工作、小组工作、社区工作、社会工作行政、社会研究方法、人类行为与社会环境、西方社会学理论、社会政策学、现代社会福利思想、社会保障学。
3、主要实践性教学环节:
新生适应工作坊、成长小组、技能拓展、专业见习、专业实习、毕业实习和毕业论文。
五、专业特色
本专业立足本地,将专业人才培养与地方经济社会发展密切结合,重点突出合作教育特色,与民政系统、司法系统和教育系统紧密结合,拓展教学实习基地,根据用人单位的反馈意见,适时调整培养方案,重点培养具有社会工作专业价值观、知识和技能的面向包括社区、救助管理站、福利院、司法所、信访局、中小学校等一线工作领域的社会工作者。
六、毕业规定
学生在毕业时应达到德育培育目标和大学生体育合格标准要求,应获得最低总学分175学分,其中课内理论必修课93学分,实践教学36学分,选修课(含通识教育选修课10学分)46学分。
自主发展计划10学分。
七、授予学位
法学学士。
八、社会工作专业课程设置及教学进程表
课程性质
课程
编码
课程名称
学
分
总
学
时(W)
学时类型
考核方式
开课学期及周学时
开课
单位
理
论
实
验
上
机
一
二
三
四
五
六
七
八
秋
春
秋
春
秋
春
秋
春
通识教育课程
必修
021075
中国近现代史纲要
2
32
32
E
2
马克思主义学院
261009
高等数学D
3
48
48
E
4
一工部
261004
大学英语A(上)(下)
10
160
160
E
5
5
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