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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筑施工总承包管理办法

 

“XX·时代天街”项目

 

 

XX市XX建筑工程有限责任公司

二0年月

 

目录

第一章前言………………………………………………..

第二章组织机构设置…………………………………

第一节.总承包方和分包方主要管理人员责任……………………………

第三章总承包方管理体系………………………………………..

第一节.总承包方管理制度体系………………………………………

第二节.总承包方管理体系……………………………………

第四章分包方组织管理体系……………………………………….

第五章总承包方管理实施办法………………………………………

第一节.进场管理…………………………………………………………

第二节.现场施工管理……………………………………………………..

第三节.施工总平面管理………………………………………………..

第四节.安全管理………………………………………………………

第五节.质量管理………………………………………………………

第六节.技术管理……………………………………………………..

第七节.文明施工管理……………………………………………………

第八节.治安保卫管理……………………………………………………….

第九节.消防安全管理…………………………………………………….

第十节.后勤生活管理………………………………………………….

第十一节.临电管理制度…………………………………………………….

第十二节.成品保护管理制度……………………………………………….

第十三节.物资管理………………………………………………………….

第十四节.工程工期管理制度……………………………………………..

第十五节.机械设备管理制度…………………………………………………

第六章.考核、奖罚机制…………………………………………………….

第七章.其它……………………………………………………

附件一:

…………………………………………………………

附件二:

…………………………………………………………

附件三:

……………………………………………………………

附件四:

……………………………………………………………

附件五:

……………………………………………………………

附件六:

………………………………………………………………

附件七:

………………………………………………………………

表一………………………………………………………………

表二………………………………………………………………

表三………………………………………………………………

表四……………………………………………………………

表五………………………………………………………………

表六……………………………………………………………

表七……………………………………………………………

表八………………………………………………………………

表九………………………………………………………………

表十………………………………………………………………

 

第一章前言

XX﹒时代天街(一期)项目共包含5栋高层(1栋15层商务酒店、4栋18—25层高级住宅)、1层地下车库及2-3层大型综合商业与配套设施,建成后将成为大邑城市东门的新地标。

工程结构形式较复杂、机电专业系统多、分包方多,二次设计工作量大;精装修阶段,各专业立体交叉作业,相互影响,总体施工协调难度比较大。

施工总承包方管理是全面的“承包方总管”。

面对不同的专业,不同的分包方队伍,不同的分包方类型,不同的施工素质,实现全方位的“一盘棋”管理,是本工程的又一个关键之处。

为全面履行总承包方职责,提高项目工程总承包方的管理水平,促进项目工程总承包方管理的科学化、规范化、系统化和法制化,提高建设项目工程总承包方的管理水平,推进建设项目工程总承包方管理,并协调、管理各个参施分包方及业主指定分包方,实现我方承诺的各项工程管理目标,做到工程质量、工期管理、文明安全施工、设备运行、回访保修等方面让用户满意,功能达到设计指标。

本工程总承包方项目部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施工总承包方合同》、《项目管理制度及流程汇编》(项目颁布)以及《项目管理手册》(XX市XX建筑工程有限公司颁布),结合施工现场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系列总承包方管理办法。

本办法适用于参与本项目工程施工的所有分包方,任何分包方均须认真学习,并严格遵照执行。

第二章组织机构设置

第一节.总承包方和分包方主要管理人员责任

主要责任人

管理职责

总承包方项目经理

全面负责对分包方进行计划、组织、实施、检查、协调、配合服务等管理责任

项目总工程师

负责组织分包方图纸会审,审核其施工组织设计、深化设计图纸以及各分包方的技术协调等技术管理

项目副经理

负责协同业主对专业分包方工程招标、拟订三方合同中总承包方对分包方管理的合同条款,协助业主对直接发包工程招标、合同洽谈,组织对工程实施过程中分包方合同的交底、工程争端中合同条款解释以及工程签证的办理

生产经理

负责总承包方与分包方,分包方与分包方之间工作面、进度计划、工序插入、垂直运输机械、设备材料堆场、工作搭接、联合调试等工作的协调

质量总监

审核各专业分包方工程质量创优计划、对其工程质量进行过程指导、跟踪检查管理,协助其质量通病的防治

安全总监

组织各专业分包方作业人员进行进场安全交底、安全教育培训,审核各专业分包方工程的专项安全措施方案,对各分包方进行全过程安全管理。

分包方工程项目经理

接受总承包方对工程进度、工作面及施工机械协调管理,优化各种资源配置,精心施工,对分包方工程施工进度、质量、安全及文明施工向业主、总承包方负责。

分包方工程项目技术负责人

接受总承包方技术管理部门协调管理,组织本专业图纸会审,组织施工图深化设计,协调解决本专业分包方工程与总承包方、其他专业分包方的技术对接问题。

 

第三章总承包方管理体系

第一节.总承包方管理制度体系

会议制度

总承包方制定会议制度:

对会议进行分级管理,规定周生产例会、周质量例会、技术专题会议、分包方协调会议、月各种综合会议等各级会议参加人员、会议流程、会议记录及会议精神的传达等相关规定。

项目经理组织每月召开项目管理例会,项目生产经理每周组织生产例会。

奖罚制度

总承包方依据主合同工期、质量及安全文明施工要求,制订一系列工期、质量及安全文明施工奖罚制度,对总承包方及分包方进行奖优罚劣管理,确保各项目标实现。

检查制度

总承包方依据各分项分部工程进度、质量及安全文明施工目标要求,制定对总承包方及各分包方工程实施过程进行全程跟踪、监督检查管理制度。

总体协调制度

总承包方通过制定一系列对施工机械、材料设备堆场、工作面交接、办公住宿、其它临建设施的管理制度,对总承包方及分包方进行总体协调,确保工程有序施工。

收发文制度

总承包方依据文件类别、收发对象及文件级别,制定项目文件收发管理制度,及时传递会议决议、设计变更、合约签订与变更以及各级管理规章制度通知等文件(附件一)。

安全文明施工制度

总承包方制定一系列安全文明施工管理规章制度,规范对总承包方和各分包方在安全教育培训、安全交底、安全活动、安全文明施工及设施维护中的行为。

综合管理制度

总承包方制定对施工现场保卫、消防、门禁、CI形象、劳动工资及对外联系等管理制度。

 

第二节.总承包方管理制度体系

第四章分包方组织管理体系

专业分包方工程项目组织管理

直接承包工程组织管理(业主发包)

第五章总承包方管理实施办法

第一节.进场管理

1.所有按协议或合同进入现场施工的分包方队伍均应按本程序规定依次履行各项手续。

2.进场前一周内应由各分包方驻现场代表按总承包方要求提供进场人员花名册和有关证件复印件(身份证、岗位证等),经总承包方安全保卫部审核合格后通知进场,并通知现场警卫,分包方应在约定时间进入现场,并保证按经审核的花名册人员如数进场。

总承包方可随时对分包方进场人员进行检查。

3.分包方应按市外来人员有关管理规定,组织进场人员进行体检或出示年度健康证,如检查身体不合格者或不能出示健康证者,请自愿退场,如有违反本规定者,总承包方有权予以罚款和强行清退,各分包方人员的身体检查应每年进行一次。

对未按要求进行体检,进入现场人员发生的任何问题,均应由分包方承担相应责任。

4.各分包方应根据现场实际情况,按照总承包方的具体安排及现场允许的情况下可适当给予安排办公用房和工具用房,但分包方应严格遵守总承包方的各项管理规定,违反规定按罚则处理。

5.纳入总包管理的分包方应按国家以及市的相关规定进行入场教育后,方能正式开始施工。

入场教育应做好相关记录已备各项检查。

6.分包方进入现场后,请严格按照本规定及所有国家、地方的法律法规文件执行。

7.甲指分包方需按合同额的1%(不少于壹万元)交纳总承包方管理押金后方可进场施工,管理押金交在总承包方开设的专有账户上,对不缴纳该押金的,总承包方有权拒绝该分包方进场施工。

如发生对甲指分包方的经济处罚,总承包方将通知业主、监理,罚款从该管理押金中直接扣除。

总承包方管理押金仅用作为总承包方对甲指分包方的一种管理措施,工程竣工退出场手续办理完成后一月内退还甲指分包方。

第二节.现场施工管理

1.分包方应按照分包方施工合同要求的进场时间准时进场施工,进场前应提前两周到总承包方领取进场会签表,并按要求递交相关资料并签署安全、消防保卫等各项管理协议,然后办理进场手续,经同意后方可进场施工(见表一)。

若由于分包方自身原因未获许进场,总承包方不承担任何责任,工期不予顺延。

2.分包方进场后,根据总承包方提供的临时场地自行搭设临时设施的,临时设施搭设必须符合总承包方的统一标准,否则总承包方不同意投入使用。

未经许可私搭乱建的将一律被拆除,该分包方将承担拆除费用和因此给工程造成的一切损失。

3.分包方在施工过程中服从总承包方的协调、安排。

分包方必须无条件为整个工程的关键工序提供施工方便,总承包方及其他分包方不承担任何责任。

4.在施工过程中,遇到交叉作业或不同分包方的工程有前后衔接关系时,应按总承包方的要求,按时完成自己的工作,并做到工完场清,如分包方未做到工完场清,总承包方有权指派其他队伍搞好该项工作,由此发生的费用由责任分包方承担。

经验收或中间验收后办理交接手续,接收单位不得以其它理由拒绝接收。

5.总承包方负责提供指定的水源、电源接驳点。

分包方按照总承包方的要求自行接驳施工所需的各级水管、水表及电箱、电表,并负责管理和承担包括水电费在内的所有费用,各分包在与建设方办理结算签字完毕后10天,必须按实结算水电费用总价,余款多退少补。

分包方在施工中需使用临水、临电设施时,应事先通过填写“临水、临电使用申请表”(见表二)的形式,书面向总承包方的电工、水工工长提出申请,根据现场实际情况和分包方的施工需要,指定其使用的接驳点。

使用的配电设备必须符合国家(总包)的规定。

6.分包方如需单独、集中使用总承包方的垂直运输大型设备时,应提前三天向总承包方生产经理提出书面申请,生产经理根据现场实际情况和分包方的施工需要合理安排使用。

(见表三)

7.未经总承包方同意,分包方不得自行采购脚手架材料等同类周转物资,如需使用,可向总承包方的物资部或工程部提出书面委托和使用申请并承担相关费用。

(见表四)

8.施工现场任何分包方的标识,须上报总承包方的认可。

9.分包方在施工过程中产生的建筑垃圾要及时清运到总承包方指定地点,做好工完场清工作。

10.分包方项目主管领导要按时参与总承包方组织的各项检查,各项协调会,并及时向本单位职工传达,执行会议精神。

11.分包方施工现场存在问题,不按时整改,总承包方将根据问题的严重程度对分包方进行现金经济处罚,并上报监理或业主批准。

第四节.安全管理

1.分包方进场前必须向总承包方提供本单位企业资质证书、营业执照、项目管理人员的有效证件、施工方案、施工人员花名册、特种作业人员合格有效操作证,报到总承包方的经营部及资料部备案。

2.分包方进场前必须与其所用的员工签订劳动合同。

3.分包方进场前必须与总承包方签订职业健康安全与环境体系管理协议书(见附件二)。

4.分包方进场前必须与总承包方签订临时用电安全协议书(见附件三)。

5.所有进场人员必须经过三级安全教育考试合格后方可进入施工现场上岗施工,施工前应做好安全生产技术交底和班前讲话活动(见附件四),并将受教育人员花名册、教育试卷、教育内容于进场前报到总承包方安全部备案登记。

6.分包方人员的配备,项目经理、生产经理、安全员、质量员等一系列管理人员及安全生产自保体系,其人员要有资格证书,以备给总承包方存档。

7.分包方必须执行施工现场安全管理规定,服从总承包方安全生产管理,统一指标、统一安排、统一协调。

8.分包方是所施工工程范围内安全生产的第一责任人,对工程安全生产负全面责任,各分包方应落实好安全生产工作。

为配合好工程安全生产工作,各分包方应按安全操作规程,合理组织、安排施工班组人员上岗作业。

对于施工现场的安全防护设施(包括洞口、临边等)搭设、拆除、维护和改造及其他使用安全全面负责。

责任区内的安全防护设施必须符合国家有关安全标准和总承包方对施工现场整体安全防护要求。

在搭设、拆除和改造前进行申报并听从总承包方统一协调。

9.分包方有权对施工现场安全生产工作提出意见和建议,有权拒绝总承包方违反法律法规的安全指令,对造成后果的违章指令有权检举和控告。

分包方给施工人员提供的个人劳动防护用品必须符合国家标准并监督教育其正确佩戴和使用。

10.自带机械设备、设施应符合国家有关安全标准,对自带机械设备、设施的安全性和使用结果、维修安全全面负责,使(租)用机械设备时,应在安装使用前向总承包方备案。

11.分包方必须根据现场的实际情况对自己的施工人员进行有针对性的安全技

术交底、定期进行安全教育,且做好书面记录,报总承包方备案,以备各项施工检查。

12.特种作业人员必须持有效证件上岗,如电工、信号工、架子工、电焊工、机械工等。

13.机械设备应挂牌,严格执行安全操作规程,建立维修保养台帐。

14.严禁乱拆各种脚手架拉接点,严禁乱拆乱动施工现场各种安全防护设施,否则总承包方有权对其进行处罚。

各分包方且有责任和义务做好自己工作面的安全防护。

15.各分包方职工必须严格执行安全操作规程,不得违章作业,不得冒险蛮干,操作面必须按国家和地方的标准搞好安全防护。

16.各分包方50人以下的队伍设兼职安全员,50人以上的队伍必须设专职安全员,另外配备一定数量的巡查员,做好自己的安全生产工作。

17.总承包方定期或不定期地对分包方的施工部位和作业面的文明安全施工进行检查,对于检查出的隐患下达整改通知限期整改。

如隐患比较严重或较多时,总承包方有权责令其停工整改,合格后方可继续施工。

各分包方的文明安全施工在总承包方的项目旬检中必须达标。

18.分包方要建立安全管理体系,监督施工过程中的安全生产,并将安全管理体系上报总承包方安全部。

19.分包方对自己作业区域安全防护设施要加以监督保护,对其他分包方在自己作业区域的安全防护设施有拆除破坏现象,应加以制止。

20.总承包方将组织分包方进行工作面的书面交接,分包方不得以各种理由拒绝接收,否则,总包单位将对分包方进行处罚。

21.分包方施工人员在施工现场违章操作,违章指挥,总承包方管理人员有权对其进行处罚,情节严重者,总承包方将清退出场。

22.因分包方违章指挥、违章操作,私自拆除安全防护设施等原因造成的一切后果由该分包方自行承担。

23.因分包方私接电源、私拉电线、乱动机械设备和消防设施,造成的一切后果由分包方自行承担。

24.分包方施工现场存在安全隐患,不按时整改,或整改不符合要求,总承包方将根据问题性质的严重,按照相关规定对分包方进行现金经济处罚,并上报上级有关部门。

25.单位工程必须有安全技术措施,分项施工前必须逐步作安全技术交底,无措施、无交底、作业班组有权拒绝施工。

26.进入施工现场,必须戴安全帽。

严禁穿拖鞋、硬底易滑鞋、高跟鞋或赤足。

27.高空作业要按规定栓好安全带、支搭安全网,架子必须按规定搭设、经验收合格后才准使用,拆除时严禁投扔。

28.出入口、楼梯口、电梯口、预留洞口、阳台要有防护措施。

29.机械设备必须要有防护装置,不准“带病”运行。

施工现场临电必须有施工组织设计,实行三级配电二级保护,机电设备必须重复接地保护,临电符合要求,电焊设备、压力容器必须有安全装置。

30.安全隐患应及时整改,脚手架、防护设施、安全标志及警告牌未经许可,不准擅自拆除。

31.重要劳动保护用品必须使用指定厂家产品,不得自行采购。

每月进行安全生产检查,做到安全与生产的五同时。

32.对所管辖范围内的施工用电设备和用电安全全面负责,所有自备配电设备必须符合国家有关安全标准。

对不符合安全标准的用电设备禁止使用。

33.安全处罚规定:

分包方违反相关安全规定,按下列情况进行处罚:

A.对有下列违章行为之一的人员给于处罚50—1000元的经济处罚。

1)赤脚或穿拖鞋进入现场的处罚50元。

2)进入施工现场不将胸牌外挂于左前胸的处罚50元。

3)高处作业穿塑料底鞋,带钉易滑鞋者处罚50元。

4)特种作业未按规定做好个人防护、正确穿戴劳动保护用品者处罚50元

5)酒后上班,身体有病时高处作业的处罚100元。

6)未戴安全帽或安全帽安全带未系好的处罚50元。

7)高处作业未按规定铺板和设置防护栏杆者处罚200元。

8)2m(含)以上高处作业站在钢管上、钢筋上、模板上等危险环境施工的处罚200元。

9)没有防护设施和防护设施不全的高处作业,未系安全带的处罚50元。

10)施工现场吸烟者处罚100元。

11)非特种作业人员从事特种作业者处罚500元。

12)特种作业人员无证上岗者处罚500元同时开除。

13)未经领导许可从事非本工种作业者处罚100元。

14)非本工种乱摸乱动机电设备者处罚500元。

15)未执行本工种安全技术交底、违章作业、冒险蛮干者处罚500元。

16)不走正式通道、翻爬护栏、脚手架等违章行为的处罚200元。

17)高处作业向下投掷物体者处罚500元。

18)机电设备缺防护装置,未按规程操作者处罚100元。

19)电焊机双线不到位,两侧物无防护着,焊把钳绝缘损坏,电源线破皮漏电者处罚100元。

20)现场临时用电不符合安全要求的处罚100元。

21)班、组长未对班组人员进行书面安全技术交底的处罚200元。

22)工、队长对班组长未进行书面安全技术交底的处罚300元。

23)各级安全部门提出的隐患未按时整改的处罚1000元。

24)破坏现场的各种防护装置、防护设施和安全标志,未经主管人员批准,随意挪动和拆架子的处罚1000元。

25)电、气割、焊工无证操作、无动火证、无看火人、无消防措施的每次处罚100元。

B.对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给予加倍处罚100—2000元罚款处理,赔偿损失,直至追究刑事责任。

1)多次违章,屡教不改的处罚500元同时开除。

2)领导和管理人员,玩忽职守,忽视安全生产,放任管理和安全检查处罚1000—2000元。

3)不按安全规章办理,违章指挥者处罚1000元。

4)工长、队长对安全人员提出的隐患未按时整改者处罚1000元。

5)没有给工人创造好作业条件,没有安全可靠的工作环境,强令工人违章冒险作业者处罚2000元。

6)工、队长未进行安全技术交底和安全技术交底无针对性、及时性的处罚500元。

7)工、队长安全技术交底执行情况不进行检查或存在隐患的处罚500元。

8)对本作业范围的环境、设施、设备存在隐患未及时采取措施,做好防护的处罚100元。

9)不认真执行上级有关规定,对所管辖班组人员的劳动保护和安全防护不落实者处罚500元。

10)违章指挥无证人员上岗处罚1000元。

11)新工人入场未进行入场安全教育,未进行考试合格上岗处罚500元。

12)不按规定采购使用“三宝一器”处罚500—2000元。

13)发生事故的责任者和责任人处罚500—2000元。

14)发生事故后,不积极组织抢救、保护现场的处罚5000元。

C.有下列行为对使用临边、洞口防护和脚手架使用的安全管理处罚规定:

1)应该用脚手架施工而不搭设脚手架,处罚3000元。

2)使用不合格脚手架或不经验收的脚手架,处罚3000元。

3)不按总承包方要求设置防护设施从事施工,处罚5000元。

4)洞口防护不齐全,存在重大隐患,每发现一处处罚1000元。

5)使用不合格安全网,处罚5000元。

D.忽视安全生产、不按安全操作规程和法规施工、违章指挥、管理混乱、隐患严重的项目罚款500—3000元。

E.发生重伤以上事故的责任者按有关文件处罚。

F.工程技术人员违反安全操作规程,制定措施不及时的,按规定处罚。

其他事项的奖罚,按有关文件执行。

第五节.质量管理

1.XX。

时代天街项目结构工程质量目标为“合格”。

2.分包方进场施工前必须编制出科学、合理的施工组织设计或施工方案,并上报建设、监理、总承包方。

3.分包方必须设置专职质量检查员(持有效证件),负责质量检查、成品保护、资料报验,各种报验资料必须与工程同步,并及时向总承包方质检部汇报工作,否则总承包方对其所施工的工程不予验收。

4.分包方自行采购进场的材料必须是绿色环保材料,提供有效合格证、材质证明及复试报告等,并及时向总承包方、监理报验。

无合格证、材质证明及复试报告或不合格材料严禁用在工程上。

各分部分项检验批经总承包方、监理验收通过后方可进行下道工序。

不经验收就进入下道工序者或进场材料未检验通过强行施工者将令其返工,并由其承担造成的一切工期和经济损失;所有进场材料前必须有建设、监理、总承包方确认的材料封样单(见表五)。

5.分包方在大面积施工前必须先做样板,并报监理、总承包方、业主、设计人认可后,方可大面积施工。

否则总承包方有权责令其停工或返工。

6.分包方的技术人员、工长、质检员,在施工过程中必须做好自检、交接检,如实填写好表格上报总承包方后予以验收(见表六)

7.分包方必须按设计、施工方案、规程、规范、标准的要求,施工前向总承包方提供自己的质量保证措施和质量控制点。

当以上几种要求不一致时,应以较高要求为准。

不按时提供质量保证措施和质量控制点者不允许施工。

8.施工中如出现不合格品、不合格项,总承包方将向分包方下达不合格品通知单(见表七)。

分包方要针对其编制整改措施,经总承包方审批后,在规定的限期内组织整改。

对不及时整改或拒绝整改者,总承包方有权责令其停工。

9.施工过程中,总报单位组织的定期或不定期的质量检查和质量会议,分包方的主管领导或者质检员必须按时参加,不得缺席。

10.如果分包方的工程质量达不到“合格”或合同约定质量标准,由此造成的返修、损失由该分包方承担。

11.分包方必须服从政府质量监督部门的检查监督,并承担相关费用。

12.各分包方必须建立完整的质量保证体系。

13.工程质量奖罚规定:

1)分包方对工程质量认真负责,分阶段达到预期质量目标的给予奖励,奖励额按照双方预定的条款执行。

2)分项、分部工程质量达不到预期目标,或经上级部门检查工程质量不理想,给工程带来不良影响的,给予处罚。

处罚额按照双方约定的条款执行。

3)对进场物资把关保管、挂牌表示等管理工作表现突出,给工程质量创造了良好的基础的,按双方合同约定,给予奖励。

4)对进场物资把关不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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