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省普通高校党建工作评估活动方案修订.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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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省普通高校党建工作评估活动方案修订
关于印发《湖南省普通高校党建工作评估活动方案(修订)》的通知
湘教工委发[2006]4号
各普通高校党委:
根据《中共中央办公厅转发〈中共中央组织部、中共教育部党组、共青团中央关于加强和改进在大学生中发展党员工作和大学生党支部建设的意见〉的通知》(中办发[2005]14号)和《省委组织部关于进一步做好基层党建示范点创建工作的通知》(湘组[2004]98号)的精神及近两年部分高校开展党建评估活动的实践,结合新的形势和任务,我委对《湖南省普通高校党建工作评估活动方案》进行了认真修订,现印发你们,请结合本校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原《湖南省普通高校党建工作评估活动方案(试行)》(湘教党组发[2003]5号)自行废止。
各高校在开展评估中有何经验、问题和意见,请及时反馈我委组织部。
二OO六年四月十七日
湖南省普通高校党建工作评估活动方案(修订)
为了深入贯彻落实中组部、中宣部和教育部党组联合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党建工作基本标准》(教党[1998]12号),加强和改进我省普通高等学校党的建设,根据近几年评估工作的实践,省教育厅党组和省委教育工委决定,继续在我省普通高校全面开展党建工作评估活动。
1、评估活动的指导思想:
坚持以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科学发展观,紧紧围绕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奋斗目标和党的建设总方针、总部署、总要求,着眼于加强党的先进性建设和执政能力建设,增强基层党组织的凝聚力、战斗力,以评估促党建,以党建促发展,把基层党组织建设成为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组织者、推动者和实践者,发挥先进典型的示范、引导、带动和辐射作用,形成“抓两头带中间”的工作格局,建立健全高校党员保持先进性的长效机制,切实发挥高校党委的领导核心作用、党总支的政治核心和保证监督作用、党支部的战斗堡垒作用、共产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实现我省高校党建工作的整体推进。
2、评估活动的基本要求:
坚持重在基层、重在落实、重在实效的原则和“以评促建,以评促改,以评促管,评建结合,重在建设”的工作思路。
以创建为目的,以评估为手段。
省里制定《湖南省普通高校党建工作评估细则》(以下简称《细则》)(附后),各高校按《细则》的要求开展创建活动,进行规范化建设,努力形成党建工作特色,在创建的基础上开展评估。
评估活动的具体规划是:
本科院校在2008年之前完成第一轮合格以上评估,高职高专院校、新升格本科院校在正式建校三年后五年内完成合格评估。
评估活动结果分两种,即党建工作合格高校和党建工作先进高校。
本科院校可申报合格高校或先进高校;高职高专院校申报合格高校。
评估结果为合格的高校可在一年后申报先进高校。
3、评估工作的基本程序:
凡准备接受评估的高校,先由学校党委对照《湖南省普通高校党建工作评估活动方案》及其《细则》进行自查,针对自身的不足认真整改,建章立制,规范工作。
在积极创建的基础上,全面开展自评工作,写出书面自评报告及自评结果的意见,于当年9月31日之前向省委教育工委组织部提交评估申请报告。
当年第四季度,省委教育工委组织专家对申请评估的高校进行评估。
4、评估和计分办法:
《细则》共42项评估内容,其中包含32项记实得分的内容和10项计等次的内容。
计实得分的32项内容满分值为1000分。
计等次的内容分优、良和合格三档,分别用A、B、C代替。
记等次的评估内容中包含一项“党建工作特色内容”,具体操作办法是:
各高校在启动评估工作时,从领导班子和干部队伍建设、总支和支部建设、党员队伍建设、思想政治工作、党务政工干部队伍建设等几个方面选择自身比较突出的方面,开展创建活动;经过一段时间的创建,对活动形成专题材料,提交评估组,由评估组综合情况进行评估,评定等次。
评估中,得分在700分-900分,同时10项记等次的内容评估结果均在C等以上并且有6项(含第1、9、42三项)达到B等以上,为合格高校;得分在900分以上,同时学校党委无特殊原因按时换届,领导班子团结协调,党务政工干部队伍素质好,大学生、35岁以下专任青年教师中党员队伍状况均高于同层次(分本科大学、本科学院、高职高专三个层次)学校全省平均水平,并且10项记等次的内容评估结果均在B等以上,其中有8项(含第1、9、42三项)评估结果达到A等,则为党建工作先进高校。
近三年内如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论得分高低,均不能认定为合格及以上等次:
(1)办学方向出现重大失误,校内出现重大政治性事故并造成不良影响的;
(2)因学校未认真落实中央和省委的有关政策、法规而酿成恶性群体性事件,或因校内领导干部失职、渎职、腐败现象而形成校内群体性事件并造成重大影响的;
(3)校级党政领导班子中有人违反党的纪律而受到党纪、政纪处分的或校级党政领导班子成员因违纪违法而受到刑事追究的;
(4)党务部门组织机构不健全,没有专职人员的。
近三年内如有下列情况之一者,评估结果降低一个等次:
(1)教学、科研经省教育厅以上教育行政机关组织的专项评估,因主观原因而未达标的;
(2)党总支和党支部没有按时换届的。
5、评估结果及其运用
评估结束后,对评估结果为合格、先进的高校给予授牌,并对先进高校颁发奖金。
为了建立我省高校党建的长效工作机制,对党建工作评估活动实行滚动管理,以五年为一轮,评估结果五年有效,五年后要重新认定。
各高校要做好规划,每五年开展一轮评估活动。
6、评估工作的组织领导
党建工作评估活动涉及到学校工作的整体及党委各个部门,各高校在迎评中要建立组织领导机构,综合协调各方面的工作,形成合力。
要通过评估全面提升学校党建工作水平,切实推动学校的改革、发展和稳定工作。
湖南省普通高校党建工作评估细则
评估
项目
指标
评估内容
分值
评估或记分办法
备
注
一、
党
委
对
学
校
工
作
的
领
导
(1)
办
学
方
向
1、以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牢固树立和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党的基本理论、基本路线和基本纲领;认真执行党和国家的教育方针、教育法规;加强和改善党对学校的领导;坚持社会主义办学方向。
坚持把培养有理想、有道德、有文化、有纪律的德、智、体、美等方面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事业建设者和接班人作为学校的根本任务。
按A、
B、C
档记
结果
全面检查,综合分析
记
等
次
(2)
办
学
思
路
与
事
业
发
展
2、解放思想,实事求是,与时俱进,勇于探索,勇于创新,切实领导学校的改革与发展;根据经济和社会发展需要以及学校实际提出清晰的改革思路,有明确的办学指导思想和奋斗目标,并有切实可行的改革及发展规划。
50
领导学校的改革与发展工作不力的,扣12-18分;办学思路不清晰,改革及发展规划不切实际的,扣12-18分
记实得分
3、学校办学整体水平和效益呈上升趋势,综合实力不断提高,办学条件不断改善,队伍结构不断优化,自我筹措办学经费和自我发展、自我完善的能力不断增强,教育质量不断提高,毕业生一次性就业率达到省内同层次高校平均水平。
50
办学效益和综合实力提高不明显的,扣8-12分;就业率未达到省内同层次高校平均水平扣12分。
就业率由省教育厅学生处提供。
记实得分
(3)
内
部
管
理
体
制
改
革
4、积极进行并不断深化和完善后勤社会化、干部人事制度、劳动分配制度等学校内部管理体制方面的改革,制订了切实可行的改革方案,有明确的改革配套措施,并落到实处,管理水平和工作效率明显提高。
教师队伍和党政管理干部队伍建设协调发展。
30
改革力度不大、效果不明显的,扣6-9分;两支队伍建设畸轻畸重的,扣6-9分
记实得分
5、积极推进校务公开制度,取得成效,广大师生满意。
20
校务公开落实不够,群众不满意的,扣5-10分
记实得分
评估
项目
指标
评估内容
分值
评估或记分办法
备
注
(4)
稳
定
工
作
6、对稳定工作,领导重视,组织健全,责任明确,有工作计划,有检查措施和预案,经常研究分析有关情况,信息网络健全,渠道通畅,报送信息及时准确。
处理邪教问题得力。
校园安全文明。
善于处理校内各种矛盾,教学、生活和工作秩序良好,能够驾驭复杂形势,努力维护学校安定团结的政治局面。
30
责任制不落实、没有工作预案、信息报送不及时的,扣6-9分;出现校内矛盾、解决办法不当、造成负面影响的,扣6-9分
记实得分
二、领
导
班
子
和
干
部
队
伍
建
设
(5)
领导
班子
组织
建设
7、切实发挥党员代表大会或党员大会的作用,党委按时换届,积极协助上级主管部门做好领导班子组织建设的基础工作;领导班子成员思想政治和业务素质高;按上级组织规定和要求建立了足够的后备干部队伍,培养教育的措施落实,实行滚动管理。
30
无特殊原因未按时召开党代会或党员大会进行党委换届的,扣15分;后备干部队伍未建立的,扣9分
记实得分
(6)
领导
班子
思想
理论
建设
8、重视领导班子思想理论建设。
发扬理论联系实际的优良学风,领导班子成员每年结合学习和工作至少写一份有一定质量的调查报告或学习体会文章。
坚持党委中心组学习制度,有计划,有考勤,效果好;中心组成员集中学习时间每年不少于15天,每次参学率不低于85%;积极参加理论培训,领导班子成员在任期内至少脱产到党校或教育行政学院学习一次。
40
班子成员中有人没有调查报告或学习体会文章的,扣4-6分;中心组学习制度不落实,主题不突出的,扣5分;集中学习时间少于15天,每次参学率低于85%的,扣10分;领导班子成员凡一人在任职五年内未参加脱产学习的,扣4分
记实得分
(7)
领
导
班
子
的
民
主
集
中
制
建
设
9、班子成员顾全大局,能正确处理个人与组织、少数与多数、下级与上级的关系,维护党中央的权威和党委的集体领导。
坚持集体领导与个人分工负责相结合,党委发挥领导核心作用,建立健全并认真执行党委会议、行政办公会等议事规则和决策程序,加强和健全民主监督,完善党内政治生活的各项准则。
学校改革、建设、发展和稳定等工作中的重大决策,重要干部任免,人事、教学、科研、行政管理工作中的重大问题及大额度资金使用等,坚持集体讨论决定。
按A、B、C三档记结果
检查党委议事和决策程序是否规范,民主集中制制度建设是否完善,重大事项决策是否存在不经集体讨论决定的现象,等等。
记
等
次
评估
项目
指标
评估内容
分值
评估或记分办法
备
注
(8)
领
导
班
子
制
度
建
设
10、重视领导班子的制度建设,坚持健全集体领导制度、会议制度、学习制度和有关工作制度、廉洁自律和联系群众制度、保障党员民主权利制度、请示报告制度。
坚持每年一次的党委民主生活会制度和领导班子成员过双重组织生活的制度,以及一年一次民主评议领导干部的制度,认真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认真整改,切实解决问题。
40
制度不健全、不落实的,扣8-12分;民主生活会程序不到位、质量不高的,扣8-12分
记实得分
(9)
领
导
班
子
作
风
建
设
11、重视领导班子作风建设,坚持“八个坚持,八个反对”。
领导干部廉洁自律行为规范明确,严于律己,清正廉洁;能够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敢于抵制不正之风,坚决同各种腐败现象作斗争。
经常听取纪检工作汇报,认真抓好党风党纪教育,做好纪检信访工作,做到有案必查,执法必严。
学校基建和大宗物资采购严格执行招投标制度,群众满意。
30
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不落实的,扣4-6分;党员干部有贪污腐化现象未认真查处的,扣4-6分;群众对基建、大宗物资采购有较大意见,扣10分。
前两项由高校纪工委提供情况。
记实得分
12、党政领导团结协调、勤奋努力、开拓进取,领导班子成员敬业爱岗、事业心强、艰苦奋斗、作风正派、坚持原则、勇于负责、深入实际、联系群众、为群众办实事,每学期听课不少于5次,群众反映好。
30
党政班子内部存在不协调、不团结现象的,扣15分;群众对班子意见较大的,扣8分;听课次数没达到要求,扣7分
记实得分
(10)
干
部
队
伍
建
设
13、坚持党管干部的原则,按照“四化”方针和德才兼备原则以及规定的程序选拔任用干部。
在干部的选拔、教育、培养、考核、监督、使用及管理等方面职责明确,制度健全,程序规范,措施落实,按照大规模培训干部要求,制定了干部培训的长远规划及年度计划,重视、加强干部教育培训,完成调训任务,每年举办校内中层干部培训班。
50
干部的选拔任用与监督管理方面制度不健全、程序不规范的,扣15-20分;干部培训计划不落实,调训与校内培训任务未完成的,扣10分
记实得分
评估
项目
指标
评估内容
分值
评估或记分办法
备
注
三、
党
的
总
支、
支
部
建
设
(11)
党
委
重
视
14、党委把总支、支部建设列入重要工作日程,加强对总支、支部状况的调查研究,熟悉总支、支部状况和党员的思想状况,建立党委成员联系总支或支部的制度,及时总结经验,解决问题,切实把党的各项工作落实到基层。
制订了明确的工作思路和具体的工作条规,责任明确,建立了切实加强总支、支部建设的目标责任制,全面实施了分类指导和目标管理,考核、检查措施得力。
50
党委成员联系总支或支部制度不健全、不落实的,扣6-9分;总支、支部建设没有实行目标管理和检查评估的,扣15分;合格标率低于80%的,扣15分
记实得分
(12)
系
(处)
级
单
位
党
组
织
建
设
15、重视系(处)级单位党组织建设,按《党章》规定和上级组织的要求,合理设置系(处)级单位党总支(党委、直属党支部),按时换届选举,党总支委员会组织健全、结构合理、团结协作,委员具有较高的政治觉悟和不计名利、埋头苦干的奉献精神。
30
系(处)级单位党组织没有按时换届的,扣20分;总支委员会不健全的,扣8-12分
记实得分
16、认真选配好党总支(党委、直属党支部)书记,对党总支(党委、直属党支部)书记教育管理措施得力、落实,新任书记一年内受训率≥95%,系党总支有专职书记或副书记,规模较大的系设专(兼)职党务干事或秘书。
20
一年内新任总支书记受训率未达到95%的,扣4分;党总支未配专职书记或副书记的,扣3-4分,未设专(兼)职党务干部的,扣3-4分
记实得分
17、系(处)党总支(党委、直属党支部)能在本单位各项工作中充分发挥政治核心作用,积极参与讨论和决策本单位教学、科研、行政管理工作中的重要事项,支持行政负责人在其职责范围内独立负责地开展工作。
30
未落实党总支在重大事项中政治核心作用的,扣6-9分;党政关系不协调的,扣6-9分
记实得分
(13)
党
支
部
建
设
18、合理设置党支部,积极推动大学生党支部建在班上,定期进行党支部改选,特别是选配好党支部书记,党支部书记应由政治业务素质好,工作负责,有奉献精神,有一定党务工作经验和组织工作能力,群众威信高,热心于党的工作的党员担任。
学校明文规定专任教师任党支部书记享受一定的课时津贴。
40
未定期进行党支部改选的,扣10分;党支部书记选配不当的,扣4-6分;教师党支部书记待遇不落实的,扣4-6分
记实得分
评估
项目
指标
评估内容
分值
评估或记分办法
备
注
19、健全党支部委员会的各项制度,并真正落到实处,支委会团结、协调,认真做好党支部工作;注意抓好对党支部书记的培训,新任党支部书记一年内要经过一定时间的集中培训。
20
支部制度建设不健全、不落实的,扣4-6分;新任支部书记一年内未接受集中培训的,扣4-6分
记实得分
20、党支部委员正确履行职责,党支部书记参与讨论决定本单位、本部门的重要问题的决策,支持行政负责人的工作;行政负责人支持党支部的工作,是党员的还要定期向党支部报告工作,自觉接受党支部和党员的监督,保证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上级组织的各项决定在本单位贯彻执行;明确大学生党支部的职责,使大学生党支部成为带动学生班级团结进步和开展思想政治教育的坚强堡垒。
按A、
B、C
三档记
结果
了解党支部委员履行职责的情况,行政负责人自觉接受党支部和党员监督的情况,上级组织的决定在本单位贯彻执行的情况,等等
记
等
次
21、积极开展群众思想政治工作,经常听取党员和群众对党的工作的意见和建议,了解、分析师生员工的思想情况,有针对性地做好工作,帮助他们解决工作、生活中的实际问题,在教学、科研和育人等方面充分发挥党支部的战斗堡垒作用。
按A、B、C三档记结果
检查师生思想及精神面貌情况,支部作用发挥情况。
记等次
(14)
党
员
教
育
管
理
22、坚持开展《党章》学习教育活动;党员教育管理有年度和长远规划。
支部组织生活落实;加强了对流动党员的教育管理;坚持民主评议党员制度,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严肃处置不合格党员。
30
党员教育管理无规章制度的,扣2-4分;支部组织生活不落实,扣2-4分;流动党员管理不到位的,扣2-4分;民主评议党员制度未坚持的,扣3-4分
记实得分
23、积极开展“创先争优”和特色主题活动,党员认真履行义务,及时按标准交纳党费,正确行使权利,模范遵守党纪国法和各项规章制度,在教学、科研和管理等各项工作以及学习中发挥先锋模范作用。
40
未开展特色鲜明主题活动的,扣15分;不按标准交纳党费的,扣6-8分;党员先锋模范作用发挥不够的,扣6-8分
记实得分
评估
项目
指标
评估内容
分值
评估或记分办法
备
注
24、关心离退休教职工党员的思想和生活,听取他们对党的工作的意见和建议,经常组织他们学习和参加党的活动,开展有益于他们身心健康的活动,发挥他们的积极作用。
20
未充分听取离退休党员意见和建议的,扣4-6分;活动开展不经常的,扣4-6分;关工委作用发挥不好的,扣4–6分
记
实得分
(15)
党
员
发
展
工
作
40分
25、按照《党章》要求和“坚持标准保证质量、改善结构、慎重发展”的方针,积极稳妥地做好发展党员工作,发展工作有长远规划和年度计划,重点突出,特别重视在优秀大学生和青年教师中发展党员,每期有检查,每年6月和12月底上报发展情况。
30
不按计划发展党员的,扣6–9分;重点不突出的,扣6–9分
记实得分
26、发展党员工作的制度健全,程序严谨,手续完备,实行公示制度和审查制度,逐步推行票决制,有专职和兼职组织员;建立了入党积极分子队伍,有积极分子名单,并确定了党员培养联系对象;培养教育有层次、有教材,重实践锻炼,发展党员质量好;在团员中发展的新党员应经团组织推荐。
30
制度不健全、程序不严谨、手续不完备的,扣4–6分;无专职或兼职组织员的,扣4分;发展大学生党员未经团组织推荐的,扣4–6分
记实得分
27、逐步实现本科学生班级“低年级有党员、高年级有党支部”,专科生中争取做到一年级有党员,二年级以上班有党员;各教研室有党员;学生党员和35岁以下专任青年教师党员队伍结构合理。
30
有党员空白教研室的,扣8分;大学生和专任青年教师党员队伍未达到省内同层次高校平均水平的,分别扣14分和8分
记实得分
四、思想
政治
教育
和德
育工
作
(16)
党
委
的
统
一
领
导
28、学校党委统一领导思想政治工作和德育工作,注重指导思想、工作方针、任务和重要问题的研究,主持制定了总体规划、实施方案和年度计划,有制度,有布置,有检查,有经费等保障措施,经常调查分析情况,提出加强和改进工作的措施。
积极发挥各群众组织的作用,形成党委领导、各方配合、齐抓共管的思想政治工作和德育工作体系,共同做好工作。
40
学校党委未定期或不定期专题研究思想政治工作的,扣3–6分;思路不明确、缺乏总体规划的,扣3–6分;各项制度落实不够的,扣3–6分;保障措施不落实的,扣3–6分;体系不完善的,扣3–6分
记实得分
评估
项目
指标
评估内容
分值
评估或记分办法
备
注
(17)
思
想
政
治
教
育
和
德
育
内
容
29、坚持对师生员工进行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以及党的基本路线教育。
坚持开展爱国主义、集体主义和社会主义思想教育,开展社会主义荣辱观教育,形成包括形势政策教育、民主法制教育、道德品质和劳动、审美、心理健康教育等组成的教育内容体系。
按A、B、C三档记结果
检查开展经常性思想政治教育活动的情况,教育内容体系情况,教育内容重点,等等
记
等
次
30、大力加强思想政治理论课的建设,大力推动中国化的马克思主义进教材、进课堂、进大学生头脑的“三进”工作。
投入必要的经费和较强的师资,保证教学课时,提高教学质量,教学效果好。
30
未采取措施推进“三进”工作的,扣4-6分;思想政治理论课建设的经费、师资和课时未得到保证的,扣4-6分;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学质量不高、学生意见较大的,扣5-10分
记实得分
(18)
思想
政治
工作
和德
育的
形式、
方法
和实
效
31、利用思想政治理论课教育、“三育人”工作,以及社会实践活动、现代信息网络等多种形式、多种渠道开展思想政治教育。
注意改进思想政治工作方法,把思想政治教育与业务教学工作以及教育与管理、教育与自我教育结合起来。
按A、B、C三档记结果
检查教育的形式和渠道,教育与业务结合情况,网络思想政治工作体系情况,教育特色情况,等等
记
等
次
32、特别注意加强对青年教师和学生的思想政治教育,开展思想道德和职业道德教育,校风、教风、学风好;教师坚持正确的政治方向,忠诚党的教育事业,全面关心学生的成长,做到教书育人、为人师表;学生学习目的明确,学习刻苦认真,自我教育、自我管理能力强。
20
教师教风不端正、学生意见较大的,扣4-6分;学生学风存在较大问题的,扣2-3分。
如发生教师散布错误言论、造成不良影响的,扣3分
记实得分
(19)
校
园
文
化
建
设
33、重视校园文化建设,积极开展安全文明校园建设活动和文明高校创建活动;师生员工业余文化生活丰富多彩,校园文化氛围浓郁;重视新闻宣传工作,加强校园文化阵地的建设和管理,把握正确的舆论导向,在校内形成了文明、健康、积极向上的育人和工作生活环境,并注重对外宣传,扩大社会影响。
师生精神面貌好,校园和谐文明。
按A、B、C三档记结果
检查文明高校创建情况,校园文化活动情况,校园文化阵地管理情况,对外宣传情况,等等
记
等
次
评估
项目
指标
评估内容
分值
评估或记分办法
备
注
五、组
织
机
构
和
党
务
干
部队
伍
建
设
(20)
组织
机构
建设
34、党委办公室、组织部、宣传统战部、学生工作部等工作部门健全,本科院校独立设置,专科可合署办公,并且职能作用发挥好。
党的纪律检查机构健全,配有专职人员,有一定的办公场所和必要的工作条件,认真做好党内纪律检查工作。
30
凡有一项未达到要求的,扣3-5分
记实得分
(21)
党
校
建
设
3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