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梓教局8号

 

梓教局[2010]8号

 

梓潼县教育体育局

关于进一步加强中小学法制教育工作的实施意见

各中小学、幼儿园、教研室、教师进修校、电仪站、会计核算中心、机关各股室:

为进一步开展对在校学生的法制宣传教育,增强在校学生的法律素质和遵纪守法意识,预防和减少青少年违法犯罪,努力创造稳定和谐的学校发展环境,根据《绵阳市教育局关于进一步加强中小学法制教育工作的实施意见》(绵教办发[2009]143号)和《梓潼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强中小学法制教育工作的意见》(梓府办发[2010]01号)的要求,结合我县教育体育系统实际,现就进一步加强我县中小学法制教育工作提出以下意见,请认真贯彻执行。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以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促进未成年人法制教育和思想道德建设、预防和减少青少年违法犯罪、推进依法执教为目标,以抓好兼职法制副校长选聘工作为切入点,以加强中小学法制宣传教育和思想道德教育、治理校园周边环境、创建平安校园和依法治校示范校为重点,坚持普法教育与综合治理并举,坚持法制教育与思想政治教育相结合,坚持课堂教育与课外教育相结合,积极推进学校法制教育的规范化、制度化,不断提高青少年的法律素质,增强法制观念,努力把青少年学生培养成为适应时代发展,知法、懂法、守法的高素质公民。

二、工作目标

不断完善在校学生知识结构,使法律知识成为各校必修课内容,努力形成科学、合理的法制教育体系,营造青少年健康成长的良好法制环境,确保青少年学生在校期间完成基本法律知识的普及任务。

增强青少年学生辨别是非,自觉抵制不良诱惑、自我约束和自我防范的能力,积极构建学校、家庭、社会“三结合”的青少年学生法制教育网络,形成全社会齐抓共管的教育格局,切实维护在校学生的合法权益,预防和减少青少年学生违法犯罪。

三、教育内容

中小学法制教育的主要内容是《宪法》、《刑法》、《国旗法》、《教育法》、《义务教育法》、《未成年人保护法》、《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治安管理处罚条例》、《娱乐场所管理条例》、《道路交通管理条例》以及有关禁黄、禁赌、禁毒和禁止邪教等方面的法律法规知识。

同时,要坚持《小学生守则》、《小学生日常规范》、《中学生守则》、《中学生日常规范》、《公民道德建设实施纲要》的教育。

小学生进行法律启蒙教育,运用生动、形象的教学方式向学生普及有关法律的基本知识,培养他们的爱国意识、交通安全意识、环境保护意识、自我保护意识以及分辨是非的能力,从小养成遵纪守法的好品德,养成良好的行为规范。

中学生进行社会主义民主与法制观念、道德观念教育,增强学生爱国意识、权利义务意识、守法意识,进行预防和减少未成年人犯罪教育,提高自我约束能力。

四、工作重点

(一)积极开展“零犯罪学校”创建活动

各中小学校要严格制定“零犯罪学校”创建活动计划,认真安排活动内容,大张旗鼓的进行宣传教育活动,教育广大学生防微杜渐,以在校生零犯罪为目标,积极开展争创“零犯罪学校”活动。

我局把各中小学开展“零犯罪学校”创建活动纳入学校工作年度考核重点内容之中,每学期进行一次检查,年终进行授牌。

(二)巩固和完善中小学法制副校长制度

1、各中小学校要进一步加强法制副校长聘任工作。

对因工作变动或原任人选不适合做该项工作的,学校要及时进行调整,并将法制副校长名单上报教育体育局监审法规股备案。

2、巩固和完善法制副校长工作制度。

进一步完善法制副校长参与和指导中小学法制教育计划的制定,协助学校开设法制教育课程和开展法制宣传教育活动。

协助学校加强内部安全保卫工作,制定、完善各项规章制度,落实防范措施,消除安全隐患。

掌握学校及周边地区治安动态,根据情况变化提出工作建议,协调、指导学校积极参与学校及周边治安综合治理工作。

加强社区、家庭及社会有关方面的联系,加强师生的沟通和联系,配合学校做好学生的法制宣传教育。

配合政法部门妥善处理在校师生的违法犯罪案件,落实对不良行为学生的帮助措施。

3、完善法制副校长管理制度。

各学校要保证法制副校长每学期组织不少于2次的法制课(或活动),并保留好文字、音像资料,每年为法制副校长作一次工作鉴定并建立工作档案,并将鉴定结果书面通知其派出单位和上报局监审法规股。

(三)整合社会资源,进一步加强青少年法制教育活动基地建设

以社会资源为优势,营造良好的法制教育环境。

积极动员社会力量,综合利用学校、家庭和社会各种法制教育资源,建立广泛的法制教育网络体系。

1、青少年法制教育的主阵地是学校。

各中小学校要通过黑板报、展览橱窗、录像、案例、参观法庭庭审、少教所、监狱、劳教所、法律援助中心、文化馆、图书馆、国防教育基地等形式和场所,多渠道对青少年学生进行教育。

2、以家庭为基础,协助开展法制教育活动。

各中小学要通过每学期举办一期家长培训班或家长会、家访等形式,与学生家庭建立经常性联系,开展“送法进家”活动,对家长进行法制教育,提高家长法律素质和责任感。

3、要立足社区、乡镇,结合“民主法治村”、“民主法治社区”,建设和创建“青少年维权岗”等活动,把青少年法制宣传教育作为社区和新农村建设的主要内容。

(四)完善学校法制教育课的科学设置和管理

课堂是法制教育的主战场。

坚持以课堂教育为主渠道,进一步加强在校学生的法制宣传教育。

1、各中小学校要以《法制教育纲要》为指导,不断完善和规范青少年学生法制教育的内容,根据小学、中学不同年龄段青少年的身心特点,科学制定具体的教学计划,确定教学内容,编写教案,分类施教,增强学习效果。

2、各中小学要把法制教育作为学校教育的重要内容,以省定课程标准为准,开设好法制教育地方课程。

3、各中小学校要狠抓课堂教学,提高法制教育课质量,通过思想品德课、法律常识课、政治课、专题讲座等形式对学生进行系统的针对性的法制教育。

并通过学科渗透,结合各学科教学特点,充分挖掘法制教育要素,适时地向学生灌输有关法律知识,自然而然地将法制教育渗透于各科教学之中。

保证每班每周开设一节法制教育课,排入课表,按时授课。

(五)创新教育模式,积极开展丰富多彩的法制教育活动

1、各中小学校每学期要至少开展一次“学英雄,见行动”活动,在中小学生中树立新风,弘扬正气。

2、积极开展“法在我心中”为主体的各种活动,通过国旗下讲话、主题班队会、校会、征文活动等活动,增强青少年学生法制意识。

3、利用学校标语、广播、墙报、专刊、班级黑板报等载体强化法制宣传,对学生形成长期的熏陶感染作用。

4、开展丰富多彩的学法用法实践活动。

通过墙报、宣传橱窗、社会调查、法律知识竞赛、有奖征文、模拟法庭、学法兴趣小组、听违法犯罪人员现身说法等生动活泼、寓教于乐的法治实践活动,对青少年学生进行潜移默化的法制教育。

5、经常性地组织学生参观法制教育基地,观看爱国主义影片,并开展讨论和影评,增强学生是非观念和法制观念。

(六)精心组织“12.4”全国法制宣传日系列活动

各中小学校要以每年12月4日全国法制宣传日为契机,集中开展一系列法制宣传教育活动。

认真完善和落实“六个一”工程,即做一次“争创法治校园”为主题的国旗下讲话,开一次法制教育主题班会,上一节法制课,办一期法制宣传专栏,搞一次“学法、用法、守法、护法”新时代公民的宣誓仪式,举行一次学法征文活动,确保法制宣传教育收到实效。

并将活动总结及时上报局监审法规股。

(七)继续开展“法制宣传月”活动

每年的“平安建设宣传月”为“法制宣传月”,期间各学校要重点开展“十项”活动。

召开一次全校师生法制教育动员大会,组织全体学生观看一部法纪教育影像片,组织小学三年级以上的学生每人写一篇专题作文,邀请法制副校长作一场法纪报告,组织一次法律知识测试,出一期法制教育专栏,组织一次集中宣讲,举办一次法律知识竞赛,悬挂一条法制宣传标语,组织一次告别“三厅一吧”(游戏厅、歌舞厅、录像厅、网吧)签名活动。

(八)深入开展依法治校创建活动

1、各学校要把创建省、市、县依法治校示范校活动进一步推向深入,完善、健全学校各项制度,落实各项责任,学校各项管理工作进一步纳入法制化管理轨道。

2、加强学校周边治安综合治理工作,落实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的各项措施。

3、整治学校周边环境,深入开展创建安全文明校园活动,努力营造和谐、安全、健康的学习、生活环境。

(九)加强住校生和留守儿童的管理

进一步加强学校治安综合治理工作,改善住校生和留守儿童生活条件,健全、完善规章制度,严堵管理漏洞,严禁任何学生(特别是高中、职高学生)在没有家长陪同的情况下在外租房居住,切实保证学生有一个安静、和谐、健康的学习环境。

(十)广泛开展“三拒三争当”活动

各中小学校要积极广泛开展“三拒三争当”活动,即“拒绝毒品、拒绝赌博、拒绝网吧,争当孝顺诚实的好孩子、争当尊师好学的好学生、争当文明守法的好公民”,努力促进学生学法、知法、懂法、守法,提高法律意识。

五、具体要求

中小学法制教育要坚持十个结合,通过法制教育促进学校教育健康和谐发展。

(一)坚持把学校法制教育与“警校共建”平安、文明、和谐校园结合起来。

让学生在共建活动中受到教育,得到提高。

(二)坚持把学校法制教育与校园周边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结合起来。

各中小学校要随时向有关部门反映校外周边环境问题,主动配合对校外周边文化娱乐场所和非法经营场所进行专项清理整顿,为青少年的身心健康发展营造一个良好的外部环境。

要发动师生运用所学的法律知识,共同查找校园内及周边安全隐患、治安问题、矛盾纠纷苗头等,在隐患排查和治理中受到教育和锻炼。

(三)坚持把学校法制教育与创建依法治校示范学校工作结合起来。

各中小学要坚持依法办学、依法管理,全面全程掌握学校的教育、教学,特别是学生遵纪守法情况,及时反馈处理,将违法乱纪行为消除在萌芽状态,预防青少年犯罪。

积极争创省、市依法治校示范校。

(四)坚持把学校法制教育与学生德育工作紧密结合起来。

通过法制教育不断提高青少年学生的法制意识和道德观念,努力把青少年学生培养成为适应时代发展、知法、懂法、守法的好公民。

(五)坚持把学校法制教育与留守儿童教育和培养结合起来。

各中小学校要针对各校实际,制定留守儿童教育方案,随时关注和掌握留守儿童的思想动态,有计划的组织法律知识培训,使学生明辨是非,提高守法用法意识和自我约束、自我保护能力,预防和减少青少年犯罪。

(六)坚持学校法制教育与民族团结教育相结合。

各中小学校要积极开展民族团结为主题的法制宣传教育活动,帮助青少年学生树立自觉遵守法律法规意识,从而达到团结爱国的目的。

(七)坚持学校法制教育与青少年维权活动相结合。

各中小学校要积极建设和创建“青少年维权岗”,帮助解决学生在学习生活中遭遇到的侵权行为从而使他们充分明白法制教育重要性、实用性。

(八)坚持学校法制教育与校园文化建设相结合。

各中小学要把法制教育融入校园文化建设之中,作为校园文化建设的一项重要内容加强建设,通过开辟校园法制专栏,开设青少年“心理健康驿站”、创办红领巾广播站《少年儿童与法》栏目,悬挂直观感性的图文,招聘小小法制宣传员等方式加强校园文化建设,让法制教育随处可听、可见、可感,营造一种声、色、形的立体宣传氛围。

(九)坚持把学校法制教育与新农村建设结合起来。

一方面要通过进一步完善政府部门与家庭、学校、社会“三位一体”的联动机制,形成青少年法制教育的工作网络,通过全社会的努力,为青少年营造良好的社会环境和法制环境。

另一方面,要通过“小手牵大手”、“我把法律带回家”等活动,带动农村和社区法律知识的普及,提高群众的法制观念和水平,以适应新农村建设需要。

(十)坚持把学校法制教育面上教育与重点教育结合起来。

在做好法制教育面上教育工作的同时,着重加强对“问题少年”进行“一对一”结对帮助工作,通过对“问题少年”进行思想上引导、心理上开导和学习上辅导,有效减少“问题少年”的违法行为。

各中小学要进一步健全法制教育领导机构,校长任组长,并落实一名副校长主抓法制教育工作。

按时将年初计划,年终总结上交局监审法规股。

我局将法制教育工作纳入学校年度目标考核,采取不定时抽查、现场听课、法制知识考试等形式,进一步加强对学校法制教育工作的考核。

 

二0一0年一月二十一日

 

主题词:

学校法制教育意见

抄送:

市教育局,县委办、县政府办、县委宣传部、县法建办、县司法局。

梓潼县教育体育局办公室2010年1月21日印

(共印10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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