九江市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政策.docx

上传人:b****5 文档编号:3374952 上传时间:2022-11-22 格式:DOCX 页数:18 大小:27.42KB
下载 相关 举报
九江市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政策.docx_第1页
第1页 / 共18页
九江市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政策.docx_第2页
第2页 / 共18页
九江市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政策.docx_第3页
第3页 / 共18页
九江市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政策.docx_第4页
第4页 / 共18页
九江市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政策.docx_第5页
第5页 / 共18页
点击查看更多>>
下载资源
资源描述

九江市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政策.docx

《九江市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政策.docx》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九江市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政策.docx(18页珍藏版)》请在冰豆网上搜索。

九江市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政策.docx

九江市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政策

九江市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政策

九江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4年4月9日

编印说明

为深化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促进社会事业发展,我市事业单位自2004年开始启动公开招聘制度,2009年推行事业单位岗位管理制度。

为此,引起不少考生及家长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关心关注。

为更方便群众对关注的热点政策问题解答,我们依据国家、省、市的政策文件,整理、编印了《九江市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政策解答手册》,供大家了解。

本手册属要点解答,恐不能祥尽政策其解,如有疑惑,可进一步咨询人社局事业单位人事管理科。

实际执行中以国家、省、市所发布的政策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为准。

为便于考生及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能及时了解到相关政策,我们将适时进行补充完善,并通过九江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cn/)网站进行发布。

2014年4月16日

一、关于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相关问题的政策解答

1、九江市事业单位招聘报名时忘记填写联系方式怎么办?

如果入围了是不是就联系不上我?

1

2、我市事业单位考试资格复审需要计划生育证明吗?

1

3、考生参加事业单位体检,有笔试准考证,但面试准考证掉了怎么办?

1

4、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的笔试或面试入围名单在哪里可以找到?

1

5、请问全日制普通高校硕士研究生学历学位高校毕业生报考年龄可以放宽吗?

2

6、请问大专报考有什么限制吗?

2

7、在职人员指的是哪类人员?

2

8、哪些人不具备报考资格?

2

9、什么是诚信报考?

3

10、怎样才算报名成功?

3

11、我市每年事业单位招聘考试何时进行?

怎样报考?

3

 12、如何理解“工作经历”?

3

13、我缴费成功,但个人信息填错,需要修改个人信息怎么办4

14、有工作经历的应届毕业生,以何种身份报考?

4

15、非普通高等学历毕业生是否可报考?

4

16、填写考试报名信息表时应注意哪些问题?

4

 17、对招考简章中“专业”、“学历”、“政治面貌”等条件不清楚的如何咨询?

5

  18、对虚假报考及恶意注册等行为如何处理?

5

19、事业单位考试是否进行考前培训?

5

20、网上报名前应做好哪些准备工作?

6

21、上传的照片有何要求?

6

  22、如何进行缴费?

6

23、笔试作答有何要求?

6

24、考试成绩在哪发布?

7

 25、考试前遗失了身份证、准考证怎么办?

7

二、关于岗位设置实施聘任制度相关问题的政策解答

1、事业单位三类岗位总量的结构比例控制标准问题7

2、事业单位岗位设置方案变更问题8

3、现聘人员结构比例超过核准结构比例的单位如何调控问题8

4、现聘人员结构比例未达到核准结构比例的单位如何调控问题8

5、高等级岗位数能否放在低等级的岗位上使用问题9

6、晋升专业技术职称的各类专业技术人员计算机免试对象问题9

7、晋升专业技术职称的各类专业技术人员职称外语免试对象问题10

8、晋升专业技术岗位正高(四级)、副高(七级)、中级(十级)、初级(十二级)的各类专业技术人员首次聘任基本条件问题12

9、由县区事业单位调入市直事业单位的专业技术人员岗位聘任问题13

10、由县区事业单位调入市直事业单位的管理人员岗位聘任问题14

11、专业技术高级、中级、初级岗位及其内部不同等级岗位的具体任职条件确定问题14

12、管理岗位和专业技术岗位同时任职(“双肩挑”)的问题16

13、事业单位党群组织专职工作人员的岗位设置问题17

14、事业单位管理(职员)岗位设置问题17

15、2006年7月1日至单位实行岗位设置管理期间已退休的专业技术人员问题18

16、事业单位首次岗位设置聘用合同的签订问题19

17、由工勤技能岗位聘用到管理岗位或专业技术岗位问题19

18、管理岗位、专业技术岗位、工勤岗位等级划分问题20

19、事业单位岗位设置实施后办理后续岗位聘任所提供材料问题21

20、办理岗位设置方案核准需提供材料问题21

21、办理岗位设置实施需提供材料问题21

22、办理九江市事业单位2006年7月1日至单位实行岗位设置管理期间已退休的专业技术人员岗位晋档材料问题21

一、关于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相关问题的政策解答

1、九江市事业单位招聘报名时忘记填写联系方式怎么办?

万一入围了是不是就联系不上我?

答:

网上报名时,联系方式是必填项目,但为保护考生个人隐私,系统会自动隐藏个人联系方式。

如考生进入笔试或面试入围名单,可主动和所报考县区的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联系,留下联系电话。

2、我市事业单位考试资格复审需要计划生育证明吗?

答:

资格复审时需要提供计划生育证明。

计划生育证明须有县或区级计划生育部门的盖章,内容证明为“无计划外生育”,无婚史的考生同样需要,单身证明无效。

3、考生参加事业单位体检,有笔试准考证,但面试准考证掉了怎么办?

答:

体检当天,考生需携带本人居民身份证、面试准考证(或笔试准考证)、2寸照片1张、体检费230元,空腹到指定地点集合。

如面试准考证丢失,有笔试准考证证明其身份也是可以的。

4、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的笔试或面试入围名单在哪里可以找到?

答:

公开招聘的所有公告请详见“九江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cn)。

5、请问全日制普通高校硕士研究生学历学位高校毕业生报考年龄可以放宽吗?

答:

全日制普通高校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学位高校毕业生年龄可放宽到40周岁及以下,在符合岗位专业等其他条件下不受岗位年龄要求限制。

6、请问大专报考有什么限制吗?

答:

报考人员为大专及以下学历的须为江西户籍或江西生源,或者在每年上半年招聘时为江西省内普通高校当年的应届毕业生。

江西户籍是指公告时已为江西户籍或原为江西户籍,江西生源是指在江西参加高考的考生。

7、在职人员指的是哪类人员?

答:

在职人员指的是已被机关和事业单位正式录(聘)用的在编在职工作人员。

在职人员需提供原工作单位和主管部门及各县级人社部门签署同意的报考证明。

8、哪些人不具备报考资格?

 

答:

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曾被开除公职

的;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纪检监察机关或者司法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受党纪、政纪处分未满处分期限的;现役军人、试用期内的公务员及参照公务员管理机关(单位)工作人员;法律、法规规定不得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

  

9、什么是诚信报考?

答:

诚信报考,就是网上报名不设网上资格预审环节,仅对报名考生上传的照片进行技术审核,但笔试入围后将进行资格审查。

考生报考应认真核对自身条件与所报考岗位是否相符,如填报不符合自身条件的岗位,造成的后果自负。

资格审核贯穿整个招聘过程始终。

10、怎样才算报名成功?

答:

在规定时间内网络缴费成功者,视为报名成功。

否则,视为放弃。

11、我市每年事业单位招聘考试何时进行?

怎样报考?

  答:

我市每年事业单位招考两次,上半年3-4月份和下半年9-10月份。

报考一律实行网络报名和缴费,网址为九江市人事考试网()网上报名栏目。

报考人员根据自身情况、拟报考岗位的资格条件和专业要求进行报名,每人限报一个岗位。

报考岗位一旦确定,不得更改。

12、如何理解“工作经历”?

  答:

招聘岗位明确要求具有工作经历的,报考人员必须具备。

应届毕业生在校期间的社会实践经历,不能视为工作经历。

13、我缴费成功,但个人信息填错,需要修改个人信息怎么办?

  答:

缴费成功后是不能修改个人信息的,如有特殊情况拨打考务咨询电话0792--8588178。

14、有工作经历的应届毕业生,以何种身份报考?

  答:

具有工作经历的应届毕业生,可以应届毕业生身份报考。

如果符合岗位规定的工作年限,也可以报考要求具有工作经历的岗位。

15、非普通高等学历毕业生是否可报考?

  答:

非普通高等学历教育的其他国民教育形式(自学考试、成人教育、网络教育、夜大、电大等)毕业生取得毕业证后,符合岗位要求的资格条件的,应以非应届人员报考。

16、填写考试报名信息表时应注意哪些问题?

  答:

(1)考试报名信息表中的项目,都必须认真、准确、如实地填写。

  

(2)关于“考生身份”的填写说明:

分为“应届”和“非应届”两大类,其中,“应届”是指将于当年毕业于全国普通高等院校的学生。

“非应届”是指除应届毕业生以外的考生,包括在职人员、待业人员等。

  (3)报考者为中共预备党员的,填写报名表时政治面貌一栏选择“中共党员”。

 

  (4)在报考时已辞职的人员,必须在“现工作单位”栏填写“待业”字样。

17、对招考简章中“专业”、“学历”、“政治面貌”等条件不清楚的如何咨询?

  答:

资格审查工作由各招聘单位在面试前负责进行,对简章中的“专业”、“学历”、“政治面貌”、“其他条件”以及“备注”等内容有疑问要进行咨询或者需进一步确认是否符合岗位要求的,请与用人单位直接联系。

招聘单位咨询电话可在网上报名系统查询。

18、对虚假报考及恶意注册等行为如何处理?

  答:

凡报考人员提供的涉及报考资格的申请材料或信息不实的,报考人员有恶意注册报名信息、扰乱报名秩序或伪造学历证明及其他有关证件骗取考试资格,存在由他人替考或者冒名顶替他人参加考试等情节特别严重、影响恶劣的违纪违规行为的,将被取消本次报考资格且终身不得再报考我市事业单位和公务员。

19、事业单位考试是否进行考前培训?

  答:

我市事业单位主管部门、考试部门不组织或委托任何机构举办事业单位招聘考试辅导培训班,也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

社会上任何以考试命题组、专门培训机构等名义举办的辅导班、辅导网站或发行的出版物、上网卡等,均与本市事业单位主管部门、考试部门无关。

  

20、网上报名前应做好哪些准备工作?

  答:

首先,考生应仔细阅读招考相关文件,确定本人符合报考条件;其次应准备好符合要求的电子照片和已开通网上支付功能的银联银行卡。

21、上传的照片有何要求?

  答:

网上报名必须正确上传电子照片,照片应为本人近期免冠正面证件照,照片必须清晰,亮度足够,jpg格式,宽度90至120像素内,大小40KB以下。

22、如何进行缴费?

  答:

本次考试缴费一律通过网上进行,考生凭任何一张已开通网上支付功能的银联银行卡均可实现网上缴费。

网上缴费有规定时间,逾期视为放弃报名。

23、笔试作答有何要求?

  答:

请考生仔细阅读答题卡上的注意事项,并特别注意以下几点:

 

  

(1)经监考人员核对考生信息无误后,在考场座次表上签名。

 

  

(2)考试开始后,首先在试题本和答题卡上将本人姓名、科目代码、准考证号码用签字笔填写,并用2B铅笔将科目代码和准考证号码填涂到相应位置。

 

  (3)考生应按照要求使用2B铅笔和黑色字迹墨水笔在答题卡相应位置上作答。

  (4)考试不得使用计算器等电子设备及涂改用品。

 

 (5)考试结束铃响,应立即停止答题,并将试题本、答题卡和草稿纸背面朝上放在桌上,经监考人员同意后方可离开。

24、考试成绩在哪发布?

  答:

笔试成绩和合格分数线将在九江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cn)公布。

25、考试前遗失了身份证、准考证怎么办?

答:

遗失身份证的考生,须及时到公安部门补办临时身份证或由公安部门出具带有照片的身份证明材料(照片处须加盖骑缝章)。

二、关于岗位设置实施聘任制度相关问题的政策解答

1、事业单位三类岗位总量的结构比例控制标准问题

(1)主要以专业技术提供社会公益服务的事业单位,应保证专业技术岗位占主体,专业技术岗位一般不低于单位岗位总量的70%。

(2)主要承担社会事务管理职责的事业单位,应保证管理岗位占主体,管理岗位一般不低于单位岗位总量的50%。

(3)主要承担技能操作维护、服务保障等职责的事业

单位,应保证工勤技能岗位占主体,工勤技能岗位一般不低于单位岗位总量的50%。

2、事业单位岗位设置方案变更问题

事业单位的岗位总量、结构比例、最高等级应保持相对稳定。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岗位设置方案按照有关管理

权限申请变更:

(1)事业单位出现分设、合并,须对本单位的岗位进行重新设置的;

(2)经机构编制部门批准,事业单位增减编制数额的;

(3)根据业务发展和实际情况,为完成工作任务确需变更岗位设置的。

3、现聘人员结构比例超过核准结构比例的单位如何调控问题

事业单位现聘人员的结构比例已经超过核准的结构比例的,应通过自然减员、调出、低聘或解聘的办法,逐步达到规定的结构比例。

期间,根据单位人员的具体情况,采取多退少聘的办法严格控制相应岗位人员数量,即超结构比例10%以内的退二聘一;超结构比例10%以上的退三聘一。

4、现聘人员结构比例未达到核准结构比例的单位如何调控问题

事业单位现聘人员的结构比例尚未达到核准的结构比例的,要严格控制岗位聘用数量,留有余地,逐年逐步到位。

5、高等级岗位数能否放在低等级的岗位上使用问题

事业单位在岗位聘用时,要严格按照政府人事部门核准的结构比例聘用工作人员,如果出现高等级的岗位数有空余,低等级的岗位数又不够的情况,空余的高等级的岗位数可暂时放在低等级的岗位上使用。

空余的高等级的专业技术岗位数放在低等级的岗位上使用时,副高、中级、初级岗位内部不同等级之间要保持合理的比例。

6、晋升专业技术职称的各类专业技术人员计算机免试对象问题

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专业技术人员,可以免试:

  

(1)年满50周岁以上的;

  

(2)已经取得全国计算机软件资格(水平)考试合格证书的;

  (3)已经取得计算机专业大专以上毕业证书或现从事计算机专业教学、科研工作的;

  (4)已经获得硕士学位晋升中级专业技术职称的;

  (5)已经获得博士学位的;

  (6)在乡镇(不含县城所在地)的企事业单位工作的;

  (7)从事工艺美术、艺术、体育教练工作的;

  (8)在一年中累计有六个月以上在远洋轮船、野外、井下工作的;

  (9)在聘任副高级专业技术职称时已经取得合格证书,现晋升正高级职称的;

(10)已经取得我省组织的专业技术人员计算机考试合格证书的,且合格证书在有效期(五年)内的。

7、晋升专业技术职称的各类专业技术人员职称外语免试对象问题

(一)、对经证明具有较高外语能力的专业技术人员,可不参加职称外语考试

  

(1)取得硕士以上学位或在国外留学一年以上并获得国外院校学士以上学位者。

  

(2)参加全国外语水平考试英语(PETS-5)、日语(NNS)、法语(TNF)、德语(NTD)、俄语(TIIPя)取得合格证书者;参加全国出国培训备选人员外语水平考试(BFT),取得相应级别的合格证书者;参加全国统一组织的大学英语六级考试成绩426分以上者(2005年6月前参加考试的人员须取得考试合格证书);参加TOEFL(托福)考试70分以上(2006年以前考试500分以上)的人员。

  (3)任现职以来,由组织人事部门派往国外从事专业技术工作满两年,有我国驻外使领馆证明,能够用外语独立开展工作的。

  (4)申报副高级职称时职称外语考试成绩达到国家合格标准,申报正高级职称需再次参加同一级别考试的。

  (5)出版过5万字以上外文专著、译著的人员经设区市以上政府人事(职称)部门审核后,组织有关人员对其进行外语答辩,确认具备较高外语水平的。

  

(二)、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专业技术人员,可不参加职称外语考试

  

(1)获国家最高科学技术奖、国家自然科学奖、国家技术发明奖、国家科学技术进步奖或省级(原部级)自然科学奖、技术发明奖、科技进步奖三等奖以上者。

(2)国家有突出贡献的中青年专家、享受国务院和省政府特殊津贴专家、国家级和省级百千万人才工程人选。

  (3)取得外语专业大专以上学历并从事本专业工作,申报职称有第二外语要求的。

  (4)在申报专业技术资格的资历终算时间之前,男年满55周岁、女年满50周岁的,以及1971年及以前毕业的大、中专毕业生。

  (5)任现职以来,每年有半年以上时间在野外从事地质、采矿、勘探、水电站施工、水文勘测、外海远洋轮上工作等专业技术工作的。

  (6)在设区市及以下单位,长期在野外从事农业、渔业、牧业、林业、水利、测绘、广播电视高山台(站)、铁路施工、公路施工、港口与航道施工等专业技术工作的。

  (7)任现职期间,由组织人事部门选派援藏、援疆、援外而无法参加职称外语考试的。

(8)2006年起,由机关调入企事业单位以及由部队转业到地方的专业技术人员,5年内首次申报专业技术资格的。

  (9)转换系列评审专业技术资格的人员,外语要求与所转换系列的外语要求一致的。

  (10)升格或者合并到高等院校以及组建为专科院校的原中专教师,首次转评高教系列同一级别职称的。

  (11)在乡镇及以下基层单位,从事专业技术工作的。

  (12)申报各系列初级职称的。

(13)从事具有中国特色、民族传统的临床中医药、民族医药、工艺美术、古籍整理、历史时期考古等专业技术工作的可不参加职称外语考试,但临床中医药、古籍整理、历史时期考古等专业技术工作的须选考医古文或古汉语。

8、晋升专业技术岗位正高(四级)、副高(七级)、中级(十级)、初级(十二级)的各类专业技术人员首次聘任基本条件问题

在办理首次聘任时,应根据工作需要,必须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实行竞争上岗,符合相应专业技术岗位的任职条件,事业单位在相应岗位出现空缺的情况下,须提供符合岗位级别要求的以下相关证书:

(1)职称资格证

(2)职称外语证(除申报各系列初级职称等符合免考条件的专业技术人员。

(3)计算机应用能力培训考试合格证

(4)继续教育证书(有效期内的公共科目考试合格证)

9、由县区事业单位调入市直事业单位的专业技术人员岗位聘任问题

由县区事业单位调入市直事业单位的专业技术人员,在首次办理聘任时,应根据工作需要,必须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实行竞争上岗,符合相应专业技术岗位的任职条件,事业单位在相应岗位出现空缺的情况下,须提供符合岗位级别要求的以下相关证书:

(1)职称资格证

(2)职称外语证(除申报各系列初级职称等符合免考条件的专业技术人员。

(3)计算机应用能力培训考试合格证

(4)继续教育证书(有效期内的公共科目考试合格证)

备注:

如条件不符合者,降级聘任,县区聘期可以累计计算。

10、由县区事业单位调入市直事业单位的管理人员岗位聘任问题

由县区事业单位调入市直事业单位的八级职员及以上级别管理岗位人员,在办理聘任时,应按照干部人事管理权限有关规定确定(见调入单位组织任命,办理聘任)。

11、专业技术高级、中级、初级岗位及其内部不同等级岗位的具体任职条件确定问题

在办理聘任时,应根据工作需要,必须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实行竞争上岗,符合相应专业技术岗位的任职条件,事业单位在相应岗位出现空缺的情况下,还应具备以下相应任职条件:

(1)专业技术一级岗位是国家专设的特级岗位,由国家实行总量控制和管理。

一级岗位设置的具体条件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2)专业技术二级岗位是省重点设置的专任岗位,一般不实行兼职。

二级岗位设置的具体条件按省有关规定执行;

(3)专业技术四级岗位应任七级(含原聘任副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以上岗位累计三年以上。

(4)专业技术五级岗位应具备以下条件之一:

①任专业技术六级岗位三年以上;

②任专业技术七级岗位(含原聘任副高级专业技术职务)六年以上;

③任十级(含原聘任中级专业技术职务)以上岗位累计十一年以上。

(5)专业技术六级岗位应具备以下条件之一:

①任专业技术七级(含原聘任副高级专业技术职务)岗位三年以上;

②任十级(含原聘任中级专业技术职务)以上岗位累计八年以上。

(6)专业技术七级岗位应任十级(含原聘任中级专业技术职务)以上岗位累计三年以上。

  (7)专业技术八级岗位应具备以下条件之一:

①任专业技术九级岗位三年以上;

②任专业技术十级岗位(含原聘任中级专业技术职务)六年以上;

③任十二级(含原聘任助理级专业技术职务)以上岗位累计十年以上。

  (8)专业技术九级岗位应具备以下条件之一:

①任专业技术十级(含原聘任中级专业技术职务)岗位三年以上;

②任十二级(含原聘任助理级专业技术职务)以上岗位累计七年以上。

(9)专业技术十级岗位应任十二级(含原聘任助理级专业技术职务)以上岗位累计三年以上。

(10)专业技术十一级、十二级和十三级岗位在岗位职数范围内,由单位自主聘任(专业技术十一级岗位应任专业技术十二级岗位两年以上)。

(三)实行职业资格准入控制的专业技术岗位,要有准入控制的要求。

(四)事业单位要严格按照岗位任职条件要求聘用人员,聘用条件一般不得低于国家和省、市规定的基本条件。

对成绩显著、贡献突出,岗位急需的市内同行业公认的高层次专业技术人才,可破格聘用,所申报级别年限,一般要求达到所申报岗位等级下一等级岗位年限要求,聘用业绩条件一般要达到所申报岗位等级的上一等级岗位聘用业绩条件,并报市人社局审核批准。

12、管理岗位和专业技术岗位同时任职(“双肩挑”)的问题

事业单位人员原则上不得同时在两类岗位上任职,因行业特点确需兼任的,须按人事管理权限审批,并按以下原则掌握:

(1)“双肩挑”人员必须具备四个条件,一是确实工作需要,二是确实符合专业技术岗位聘用条件,三是确实从事专业技术工作,四是确实完成专业技术岗位的职责任务。

(2)符合“双肩挑”条件的人员在岗位聘用时必须同时占本单位管理岗位和专业技术岗位的岗位数,出现的具体岗位问题由单位内部协调解决。

(3)可由专业技术岗位人员兼职完成管理工作的,一般不再设置管理岗位;专门从事管理业务的工作不设置专业技术岗位。

(4)“双肩挑”人员确定相应的岗位工资级别后,在一个聘期内一般不予变更。

13、事业单位党群组织专职工作人员的岗位设置问题

按照各自章程或法律法规产生、任用的事业单位党群组织专职工作人员,机构编制部门未核定专门职数的,其岗位可参照同级职员岗位设置。

14、事业单位管理(职员)岗位设置问题

事业单位管理(职员)岗位数量,根据其规格、规模,按照干部人事管理权限及赣办字[2008]17号文有关规定执行。

其中,明确了规格及内设机构的单位,具有领导职责的管理(职员)岗位按照机构编制部门或主管部门确定的领导职数和内设机构领导职数确定;明确了规格未明确内设机构的单位,除单位领导岗位外,其它承担管理任务的职员岗位数量,根据工作需要,本着从严从紧的原则,按以下结构比例控制:

(1)厅级事业单位

五级职员岗位的结构比例不超过单位管理岗位总数的10%;六级职员岗位的结构比例不超过单位管理岗位总数的20%;七级职员岗位的结构比例不超过单位管理岗位总数的30%;八级职员岗位的结构比例不超过单位管理岗位总数的30%。

(2)处级事业单位

七级职员岗位的结构比例不超过单位管理岗位总数的30%;八级职员岗位的结构比例不超过单位管理岗位总数的30%。

各等级职员岗位的基本任职条件按赣办字[2008]17号文有关规定执行,具体任职条件由主管部门和事业单位结合岗位需要、职责任务等因素综合确定。

15、2006年7月1日至单位实行岗位设置管理期间已退休的专业技术人员问题

2006年7月1日事业单位收入分配制度改革之后至本单位完成首次岗位设置和岗位聘用期间已办理了退休手续的专业技术人员,可以按照退休时的专业技术职务,比照本单位在职人员专业技术岗位各等级的条件重新确定相应内部等级。

岗位内部等级发生变化的,可按新确定的岗位等级与本单位在职人员同步调整退休费;岗位内部等级没有发生变化的,退休费不变。

16、事业单位首次岗位设置聘用合同的签订问题

事业单位必须

展开阅读全文
相关资源
猜你喜欢
相关搜索

当前位置:首页 > 小学教育 > 学科竞赛

copyright@ 2008-2022 冰豆网网站版权所有

经营许可证编号:鄂ICP备2022015515号-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