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乡市职业教育中心教学基本规范.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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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乡市职业教育中心教学基本规范
新乡市职业教育中心教学基本规范
为使教学工作规范化、制度化,科学化,全面提高教学质量,特制定本规范。
一、师德修养
1.热爱祖国,坚持四项基本原则,忠诚于党的教育事业。
认真学习并运用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及科学发展观指导教育教学工作。
2.敬业爱岗,有高度的事业心、责任心,认真钻研教育科学,掌握教育教学规律,不断充实、更新自己的知识结构,努力掌握本学科的新成就,积极参加科学研究和社会实践,以适应社会发展和教学工作的需要。
3.加强自身品德修养,在师德素养、文明修养、治学态度、仪表言行等方面严于律己,言传身教,为人师表,对学生起到表率作用。
4.结合专业特点,寓思想教育于教育过程中,教书育人,帮助学生树立正确的人生观、价值观,确立正确的学习目的,掌握正确的学习方法。
注重培养学生良好的职业素养、创新精神和创造能力。
5.爱护学生,关心学生的健康成长。
二、教学计划
l、教师必须在学期初认真钻研教学大纲和教材,全面分析和研究学生的情况,制订好切实可行的学期课程教学计划。
2、教学计划必须具备以下内容:
(1)学生基本情况分析;
(2)教学目标;(3)教材内容分析以及单元或章节教学的具体要求;(4)实习实训;(5)教学措施:
(6)教学进度安排。
3、教学计划必须详实,具有指导性、科学性和前瞻性。
学生基本情况分析必须准确反映学生对本学科的学习兴趣、学习效果以及存在的主要问题等情况。
教学目标必须明确、具体,符合教学大纲要求。
教材内容分析必须详尽,单元章节教学要求必须明确、具体,重点突出。
教学进度安排必须科学、合理。
4、教学计划一式3份,教师自留一份(置于备课本前),一份交所在教学专业部,一份交教务科检查后存档。
5、教学计划提倡电脑打印也可以手写。
三、教案
写好教案是上好课的基本前提,教师必须在上课前写好教案,以保证课堂教学质量。
l、教案应包括以下主要内容:
(1)课题;
(2)教学目标;(3)教学重点、难点;(4)课型;(5)教具准备;(6)教学过程与方法;(7)小结;作业布置;(8)课后反思等。
2、教案要求书写认真规范,内容结构严谨,环节完备,有作图内容的一律要求使用作图工具规范作图。
3、要求分课时写好教案,不得备连堂课。
个别操作性、整体性极强的专业课可备少量连堂课,但连堂节数不得超过3节。
兴趣小组课、活动课、专业辅导课、操作指导课都必须有书面教案。
4、作业指导与讲评课,各学科练习指导与讲评课、试卷讲评课、实习实训课(含上机课)、复习课等等,都必须有书面教案。
四、上课
上好课是提高教学质量的关键,教师必须以新的教学理论作指导,以良好的教学态度和教学手段认真上好每一堂课。
1、认真作好课前准备,熟悉教材教案,检查教学用具,严格按规定的作息时间表上课,教师必须在上课前二分钟站在教室门口,安定学生情绪,组织学生作好课前准备,做到不旷课、不迟到、不早退,不拖堂,不中途离开教室或私自请人代课,不准接打电话。
特殊情况需要调课的必须提前一天与所在专业部联系,获准后由所在专业部统一调课,并在教务科备案。
2、教师在上课前清查到堂学生人数,缺席学生需询问去向,并作好记录报班主任、班级所在专业部主任。
3、教师在课堂上要以良好的教纪教风影响学生,灵活驾驭课堂,注意信息反馈,疏通教学渠道,管教管导,做到严而不死,活而不乱,严禁放羊式教学,努力优化课堂环境。
兴趣小组课、活动课、专业及其它室外课,指导老师自始至终必须严密组织,合理安排,不得请他人代理,更不准让学生自由活动。
4、教师上课必须举止文明,穿着大方,仪表端庄,精神振作。
教师上课前不准酗酒,在课堂上不准抽烟、喝茶;不准坐着上课,不准穿拖鞋,男教师不准单独穿背心和非西装短裤;女教师不准穿袒胸露背或透明服装,不得染发,不准佩戴与教师身份不符的饰品。
5、上课时发现学生打瞌睡、做与课堂无关的事情应及时提醒并制止。
6、及时了解学生对教学工作的意见及建议,及时改进教学工作,同时要将教学过程中学生的学习、思想、纪律等情况及时反馈给学生所在专业部主任。
五、作业
作业是学生加深理解知识并将其转化为技能的重要环节,又是反馈教学效果的重要途径,是教学工作的有机组成部分,因此每个教师必须科学布置和认真批阅学生作业。
1、教师要依据教学大纲及教材内容要求,切合学生实际,按学科规定布置学生的课后作业。
作业内容应突出教材重点,注重培养学生获得基础知识和掌握基本技能,着重培养学生能力。
2、教师应严格督促学生按时认真完成作业,要求学生书写工整,答题或解答规范,不准学生敷衍塞责,相互抄袭和拖欠作业。
3、作业批改要及时、认真、详细,批语要有针对性和指导性:
坚持更正制度,要求及时补做所缺和做错的习题并及时批阅,作业批阅评分一律采用百分制。
4、教师要认真搞好作业讲评,讲评要有针对性、时效性和激励性,讲求实效。
六、早晚自习
早晚自习是教学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早晚自习教师组织、管理与辅导得法,对于学生巩固和复习书本知识,培养学生自学能力,有
着重要作用。
因此,要求值班教师做好以下工作:
1、按时到达教室,不迟到、不早退,中途不得离开教室,同时担任两个班以上值班任务的教师要轮流对各教室进行巡视和辅导。
2、及时记录学生出勤情况,严格要求学生遵守纪律,坚决杜绝学生中的打闹现象。
3、认真组织学生复习功课,及时解决学生提出的疑难问题。
未经教务科同意,不得利用早晚自习时间组织学生开会或进行其它活动,非特殊情况不找学生长时间谈话。
以免影响学生正常学习。
七、实训
1、专业课教师必须认真钻研本专业的各项技能技术,做到能做会教,有组织各项实习实训活动的能力。
2、学期初根据所教专业课程,对照本专业实训计划制定好学期实训计划,要求有:
①本期总的目标②实训内容及进度安排(到周)③措施④考核项
目⑤耗材清单⑥计划在开学后的第一周内上交。
3、按计划严密组织每次实训活动,一天内(含一天)具体组织计划,以课时计划体现,一天以上必须提前3天报交教务科具体组织计划,要求有:
①目的要求②时间地点③实习内容及步骤安排④安全组织措施⑤所需器材⑥预计消耗费用⑦责任人。
实训时间要求,请提前一周填好《实验实训通知单》,交教务科。
4、实训前,要向学生讲清实习实训目的、原理、训练要求、仪器设备使用方法和注意事项,不要损坏仪器和设备,同时对学生进行安全教育,讲解安全操作规程等相关内容。
。
5、实训过程中,教师要坚守岗位,巡回指导学生。
根据具体情况,采取个别指导和集体指导相结合的方式,提高实训效果,使每个学生掌握实训技能。
同时要求学生严格遵守操作规程,发现问题,及时纠正,确保安全。
6、每次实训结束后,要及时对实训情况进行总结,组织学生检查仪器设备及工具缺损情况,并将缺损情况及时向相关负责人汇报;整理摆放好设备工具,搞好现场清洁卫生。
7、每个实训项目均应要求学生写出《实训报告》,《实训报告》一般应包括实训目的、实训内容、实训步骤、实训成果和建议等内容。
课程结束后采用统一格式装订成册。
8、实训教师应全部批阅学生《实训报告》,指出问题,对共性问题进行讲解,对实训过程及效果进行讲评。
并从每届学生的实训项目中选择典型《实训报告》或产品存档。
八、教学实习
1、教学实习包括见习、专业实习、生产(野外)实习、社会实践、毕业顶岗实习等各类教学活动。
2、实习指导教师要提前拟定实习计划,编写实习教案,明确实习目的、实习内容及考核方式。
3、实习指导教师在课前要认真填写《新乡市职业教育中心实习申请表》一式三份,经所在专业部审核后,一份交所在专业部,一份交教务科,一份教师本人保存。
4、在实习过程中,教师应关心爱护学生,同时严格要求学生,不仅要指导学生完成实习任务,同时要做好学生的思想教育工作及生活、纪律管理等方面的工作。
5、实习结束后,要求学生写出实习报告并认真进行审阅。
对实习工作及时进行总结及讲评。
九、考查、考试
l、检查教学效果应采取考查、考试两种形式。
课堂提问、随堂测验、检查作业、单元测验属于考查。
期中、期未考试属考试。
考查由科任教师组织,考试由学校统一组织。
2、按教学计划开设的课程都要进行考试或考查。
考查课程可以随堂测验或期未考试前一周进行;其它各科均应按规定组织好测试或技能考核。
3、期中、期未考试后,学科教师要进行全面质量分析,交教务科备案。
4、严肃考纪考风,严禁弄虚作假。
5、期中期末考试成绩作为教学质量奖惩核定标准。
6、认真参加监考、阅卷工作,监考工作参照《新乡市职业教育中心考试监考要求》执行。
十、听课
1、教师要积极参加听课,每月听课不少于2节,其中新教师(不满1年的)每月听课不少于4节,主管副校长、教务科正、副科长、专业部正副主任、教研组长每学期听课不少于6节。
以上听课节数不包括在校外听的课,要求在期中前必须完成一半的任务,以防止突击现象的产生。
2、行政领导听课要以事先不打招呼的推门课为主。
3、教师听课要填写“听课笔记”,并有下列内容:
(1)教师讲课知识的准确程度;
(2)教学重点的突出及难点突破情况;(3)教学原则的贯彻情况;(4)教学方法的选择和改革情况;(5)教态、语言及板书情况;(6)教学环节和学生的学习效果。
4、听课者课后要与授课教师交换意见,取长补短,共同提高,并由被听教师签字。
5、公开课或集体听课均需要集体评议,由教务科科长或教研组长形成评议材料,交教务科存档。
6、教务科、专业部应定期检查教师的听课记录,作为教学工作的考核内容之一。
缺交或课时不足者以教学事故处理。
十一、学生评教
l、以问卷的形式来评价每位教师依法执教、为人师表、课堂教学、关爱学生、努力培养优秀学生等各方面的状况。
问卷采用无记名的方式,请学生、教师共同参与,协助我们提高学校教育教学管理水平,每学期进行两次。
2、通过评教评学培养学生学会正确、客观、公正、公平的评价他人,学会宽容、学会理解。
3、教务科将问卷的结果进行客观、合理分析,反馈给教师本人,以使改进课堂教学,提高教育教学质量。
十二、课程建设与教学研究
1.课程建设是专业建设基本的、重要的组成部分,是深化教学改革的重要环节。
它包括更新课程内容,整合课程体系,完善课程结构等。
教师应积极参加课程建设与改革工作,积极参与本专业教学计划的制定(修订)、教学大纲的制定、教材的编写、题库的建设及实践教学工作等。
2.根据学校的人才培养模式,围绕培养高素质技能型人才的目标,不断更新教育教学思想观念,积极进行教学内容和教学方法的改革与研究。
在教学各个环节上不断探索,不断完善教学方法,努力提高教学水平。
3.讲师以上职称的教师应能够承担两门以上课程的教学任务,并主动围绕教学开展科研工作,并协助所在专业部、教研组搞好教学研究工作。
十三、教学纪律
1.授课计划一经确定,不得随意变动。
任课教师必须严格按教学内容和已拟定的教学进度进行教学,不得随意删减教学内容和变更教学进度。
如需进行调整,要履行有关手续,由教师提出申请,经所在专业部主任、教务科批准后方可变动。
2.严格遵守教学纪律。
不得擅自停课、调课,私自请人代课,如有特殊情况,按教学管理相关规定提出申请,经批准后方可停、调课。
按时上、下课,不得迟到、早退或中途离开教室。
认真组织课堂教学,维持课堂纪律,保持良好的课堂秩序。
3.教师上课时要衣着整洁得体,关闭所有随身携带的通讯工具。
4.教师应举止言谈文明,尊重学生,不得挖苦或羞辱学生,建立新型的师生关系。
5.严禁利用职务之便,向学生索取或收受礼金,不得对学生挟嫌报复。
6.不得以任何形式泄露考题,不得随意更改学生的成绩。
考试结束后,按时评卷,按时录入成绩。
7.教师应如实核对教学工作量。
认真填写《教师业务档案》。
十四、奖惩
1.奖励
为提高教学质量,鼓励教师在教书育人、教学改革、教学研究、课程建设、教材建设等方面进行有益探索,学校将根据教师教学成果及工作质量给予表扬和奖励。
2.违反教学规范行为
违反教学规范行为是指与教学活动有关的人员和部门,在教学活动中,因故意或过失对学校教学秩序、教学进程和教学质量等造成消极后果的行为或事件。
根据违反教学规范行为发生的情节和造成的后果,分为一般违反教学规范行为和严重违反教学规范行为。
A.发生下列情况,认定为一般违反教学规范行为;
⑴上课(含晚自习课)迟到、早退10分钟以内,或擅离教学岗位导致教学中断10分钟以内。
迟到、早退超过10分钟视为旷课;
⑵未经批准擅自调课、代课;
⑶上课或监考时接打电话,导致教学活动中断;
⑷上理论课过程中有5个以上学生违纪,上实操课有5个以上学生违纪或在玩游戏或在外游荡;
⑸上体育课时有5个以上学生在教室内或在小卖部买东西或坐在休闲区聊天;
⑹机房、实验室等延迟开门5分钟以内,影响教学活动的正常进行;
⑺监考人员在监考中进行与监考无关的活动,对学生舞弊不及时处理、不上报;
⑻作业批改没达要求;
⑼教师饮酒后上课。
⑽上课穿拖鞋、背心、超短裙等仪表不端者;
⑾授课时间、地点随意变动,致使教学秩序混乱。
⑿教师未在规定时间内提交授课计划、各类成绩、试卷等教学资料;
⒀教师在正常教学过程中,因特殊情况(如:
使用多媒体进行理论教学的教师遇停电、计算机死机,体育课教师遇下雨等),未采取措施继续上课或未按要求安排相关教学内容;
⒁无故不参加教学会议、教研活动,无故不承担教学、监考安排;
⒂教师因本人身体状况、家庭突发事件等原因未请假缺课,造成学生无教师授课;
⒃学生上课期间不经允许离开教室不加制止或制止不力;
⒄课堂睡觉学生超过10﹪;
⒅课堂秩序混乱,如出现打牌、下棋、打架等现象;
B.发生下列情况,认定为严重违反教学规范行为;
⑴在教学过程中散布违背党的路线和方针、违背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和教书育人基本宗旨的言论,散布封建迷信及淫秽内容,或暗示、鼓励学生罢课、游行、闹事等,在学生中造成恶劣影响;
⑵无故旷课1节或有特殊情况旷课累计4节;
⑶上课中途累计接打3次以上电话;
⑷在教学活动中,因教师错误指导或擅离职守,造成重大财产损失(3000元以上)或学生严重伤亡事故;
⑸监考人员未按考试安排按时到场、漏收或遗失学生考卷,阅卷教师、教学管理人员丢失学生考卷及原始成绩;
⑹发生3次一般违反教学规范行为,认定为一次严重违反教学规范行为。
C.违反教学规范行为的处理
⑴对于一般违反教学规范行为,本校教师每次扣20元,外骋教师扣30元,并全校通报;
⑵ 对于严重违反教学规范行为,在全校范围内通报批评、给予行政处分或予以解聘,造成的经济损失予以赔偿,违反教学规范行为责任人两年内不得晋升高一级职务或职称以及评先评奖。
凡予以解聘者,由校长审批后签发《岗位解聘通知书》。
旷课属严重违反教学规范行为,旷课每节课扣150元;
⑶对违反教学规范行为的检查和认定由督导室、行政值日、教务员和知情人员或教学巡查组报教务科,由教务科认定。
严重违反教学规范行为送中心主任室处理。
一般违反教学规范行为,由本人写出情况说明,专业部主任签字认可,送教务科备案。
严重违反教学规范行为由专业部主任或相关科室主任写出专题报告,专业部主任或相关科室主任和教务科共同签字送中心主任室;
⑷晚自习值班迟到、早退10分钟内不计发补助,超过10分钟则视为旷自习课,旷自习课按每节补助的5倍扣款。
上课纪律差的不计发补助。
十五、学校外聘教师的教学工作,参照本规范执行。
新乡市职业教育中心
2015年3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