落煤管技术规范书.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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落煤管技术规范书
34-F1091CBB-M05
淮南矿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煤矸石
综合利用自备电厂一厂工程
各型落煤管及煤斗技术规范书
技术规范书
安徽省电力设计院
甲级工程咨询资格证书编号:
工咨甲2030815001
甲级工程设计证书编号:
110001-sj
甲级工程勘察综合类证书编号:
110001-kj
2006年11月合肥
1总则
2
技术要求
2.1
设计条件和环境条件
2.2
技术要求
3
设备规范
4
供货范围
5
技术服务
5.1
技术文件和图纸
5.2
培训
5.3
安装、试运指导
5.4
售后服务
5.5
技术协调
6
买方工作
7
技术文件和图纸交付进度
8
备品各件及专用工具
8.1
指令性备品备件及专用工具
8.2
三年运行之用备品备件
8.3
备品备件、专用工具及加工图一览表
9
质量保证和试验
9.1
质量保证
9.2
试验
10
包装、运输和储存
10.
包装
10.2运输
10.3储存
1总则
1.1本规范书用于淮南矿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煤矸石综合利用自备电厂一厂2X135MW
循环硫化床机组工程的各型锁气器、电动三通、梨式卸料器漏斗、落煤管及煤斗设备。
它提出了该设备的功能设计、性能、安装、试验等方面的技术要求和该设备的供货范围。
1.2本规范书提出的是最低限度的技术要求,并未对一切技术细节作出规定,也未充分引述有关标准和规范的条文,卖方应提供符合本规范书和有关工业标准的优质产品。
1.3如果卖方没有以书面形式对本规范书的条文提出异议,则意味着卖方提供的设备完全符合本规范书的要求,如有异议,不管多么微小,都应在报价书中以“对规范书的意见和同规范书的差异”为标题的专门章节中加以详细描述。
如买方不同意修改则仍以本技术规范书为准。
1.4本规范书所使用的标准如遇与卖方所执行的标准发生矛盾时,按较高标准执行。
1.5本规范书经买、设、卖三方确认后作为订货合同的技术附件,与合同正文具有同等效力。
2.1.1电厂及输煤系统概况
淮南矿业(集团)有限公司煤矸石综合利用自备电厂一厂位于淮南潘三矿区,本期工
程建设2台135MW机组。
输煤系统接卸能力1000t/h,上煤系统出力350t/h。
输煤系统采用程序控制。
系统运行班制为三班制,每班运行3.5小时。
2.1.2环境条件
(1)气温
历年平均气温15.5C
极端最咼气温41.2C
极端最低气温-22.2C
历年平均最咼气温20.4C
历年平均最低气温11.4C
最热月(7月)平均最咼气温32.5C
最冷月(1月)平均最低气温6.3C
(2)气压
历年平均气压1013.3hPa
(3)湿度(1996~1999年无资料)
历年平均水汽压14.9hPa
历年最大水汽压40.2hPa
历年最小水汽压0hPa
历年平均相对湿度72%
历年最小相对湿度2%
(4)降水量
年最大降水量1567.5mm
年最小降水量471.0mm
历年平均降水量928.5mm
历年最大日降水量218.7mm
⑸蒸发量
历年平均蒸发量1600.3mm
最大年蒸发量2008.1mm
⑹风速及风向
历年平均风速2.7m/s
历年最大风速19.0m/s
夏季(&7、8月):
主导风向E,风向频率13%
冬季(12、1、2月):
主导风向E、ESE风向频率11%
全年:
主导风向E,风向频率12%
(7)日照
历年平均日照百分率51%
年平均日照时数2218.7h
(8)其它气象要素
历年平均大风日数7.5d
历年平均雷暴日数26.6d
历年平均降水日数105.9d
历年平均雾日数17.3d
历年最大积雪深度35cm
历年最大冻土深度13cm
地面平均温度17.5C
地面最高温度79.8C
地面最低温度-23.6C
(9)气压、气温、水汽压、相对湿度、降水量、风速月年平均值
表4.1-1淮南市气象站气压、气温、水汽压、相对湿度、降水量、风速月年平均值表
1月
2月
3月
4月
5月
6月
7月
8月
9月
1(月
11月
12月
全年
平均压hPa)
1024
1021
1017
1011
1007
.1002
1000
1002
.1010
.1017
.1021
1024
.1013
0
8
4
6
1
3
1
7
2
2
6
0
3
平均气温0
1.7
3.9
8.9
15.6
21.1
25.4
28.3
27.6
22.7
16.9
10.2
4.8
15.5
平均水汽压
(hPa)
4.9
5.6
7.9
12.3
1.7
22.8
29.9
28.7
20.9
13.6
8.8
5.8
14.9
平均相对湿丿
(%)
度
71
70
70
70
70
72
78
79
77
72
71
69
72
平均降)量mm
)27.2
36.6
60.3
65.8
81.3
137.7
'192.2
:
130.6
i80.0
53.1
45.1
18.6
928.5
平均速m/s)
2.6
2.8
3.2
3.2
2.9
2.9
2.8
2.5
2.4
2.3
2.5
2.4
2.7
最大速m/s)
12.7
15.3
15.0
14.0
15.3
13.3
16.0
15.0
13.0
14.7
19.0
13.0
19.0
注:
最大风速为自计10分钟平均最大风速(m/s)
2.1.3设备运行环境条件
(1)安装地点及位置:
#1转运站、粗碎室及#2转运站、细碎室、主厂房转运站及
煤仓层#6皮带机。
(2)海拔高度:
22.8m(黄海高程)。
(3)地震烈度:
7度。
2.1.3.1煤质资料:
(表一)
煤的特性
序号
项目
符号
单位
设计煤种
校核煤种
1
收到基碳
Car
%
32.74
28.50
2
收到基氢
Har
%
2.56
2.24
3
收到基氧
Oar
%
7.11
7.15
4
收到基氮
Nar
%
0.58
0.57
5
收到基硫
Sar
%
0.44
0.42
6
收到基灰份
Aar
%
48.57
53.08
7
全水份
M
%
8.0
8.0
8
分析基水份
Mad
%
1.07
1.04
9
干燥无灰基扌车发份
Vdaf
%
19.83
18.39
10
收到基低位发热量
叽
MJ/kg
12.55
10.87
11
可磨系数
KiG
/
87.50
86.00
12
灰变形温度
t1
0
>1500
>1500
13
灰软化温度
t2
0
>1500
>1500
14
灰液化温度
t3
>1500
>1500
15
实际燃煤量
B
Pt/h「
104.99
121.22
16
石灰石用量
Bsh
t/h
3.172
3.496
17
引风机进口干烟气量(一台炉)
vgxj
Nnn/h
539849
538192
18
引风机进口烟气温度
Txj
137
137
19
空预器出口SO2浓度
Mg/Nm
259.73
286.03
2.1.4使用条件
各设备布置于各转运站及碎煤机室内。
年平均运行小时数:
3000h
2.1.5规范和标准
各设备的设计、制造、安装、验收应以中国国家标准(GB为基础,并参考下列规范和标准。
卖方在投标时应提供设备采用标准的一览表。
中华人民共和国工程建设标准强制性条文(电力工程部分)运煤部件典型设计选用手册(D-YM96)
电力建设施工及验收规范一般工程用铸造碳钢件普通碳素结构钢优质碳素结构钢技术条件气焊、手工电弧焊及气体保护焊焊缝坡口的形式与尺寸埋弧焊焊缝坡口和基本形式和尺寸
钢焊缝手工超声波探伤方法和探伤结果分级漆膜厚度测定法
DLJ52—81
GB11352-89
GB700-88
GB699-88
GB985-88
GB986-88
GB11345
GB1764
SIS055900-88(瑞典标准Sa2.5级)涂装前钢材表面锈蚀等级和除锈等级
锻件通用技术要求包装通用技术条件钢结构设计规范产品标牌
JB/ZQ4000
JB/ZQ4286
GBJ17-88
JB8
2.2技术要求2.2.1各型设备的设计、制造、包装、运输、储存、安装、验收应符合有关的国家标准的各项规定,并在投标时提供相应标准的清单。
2.2.2卖方提供的设备应功能完整,技术先进,并能满足人身安全和劳动保护条件。
2.2.3所有设备均应正确设计和制造,在所有正常工况下均能安全持续运行,而不应有
过度的应力、振动、温升、磨损、腐蚀、老化等其它问题。
2.2.4设备零部件应采用先进、可靠的加工制造技术,应有良好的表面几何形状及合适的公差配合。
买方不接受带有试制性质的部件。
2.2.5所使用的零件或组件应有良好的互换性。
2.2.6各型落煤管及煤斗的主要承载钢结构应采用合适的结构型式,所用材料的化学成
分和机械性能应符合有关标准的规定。
所有的施焊区域在焊接前均需经清洁处理。
主要
角焊缝应采用自动或半自动焊的方法完成,保证具有足够的熔深,并不得出现夹渣、气
孔、裂纹等焊接缺陷。
焊缝坡口和外形尺寸应符合GB98—88,GB986-88,GB1085—
89的规定。
应按等强度的原则选用焊条,且在大批量使用前需进行工艺性试验,试验合格后方可使用。
所有焊接件焊后的残余应力应进行消除。
2.2.7所有落煤管、煤斗、漏斗都要求在受料面按图纸要求内衬304不锈钢(厚度为8mm)衬板,不锈钢衬板的尺寸应根据落煤管的尺寸、钢板的厚度及钢板的材质按《运煤部件典型设计选用手册(D-YM96)》标准制作。
所有的煤斗都要求在四面内衬不锈钢衬板,煤斗、漏斗及大小头的尺寸、钢板的厚度及钢板的材质按设计院提供的图纸进行制作,落煤管材料选用Q235钢。
2.2.8落煤管与衬板全部采用螺栓连接。
2.2.9法兰连接紧固件应由供方提供,数量应满足实际需要,并具有10%的余量。
2.2.10标准和非标落煤管的外形控制及接口尺寸应满足设计院的整体布置要求,且标
准和非标落煤管的设计及制造由投标商负责。
落煤管制作标准参照D-YM96标准。
2.2.11设备标志
(1)设备铭牌应采用耐腐蚀的金属板制造。
(2)铭牌应安放在运行人员容易看到的地方。
(3)铭牌上应刻有耐磨损的下列内容,但不限于此。
a制造厂国别;
b制造厂名称;
c设备型号;
d设备名称;e出厂日期编码;f出厂检验编码;g主要技术参数。
2.2.12清洁和油漆
组装前应从每个零件内部清除全部加工垃圾,如:
金属切削物、填充物等,应清除内外表面的所有杂屑、锈皮、油脂等。
所有设备交付时至少应有两层锌基打底层和一层覆面涂层,暴露于大气的金属表面需要加涂层和油漆,漆膜总厚度玄75卩m。
钢结构在
第一次涂层前应喷丸处理,在钢结构发运前必须上两层底漆一层面漆。
安装后所有钢结构表面应由卖方涂最后一道漆,油漆由卖方自带。
油漆颜色由供需双方协商确定。
对运行设备,其外表面涂漆应有鲜明的警示标识。
油漆应采用国内较先进的漆种,并能适应当地的环境条件,油漆保证期为3年。
设备投标时应附列设备所用油漆牌号清单及所执行的喷涂工艺标准。
3设备技术规范
序号
设备名称
型号及规格
单位
数量
重量(kg)
备注
单重
总重
1
碎煤机入口落煤管
件
1
2415.0:
>415.0
见F1091S-M0211-08
2
碎煤机入口落煤管
件
2
2289.54
1579.0
见F1091S-M0212-09
3
双法兰斜落煤管
件
1
617.0
617.0
见F1091S-M0211-09
4
双法兰直落煤管
件
1
281.0
281.0
见F1091S-M0211-10
5
双法兰直管
D-YM96-5603-06900X900L=1685
件
2
526.7
526.7
M0209-01
6
双法兰直管
D-YM96-5603-03700X700L=1343
件
2
274.1
548.1
M2010-01
7
双法兰直管
D-YM96-5603-03700X700L=1616
件
4
322.6*
290.6
M0210-01
8
双法兰直管
D-YM96-5603-05900X900L=1403
件
1
382.7
382.7
M0211
9
双法兰直管
D-YM96-5603-05900X900L=1512
件
2
407.8
815.5
M0211
10
双法兰直管
D-YM96-5603-05900X900L=361
件
2
143.0
286.1
M0211
11
双法兰直管
D-YM96-5603-061000X1000L=1477
件
2
414.8
829.5
M0211
12
双法兰直管
D-YM96-5603-061000X1000L=2550
件
2
687.3
687.3
M0211
13
单弯头
D-YM96-5605-05900X900
件
2
152.0
304.0
M0211
14
煤斗
B=1200mm
台
1
1304.0■
304.0
见F1091S-M0211-07
15
煤斗
(一)
件
1
2673.0:
>673.0
见F1091S-M0212-07
16
煤斗
(二)
件
1
2673.0:
>673.0
见F1091S-M0212-08
17
缓冲锁气器
HSAB1200a=16°
件
1
M0209-01
18
缓冲锁气器
HSA800a=0°700X700
件
4
M0210-01
19
缓冲锁气器
HSAB1200a=0°900X900
件
2
M0211-01
20
缓冲锁气器
HSAB1200a=16°900X900
件
2
M0211-01
21
电动三通
电液推杆DYTJ1000I285700X700
件
2
M0210-01
22
电动三通
电液推杆DYTJ1500I350900X900
件
1
M0211-01
23
缓冲锁气漏斗
SLDS-80双侧1000X480
件
12
注:
1.上表中所有落煤管内和双法兰直管内衬衬不锈钢(厚度为8mm衬板。
2.煤斗、漏斗、双法兰异形管、大小头等四面皆衬不锈钢(厚度为8mm衬板
4供货范围
卖方的基本供货范围为技术规范表中所列,另外还包含:
a衬板安装的连接件。
b锁气器、电动三通、落煤管、煤斗、漏斗及单弯头安装所需的连接件及密封件。
c安装期间的其它消耗品等。
5技术服务
5.1技术文件和图纸
5.1.1卖方应向买方提供五套完整、详尽的关于储存、验收、安装、调试、运行及维修等方面的技术资料,如果买方认为卖方所供资料不能满足要求时,有权要求卖方补充5.1.2卖方提供的技术资料中应包括各设备和零部件的检验、试验、安装、运行和维护等方面的技术数据、说明书、有关图纸以及有关的规程、规范、标准及其它技术资料。
5.1.3卖方提供技术文件的范围也应满足本规范书其它部分的要求。
5.1.4卖方应提供下列文件和图纸,但不限于此:
各部件的质量检验书
各部件用材的元素分析和机械性能资料;
各主要用材的质量检验书;
安装要求及安装质量标准;
产品合格证(包括主要外购件);
带※号的为评标时必需附带的技术资料和图纸。
5.2培训
521卖方负责制定对买方人员在运行、维护和试验等方面的培训计划,培训时间由卖方在合同生效后_个月内提交,并应由买方批准。
5.2.2卖方应为买方的待培人员提供必须的技术资料(包括标准规范)、图纸、设备和仪器。
5.2.3卖方应指派专门人员实施培训计划,负责指导学员正确理解设计意图,认识设备的特点和特性,掌握在运行、维修和管理中要遵守的规则等方面的综合知识。
5.3安装、试运指导
卖方根据买方要求及时到现场无偿指导设备安装工作及协助进行设备调试工作。
5.4售后服务
5.4.1设备保质期从投运之日开始起12个月。
5.4.2在设备保质期内,因设备质量问题而造成的设备损坏或不能正常使用时,卖方应
无偿修理或更换。
5.4.3保质期后,卖方应长期有偿供应备品备件。
如买方有必要请卖方人员到现场服务时,卖方人员应积极到现场服务。
5.5技术协调
5.5.1所有技术联络、配合工作必须通过设计联络会及传真书面解决。
为使买卖双方各自的工作顺利进行,在合同执行过程中至少组织一次设计联络会议(由卖方组织),以协调和解决一些设计技术和设计接口问题。
为此,卖方将根据设计及技术配合的需要,编制设计联络日程表并给出如下表的设计联络计划。
设计联络计划表
序号
次数
内容
地点
时间
人数
5.5.2设计联络会议形成的决议和文件均和合同文本同等有效。
在合同签订后,买卖双
方应明确各自的设计联络人。
5.5.3如遇重大问题需要双方立即研究协商时,任何一方均可建议召开会议,在没有非
常情况下,另一方应同意参加。
5.5.4各次会议及其他联络方式双方均应签订会议或联络纪要,所签纪要双方均应执行,如涉及合同条款有修改时,需经双方法定代表人批准,以修改本为准。
5.5.5买、卖任一方提出并经双方在会议上确定的安装、调试和运行、技术服务方案,如有修改,须以书面形式通知对方,并经对方确认后方可进行。
6买方工作
6.0.1买方负落煤管等设备的安装工作。
6.0.2买方为卖方现场服务人员提供工作生活便利7技术文件和图纸交付进度
7.0.1卖方应在提供的技术文件和图纸上标上“淮南矿业(集团)有限公司煤矸石综合利
用自备电厂一厂工程专用”标记,其交付进度应能满足施工图设计进度的要求,进度应
在投标书中提出并经买方审查确认。
7.0.2合同生效后7天内,卖方应提出一份向买方、设计方提供的技术文件和图纸清单,以供确认。
7.0.3合同生效后15天内,卖方应向买方、设计方提供设备总装配图和部件组装图等资料以供买方、设计方开展工作。
7.0.4提供给设计院的所有资料除纸质文件外,还必须提供电子文件一套,其中图形文
件为CAD200C版、文件及表格为WORD2000EXECL2000QFFICE200版)。
8备品备件及专用工具
8.1指令性备品备件及专用工具
8.1.1指令性备品备件和专用工具系指每个设备提供的不附加费用的、用于应急和第一
次大修用的备件和专用工具。
卖方应根据所供设备随机提供备品和专用工具。
8.1.2所供的非国家标准件类备件应附带加工图纸,且应保证这些图纸的完整性和正确性,国家标准件类部件应开列标准代号及参数。
8.1.3卖方应提供满足大修时安全而有效地拆卸部件或组件及特殊维修和检修要求的专用工具,并应根据其使用寿命和使用频率考虑一定的余量。
每项工具均需附有必要的说明。
8.2三年运行之用备品备件
8.2.1卖方应根据所提供设备的具体情况,提出足够三年运行之用的备件(从商业运行
之日起计算),以供买方选购。
8.2.2卖方应提出具有品种、数量及分项价格的备品表。
卖方应根据自己的经验和设备的运行条件决定备件的数量,并应为不可预知的情况保留一定的余量。
8.2.3所有备件均希望附有带技术规范和说明的加工图。
8.3备品备件、专用工具及加工图一览表
8.3.1指令性备品备件及专用工具:
(按设备分项填写)
序号
备件、专用工具名称及规范
数量
单价
质量
备注
8.3.2三年用备品备件:
(按设备分项填写,由买方选购)
序号
备件名称及规范
数量
单价
质量
备注
8.3.3备品备件加工图
(按设备分项填写)
序号
图纸名称
数量
单价
有偿
无偿
备注
9质量保证和实验
9.1质量保证
9.1.1卖方应有健全的质量保证体系,并应随报价书提交一份全面质量保证计划,该计
划应包括质量保证程序、组织方式和所涉人员的资格证明及影响项目质量的各项活动如设计、采购、制造、运输、安装、调试和维护等的控制。
卖方应配有负责质量保证活动
的专职人员。
9.1.2质量保证计划必须明确下列各点:
(1)设备出售者货源的检验和控制;
(2)所采购的设备或材料的技术文件的控制;
⑶材料的控制;
(4)特殊工艺控制;
(5)现场施工监督。
9.1.3重要的见证和控制活动应有买方的代表参加,且买方有权参加分析并纠正与买方
要求不一致的活动,并在投标时附上需买方监造的设备清单,格式见下表:
序号
零部件及工序名称
监造内容
监造
方式
文件见证
现场见证
9.1.4设备的设计应满足国家的有关标准、规范的要求,并应充分考虑当地环境条件和
使用条件的影响。
9.1.5设备用材应采用能满足其使用条件的优质材料,零部件或元器件的选择应以技术
先进、成熟可靠、安全耐用为基础原则。
9.1.6卖方应提出施工现场安装注意事项及安装质量保证方法。
9.2试验
9.2.1设备应进行工厂试验和现场试验,以证实材料、工艺及性能满足所采用的标准及
本规范书的要求。
卖方应严格按照所采用的标准、规范制定出一套完整的检验、试验和验收试验的项目、步骤及验收准则,并应以书面的形式随报价书提交买方,以供买方审
阅并提出意见。
9.2.2检验、试验工作在工厂进行,验收试验工作在设备使用现场进行。
买方代表有权观察任何项目的检验、试验过程,但买方的观察并不意味着卖方可解除或减轻自身的责任。
验收试验在卖方代表的指导和监督下进行,卖方应按其所列试验项目及程序提供必
要的试验手段(包括仪器、仪表及其连接和校验等)
9.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