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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融资失败案例doc
企业融资失败案例
企业融资失败案例篇1:
由于中小企业融资租赁的优越性,其往往作为企业更新设备的首选方式。
但即使是同一中小企业融资租赁业务,不同的租赁方式也会使税收负担有所不同,因而企业可以就此进行税收筹划,但同时要注意避免由于对所选方式相关法规的运用错误,而被税务机关判定为偷税的情况发生。
在生产经营中,企业可以采取不同的筹资方式进行设备更新改造,如从银行取得借款或以企业的盈余自行购买以及采取屮小企业融资租赁获取设备等。
其中,屮小企业融资租赁是企业最常采取的方式,与其他途径相比,它不但可以帮助企业节约资金成本,降低企业的财务风险,并且可以减轻税收负担。
但是,在同一个屮小企业融资租赁业务屮,不同的租赁方式会带来不同的税负,其所涉及的税种及相应的税率存在着较大的差距,因此企业便可充分运用相关的税收法律法规进行合理的税收筹划。
与此同时,企业在进行税收筹划时,也应注意对所选方式应纳税额的准确计算,谨防出现由于对税收法规理解不足、滥用条款,而被税务机关认定为偷税的情况。
一、案情介绍
红星公司系商品流通企业,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兼营屮小企业融资业务(未经屮国人民银行批准)。
2004年6月份,红星公司按照屮南公司所要求的规格、型号、性能等条件购入一台大型设备,取得税控收款机开具的增值税发票上注明的价款是500万元,增值税额85万元,该设备的预计使用年限为10年(城市维护建设税税率7%、教育费附加3%)o红星公司根据情况,拟将该设备采用屮小企业融资租赁方式租给屮南公司,红星公司的财务人员为公司制定了以下两套租赁方案:
【方案1]租期十年,租赁期满后,设备的所有权归中南公司,租金总额IoOO万元,中南公司于每年年初支付租金100万元。
【方案2]租期八年,租金总额800万元,中南公司于每年年初支付租金100万元,租赁期满,红星公司将设备残值收回,设备残值200万元。
二、红星公司对方案的分析及选择
根据《国家税务局关于中小企业融资租赁业务征收流转税问题的通知》(国税函[2000]514号)的规定:
对经屮国人民银行批准经营屮小企业融资租赁业务的单位所从事的中小企业融资租赁业务,无论租赁的货物的所有权是否转让给承租方,均按《屮华人民共和国营业税暂行条例》的有关规定征收营业税,不征收增值税。
其他单位从事的屮小企业融资租赁业务,租赁的货物的所有权转让给承租方的,征收增值税,不征收营业税;租赁的货物的所有权未转让给承租方的,征收营业税,不征收增值税。
在方案1情况下,租赁期满后设备的所有权转让,按规定应征收增值税,不征营业税。
因红星公司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按规定该设备的进项税额应允许抵扣。
红星公司应纳增值税=销项税额■进项税额
=IOOO(I+17%)17%-85=60.30(万元)
应纳城市维护建设税及教育费附加=60.30(7%+3%)=6.03(万元)
由于征收增值税的中小企业融资租赁业务实质上只是一种购销业务,还应按照购销合同征收万分之三的印花税。
应纳印花税=10003IOOO=O.3(万元)
红星公司获利=IOOO(I+17%)-500-6.03-0.3=348.37(万元)
在方案2的情况下,按规定应征收营业税,不征收增值税。
并且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的通知》(国税发[2002]9号)的规定,屮小企业融资租赁以其向承租者收取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包括残值)减去出租方承担的出租货物的实际成本后的余额,以直线法折算出本期的营业额。
营业额=800+200-585=415(万元)
应纳营业税=4155%=20.75(万元)
应纳城市维护建设税及教育费附加=20.75(7%+3%)=2.08(万元)
按照现行税法的规定,对银行及其他金融组织的中小企业融资租赁业务签订的屮小企业融资租赁合同,应按借款合同征收印花税,对其他企业的中小企业融资租赁业务不征印花税。
故在此方案下,红星公司无须缴纳印花税。
红星公司获利=415-20.75-2.08=392.17(万元)
通过上述筹划分析,红星公司的财务部门最终决定选取方案2来开展屮小企业融资租赁业务,认为方案2能为公司带来最多的获利。
三、税务部门对该项业务的处理
通过检查,税务机关认定红星公司在该中小企业融资租赁业务上涉嫌偷税,要求其补交一定数额的营业税、城市维护建设税和教育费附加,并且缴纳相应数额的滞纳金。
税务机关的依据是:
对经屮国人民银行批准经营屮小企业融资租赁业务的单位所从事的屮小企业融资租赁业务,不论租赁的货物所有权是否转让给承租方,均应按《中华人民共和国营业税暂行条例》的有关规定征收营业税,是指按金融业中小企业融资租赁业征收的营业税。
而其他单位从事的中小企业融资租赁业务,租赁货物的所有权未转让给承租方的,征收营业税,是指按服务业租赁业征收的营业税。
因此,在计算应纳营业税税额时,就不应采用按照中小企业融资租赁业务确定的营业额,而应采用服务业的确定标准,即营业额为收入全额,不应减除出租方承担的出租货物的实际成本。
营业额=800(万元);应纳营业税=8005%=40(万元)
应纳城市维护建设税及教育费附加=40(7%+3%)=4(万元)
按照现行税法的规定,对财产租赁合同,包括租赁房屋、船舶、飞机、机动车辆、机械、器具、设备等合同,应按租赁金额的千分之一征收印花税。
应纳印花税=8001IOOO=O.8(万元)
红星公司获利=800-44-0.8-585+200=370.2(万元)
因此税务机关判定红星公司偷逃营业税税款19.25(40-20.75)万元,偷逃城市维护建设税和教育费附加1.92(4208)万元,并按天数加收滞纳税款万分之五的滞纳金。
可见在本案例中,由于红星公司财务人员对相应税收法规的错用,导致该屮小企业融资租赁业务税收筹划的失败。
对营业税应纳税所得额以及印花税的处理失误,使企业不但陷入偷税的处境丧失了诚信,而且需要缴纳远高于银行活期存款利息的滞纳金。
四、该次税收筹划失败带来的启示
(一)准确掌握税收法律规定的先决性。
税收筹划的目的在于合理、合法地减轻税收负担,实现税收利益最大化,然而税收筹划在实践屮容易与偷税、避税混淆,因此在进行税收筹划时必须严格逍循税收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
本案例屮,在中小企业融资租赁方式的选择上,红星公司选择方案2是正确的,即使按照税务机关的计算方法,也能够帮助企业获得较大利润。
但是由于企业财务人员未能准确掌握税收法规,导致需缴纳滞纳金,倘若被税务机关查处的时间距缴纳税款的时间较长,则滞纳金数额将较大,甚至有可能超出采用方案1时应纳税额的总数。
(二)加强企业税务人才培养的必要性。
由于税收法律法规的综合性和复杂性,单纯的会计人员已经不能满足企业税收筹划的需要。
现代企业应配备专业的税务人才,以其广博详尽的税收知识,帮助企业在业务决策屮最大程度地减轻税收负担,规避税收风险。
同时,税务人才也必须具备相应的企业生产经营管理知识,这样才能更好的从大局上把握企业的税收筹划决策。
企业融资失败案例篇2:
蒙牛,牛根生
牛根生万言书表明的困境
股价暴跌,导致蒙牛股份在价值上大为缩水,老牛基金会抵押给摩根的股票也面临被岀售的危险。
这引得境外一些资本大鳄蠢蠢欲动,一方面编织谎言,一面张口以待
能不能及时筹足资金,撤换回被质押在外国机构里的股份,关系到企业话语权的存亡。
作为民族乳制品企业的蒙牛,到了最危险的时候!
蒙牛股权脉络
1999年1月,牛根生创立了蒙牛乳业有限公司,公司注册资本IOO万元。
后更名为内蒙古蒙牛乳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蒙牛乳业)o2001年底摩根士丹利等机构与其接触的时候,蒙牛乳业公司成立尚不足三年,是一个比较典型的创业型企业。
2002年6月,摩根士丹利等机构投资者在开曼群岛注册了开曼公司。
2002年9月,蒙牛乳业的发起人在英属维尔京群岛注册成立了金牛公司。
同日,蒙牛乳业的投资人、业务联系人和雇员注册成立了银牛公司。
金牛和银牛各以1美元的价格收购了开曼群岛公司50%的股权,其后设立了开曼公司的全资子公司毛里求斯公司。
同年10月,摩根士丹利等三家国际投资机构以认股方式向开曼公司注入约2597万美元(折合人民币约2o1亿元),取得该公司90。
6%的股权和49%的投票权,所投资金经毛里求斯最终换取了大陆蒙牛乳业66。
7%的股权,蒙牛乳业也变更为合资企业。
2003年,摩根士丹利等投资机构与蒙牛乳业签署了类似于国内证券市场可转债的可换股文据,未来换股价格仅为0。
74港元/股。
通过可换股文据向蒙牛乳业注资3523万美元,折合人民币2o9亿元。
可换股文据实际上是股票的看涨期权。
不过,这种期权价值的高低最终取决于蒙牛乳业未来的业绩。
如果蒙牛乳业未来业绩好,可换股文据的高期权价值就可以兑现;反之,则成为废纸一张。
为了使预期增值的目标能够兑现,摩根士丹利等投资者与蒙牛管理层签署了基于业绩增长的对赌协议。
双方约定,从2003年〜2006年,蒙牛乳业的复合年增长率不低于50%o若达不到,公司管理层将输给摩根士丹利约6000万〜7000万股的上市公司股份;如果业绩增长达到目标,摩根士丹利等机构就要拿出自己的相应股份奖励给蒙牛管理层。
2004年6月,蒙牛业绩增长达到预期目标。
摩根士丹利等机构可换股文据的期权价值得以兑现,换股时蒙牛乳业股票价格达到6港元以上;给予蒙牛乳业管理层的股份奖励也都得以兑现。
摩根士丹利等机构投资者投资于蒙牛乳业的业绩对赌,让各方都成为贏家。
牛根生困境源头
2004年6月100,内蒙古蒙牛乳业股份有限公司(2319oHK)在香港成功实现IPO,当时风光无限,只可惜牛根生的赌注下得太大。
在蒙牛上市之前,与大摩有一个对赌协议,其中牛根生承诺,10年内,外资系随时随地可以净资产价格或者2亿元人民币的蒙牛股份总作价中较高的一个价格,增资持有蒙牛股份的股权。
这样,即使牛根生准备对抗外资系,外资系也可以轻松地增持蒙牛股份的股权,从而摊薄牛根生对蒙牛的控制力,架空牛根生。
只是小股东被动搏命的牛根生
牛根生致中国企业家俱乐部理事及长江商学院同学的万言书中如是写道:
及时补足保证金,关系到企业话语权的存亡,一语道破天机,这是因为牛根生知道,自己根本就没有控制权,
充其量只是代理人+小股东。
牛根生在万言书中的感激
得知蒙牛所处的窘境,为了防止境外机构恶意收购,柳传志总裁连夜召开联想控股董事会,48小时之内就将2亿元打到了老牛基金会的账户上。
新东方俞敏洪董事长闻讯后,二话没说,火速送来5000万元。
分众传媒的江南春董事长也为老牛基金会准备了5000万元救急。
中海油傅成玉总经理打来电话,中海油备了2o5亿元;同时派人来企业了解情况,什么时候需要什么时候取。
田溯宁、马云、郭广昌、虞峰、王玉锁等等都打来电话,随时随地可以伸手援助。
香港的欧亚平联系境内的王兵等长江商学院的同学,还买了许多蒙牛股票,以支撑和拉升股价。
牛根生为此说道:
理事们、同学们的高度信任,说实话,让我既感动,又惭愧。
在此,我也提醒各位理事、同学,一定要以蒙牛为鉴,防范类似风险。
至于蒙牛(老牛控股),最后即使白送了弟兄们,也绝不愿被外国人买走。
在这里,再一次向大家鞠躬致谢了!
牛根生正确的融资选择
牛根生:
我回答一下为什么要选择中粮,蒙牛是一家比较特殊的在香港上市的内地股权公司,股权极为分散,我捐股Z前10%左右的大股东几乎没有,我们在信托下面的股东上千人,每个人零点几,到去年推到28的时候,按照国际上低于25是警戒线,是被恶意收购的警戒线,去年我们股权把境内的股转到外面保证不低于25%o每年的八九月又到了股东卖股的时候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