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中小学教师公开招聘方案.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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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中小学教师公开招聘方案

 

广西中小学教师公开招聘方案

 

广西中小学教师公开招聘方案

经过广西教师招聘统考公告、大纲能够了解到广西教招将于3月底报名,4月底笔试,笔试科目为《教育学与教学法基础知识》和《教育心理学与德育工作基础知识》,广西教师招聘考试网整理了广西教师招聘备考资料大全供考生备考学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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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中小学教师公开招聘方案已于3月2日发布!

各地市招聘公告将于3月25日前发布完!

请大家及时关注汇总页面,将第一时间公布至此:

广西教师统考招聘公告信息(汇总)(下载本文档后可点击打开)

广西壮族自治区中小学教师公开招聘工作实施方案

为贯彻落实《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加强教师队伍建设的意见》(桂政发〔〕10号)精神,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桂人社发〔〕155号)等有关规定,为顺利开展广西中小学教师公开招聘工作,特制定本方案。

一、目标和原则

根据各市、县(市、区)中小学的编制和岗位空缺情况,经过公开招聘中小学教师,择优选拔,及时补充合格教师,提高教师队伍整体素质。

坚持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贯彻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原则;坚持政府宏观管理与落实单位用人自主权相结合,统一规范、分类指导、分级管理。

二、招聘范围

招聘范围为全区各市、县(市、区)教育局主管的公办中小学(含中等职业学校、幼儿园以及特殊教育学校,下同)教师(不含教学辅助教师),不包括以上学校管理和工勤岗位人员。

三、招聘对象的基本条件

(一)招聘对象应获得《教师资格条例》规定的教师资格证书和合格学历。

考生在报名时未能获得教师资格证书或学历证书,也可报名参加考试,但必须在面试资格审核前取得相应证书,否则招聘单位将取消面试和录用资格。

(二)招聘对象须热爱教育事业,遵纪守法,品行端正,身体健康,所学专业应当与招聘岗位计划一致。

(三)对报考乡镇及以下教师岗位的报考人员,专业对口,并已取得相应教师资格的,可免笔试。

如确有需要,可由招聘单位商主管部门增设筛选程序。

(四)高层次、急需紧缺教师引进可按照桂人社发〔〕155号文件执行。

四、组织分工

全区中小学教师公开招聘工作由各市、县(市、区)依照惯例,分级管理,并具体组织实施(笔试命题和阅卷除外)。

各市、县(市、区)教育局负责辖区内中小学教师公开招聘工作的具体实施,各市、县(市、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指导、监督,办理相关增人手续。

自治区教育厅负责中小学教师公开招聘工作的统筹协调和组织实施。

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负责整个公开招聘工作的指导、监督和管理。

广西招生考试院负责中小学教师招聘工作《考试大纲与说明》编写、笔试命题、评卷、考试收费等工作。

五、制定招聘计划

制定招聘计划(3月25日前)各市、县(市、区)的中小学教师公开招聘计划由各市、县(市、区)教育行政部门报同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审定。

各设区市教育行政部门汇总报同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核准后,于3月25日前将招聘计划电子版报广西招生考试院备案。

各市、县(市、区)机构编制部门要及时审批中小学教师用编计划,确保招聘计划制定工作顺利开展。

六、招聘程序

广西中小学教师公开招聘工作,按照“发布招聘信息→网上报名与资格审查→笔试(基础知识考试)→面试(岗位适应性测评)→考核→体检和公示→公布招聘结果及空缺岗位→复征志愿与补充招聘→聘用”等环节开展。

(一)发布招聘信息(3月下旬)。

【下载本文档后可点击查看时间安排整理版】

自治区、市、县(市、区)三级同时发布招聘信息,岗位要求等招聘信息由各市、县(市、区)招聘主管部门自行负责解释(各市咨询电话:

)。

各设区市于3月25日前将本辖区内中小学教师招聘公告网址链接报广西招生考试院。

自治区在教育厅公众信息网()、广西招生考试院公众信息网()、广西毕业生就业网()、广西人事考试网()以及广西日报、南国早报等媒体上发布。

市、县(市、区)根据本地实际情况在相关网站和本地媒体上发布本辖区内中小学教师招聘信息。

(二)网上报名(4月15日前完成)。

【下载本文档后可点击进入报名入口】

1.报名方式。

应聘人员经过登陆广西中小学教师公开招聘报名系统平台()进行网上报名,并对本人所填报的个人信息和报考信息准确性负责。

有关《考试标准》和《考试大纲》等能够在报名网站免费下载。

2.报名时间:

3月31日8:

00至4月7日17:

30。

3.资格审查。

各市、县(市、区)教育行政部门在网上对应聘人员进行资格审查,对符合报考资格条件的,不得拒绝报名;未经过资格审查的,应说明原因。

需要现场审查的,由各市在招聘公告中明确。

资格审查工作于4月8日17:

30前完成。

4.交费方法及收费标准。

报考费经过广西中小学教师公开招聘报名系统平台()统一支付。

经过资格审查的报名人员按自治区物价局、财政厅桂价费〔〕269号文件的规定标准收费:

考试费每科每人50元,不收取报名费。

已交报考费的应聘人员,可于考前一周按准考证所示考点到该考点主管部门领取收费收据。

资格审查经过的应聘人员于4月9日17:

30前完成缴费。

逾期不缴费的,视作自动放弃报考资格处理。

所收考试费按每人50元的标准留广西招生考试院,用于报名系统维护、笔试命题、制卷、评卷等工作,其余返还各市、县(市、区)教育行政部门或招生考试院(招生办),用于其它考试考务工作。

5.已经过报名资格审查且缴费成功,但因所报考岗位人数达不到开考比例(每个岗位原则上不少于1:

3的比例开考。

未达到开考比例,有特殊原因急需补缺的,经各设区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核准后能够开考)而取消报考岗位的,应聘人员接到资格审查单位通知后,可于4月12日9:

00至17:

30期间改报其它岗位。

市、县(市、区)教育行政部门于4月15日17:

30前完成资格审查。

对未按时改报其它岗位或改报后未经过资格审查的应聘人员,将经过原缴费账户统一退费。

(三)笔试(5月14日)。

中小学教师公开招聘的笔试考务、考场编排、试卷领取、保管回收等相关工作由各市、县(市、区)教育行政部门会同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开展,招生考试院(招生办)具体承办。

1.打印准考证。

应聘人员缴费后,可于考试前一周登陆广西中小学教师公开招聘报名系统平台()自行下载并打印准考证,按照准考证上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考试。

2.笔试时间为5月14日

具体安排为:

上午09:

00-11:

00教育学与教学法基础知识;下午15:

00-17:

00教育心理学与德育工作基础知识。

以上两科考试分值各100分。

3.成绩查询(5月下旬)。

应聘人员可经过广西中小学教师公开招聘报名系统平台()查询,具体时间见报名网站。

4.评卷及成绩发放(5月31日前)。

广西招生考试院组织统一评卷。

各市、县(市、区)教育行政部门在广西中小学教师公开招聘报名系统平台自行下载并打印应聘人员笔试考试成绩。

各设区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如有需要,由同级教育行政部门提供。

(四)面试(岗位适应性测评,7月中旬完成)。

面试工作由各市、县(市、区)教育行政部门会同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组织实施。

1.确定面试人员名单。

各市、县(市、区)应按规定公布报考人员笔试成绩。

各市、县(市、区)教育行政部门根据报考人员笔试成绩,按照招聘岗位计划与报考人员1:

3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由笔试进入面试的人员名单。

需要进行资格复审的,应由应聘人员提供相关证件原件,并在面试前完成资格复审。

若有资格复审不合格或本人自愿放弃参加面试的应聘人员,则应按照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进行人员递补。

递补时间节点由各市、县(市、区)自行确定并公告,以确保面试工作顺利开展。

免笔试的报考人员和参加笔试按1:

3进入面试的报考人员共同参加面试。

2.面试内容及方式。

面试主要考核应聘人员的职业道德、心理素质、仪表仪态、言语表示、思维品质等教学基本素养和教学设计、教学实施、教学评价等教学基本技能,可采用结构化、情景模拟等方法,经过备课、试讲、答辩等方式开展。

面试工作流程及其它相关要求按照桂人社发〔〕79号文执行。

3.面试时间地点及成绩公布。

各市、县(市、区)应提前3个工作日通知相关应聘人员具体的面试时间和地点。

本次招聘笔试成绩不计入总成绩,面试成绩为总成绩。

面试成绩由各市、县(市、区)自行公布。

(五)考核(7月20日前)。

1.确定考核人员名单。

面试结束后,根据报考人员的总成绩,按照招聘岗位计划数据1:

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进入考核人员。

总成绩并列的人员可同时进入考核,也可经过加试方式确定考核人员,具体方式由各市、县(市、区)自行确定并在公告中明确。

2.招聘单位负责应聘人员的考核工作。

着重考核应聘人员的思想政治素质、道德品质修养、遵纪守法情况、业务能力、工作实绩、岗位匹配度等。

(六)体检和公示(7月25日前完成)。

1.体检。

各市、县(市、区)教育行政部门负责组织本辖区应聘人员的体检工作。

体检标准按照教师资格认定的体检标准执行。

2.确定拟聘人员。

招聘单位确定拟聘人员,对考核或体检不合格的,不得确定为拟聘人员。

空缺的名额,能够按面试成绩排名依次递补。

3.公示。

拟聘人员名单及基本情况由设区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7个工作日。

(七)公布招聘结果及空缺岗位(8月4日)。

公示期满后,公布拟聘用人员名单。

经过第一阶段的面试、考核、体检和公示后,仍有空缺岗位的,各市可自行组织一次复征志愿与补充招聘。

自治区招生考试院开放广西中小学教师公开招聘报名系统平台(),各市自行发布复征志愿补充招聘信息,开展调剂补充招聘的报名工作。

(八)复征志愿与补充招聘。

(8月上旬)。

1.补充招聘条件。

参加了广西中小学教师公开招聘,且取得笔试成绩的考生(含报考乡镇及以下教师岗位,专业对口,并已取得相应教师资格的,免笔试的考生),能够参加补录。

已确定为拟录用人员不能再参加补充招聘,一经查实一律取消当年聘用资格,并作诚信记录备案。

补充招聘时,参加补充招聘的考生只能申请一个补充招聘职位;除具备招考公告中规定的报考条件外,还应当符合补充招聘职位规定的资格条件和要求。

2.有关时间节点。

①公布招聘结果及空缺岗位(8月4日)。

②复征补充招聘网上报名(8月8日8:

00至8月10日17时30分)。

③资格审查(8月13日前完成,报考岗位人数达不到开考比例而取消报考岗位的,允许改报)。

④面试、考核、体检和公示等环节,由各市自行组织完成。

面试、考核、体检和公示等环节的标准条件设置,参照“六、招聘程序”的第“(四)、(五)、(六)”条执行。

3.其它事宜。

如补充招聘结束后仍有未招聘到合格教师的岗位,自治区不再统一组织二次补充招聘,由各设区市根据情况自行组织二次补充招聘。

(九)办理聘用手续(8月下旬完成)。

对公示无异议,或有异议经核实不影响聘用的人员,由各市、县(市、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按本市规定和流程办理增人和聘用手续。

应聘人员一经录用,不得再参加广西中小学教师公开招聘其它岗位的应聘。

各市、县(市、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要开设专门的绿色通道办理相关手续,确保聘用人员按时到岗任教。

七、经费保障

报名系统维护、笔试命题、制卷、评卷等经费由广西招生考试院在广西中小学教师公开招聘考试费中按一定比例列支。

其它经费(含补充招聘工作所需经费)由各市、县(市、区)保障。

体检经费由考生本人自付。

八、招聘工作纪律和监督

(一)广西中小学教师公开招聘工作要做到信息公开、过程公开、结果公开,并接受纪检监察部门、新闻媒体和社会各界的监督,保障招聘工作的公开、公平、公正。

(二)实行诚信报考制度。

报考人员所提交的报考申请材料应当真实、准确,并遵守考试纪律。

对弄虚作假、违反招聘考试纪律的报考人员,视情节轻重,分别给予取消相应资格、考试成绩无效的处理。

(三)广西中小学教师公开招聘工作实行回避制度。

工作人员在公开招聘中,涉及与本人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近姻亲关系或者其它可能影响招聘公正的,应当回避。

(四)要严格招聘纪律,对违反公开招聘纪律的工作人员,视情节轻重调离招聘工作岗位或给予处分;对违反公开招聘纪律的其它相关人员,按照有关规定追究责任。

对有违反下列规定情形之一的,必须严肃处理。

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1.伪造、涂改证件、证明,或以其它不正当手段帮助她人获取应聘资格的。

2.工作人员指示、纵容她人作弊,或在考试考核过程中参与作弊的。

3.故意泄漏考试题目的。

4.有违反规定,影响招聘公平、公正进行其它情形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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