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务员法专业练习试题及答案.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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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务员法专业练习试题及答案

填空题

1、公务员的管理,坚持监督约束与激励保障并重的原则。

2、我国公务员法所称公务员,是指依法履行工职、纳入国家行政编制、由国家负担工资福利的工作人员。

3、公务员的的任用,坚持任人唯贤、得才兼备的原则,注重工作实绩。

4、对公务员的考核,按照管理权限,全面考核公务员的德、能、勤、绩、廉,重点考核工作实绩。

5、国家实行公务员交流制度,交流的方式包括调任、转任和挂职锻炼。

6、公务员实行国家统一的职务与级别相结合的工资制度。

7、公务员法规定,机关根据工作需要,经省级以上公务员主管部门批准,可以对专业性较强的职位和辅助性职位实行聘任制。

8、国家对公务员实行分类管理,提高管理效能和科学化水平。

9、公务员录用考试采取笔试和面试的方式进行,考试内容根据公务员应当具备的基本能力和不同职位类别分别设置。

10、公务员职位类别按照公务员职位的性质、特点和管理需要,划分为综合管理类、专业技术类和行政执法类等类别。

11、公务员在年度考核中,连续两年被确定为不称职的,应予辞退。

12、机关聘任公务员,应当按照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原则,签订书面的聘任合同,确定机关与所聘公务员双方的权利、义务。

聘任合同期限为一年至五年,聘任合同可以约定试用期,试用期为一个月至六个月。

13、公务员晋升职务,应当逐级晋升。

特别优秀的或者工作特殊需要的,可以按照规定破格或者越一级晋升职务。

14.2005年4月27日,第十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15次会议通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这标志着我国的公务员制度迈入了一个新的发展阶段。

15.公务员管理机构是根据管理公务员事务的需要,代表国家或政府依法对公务员的录用、考核、晋升、工资、辞退、退休等事项实施管理的组织。

16.公务员包括政党机关工作人员,这是有中国特色的公务员制度的一个重要特点。

17.西方国家公务员制度实行“两官分途”,这里的“两官”是指政务类公务员和事务类公务员。

18.按照我国现行干部管理体制,综合性的公务员管理机构是党委组织部门和政府人事部门。

19.公务员一经任用,非因法定事由、非经法定程序,不被免职、降职、辞退或者处分,这被称为公务员的职务和身份保障权。

20.监督约束与激励保障并重,是公务员制度的一个基本原理,也是公务员管理的本质特征之一。

21.我国从实际管理需要出发,自建立公务员制度开始就实行以职位分类制度为主的分类管理制度。

22.1895年“科学管理之父”泰勒为了提高工作效率,第一次系统地把科学方法引入管理实践,创立了“科学管理”理论。

23.品位分类制度则是以英国为代表的另外一些国家实行的公务员管理制度。

这是以人为中心进行设计的分类管理制度。

24.在我国,职务与级别的对应关系是(一职数级,上下交叉)。

25.公务员法确定职务级别制度的功能有两个方面:

一是确定工资及其他待遇的重要依据;二是平衡比较各类职务序列的标尺。

26.我国根据公务员是否承担领导职责,将公务员职务分为领导职务与非领导职务两大类型。

27.德才兼备是我国公务员录用制度需遵循的标准。

28.公务员录用的适用范围首先应当限于担任非领导职务的人员。

29.我国是世界上最早实行考试录用政府官员的国家,起始于我国隋朝的科举制度。

30.公务员考核的对象是已确定公务员身份的人员。

31.我国公务员考核的重点内容是工作实绩

32.从性质上讲,公务员的培训是一种继续教育,是进行智力开发的重要手段。

33.委任制是目前世界各国普遍采用的一种任免方式,也是我国任免公务员的主要方式。

34.在我国,对公务员职务任免的权限,主要依据我国政治制度的组织原则和公务员的管理权限来划分,具体体现在宪法和有关法律规定中。

35.机关聘任公务员应当在规定的编制限额和工资经费限额内进行。

这是实行聘任制的两个前提条件。

36.机关聘任公务员主要有两种方法:

一是公开招聘的方法、二是直接选聘方法。

37.“竞争上岗、公开选拔”是我国选拔任用公务员的重要方式,也是公务员职务晋升的重要途径。

38.我国公务员职务晋升采取的是考核晋升,强调功绩晋升的原则。

这也是我国公务员升降制度的一项基本原则。

39.公务员降职一次降低一个职务层次。

40.按照奖励的具体标准,对在工作中表现突出,取得优良成绩的,应当给予嘉奖。

41.国家公务员奖励的对象是公务员和(公务员集体)。

42.2004年中共中央制定公布的《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对党员不得违反的纪律作了全面规定。

43.公务员纪律的法定性特点,表现在公务员纪律的内容、违反纪律的标准、调查处理的程序、处理的依据都必须由法律法规来明确规定。

44.公务员法规定的纪律处分期间,警告为六个月;记过为十二个月;记大过为十八个月。

45.转任只限于公务员内部,是在机关具有公务员身份的岗位之间的交流。

46.公务员交流是指机关根据工作需要或公务员个人愿望,通过法定方式变换公务员身份或职位,从而形成机关内部、机关之间或机关与外界的人员流动的人事管理活动与过程。

47.对拟提拔使用或者拟离开公务员队伍到国有企业、事业单位任职的公务员,一般先要安排到相应岗位挂职锻炼。

48.任职回避是指对有特定亲属关系的公务员,在担任某些关系密切的职务方面作出的限制。

49.公务员亲属关系回避的范围是指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和近姻亲关系。

50.我国要建立工资调查制度,定期进行公务员和企业相当人员工资水平的调查比较,并将工资调查比较结果作为调整公务员工资水平的依据。

51.公务员工资构成中,除了主体的基本工资外,还有津贴、补贴和奖金这类辅助性的工资成分。

52.我国公务员的工资水平要“与国民经济发展相协调、与社会进步相适应”。

53.年休假制度是国家为保护职工身体健康,每年安排职工集中一段时间进行轮休的一种福利制度。

54.福利费是公务员的生活困难补助,是为了解决公务员生活困难问题而建立的一种专项费用,分为定期补助和临时补助两种。

55.公务员工资、福利、保险都是公务员依法享受的待遇,其中,工资是公务员最基本的收入,福利是风险保障性的收入,保险是提高性和弥补性的收入。

56.公务员辞去公职的肯定性条件,就是公务员不愿意或不适宜在机关工作。

57.公务员辞去公职不仅必须具备必要的肯定性条件,还必须遵守限制性条件的要求。

58.“自愿辞职”,是指担任领导职务的公务员因个人或者其他原因不愿意继续在领导岗位工作时,自行提出辞去现任领导职务。

59.如果公务员在年度考核中,连续两年被评为不称职,行政机关就可以辞退该公务员。

60.退职是指干部达到了退休年龄但未达到退休的工作年限,或非因公丧失工作能力,而离开工作岗位,享受低于退休待遇的一种特殊的退休方式。

61.公务员的退休待遇是公务员退休制度的核心内容。

62.申诉必须以人事处理决定为前提,这也是申诉与控告不同的内容。

63.公务员的申诉是国家为保护公务员的合法权益而设立的一种事后补救制度,公务员法赋予受到处理的公务员提供表达意见,要求纠正违法或不当的人事行政处理决定的权利。

64.控告的对象是特定的,即公务员所在的机关及其领导人员。

65.复核是指公务员对机关作出的涉及本人权益的人事处理决定不服,向原处理机关提出重新审查的意见和要求。

66.公务员申诉、控告的主体是公务员法律确定的公务员。

67.必须认识到违反公务员法的法律责任形式根据其违法主体的违法程度应承担包括刑事、行政乃至民事责任等。

68.制定出台公务员法的法律责任,有利于明确公务员权利义务的保障措施。

69、为了规范公务员的管理,保障公务员的合法权益,加强对公务员的监督,建设高素质的公务员队伍,促进勤政廉政,提高工作效能,根据宪法制定本法。

70、《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是在系统总结了党和国家几十年干部人事制度的经验基础上制定的,特别是总结了《国家公务员暂行条例》实施以来的实践经验,并参考了国外人事管理中的有益做法。

71、《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是于2005年4月27日第十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五次会议通过的。

72、我国对公务员的管理模式与各国普遍实行的做法一致,分类管理是公务员制度中的科学管理方法,改变了过去党政干部单一模式管理所有人员的制度。

73、公务员制度贯彻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基本路线,贯彻中国共产党的干部路线和方针。

74、现代制度下评价公务员的主要依据是注重公务员的工作实绩,排斥了按年资高低、家庭背景、亲属关系等条件作为公务员录用晋升的标准。

75、中央公务员管理部门负责全国公务员的综合管理工作。

县级以上地方各级公务员主管部门负责本辖区内公务员的综合管理工作。

76、上级公务员主管部门指导下级公务员主管部门的公务员管理工作。

各级公务员主管部门指导同级各机关的公务员管理工作。

77、公务员要模范遵守宪法和法律,因为宪法是国家的根本大法。

78、公务员应当按照规定的权限和程序认真履行职责,努力提高工作效率。

79、公务员在自己的岗位上要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接受人民的监督。

80、维护国家的安全、荣誉和利益是公务员的基本义务之一。

81、公务员要忠于职守,勤勉尽责,服从和执行上级依法作出的决定和命令。

82、公务员服从和执行上级依法做出的决定和命令,首先是指该决定和命令的内容是合法的,并应在上级的权限范围之内;其次发布决定和命令的程序须合法。

83、公务员有义务保守国家秘密和工作秘密。

84、公务员应获得履行职责应当具有的工作条件。

85、公务员一经任用,非因法定事由、非经法定程序,不被免职、降职、辞退或者处分,这项权利被称为是公务员的身份保障权。

86、获得工资报酬权与享受福利、保险待遇既是公务员的基本权利,也是公务员的经济权利。

87、由于公务员的工作性质和职业特点的特殊性,公务员的辞职必须严格按照国家的法律规定进行。

88、国家根据公务员职位类别设置公务员职务序列。

90、行政执法类职务存在于基层行政单位,行政执法类的领导职务和非领导职务都不能高于其所在机关的机构规格。

91、公务员在同一职务上可以按照国家规定晋升级别。

92、国家根据任命警察以及海关、驻外外交机构公务员的工作特点,设置与其职务相对应的衔级。

93、国家规定的公务员录用的适用范围主要是主任科员以下及其他职务层次的非领导职务公务员。

94、公务员的录用采取公开考试、严格考察、平等竞争、择优录用的方法进行。

95、录用公务员,必须在规定的编制限额内,并有相应的职位空缺。

96、录用公务员,应当发布招考公告。

97、招考公告应载明招考的职位、名额、报考资格条件、报考需要提交的申请材料以及其他报考须知事项。

98、招录机关根据报考资格条件对报考申请进行审查,报考者提交的申请材料应当真实、准确。

99、面试工作由录用主管部门负责组织,也可以委托招录机关自行组织。

100、招录机关根据考试成绩确定考察人选,并对其进行报考资格复审、考察和体检。

101、招录机关根据考试成绩、考察情况和体检结果,提出拟录用人员名单并予以公示。

102、录用特殊职位的公务员,经省级以上公务员主管部门批准,可以简化或者采用其他测评办法。

103、对非领导职务人员的定期考核采取年度考核的方式,对领导成员的定期考核由主管机关按照有关规定办理。

104、定期考核的结果作为调整公务员职务、级别、工资以及公务员奖励、培训、辞退的依据。

105、职务任免包括任职和免职两个方面。

106、领导成员职务按照国家规定实行任期制。

107、公务员晋升职务,应当具备拟任职务所要求的思想政治素质、工作能力、文化程度和任职经历等方面的条件和资格。

108、机关部门内设机构县处级正职及以下领导职务出现空缺时,可以在本机关或者本系统内通过竞争上岗的方式,产生任职人选。

109、公务员晋升领导职务的应当按照有关规定实行任职前公示制度和任职试用期制度。

110、对公务员进行奖励的条件主要是:

工作表现突出,有显著成绩和贡献;或者有其他突出事迹。

111、公务员集体的奖励制用于按照编制序列设置的机构或者为完成专项任务组成的工作集体。

112、物质奖励和精神奖励是公务员法规定的两种基本奖励方式。

113、对受奖励的公务员或者公务员集体予以表彰,并给予一次性奖金或者其他待遇。

114、给予公务员或者公务员集体奖励,按照规定的权限和程序决定或者审批。

115、公务员对受到的处分有权进行陈述和申辩。

116、受到开除处分的公务员,自处分决定生效之日起,解除其与单位的人事关系。

117、国家对公务员进行培训,参加培训既是公务员的权利,也是公务员的义务,我国对公务员进行分级分类培训。

118、公务员培训的类型主要有:

初任培训、任职培训、专门业务培训、在职培训。

119、更新知识培训每人每年参加培训的时间至少不得少于七天。

120、任职培训时间不得少于三十天。

121、调任机关应当对调任人选进行严格考察,并按照管理权限审批,必要时可以对调任人选进行考试。

122、公务员在不同职位之间转任应当具备拟任职位所要求的资格条件,在规定的编制限额和职数内进行。

123、对省部级正职以下的领导成员应当有计划、有重点地跨地区、跨部门转任。

124、对担任机关内设机构领导职务和工作性质特殊的非领导职务的公务员,应当有计划的在本机关内转任。

125、挂职锻炼是根据培养锻炼公务员的需要,可以选派公务员到下级机关或者上级机关、其他地区机关以及国有企业事业单位挂职锻炼。

126、公务员应当服从机关的交流决定。

公务员本人申请交流的,按照管理权限审批。

127、关于公务员任职回避的规定是:

公务员之间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以及近姻亲关系的,不得在其中一方担任领导职务的机关从事组织、人事、纪检、监察、审计和财务工作。

128、公务员辞职或辞退,离职前应当办理公务交接手续,必要时按照规定接受审计。

129、公务员达到国家规定的退休年龄或者完全丧失工作能力的,应当退休。

130、公务员必须退休有年龄条件和身体条件两个方面。

131、机关根据工作需要,经省级以上公务员主管部门批准,可以对专业性较强的职位和辅助性职位实行聘任制。

132、对于涉及国家秘密的职位,不能实行聘任制。

133、公务员申诉的受理机关审查认定人事处理有错误的,原处理机关应当及时予以纠正。

134、公务员认为机关及其领导人员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依法向上级机关或者有关的专门机关提出控告。

135、机关聘任公务员应当在规定的编制限额和工资经费限额内进行。

136、对于违反公务员法管理规定的领导成员和直接责任人员,由县级以上领导机关或公务员主管部门按照权限根据情形给予批评教育或者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137、公务员辞去公职或者退休的,原系领导成员的公务员在离职两年内,其他公务员在离职三年内,不得从事与原工作业务直接相关的营利性活动。

138、对于违反离职后从业限制的公务员逾期不改正的,由县级以上工商管理部门没收该人员从业期间的违法所得,根据情节轻重对接收单位处以被罚人员违法所得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的罚款。

139、机关因错误的具体人事处理对公务员造成名誉损害的,应当赔礼道歉、恢复名誉、消除影响;造成经济损失的,应当依法给予赔偿。

140、公务员主管部门的工作人员违反法律规定滥用职权、玩忽职守、徇私舞弊,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不构成犯罪的给予处分。

141、公务员法中所称的领导成员是指机关的领导人员。

不包括机关内设机构担任领导职务的人员。

142、法律、法规授权的具有公共事务管理的事业单位中除工勤人员以外的工作人员,经批准参照本法进行管理。

143、因地域或者工作性质特殊,需要变通执行任职回避的,由省级以上公务员主管部门规定。

144、公务员担任乡级机关、县级机关及其有关部门主要领导职务的,应当实行地域回避,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145、规定地域回避的原因是公务员在原籍或成长地任职,在工作上难免会受到亲属关系和其他各种关系的干扰,不利于保持公务员廉洁的形象。

146、公务员执行公务时,应当回避的情况有:

涉及本人利害关系的;涉及本人有公务员法中所列亲属关系人员的利害关系的;其他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

147、公务员有应当回避情形的,本人应当申请回避;利害关系人有权申请公务员回避。

其他人员可以向机关提供公务员需要回避的情况。

148、机关根据公务员本人或者利害关系人的申请,经审查后作出是否回避的规定,也可以不经申请直接作出回避决定。

149、关于公务员回避的规定,公务员法从其规定。

150、公务员的工资、福利、保险,对公务员具有保障、激励、调节三种基本功能。

151、公务员实行职务与级别相结合的工资制度。

152、公务员工资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和奖金,各部分分别发挥不同的功能。

153、我国公务员工资的机制为正常增长机制。

154、公务员享受的津贴有地区附加津贴、艰苦边远地区津贴、岗位津贴等。

155、公务员工资水平与国民经济发展相协调、与社会进步相适应。

156、公务员工资、福利、保险、退休金以及录用、培训、奖励、辞退等所需经费,应当列入财政预算,予以保障。

157、公务员辞去公职,应当向任免机关以书面申请的形式提出。

158、任免机关应当自接到公务员的辞职申请之日起三十日内予以审批,其中对领导成员辞去个申请,应当自接到申请之日起九十日内予以审批。

159、被辞退公务员,可以领取辞退费或者根据国家有关规定享受失业保险。

名词解释

公务员是指依法履行公职、纳入国家行政编制、由国家财政负担工资福利的工作人员。

公务员权利就是国家法律基于公务员的职责和身份,对公务员有资格享受某种权益,有权作出或不作出某种行为以及要求他人作出或不作出某种行为的许可和保障。

公务员义务就是国家法律对公务员必须作出一定行为或不得作出一定行为的约束和强制、即国家通过法律规定公务员所必须履行的某种责任。

职位分类是以职位为分类对象,根据公务员职位的工作性质、责任轻重、难易程度和所需资格条件等因素分为不同的类别和等级,为公务员管理提供依据的人事分类制度。

品位分类是以人为分类对象,通常以人的职务高低、资历深浅和应获得报酬的多少为标准对公务员进行分类的人事分类制度。

公务员录用制度是指根据国家管理的需要,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采用公开考试、严格考核的办法,按照德才兼备的标准,从符合法定资格条件的公民中,择优录用担任某种职务的一种制度。

公务员的考核是指公务员主管部门和各机关按照管理权限,依据一定的程序和方法,对所管理的公务员的业务素质和履行岗位职责、完成工作目标任务的情况,进行的了解、核实和评价。

公务员培训是指各机关根据经济、社会和行政管理的需要以及职位的要求,按照有关规定,对其所任用的公务员有计划、有组织地通过各种形式进行政治和业务等方面的教育培养和训练。

公务员的职务任免是指任免机关根据有关法律的规定和任职条件,在其权限范围内,通过法定程序任用或免去公务员担任某一职务。

选任制就是按照法律和有关章程规定由法定选举人投票,经多数来确定公务员任职或免职的任用方式。

委任制是由任免机关按照公务员管理权限直接委派其辅助人员或是执行人员担任一定公务员职务或是免去其现任职务的用人方式。

聘任制是指机关根据工作需要,对于专业性较强的职位和辅助性职位通过聘用合同任用与管理工作人员的方式。

公务员奖励是指机关依据法律法规的规定,按照法定程序,对工作表现突出,有显著工作业绩或有其他突出事迹的公务员或公务员集体给予一定荣誉或物质利益,以示鼓励的制度。

公务员纪律是指机关为保障实现其组织职能,维护机关的工作秩序,制定的要求的每一个机关工作人员必须遵守的行为规范。

公务员处分是指公务员违反纪律应当承担的法律责任,是一种惩戒形式。

公务员交流是指机关根据工作需要或公务员个人愿望,通过法定方式变换公务员身份或职位,从而形成机关内部、机关之间或机关与外界的人员流动的人事管理活动与过程。

调任是指公务员队伍以外的工作人员调入有关机关担任公务员领导职务或者助理调研员以上的非领导职务,以及公务员调出机关任其他公职。

转任是指公务员因工作需要或者其他正当理由在机关内的平级调动,既包括跨地区、跨部门的调动,也包括在同一部门内不同职位之间进行的转换任职。

挂职锻炼是指公务员任职机关有计划地选派在职公务员在一定时间内到基层机关或者上级机关、其他地区机关和企事业单位担任职务,在实际工作中接受锻炼,增长才干。

公务员回避制度就是为了保证国家公职人员依法执行公务,保持清正廉洁,防止因亲属关系影响公正执行公务,而对公务员在担任职务、任职地区和执行公务等方面作出的限制性规定的法律制度。

公务员工资就是国家根据按劳分配原则,以法定货币形式支付给公务员个人的劳动报酬,是公务员劳动创造价值的货币表现。

公务员的福利是指国家和单位为维持公务员的基本生活,或提高公务员的物质文化生活水平,或解决公务员生活方面的共同需要和特殊需要,对公务员提供经济上的帮助和生活上的照顾而采取的一些措施。

公务员的保险是国家对因年老、患病、伤亡、生育、失业等原因,暂时或永久丧失工作能力的公务员提供必要的物质帮助和补偿的一种法律保障形式。

公务员辞职是指公务员根据本人意愿,依照法律规定,在一定条件下辞去现任职务,解除其与机关职务关系的法律行为或法律事实。

公务员辞退是指机关依照法律规定的条件,通过一定的法律程序,在法定的管理权限内作出的解除其与公务员全部职务关系的行为。

公务员退休是指公务员达到规定的退休年龄,为国家服务到一定的工作年限,或因病残丧失了工作能力,离开了工作岗位,依法办理退休手续,由国家给予生活保障,并给予妥善安置和管理。

公务员申诉是指公务员对其所在机关作出的涉及本人权益的人事处理决定不服,依法向原处理机关、同级公务员主管部门或作出该人事处理的机关的上一级机关提出重新处理的意见和要求的行为。

公务员控告是指公务员认为所在机关及其领导人员侵犯其合法权益,依法向上级机关或有关的专门机关告发,请求获得法律保护,并要求惩处违法、违纪的机关及其领导人员的行为。

简答题

1、《公务员法》的立法目的是什么?

答:

为了规范公务员的管理,保障公务员的合法权益,加强对公务员的监督,建设高素质的公务员队伍,促进勤政廉政,提高工作效能,根据宪法,制定本法。

2、公务员管理坚持的原则是什么?

答:

公务员的管理,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依照法定的权限、条件、标准和程序进行。

坚持监督约束与激励保障并重的原则。

3、公务员任用坚持什么原则?

答:

公务员的任用,坚持任人唯贤、德才兼备的原则,注重工作实绩。

4、国家为什么对公务员实行分类管理?

答:

为了提高管理效能和科学化水平。

  

5、公务员主管部门的职能有哪些?

答:

中央公务员主管部门负责全国公务员的综合管理工作。

县级以上地方各级公务员主管部门负责本辖区内公务员的综合管理工作。

上级公务员主管部门指导下级公务员主管部门的公务员管理工作。

各级公务员主管部门指导同级各机关的公务员管理工作。

6、公务员职位分类的基本理念是什么?

答:

“适才适用”和“适才适遇”,即专才专用,同工同酬。

7、什么是公务员综合管理类职位?

答:

公务员综合管理类职位是指机关中除行政执法类职位、专业技术类职位以外的履行综合管理以及机关内部管理等职责的职位。

8、什么是公务员职位分类制度?

答:

公务员职位类别按照公务员职位的性质、特点和管理需要,划分为综合管理类、专业技术类和行政执法类等类别。

国务院根据本法,对于具有职位特殊性,需要单独管理的,可以增设其他职位类别。

各职位类别的适用范围由国家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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