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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生资助典型材料

全省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工作会议

 

经验交流材料

 

 

 

 

 

 

 

 

 

湖南省学生资助管理中心

二OO九年一月

湖南省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

工作会议经验交流材料之一

 

 

健全体系完善制度 发挥优势 树立品牌

创造性地做好高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工作

 

湖南师范大学

(2009年1月7日)

 

湖南师范大学历来高度重视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工作,2007年5月,国家新资助政策体系建立以后,我校紧紧抓住这一契机,把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工作作为学校人才培养的一项重要工作来抓,积极创造条件,广泛筹集资金,全面落实各项资助政策,进一步完善了“奖、贷、助、补、减”五位一体的资助体系,不仅实现了“不让一个学生因为家庭贫困而失学”的工作目标,而且使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生活质量得到进一步改善,能够健康成长、快乐学习、幸福生活,受到了广大学生、家长及社会各界的好评.我们的具体做法是:

一、领导重视,部门配合,整合力量,形成全校一盘棋的资助工作格局

针对学生资助工作资助经费大、资助面宽、牵涉面广、影响程度深的新特点,学校成立了以主管学生工作的校领导为组长,由学工、教务、监察、招生就业、团委等部门负责同志为成员的学生资助工作领导小组。

领导小组经常召开会议,研究学校资助经费的投入、贫困生的认定、奖助评审办法等重大学生资助问题。

为了提高资助工作效率,准确、及时、足额地把各项资助政策落实到位,我校按照教育部、省教育厅的要求,进一步加强了学生资助工作机构建设,于2008年3月正式成立了学生资助管理中心,配备了5名专职工作人员。

中心成立以来,积极与上级主管部门联系,与校内外其他部门进行横向联动,全力筹措资助经费,同时,对各院系的资助工作进行协调和指导,有效保障了全校资助工作在国家资助政策体系的框架内高效运行。

同时,各学院根据学校统一部署,结合自身实际,也成立了院级资助工作协作小组,并指定专职辅导员负责此项工作,班级评定小组具体组织各项奖励资助的评议、初审和推荐,形成了学校、学院和班级三级评审的资助工作格局,保证了各项资助政策落实到位.

二、完善制度,规范程序,丰富形式,创造性地做好学生资助工作

1、完善资助制度。

为做好学生资助工作,我校建立健全了资助工作领导小组会议决策制、贫困生建档及动态管理制、学生民主评议制、资助结果公示制、助后跟踪教育制等制度,制定出台了《湖南师范大学特殊困难学生补助条例》、《湖南师范大学殊困难学生学费减免条例》、《湖南师范大学国家开发银行国家助学贷款管理办法(试行)》、《湖南师范大学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管理办法》、《湖南师范大学勤工助学管理办法》、《湖南师范大学奖、助学金评定管理办法》等多个文件,用完善的制度体系确保有限的经费真正用在贫困学生身上。

2、规范工作程序。

我校合理确定并据实调整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认定标准,规范“本人申请→确实推荐→班级民主评议→学院评审、公示→学校审核、公示"贫困生认定程序,建立了“A、B、C三档滚动式"贫困生档案数据库,严格按照上级下达的奖助指标和额度公平合理地分解到学院,并始终坚持公开、公平、公正、择优、集体决定的原则,认真做好学生申请、民主评议、学院初审公示、资助管理中心复审以及学校资助工作领导小组审批等各环节的工作,严格把关,做到信息准确,档案齐全,标准统一,操作透明,程序规范,评定公开,确保了评定结果的公平与公正。

3、丰富资助形式.目前,我校已基本形成以奖助学金为主体,以助学贷款、勤工助学、御寒补助、伙食补贴、重大疾病补助、特殊补助和学费减免等为辅助,以社会捐助为补充的多元化、全方位、全过程的混合式资助体系。

具体做法可概括为“五个一点”:

一是“奖”一点。

学校主要依托政府、教育主管部门的支持,争取各项奖、助学金,2007—2008学年全校共有6384名学生获得各种奖、助学金1604.5万元,2008-2009学年又有6504名学生(含树达学院)获国家奖励和资助,奖励金额达1576.5万元,占全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73。

7%,覆盖面之广、资助力度之大为历年之最。

二是“贷"一点。

我校从2000年到2008年,先后为5689名经济困难学生办理了国家助学贷款,贷款金额达3001万元,其中2008-2009学年根据应贷尽贷的原则,共为1014名学生申请了国家开发银行助学贷款554。

71万元,占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11.5%,确保了我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助学贷款需求。

三是“争”一点。

学校不断挖掘助学渠道,努力争取社会资助,获得相关基金、企业、校友的支持。

2007年度全校各项社会资助项目共计65.8万元,2008年新增了华民慈善基金、湖南消防总队的“红门爱心基金”、“真维斯大学生助学金”、“诺基亚”助学金等社会资助项目累计达12个,社会资助金额达156。

428万元,资助学生人数343人,占全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3。

8%。

同时,各学院也充分发挥本学院的优势和特点,广泛吸纳社会资金资助本学院的贫困学生。

如:

数学与计算机学院的“阳光基金”、历史文化学院的“春华基金”、物理与信息学院的“杨福国奖学金”、美术学院的“李自健特困学生奖学金”、音乐学院的“爱尔兰华侨协会助学基金"等等。

2008年各学院自筹社会资金总额超过150万元。

四是“补”一点.根据湘政办发[2007]56号文件精神,学校从学费收入中提取4%用于设立资助专项经费,采取多种形式、多种方式“补”助家庭经济困难学生。

2008年共计补助、减免学费363。

55万元。

五是“挣”一点。

多渠道开辟勤工助学岗位,为学生创造条件,让他们“自己挣钱,自己养活自己"。

2008年学校设立五个勤工助学基地,共计800余个校内勤工助学岗位,支付勤工助学岗位工资150余万元。

2008年通过师大家教中心、创业实践中心两个“造血"型勤工助学基地为广大经济困难学生提供家教和社会兼职岗位8300余个,为学生间接创收超过1000万元,基本上解决了我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生活费用及部分学费问题。

4、坚持人文关怀。

我校在资助工作中始终坚持以人为本的原则,在不断促进资助工作制度化和规范化的同时,密切关注学生、尤其是特殊困难学生的生活问题。

对于家庭遭遇突发性天灾人祸的学生或突发重大疾病的学生,及时给予1000-2000元不等的临时特殊困难补助,全校每年发放该类补助超过10万元。

去年初,全省范围遭受50年一遇的特大冰冻灾害,学校党委指示有关部门和各院系,及时深入了解学生家庭受灾情况,为2032名学生发放了49。

394万元的临时生活补助。

“5.12"汶川地震发生的第二天,学工部就着手全面摸排,给地震中家庭受灾的59名在校学生每人发放生活补助1000元;08级新生入学后学校又专门为来自地震重灾区的学生开辟“绿色通道",减免18名学生的学费,报销上学路费,并免费发放床上用品,共计10万元。

三、助学为先、励志为重、感恩为导,充分发挥学生资助工作的育人功能

在学生资助工作中,我们紧紧围绕“学生成人成才"这一中心,在对学生进行有效的经济资助的同时,更加注重对他们进行精神的资助、心理的辅导、素质的培养和能力的提高,发展其良好的人格与品行。

一是注意加强励志教育。

我校以资助工作为平台,注意引导学生克难奋进,自强自立。

学校现有五个勤工助学创收基地、三支社会实践队伍及其他的学生助理岗位,基本实现了勤工助学从“输血型"向“造血型”功能的转变。

目前,我校已树立了“师大家教"品牌,推出了“师大勤助”品牌,开发了“8580资助专题网站”、“湖南师大家教网”,建立了相关数据库。

我校的勤工助学管理,主要采取“主管老师指导、学生自主管理”的管理模式,将勤工助学与素质教育有效结合起来,成为学校人才培养的基地,将勤工助学活动与学生的职业规划结合起来,成为学校实施社会教育的“实践课堂”。

2008年12月,我校学生资助中心成功举办了“师大家教”十周年庆典晚会,校党委书记张国骥同志为“师大家教”题词—-“厚德笃学、惠己泽人”,勉励学生首先要具有良好的思想道德情操,优秀的学习成绩,才能帮助自己惠及他人。

此外,我校还开展了“感动校园”优秀特困大学生评选、优秀特困大学生事迹报告会、事迹巡展等系列活动,每年编辑一本展现我校优秀特困大学生风采的宣传资料。

2008年,我校编辑的《“青春飞扬”—湖南师范大学特困优秀大学生风采录》一书,受到广大师生的一致好评.

二是注意加强感恩教育。

资助工作的真正涵义是教育学生,让学生在接受资助的同时教育学生、引导学生,这就需要抓住学生资助过程中的每一个环节,对学生开展有针对性地道德人格教育.为此,我校围绕“爱心助学,回报社会”这一主题,在家庭经济困难学生中广泛开展“受助者助人”、“爱心传递"等主题活动,号召他们主动帮助自己周围需要帮助的人,用自己的实际行动回报社会。

如,组织受助学生到福利院、敬老院以及贫困地区小学等地做些公益活动;响应省残联号召,为5.12灾区受灾残疾人捐款捐物;在全校范围内开展“阳光义务家教"以及募捐活动,联合湖南省青少年发展基金会、湖南卫视开展“著名主持人衣物义卖仪式”,将所得款项全部捐助给湘西三江完小的贫困学生,并在该小学成立了一个图书室。

在2009年新春到来之际,组织受资助学生为我省对口援助的四川理县灾区中小学生寄贺卡、明信片,鼓励灾区学生走出心灵困境。

在感恩教育的感召下,不少获得国家奖助学金的同学都申请拿出一部分奖助学金资助其他同学,汶川地震发生后,旅游学院的刘斌等3位来自地震受灾地区的同学,把学校给他们的资助立即捐给了灾区.

三是注意加强诚信教育。

我校充分利用校园广播、网络、报纸、板报等媒体,通过班团组织生活等形式,及时、全面、深入、准确地宣传国家助学贷款政策,并结合贷款工作,及时开展“贷款助学,诚信做人”等系列教育活动,把学生资助工作与增强大学生诚信意识和社会责任意识有机结合起来,突出活动的教育主导性、现实针对性和社会实践性,效果十分明显,全校上下形成了“人人讲诚信”的良好氛围.通过诚信教育的开展,学生的诚信意识明显增强,毕业学生的还款率不断提高。

总之,在学校党委和行政的正确领导下,在上级主管部门的具体指导下,我校始终坚持“一切为了学生的成人成才,为了一切学生的成人成才"的育人理念和“以生为本、帮困育人”的资助工作理念,认真落实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政策,不仅实现了让广大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快乐学习、幸福生活,服务学生成人成才的工作目标,还极大地促进了学校的学风和校风建设,为提高学校人才培养质量做出了应有的贡献。

今后,我们将继续按照科学发展观的要求,进一步创新工作思路,拓展资助渠道,进一步加强资助体系建设,提高造血能力,树立湖南师范大学学生资助工作的优秀品牌,开创我校学生资助工作的新局面。

 

湖南省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

工作会议经验交流材料之二

 

 

政府主导 社会参与 扶贫助学促和谐

 

长沙县人民政府

(2009年1月7日)

 

长沙县地处省会长沙市近郊,总面积1997平方公里,辖20个乡镇,总人口76万.近年来,在省市各级各部门的正确领导和大力支持下,我县经济社会实现了持续、较快发展。

2008年预计全县实现GDP358亿元,连续5年保持了17%以上的增幅,县域经济基本竞争力跃居全国37位,居中部第一。

在加快经济建设的同时,我们始终坚定不移地实施科教兴县战略,坚持教育优先、适度超前发展,在全省率先完成了“普九"任务,并成为全省第一个两项督导评估优秀县。

特别是在资助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方面,按照政府主导,多方参与的思路,进行了一系列的探索实践,奏响了一曲用全社会的爱心铺就贫寒学子成才的和谐之歌.

一、     提高认识,加大投入,不断强化保障机制

尽管近年来我县实现了较快发展,但我们始终清醒认识到,长沙县仍是一个以农业人口为主的县,仍然有一批孩子因家庭贫困而影响就学。

据统计,实施“免补”政策后,我县还有占学生总数7%的8000多名贫困学生,或因残疾、或因天灾、或因家庭变故,生活十分困难,迫切需要社会帮助。

为此,2003年,长沙县在全国率先提出了“不让一个孩子因贫困而失学”的目标,把资助家庭经济困难学生作为保障教育公平、促进社会和谐的重点工作,提上了重要议事日程.

加强组织保障.建立了扶贫助学协调工作会议制度,由县委政府主要领导牵头,教育、财政、民政、团委、工会、妇联等部门参与,定期协商,统筹安排全县扶贫助学工作.近年又成立了县学生资助工作领导小组,并设立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安排专人专款负责该项工作,各乡镇和县属学校也成立相应机构,确保全县困难学生资助工作有序、协调进行。

加强宣传激励,2007年我县在取消其它单项评比时,唯一保留了以政府名义对参与捐资助学的单位和个人进行颁证奖励,并将每年的典型事例汇编成册,向社会广泛宣传。

加强经费保障。

目前我县每年教育经费投入达4亿元,各项政策全部落实兑现,为扶贫助学工作打好了良好基础。

近两年县财政共投入“免补”资金达3800多万元,在此基础上还加大了贫困生寄宿补助,并延伸到普通高中,每年补助金额达560万元.成立了县教育基金会,2003年以来共募集资金4600多万元,成为全县扶贫助学工作的重要渠道。

县财政从2008年起还专项安排20万元作为全县学生资助工作办公经费。

完善工作机制.近年来我县先后建立和完善了一系列帮扶机制,资助工作不断跨上新台阶。

实施了“免费入学卡"制度,从2004年开始,由县财政和教育基金会每年出资200多万元,对全县义务教育阶段3000多名贫困学生实行“零收费”就学。

深入开展“9·8助学日”活动,2008年我县的“9·8”助学日一次性募集资金305万元,其中社会爱心人士直接捐赠156万元,全县3086名大、中、小学生全部得到对口资助,考取大学的5名孤儿也都得到专人包干负责。

建立了一对一、一帮一、一扶一的“三个一”结对助学活动机制,发动全社会共同参加“帮扶一个乡镇或一所学校、资助一名贫困学生”的对口资助活动,近三年全县共结对扶助2万多人次,资助金额1800多万元。

二、突出重点,注重实效,不断完善资助体系

在工作中,我们以突出解决义务教育阶段贫困学生就学为重点,不断扩大资助范围,提高资助标准,已初步建立起了覆盖各个教育阶段的贫困学生资助体系。

在义务教育方面,2005年起我县将“免补"资金纳入财政预算,2006年义务教育阶段学生全部免杂费,在此基础上,2007年进一步实施了“一费制”免费入学。

实施免补后,我县除按标准提高生均公用经费外,每年另安排300万元资金,专项用于贫困寄宿生生活补助.全县中、小学70多名孤儿,其所有生活、学习费用全部由县教育基金会和所在学校承担。

60多名特殊教育学生,除足额安排人头经费外,每年还分别专项安排特殊教育经费和贫困生补助经费各10万元。

在普高及中职教育方面,从2005年起,县财政每年安排60万元,用于普通高中贫困学生补助。

中职教育除中央财政按照生均750元标准补助外,县财政也按同样标准予以配套,每年配套资金近100万元。

另外加上各类社会资助,四年来全县普高和中职贫困生共计补助金额过千万元,先后有1.4万人次获得资助。

在高等教育方面,2003年以来,我县还连续开展了资助贫困大学生入学工作,先后发放资助金700万元,资助了3500名新生踏进大学校门。

同时,对一些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与所在学校积极联系,帮助他们申请国家助学贷款,并尽力争取包括助学金、勤工俭学、学费减免等各项资助政策。

另外,对县内高校的部分贫困学生,我们在一些大型节会活动中积极提供勤工俭学岗位,让他们在取得一定经济收入的同时,也尽早获得社会实践经验。

三、     创新方式,多方参与,不断构建长效机制

扶贫是一个长期而系统的工程,资助家庭经济困难学生也同样不是短时间能够一蹴而就的,需要我们持之以恒的工作,需要全社会的关心支持。

在工作中,我们坚持不断创新,实施了扶贫助学的“三个结合”:

一是政府主导与社会参与相结合。

在不断巩固和加大政府资金投入的基础上,我们进一步拓宽扶贫助学的范围,积极鼓励社会和个人广泛参与.党员干部率先垂范,县几大家领导和各部门负责人每年从个人收入中拿出2000元以上结对资助一名贫困学生,县直部门单位各确定一所学校或一名学生对口扶助,一些单位还开展了“个十百”活动(即每个党员扶助一名贫困生,每人走访十名贫困学生家庭,每年与贫困学生交流百人次)。

动员企业实行冠名或专项资助,如申湘汽车开展的“一辆车、一份爱”爱心助学公益活动,每年捐资达20万元;远大空调近五年扶助高中贫困生3000多人次,金额达250万元。

社会各界人士也踊跃参与捐赠活动,除县内企业老板外,许多广州、东莞等外地爱心人士也多年如一日地在我县进行扶贫助学,还有一些本身并不富裕的农民也自发加入到爱心助学行列。

二是资助学生就学与帮助家庭脱贫相结合.造成贫困生的原因主要来自学生家庭。

为帮助农村贫困生家庭脱贫,从根本上解决贫困生问题,我县采取了一系列有针对性的举措:

积极推进农村贫困家庭劳动力转移就业,免费进行就业培训和指导,定期举办现场招聘会,全县每年转移农村劳动力都在万人以上;对于不便外出就业的纯农户,组织农业、科技部门重点开展种植、养殖技术培训,赠送生产资料,结对帮扶他们勤劳致富。

加大社会保障和资助力度,率先实施了农村低保,并对农村孤儿、残疾人等群体予以特殊保障,另外近年我县还创新开展了“爱心助医”、“爱心助居”等一系列资助活动,有效防止农民因病致贫、因灾致贫。

三是“助学”与“育人"相结合。

我们在切实保障家庭经济困难学生顺利完成学业的同时,也始终把促进贫困生的全面成长成才作为资助工作的重要内容。

一方面,我们在各中小学校积极开展“献爱心”活动,要求教师在对其他学生一视同仁的基础上,更多地关心贫困学生的心理、学习状况,对他们高看一眼、厚爱一层。

针对一些因家庭经济原因厌学的学生,采用教师对贫困生一帮一、结对子的方式,用爱心和耐心呵护、感化每一个孩子,让他们充分感受学校和社会的温暖,重新树立学习信心.另一方面,我们注重加强贫困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工作,其中特别重点突出对“成才”和“感恩”两个主题的教育,大力表彰和宣传自立自强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典型,唤起全体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心灵深处的自我向上的意识,引导他们克服困难、立志成才、回报社会。

目前,在各级各部门和社会各界的大力支持下,我县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工作取得了一定成效。

四年来,全县总计扶助贫困学生6万人次以上,捐资助学总资金达3240万元,全县小学、初中入学率、巩固率达100%,残疾少年入学率、巩固率达97.26%,高中阶段入学率、巩固率分别达97.5%和96。

08%,考上大学的贫困学子都顺利入学,基本实现了“不让一个孩子因贫困而失学”的目标。

总之,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工作关系到千家万户,关系到寒门学子的未来,关系到和谐社会的创建,任重而道远。

我们将继续在省市各级的领导下,在社会热心人士的帮助下,将这项工作做得更完善,让每一位学生都能感受到社会的温暖,顺利完成学业,实现健康成长。

 

湖南省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

工作会议经验交流材料之三

 

 

关注民生情暖学子

努力开创学生资助工作新局面

 

醴陵市人民政府

(2009年1月7日)

 

醴陵市地处湘东,因盛产陶瓷和烟花,享有“瓷城"和“花炮之乡”的美誉.全市现辖26个乡镇,4个街道办事处,总面积2157平方公里,总人口103万。

全市现有各级各类学校237所、在校学生93246人,特困家庭学生1130人,残疾学生223人;幼儿园144所,入园幼儿23062人。

在职教职工7770人。

近年来,我市学生资助管理工作得到健康、快速的发展,从党员干部到基层群众,从政府部门到企事业单位,广泛参与,热情捐资,爱心助学蔚然成风,收到了良好的效果。

一、党政高度重视,助学网络不断完善

随着国家对扶贫助学工作力度的加大,醴陵市委、市政府更加注重“以人为本,关注民生”,高度重视对家庭困难学生的资助工作。

2003年,我市率先在株洲地区成立了“醴陵市中小学生救助中心",积极开展“两免一补”、筹措社会助学资金等工作,扶贫助学工作开始走上经常化、制度化的道路。

2006年起,市委、市政府印发了《关于成立学生资助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醴陵市中小学贫困学生资助实施方案》、《关于建立市直部门定点联系学校制度的通知》等系列文件,建立了“市直机关对口支援1所农村学校”、“机关干部结对帮扶1名家庭贫困学生”等制度,积极倡导和鼓励各单位干部职工每年捐出两个工作日的工资助扶贫助学,学生资助工作做到了有组织、有领导、有制度、有保障.

2008年初,调整并扩大了学生资助工作领导小组机构,由分管教育的副市长任组长,教育、财政、民政、团委等15个部门主要负责同志任成员,市教育局长兼办公室主任.领导小组定期召开会议,研究方案,协调指挥助学工作。

各乡镇、街道办事处分别成立了学生资助工作领导小组,由各乡镇主管教育的副乡(镇)长担任组长,各中学由一名副校长负责学生资助工作,建立健全了市、乡、校三级助学工作网络。

二、强化措施,长效机制逐步建立

1、健全机构,成立学生资助管理中心。

按照上级有关要求,并结合醴陵实际,经市编办、人事、财政等部门批准,我们设立了“醴陵市学生资助管理中心"。

管理中心编制4人,设主任1名、副主任2名、专职会计1名。

市财政每年安排办公经费10万元.办公场地设市教育局机关,现代办公设施一应俱全。

中心设立了专门帐户,实行财务单列。

机构内部分工明确具体,常规管理全面有序。

市学生资助中心定期召开学习培训会议,组织学习有关政策和业务知识;各学校全面发动,层层落实;校长为第一责任人,每年签订“学生资助工作责任状”,有效保障了资助工作的公正、透明,真正把党和国家的惠民政策落到实处。

为进一步完善学生资助工作体系,通过争取,醴陵率先成为全省“大学生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试点单位"。

目前,已有30多名学生正在开始办理贷款手续.

2、干部带头,倡导爱心助学新风。

在市委、市政府的积极倡导下,各级党政干部和群众纷纷慷慨解囊,支持助学工作。

从1997年开始,我市30余名副处级以上干部每年对口扶助1名贫困学生,十余年从未间断.市建设银行在醴陵一中对口资助30名学生,每生每年1500元,帮助完成三年高中教育.去年,醴陵一中命名了一个“帅旗希望班”,帅旗防水公司张敏女士捐款45万元,资助50名学生完成高中学业;青云奖教助学协会,醴陵二中长沙校友奖学助学基金会,李铎、吴向东、钟海闾、李人凤等众多奖教助学协会基金总额达500多万元。

3、树立典型,大力弘扬助学传统。

在醴陵,爱心助学成了一种社会风尚。

有一位名叫陈自绪的古稀老人,10年来,他骑坏5辆自行车,跑遍了我市每个乡镇和街道办事处,行程3万多公里,走访了600多名贫困学生家庭,建立了593份家庭贫困学生的档案,为523名贫困学生联系到了70余万元助学金,其中中小学生414名,大学生109名.陈老的助学事迹先后在《中国老年报》、《湖南日报》、《株洲日报》等多家新闻媒体50多次报道,先后被评为湖南省关爱女孩行动十大新闻人物、株洲市道德模范、醴陵市五好市民.今年10月,还被全国精神文明办主办的“好人网”组织的网评中,被评为全国400名好人之一。

4、金秋助学,情系学子温暖瓷城。

为巩固我市扶贫助学成果,弘扬重教兴学的社会风尚,市委、市人民政府举办了“2008醴陵市‘情系学子·温暖瓷城’金秋助学活动".市广电局和市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做了大量的宣传发动工作,市学生资助工作领导小组向全市人民发出的倡议书、部分特困学生家庭情况、市委市政府关于金秋助学活动的通知等在《经济生活》频道滚动播出近一个月。

从2008年7月初开始,我们在全市范围内组织捐款活动。

市委书记谢清纯、市长冯建湘、市人大主任李理、市政协主席陈立耀等领导带头捐款,广大机关干部迅速响应,纷纷表达拳拳爱意.随后,又分别组织召开了省、地、市人大代表和大中型企业负责人议教助学座谈会,鼓励社会各界人士都来为捐资助学作贡献.

2008年8月5日,我市举行了隆重“情系学子,温暖瓷城”金秋助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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