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钢结构吊装安全监理细则

 

4.

4.

 

一、工程概况

1、工程概述

本工程位于天津市塘沽区滨海新区,北侧为万顺道,西侧为众智路,南侧为横勇路,东侧为滨河西路。

该工程为超高层写字楼,结构屋面高度238m,顶部约32m钢构架,共约270m。

总建筑面积约17万平米。

每个标准层面积约2500㎡,地下4层,地上54层,设有3个避难层。

标准层层高4.2m,避难层层高6m。

大楼整体钢结构三维示意图

参建单位如下:

1

建设单位

天津中海嘉业投资有限公司

2

设计单位

香港华艺设计顾问(深圳)有限公司

3

监理单位

上海市建设工程监理有限公司

4

总承包单位

中建三局建设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5

分包单位

江苏沪宁钢机股份有限公司

2、结构体系说明

本工程办公主塔楼结构采用“钢管混凝土柱、钢梁(钢桁架)--钢骨混凝土核心筒”混合结构体系,在加强层及屋面设置钢结构伸臂桁架。

本工程设四层地下室,所有上部钢管混凝土柱及混凝土核心筒内的钢骨柱均落至承台面。

主塔楼框架柱采用圆钢管混凝土柱,核心筒剪力墙内钢骨柱为十字型,或H型截面,框架梁和一般梁采用H型钢梁。

本地下室工程中的钢结构用钢板材质为Q345B、Q345C,板厚大于40mm的厚度方向性能级别为Z15。

框架柱与框架梁连接采用铰接。

防火等级为一级,防火涂料要求钢柱防火时间为3小时;钢梁防火时间为2小时。

本工程地下钢结构总吨位约为968吨,其中钢柱数量如下:

钢柱为结构的主要承重结构,主要由钢框架钢管柱、核心筒钢柱等组成,外框筒柱为钢管截面,内灌混凝土,由下至上为变截面,截面尺寸随结构层高的增加而减小,钢管柱最大直径为1500mm,最大壁厚为30mm,核心筒柱最大壁厚为40mm。

核心筒钢骨柱主要采用十字柱和焊接H型钢柱,部分采用十字型钢、丁字型钢组合柱,截面尺寸相较外框柱小。

钢梁截面均采用焊接H型截面。

地下室钢柱具体如下表所示:

序号

名称

规格

重量(t)

备注

1

圆钢管柱

Φ1500x30

2

十字型钢、丁字型钢组合柱

700x300x400x300x20x20

3

焊接H型钢柱

BH500*400*40*40

121.827

4

十字型钢柱

╋800*300*40*40

5

焊接H型钢梁

BH200*100*8*10

合计

地下室钢结构三维示意图

3、钢柱

本地下室钢结构工程共4层,由24根外框柱与26根核心筒钢柱构成钢结构的施工平面布置。

外框柱由按每层一节为一个安装分段,核心筒柱按二层一节为一个吊装分段。

4、钢梁

地下室钢梁只在-3层、-1层布置,通过核心筒钢柱之间用连接耳板铰接。

二、编制依据

(一)、设计文件

《海嘉贸易广场钢结构结构施工图》、《海嘉贸易广场钢结构设计施工详图》

(二)、主要规范、规程及标准

序号

名称

备注

1

《钢结构设计规范》

GB50017-2003

2

《钢结构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

GB50205-2001

3

《建筑钢结构焊接技术规程》

JGJ81-2002

4

《建筑施工高处作业安全技术规范》

JGJ80-91

5

《建筑工程施工安全操作规程》

DBJ01-62-2002

6

《建筑工程施工现场供用电安全规范》

GB50194-93

7

《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技术规范》

JGJ46-2005

8

《工程建设安装工程起重施工规范》

HG20201-2000

9

《建筑施工扣件式钢管脚手架安全技术规范》

JGJ130-2001

10

《安全生产管理机构设置及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配备办法》

建质[2008]91号

11

《建筑施工特种作业人员管理规定》

建质[2008]75号

12

《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管理办法》

建质[2009]87号

13

《建筑机械使用安全技术规程》

JGJ33-2001

14

《建设工程监理规范》

GB50319-2000?

15

《高处作业分级》

GB3608-83?

(三)、其它

序号

名称

备注

1

《海嘉贸易广场地下室钢结构工程施工方案》

2

《海嘉贸易广场安全专项方案》

3

建筑施工现场安全质量标准化达标实施手册

4

监理规划、监理安全细则

三、安全监理保证体系

为确保本工程钢结构吊装施工安全,履行监理安全职责,监理部成立以总监为组长钢结构安全监理机构,下设各专业监理工程师密切配合,明确各监理分工与职责,制定钢结构吊装监理工作制度,确保监理工作制度化、程序化和规范化。

认真贯彻《建筑法》、《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等国家有关的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规章,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安全生产方针,树立“以人为本”、“任何事故都可以避免”、“安全是最大的效益”等安全生产理念。

加强施工前和过程中的安全控制,增强建设工程各方主体的安全责任意识,努力消除人的不安全行为和物的不安全状态,逐步优化施工现场的作业行为和作业条件,营造和谐的建设工程施工环境,实现“事故达零”的安全生产目标。

1、总监理工程师

1)配备本项目部专职安全监理人员,明确其工作职责。

2)组织编制针对钢结构施工特点的安全监理细则。

3)审核施工承包单位的安全生产保证体系,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

4)审核施工单位专项安全施工方案及安全技术措施是否符合有关强制性标准。

5)落实各项安全监理工作制度。

6)组织编制安全监理工作月报,并按规定上报各类安全工作信息。

2、专值安全监理工程师

1)编写安全监理实施细则;

2)审查施工单位的营业执照、企业资质和安全生产许可证;

3)审查施工单位安全生产管理的组织机构,查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各级管理人员和特种作业人员上岗资格证书;

4)审核施工组织设计中的安全技术措施和专项施工方案;

5)核查施工单位安全培训教育记录和安全技术措施的交底情况;

6)检查施工单位制定的安全生产责任制度、安全检查制度和事故报告制度执行情况;

7)核查中小型机械设备的进场验收手续,签署相应表格;

8)对施工现场进行安全巡视检查,填写监理日记;发现问题及时向专业监理工程师通报,并向总监理工程师或总监代表报告;

9)主持召开安全生产专题监理会议;

10)起草并经总监授权签发有关安全监理的《监理通知》;

11)编写监理月报中的安全监理工作内容。

3、监理人员的职责

检查施工现场的安全状况,发现问题予以纠正并及时向安全监理人员报告。

四、监理安全工作程序和监理内容

监理安全工作程序

钢结构吊装监理程序

监理安全工作内容

吊装作业前对施工条件进行审查验收,主要包括:

①吊装作业安全保证体系、②分包单位的资质、③专项方案和应急预案、④进场吊装设备、⑤进场钢构件、⑥管理人员和作业人员的安全教育和交底,⑦防护用品等,进行审查和验收;施工过程检查违障作业、违障指挥,进行安全检查,指令及时消除安全隐患。

1、审查吊装作业安全保证体系

施工单位应建立安全生产机构,健全施工安全生产责任制、安全检查安全防护措施验收制度和事故报告制度;

施工单位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的配备数量应符合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的规定,其执业资格证书和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应齐备有效。

2、审查分包单位资质

审查钢结构专项分包单位营业执照、企业资质、安全生产许可证、税务登记、企业代码证、分包登记备案手续等是否有效、齐全。

检查分包单位各工种作业人员、特种作业人员证件是否有效、齐全。

核查总包与分包的安全协议,分包合同安全质量条款是否有违返国家强制规定。

3、审查专项施工方案和应急预案

1)审查方案的可行性、针对性、合理性、可靠性以及方案审批手续是否齐全有效。

2)审查吊装机械选用、施工吊装顺序、钢梁吊点设置合理性。

3)审查高空作业的防护措施及设置、防护设施构造是否合理、可靠、防护设置布置是满足作业要求。

4)审查施工单位安全检查、验收、监护、现场指挥等安全管理措施是否合理可行。

5)雨季、高温夏季吊装安全措施是否漏缺,是否可行。

6)对高空作业焊接临电作业安全防护措施进行审查。

7)审查应急预案、核查应急物资准备情况。

4、审查吊装设备

核验吊车的行驶证、检验合格证、操作人员上岗证是否有效、齐全。

吊装设备安全限位装置、钢丝绳磨损、吊钩等装置是否齐全,功能是否有效。

5、验收进场钢构件

检查钢板、焊丝焊剂、防腐涂料的合格证、性能检测报告、复试报告。

检查高强螺栓力矩系数、摩擦系数试验报告是否齐全。

检查构件焊缝探伤检测报告是否合格,出厂是否有合格证。

6、安全防护用品

检查验收安全防护用品安全带、安全绳、安全网的合格证,必须时应见证送检。

7、安全教育和交底

开工前核查施工单位现场人员安全教育培训、安全技术交底记录、安全协议是否记录及手续齐全。

8、审查钢结构吊装施工前条件

内容

验收要点

管理人员、

作业队伍

施工技术、质量、安全管理人员配备到位、作业人员进场。

钢材检验

钢材、焊丝、防腐涂料见证取样合格,高强度螺栓连接副复检、高强度螺栓连接摩擦面抗滑移系数试验检测已完成。

出厂及

进场验收

检查出厂合格证、探伤检测报告、涂层厚度检测报告、检验批验收等。

设备机具

进场验收记录齐全有效,特种设备安全技术档案齐全。

安装稳固,防护到位。

安全防护

安全绳、安全帽、安全带防护用品质量合格、上下安全通道准备到位、安全防护设施验收合格

安全教育交底

核查安全教育、交底记录和手续等。

基础及地脚螺栓

已安装调试到位、复测合格

材料及构配件

质量证明文件齐全,复试合格;

分包管理

分包队伍资质、许可证等资料齐全,安全生产协议已签署,人员资格满足要求。

作业人员

特种作业人员类别和数量满足作业要求,操作证齐全,施工和安全技术交底已完成。

应急准备

应急物资到位、通讯畅通

9、施工过程检查

1施工单位现场安全生产体系的运行,并将检查情况记入项目监理日志。

2吊装作业时检查施工单位专职安全人员、指挥管理人员、监护人员到岗情况;

3核查特种作业人员及其他作业人员的上岗资格;

4高处作业人员安全防护用品使用情况。

5检查验收安全防护设施是否可靠,是否松动等。

6巡视检查吊装设备运行情况。

7抽查吊装施工记录等。

8检查其它施工安全技术措施和专项施工方案的落实情况。

10、安装验收与交接

钢结构安装完成,施工单位应进行钢结构最后检查,加强成品保证,清理构件上安全措施点,排查是否存在丢弃遗忘工具、小配件,以免坠落发生次生事故。

钢结构安装质量、涂装质量等自检合格后,准备中间验收和交接资料。

五、监理工作的方法及措施

钢结构吊装施工中,监理将采取日常巡视、检查、验收、重点部位旁站等措施,进行全过程监理,对检查发现的安全隐患、安全管理不到位的通过现场口头通知、监理联系单、监理通知、暂停施工、安全专题例会、监理报告等形式要求施工单位加强安全管理、落实安全技术措施,规范施工,确保吊装安全。

现场巡视、检查、验收

钢结构施工过程,现场监理设专项安全监理和专业监理,负责对吊装作业情况进行巡视、检查、验收等。

1、重点检查现场施工管理人员是否到位、是否认真履责。

2、检查作业人员安全带使用情况、是否正确使用、是否在高处及时挂设安全带。

3、对进场机具、构件、安全用品、防护装置进行检查验收,做好监理日志。

4、对安全隐患采取监理措施,下达监理指令,及时消除安全隐患。

5、每周监理例会前进行专项检查,分析总结,提出下一步措施,督促落实。

监理指令

监理人员日常巡视及安全检查中,发现违规施工和存在安全事故隐患的,立即发出监理指令。

监理指令分为口头指令、工作联系单、监理通知、工程暂停令四种形式。

1.口头指令

监理人员在日常巡视中发现施工现场的一般安全事故隐患,凡立即整改能够消除的,可通过口头指令向施工单位管理人员予以指出,监督其改正,并在监理日记中记录。

2.工作联系单

口头指令发出后施工单位未能及时消除安全事故隐患,或者监理人员认为有必要时,应发出《工作联系单》,要求施工单位限期整改,监理将复查整改结果,并在项目监理部日志中记录。

3.监理通知

当发现安全事故隐患后,安全监理人员认为有必要时,安全监理人员应及时签发有关安全的《监理通知》,要求施工单位按照三定原则,限期整改回复,监理复查整改结果。

4.工程暂停令

当发现施工现场存在重大安全事故隐患时,总监理工程师签发《工程暂停令》,暂停部分或全部工程施工,并责令其限期整改,施工采取措施整改到位,消除隐患,报监理复查合格后,总监理工程师批准后方可复工。

5.监理报告

a)监理部应每月总结施工现场安全施工的情况,并写入监理月报,向建设单位报告;

b)总监理工程师在签发《工程暂停令》后应及时向建设单位报告;

c)对施工单位拒不执行《工程暂停令》的,总监理工程师应向建设单位及监理单位报告;必要时应填写《安全隐患报告书》向工程所在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报告,并同时报告建设单位;

监理例会

在定期召开的监理例会上,检查上次例会有关安全生产议决事项的落实情况,分析未落实事项的原因,确定下一阶段施工安全管理工作的内容,明确重点监控的措施和施工部位,并针对存在的问题提出意见。

根据吊装作业现场进展情况,发现存在安全管理、施工单位协议问题、或屡教不改、管理通病等问题,召开安全专题会议,由总监或安全监理人员主持,施工单位的项目负责人、现场技术负责人、现场安全管理人员及相关单位人员参加,协调解决施工中存在的问题,形成会议纪要并按议定内容跟踪督促落实。

六、钢结构吊装监控要点

、施工吊装风险分析

本工程钢结构施工,吊装作业全过程都处于高空,因此防止高空坠物,防止物体打击、确保作业人员安全、确保安装质量和作业安全是监理控制重点。

吊装各工况的风险点是现场安全监理的重点,监理将采用跟踪检查、验收,对吊装过程进行旁站等措施进行全过程监控,确保吊装安全。

6.1.1吊装总体要求

1、严禁超负荷吊装,严格执行起重机械“十不吊”规定。

2、信号工、塔吊司机等各相关人员必须持证上岗。

3、塔吊司机与信号工必须语言统一,如有语言差异必须经过培训,确保各种指令能准确无误地得到执行。

4、大型构件起吊后应停滞低空一段时间,待构件稳定、拉索充分张拉后再继续提升、旋转等其他吊装动作。

5、构件高空就位后,不连接牢靠不能松钩。

测量、调整就位后根据工况计算加设支撑、拉索等连系措施,根据设计要求当天要尽可能实现多点面、加强定位焊、最好连续焊接成型。

6、按照施工方案合理安排吊装顺序,加快吊装作业,并尽快形成构件自身稳定体系。

7、重要的大型构件吊装时设置吊装禁区和警戒线,设安全旁站人员,禁止与吊装作业无关的人员入内。

8、要定期对吊装用的吊索具进行检查,对于超出使用要求的吊索具必须报废。

9、在安全交底或吊装交底中要明确吊装就位辅助工人的站位,要为此类操作工人留有避让的空间。

6.1.2高空作业

1、高处作业中的安全标志、工具、仪表、电气设施和各种设备,必须在施工前加以检查,确认其完好,方能投入使用。

2、攀登和悬空高处作业人员以及搭设高处作业安全设施人员,必须经过专业技术培训及专业考试合格,持证上岗,并必须定期进行体格检查。

严禁患有高血压、心脏病、恐高症、精神失常的人员从事高空作业。

攀登和高空作业时必须佩戴安全带,穿防滑鞋。

3、施工作业场所有可能坠落的物件,应一律先行撤除或加以固定。

吊装前检查构件内是否有杂物并清除。

高处作业中所用的物料,均应堆放平稳,不妨碍通行和装卸。

工具应随手放入工具袋;作业中的走道、通道板和登高用具,应随时清扫干净;拆卸下的物件及余料和废料均应及时清理运走,不得任意乱置或向下丢弃。

传递物件禁止抛掷。

4、雨天和雪天进行高处作业时,必须采取可靠的防滑、防寒和防冻措施。

凡水、冰、霜、雪均应及时清除。

遇有五级以上强风、暴雨、浓雾、雷雨等恶劣气候,不得进行露天攀登与悬空高处作业。

台风、暴风雪后,应对高处作业安全设施逐一加以检查,发现有松动、变形、损坏或脱落等现象,应立即修理完善。

5、所有大型吊机都自带避雷装置,应及时检查并保证避雷装置正常工作,确保吊机不受雷击;同时检查主体钢结构与土建结构的避雷接地系统的连接,确保其与整体避雷接地系统连接可靠。

6、对雷雨天气及时进行跟踪和预测,严禁在雷雨天气进行钢结构屋面施工。

7、因作业需要而必须临时拆除或变动安全防护设施时,必须经施工负责人同意,并采取相应的可靠措施,作业后应立即恢复。

8、钢爬梯脚底必须绑扎(或焊接)牢固,梯子上端应有固定措施。

人员行走须佩戴好和挂好安全带。

9、同一区域尽量避免立体交叉施工,实在不能避免的应流水错开,同时设置看护人,随时排除安全隐患。

高空焊缝、气割时下部应设接火盆,以免烫伤下部施工人员和引起火灾。

10、在高空安装构件时,经常使用撬杠校正构件的位置,撬杠必须设置防滑脱绳索以避免高空坠落。

11、对于高空操作人员佩戴的安全带必须设有独立的挂设点,保证挂设点的安全可靠,且要高挂抵用。

12、操作平台的木跳板上需铺设一定面积的石棉布,四周挂设“三防布”和设置300mm高挡脚板。

13、对于高空防护要求中没有涉及到的内容按《建筑施工高处作业安全技术规范》的相关要求执行。

14、吊装区域设警示带,防止闲杂人等进入,并设专职安全员监管或旁站员监管。

6.1.3大型施工机械(大型塔吊)

1、塔吊的轨道基础或混凝土基础必须经过设计验算,验收合格后方可使用,基础周围应修筑边坡和排水设施,并与基坑保持一定安全距离。

2、风力达到四级以上时不得进行顶升、安装、拆卸作业。

顶升前必须检查液压顶升系统各部件连接情况。

顶升时严禁回转臂杆和其他作业。

3、每道附着装置的撑杆布置方式、相互间隔和附墙距离应按原厂规定,自制撑杆应有设计计算书。

4、塔吊不得靠近架空输电线路作业,如限于现场条件,必须在线路旁作业时,必须采取安全保护措施。

塔吊与架空输电导线的安全距离应符合规定。

5、塔吊的金属结构、轨道及所有电气设备的金属外壳应有可靠的接地装置,接地电阻不应大于4Ω,并应设立避雷装置。

6、塔吊基础土壤承载能力必须严格按原厂使用规定或符合:

中型塔为8~12t/㎡、重型塔为12~16t/㎡。

7、塔吊的拆装必须由取得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拆装资质证书的专业队进行,拆装时应有技术和安全人员在场监护。

8、塔吊作业时,应有足够的工作场地,塔吊起重臂杆起落及回转半径内无障碍物。

9、作业前,必须对工作现场周围环境、行驶道路、架空电线、建筑物以及构件重量和分布等情况进行全面了解。

10、操纵室远离地面的塔吊在正常指挥发生困难时,可设高空、地面两个指挥人员,或采用对讲机等有效联系办法进行指挥。

11、拆装人员应穿戴安全保护用品,高处作业时应系好安全带,熟悉并认真执行拆装工艺和操作规程。

12、塔吊安装后,应进行整机技术检验和调整,经分阶段及整机检验合格后,方可交付使用。

在无载荷情况下,塔身与地面的垂直度偏差不得超过4/1000。

塔吊的电动机和液压装置部分,应按关于电动机和液压装置的有关规定执行。

13、在进行塔吊回转、变幅、行走和吊钩升降等动作前,操作人员应鸣声示意。

检查电源电压应达到380V,其变动范围不得超过+20V、-10V,送电前启动控制开关应在零位,接通电源,检查金属结构部分无漏电方可上机。

14、塔吊的指挥人员必须持证上岗,作业时应与操作人员密切配合。

操作人员也必须持证上岗,作业时应严格执行指挥人员的信号,如信号不清或错误时,操作人员应拒绝执行。

如果由于指挥失误而造成事故,应由指挥人员负责。

15、塔吊的小车变幅和动臂变幅限制器、行走限位器、力矩限制器、吊钩高度限制器以及各种行程限位开关等安全保护装置,必须齐全完整、灵敏可靠,不得随意调整和拆除。

严禁用限位装置代替操纵机构。

16、塔吊作业时,起重臂和重物下方严禁有人停留、工作或通过。

重物吊运时,严禁从人上方通过。

严禁用塔吊载运人员。

17、塔吊机械必须按规定的塔吊起重性能作业,不得超载荷和起吊不明重量的物件。

在特殊情况下需超载荷使用时,必须经过验算,有保证安全的技术措施,经企业技术负责人批准,有专人在现场监护,方可起吊,但不得超过限载的10%。

18、起吊重物时应绑扎平稳、牢固,不得在重物上堆放或悬挂零星物件。

零星材料和物件,必须用吊笼或钢丝绳绑扎牢固后,方可起吊。

标有绑扎位置或记号的物件,应按标明位置绑扎。

绑扎钢丝绳与物件的夹角不得小于300°。

19、严禁使用塔吊进行斜拉、斜吊和起吊地下埋设或凝结在地面上的重物。

现场浇筑的混凝土构件或模板,必须全部松动后方可起吊。

、监控要点

1、现场管理监控要点

1)人的规范作业和管理到位是保证安全的首要条件。

2)检查吊装施工现场的专项安全人员、指挥人员、监护人员是否到位,现场管理人员不到位,监理通知到位,不能到位监理可令停止施工。

3)检查施工单位安全管理、安全检查是否到位、施工安全保障体系是否运转正常有效。

施工单位应按相关规定和已批准的方案,对现场安全防护用品质量和使用、防护措施设置、对吊装设备运行进行检查、对吊装的全过程进行监护,严格落实施工各项安全制度和措施,对违障作业、违障指挥进行处罚并做好吊装施工记录。

4)高处作业人员必须经有关部门培训,考试合格,持证上岗,作业前应进行安全教育和交底并履行书面手续,签定安全协议,监理定期不定期在现场核验持证和交底情况。

发现无证上岗、未经交底擅自作业,必须立即进行整改。

5)对有高血压、心脏病、贫血病、癫痫病以及其他不适于高空作业的,不得从事高空作业。

6)高空作业衣着要灵便,必须佩戴安全帽、系安全带、穿防滑鞋,并将安全带扣在可靠、固定的安全绳或作业上方的可靠物件上,不得系挂在有尖锐棱角的部位。

7)安全带系挂点下方应有足够的净空,安全带应高挂低用,严禁用绳子捆在腰部代替安全带,禁止穿硬底和带钉易滑的鞋。

8)梁面上需行走使用安全绳时,绳的自然下垂度不应大于l/20,并应控制在10cm以内。

9)高空作业所用材料要堆放平稳,工具应随手放人工具袋(套)内,上下传递物件禁止抛掷。

10)遇有恶劣气候(如风力在六级以上、大雾、暴雨等)影响施工安全时,禁止施工。

11)没有安全防护设施、不系安全带、不挂安全带,严禁在屋架上、支撑和未固定的构件上行走、骑坐或作业。

12)禁止在平台、通道、安全网及材料支撑下方内区域休息。

2、上下通道的监控要点

1)上下通道构造和设置部位应以批准的方案落实,使用的各种上下通道包括爬梯、直梯等使用前必须经检查验收合格后,方可使用。

2)通道使用的梯脚底部应坚实,不得垫高使用。

3)梯子的上端必须固定牢靠,立梯工作角度以75°±5°为宜,踏板上下间距以30cm为宜,不得有缺档。

4)使用直爬梯进行作业时,超过2m时,宜加设护笼,超过8m时,必须设置梯间平台。

5)一个梯子上只允许一人站立,严禁带人移动梯子。

6)作业人员不得站在梯子顶端,用靠梯时,脚距梯子顶端不得少于四步,用人字梯时不得少于二步。

使用时应放置稳定,并有专人扶持。

7)脚手架通道必须按要求设置防护栏杆、安全网和脚手板,并在使用前经验收合格。

3、安全防护设施监控要点

1)高处作业安全防护使用的安全绳、脚手架、吊篮安装到位必须经现场验收,作业前所有安全防护设施必须坚固、牢靠,安全绳等防护装置应按高挂低用设置。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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