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市大气重污染应急措施选择与实施效果评估技术指南(试行)(征求意见稿)附件12.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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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12环环境境保保护护技技术术文文件件城市大气重污染应急措施选择与实施效果评估技术指南(试行)(征求意见稿)目目次次前言.I1总则.11.1适用范围.11.2术语和定义.12基本信息收集和分析.12.1城市自然条件和社会状况.12.2城市大气污染源排放状况.13应急的准备工作.23.1实施工业源环境信息公开制度.23.2开展石化等行业挥发性有机物摸底调查.23.3加强机动车环保标识制度建设.23.4严格实施新车环保准入制度.23.5提前收集开放源基本信息.23.6制定重点污染源应急响应预案.24应急措施.24.1工业污染源应急措施.34.2移动污染源应急措施.94.3开放污染源应急措施.125应急措施的效果与成本评估参考表.14I前言前言为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管理暂行办法、国务院办公厅转发环境保护部等部门关于推进大气污染联防联控工作改善区域空气质量的指导意见的通知、重点区域大气污染防治“十二五”规划、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城市大气重污染应急预案编制指南及相关法律、法规、标准、文件等,制定本技术指南。

本指南可作为城市大气中污染应急工作的参考技术资料。

本指南由环境保护部科技标准司提出并组织制订。

本指南起草单位:

中国环境科学研究院、。

本指南2013年月日由环境保护部批准、发布。

本指南由环境保护部解释。

11总则1.1适用范围本技术指南为全国可能发生大气重污染天气时,地(市)级及以上城市人民政府在专项应急预案中针对工业源、移动源和开放源选择具体应急措施及开展应急措施的实施效果预评估提供的技术指导。

1.2术语和定义1.2.1应急措施:

在可能发生大气重污染天气时,地(市)级及以上城市人民政府在专项应急预案中针对工业源、移动源和开放源采取的临时性调控措施,包括建议性污染减排措施和强制性污染减排措施。

1.2.2类/类/类应急措施:

针对各类排放源的应急措施按严格程度分为三类,根据可能发生大气重污染的严重程度,可从宽至严(依次为类、类、类)选择不同严格程度的应急措施。

2基本信息收集和分析当地环保部门应当组织对城市大气污染相关情况进行调查,收集所需数据和资料,至少包括以下内容:

2.1城市自然条件和社会状况分析城市所处的地理位置、地形条件和气象状况,辖区内人口分布、城市功能分区和产业分布情况,居民集中区和易感人群密集区等环境敏感点分布情况,地区生产总值、工业增加值、能源消耗量、发电量、主要耗能产品产量和增长速度等。

2.2城市大气污染源排放状况2.2.1工业源排放基础信息重点调查钢铁、水泥、焦化、有色冶炼、火电、石化、陶瓷、砖瓦行业和燃煤工业锅炉,对辖区内上述行业中重点调查单位排放的颗粒物、二氧化硫、氮氧化物和挥发性有机物进行统计和减排核算,对4种污染物建立工业源排放清单和数据库,并根据不同污染物的排放量按行业和企业进行年度排序,作为工业源实施应急减排的主要依据之一。

2.2.2移动源排放基础信息对辖区内各类机动车保有量、油品销售和使用情况、交通状况和管控措施、机动车排污控制状况等开展调研分析,建立城市移动源排放清单和数据库。

2.2.3开放源排放基础信息对城市集中供暖管网未覆盖范围内居民分布状况、采暖及生活燃料使用情况、城市周边土地利用情况、农田秸秆焚烧处理情况、城市建设规划及建筑施工管理情况等进行统计调查,建立城市开放源排放清单和数据库。

23应急的准备工作在应急响应阶段开始前,应做好必要的准备工作,以保障各种应急措施的有效实施,预防和减少大气重污染的发生频次。

3.1实施工业源环境信息公开制度列入年度废气类重点工业源的企业要定期公开污染物排放状况、治理设施运行情况等环境信息,定期发布大气污染物排放监测结果,接受社会监督。

同时,建立辖区内环境违法信息公众举报平台,加大查处企业违法排污力度。

此外,地方环保部门要建立和重污染企业定期沟通的制度,解决企业在减排中面临的问题,使企业重视日常污染减排工作。

3.2开展石化等行业挥发性有机物摸底调查更好地推进挥发性有机物污染治理。

石化、有机化工、表面涂装、包装印刷等行业是挥发性有机物排放的主要行业,开展摸底调查,改进现有工艺和使用替代工艺降低挥发性有机溶剂的使用。

3.3加强机动车环保标识制度建设积极推进机动车环保管理机构和环保标识制度建设,在用车应定期参加排放年检并取得环保标识,没有环保标识的车辆一律不准上路;对国以前的汽油车和国以前的柴油车发放黄标,对国及以后的汽油车和国及以后的柴油车发放绿标,并根据排放标准阶段对绿标进一步细分。

3.4严格实施新车环保准入制度管理部门在为新车注册登记的过程中,要严格依照环保部发布、满足当前新生产机动车排放标准的环保型式核准目录,对环保型式核准目录中未包含的车型一律不予上牌。

3.5提前收集开放源基本信息应统计建筑工地的数量、施工面积及分布区域等,调查餐饮企业、学校及单位食堂的数量及油烟净化器安装运行情况,露天烧烤集中点数量及分布区域,统计农田面积、秸秆产生量,以乡镇为单位建立运行良好的秸秆回收利用系统3.6制定重点污染源应急响应预案预案编制内容应包括应急准备和应急响应两部分。

应急准备阶段应特别准备重污染天气下使用的清洁原辅材料及燃料,成立由主管领导为组长的应急响应工作组,从接到应急指令开始的应急响应阶段,可实现提前24小时的限产限行、停产及恢复方案,开展应急措施的实施效果预评估。

4应急措施为预防和减缓大气重污染的发生,需要根据污染程度的预警分级选择不同严格程度的应急措施。

由于大气重污染是一个连续累积的过程,其生成和消散都需要一定时间,建议根据各级重污染的预警发生时间,提前24小时开始采取相应级别的应急措施,并在重污染过程结束后停止。

根据重污染预警,在启动和停止实施各级应急措施时,建议提前48小时向相关行业和企业发出通知,通过电视、广播、报刊、互联网等媒体和短信等方式提前2448小时向公众发出通知。

34.1工业污染源应急措施4.1.1选择原则4.1.1.1应急措施控制指标城市以地(市)级为应急措施实施单位,主要减排指标为颗粒物、二氧化硫、氮氧化物和挥发性有机物(VOCs)。

4.1.1.2应急措施重点行业城市重点行业数量不宜超过十个。

如果城市有相关重点行业污染物排放量的排序,可直接作为采取应急调控措施的重点行业优先度排序;否则,按照钢铁、水泥、工业锅炉、焦化、陶瓷、砖瓦、火电、有色、石化等行业的顺序选择重点行业。

4.1.1.3应急措施重点企业根据应急响应的需要,在开展应急调控的重点行业中选择优先采取的控制措施和限产停产的企业。

主要筛选原则是污染物(颗粒物、二氧化硫、氮氧化物和挥发性有机物)排放量大、不能达标排放、污染治理设施水平低、运行状况差、生产工艺落后、产能过剩行业的企业;同时还要考虑企业的生产性质,采取停产、限产措施是否可行,采取措施后的环境效益和减排成本等。

4.1.2钢铁行业4.1.2.1应急措施1)类应急措施)类应急措施减少无组织排放颗粒物。

露天矿山停止爆破、装矿、转运、破碎等生产;各种原辅材料和燃料堆场每天增加洒水1次抑尘措施。

2)类应急措施)类应急措施减少有组织排放颗粒物。

选矿厂停止破碎、筛分、转载等工序的生产,减少颗粒物有组织排放。

3)类应急措施)类应急措施降低生产负荷。

烧结(球团)工序降低生产负荷30%以上,炼铁工序尽量提高球团矿比例,轧钢工序使用低硫替代燃料。

4.1.2.2实施效果评估方法针对三类应急措施,计算实施效果主要是确定排放系数,各类应急措施排放系数的核算方法如下:

1)类措施)类措施主要是控制矿山开采和物料堆场的颗粒物无组织排放。

矿山开采排放的颗粒物按施工扬尘计。

矿山开采排放系数=风蚀扬尘+作业扬尘+交通扬尘物料堆场排放的颗粒物按料堆扬尘计。

物料堆场扬尘排放系数=自然风蚀扬尘+作业扬尘2)类措施)类措施主要是选矿厂停止破碎、筛分、转载等生产工序。

4根据钢铁工业产排污系数表选取烧结机工业粉尘的排污系数。

3)类措施)类措施主要是降低部分烧结(球团)工序的生产负荷。

根据烧结机面积,脱硫除尘设施情况,从产排污系数表中查出相应的排污系数,如脱硫除尘污染治理设施在最近1次现场监测中排放不达标,排放系数按相应规模系数的150%计。

4.1.3水泥行业4.1.3.1应急措施1)类应急措施)类应急措施水泥矿山停止爆破、破碎、装运等生产;水泥生产企业加强对厂区内无组织排放的管理,每天洒水1次等方式抑制料堆和道路扬尘。

2)类应急措施)类应急措施停止水泥粉磨、包装等生产工序;开展协同处置废物的水泥窑停止处置废物。

3)类应急措施)类应急措施30%以上的水泥窑实行停产。

4.1.3.2实施效果评估方法针对三类应急措施,计算实施效果主要是确定排放系数,各类应急措施排放系数的核算方法如下:

1)类措施)类措施主要是控制矿山开采的颗粒物无组织排放、水泥生产企厂区内无组织排放的管理和采用洒水等方式抑制料堆和道路扬尘。

矿山开采排放的颗粒物按施工扬尘计。

矿山开采排放系数=风蚀扬尘+作业扬尘+交通扬尘物料堆场排放的颗粒物按料堆扬尘计。

物料堆场扬尘排放系数=自然风蚀扬尘+作业扬尘水泥行业的无组织排放点很多,排放量也相对较大,无组织排放的管理主要是加强巡查,规范生产,降低跑冒滴漏现象的发生。

无组织粉尘排污系数在0.1-0.2kg/t产品,按生产工艺、规模等条件进行选取。

2)类措施)类措施主要是停止水泥粉磨、包装等生产工序。

根据水泥工业产排污系数表选取水泥粉磨站颗粒物的排污系数。

3)类措施)类措施主要是部分水泥窑实行停产。

根据水泥窑规模,脱硫除尘设施情况,从产排污系数表中查出相应的排污系数,如脱硫除尘污染治理设施在最近1次现场监测中排放不达标,排放系数按相应规模系数的150%计。

4.1.4工业锅炉4.1.4.1应急措施1)类应急措施)类应急措施加强锅炉污染治理设施的检查,厂区内每天增加道路洒水和露天煤场洒水1次,减少汽5车煤炭运输量和粉煤灰装运量等颗粒物无组织排放。

2)类应急措施)类应急措施采用优质低硫低灰分煤(含硫量0.5%,灰分15%)。

3)类应急措施)类应急措施20t/h及以上锅炉负荷降低30%以上、20t/h以下锅炉停产(生产或生活必须的除外)。

4.1.4.2实施效果评估方法针对三类应急措施,计算实施效果主要是确定排放系数,各类应急措施排放系数的核算方法如下:

1)类措施)类措施主要是加强锅炉污染治理设施高效运转的检查,厂区内每天增加道路洒水,减少汽车煤炭和粉煤灰装运等颗粒物无组织排放。

加强机组污染治理设施高效运转的检查。

以20t/h燃煤锅炉为例,煤炭消耗量84t/d。

根据燃煤锅炉的平均颗粒物排放系数和减排比例,可以计算出颗粒物的减排量。

厂区内每天增加道路和煤堆洒水,主要是抑制道路和煤堆扬尘的产生。

物料堆场排放的颗粒物按料堆扬尘计。

减少汽车煤炭和粉煤灰装运等,其颗粒物排放按施工扬尘计。

2)类措施)类措施主要是采用优质低硫低灰分煤(含硫量0.5%,灰分15%)。

如果使用的煤从含硫量1.5%降低到0.5%时,二氧化硫减排系数=(1.5%-0.5%)/1.5%=67%,可以削减二氧化硫67%。

使用的煤含灰量从25%降低到15%时,颗粒物减排系数=(25%-15%)/25%=40%,可以削减颗粒物40%。

3)类措施)类措施主要是降低部分锅炉负荷或停产。

根据燃煤锅炉的规模、类型,脱硫除尘治理设施等运行情况,从产排污系数表中查出相应的排污系数,如脱硫除尘污染治理设施在最近1次现场监测中排放不达标,排放系数按相应规模系数的150%计。

4.1.5焦化行业4.1.5.1应急措施1)类应急措施)类应急措施抑制煤尘逸散,厂区内每天增加道路洒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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