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xx20xx美丽乡村规划建设实施方案.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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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xx20xx美丽乡村规划建设实施方案

(20xx-20xx)“美丽乡村”规划建设实施方案

(20xx-20xx)“美丽乡村”规划建设实施方案

为贯彻落实自治区党委办公厅、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xx美丽乡村建设实施方案》的通知(宁党厅字[20xx]15号),加快推进xx市美丽乡村规划建设,制订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全会、中央城镇化工作会议、20xx年中央一号文件精神,以《国家新型城镇化规划(20xx-2020)》为依据,贯彻落实自治区新型城镇化会议工作精神。

二、基本原则

   以人为本、规划引领、示范推动、突出特色、产业带动、完善基础设施,提升公共设施。

 

三、目标任务

重点完善各乡镇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建设中心村,综合整治一般村,完成在册剩余危房改造工程。

到20xx年,70%以上的乡(镇)达到美丽村庄建设标准,到2020年xx市所有乡(镇)达到美丽乡村建设标准,建成田园美、村庄美、生活美、风尚美的美丽乡村。

 

四、实施“八大工程”和责任分工

(一)规划引领工程

重点任务:

1、各县(市)区按照自治区工作要求,完成自治区《城乡总体规划》、《镇村体系规划》;2、按照自治区工作要求,完成各乡镇控规(城市设计)的编制工作;3、编制完成《宁夏镇村体系规划(20xx-2020)》中新建中心村、一般村的村庄规划,已经编制完成和实施的中心村规划报市规划局备案;4、编制完成各县(市)区农村公路建设等专项规划;5、做好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与各规划的衔接及土地增减挂钩工作。

 

完成期限:

20xx年12月 

牵头单位:

市规划局、国土局、交通运输局 

责任单位:

兴庆区政府、金凤区政府、西夏区政府、灵武市政府、永宁县政府、贺兰县政府 

(二)危房改造工程

 重点任务:

按照自治区20xx年农村危房改造排查摸底综合统计,到20xx年,兴庆区完成剩余110户农村危房改造任务,金凤区完成剩余131户农村危房改造任务,西夏区完成剩余39户农村危房改造任务,灵武市完成剩余4753户农村危房改造任务,永宁县完成剩余5102户农村危房改造任务,贺兰县完成剩余1020户农村危房改造任务。

 

完成期限:

20xx年12月 

牵头单位:

市规划局、民政局、财政局 

责任单位:

兴庆区政府、金凤区政府、西夏区政府、灵武市政府、永宁县政府、贺兰县政府 

(三)收入倍增工程 

重点任务:

1、调整农业产业结构,扶持发展“三精农业”,培育发展专业大户、家庭农场、农民合作社、农业企业等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建立与农户利益联接机制,推动农业规模化、标准化、集约化、机械化生产,不断提高农业效益,增加农民家庭经营性收入;2、深入开展农民技能培训,鼓励农民外出务工、回乡创业,发展农家乐、休闲观光农业,大幅提高农民工资性收入;3、加快推进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通过开展“三权”(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农村居民房屋权和林权)抵押担保贷款、土地流转和农村集体资产股份制改革等措施,多渠道增加农民财产性收入;4、建立和完善城乡一体化商贸流通服务体系,优化农产品流通渠道,重点支持农产品集散地市场、县级以上城市标准化菜市场、乡镇商贸中心建设;5、积极发展农村电商,到20xx年年底,建成6个县级农村电子商务服务中心和175个村级电子商务服务站,到20xx年年底,建成200个村级电商服务站;6、构建农业科技人员下乡、科技特派员创业、农业科技成果转化、先进农业技术推广的激励和利益分享机制。

 

完成期限:

20xx年12月 

牵头单位:

市委政研室(农办)、农牧局、国土局、商务局、科技局、财政局、人社局、林业局、住建局 

责任单位:

兴庆区政府、金凤区政府、西夏区政府、灵武市政府、永宁县政府、贺兰县政府 

(四)基础配套工程

重点任务:

按照“同步规划、同步建设、同步运营”要求,大力实施美丽乡村基础设施建设,完善功能,改善人居环境。

美丽小城镇道路交通、给排水、供电、燃气、供热、垃圾收集处理设施等基础设施完善,管理良好。

到20xx年底,规划的中心村实现“三新”(新能源、新材料、新技术)、“四改”(改水、改厕、改厨、改圈)、“五化”(净化、硬化、绿化、美化、亮化)、“六通”(通水、通电、通气、通路、通信、通客车)目标;保留的自然村庄实现“三改”(改水、改厕、改圈)、“三化”(净化、硬化、绿化)、“四通”(通水、通电、通路、通信)目标。

 

完成期限:

20xx年12月 

牵头单位:

市发改委、财政局、环保局、住建局、交通运输局、城管局、工信局、农牧局、水务局、卫计委、国网xx供电公司、宁夏通信管理局 

责任单位:

兴庆区政府、金凤区政府、西夏区政府、灵武市政府、永宁县政府、贺兰县政府 

(五)环境整治工程

重点任务:

加快农村环境综合整治,积极开展“五清”(清垃圾、清杂物、清路障、清沟渠、清违建)专项治理,统筹推进农村饮用水水源地环境保护、农村生活垃圾和污水处理、种植业和养殖业面源污染防治、土壤环境保护、农村工矿污染治理、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

乡、镇公共厕所管理规范,干净卫生,有专人保洁,粪便进行无害化处理,基本无蛆蝇,无臭味。

乡镇机关、单位、医院、学校为无害化卫生公厕,农村卫生厕所普及率达到60%以上。

到20xx年,行政村环境综合整治达到100%,农村集中式饮用水源地保护率达到100%、生活垃圾处理率达到70%、生活污水处理率达到55%、畜禽粪便综合利用率达到70%。

以县(区)为主,建立农村环境管理专项制度,设立专项资金,建立健全完善的管护运营长效机制,率先在全国实现农村环境整治全覆盖。

 

完成期限:

20xx年12月 

牵头单位:

市环保局、住建局、农牧局、水务局、卫计委、城管局、国土局 

责任单位:

兴庆区政府、金凤区政府、西夏区政府、灵武市政府、永宁县政府、贺兰县政府 

(六)生态建设工程

重点任务:

切实加强湿地保护、水土保持,加大防沙治沙、生态修复和小流域治理力度。

以绿化、美化为重点,积极开展创建绿色家园活动,建设环村林带、村镇公园,实施巷道绿化,扶持农民发展庭院经济和林下经济。

抓好农田防护林、行道林建设和荒山治理,全面改善生态环境。

小城镇各类绿地布局合理,镇区人均公共绿地面积不少于10平方米,绿地率不少于35%。

主街道有行道树,沟渠湖沿岸有绿带。

镇区有供游憩的综合性公园或建有一定规模的公共绿地、广场,绿地设有步道、照明、景观等设施。

美丽村庄要充分利用本地乡土树种对环村、道路两侧、沟渠两侧、宅前屋后、庭院、公共活动场地等进行绿化,环村林带要与乡村经济发展相结合,鼓励种植经果林。

村庄绿化覆盖率应达到45%以上。

 

完成期限:

20xx年12月 

牵头单位:

市林业局 

责任单位:

兴庆区政府、金凤区政府、西夏区政府、灵武市政府、永宁县政府、贺兰县政府 

(七)服务提升工程

重点任务:

完善美丽乡村公共服务设施,大力发展社会事业,逐步推进城乡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

扩大公共财政覆盖农村范围,有效整合各类农村文化惠民项目和资源,加快发展农村教育、文化、卫生、计划生育、体育等公共事业,引导中小学、幼儿园、卫生室(院)、文化站、体育健身点、商业金融服务网点、职业培训机构等向规划的中心村布点,在规模大的中心村中布局乡村少年宫。

在经济条件好、人口集中度高的中心村统筹建设社区综合文化服务中心,试点推行为民服务全程代理和“一站式”服务模式。

健全完善农村居民养老和医疗保险、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农村最低生活保障、农村社会救助等社会保障体系。

 

完成期限:

20xx年12月 

牵头单位:

市民政局、财政局、人社局、教育局、卫计委、体育旅游局 

责任单位:

兴庆区政府、金凤区政府、西夏区政府、灵武市政府、永宁县政府、贺兰县政府 

(八)文明创建工程

重点任务:

开展特色村寨、传统村落保护,传承农村文脉。

积极推进农村思想道德建设、文明新风培育、文化惠民共享和城乡共建共育,深入开展科技、文化、卫生“三下乡”,全面创建星级(五好)文明户(家庭)、文明村(社区)、文明乡(镇)。

围绕提高素质、凝聚民心、促进和谐、巩固基层,加强基层民主建设,开展普法宣传和诚信教育,倡导移风易俗,弘扬传统美德,不断深化民风建设,形成崇尚文明、崇尚科学、健康向上的良好社会风气,全面提升农民道德文化素质和农村整体文明程度。

到20xx年,县(区)、市和自治区级以上文明村分别达到80%、50%和20%。

 

完成期限:

20xx年12月 

牵头单位:

市委宣传部、市文广局、文明办、法制办、诚信办 

责任单位:

兴庆区政府、金凤区政府、西夏区政府、灵武市政府、永宁县政府、贺兰县政府 

五、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强化责任落实。

市规划局做好全市美丽乡村建设的组织、协调、指导、服务工作,组织各负责单位认真履职,加强配合协调,牵头搞好考核、督查工作,确保此项工作顺利推进。

各县(市)区负责全市村镇规划编制、中心村建设、村庄综合整治和危房改造工作的组织实施,加强业务指导,督促各县(市)区按月报送各项工作任务进展情况,并于每月上旬进行一次督察和通报,各相关单位按照各自职责分工负责各专项工作的督促指导,实行“月通报、月督查”的工作制度。

 

市财政局要做好资金保障工作,会同有关部门搞好督查考核,在中期检查后根据工程进度先予拨付启动资金,年终考核验收后兑现以奖代补资金。

 

市住建局负责工程的质量监督和技术指导,抓好项目工程建设,把好工程质量关和施工安全关。

 

市国土局按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做好小城镇和中心村的建设用地服务和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试点工作的指导。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要结合自然村撤并调整,整合土地资源,积极稳妥推进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试点工作,以保证小城镇和中心村建设用地。

 

农业、水利、林业、电力、交通、广播电视、环保、医疗卫生、教育等部门要密切配合,从项目资金等方面给予支持,确保全市美丽乡村建设工作扎实推进。

 

各县(市)区政府对照各自工作,明确目标任务、工作要求,要形成辖区政府分管领导主抓、责任部门落实,确保各项工作任务按要求、按进度顺利推进,圆满完成各项任务。

 

(二)整合项目资金,加大投入力度。

建立各县(市)区政府财政支农资金稳定增长机制,每年安排专项资金,用于扶持小城镇和中心村的规划编制、农宅建筑方案设计、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建设。

整合有关基础设施项目,向乡镇和中心村建设倾斜。

市、县(市)区两级农业、水利、林业、电力、交通、广播电视、环保、医疗卫生、教育等部门,要积极争取资金和项目支持小城镇和中心村建设,并集中整合使用。

安排的各类农村基础建设项目,应优先布点在已经完成规划的小城镇和中心村。

各县(市)区必须编制中心村建设实施方案,明确资金整合方式及责任单位。

 

(三)做好年终考核验收。

市上继续安排以奖代补资金,按照年初确定的重点工作和任务,制定《考核实施意见》,年底严格按实施意见的要求进行考核,于11月底进行年终考核,采取实地核实、工程质量评价、农户满意度测评、资料验收、检查网上信息录入等形式综合考核评分,对各县(市)区年度工作完成情况作出客观、公正、科学的综合评价,根据任务完成情况及工作业绩、创新工作情况分等次对各县(市)区进行重点奖励,使有限资金发挥最大效益,真正起到奖励、激励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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