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68桥头消防中队接处警系统.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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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68桥头消防中队接处警系统

 

威海经济技术开发区政府采购

询价文件

 

 

  

采购编号:

威经区政采2017-54

项目名称:

桥头消防中队接处警系统

采购方式:

询价

 

 

山东省鲁成招标有限公司

2017年8月22日

 

邀请报价函

山东省鲁成招标有限公司受托拟对威海市公安消防支队经济技术开发区大队所需桥头消防中队接处警系统项目进行询价采购,现邀请符合要求的供应商参与本次报价。

一、采购编号:

威经区政采2017-54

二、项目名称:

桥头消防中队接处警系统,详见《采购项目报价表》。

三、报价须知:

1、本次采购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威海市询价采购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执行。

2、报价供应商应严格按照本询价文件的要求,认真、仔细、如实地填报。

如因报价供应商工作不认真,或者对所报产品不了解等原因,将本来不能满足要求的产品,填报成能满足要求而成交的,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与责任,均由报价供应商自行承担。

3、本次采购的报价保证金为人民币7100.00元。

未持有《威海市政府采购注册供应商登记证书》(以下简称《证书》)的供应商,报价前需全额交纳。

报价保证金应当在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到达招标公司指定帐号,不接收现金形式的交纳。

提交报价保证金的单位名称应与报价单位名称一致。

未成交的,报价保证金在成交通知书发出之日起三日内如数无息返还。

无论注册与否,成交供应商均应向威海经济技术开发区政府采购监督管理办公室(以下简称“经技区政采监管办”)缴纳成交金额5%的履约保证金(四舍五入保留至仟元,于合同签订之日起7日内结清),项目验收合格后,履约保证金自动转为质量保证金,在项目质保期满,经技区政采监管办收到采购人出具的标明“质保期满无问题”的《威海经区政府采购质保期质量证明》后如数无息返还;

招标公司账户:

开户名称:

山东省鲁成招标有限公司威海分公司

开户银行:

招商银行威海分行

银行帐号:

631900375810988

财务联系人:

王会计电话:

0631-5273175

持有《证书》的供应商(递交响应文件时持《证书》原件),其报价保证金用注册时交纳的保证金抵顶。

4、响应文件中必须提供报价供应商的以下资质资格证明文件:

(1)有效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2)税务登记证副本复印件(已办理三证合一的供应商只需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3)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

(4)供应商参加本项目报价前三年内无重大违法违纪行为声明原件(格式自定);

(5)所报产品属政府采购“强制节能”政策范围的,响应文件中提供所报产品在最新一期《节能产品政府采购清单》目录范围内的证书或证明文件复印件。

(6)采购项目报价表中要求提供的有关资料。

以上资质资格证明文件复印件均须加盖供应商公章,否则报价无效。

5、报价供应商递交响应文件的同时必须携带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已办理三证合一的供应商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副本)、被授权代表身份证原件及采购项目报价表中要求提供的原件资料现场备查,否则报价无效。

6、响应文件应在相关处盖章、签字,作为合同的组成部分,与合同具有同等的效力,响应文件相关处无盖章、签字的,报价无效。

7、报价供应商所提报的产品必须为原厂、原装、标准配置的正品,否则该采购项目报价无效。

其技术要求及售后服务,应达到国家或行业标准;无国家或行业标准的,应达到生产厂家的规定及报价表中的要求。

8、供应商须对采购项目全部内容进行报价,未报全的报价无效。

本次采购的每种产品报价供应商仅限报一种品牌的一种型号的产品,多报品牌及型号、只写品牌不写型号或只写型号不写品牌的,报价均无效。

所报产品要使用品牌型号全称表述完整。

对基本技术规格的表述,必须采用生产厂家的全部标识或是采用国际、国家及行业通用的标识。

9、报价供应商必须在报价表内注明产品的生产产地、制造厂家及质保期,“生产产地”要注明哪个国家中的城市地名;“制造厂家”要以全称表述;“质保期”要按照生产厂家的规定表述明确。

报价表内相应表格填写不全时,可另外附A4纸。

10、采购项目报价表为一次性报价,不得更改,以人民币表示,单位:

元。

报价单位应根据营业执照核准的经营范围进行报价,超出经营范围的报价无效。

报价应包括产品到达供货地点所需的运杂费(含安装所需的线材、管件、接头、螺丝等辅材)、安装调试、保险费以及售后服务等所有费用。

11、《采购项目报价表》中的单价、合价要计算准确并认真填写,否则,因失误造成的损失由报价供应商自行承担。

12、供货安装调试完毕时间是指自成交通知书发出之日起,产品到达指定地点供货安装调试完毕交付验收的日期,以“日”为计量单位。

13、响应文件一式六份,正本一份、副本五份。

响应文件不标明“正本”、“副本”字样的报价无效,正本与副本内容不一致的以正本为准。

响应文件应当用A4纸中文打印(手写无效),要求打印字迹清晰、页面整洁。

报价表内相应表格填写不全时,可另外附A4纸;响应文件如有修改的,必须在修改处加盖印章或授权代表签字。

14、报价供应商在其响应文件中应详细明确地提供所报产品的品牌、型号及详细技术参数,各项详细技术参数均要与采购项目报价表中的“询价技术要求”栏的参数一一对应,不得缺项、不得有负偏离、文字表述不得概念模糊,否则报价无效。

15、报价供应商必须严格按照询价文件的要求进行报价,其所报产品的技术参数,不得有负偏离、所报产品的价格也不得超过上限价格,否则报价无效。

16、按照《关于做好政府采购信用信息查询使用及登记工作的通知》(鲁财采)[2016]34号)的要求,招标公司在报价当日查询“信用中国”网站()、中国政府采购网()、“信用山东”(www.)中的登记信息,对查询结果中涉及已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将拒绝其继续参与政府采购活动。

17、符合政府采购优惠政策的证明材料:

(1)所报产品属政府采购“优先采购”政策范围的文件或证明材料。

即所报产品在下述清单目录范围内的证书或证明文件复印件(加盖报价供应商公章):

A最新一期《节能产品政府采购清单》

B最新一期《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清单》

或者符合政府采购“优先采购”政策的其他证明文件;

(2)报价供应商为小型和微型企业的,须提供企业所在地的县级以上中小企业主管部门出具的证明文件复印件及《中小企业声明函》原件(代理商报价的,还须提供生产企业所在地的县级以上中小企业主管部门出具的证明文件复印件和《中小企业声明函》原件);

(3)若供应商为监狱企业,须提供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复印件。

18、响应文件不得折叠,装订后用单独的信封密封并在封口处加盖报价单位公章,于2017年8月29日13:

30-14:

00送达威海经济技术开发区世纪大厦26楼2603室,过时不予受理。

若响应文件未按规定装订成册,报价无效。

19、服务费:

参照《招标代理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计价格[2002]1980号)规定的标准,由成交供应商在签订合同时向山东省鲁成招标有限公司全额交纳。

20、报价供应商无论参与此项采购工作的结果如何,均自行承担其费用,且响应文件均不退还。

21、报价供应商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不返还其报价保证金,并且一至三年禁止参加威海经区政府采购活动。

(1)报价供应商在报价有效期内撤回报价;

(2)在整个报价过程中,报价供应商有企图影响采购结果的其它活动;

(3)成交供应商不按规定签订采购合同的;

(4)成交供应商不按要求交纳成交服务费和履约保证金。

22、响应文件自送达之日起10日内有效。

23、供货地点:

采购单位指定地点。

24、验收:

按照《威海市政府采购项目验收和合同履约管理办法》的规定执行。

25、付款方式:

经验收合格,经技区政采监管办收到采购人出具的合格的《验收报告》后,将合同价款的75%支付给成交供应商,其余25%的合同价款,在项目验收合格之日起一年,经技区政采监管办收到采购人出具的《威海经区政府采购质保期质量证明》后付清,成交供应商必须在规定时间内提供发票。

四、评审原则、办法:

(一)评审原则:

公平、公正、择优为本次评审的基本原则,在评审时还恪守以下原则:

1、客观性原则:

严格按照询价文件的要求,对各报价供应商的响应文件进行评审;评审仅依据响应文件本身,而不依靠响应文件以外的任何因素。

2、统一性原则:

按照统一的评审原则和评审方法,用统一标准进行评审。

3、独立性原则:

评审工作独立进行,不受任何外界因素的干扰和影响。

4、保密性原则:

有关工作人员将严格保守各报价供应商的商业秘密。

(二)评审办法:

由评审委员会对供应商提供的一次性报价进行比较,根据质量和服务均能满足采购文件要求且报价最低的原则确定成交供应商。

注:

1.所报产品是节能、环保产品的,即属于最新一期《节能产品政府采购清单》和最新一期《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清单》目录中产品的,响应文件中提供证书或证明文件复印件(加盖报价单位公章),评审时将给予其相应产品报价5%的价格扣除。

其中:

属于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公布的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范围的和采购项目说明中要求必须是节能、环保产品的,不给予节能、环保政策的价格扣除。

2.若报价供应商为小微企业,按照财政部、工信部等部委发布的《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及工信部等部委发布的《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的规定,对小型和微型企业产品的价格给予6%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响应文件中须提供本企业所在地的县级以上中小企业主管部门出具的证明文件复印件和《中小企业声明函》原件(代理商报价的,还须提供生产企业所在地的县级以上中小企业主管部门出具的证明文件复印件和《中小企业声明函》原件),否则不给予价格扣除。

3.若报价供应商为监狱企业,按照财政部、司法部发布的《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的规定,在政府采购活动中,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评审中价格扣除的政府采购政策。

监狱企业在价格评审中给予相应产品最终报价8%的价格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

响应文件中须提供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复印件,否则评审时不给予价格扣除。

五、签订合同

1、评审结束成交公告将在威海市政府采购网()、中国山东政府采购网上发布,成交公告一经发布,即时具有法律效力。

2、合同原则以合同书(范本)为基础,并根据报价、答疑情况进行修改补充,合同自签订之日起生效。

3、如成交人在规定的期限内,未能签订合同,山东省鲁成招标有限公司经经技区政采监管办书面同意,可以取消该成交结果,而在此情况下,采购人单位可从其候选名单中重新选定或重新组织采购。

六、解释权

1、本次采购的最终解释权为山东省鲁成招标有限公司,以书面解释为准。

2、询价文件未做须知明示,而又有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从其规定。

 

响应文件

 

(正本或副本)

 

 

 

采购编号:

威经区政采2017-54

项目名称:

桥头消防中队接处警系统

采购方式:

询价

 

 

 

报价单位名称:

日期:

2017年8月日

山东省鲁成招标有限公司:

经研究,我单位决定参加采购编号为威经区政采2017-54号询价采购活动并报价。

为此,我单位做如下承诺,并负法律责任。

1、愿意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威海市政府采购管理的有关规定执行。

2、愿意按照询价文件中的一切要求,提供响应文件,保证文件内容真实、完整。

报价明细见《采购项目报价表》。

3、同意询价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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