附表F122古林镇建设用地空间管制区调整前后对比表doc.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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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表F122古林镇建设用地空间管制区调整前后对比表doc
海曙区古林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
(2006-2020年)
文本
(2014调整完善版)
海曙区古林镇人民政府
二〇一八年三月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规划指导思想
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按照“保护、保障、挖潜、集约利用”的总体要求,坚持保护优先、节约集约、统筹兼顾、突出重点、上下协调、有序推进的基本原则,明确“调结构、优格局、促发展”的总体方向,严格保护耕地、节约集约利用土地,科学划定“三条红线”,优化“三生空间”,有序推进开发建设,着力营造“五优”环境,建设美丽古林,创造美好生活。
第二条规划依据
一、法律法规
1、《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
2、《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
3、《浙江省基本农田保护条例》;
4、《浙江省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条例》;
5、《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等。
二、技术标准和指导性文件
1、《土地利用现状分类》(21010—2007);
2、《浙江省乡(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调整完善技术指南》(试行);
3、《浙江省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修编基数转换及审定办法(修订稿)》等。
三、相关规划
1、《浙江省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06—2020年)》;
2、《宁波市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06-2020年)》;
3、《宁波市海曙区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06—2020年)》(2014调整完善版);
4、《宁波市中心城区环境功能区划》;
5、《宁波市海曙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三个五年规划纲要》;
6、《古林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06—2020年)》;
7、《古林镇区片(01)控制性详细规划》;
8、古林镇有关部门的计划、规划、政府工作报告;
9、其他有关法律法规、文件、图件及资料等.
第三条规划原则
编制本规划应贯彻“十分珍惜和合理利用土地,切实保护耕地"的基本国策,并遵循下列原则:
1、严格保护耕地。
2、保护和改善生态环境,促进土地可持续利用。
3、坚持节约集约用地原则。
4、城乡统筹,保障重点区域发展。
5、强化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与相关规划相互协调。
第四条规划期限及范围
规划期限为2006—2020年.规划调整基期年为2013年,规划调整期限为2014—2020年。
本规划的范围为古林镇行政辖区内的全部土地,包括24个行政村,土地总面积4473。
96公顷,其中报省审批范围面积2803。
48公顷。
第五条规划基数
本次规划调整完善采用2013年变更调查数据经过转换后的基数。
第二章规划目标和控制指标
第六条土地利用战略
一、实施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坚守耕地红线
严控耕地保护红线,多途径实现规划期间的耕地占补平衡,耕地数量与质量并重,保护高品质耕地,落实监督新增耕地。
二、集约节约利用土地资源,创建资源节约型社会
坚持土地利用节约优先、集约高效战略,注重外延扩张与内涵挖潜相结合,强化存量用地挖潜,整合、优化城乡建设用地空间布局.
三、优化生态环境格局,打造生态友好城镇
注意保护和营造良好的自然生态环境,坚持生态优先的原则,以人为本,创造环境优美的城镇景观,以公园、滨河绿地、道路绿化隔离带为依托,精心组织景观要素,形成与自然河网空间协调共生的绿地系统及公共开放空间。
第七条社会经济发展总目标
以“四个全面”战略布局为统领,以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五大发展理念为引领,有序推进开发建设,加快融入中心城区步伐,按照“领跑领先、创新创优"要求,加快转型升级、提质增效,把握创新驱动、改革推动,突出共建共享、惠民富民,强化依法行政、高效服务,确保各项工作继续领跑全区。
到2020年,古林镇人口总数控制在14.7万人左右,其中城镇人口11。
5万人。
第八条规划控制指标
一、约束性指标
1、永久基本农田保护面积:
规划期内,古林镇的永久基本农田保护面积不少于1544。
00公顷,报省审批范围内不少于1369.00公顷。
2、耕地保有量:
至规划期末,古林镇的耕地保有量不少于1790公顷,报省审批范围内不少于1551.00公顷.
3、城乡建设用地规模:
至规划期末,古林镇城乡建设用地规模不超过1745.00公顷,报省审批范围内不超过550。
00公顷。
二、预期性指标
1、示范区永久基本农田保护面积:
规划期内,古林镇示范区永久基本农田保护面积不少于1053。
32公顷,其中报省审批范围内不少于945。
00公顷。
2、标准农田保护面积:
规划期内,古林镇标准农田保护面积不少于1282。
00公顷,其中报省审批范围内不少于1042.00公顷。
3、新增建设占用耕地及占用耕地系数:
2006-2020年,新增建设占用耕地面积不超过534。
48公顷;2014—2020年新增建设占用耕地面积不高于382。
00公顷(其中报省审批范围内不超过167。
00公顷),新增建设占用耕地系数控制在82。
33%左右。
4、补充耕地面积:
2006—2020年,通过土地整治补充耕地面积不低于111。
00公顷;2014-2020年补充耕地面积不低于111.00公顷,其中报省审批范围内不低于111。
00公顷。
5、新增建设用地规模:
2006-2020年,新增建设用地控制在637.18公顷;2014-2020年新增建设用地控制在464。
00公顷以内,其中报省审批范围内新增建设用地规模控制在183.50公顷以内。
6、建设用地总规模:
至规划期末,古林镇的建设用地总规模不超过2205.00公顷,其中报省审批范围内建设用地总规模不超过915。
00公顷。
7、人均用地面积:
至规划期末,古林镇的人均城镇工矿面积控制在121平方米以内;人均农居点用地面积控制在109.00平方米以内。
其中报省审批范围内,古林镇的人均城镇工矿面积控制在130。
00平方米以内;人均农居点用地面积控制在109。
00平方米以内.
8、万元二三产业增加值用地量:
至规划期末,古林镇万元二三产业增加值用地量控制在18.00平方米以内,其中报省审批范围内万元二三产业增加值用地量控制在18。
00平方米以内.
9、城市分批次土地供应率:
2014—2020年城市分批次土地供应率不低于70。
00%,其中报省审批范围内城市分批次土地供应率不低于70。
00%。
三、规划预留指标
规划安排新增建设用地预留指标0。
08公顷(其中报省审批范围内预留0.05公顷)。
规划预留指标用于规划期内确需实施但目前难以定位的交通、能源、水利、军事等基础设施,教育、医疗、养老、宗教、新农村、农民建房、防灾救灾等社会公益,旅游设施,农业设施,特色小镇,省以上重大产业项目以及其他符合国家和省有关规定的建设项目。
第三章土地利用结构调整
第九条土地结构调整引导
1、落实上级下达规划控制指标。
2、保护优质耕地,促进耕地集中连片化。
3、维持林地等生态用地规模,确保区域生态安全。
4、以供给引导需求,优先落实省级以上重点基础设施,保障本区域交通、水利、能源等基础设施用地和高新产业、特色产业用地。
5、城镇建设用地与农村建设用地增减挂钩,积极盘活城乡存量土地,严格控制城乡建设用地规模.
6、合理配置城镇用地,优化城乡建设用地结构。
7、内涵挖潜各类土地利用,强化节约集约用地。
第十条2006—2013年土地利用结构调整
古林镇农用地、建设用地和其他土地分别由2005年的2623.49公顷、1541.63公顷、308。
84公顷变化为2013年的2352。
14公顷、1831。
39公顷、290。
43公顷,占土地总面积的比例由58。
64%、34。
46%、6.90%变化为52.57%、40。
93%、6.49%.
一、农用地结构变化
2005年,古林镇农用地中耕地、园地、林地、其他农用地面积分别为2402.21公顷、45。
67公顷、12。
09公顷和163。
52公顷。
2006-2012年,耕地面积减少300.34公顷,园地减少7。
77公顷,林地增加44.44公顷,其他农用地减少7。
69公顷。
至2013年,古林镇农用地中耕地、园地、林地、其他农用地分别变化2101.88公顷、37。
90公顷、56。
53公顷和155.83公顷。
二、建设用地结构变化
2005年,古林镇建设用地中城乡建设用地、交通水利建设用地、其他建设用地面积分别为1354。
99公顷、178.66公顷和7.98公顷。
2006—2012年间,由于新增建设及其他原因导致建设用地净增加289。
77公顷,其中城乡建设用地增加166。
10公顷,交通水利建设用地增加123.49公顷,其他建设用地增加0.17公顷。
至2013年,古林镇建设用地中城乡建设用地、交通水利建设用地、其他建设用地面积分别变化为1521.09公顷、302。
15公顷和8.15公顷。
三、其他土地结构变化
2005年,古林镇其他土地中河流水面、自然保留地面积分别为308.84公顷、0公顷.2006—2012年间,由于建设占用、土地开发及其他原因导致其他土地净减少18.40公顷,其中河流水面减少18.78公顷,自然保留地增加0.38公顷.至2013年,古林镇河流水面、自然保留地面积分别变化为290。
06公顷和0。
38公顷。
第十一条2014-2020年土地利用结构调整
2013年古林镇农用地、建设用地和未利用地占土地总面积的比例分别为52。
57%、40。
93%和6。
49%。
至规划期末,农用地、建设用地和未利用地占土地总面积的比例调整为45。
34%、48.86%和5。
80%.
一、农用地结构调整
2013年古林镇农用地总面积2352。
14公顷,其中耕地、园地、林地和其他农用地占土地总面积比例分别为46.98%、0。
85%、1.26%、3。
48%,2014-2020年间通过土地开发整治和农业结构调整,稳定和提升质量。
至2020年末,农用地总面积调整为2028.46公顷,其中耕地、园地、林地和其他农用地比例分别优化为41。
59%、0.49%、0。
70%、2。
56%。
(一)耕地
2013年古林镇耕地总面积2101.88公顷,2014-2020年因建设占用导致耕地减少360.92公顷;同期通过土地复垦补充耕地119.73公顷.规划期内古林镇耕地净减少241.19公顷,至2020年耕地面积调整为1860。
69公顷。
(二)园地
2013年古林镇园地总面积37。
90公顷,2014—2020年因建设占用导致园地净减少15.91公顷,至2020年园地面积调整为21.99公顷.
(三)林地
2013年古林镇林地总面积56。
53公顷,2014—2020年因建设占用、宜耕后备资源开发净减少25.32公顷,至2020年林地面积调整为31.21公顷。
(四)其他农用地
2013年古林镇其他农用地总面积155.83公顷,2014-2020年因建设占用净减少41.26公顷,至2020年其他农用地面积调整为114.57公顷。
二、建设用地结构调整
2013年古林镇建设用地总规模1831.39公顷,其中城乡建设用地、交通水利用地和其他建设用地占土地总面积比例分别为34。
00%、6。
75%、0.18%,2014-2020年为保障省、市、区重大基础设施建设,加大交通设施建设力度,适当提高基础设施比例。
至2020年末,建设用地总规模增加到2185.89公顷,其中城乡建设用地、交通水利用地和其他建设用地占土地总面积的比例分别调整为38.11%、10.58%、0。
17%。
(一)城乡建设用地
2013年古林镇城乡建设用地总面积1521.09公顷,其中城镇用地、农村居民点用地、采矿用地占土地总面积比例分别为24.84%、9。
04%和0.11%,2014-2020年通过城乡用地结构优化,适当提高城镇用地比例,新增城乡用地面积293.97公顷,其中新增城镇用地263.47公顷,新增农村居民点用地30.50公顷,通过复垦缩减城乡建设用地规模111.20公顷。
至2020年末,古林镇城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