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防施工工艺.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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消防施工工艺
附件2消防工程施工工艺标准
室内自动喷水灭火系统安装工艺标准
室内消火栓系统安装工艺标准
室内气体灭火系统安装施工工艺标准
室内自动喷水灭火系统安装工艺标准
1适用范围
本工艺标准适用于新建、扩建、改建的民用和一般工业建筑的室内自动喷水灭火系统管道及设备安装工程。
2施工准备
2.1材料:
2.1.1管材、管件及设备等必须有出厂合格证,产品使用说明书;消防专用设备及主要配件应有三C认证证件。
2.1.2管材一般采用镀锌碳素钢管;镀锌碳素钢管要求管壁内外镀锌均匀,无脱落,锈蚀、毛刺、裂纹等现象。
2.1.3管件一般采用镀锌管件或沟槽件,要求铸造规矩,表面光洁,无裂纹。
螺纹密封面应完整、无损伤、无毛刺,法兰密封面要完整光洁,不得有毛刺及径向沟槽,螺纹法兰的螺纹应完整、无损伤。
2.1.4阀门开关灵活,关闭严密,填料密封完好无渗漏,手轮完整无损坏。
。
2.1.5水泵接合器、仪表等要求配件齐全,启闭灵活,关闭严密,无卡涩现象,不得有加工缺陷或机械损伤等。
2.1.6报警阀、信号阀、水流指示器等专用组件的规格型号应符合设计要求及国家现行有关标准的规定,配件齐全。
报警阀应逐个进行渗漏试验,应有水流方向的永久性标志;报警阀、信号阀阀瓣及操作机构动作灵活,无卡涩现象,阀体应清洁无异物;水力警铃的铃锤应转动灵活,无阻滞现象;水流指示器应有水流方向的永久性标志。
2.1.7喷洒头的规格、型号及公称动作温度应符合设计要求,喷头外观应无机械损伤。
2.1.8自动喷水灭火系统的加压泵、稳压泵及气压给水成套装置,进场后应进行开箱检验,设备型号、规格应与设计要求相一致,配件齐全,无缺损件,进出管口的保护物应完好无损。
2.2机具设备:
2.2.1机械:
套丝机、电焊机、沟槽机、电锤、砂轮锯、台钻、手砂轮、手电钻、试压泵
2.2.2工具:
套丝板、管钳、台钳、压力钳、链钳、手锤、钢锯、扳手、断管器、电气焊等工具。
2.2.3测量工具:
压力表、水平尺、线坠、钢卷尺、小线等。
2.3作业条件:
2.3.1主体结构已完成,现场具备施工条件。
2.3.2管道安装所需要的基准线(50标高线)已明确。
2.3.3水泵等设备安装的室内地面设备基础已完工并具备使用条件,砼基础强度、尺寸、平面位置和标高符合设计要求。
2.3.4水池及水箱具备管道安装条件。
2.4.2预埋支吊架及预留孔洞的位置、大小正确。
2.3.5临时照明用电、动力电源、临时用水等条件满足施工要求。
2.4技术准备:
2.4.1提前熟悉图纸,理解设计思路,对于图纸中的问题及时在图纸会审中解决。
2.4.3做好本专业的施工方案设计及班组技术交底和安全技术交底。
2.4.4非标件的预制加工要根据工程进度要求及时绘制加工图样,提出相应的加工计划。
3操作工艺
3.1工艺流程:
3.2操作方法:
3.2.1管道定位、放线:
(见“消火栓系统安装工艺标准”3.2.1)
3.2.2支、吊架制作安装:
3.2.2.1管道应固定牢固;管道支架或吊架之间的距离不应大于表3.2.2..1。
管道支架或吊架之间的距离表3.2.2.1
公称直径(mm)
25
32
40
50
70
80
100
125
150
200
250
300
距离(mm)
3.5
4.0
4.5
5.0
6.0
8.0
8.5
7.0
8.0
9.5
11.0
12.0
3.2.2.2管道支架、吊架、防晃支架的型式、材质、加工尺寸及焊接质量等应符合设计要求和国家现行有关标准。
3.2.2.3管道支架、吊架的安装位置不应妨碍喷头的喷水效果,管道支架、吊架与喷头之间的距离不宜小于300mm,与末端喷头之间的距离不宜大于750mm;
3.2.2.4配水支管上每一直管段、相邻两喷头之间的管段设置的吊架均不宜少于1个;当喷头之间距离小于1.8m时,可隔段设置吊架,但吊架的间距不宜大于3.6m;
3.2.2.5当管子的公称直径等于或大于50mm时,每段配水干管或配水管设置防晃支架不应少于1个;当管道改变方向时,应增设防晃支架;
3.2.2.6凡是用于沟槽连接的干管,支、吊架应加密,在泵房内每个管段或转弯处都应设固定支架。
3.2.3水平干、支管安装:
当DN≤100,管道连接方式为螺纹连接,当DN>100,采用法兰连接或沟槽连接。
管网安装前应校直管段,并应清除管子内部的杂物;安装时应随时清除已安装管道内部的杂物。
在具有腐蚀性的场所安装管网前,应按设计要求对管子、管件等进行附腐处理。
管道的安装位置应符合设计要求。
当设计无要求时,管道的中心线与梁、柱、楼板等的最小距离应符合表3.2.1的规定。
管道的中心线与梁、柱、楼板等的最小距离表表3.2.1
公称直径(mm)
25
32
40
50
70
80
100
125
150
200
距离(mm)
40
40
50
60
70
80
100
125
150
200
管道穿过建筑物的变形缝时,应设置柔性短管。
穿过墙体或楼板时应加设套管,套管长度不得小于墙体厚度,或应高出楼面或地面50mm;管道的焊接环缝不得位于套管内。
套管与管道的间隙应采用不燃烧材料填塞密实。
管道横向安装宜设0.002~0.005的坡度,且应坡向排水管;当局部区域难以利用排水管将水排净时,应采取相应的排水措施。
当喷头数量小于或等于5只时,可在管道低凹处加设堵头;当喷头数量大于5只时,宜装设带阀门的排水管。
配水干管、配水管应做红色环圈标志。
管网在安装中断时,应将管道的敞口封闭。
当管道安装好后,必须把墙面或地板上的孔洞填堵严密,抹平,此道工序应由专人配合土建专业完成。
3.2.3.1螺纹连接:
(见“消火栓系统安装工艺标准”3.2.3.2)
3.2.3.2法兰连接:
(见“消火栓系统安装工艺标准”3.2.3.3)
3.2.3.3沟槽连接:
(见“消火栓系统安装工艺标准”3.2.3.4)
3.2.4分层水压试验:
3.2.4.1消防管道全部安装完毕后,按设计规定的试验压力分层对系统进行水压试验,一般当系统设计工作压力等于或小于1.0MPa时,水压强度试验压力为设计工作压力的1.5倍,应不小于1.4MPa;当系统设计工作压力大于1.0MPa时,水压强度试验压力应为该工作压力加0.4MPa,但不大于1.6MPa。
3.2.4.2水压强度试验向管网注水时,应缓慢升压,并及时排净管网内的空气,系统达到试验压力后,稳压30min,目测管网应无变形、无泄漏且压力降不大于0.05MPa。
3.2.4.3冬季无保温环境试压时,要采取防冻措施,并及时把管网内的水泄尽,防止冻裂管件。
也可采用气压试验,用0.3MPa压缩气体(宜采用空气或氮气)进行试压,其压力应保持24小时压力降不大于0.01MPa为合格。
3.2.5立管安装:
3.2.5.1竖直安装的配水干管应在其始端和终端设防晃支架或采用管卡固定,其安装位置距地面或楼面的距离宜为1.5~1.8m。
3.2.6系统水压试验:
3.2.6.1系统水压试验与管道分层水压试验标准相同。
3.2.6.2水压严密性试验根据工程进度要求,可以和强度试验同时进行,也可以单独进行,与强度试压同时进行时,应注意强度试压合格后,再将管网水压降到工作压力,稳压24小时,无渗漏为合格。
3.2.7管道冲洗:
3.2.7.1管道冲洗在水压试验合格后进行,冲洗时水流速度不宜小于3m/s,冲洗水流量按设计最大流量进行。
直致出水口处的水色和透明度与入水口处基本一致方可结束。
3.2.7.2管网冲洗的排水应畅通和安全,排水管道的截面积不得小于被冲洗管道截面面积的60%。
3.2.8水流指示器、信号蝶阀安装:
3.2.8.1水流指示器、信号蝶阀应在管网试压和冲洗合格后进行。
3.2.8.2水流指示器应垂直安装在水平管段上侧,标记方向与水流方向一致,前后应有5倍管径长度的直段管,安装后水流指示器的浆片、膜片应动作灵活,并且用万用表侧量,电信号输出是否与产品说明书的指标相同。
3.2.8.3信号阀安装在水流指示器前的供水管道上,与水流指示器之间距离不小于0.3m,信号阀与水流指示器应安装在便于检修的位置,如果安装在吊顶内应开设检修孔(口)。
3.2.9报警阀组安装:
3.2.9.1自动喷淋系统试压、冲冼合格后,安装报警阀组(湿式报警阀、预作用报警阀)安装时应先安水源控制阀,再安装报警主阀,然后再进行辅助管件、管路的配置。
3.2.9.2报警主阀安装高度,距室内地面1.2m为宜,距两侧墙面的距离大于0.5m,报警阀组立式安装其水流方向应与管网水流方向一致,各种排水管应接至室内排水地沟或排水管上。
3.2.9.3报警阀组的各种控制阀门,压力表应装在便于观察和操作的位置,水控制阀门应有明显开、闭标志和可靠的锁定位置。
3.2.10喷头安装:
3.2.10.1喷头安装应在系统试压合格,管道冲洗干净后进行。
3.2.10.2喷头安装时要按设计图要求的位置定位,与吊顶专业密切配合确定喷头标高,吊顶开孔位置,要准确,开孔不宜过大,并在试验合格后封闭。
3.2.10.3安装喷头要用专用工具,严禁利用喷头框架施拧,如果喷头外型有异变时,严禁安装应更换同型号喷头。
不得对喷头进行改动、拆装,严禁给喷头附加任何装饰性涂料。
3.2.10.4的喷头距墙、柱、顶板、风道、梁等的距离应严格按照《自动喷水灭火系统设计规范》GB50084-2001要求施工,如果现场有特殊原因达不到规范要求时,应及时与设计、工程监理共同协商解决。
3.2.10.5闭式喷头应进行密封性能试验,并以无渗漏、无损伤为合格。
试验数量宜从每批中抽查1%,但不得少于5只,试验压力应为3.0Mpa;试验时间不得少于3min,当有两只及以上不合格时,不得使用该批喷头。
当仅有一只不合格时,应再抽查2%,但不得少于10只。
重新进行密封性能试验,当仍有不合格时,亦不得使用该批喷头。
3.2.11消防水箱安装:
(见“消火栓系统安装工艺标准”3.2.5.1)
3.2.12消防水泵、水泵接合器安装:
(见“消火栓系统安装工艺标准”3.2.5.2)
3.2.13系统通水试调:
3.2.13.1对消防水箱、水池、水泵接合器等水源进行核实其供水能力。
3.2.13.2喷洒泵、稳压泵单机调试。
喷洒泵以自动或手动方式启动时,应在5min内投入正常运行;且以备用电源切换时,喷洒水泵应在1.5min内投入正常运行。
稳压泵在模拟启动条件下,应立即启动,达到系统设计压力时,稳压泵应自动停止运行。
3.2.13.3报警阀组在模拟火灾时,其动作及相应的反馈信号应符合施工验收规范要求;
3.2.14系统验收:
3.2.14.1系统的竣工后,应对系统的供水水源、管网、喷头布置及功能等进行检查和试验。
3.2.14.2供水水源的验收应符合下列要求:
(1)应检查室外给水管网的进水管管径及供水能力,并应检查消防水箱和水池容量,均应符合设计要求;
(2)当采用天然水源作系统的供水水源时,其水量、水质应符合设计要求,并应检查枯水期最低水位时确保消防用水的技术措施。
(3)消防水泵接合器数量及进水管位置应符合设计要求,消防水泵接合器应进行充水试验。
3.2.14.3系统的流量、压力试验应符合设计要求。
系统最不利点的试水装置的流量、压力应符合设计要求。
3.2.14.4消防泵房的验收应符合下列要求:
(1)工作泵、备用泵、吸水泵、出水管及出水管上的泄压阀、信号阀等的规格、型号、数量;
(2)应符合设计要求;当出水管上安装闸阀时应锁定在常开位置;
(3)消防水泵应采用自灌式引水或其它可靠的引水措施;
(4)消防水泵出水管上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