机动车类型术语和定义.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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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动车类型术语和定义
机动车类型术语和界说(GA802)
前 言
本尺度的第4、6、7章为强制性的,其余为推荐性的。
本尺度依照GB/T1.1—给出的规则起草。
本尺度取代GA802—《机动车类型术语和界说》。
与GA802—相比,除编辑性修改外主要技术变动如下:
——增加了规范性引用文件(见第2章);
——增加了“路途车辆”的术语和界说(见3.1)
——修改了“机动车”的术语和界说(见3.2,版的2.1);
——修改了“汽车”的术语和界说(见3.3,版的2.2);
——修改了“载客汽车”、“载货汽车”和“专项作业车”的术语和界说(见3.3.1、3.3.2、3.3.3,版的2.2.1、2.2.2、2.2.3);
——增加了“中置轴挂车”的术语和界说(见3.4.2);
——修改了“半挂车”的术语和界说(见3.4.3,版的2.5.2);
——增加了“汽车列车”、“乘用车列车”、“货车列车”、“全挂汽车列车”、“中置轴挂车列车”、“半挂汽车列车”的术语和界说(见3.5、3.5.1、3.5.2、3.5.2.1、3.5.2.2、3.5.3);
——修改了“摩托车”的术语和界说(见3.6,版的2.4);
——修改了“有轨电车”的术语和界说(见3.8,版的2.3);
——修改了“特型机动车”的术语和界说(见3.9,版的2.8);
——增加了“拼装车”、“犯警改装车”的术语和界说(见3.12、3.13);
——修改了机动车规格术语分类表中三轮汽车和低速货车的说明(见表1,版的表1);
——增加了“机动车实车的车长与《路途机动车辆生产企业及产品公告》或者其他技术资料记载的机动车车长的公差应合适相关管理规定”的规定(见表1的注c)
——增加了“面包车”、“专用校车”、“车辆运输车”、“无载货功能的专项作业车”、“有载货功能的专项作业车”、“中置轴挂车”、“车辆运输半挂车”等机动车结构术语的说明(见表2);
——修改了“普通客车”、“专用客车”、“厢式货车”、“仓栅式货车”、“集装箱车”、“特殊结构货车”、“自卸货车”、“厢式全挂车”、“仓栅式全挂车”、“自卸全挂车”、“厢式半挂车”、“仓栅式半挂车”、“自卸半挂车”、“低平板半挂车”等机动车结构术语的说明(见表2,版的表2);
——增加了“货车、全挂车和半挂车的载货部位为非栏板结构时,若载货部位具有自动倾卸装置,结构术语确定为‘载货部位的结构特征+自卸’,如‘平板自卸’”的规定(见表2的注c);
——修改了机动车的使用性质分类(见6.1,版的第5章);
——机动车使用性质细类表中,修改了“运送幼儿”、“运送小学生”的说明,增加了“运送中小学生”、“运送初中生”的说明,删除“其他校车”的说明(见表3,版的表3);
——增加了“生产经营性车辆”的说明(见表3的注a)。
本尺度由公安部路途交通管理尺度化技术委员会提出并归口。
本尺度担任起草单位:
公安部交通管理科学研究所。
本尺度介入起草单位:
公安部交通管理局。
本尺度主要起草人:
应向阳、刘雪梅、张军、李毅、孙巍。
本尺度的历次版本宣布情况为:
机动车类型 术语和界说
1 规模
本尺度规定了机动车类型分类的规格术语、结构术语及机动车使用性质术语。
本尺度适用于路途交通管理。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对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成少的。
但凡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
但凡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含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
GB1589 路途车辆外廓尺寸、轴荷及质量限值
3 术语和界说
下列术语和界说适用于本文件。
3.1 路途车辆roadvehicle
设计和制造上用于在路途上载运人员、运送物品或进行专项作业,法令允许上路途行驶的车辆,包含机动车和非机动车。
3.2 机动车motorvehicle
以动力装置驱动或者牵引,上路途行驶的供人员乘用或者用于运送物品以及进行工程专项作业的轮式车辆,包含汽车及汽车列车、摩托车、轮式专用机械车、挂车、有轨电车、特型机动车和上路途行驶的拖拉机,但不包含虽有动力装置但最年夜设计车速、整备质量、外廓尺寸合适有关国家尺度的残疾人机动轮椅车、电动自行车。
3.3 汽车 automobile
由动力驱动,具有四个或四个以上车轮的非轨道承载的车辆,主要用于:
——载运人员和/或货物(物品);
——牵引载运货物(物品)的车辆或特殊用途的车辆;
——专项作业。
本术语还包含:
a)与电力线相联的车辆,如无轨电车;
b)整车整备质量超出400kg的不带驾驶室的三轮车辆;
c)整车整备质量超出600kg的带驾驶室的三轮车辆。
[GB7258—,界说3.2]
3.3.1 载客汽车passengervehicle
设计和制造上主要用于载运人员的汽车,包含装置有专用设备或器具但以载运人员为主要目的的汽车。
[GB7258—,界说3.2.1]
3.3.2 载货汽车 goodsvehicle
设计和制造上主要用于载运货物或牵引挂车的汽车,包含装置有专用设备或器具但以载运货物为主要目的的汽车。
[GB7258—,界说3.2.2]
3.3.3 专项作业车 specialmotorvehicle
装置有专用设备或器具,在设计和制造上用于专项作业的汽车,如汽车起重机、消防车、混凝土泵车、清障车、高空作业车、扫路车、吸污车、钻机车、仪器车、检测车、监测车、电源车、通信车、电视车、采血车、医疗车、体检医疗车等,但不包含以载运人员或货物为主要目的的汽车。
[GB7258—,界说3.2.3]
3.4 挂车 trailer
设计和制造上需由汽车或拖拉机牵引,才干在路途上正常使用的无动力路途车辆,用于:
——载运货物;
——特殊用途。
注:
改写GB7258—,界说3.3。
3.4.1 全挂车 drawbartrailer 牵引杆挂车 drawbartrailer 至少有两根轴的挂车,具有:
——一轴可转向;
——通过角向移动的牵引杆与牵引车联结;
——牵引杆可垂直移动,联结究竟盘上,因此不克不及接受任何垂直力。
[GB7258—,界说3.3.1]
3.4.2 中置轴挂车centreaxletrailer
均匀受载时挂车质心紧靠车轴位置,牵引装置相对挂车不克不及垂直移动、与牵引车连接时只有较小的垂直载荷作用于牵引车的挂车。
[GB7258—,界说3.3.2]
3.4.3 半挂车 semitrailer
均匀受载时挂车质心位于车轴前面,装有可将垂直力和/或水平力传递到牵引车的联结装置的挂车。
[GB7258—,界说3.3.3]
3.5 汽车列车 combinationvehicles
由汽车(低速汽车除外)牵引挂车组成的机动车,包含乘用车列车、货车列车和铰接列车。
[GB7258—,界说3.4]
3.5.1 乘用车列车 passenger/cartrailercombination
乘用车和中置轴挂车的组合。
[GB7258—,界说3.4.1]
3.5.2 货车列车 goodsroadtrain
货车和牵引杆挂车或中置轴挂车的组合。
[GB7258—,界说3.4.2]
3.5.2.1 全挂汽车列车 drawbartrailercombination
牵引杆挂车列车drawbartrailercombination
全挂拖斗车 drawbartrailercombination
货车和牵引杆挂车的组合。
[GB7258—,界说3.4.2.1]
3.5.2.2 中置轴挂车列车centreaxletrailercombination
货车和中置轴挂车的组合。
[GB7258—,界说3.4.2.2]
3.5.3 半挂汽车列车 articulatedvehicle 铰接列车 articulatedvehicle
半挂牵引车和半挂车的组合。
[GB7258—,界说3.4.3]
3.6 摩托车 motorcycleandmoped
由动力装置驱动的,具有两个或三个车轮的路途车辆,但不包含:
a)整车整备质量超出400kg的不带驾驶室的三轮车辆;
b)整车整备质量超出600kg的带驾驶室的三轮车辆;
c)最年夜设计车速、整车整备质量、外廓尺寸等指标合适相关国家尺度和规定的,专供残疾人驾驶的机动轮椅车;
d)电驱动的,最年夜设计车速不年夜于20km/h,具有人力骑行功能,且整车整备质量、外廓尺寸、电念头额定功率等指标合适相关国家尺度规定的两轮车辆。
[GB7258—,界说3.5]
3.7 轮式专用机械车 wheeledmobilemachineryforspecialpurpose
轮式自行机械车 wheeledmobilemachineryforspecialpurpose
有特殊结构和专门功能,装有橡胶车轮可以自行行驶,最年夜设计车速年夜于20km/h的轮式机械,如装载机、平地机、挖掘机、推土机等,但不包含叉车。
[GB7258—,界说3.7]
3.8 有轨电车 tram
以电念头驱动,有轨道承载的机动车。
3.9 特型机动车 specialsizevehicle
质量参数和/或尺寸参数超出GB1589规定的汽车、挂车和汽车列车。
[GB7258—,界说3.8]
3.10 上路途行驶的拖拉机 roadtractor
手扶拖拉机等最年夜设计车速小于即是20km/h的轮式拖拉机和最年夜设计车速小于即是40km/h、牵引挂车方可从事路途运输的轮式拖拉机。
3.11 车辆类型vehicletype
根据机动车规格术语和机动车结构术语确定的机动车分类。
3.12 拼装车illegallyassembledvehicle
未经国家机动车产品主管部分许可生产的机动车;或者使用了报废机动车的发念头(电念头)、标的目的机、变速器、前后桥、车架等五年夜总成之一组装的机动车。
3.13 犯警改装车illegallyretrofittedvehicle
未经国家有关部分批准,修改了已认证或者已挂号的结构、构造或者特征的机动车。
4 机动车规格术语 机动车规格术语见表1。
表1 机动车规格术语分类表
分 类
说 明c
汽车
载客汽车a
年夜型
车长年夜于即是6000mm或者乘坐人数年夜于即是20人的载客汽车
中型
车长小于6000mm且乘坐人数为(10~19)人的载客汽车
小型
车长小于6000mm且乘坐人数小于即是9人的载客汽车,但不包含微型载客汽车
微型
车长小于即是3500mm且发念头气缸总排量小于即是1000mL的载客汽车
汽车
载货汽车
重型
最年夜允许总质量(以下简称“总质量”)年夜于即是12000kg的载货汽车
中型
车长年夜于即是6000mm或者总质量年夜于即是4500kg且小于12000kg的载货汽车,但不包含低速货车
轻型
车长小于6000mm且总质量小于4500kg的载货汽车,但不包含微型载货汽车和低速汽车(三轮汽车和低速货车的总称,下同)
微型
车长小于即是3500mm且总质量小于即是1800kg的载货汽车,但不包含低速汽车
三轮
(三轮汽车)
以柴油机为动力,最年夜设计车速小于即是50km/h,总质量小于即是2000kg,长小于即是4600mm,宽小于即是1600mm,高小于即是2000mm,具有三个车轮的货车。
其中,采纳标的目的盘转向、由传递轴传递动力、有驾驶室且驾驶人座椅后有物品放置空间的,总质量小于即是3000kg,车长小于即是5200m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