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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委保运单位管理细则

外委单位管理细则(试行)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规范xx厂对外委检维修保运单位(以下简称保运单位)的管理,确保xx厂保运工作尽快步入正轨,做到奖惩分明、有据可循,特制订此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明确了xx厂对保运单位违规行为的考核明细,涉及入场人员资料审核、入场手续办理、结算、现场安全管理、质量管理、进度管理等方面的相关要求及违规行为的考核明细。

第三条xx厂对保运单位管理遵循以下原则

(一)统一标准、严格准入的原则。

(二)规范选择、择优选用的原则。

(三)过程控制、动态管理的原则。

(四)加强监督、落实责任的原则。

(五)严格考核、优胜劣汰的原则。

第四条外委保运单位保运人员是指与xx公司签订保运合同,服务于xx厂的合同人员,包括:

技术、安全负责人、保运人员。

第五条本规定适用于与XX公司、XX公司或XX厂签订检维修保运合同,服务于xx厂的外委检维修保运单位的相关管理,主要为外委压缩机专业化外委运营、维修项目委外施工(服务)业务保运单位的管理。

第二章组织与职责

第六条xx厂生产部主要职责:

(一)负责外委保运单位相关管理办法的制定及实施。

(二)负责建立外委保运单位人员信息台帐并及时更新。

(三)负责保运单位月度考核及评价。

(四)负责对外委保运单位新进人员进行资质审查。

(五)负责依据合同约定对外委保运单位人员配置及工器具配置进行监督、检查。

(六)负责外委保运单位特种作业人员管理,并对特种作业人员持证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七)负责组织对外委保运单位人员资质鉴定。

(八)负责外委保运单位月度结算审核上报。

(九)负责审核保运单位人员替换、人员清退意见。

(十)其他保运相关日常工作的统筹管理及监督。

第七条安健环部主要职责:

(一)负责实施保运单位新进人员的厂级安全教育,并对外委保运单位人员的三级安全教育、安全培训开展情况进行监督、检查、考核。

(二)负责对保运单位特种作业人员持证上岗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第八条车间主要职责

(一)负责属地保运单位日常监管。

(二)负责属地检修任务书下达、存档,负责检修项目的工艺交

出。

(三)负责属地保运单位作业前条件确认、检修过程监督、监护及作业质量验收。

(四)负责审核属地保运人员考勤。

(五)负责提出属地保运单位日常考核建议、人员清退意见。

第九条维修车间专业负责项目

(一)检修过程质量监督及作业质量验收。

第十条外委保运单位主要职责

(一)负责对本单位保运人员的统筹管理及日常考核。

(二)负责保运任务的分配及人员安排。

(三)负责人员考勤管理,按月统计、上报人员出勤情况。

(四)负责请销假制度落实。

(五)负责组织实施维保人员安全教育培训及标准化知识培训。

(六)负责不合格人员替换及清退手续的签署。

(七)负责本单位工器具管理及发放。

(八)负责本单位月度结算编制上报。

(九)其他保运日常工作的开展及落实。

第三章人员准入及变更管理

第十一条保运单位人员准入应具备的条件

(一)各外委保运单位人员应具备以下条件:

1.技术负责人、安全负责人必须持有企业聘用资格证书;

2.主要技术人员具有本工种5年及以上工作经验,其他为3

年以上工作经验;

3.具备高中及以上学历,年龄在22-50周岁之间,如有特长和专长的人员,学历和年龄可适当放宽;

第十二条各外委保运单位新进人员入厂提交以下证件:

1.技术负责人、安全负责人保运单位对本人的任命文件原件、社保缴费证明原件。

2.保运人员本人身份证原件;

3.技能等级证原件;

4.特种作业证原件(电焊工必须持有特种设备焊接作业证,焊接与热切割操作证、起重工必须持有起重机械作业证,且在有效期内);

5.外委保运单位员工提供劳动合同、体检报告、人身意外伤害保险原件。

第十三条各外委保运单位对所提交的面试人员素质全面负责,面试组织者对面试人员要严格把关,对于下列人员不得面试:

(一)无个人身份证的。

(二)特种作业人员无特种作业证的(电焊工必须持有特种设备焊接作业证和焊接与热切割操作证,起重工必须持有起重机械作业证,且在有效期内)。

(三)与其它用人单位存在劳动纠纷的。

(四)未提供健康证明的。

(五)其他方面存在问题,不能胜任检修保运工作的。

第十四条外委保运单位人员入厂程序

(一)外委保运单位人员入厂程序

1.外委保运单位填写外委保运单位人员入厂申请表、入厂信息表、

准备相关证件、文件原件及复印件,报xx厂生产部进行资格审核。

2.安健环接到申请后,9个工作日内负责组织完成三级安全教育,并将三级安全教育信息反馈至外委保运单位。

3.如有变更或清退人员需及时报xx厂生产部备案,待替换人员审查合格,入厂后进行替换。

第四章外委保运人员日常管理

第十五条外委保运单位人员由车间负责检修监督管理,通过调度安排检修任务。

第十六条外委保运单位人员应完全满足合同相关条款要求及保证正常检修保运任务的前提下,出勤率不得低于合同约定检修保运人数的80%,各外委保运单位人员节假日出勤率不低于合同约定检修保运人数的70%;

第六章考核

第十七条对各外委保运单位从人员管理、安全管理、进度管理、质量管理、体系建设、工器具配置、班组建设七个方面开展综合管理能力考核。

第十七条外委保运单位保运人员的不能满足保运需求,由于人员缺失原因,耽误1天检修进度考核500元。

第十八条对未履行xx厂入厂手续进入现场作业的外委保运单位人员,清除出厂,对责任外委保运单位考核1000元。

第十九条外委保运单位需强人员管理,出现人员顶替现象,清退顶替人员,考核外委保运单位500元/人次;出现使用假身份证及假入场证等现象的,清退造假人员并考核所在外委保运单位1000/人次。

第二十条安全考核

(一)未建立健全安全检修组织机构、未明确安全责任人、项目安全责任人、安全监护人的,一次考核200元。

(二)保运单位如发生不安全行为的,按照xx厂的相关管理要求进行处罚,发生多次的加倍考核。

(三)凡发生下述原因造成未遂事故、火警、异常、轻伤等事故事件的,按如下标准扣责任单位检维修承包费用(保运费用),发生多次的累计考核:

1.发生触电、高空坠落、物体打击和滑跌的,扣罚保运单位500元/次。

2.个人未按规定佩戴防护用品和防护用具的,扣罚保运单位50

元/次。

3.任意拆除现场安全措施的,扣罚保运单位200元/次。

4.未严格执行作业许可制度的,扣罚保运单位200元/次。

5.发生违章指挥、违章操作、违反劳动纪律的,扣罚保运单位200元/次。

(四)保运单位在整个检维修保运过程中,如发生各类事故事件,应按照xx厂相关管理规定及安全协议的相关要求,严肃处罚相关单位及个人。

第二十一条质量考核

(一)生产装置停车检修前,检修准备工作要达到质量安全环保

措施、计划项目、检维修方案、检修工期图纸资料、备件材料、施工力量、施工机具等“八落实”要求,有未落实项目而造成不良后果的,视情况考核保运单位100-500元。

(二)保运单位在接到检维修任务时,必须尽快赶赴检修现场进行处理,白天要求10分钟以内抵达现场,夜间要求15分钟以内到达现场。

若未及时到达检修现场,视情况每次考核200-500元。

(三)保运单位无故拒绝安排的检维修任务,或不及时承接检维修工作,或无故拖延的,视情况每次考核200-1000元。

因上述原因造成事故事件的,按事故事件进行追查。

(四)保运单位未落实检维修项目具体负责人及施工人员的,每次考核200元。

(五)检修未进行技术和安全交底,每次考核保运单位200元。

(六)施工机具、检维修材料未主动落实或准备不足的,视情况考核保运单位200-500元。

(七)检修项目及重要的单体检修项目,保运单位未编制检维修组织机构、检维修方案、进度计划,或编制后未经审批开展检修作业的,每次考核200-500元。

(八)未办理检修工作票、维修工艺交接单及相关作业票,未经生产装置现场确认许可,保运单位直接进行检修作业的,按三违处罚。

(九)未经批准,保运单位擅自变更检维修保运方案,导致不良后果的,每次考核200-500元。

(十)保运单位未按专业规范、技术标准进行检维修施工,随意降低质量标准和检修深度的,每次考核200-500元。

(十一)检修项目验收,保运单位未按规定提交检修方案、检修

记录、中间验收记录、隐蔽工程验收记录、理化检验资料和试车记录等交工资料的,考核100-500元。

(十二)保运单位检修过程未执行定置化管理制度,未做到“三不落地”、“三条线”、“三不见天”、“三净”等科学检修、文明施工要求的,视情况发现一处考核200-1000元。

(十三)保运单位在检修过程中野蛮操作,损坏零配件的,按损坏件价值的10-20%进行考核。

若对设备造成损坏,应按设备现值进行索赔。

第二十二条检维修工作应按期根据既定工作量一次验收合格,因工作不负责任,人为因素造成返工的,每发生一次,视情节轻重考核保运单位1000-10000元,人为造成质量事故事件的,则按照事故事件严肃追责。

第二十三条检修和调试后的动、静设备及管道密封应无泄漏,运转正常,动设备无故障运行72小时(排除由于工艺操作或与检修质量无关的其他因素导致的故障),并达到相关完好标准要求,未达到以上要求视情节轻重考核保运单位500-5000元。

第二十四条工期考核

(一)检修工期以约定工期为准,未经同意不得以任何理由推迟工期,当日工作因保运单位原因白班期间未按时完成的,保运单位有义务工作至任务完成。

保运单位无故造成工期拖延的,视情节轻重考核100-2000元/项,由此造成生产事故事件的,按照事故事件严肃追责。

(二)检维修保运单位未能在规定时间内完成设备抢修、设备大修及设备停车计划检修等作业,考核200-1000元;

第二十五条其他

(一)保运单位需确保人员稳定,出现严重争吵现象,考核200元/次,出现打架斗殴事件,考核500元/次,并清退涉事人员。

(二)对于不服业主人员管理,视情况考核500-2000元,情节严重者清退出厂。

(三)保运单位需定期开展相关安全、制度及专业知识培训,未定期组织培训或未按要求参加xx厂相关培训的,考核200元/次;未做好培训记录或培训敷衍了事的,考核100元/次。

第二十六条生产部可根据保运单位实际贡献提出奖励申请,奖励金额可冲抵考核金额。

第九章现场管理

第二十七条车间应加强属地化管理,检维修作业前应组织与保运单位进行安全技术交底,确保保运单位所有员工熟知以下内容:

(一)检修作业的内容及作业区域风险因素。

(二)作业属地有关安全管理规定。

(三)检维修方案和安全措施。

(四)作业危险源,检修风险评估以及相应的风险削减措施。

(五)现场各种安全消防设施的位置和使用方法。

第二十八条保运单位要建立健全安全培训教育制度,并根据现场作业情况针对性组织安全培训。

在作业期间,保运单位要组织作业人员对当日检修任务、安全、质量等工作进行交底。

第二十九条保运单位入场前,必须建立健全现场检维修组织管理机构,设技术、安全负责人、安全员(可兼职)等。

上述人员离场时必须告知,并明确相关代理工作人员。

第三十条保运单位作业前应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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