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州市政府2007年政府工作报告.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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苏州市政府2007年政府工作报告
06年:
发展成绩催人奋进
(一)坚持科学发展,“十一五”取得良好开局
刚刚过去的一年,是实施“十一五”规划的起步之年,是我市巩固小康成果、提高小康水平,朝着基本实现现代化目标迈进的重要一年。
制定实施推进经济结构调整和转变增长方式、增强自主创新能力、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提高市民文明素质“四大行动计划”,较好地完成了市十三届人大四次会议确定的目标任务。
(二)坚持又好又快,经济运行质量稳步提高
全市完成地区生产总值4820.3亿元,按可比价计算比上年增长15.5%;地方一般预算收入400.2亿元,增长26.3%;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2107亿元,增长12.7%。
探索建立农业保险制度,农业抗风险能力得到增强。
工业经济健康发展,总产值达到1.53万亿元,增长26.3%;规模以上工业企业主营业务收入增长24.5%,实现利税增长35%;高新技术产品产值占规模以上工业产值的比重达到32%,比上年提高0.9个百分点。
服务业增速明显加快,完成增加值1574亿元,增长15.7%。
(三)坚持改革开放,发展活力持续增强
国有资产运营质量进一步提高,国有经济在公共服务领域的主体地位得到加强。
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市级机关行政审批项目继续削减。
支持企业开展资本运作,又有7家公司成功上市,1家公司实现资产证券化,共募集资金41亿元。
农村“三大合作”改革加快推进,新增各类新型经济合作组织366个。
促进民营经济加速腾飞,私营个体经济净增注册资本619亿元,上缴税收、完成投资占全市的比重均超过30%。
全市完成进出口总额1742.6亿美元,其中出口946.9亿美元,分别增长24%和30.1%。
(四)坚持城乡一体,城市建设和新农村建设力度不断加大
通盘制定城乡规划,苏州市城市总体规划纲要已报国家建设部进行技术审查,相城区分区规划、苏州太湖国家旅游度假区控制性详细规划,以及苏州火车站地区综合改造、三角咀生态公园、古镇古村落保护、河网水系等规划编制完成。
平江、沧浪、金阊新城开发步伐加快。
全市新增人防工程面积25.3万平方米。
新设公共信息亭170座,市区消除路灯照明盲区99处,全面完成无地队自来水“一户一表”改造任务。
制定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
(五)坚持减排降耗,生态环境得到优化
创建生态市取得重大进展,张家港、常熟、昆山三市被命名为首批“国家生态市”,张家港市成为全国县级市中首个荣获中国人居环境奖的城市。
太仓市、吴江市建成国家园林城市,苏州成为全国第一个国家园林城市群。
开展整治违法排污企业、保障群众健康环保专项行动和集中式饮用水源地专项整治行动,83家挂牌督办企业完成整治任务,解决了一批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
重视对生活垃圾的处理,全省首座千吨级生活垃圾焚烧发电厂和生活垃圾填埋场沼气发电项目竣工投运。
落实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切实保护基本农田,复垦整理土地4100公顷。
争创节水型城市。
(六)坚持统筹协调,社会事业繁荣进步
制定落实鼓励自主创新的政策措施,积极构建区域创新体系,加快建设创新型城市。
中国科学院苏州纳米技术与纳米仿生研究所、昆山光电产业园、中新科技城启动建设,苏州科技城初具规模,一批科技成果在苏州实现产业化。
引进包括博士、硕士和海外留学人员在内的各类人才12.4万人。
在全省率先实行免费义务教育,外来人口子女在公办学校接受义务教育的比例超过60%。
苏州博物馆新馆顺利开馆。
(七)坚持富民惠民,人民生活继续改善
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18532元,增长13.9%;农民人均纯收入9316元,增长11%。
多渠道拓展就业空间,新增就业岗位30.6万个,其中面向本地劳动力的岗位14万个;扶持失业人员就业12.4万人,援助就业困难人员就业2.6万人,城镇登记失业率下降到3.2%。
市区少年儿童大病医疗保险、老年居民医疗保险全面实行。
农村基本养老保险参保率、老年农民社会养老保险补贴覆盖率分别超过91%和96%。
住房保障工作继续加强。
被征地农民基本生活保障全面实施。
(八)坚持执政为民,精神文明建设、民主法制建设和政府自身建设全面加强
“崇文、融和、创新、致远”的城市精神得到确立,文明素养培育、发展能力提升、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新苏州人融合、社会诚信建设等精神文明重点工作扎实开展。
狠抓安全生产和消防工作,有效防止了重特大事故的发生。
加强对群众来信来访的督查督办。
“平安苏州”建设成效显著。
“法治苏州”建设稳步推进。
强化行政效能建设,扩大政务公开和公用事业单位事务公开范围,群众对政府部门的综合满意率达到98.4%。
07年:
八项任务构筑和谐
全市经济社会发展的主要预期目标是:
地区生产总值增长12%以上,地方一般预算收入增长15%,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增长12%以上,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增长15%%,进出口总额和出口总额均增长15%以上,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和农民人均纯收入均增长10%以上,城镇登记失业率控制在4%以内,全社会研究与试验发展经费支出占地区生产总值的比重达到1.7%,单位地区生产总值能源消耗下降4.5%,化学需氧量、二氧化硫排放总量分别削减4%和5%,环境质量综合指数超过85。
(一)在转变增长方式和提高创新能力上取得更大进展
发展壮大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高新技术企业群、产品群,高新技术产业产值增长20%以上。
继续落实培育大企业行动计划,新增年营业收入超过100亿元的企业3~4家。
引导企业树品牌、创名牌,增创一批中国驰名商标和中国名牌产品。
放大特色产业基地的集聚效应,促进企业集群发展。
保持服务业领先增长的态势,服务业增加值占地区生产总值的比重比上年提高1个百分点以上。
加快建设江苏花桥国际商务城、太仓港区、城市中央商务区等服务业集聚区。
加强房地产市场调控,重点开发普通商品房和定销商品房。
依托开放优势,推动科技创新,注重引进产业主导技术、核心技术,进行消化吸收和二次开发。
创建“全国知识产权示范城市”,推动知识产权工作与科技创新创业紧密结合。
狠抓人才队伍建设,为自主创新提供强力支撑和智慧之源。
(二)在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上取得更大进展
建设粮食生产示范区。
繁荣粮食交易市场。
加快农业标准化步伐,为2010年地产农产品100%%实现无公害以上的目标打下扎实基础。
发展设施农业,推广高效成熟的种养模式。
推进农业机械化,确保水稻种植机械作业率超过40%。
支持能够有效带动本地农民致富的农业龙头企业发展。
根据依法、自愿、有偿的原则,实行土地承包权有序流转。
着力发展生态、休闲、观光农业。
加快新农村示范村建设。
坚持多予少取,增加财政对农村的直接补贴,扩大公共财政的覆盖范围。
深化社区股份合作制、土地股份合作制改革。
增加农业政策性保险种类,构建支持农业发展和农民增收的信用担保体系。
加强农村就业培训和指导,促进农民非农就业。
完善农村基本养老保险制度。
提高农村新型合作医疗保险和医疗救助水平,探索建立城乡接轨的基本医疗保险制度。
确保农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不低于上年度农民人均纯收入的25%。
(三)在体制改革和对外开放上取得更大进展
争取苏州工业园区成为国家综合配套改革试验区。
实施以县级财政体制改革为主要内容的农村综合配套改革。
分类推进社会事业单位改革。
加大社区管理体制改革力度。
深化投资体制改革。
支持企业进行股份制改造,开展资本运作,争取再有3~5家企业上市。
发展资本、人才、产权等要素市场和区域性、专业性的商品市场,构建现代市场体系。
优化重组经营性国有资产,提高国有资产运营效益,做优做强国有经济。
做好改制剥离资产的管理和处置工作,妥善处理改制遗留问题。
私营企业和个体工商户新增注册资本200亿元以上,工业产值、上缴税收占全市的比重提高1~2个百分点。
加大对成长型中小民营企业的扶持力度,培育具有竞争优势的规模型民营企业。
扩大开放成果,优化对外经济发展模式。
加大服务业招商力度,扩大服务业利用外资规模。
吸引跨国公司来苏州设立研发中心、营销中心,鼓励外资企业增资扩股。
推动和支持企业开展境外投资和跨国经营。
完善和落实各级各类开发区的新一轮规划,全面提升综合竞争力。
(四)在提升城市现代化水平上取得更大进展
完成苏州市城市总体规划修编方案报批工作,编制环境保护、绿地系统、市政设施、商贸旅游、文教卫生等专项规划以及各类重大工程建设规划,完善中心城区和各分区规划。
全面启动苏州火车站地区综合改造,建设新站屋、地下广场、北环快速路和人民路、广济路北延等工程。
建成太仓港区二期工程,开工建设三期工程。
平江、沧浪、金阊三个新城形成道路网络,建成一批公建配套设施。
完成市区60万平方米老住宅小区综合整治任务,改造修缮危旧房12万平方米。
整治城区街巷200条以上,分期分批改造城中村、无地队。
完善城市管理体制,进一步将城市管理工作的重心向街道(镇)、社区下移。
建设“数字城管”,促进管理手段现代化。
逐步推行城市垃圾分类收集和处理,加强道路、绿化、河道、公厕的日常管护和保洁。
加强城市道路交通与车辆管理,合理布局停车设施,努力改善交通状况。
(五)在环境保护和资源节约上取得更大进展
继续开展集中式饮用水源地水质保护专项行动,完成二级保护区内污染企业搬迁改造任务。
做好长江、太湖、阳澄湖等水污染防治工作,抓紧建设福星、娄江污水处理厂二期工程和中水回用、脱磷脱氮工程,建成城镇污水处理厂16座,新增污水日处理能力50万吨,配套敷设污水管网,污水集中处理率达到国家环保模范城市复查和生态市指标要求。
建立全市重点污染源信息管理及自动监控系统、市区集中式饮用水源地水质自动监测系统,完善环境预警和应急体系,保障环境安全。
苏州市达到国家地级生态市考核要求。
加强水土保持工作,开展农村“小康环保行动”。
认真落实基本农田保护责任,严格执行用地标准。
优化能源使用结构,切实抓好耗能重点行业、重点企业的节能工作。
完善循环经济发展规划,制定并落实配套政策和实施计划。
(六)在推动社会和谐发展上取得更大进展
争取我市率先通过省教育基本现代化评估;所有农村村小通过市级现代化建设评估验收,其中50%%以上成为示范村小。
深入实施素质教育,优化教育布局,创新职业学校办学机制。
加强对文化遗产的监测管理,继续做好古城古镇申报世界文化遗产工作。
保护和修复古典园林,建成苏州园林博物馆新馆。
发展基层特色文化。
推动城市公共文化服务向镇村延伸。
办好第十六届中国金鸡百花电影节、第二届中国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苏州论坛、第七届中国国际民间艺术节、第十届中国戏剧节暨中国戏剧梅花奖颁奖活动。
大力宣传苏州城市精神,继续弘扬“张家港精神”、“昆山之路”和“园区经验”。
深入开展社会主义荣辱观教育。
加强各类公共服务从业人员的素质教育。
改造和扩建苏州市未成年人社会实践基地。
开展“双拥”创建活动,力争我市获得“全国双拥模范城”四连冠。
普及科学知识,倡导科学精神。
发挥新闻舆论的宣传导向作用,倡导文明新风,针砭社会时弊。
建设“法治苏州”,发扬社会主义民主,营造政治文明、法制健全、社会安定的良好环境。
深入开展新一轮“平安苏州”建设。
健全安全生产长效监管机制。
强化突发公共事件应急管理。
(七)在改善民生上取得更大进展
全市提供公益性岗位8000个以上,帮助8万名以上失业人员实现再就业。
扶持自谋职业,鼓励企业吸纳就业。
加强对企业工资分配的调控和指导。
规范企业工资支付行为。
支持自主创业,拓展增收空间。
完善城镇职工基本养老、基本医疗和失业、工伤、生育保险制度,推行企业年金制度。
提高城乡最低生活保障标准。
发展卫生、体育事业,提高市民健康素质。
实施农民健康工程。
启动市民基本卫生保健工程。
完善食品药品监管体系。
办好2007中国苏州轮滑世界杯环太湖马拉松赛,建设苏州市水上运动训练基地。
实施“奥运争光计划”,培养输送体育人才。
深化人口与计划生育综合改革。
建设20家市(县)级和镇级世代服务中心,做好社区世代服务试点工作。
整合人口信息资源,构建计生、卫生、公安、劳动社保信息交换平台。
(八)在政府自身建设上取得更大进展
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规范审批行为,推行“一个窗口对外”的审批方式。
创新行政服务中心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增强服务功能,提高服务质量。
做好行政权力公开透明运行工作。
严格依法行政。
加强政府立法工作。
加强执法检查,做到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
依法开展行政复议和应诉工作,努力预防和化解行政争议。
各级政府及部门要自觉接受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的法律监督、工作监督和政协的民主监督,认真听取各民主党派、工商联、无党派人士和各人民团体的意见,促进依法决策、科学决策、民主决策。
落实服务承诺制。
增加苏州市便民服务中心的服务内容,提高工单处办的准确率、及时率、办结率和市民满意率。
减少会议和活动数量。
强化效能监察,主动接受市民、企业对政府工作的监督评议。
加强政府及部门的党风廉政建设。
大力倡导“勤奋好学、学以致用,心系群众、服务人民,真抓实干、务求实效,艰苦奋斗、勤俭节约,顾全大局、令行禁止,发扬民主、团结共事,秉公用权、廉洁从政,生活正派、情趣健康”的良好风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