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小学教师教育政策法规知识培训PPT课件.pp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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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小学教师教育中小学教师教育中小学教师教育中小学教师教育政策法规知识讲座政策法规知识讲座政策法规知识讲座政策法规知识讲座一、中小学教师应具备一、中小学教师应具备教育政策法规知识素养教育政策法规知识素养

(一)现代教育者学习教育法规知识的必要性

(一)现代教育者学习教育法规知识的必要性

(二)现代教育者应具备的教育法律素养

(二)现代教育者应具备的教育法律素养1、教育法规知识、教育法规知识2、教育法律意识、教育法律意识3、运用教育法规的能力和遵守教育法规的习惯、运用教育法规的能力和遵守教育法规的习惯(三)现代教育者提高法律素养的方法(三)现代教育者提高法律素养的方法

(一)现代教育者学习

(一)现代教育者学习教育政策法规知识的必要性教育政策法规知识的必要性1、是适应教育改革发展实践要求的需要、是适应教育改革发展实践要求的需要2、是树立权利义务意识(法律意识)、维、是树立权利义务意识(法律意识)、维护自身权利和明确自身义务的需要护自身权利和明确自身义务的需要3、是促进学校管理科学化、规范化、法制、是促进学校管理科学化、规范化、法制化(制度化)的需要化(制度化)的需要4、是学校提高法制教育效率、把年轻一代、是学校提高法制教育效率、把年轻一代培养成为守法公民的需要培养成为守法公民的需要(三)现代教育者(三)现代教育者提高法律素养的方法提高法律素养的方法1、理论联系实际地系统学习有关理论、理论联系实际地系统学习有关理论知识和教育法规知识和教育法规2、提高对教育法律现象的敏感度、提高对教育法律现象的敏感度3、开展案例研究,在实践中提高教育、开展案例研究,在实践中提高教育政策法规的适用能力政策法规的适用能力二、我国现行的教育法律法规二、我国现行的教育法律法规l

(一)我国现行有效的教育法律

(一)我国现行有效的教育法律学位条例(学位条例(1980.2.12公布,公布,1981.1.1生效)生效)义务教育法(义务教育法(1986.4.12公布,公布,1986.7.1生效;生效;2006.6.29修订通过,修订通过,2006.9.1生效)生效)未成年人保护法(未成年人保护法(1991.9.4公布,公布,1992.1.1生效生效;2006.12.29修订通过,修订通过,2007.6.1生效)生效)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1999.6.28公布,公布,1999.11.1生效)生效)教师法(教师法(1993.10.31公布,公布,1994.1.1生效)生效)教育法(教育法(1995.3.18公布,公布,1995.9.1生效)生效)职业教育法(职业教育法(1996.5.15公布,公布,1996.9.1生效)生效)高等教育法(高等教育法(1998.8.29公布,公布,1999.1.1生效)生效)民办教育促进法(民办教育促进法(2002.12.29公布,公布,2003.1.1生效)生效)未成年学生的年龄划分未成年学生的年龄划分1.1.未成年人保护法未成年人保护法1818岁以下:

未成年人岁以下:

未成年人2.2.民事行为能力:

民事行为能力:

(11)11岁岁1010岁:

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岁:

无民事行为能力人(22)1010岁岁1818岁:

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岁:

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33)参加劳动的)参加劳动的1616岁岁1818岁:

可视为完全岁:

可视为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民事行为能力人l3.3.刑事责任能力刑事责任能力l00岁岁1414岁:

无刑事责任能力;岁:

无刑事责任能力;l1414岁岁1616岁:

限制刑事责任能力;岁:

限制刑事责任能力;l1616岁以上;完全刑事责任能力。

岁以上;完全刑事责任能力。

二、我国现行的教育法律法规(续)二、我国现行的教育法律法规(续)l

(二)与中小学教师工作有关的主要教育行政法

(二)与中小学教师工作有关的主要教育行政法规与规章规与规章教育行政法规教育行政法规l教学成果奖励条例、教师资格条例、学校卫生工作条例、教学成果奖励条例、教师资格条例、学校卫生工作条例、学校体育工作条例、禁止使用童工规定等。

学校体育工作条例、禁止使用童工规定等。

教育行政规章教育行政规章l中小学幼儿园安全管理办法、学生伤害事故处理办法、教中小学幼儿园安全管理办法、学生伤害事故处理办法、教育行政处罚暂行实施办法、中小学德育工作规程、中小学育行政处罚暂行实施办法、中小学德育工作规程、中小学生守则、实施教育行政许可若干规定、中小学公共安全教生守则、实施教育行政许可若干规定、中小学公共安全教育指导纲要等。

育指导纲要等。

地方法规和规章地方法规和规章我我国国现现行行教教育育法法规规体体系系结结构构中小学校园法规的几个问题中小学校园法规的几个问题一、学生伤害事故过错责任分析及处理一、学生伤害事故过错责任分析及处理二、学校与学生的法律关系二、学校与学生的法律关系三、教师常见违法行为及其预防三、教师常见违法行为及其预防四、课堂教学中的常见法律问题及对策四、课堂教学中的常见法律问题及对策学生伤害事故过错责任分析及处理学生伤害事故过错责任分析及处理一、学生伤害事故过错责任的类型及分析一、学生伤害事故过错责任的类型及分析l学生伤害事故是指在学校实施的教育教学生伤害事故是指在学校实施的教育教学活动中或者组织的校外活动中,以及学活动中或者组织的校外活动中,以及在学校负有管理责任的校舍、场地、其在学校负有管理责任的校舍、场地、其他教育教学设施、生活设施内发生的,他教育教学设施、生活设施内发生的,造成在校学生人身损害后果的事故。

学造成在校学生人身损害后果的事故。

学生伤害事故的过错责任,根据主体对象生伤害事故的过错责任,根据主体对象不同,可分为学校过错责任,学生过错不同,可分为学校过错责任,学生过错责任,家长过错责任,混合过错责任和责任,家长过错责任,混合过错责任和其他过错责任等类型。

其他过错责任等类型。

1学校过错责任学校过错责任l学校过错责任是指学校在管理过程中,对学校过错责任是指学校在管理过程中,对学生的教育、管理、保护存在过失行为而学生的教育、管理、保护存在过失行为而导致学生伤害事故应承担的责任。

具体体导致学生伤害事故应承担的责任。

具体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l(一一)学校的校舍、场地、其他公共设施,以及学校的校舍、场地、其他公共设施,以及学校提供给学生使用的学具、教育教学和生活设学校提供给学生使用的学具、教育教学和生活设施、设备不符合国家规定的标准,或者有明显不施、设备不符合国家规定的标准,或者有明显不安全因素的;安全因素的;l(二二)学校的安全保卫、消防、设施设备管学校的安全保卫、消防、设施设备管理等安全管理制度有明显疏漏,或者管理理等安全管理制度有明显疏漏,或者管理混乱,存在重大安全隐患,而未及时采取混乱,存在重大安全隐患,而未及时采取措施的;措施的;l(三三)学校向学生提供的药品、食品、饮用学校向学生提供的药品、食品、饮用水等不符合国家或者行业的有关标准、要水等不符合国家或者行业的有关标准、要求的;求的;l(四四)学校组织学生参加教育教学活动或者学校组织学生参加教育教学活动或者校外活动,未对学生进行相应的安全教育,校外活动,未对学生进行相应的安全教育,并未在可预见的范围内采取必要的安全措并未在可预见的范围内采取必要的安全措施的;施的;l(五五)学校知道教师或者其他工作人学校知道教师或者其他工作人员患有不适宜担任教育教学工作的员患有不适宜担任教育教学工作的疾病,但未采取必要措施的;疾病,但未采取必要措施的;l(六六)学校违反有关规定,组织或学校违反有关规定,组织或者安排未成年学生从事不宜未成年者安排未成年学生从事不宜未成年人参加的劳动、体育运动或者其他人参加的劳动、体育运动或者其他活动的;活动的;l(七七)学生有特异体质或者特定疾病,学生有特异体质或者特定疾病,不宜参加某种教育教学活动,学校不宜参加某种教育教学活动,学校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但未予以必要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但未予以必要的注意的;的注意的;l(八八)学生在校期间突发疾病或者受学生在校期间突发疾病或者受到伤害,学校发现,但未根据实际情到伤害,学校发现,但未根据实际情况及时采取相应措施,导致不良后果况及时采取相应措施,导致不良后果加重的;加重的;l(九九)学校教师或者其他工作人员体罚学校教师或者其他工作人员体罚或者变相体罚学生,或者在履行职责或者变相体罚学生,或者在履行职责过程中违反工作要求、操作规程、职过程中违反工作要求、操作规程、职业道德或者其他有关规定的;业道德或者其他有关规定的;l(十十)学校教师或者其他工作人员在负有学校教师或者其他工作人员在负有组织、管理未成年学生的职责期间,发现组织、管理未成年学生的职责期间,发现学生行为具有危险性,但未进行必要的管学生行为具有危险性,但未进行必要的管理、告诫或者制止的;理、告诫或者制止的;l(十一十一)对未成年学生擅自离校等与学生对未成年学生擅自离校等与学生人身安全直接相关的信息,学校发现或者人身安全直接相关的信息,学校发现或者知道,但未及时告知未成年学生的监护人,知道,但未及时告知未成年学生的监护人,导致未成年学生因脱离监护人的保护而发导致未成年学生因脱离监护人的保护而发生伤害的;生伤害的;l(十二十二)学校有未依法履行职责的其他情学校有未依法履行职责的其他情形的。

形的。

2学生过错责任学生过错责任学生过错责任是指学生因违反校规校学生过错责任是指学生因违反校规校纪给自己或其他学生造成伤害应承担的责纪给自己或其他学生造成伤害应承担的责任。

具体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任。

具体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1)学生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违反社学生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违反社会公共行为准则、学校的规章制度或者纪会公共行为准则、学校的规章制度或者纪律,实施按其年龄和认知能力应当知道具律,实施按其年龄和认知能力应当知道具有危险或者可能危及他人的行为的有危险或者可能危及他人的行为的;

(2)学生行为具有危险性,学校、)学生行为具有危险性,学校、教师已经告诫、纠正,但学生不听劝教师已经告诫、纠正,但学生不听劝阻、拒不改正的;阻、拒不改正的;(3)学生知道自己有特异体质,)学生知道自己有特异体质,或者患有特定疾病,但未告知学校的;或者患有特定疾病,但未告知学校的;(4)学生有其他过错的。

学生有其他过错的。

3家长过错责任家长过错责任家长过错责任是指家长因未履行其家长过错责任是指家长因未履行其监护职责而造成学生本人或其他学生监护职责而造成学生本人或其他学生伤害后果应承担的责任。

有以下几种伤害后果应承担的责任。

有以下几种情形:

情形:

(1)知道学生有特异体质,或者患)知道学生有特异体质,或者患有特定疾病,但未告知学校的;有特定疾病,但未告知学校的;

(2)学生身体状况、行为、情绪)学生身体状况、行为、情绪有异常情况,监护人知道或被学有异常情况,监护人知道或被学校告知而未履行监护职责。

校告知而未履行监护职责。

(3)未成年学生监护人有其他过未成年学生监护人有其他过错的。

错的。

4混合过错责任混合过错责任混合过错责任是指二个及二个混合过错责任是指二个及二个以上的当事人均有过错,造成学生以上的当事人均有过错,造成学生伤害结果应承担的责任。

伤害结果应承担的责任。

5其他过错责任其他过错责任其他过错责任是指提供场地、设备、其他过错责任是指提供场地、设备、交通工具、食品及其他消费与服务的交通工具、食品及其他消费与服务的经营者,或者学校以外的其他人的过经营者,或者学校以外的其他人的过错造成学生伤害事故的。

错造成学生伤害事故的。

二、学生伤害事故的归责原则。

二、学生伤害事故的归责原则。

所谓所谓“归责归责”,指确认和追究,指确认和追究行为人的责任。

归责原则,指依据行为人的责任。

归责原则,指依据法律规定确定的标准来确定和追究法律规定确定的标准来确定和追究行为人的民事责任的原则,是确定行为人的民事责任的原则,是确定行为人民事责任的根据和标准。

民行为人民事责任的根据和标准。

民事责任的归责原则分为过错责任原事责任的归责原则分为过错责任原则、无过错责任原则、公平责任原则、无过错责任原则、公平责任原则。

则。

1、过错责任原则是指以行为人的主观、过错责任原则是指以行为人的主观过错来确定其承担民事责任的原则,若无过过错来确定其承担民事责任的原则,若无过错不承担责任;错不承担责任;2、无过错责任原则是指依照法律规定、无过错责任原则是指依照法律规定不以行为人的主观过错为构成侵权行为的必不以行为人的主观过错为构成侵权行为的必要条件的归责原则,即不论行为人主观有没要条件的归责原则,即不论行为人主观有没有过错,都应当承担民事责任;有过错,都应当承担民事责任;3、公平责任原则是指双方及双方以上、公平责任原则是指双方及双方以上的当事人均没有过错,在损害事实已经发生的当事人均没有过错,在损害事实已经发生的情况下,以公平考虑作为价值判断标准,的情况下,以公平考虑作为价值判断标准,根据实际情况和可能,由双方或双方以上当根据实际情况和可能,由双方或双方以上当事人公平地分担损失的归责原则。

事人公平地分担损失的归责原则。

根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则和教育部颁布的和教育部颁布的学生伤害事学生伤害事故处理办法故处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学生伤的有关规定,学生伤害事故的归责原则是过错责任原则。

害事故的归责原则是过错责任原则。

在特殊情况下,可适用公平责任原在特殊情况下,可适用公平责任原则。

则。

三、学生伤害事故的处理一、现场紧急处置一、现场紧急处置二、向有关部门报告二、向有关部门报告三、调查取证三、调查取证四、受伤学生的安抚工作四、受伤学生的安抚工作五、协商五、协商六、调解六、调解七、诉讼七、诉讼八、仲裁八、仲裁九、保险九、保险十、处分十、处分学校与学生的法律关系一一监护说监护说二二委托监护说委托监护说三三行政关系说行政关系说四四教育合同说教育合同说小学生课间相撞引起的伤害小学生课间相撞引起的伤害某某小小学学下下第第二二节节课课后后,小小学学生生王王某某冲冲出出教教室室,准准备备到到操操场场去去上上体体育育课课,但但因因其其下下楼楼速速度度过过快快而而失失足足跌跌倒倒,并并将将前前面面同同时时下下楼楼的的学学生生张张某某撞撞倒倒,造造成成张张某某前前臂臂骨骨折折。

张张某某的的父父亲亲遂遂将将学学校校和和王王某某的的父父母母告告上上法法庭庭,要要求求赔赔偿偿张张某某因因伤伤造造成成的损失。

的损失。

民法通则民法通则第十六条规定:

第十六条规定:

“未成年人的父母是未成年人的父母是未成年人的监护人。

如果未成年人的父母已经死亡未成年人的监护人。

如果未成年人的父母已经死亡或者没有监护能力的,由下列人员中有监护能力的或者没有监护能力的,由下列人员中有监护能力的人担任监护人:

祖父母、外祖父母;兄、姐;关系人担任监护人:

祖父母、外祖父母;兄、姐;关系密切的其他亲属、朋友愿意承担监护责任,并经未密切的其他亲属、朋友愿意承担监护责任,并经未成年人的父、母的所在单位或者未成年人住所地的成年人的父、母的所在单位或者未成年人住所地的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同意的。

在没有上面规定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同意的。

在没有上面规定的人可担任监护人时,由未成年人的父母的所在单的人可担任监护人时,由未成年人的父母的所在单位或者未成年人住所在地的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位或者未成年人住所在地的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在近亲属中指定,或者由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在近亲属中指定,或者由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民政部门担任监护人。

会、民政部门担任监护人。

”学校不是学生监护人的原因一、学校不具备监护人的资格一、学校不具备监护人的资格。

二、学校承担民事责任的归责原则二、学校承担民事责任的归责原则与监护人不同。

与监护人不同。

三、学校不具有监护人的某些职能。

三、学校不具有监护人的某些职能。

张冲案张冲案1998年年11月月20日,年仅日,年仅16岁的高中一岁的高中一年级学生张冲在寄宿的博文学校遭到年级学生张冲在寄宿的博文学校遭到同校学生董强(同校学生董强(16岁)无端殴打,睾岁)无端殴打,睾丸被击碎。

丸被击碎。

4个月后,张冲因无法忍受个月后,张冲因无法忍受肉体和精神的摧残而绝望自杀。

肉体和精神的摧残而绝望自杀。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贯彻执行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若干问题的意见若干问题的意见第第22条:

监护人可以将监护职责部分或条:

监护人可以将监护职责部分或全部委托给他人。

因被监护人的侵权行全部委托给他人。

因被监护人的侵权行为需要承担民事责任的,应当由监护人为需要承担民事责任的,应当由监护人承担,但另有约定的除外;被委托人确承担,但另有约定的除外;被委托人确有过错的,负连带责任。

有过错的,负连带责任。

教师常见违法行为及其预防教师常见违法行为及其预防l体罚学生体罚学生l侮辱学生侮辱学生l侵犯学生财产权侵犯学生财产权l限制学生人身自由限制学生人身自由l侵犯学生隐私权侵犯学生隐私权l非法搜查非法搜查l不作为或过失的失职行不作为或过失的失职行为为1.体罚学生体罚学生l某小学五年级学生小鹏,在被任课老师李某小学五年级学生小鹏,在被任课老师李某批评后骂了一句脏话,李老师随手打了某批评后骂了一句脏话,李老师随手打了小鹏一个嘴巴。

事发第三天小鹏住进,诊小鹏一个嘴巴。

事发第三天小鹏住进,诊断为断为“左眼钝挫伤左眼钝挫伤”、“重度心理障碍重度心理障碍”,随后入沈阳市精神卫生中心住院,被,随后入沈阳市精神卫生中心住院,被诊断为诊断为“分裂性精神病分裂性精神病”。

小鹏的父母向。

小鹏的父母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要求学校及李老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要求学校及李老师赔偿医疗费等各项损失共计师赔偿医疗费等各项损失共计463.76463.76万元。

万元。

体罚学生案例体罚学生案例2l某小学三年级的班主任李某给自己某小学三年级的班主任李某给自己所教的班立下班规,凡迟到所教的班立下班规,凡迟到2020分钟以上分钟以上或违反课堂纪律者,罚喝半墨水瓶盖尿或违反课堂纪律者,罚喝半墨水瓶盖尿水。

水。

19891989年年11月月33日到日到55日,有日,有1313人次的学人次的学生被李某罚喝了自己的尿水。

李某同时生被李某罚喝了自己的尿水。

李某同时不许任何人走漏风声,威胁学生说,谁不许任何人走漏风声,威胁学生说,谁要说出去还要重罚。

要说出去还要重罚。

体罚学生案例体罚学生案例33l某小学五年级的数学教师在放假前规某小学五年级的数学教师在放假前规定,期末考试中每错一道题,在假期中每定,期末考试中每错一道题,在假期中每天要重做天要重做100遍,学生张某在考试中错了五遍,学生张某在考试中错了五道题,因此每天应做道题,因此每天应做500道题,道题,21天的假期,天的假期,总共要做总共要做10500遍,再加上其他寒假作业,遍,再加上其他寒假作业,数量惊人。

张某开学时因为没有完成作业数量惊人。

张某开学时因为没有完成作业而跳山自杀。

而跳山自杀。

2.2.侮辱学生侮辱学生l某中学初三学生丁某因上学迟到,被其班主任某中学初三学生丁某因上学迟到,被其班主任汪某叫到办公室批评教育。

其间,汪某不仅对汪某叫到办公室批评教育。

其间,汪某不仅对丁某进行了体罚,还当着丁某同学的面侮辱丁丁某进行了体罚,还当着丁某同学的面侮辱丁某:

某:

“你学习不好,长得也不漂亮,连你学习不好,长得也不漂亮,连坐台坐台都没有资格。

都没有资格。

”当天中午,丁某留下遗书后,当天中午,丁某留下遗书后,从学校教学楼从学校教学楼88楼跳下,经抢救无效死亡。

在遗楼跳下,经抢救无效死亡。

在遗书中,丁某表达了对老师汪某及家庭的怨恨。

书中,丁某表达了对老师汪某及家庭的怨恨。

合理的惩戒方法语言责备语言责备书面检查书面检查点名批评点名批评增加作业增加作业剥夺特权剥夺特权隔离措施隔离措施留置学校留置学校没收没收赔偿损失赔偿损失处分处分移送工读学校移送工读学校其他其他3.侵犯学生财产权侵犯学生财产权l非法没收非法没收非法罚款非法罚款非法收费非法收费4.4.限制学生人身自由限制学生人身自由l2121岁的女教师张某系唐河县某村小学校的代课教岁的女教师张某系唐河县某村小学校的代课教师。

师。

19991999年年1010月月2323日日1212时许,张某以本班学生张时许,张某以本班学生张玉斌未完成作业为由,放学后将张玉斌反锁在教玉斌未完成作业为由,放学后将张玉斌反锁在教室内补做作业,并将门锁钥匙交给本班值日学生室内补做作业,并将门锁钥匙交给本班值日学生刘闯后离去。

刘闯后离去。

1313时许,该校学生发现张玉斌被书时许,该校学生发现张玉斌被书包带系在教室南侧中间的钢筋护窗上,缢颈死亡。

包带系在教室南侧中间的钢筋护窗上,缢颈死亡。

张玉斌之父张德国闻迅赶到现场,与该校校长张张玉斌之父张德国闻迅赶到现场,与该校校长张永奎一同将教室门锁撬开,张玉斌送医院抢救无永奎一同将教室门锁撬开,张玉斌送医院抢救无效死亡。

当晚效死亡。

当晚66时许,唐河县公安局对被害人尸时许,唐河县公安局对被害人尸体进行了检验,鉴定结论为:

张玉斌系缢颈窒息体进行了检验,鉴定结论为:

张玉斌系缢颈窒息死亡。

死亡。

留置学生时要注意三合理留置学生时要注意三合理l(11)留置的原因要合理)留置的原因要合理l(22)留置的时间要合理)留置的时间要合理l(33)留置的程序要合理)留置的程序要合理5.5.侵犯学生隐私权侵犯学生隐私权l魏某和小云是某中学魏某和小云是某中学20032003届毕业生。

届毕业生。

20032003年读高三期间,学校电视台于年读高三期间,学校电视台于44月月77日播出日播出了晚自习时他们两人搂抱、亲吻的镜头。

了晚自习时他们两人搂抱、亲吻的镜头。

尽管镜头上两人的脸都打了马赛克,但熟尽管镜头上两人的脸都打了马赛克,但熟悉的人还是一眼就可看出是谁。

悉的人还是一眼就可看出是谁。

20032003年年88月月44日,魏某以日,魏某以“学校擅自录像、公开播放的学校擅自录像、公开播放的行为构成侵犯自己的隐私权、人格权、名行为构成侵犯自己的隐私权、人格权、名誉权誉权”等理由提起诉讼,要求学校公开道等理由提起诉讼,要求学校公开道歉,并赔偿精神损失费歉,并赔偿精神损失费50005000元。

元。

学校安装监视设备的注意事项学校安装监视设备的注意事项l安装监视设备的合法性前提安装监视设备的合法性前提l安装监视设备的地点应当慎重选择安装监视设备的地点应当慎重选择l学生对自己被监视的知晓权学生对自己被监视的知晓权l通过监视设备收集材料的合理使用通过监视设备收集材料的合理使用l学生对个人监视记录的查看权和更正权学生对个人监视记录的查看权和更正权6.非法搜查非法搜查l某寄宿制学校高中学生王某发现自己放在某寄宿制学校高中学生王某发现自己放在宿舍中电子词典不见了,立即向班主任老宿舍中电子词典不见了,立即向班主任老师报告。

学校闻讯后组织教育处的老师对师报告。

学校闻讯后组织教育处的老师对王某所在宿舍及周围宿舍的学生床、柜橱王某所在宿舍及周围宿舍的学生床、柜橱进行搜查,最终在学生吴某处发现了王某进行搜查,最终在学生吴某处发现了王某的电子词典。

的电子词典。

7.7.不作为或过失的失职行为不作为或过失的失职行为l某中学初三在上数学课时,学生王某某中学初三在上数学课时,学生王某和李某因为借钢笔的事情起了冲突,和李某因为借钢笔的事情起了冲突,王某骂了李某几句。

李某一怒之下,王某骂了李某几句。

李某一怒之下,将手中的钢笔向王某掷去。

王某躲闪将手中的钢笔向王某掷去。

王某躲闪不及,被击中右眼,致使眼球破裂,不及,被击中右眼,致使眼球破裂,花去医药费花去医药费2652826528元。

为此,王某家长元。

为此,王某家长将教师和李某告上法庭,要求教师和将教师和李某告上法庭,要求教师和李某承担医药费李某承担医药费2652826528元。

元。

课堂教学中的常见法律问题及对策课堂教学中的常见法律问题及对策l1、上课期间可以让学生出教室吗、上课期间可以让学生出教室吗l2、上课时有人找学生怎么办、上课时有人找学生怎么办l3、学生在上课期间自行离开教室怎么办、学生在上课期间自行离开教室怎么办l4、学校对在教师提前下课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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