街道经营性物业招租准入办法.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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街道经营性物业招租准入办法(试行)
为全面实施街道服务业高质量发展战略,加快发展重点产业和培育重点企业,围绕“做大总量、做优布局、做亮特色”目标,加强对服务业的科学规划和政策引导,优化产业结构和空间布局,全力助推“国际化品质**”建设,结合街道实际,制定本办法。
一、工作目标
以优化产业布局为导向,以高端生活性服务业和优质生产性服务业为重点,进一步加大对街道、村(社区)经营性物业的统筹力度,以部分区域为试点,设置招引标准,实施准入办法,出台奖励政策,进一步优化资源要素配置,确保资源要素向一批“大好高”项目倾斜,提升服务业发展的质量和后劲。
二、准入对象
意向招租入驻本辖区内村级经营性物业的服务业企业或项目。
基本条件
(一)承租主体经营必须符合国家产业政策,符合全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各项规划,以及街道产业定位、发展导向。
重点引进科技研发、检验检测、数字服务、电商直播、时尚设计、高端零售、特色餐饮、总部商务等现代服务业。
对一般工业加工企业(项目)原则上不予准入。
(二)承租主体原则上为在街道依法登记注册,税务关系、统计关系均在**街道,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实行独立核算,依法纳税并具备健全的财务管理制度和良好财务记录的企业。
(三)企业入驻运营后三年内,规(限)上服务业企业或规(限)下服务业企业每百平方米税收分别不低于上年度全市服务业亩产评价平均水平。
(四)街道、村(社区)经营性物业原则上不得转租。
四、准入管理机构
成立经营性物业准入管理领导小组(以下简称领导小组),由街道党委书记、办事处主任担任组长,经济工作分管领导担任副组长,成员由政法工作、农业农村工作、社区管理工作、环保工作分管领导组成。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经发办,经发办负责人任办公室主任。
五、准入程序
企业准入程序遵循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具体程序如下:
(一)资料提交
由经营性物业业主单位向街道经营性物业准入管理领导小组办公室(以下简称领导小组办公室)提交项目资料,具体如下:
1.《**街道拟招租企业准入表》(详见附件1),该表用于准入会议;
2.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包括法人代表身份证复印件)、投资者身份证复印件;
3.企业情况介绍(包括企业名称、投资方情况、市场前景、主要经济指标、经济效益、税收分析等内容)。
(二)初审
领导小组办公室在收齐提交的准入资料后(资料不符的,根据要求补齐),依据项目实际情况征求社区管理办、社会治理办、农业农村办、综合执法分队、市场监管所和生态环保分队等部门意见开展初审。
领导小组办公室根据初审结果,对项目有关情况加以完善,出具相关审核意见并提交领导小组召开会议审议。
(三)准入会审
召开准入会议,会上由拟入驻经营性物业企业所在村(社区)对企业基本情况进行汇报。
根据准入会议审议结果,对同意准入的项目,经主要领导审签后,出具相关会议纪要。
六、扶持政策
对经营性物业所在村(社区),按当年度新培育或从我街道外新引进入驻物业的规(限)上企业营业收入和利润在我街道形成的地方财政贡献给予30%的奖励。
以上政策奖励均在有关村(社区)已享受市农村集体经济发展有关政策的基础上实施,所需奖励资金由街道办事处筹措。
对当年度发生安全生产死亡或重伤3人(含)以上安全生产责任事故的,当年度有税收违法、严重环境违法、严重环境污染事故、群体性劳资纠纷和欠薪逃逸事件的,实行一票否决。
七、工作要求
(一)规范操作。
经营性物业准入所需资料,做到一次性告知。
各成员单位根据自身职能提出准入意见,做到准入公开、公正、公平。
(二)明确约定。
承租企业(项目)在通过准入评审后按照农村集体产权交易相关要求进入市级平台参与交易,结束交易流程后与经营性物业业主单位签订村级资产资源租赁合同(详见附件2),合同中应清晰列明企业的经营内容、租赁期限、违约责任等事项,作为日后监督管理的依据。
(三)强化效能督查。
承租企业经会审批准入驻后,由经营性物业业主单位负责承租企业日常监管。
建立经常性的督办督查机制,加强行政效能和跟踪问效,实行动态监管,及时发现和纠正违规准入,确保准入的有效执行。
承租企业和经营性物业业主单位应如实提供申请资料,凡提供虚假申请资料的,一经发现,取消准入申请资格或予以清退;凡造成不良后果的,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八、补充规定
本准入办法由街道经营性物业准入管理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从2022年1月1日起执行。
附件:
1.**街道拟招租企业准入表
2.XXX村级资产资源租赁合同
附件1
**街道拟招租企业准入表
202年第 号
出租单位名称
法人代表
出租单位地址
联系方式
承租企业基本情况
承租企业名称
经营范围
承租企业拟注册资金(万元)
租赁面积(㎡)
法人代表
联系方式
产业类别
预计年
营业收入
(万元)
第一年
预计年
税收
(万元)
第一年
第二年
第二年
第三年
第三年
承租企业承诺:
以上提供的数据真实可靠,并严格按照以上条件进行履约。
签字(盖章):
年 月 日
经营性物业业主单位意见:
签字(盖章):
年 月 日
经营性物业准入管理领导小组办公室意见:
签字(盖章):
年 月 日
街道主要领导意见:
签字(盖章):
年 月 日
填表人:
联系电话:
填表时间:
年 月 日
此表一式三份。
附件2
XXX村级资产资源租赁合同
租赁物名称:
XXXX
出租方名称:
XX股份经济合作社
承租方名称:
XXX
出租方:
**市**街道XX股份经济合作社(以下简称甲方)
承租方:
XXXX(以下简称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诚实信用的基础上,就租赁事宜签订本合同。
一、租赁物基本情况
1.甲方将位于XXXXXX的资产(资源)出租给乙方使用。
租赁物包括:
XXXX。
甲方不保证上述出租的租赁物符合或达到乙方承租的意图。
乙方对上述租赁物已进行了实地踏看,对租赁物的位置、现状、存在的瑕疵以及使用租赁物可能存在的风险亦已作了充分的了解和预测评估,表示愿意承租。
二、用途
乙方租赁甲方租赁物用于(经营范围) XXXX ,不得作其他用途。
三、租赁期限
租赁期为X年,即从XXXX年XX月XX日起至XX年XX月XX日止。
四、租金及履约保证金
1.资产租赁款按XX元/年/平方米,面积:
XX平方米;总计租金为XXX元;(大写:
人民币XXXXX)。
本合同项下的租赁物每年租金总价为人民币XXX元(大写:
人民币XXXXX)。
2.本合同所约定的租金为含税价,租赁物税金由XX承担。
3.乙方于本合同签订之日,须一次性向甲方缴纳相当于2年总租金的X%作为履约保证金,计XXXX元。
五、承租方基本情况
承租方(乙方)须以承租物业地址依法登记注册成立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实行独立核算,依法纳税并具备健全的财务管理制度和良好财务记录的企业。
六、付款方式
1.租金按年缴纳。
乙方于XXX年X月XX日前将首年租金转入甲方银行账户。
以后每年租金于X月XX日前付清。
2.其他方式。
3.合同期满,在乙方完全履行本合同约定和法定的全部义务后,甲方将履约保证金无息退还给乙方。
七、租赁物的交付和使用
1.租赁物于XXX年X月XX日前由甲方移交给乙方,鉴于租赁物为不动产,故双方形成书面的交接手续或乙方占有租赁物时,即视为甲方已将租赁物交付给乙方。
2.未经甲方同意,乙方不得将上述租赁物转租他人,也不得抵押、质押或转让给任何第三人。
3.乙方应合法使用租赁物,需要新建、扩建、改建永久性或临时性建筑物、构筑物的,应符合规划用途和法律、政策的规定,并征得甲方同意,同时得到政府部门的认可(包括符合规划用途、环保、审批等)。
4.在租赁期间,租赁物的维护管理由乙方负责,乙方应承担定期检查租赁物的义务。
租赁物修缮费用在10000元(含本数)以上的大修理由甲方负责并承担费用,10000元以下的修理(含零星修补)由乙方负责并承担费用。
乙方认为租赁物需要甲方修缮时,应采取适当措施防范损失并及时通知甲方。
对于乙方的装修、装饰部分及因乙方原因造成租赁物损坏的修缮,甲方不负有修缮和承担费用的义务。
5.乙方在使用租赁物时负有为相邻户提供便利、保障道路畅通的义务,同时对政府管理、公安、消防、救助人员及其紧急器械、车辆等在进行紧急救险或执行公务时保证能顺利进出。
6.乙方如需对租赁物内部进行改装或装修的,应办理相关审批手续,并将改装或装修方案报送甲方;在取得甲方书面同意后方可施工,相关费用由乙方自负,改装或装修中不得擅自改变租赁物结构。
固定装修设施作为租赁物附属物,租赁期满或提前解除的固定装修设施产权归甲方所有,甲方不再另行向乙方支付任何补偿。
7.因乙方原因致使租赁物或设施损坏的,由乙方负责赔偿或维修。
乙方拒不维修或赔偿的,甲方可代为维修,维修费用由乙方承担。
8.乙方应加强防盗、消防、安全生产管理工作,在重要部位安装必要的防盗报警设施,有义务根据自身需要完善或者配备消防设备,乙方对承租房发生的消防、安全生产、人身伤亡、财产损失等事故负责,与甲方无关。
9.政府因公益事业而附设的各种管线穿越该租赁范围内的绿化地区或其他区域的,乙方应予以配合。
造成租赁物破坏的,甲方不作工程上的修补或经济上的补偿。
乙方承租房屋的内部保洁、装修垃圾、生产性垃圾由乙方自行负责处理,垃圾不得乱堆乱放。
10.为防止他人人身或财产损害,乙方不得在租赁物的墙立面或室外场所的任何位置设置广告(牌)。
因广告设置造成他人损害的,由乙方承担责任。
11.租赁期满后乙方需要继续租赁的,应当在租赁期最后三个月之前书面通知甲方,甲方应当在租赁期最后两个月之前向乙方正式书面答复。
在同等条件下,乙方享有优先承租权。
乙方在租赁期最后三个月之前不通知甲方的,视为放弃优先承租权。
“同等条件”指原承租人租赁的要约与出租方决定的条件或其与第三人经磋商达成的条件相同,同时乙方须符合以下情形:
(1)承租人提出续租申请,并对新的租金标准和期限无异议的;
(2)在租赁期内信誉良好,无拖欠租金等违反租赁合同行为的;
(3)租赁期内不存在其他不良记录的;
(4)符合资产资源租赁相关规定。
如甲方有关续租的答复与公开招租、拍卖相冲突时,按招租、拍卖方式执行。
12.甲方对租赁物进行转让的,乙方放弃优先购买权。
八、租赁物的招租、拍卖
甲方对本协议项下的租赁物以公开招租、拍卖等形式出租、出让的,应提前30天通知乙方。
甲方采用在甲方所属办公地的公示栏内张贴或通过广播、电视等公开形式发布招租、拍卖信息的,视为乙方已收到通知和知悉招租、拍卖信息。
乙方未参加招租、拍卖的,不享有优先权。
九、合同的变更或解除
1.因国家或集体拆迁需要,影响租赁物使用的,乙方应予以服从并积极配合,经甲乙双方协商或变更或终止合同。
2.因国家法律、法规、政策发生变化使本合同无法履行或继续履行将影响到甲、乙双方合同目的实现的,双方均有权提出解除合同。
3.乙方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甲方有权解除合同,乙方经济损失自负:
(1)欠缴租金或其他费用达二个月以上的;
(2)利用租赁物从事违反国家法律、法规活动的;
(3)未经甲方同意,擅自改变租赁物结构及存在状态的;
(4)擅自搭建违章建筑、设施的;
(5)未经甲方同意,擅自将租赁物转让、转租、抵押、质押给他人的;
(6)其他有损害甲方利益行为的。
4.租赁协议终止或解除后,附着于租赁物上的不动产(无论甲方事前是否同意搭建)及动产等属乙方所有和使用的全部财产及废弃物,乙方均必须在解除或终止后十日内清除完毕,并将租赁物恢复原状交还给甲方,租金由乙方支付到租赁物实际交还给甲方止。
在解除或终止后超过十日乙方仍遗留财产的,视作乙方放弃该部分的财产权利,甲方可作任意处置,且对乙方不作任何赔偿或补偿,因清除财产所产生的费用由乙方承担。
十、违约责任
1.乙方未按合同第五条规定缴交租金的,甲方可按欠款金额每日收取5‰的违约金,并在履约保证金中抵扣;逾期30天未缴纳当年租金的,甲方有权解除合同。
2.合同终止或解除后,乙方逾期交还租赁物的,则按每逾期一日向甲方支付相当于日租金2倍的违约金。
3.如一方违反约定义务,对另一方造成损失的,可由双方协商解决或委托有评估资质的中介机构评估损失金额,违反约定的一方负责赔偿。
十一、免责条件
1.因不可抗力原因致使本合同不能继续履行或造成的损失,甲、乙双方互不承担责任。
2.租赁期间,因政府政策、政府建设需要征用或拆除、改造已租赁的物业,使甲、乙双方造成损失的,互不承担责任。
政府因以上行为给予的补偿,除乙方的室内装修、设备搬迁费用归乙方所有外,其余全部归甲方所有。
3.因上述第1、2款原因而终止合同的,租金按照实际使用的天数计算,多退少补。
4.本合同未尽事宜,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可订立补充条款。
补充条款及附件均为本合同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十二、争议的解决
本合同在履行中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或申请调解;协商或调解不成的,按下列第种方式解决。
1.提请仲裁委员会仲裁。
2.依法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十三、招标文件、投标文件、中标通知书等作为合同的组成部分。
十四、本合同自双方签(章)后生效。
十五、本合同一式四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镇(街道)农经管理部门、三资代理服务中心各一份。
如需鉴证,则增加一份。
甲方(盖章):
乙方(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
法定代表人(签字):
(或委托代理人)(签字):
(或委托代理人)(签字):
单位地址:
单位地址:
联系电话:
联系电话:
开户银行:
开户银行:
帐 号:
帐 号:
签约日期:
年 月 日 签约日期:
年 月 日
鉴证单位(盖章):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