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库管理理论辅导.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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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库管理理论辅导
药库管理相关知识
授课人杨淼
各位同学:
大家好,非常感谢科里给我这此机会,能与大家共同探讨学习药库管理的相关知识,希望今天的探讨能给大家带来一定的收益。
药库的管理不仅仅是对药品的简单保管、分发,随着医院信息化管理的完善,各类药品种类的增多,药库管理的范畴也逐渐的加大。
今天,我将从六个方面来介绍药库管理的相关知识。
一、药库相关知识
药库人员构成及职责
药库是医院各临床科室所用药品的源头所在,药库工作对医院药品的质量保证起决定作用。
药库的人员编制:
药库采购员、药品库房保管员、药品会计。
药库采购员:
具有5年以上药学工作经验的药学技术人员担任。
在科主任领导下进行工作并接受上一级技术人员的指导。
职责:
a.根据药品保管员制定药品采购申请计划,
b.负责发票的整理及审查,根据发票内容和药品在微机上录入入库单相应数据。
c.做好医保药品对应工作。
d.抢救病人用药及时采购,保证抢救药品的供应。
药库管理员:
由具有一定理论知识和实际操作能力的药士以上医学专业人员担任。
职责:
a.负责编写采购计划,
b.保证临床用药的前提下减少药品库存积压,加快周转,如有缺货及时说明情况或推荐替代品。
c.认真执行药品管理的各项规章制度做到帐物相符。
d.严格出入库管理制度,杜绝伪劣药品。
e.做好库房维护确保临床用药。
二、药品采购的流程及相关规定
1.医院药品采购原则
a.规范药品采购渠道
b.坚持药品质量第一
c.择优选择采购药品
d.按需采购供应药品
e.依法购药,手续齐全
f.严格执行招标采购
2.医院基本药品目录
a.我院基本用药目录是由我院医院药事管理委员会根据我院实际情况制定本院基本用药目录。
医院药事管理委员会原则上每年根据我院实际用药情况,参考新药上市动态新药临床疗效及不良反应对我院基本用药目录进行增减修订使其更加完善。
b.基本药品目录确立的原则:
临床必需、安全有效、价格合理、使用方便、保证供应、中西并重。
c.基本药品目录药品选择的两优先:
以进入公费医疗、社保医疗目录和国家基本药品目录的药品优先;
以招标中标品种优先为满足临床诊断、治疗用药不断更新的需要
3.首营药品(新药)的采购使用应履行的审批程序
首次购入的药品(首营药品):
本院基本用药目录没有且首次引进使用的药品。
申请提出者:
由临床用药科室主治医以上医生提出申请,临床科室主任签字同意后交付药库。
药剂科的购入程序:
a.索取相关资料(药品生产企业许可证、药品质量标准、质量检验报告书及物价文件和药品说明书等)、审查申请理由(理由是否充分,我院有无相同或类似成分的药品及药理作用类似的药品)、做药品价格比较,提出建议交药剂科主任。
b.药剂科主任根据药库意见审核相关资料并结合本院临床用药具体情况进行审核。
确因临床专科用药或新工艺、新技术使药理作用增强、不良反应降低等情况批准购入
c.药库按申请量一次性购入使用。
不做长期常规采购。
对于急诊抢救用药,药库及时按需要量购买后补办相关手续。
首营药品的引进与选择
以安全有效、质量稳定、疗效确切为基础,具有专科疗效或有特色的药品优先,国家药品目录中的药品优先,价格合理的优先,中标品种优先。
同一品种优先引进的顺序:
国产、合资、进口。
首营药品如何转正
通过药剂科主任审批的新药,在院药事管理委员会召开例会时,由新药的使用科室介绍新药观察情况,经药事管理委员会讨论通过后转为常规用药或列入本院基本药品目录。
药库要做好新药申请记录和新药申请单的保存工作。
4.一次性外购药品的采购
在治疗过程中,医生应尽量选择《基本药品目录》内的药品使用,对在临床治疗中确实需要使用《基本药品目录》外的药品时,需要我们一次性外购药品。
采购程序:
1.告知:
应向病人说明原因,告知病人药品的相关信息(我院是否没有其它药品替代、疗效、价格、疗程、不良反应等),征得病人或家属同意后,方可进行采购。
2.由经管医生填写《新疆医科大学第二附属医院一次性外购药品申请表》后,由药库一次性购入,以保证用药安全。
药品购入后一次性全部发给病人,药库不留库存。
3.对医药公司没有但其它医院有的药品,可采用门诊购买的方式,价格不再加成。
4.急救抢救用药时,药库可先按需求量购买,后补办相关手续
5.采购完毕后,《新疆医科大学第二附属医院一次性外购药品申请表》留药库存档,以备检查。
根据国家和自治区有关规定,自2009开始,药品采购实行网络采购。
我院采购工作的的基本程序是:
第一步:
审资质。
凡是与我院建立药品购销业务的经营企业,必须向我科提供加盖本企业公章的《药品经营企业许可证》、《营业执照》的复印件,中华人民共和国组织机构代码证、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认证证书、税务登记证、质量保证协议书的复印件,以及有关从事我院药品业务人员提供的法人委托书、单位介绍信、身份证复印件等。
第二步:
列计划。
根据本院所需,做出药品采购计划。
主要包括药品名称、药品规格、药品单位、采购数量等。
药库的备货原则:
依据临床需要以销定进(一般为2周内用药)。
第三步:
报信息。
登录新疆药品采购网,将采购计划提交网络。
药品采购的基本要求:
《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实施条例》第三十六条规定医疗机构购进药品,必须有真实、完整的药品购进记录。
药品购进记录必须注明药品的通用名称、剂型、规格、批号、有效期、生产厂商、供货单位、购货数量、购进价格、购货日期以及国务院药品监督管理部门规定的其他内容。
进口药品,其包装的标签应以中文注明药品的名称、主要成分以及注册证号,并有中文说明书。
进口药品应有符合规定的《进口药品注册证》和《进口药品检验报告书》复印件;进口预防性生物制品、血液制品应有《生物制品进口批件》复印件;进口药材应有《进口药材批件》复印件。
以上批准文件应家该共货单位质量检验机构或质量管理机构原印章。
三、药品的入库验收
供货单位根据药品采购计划,将所需药品送至药库,此时药库管理人员要重点把好验收关,验收主要包括数量、质量两个方面。
(一)数量验收。
检查来货与随货同行单上所列的供货单位、药品名称、单位、剂型、生产厂家及数量是否相符,若有不符或破损应做好原始记录,按有关规定退回厂家。
(二)外观验收。
药库做好外观质量验收,对于外购药品(非本地区医药公司购入),由药检室对其进行验收,输液要做澄明度检查。
(三)录入信息。
根据供货单位提供的随货同行单,将入库药品目录信息录入医院药品管理系统。
同时,将药品信息(名称、批号、效期)录入新疆药品采购网。
四、药品的保管与出库
1.药库的保管主要包括库存管理、效期管理、破损药品管理和退药管理四个方面。
(一)库存管理
药品对库室的要求很高,储藏要求是湿度一般在45%~75%,温度控制一般在10℃~20℃。
药品离墙、屋顶的间距不小于30cm,与库房散热器或供暖管道的间距不小于30cm,与地面的间距不小于10cm。
药品储存应实行色标管理。
色标应按如下规定:
待验药品区和退货药品区为黄色;合格药品区、零货称取区和待发药品区为绿色;不合格药品区为红色。
(二)效期管理
为了保证药品的安全有效,必须按效期进行管理。
“一季一大查,一月一小查”,每季度盘点前对药品逐一过目,仔细检查药品的批号、有效期、外观,做到定期登记。
对于有效期在半年内的药品进行列表,通知临床科室尽量使用;有效期在3个月内的药品,联系供货单位进行换货或退货。
每月针对“一季一大查”时的“近效期药品表”,仔细检查药品的质量,及时处理积压品种。
在整理近效期药品的同时,把近3个月内不用或少用的药品进行登记,并报科主任审批备案。
(三)破损药品管理
对于临床各部门的破损药品,由各部门管药人员按药品批号、生产厂家、数量等填报破损药品销退申请表,由库管人员核对、验收后与供货单位协商,办理破损退货。
对于不能退货的药品,由科主任审查,执行报损。
(四)退药管理
近期、滞销的药品按科主任的审批要求,需要退药的将药品按数量、剂型、规格、批号、效期、生产厂家等填写申请表,由库管人员核对确认无误后方可退回药品供货商。
每月整理退货药品目录,联系供货单位及时将账目红冲。
2.药品出库
药品出库原则:
先产先出,先进先出,易变先出,近期先出。
药品出库程序:
保管依单配发,领药人逐单审核(一要核对药品名称、剂型、规格、单位、数量、批号、有效期、包装等。
二要检查药品有无质量可疑、变质、破损、霉变、虫蛀鼠咬等情况),双方签字。
五、麻醉、精神药品管理有关特殊规定
麻醉药品采购也实行网上采购。
《医疗机构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管理规定》第十条规定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药品入库验收必须货到即验,至少双人开箱验收,清点验收到最小包装,验收记录双人签字。
入库验收应当采用专簿记录,内容包括:
日期、凭证号、品名、剂型、规格、单位、数量、批号、有效期、生产单位、供货单位、质量情况、验收结论、验收和保管人员签字。
第十一条在验收中发现缺少、缺损的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应当双人清点登记,报医疗机构负责人批准并加盖公章后向供货单位查询、处理。
第十二条储存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实行专人负责、专库(柜)加锁。
对进出专库(柜)的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建立专用账册,进出逐笔记录,内容包括:
日期、凭证号、领用部门、品名、剂型、规格、单位、数量、批号、有效期、生产单位、发药人、复核人和领用签字,做到帐、物、批号相符。
药库麻醉药品负责人每月要将全院使用的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信息上传到新疆麻醉药品采购网,信息包括药品名称,药品规格,使用人姓名,使用人身份证号以及使用数量。
在麻醉药品管理过程中还要实现到账、物、批号、以及网络上的消耗和采购数量相符。
第十三条医疗机构对过期、损坏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进行销毁时,应当向所在地卫生行政部门提出申请,在卫生行政部门监督下进行销毁,并对销毁情况进行登记。
卫生行政部门接到医疗机构销毁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申请后,应当于5日内到场监督医疗机构销毁行为。
六、科室质控
1.库房整洁
2.记录是否完整退换货记录、麻醉药品、一类精神药品记录,温湿度记录,药品不良反应记录,验收记录是否完整齐全,新药购入记录。
3.供货公司资质的齐全合法有效。
4.帐物相符
5.在验收出库中是否出现差错。
今天的学习就到这里,讲的不到之处,还请同学们批评指正。
谢谢大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