赛涧回族乡土地利用总体规划调整方案.docx

上传人:b****5 文档编号:30716354 上传时间:2023-08-19 格式:DOCX 页数:25 大小:40.17KB
下载 相关 举报
赛涧回族乡土地利用总体规划调整方案.docx_第1页
第1页 / 共25页
赛涧回族乡土地利用总体规划调整方案.docx_第2页
第2页 / 共25页
赛涧回族乡土地利用总体规划调整方案.docx_第3页
第3页 / 共25页
赛涧回族乡土地利用总体规划调整方案.docx_第4页
第4页 / 共25页
赛涧回族乡土地利用总体规划调整方案.docx_第5页
第5页 / 共25页
点击查看更多>>
下载资源
资源描述

赛涧回族乡土地利用总体规划调整方案.docx

《赛涧回族乡土地利用总体规划调整方案.docx》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赛涧回族乡土地利用总体规划调整方案.docx(25页珍藏版)》请在冰豆网上搜索。

赛涧回族乡土地利用总体规划调整方案.docx

赛涧回族乡土地利用总体规划调整方案

 

赛涧回族乡土地利用总体规划调整方案

 

赛涧回族乡人民政府

二〇一七年十一月

前言

为全面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对国土资源工作提出的新要求,保障土地管理制度改革和生态文明体制改革规范有序推进,客观评估赛涧回族乡耕地保护和节约集约用地情况,坚决落实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和最严格的节约用地制度,加快推进土地二次调查成果共享应用,适应新型城镇化和城乡一体化发展的需要,提高土地利用统筹管控能力,加快建设法治国土,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有关规定以及国土资源部和安徽省国土资源厅有关文件要求,以《赛涧回族乡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06-2020年)》(以下简称《规划》)和《颍上县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三个五年规划纲要》等为依据,在《规划》的基础上,编制《赛涧回族乡土地利用总体规划调整方案》(以下简称《方案》)。

《方案》主要阐明“十三五”期间,针对原《规划》,各项土地用途和建设用地管制等的变化情况,进一步强化耕地和基本农田保护,优化土地利用结构和布局,保障稳增长、促改革、调结构、惠民生各项政策措施落地。

《方案》是实行最严格的土地管理制度的纲领性文件,是未来几年落实土地宏观调控和土地用途管制、规划城乡建设和各项建设的重要依据。

《方案》调整范围为赛涧回族乡行政辖区内全部土地,总面积5049.23公顷。

《规划》以2005年为基期,2014年为规划修改年,2020年为规划目标年。

第一章自然和经济社会情况

第一节区域概况

赛涧回族乡于1998年经省政府批准正式成立。

赛涧回族乡位于颍上县城东南23公里,南邻霍邱县,东毗寿县,均以淮河为天然界限,北临颍河。

辖14个村,42自然庄,76个村民组。

全乡住户5563余户,人口23277余人,主要民族有汉族和回族。

第二节土地利用现状情况

一、土地利用现状

2014年全乡土地总面积为5049.23公顷,其中:

农用地3191.08公顷,占土地总面积的63.20%;建设用地512.68公顷,占土地总面积的10.15%;其他土地1345.47公顷,占土地总面积的26.65%。

二、土地利用效率

2014年全乡工业总产值3400万元,财政收入366万元;农民人均纯收入5679元,低于同期颍上县平均水平8241元;土地利用效率总体较高。

三、土地利用特点

(一)耕地比重较大,地域分布均衡。

2014年,赛涧回族乡耕地面积为2377.55公顷,占全乡土地总面积的47.09%,全乡地处平原地区,境内耕地分布相对均衡。

(二)水田、旱田地域差异明显,水利设施完善。

全乡水田旱地呈现明显的地域分异,旱田分布面积大于水田;境内水资源丰富,河渠密布,农田水利设施、灌溉网络完善。

(三)农村居民点比重大,空间布局散乱。

2014年,赛涧回族乡农村居民点面积335.64公顷,占全乡土地总面积的6.65%,但布局较不集中,尤其是自然村落零星分散。

 

第二章规划实施情况

第一节规划目标实现情况

截止2014年底,全乡耕地保有量2377.65公顷,原规划控制指标为2405.30公顷。

截止2014年底,基本农田保护面积2305.99公顷,原规划控制指标为2305.09公顷。

截止2014年底,建设用地总规模512.68公顷、城乡建设用地总规模335.64公顷、城镇工矿用地总规模0.00公顷,原规划控制指标分别为468.70公顷、284.62公顷、0.00公顷。

2014年底交通、水利及其他用地规模为177.04公顷,原规划控制指标为184.08公顷。

原规划新增建设用地指标为28.18公顷,其中新增建设占用耕地规模20.70公顷。

由此可见,除基本农田保护目标和交通、水利及其他用地规模控制规模目标达到外,其余指标距规划目标均有一定差距。

第二节重点建设项目实施情况

截止2014年,赛涧回族乡境内涉及到的重点项目为颍上闸以下生产圩移民安置、行蓄洪区安全建设及移民安置、庄台加培护坡、赛涧乡变电站、赛涧乡敬老院,部分项目已经动工。

第三章规划调整的指导思想与原则

第一节指导思想

全面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按照“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和“四个全面”战略布局,牢固树立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新发展理念,认真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安徽省、阜阳市、颍上县及赛涧回族乡人民政府的决策部署,依据《颍上县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三个五年计划》坚持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和最严格的节约用地制度,通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调整,强化规划管理和用途管制,加快生态文明建设,促进经济持续健康发展和社会和谐稳定。

第二节调整原则

一、总体稳定、局部微调

坚持《规划》确定的指导原则、规划目标和主要任务基本不变,继续实施《规划》确定的土地分区引导原则、土地整治重大工程和规划实施管理制度。

局部调整《规划》,增加耕地保护任务,优化建设用地布局。

二、应保尽保、量质并重

耕地是最宝贵的资源,既要遵循上级下达的耕地保有量,更要保证耕地质量不下降,对二次调查查明增加的耕地,除根据上级统一部署纳入生态退耕规划和根据相关规划需要占用的以外,均予以保护;优质耕地除实施国家重大发展战略、“十三五”重点建设项目难以避让的以外,均划入基本农田,实行永久保护。

三、节约集约、优化结构

按照坚定不移地推进节约用地的总要求,遏制建设用地过度外延扩张,有效控制建设用地总量;统筹建设用地增量与存量,合理调整优化建设用地结构和布局;适当增加新增建设用地规模,保障新型城镇化用地需求。

四、统筹兼顾、突出重点

正确处理开发与保护、当前与长远、局部与全局的关系,重点做好耕地和基本农田调整、建设用地结构与布局优化,重点做好耕地和基本农田调整、建设用地结构与布局优化,制定完善政策措施,切实解决影响耕地保护、节约集约用地和科学发展的突出问题。

五、加强协调、充分衔接

坚持科学论证、标准统一、民主决策,强化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城乡规划和生产力、交通布局等相关专项规划的协调,做好其对下级规划的控制,完善土地用途管制制度。

 

第四章土地利用结构和布局调整情况

第一节规划主要控制指标调整情况

《规划》中确定的耕地保有量指标为2405.30公顷,调整后2402.00公顷;基本农田保护面积为2305.09公顷,调整后为2287.71公顷;建设用地总规模、城乡建设用地规模、城镇工矿建设用地规模以及交通、水利及其他用地规模控制指标分别为468.70公顷、284.62公顷、0公顷和184.08公顷。

调整后控制指标分别为调整后分别为327.00公顷、290.63公顷、0公顷和36.37公顷。

整理复垦开发补充耕地义务量控制指标由24.66公顷调整为321.40公顷。

第二节农用地布局优化调整

一、耕地利用布局调整情况

《规划》确定的2020年赛涧回族乡耕地面积2439.59公顷,调整后2020年赛涧回族乡耕地面积为3894.07公顷。

耕地主要种植结构为大蒜、小麦、大豆,占耕地总面积的95%。

二、基本农田布局调整情况

《规划》确定的基本农田保护面积2305.09公顷,调整后2020年赛涧回族乡基本农田面积为2287.71公顷。

依据相关政策,依法划定基本农田保护区,严格执行基本农田保护制度,坚决实行基本农田“先补后占”,按照赛涧回族乡全域永久基本农田划定方案确定的目标,确保调整后的基本农田保护面积不低于指标要求。

调整后划定后的基本农田全部为耕地质量等别为9等,基本农田质量等级没有降低。

规划期内大力实施基本农田整治工程,采取水利工程、生物工程等措施有效培肥地力,加强对基本农田保护示范区和高产农田的建设。

优化基本农田布局,为城镇发展预留空间,将生产条件较好、集中连片的一般农地划为基本农田。

设立基本农田保护区,以行政村为单位划分保护片,并将基本农田落实到具体地块,保护区、片、块主要参照行政界线、河流、主要道路等线状地物划定。

建立基本农田建设集中投入制度,加大公共财政对基本农田保护区的扶持力度,改善农田水利条件,提高耕地质量,增加有效耕地面积。

采取有效的行政管理和经济调控手段,提高建设占用基本农田的门槛,逐步实施基本农田有偿补划制度。

推进基本农田保护示范区建设,提高基本农田保护成效。

探索创新基本农田保护模式,加强基本农田监测体系建设,借助高科技手段,为基本农田保护实施有效的动态监测。

三、园地、林地、牧草地利用布局调整情况

《规划》确定的赛涧回族乡2020年园地面积为0.00公顷,调整后2020年园地面积为0.00公顷。

《规划》确定的赛涧回族乡2020年林地面积为99.14公顷,调整后2020年林地面积为37.22公顷。

《规划》确定的赛涧回族乡2020年牧草地面积为0.00公顷,调整前后保持一致,牧草地面积均为0.00公顷。

第三节建设用地布局优化调整

一、建设用地规模调整

根据颍上县下达的调整方案指标表,结合2014年建设用地实际情况,对各类建设用地规模进行调整:

《规划》确定的赛涧回族乡2020年建设用地总规模为468.04公顷,调整后为322.92公顷;

《规划》确定的赛涧回族乡2020年城乡建设用地规模为283.08公顷,调整后为283.63公顷;

《规划》确定的赛涧回族乡2020年城镇工矿用地规模为0公顷,调整后为0公顷;

《规划》确定的赛涧回族乡2020年交通水利用地及其他建设用地规模为184.96公顷,调整后为39.29公顷。

二、建设用地布局调整

赛涧回族乡将在规划调整期间进行旧村庄拆迁并点,同时在乡镇中心集中安置,彼时建设用地布局将进行调整。

规划调整后的各类建设用地布局范围,按照调整后乡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图及颍上县城镇总体规划进行布局建设。

三、新增建设用地调整

按照颍上县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第十三个五年规划纲要要求,赛涧回族乡不增加新增建设用地指标,赛涧回族乡经济社会快速发展对于用地的需求,将通过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损毁建设用地复垦挂钩来重新布局对于建设用地的需求。

通过拆迁散乱、废弃的空心村、以及工矿废弃地、废弃水工建筑用地、废弃交通用地的复垦,来重新安置原建设用地区域农村居民生活居住,以及招商引资和城镇建新对于建设用地的需求。

第四节基础设施等规划重点建设项目调整情况

按照国家、省、市、县及赛涧回族乡“十三五”期间的重点建设项目用地需求,补充规划重点建设项目。

规划期间,赛涧回族乡将按照统筹规划、适度超前、完善网络、安全高效的原则,加快完善交通、水利、电力等基础设施建设。

形成布局合理、设施先进、功能齐全的城乡基础设施体系,提高经济社会发展支撑能力。

一、加快建设交通基础设施

按照综合、绿色、和谐交通发展理念,进一步完善干线交通路网,提高县乡、村组道路建设等级和密度。

提高内河航运等级,加强综合交通枢纽建设,推动交通智能化,增强对外对内交通通达能力。

赛涧回族乡濒临淮河,重点交通基础设施为加强水运基础设施配套建设,提升船舶通航能力,对接引江济淮工程;建设颍上船闸复线;建设淮河阜阳港。

二、完善水利基础设施建设

加快实施中小河流治理工程,重点完成淮河支流等中小河流治理工程,提高中小河流重点河段的防洪能力。

对接引江济淮工程,增加淮河流域的对于本乡镇灌溉和供水能力。

实施农村安全饮水工程,提高农村自来水普及率。

改善淮河中游泄洪条件、水资源储存和沿淮洼地排灌条件,改造和提升现有排涝站。

加强抗旱防洪水源建设,提高水源保障能力。

加强水利管理,提高水利调度能力。

三、加快城乡电力基础设施建设

加快建设110千伏以上电源布点及高压输电网架,逐步优化35千伏电网结构,重点推进10千伏以下配电网的建设改造,形成强、简、强互补型一体化供电系统。

切实保护电网建设相关用地、走廊资源,建设一批重点电力基础设施。

适应新能源、电动汽车等新型负荷的接入要求,加快建成结构合理、技术先进、灵活可靠、经济高效的现代配电网。

四、原有重点建设项目调整情况

原规划重点项目为颍上闸以下生产圩移民安置、行蓄洪区安全建设及移民安置、庄台加培护坡、赛涧乡变电站、赛涧乡敬老院等项目继续进行建设,此外调整后增加杨湖至赛涧大桥连接线等重点项目。

第五节其他用地布局调整优化情况

按照原规划划定的管制分区基本不变的情况下进行微调。

在确保规划期末建设用地总规模不突破指标要求的情况下,将已建成及近期亟待建设占用的原有条件建设渠或限制建设区调整成允许建设区;将近期可能占用及远期建设占用需要的原限制建设区划定为有条件建设区;原有禁止建设区规模保持不变。

 

第五章“三线”划定情况

第一节永久基本农田保护红线划定情况

一、划定原则

1、坚持依法依规、规范划定

根据《土地管理法》和《基本农田保护条例》有关规定,按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调整确定目标任务,以已有基本农田划定和保护成果、城市周边永久基本农田划定成果为基础,结合最新土地利用现状变更调查成果,严格按照基本农田布局调整的有关规定,规范有序开展全域永久基本农田划定工作。

2、坚持统筹规划、协调推进

协同推进永久基本农田划定与规划调整,两者互为基础、互为条件,充分协调。

城市周边和全域永久基本农田划定要充分衔接划定成果全部纳入地方各级规划调整方案,同步完成方案编制。

结合城市周边开发边界划定、生态红线划定等工作,与相关部门充分衔接,确保永久基本农田划定工作成果科学合理。

3、坚持保护优先、优化布局

按照总体稳定、局部微调、应保尽保、量质并重的要求,优先确定永久基本农田布局,把城市周边“围住”、把公路沿线“包住”,优化国土空间开发格局。

优先保留规划基本农田中的高级耕地、集中连片耕地。

杜绝基本农田“保远不保近、保劣不保优”等问题,严禁借永久基本农田划定之机擅自调整基本农田布局。

4、坚持优进劣出、提升质量

优先保留原有基本农田中的高等级耕地,集中连片耕地;落实国务院土壤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将重点地区、重点部位优先保护类和安全利用类耕地优先调入;将受重度污染的严格控制类耕地及其他质量低下耕地按照质量由低到高的顺序依次调出,提升耕地质量,保证农业生产环境安全。

划定后基本农田平均质量等级应高于划定前的平均质量等级,基本农田中水田水浇地比重有所提升,坡耕地比重有所下降,基本农田集中连片程度有所提高。

确保划定的基本农田的数量充足、土壤肥沃、设施配套完善、生态环境良好。

5、坚持特殊保护、管住管好

加强和完善对永久基本农田管控性、建设性和激励约束性保护政策,严格落实永久基本农田保护责任,强化全面监测监管。

建立健全“划、建、管、护”长效机制。

二、划定依据

1、法律法规

①《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

②《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

③《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

④《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

⑤《中华人民共和国基本农田保护条例》。

2、中央、国务院文件

①《国务院关于深化改革严格土地管理的决定》(国发[2014]28号);

《中共中央关于推进农村改革发展若干重大问题决定》。

3、国家有关部门规范性文件

《关于印发划定基本农田保护区技术规程(试行)的通知》([1996]国土(规)字第46号);

《关于进一步采取措施落实严格保护耕地制度的通知》(国土资发[2003]388号);

《关于基本农田保护中有关问题的整改意见》(国土资发[2004]233号);

《关于进一步做好基本农田保护有关工作的意见》(国土资发(2005)196号);

《关于印发<基本农田与土地整理标识使用和有关标志牌设立规定>的通知》(国土资发[2007]304号);

《国土资源部农业部关于划定基本农田实行永久保护的通知》(国土资发〔2009〕167号);

《国土资源部农业部关于加强和完善永久基本农田划定有关工作的通知》(国土资发〔2010〕218号);

《国土资源部农业部关于进一步做好永久基本农田划定的通知》(国土资发[2014]128号);

《国土资源部农业部关于全面划定永久基本农田实行特殊保护的通知》(国土资规[2016]10号);

《国土资源部关于印发<全国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纲要(2006~2020年)调整方案>的通知》(国土资发[2016]67号)。

4、地方法规及规范性文件

《安徽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办法》;

《安徽省基本农田保护条例》;

《关于基本农田与土地整理标志牌设立有关规定的通知》(皖国土资函〔2008〕948号);

《转发国土资源部、农业部关于加强和完善永久基本农田划定有关工作的通知》(皖国土资〔2011〕138号);

《关于印发<安徽省永久基本农田划定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皖国土资〔2011〕417号);

《关于印发<安徽省基本农田划定技术方案>和<安徽省基本农田数据库建设技术规定>的通知》(皖国土资发[2012]154号)。

5、技术标准规范

《土地利用现状分类》(GB/T21010-2007);

《农用地分等规程》(TD/T1004-2003);

《第二次全国土地调查技术规程》(TD/T1017-2008);

《基本农田数据库标准》(TD/T1019-2009);

《基本农田数据库标准(调整试行版)》;

《基本农田划定技术规程》(TD/T1032-2011);

《县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编制规程》(TD/T1024-2010);

《县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制图规范》(TD/T1021-2010);

《乡(镇)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编制规程》(TD/T1025-2010);

《乡(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制图规范》(TD/T1022-2010)。

6、其他相关依据

《市级全域永久基本农田划定方案编制指南》(2016年8月);

《县级全域永久基本农田划定方案编制指南》(2016年8月);

经部确认后下发的2014年度土地利用变更调查成果;

《阜阳市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06-2020年)调整方案》;

《颍上县第十三个五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纲要》。

三、划定范围、面积、质量变化情况

1、划定范围

赛涧回族乡永久基本农田保护红线划定工作范围为赛涧回族乡境内的基本农田保护区。

赛涧回族乡永久基本农田保护红线划定工作范围分两个层级:

全域范围与区级行政区划范围一致;城市周边范围与上级下达城市(镇)周边永久基本农田划定初步任务中CSZBFWJX(城市周边范围界线)一致。

2、划定面积

赛涧回族乡全域基本农田共划定2287.96公顷,能够保障规划下达基本农田保护目标的实现。

3、划定基本农田的质量

永久基本农田保护红线划定后,坡度小于15°的耕地占全部划定的基本农田比例达99%,无坡度大于25°的耕地;水田、水浇地的比例占总面积33.51%;划定后的图斑平均面积为2.19公顷,大于划定前图斑平均面积2.06公顷。

划定后耕地质量等别为9.41等,不小于划定前基本农田的耕地质量。

第二节城市开发边界划定情况

城市开发边界是城市行政辖区内划分可进行城市开发建设和不可进行城市开发建设的空间界线。

颍上县规划局编制了《颍上县城总体规划》(2015-2030年),其中确定的近期建设规划时间为2015-2020年,与全乡土地利用总体规划调整时间基本一致,《颍上县总体规划中近期建设规模》中确定的城市近期建设总规模38平方公里左右,不涉及赛涧回族乡境内。

第三节生态保护红线划定情况

一、赛涧回族乡各自然保护区、风景名胜区、湿地公园、蓄滞洪区及矿产采空塌陷区情况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部颁布的《全国自然保护区名录》,赛涧回族乡无各类自然保护区、风景名胜区、塌陷区等。

二、生态红线划定情况

1、划定原则

(1)强制性原则

根据《环境保护法》规定,应在事关国家和区域生态安全的重点生态功能区、生态环境敏感区和脆弱区以及其他重要的生态区域内,划定生态保护红线,实施严格保护。

(2)合理性原则

生态保护红线划定应在科学评估识别关键区域的基础上,结合地方实际与管理可行性,合理确定国家生态保护红线方案。

(3)协调性原则

生态保护红线划定应与主体功能区规划、生态功能规划、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城乡规划等区划、规划相协调。

共同形成合力,增强生态保护效果。

(4)可行性原则

生态保护红线划定应与经济社会发展需求和当前监管能力相适应,预留适当的发展空间和环境容量空间,切合实际确定生态保护红线面积规模并落到实地。

(5)动态性原则

生态保护红线面积可随生产力提高、生态保护能力增强逐步优化调整,不断增加生态保护红线范围。

2、划定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

(2)《国务院关于加强环境保护重点工作的意见》(国发[2011]35号)

(3)《国务院关于印发全国主体功能区规划的通知》(国发[2010]46号)

(4)《“十三五”生态环境保护规划》(国发[2016]65号)

(5)《关于发布全国生态功能区划的公告》(环境保护部中国科学院公告2008年第35号)

(6)《全国生态脆弱区保护规划纲要》(环发[2008]92号)

(7)《中国生物多样性保护战略与行动计划(2011-2030年)》(环发[2010]106号)

(8)《关于划分国家级水土流失重点防治区的公告》(水利部公告2006年第2号)

(9)《国家级公益林区划界定颁发》(林资发[2009]214号)

(10)《全国海洋功能区划(2011-2020年)》(国函[2012]13号)

(11)GB/T12343国家基本比例尺底图编绘规范

(12)GB/T13923基础地理信息要素分类与代码

(13)HJ/T338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划分技术规范

(14)CH/T9005基础地理信息数据库基本规定

(15)SL190土壤侵蚀分类分级标准

3、划定范围、面积

目前颍上县正在进行生态保护红线划定工作,生态环境保护规划暂尚未完成,根据颍上县环保部门相关前期资料,划定的生态保护区将与禁止建设区边界衔接。

 

第六章规划调整方案的可行性分析

第一节规划调整对规划目标影响分析

规划调整后,赛涧回族乡耕地保有量调整、基本农田保护面积、整理复垦开发补充耕地义务量等均发生变化。

基本农田保护面积略微变化,是因为自编制《规划》完成后,近年来部分实施的开发整理复垦项目,其补充耕地已达到基本农田标准,与全域永久基本农田划定工作相衔接后,划为基本农田。

通过整理复垦开发补充耕地,以及建设高标准农田,提高耕地质量和耕作效率,同时降低田坎系数,合理布局田、水、路、林、村,农业生产能力将不低于调整前的水平。

规划调整后,赛涧回族乡建设用地总规模、城乡建设用地总规模、城镇工矿建设用地总规模也将发生变化。

随着国民经济的不断提高和社会发展的不断进步,赛涧回族乡当前的建设用地水平已不能满足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的需求。

按照“颍上县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三个五年计划”,在保障耕地保有量和基本农田保护面积达到指标要求的前提下,在遵循节约集约用地的政策指引下,合理推进赛涧回族乡发展建设,有序整理建设用地布局,适当扩充建设用地规模,是满足颍上县“十三五”计划发展建设的有效手段。

通过迁村并点,合理布局农村建设用地位置,使农村宅基地逐渐去除“空心村”等现象;同时复垦工矿废弃地、水利废弃地、交通废弃地等废弃的建设用地,进而为农村居民集中安置居住,城镇招商引资发展建设等提供用地保障。

第二节规划调整对土地利用布局变化影响分析

按照规划调整中农用地的布局优化和同期编制实施的《颍上县土地整治规划(2016-2020年)》,有效提高耕地质量和布局,合理分布农田路网和灌排措施,缩减无用田坎,小田并大田,提高耕地质量。

按照规划调整中基本农田保护措施和同期编制的《颍上县全域永久基本农田划定》工作,有效保障基本农田,提高基本农田集中连片程度,提高水

展开阅读全文
相关资源
猜你喜欢
相关搜索

当前位置:首页 > 求职职场 > 简历

copyright@ 2008-2022 冰豆网网站版权所有

经营许可证编号:鄂ICP备2022015515号-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