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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库全书总目》的缘情文学思想探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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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编纂于清代乾隆时期的《四库全书总目》(以下文中简称《总目》),是中国古代社会最后一部也是最为庞大的一部官修提要目录,对中国古代学术文化作了集大成式的总结。

其编纂者四库馆员们不仅是清代中叶著名的学术大师,而且也是当时卓越的文学批评家,在文学方面有着很高的水平和成就。

作为那一时期著名的文学评论家,一方面编纂者在撰写集部分纂稿中必然体现其个人的文学思想,另一方面《总目》作为一个集体创作成果,代表了乾嘉时期文学审美旨趣和价值取向,表达和反映了时代的文学思想。

《总目》承担着对中国古代文学发展中尊情与尊礼、重情与重理的理路做出价值评说的重任,强调“发乎情,止乎礼义”,注重“温柔敦厚”的儒家诗教,并将此思想作为其文论的基本思想,在文学批评中自始至终加以贯彻。

对于《总目》这一文学思想的研究,学术界有一些前期成果,奠定了这一问题研究的基础。

周积明的《文化视野下的〈四库全书总目〉》一书,从《总目》关于文学情义起源说、诗歌美学理想、文学鉴赏论、作者理论四个方面作了论述,对《总目》文学观进行了严密翔实的评析,但其只是正统诗文的文学论,非关正统的词曲以及小说观被忽略不计。

除了在总体上评价《总目》的诗文理论,更多的研究则是从某一诗文专题探讨《总目》的文学思想。

甄小泉的《纪昀与〈四库全书总目提要〉》探讨了纪昀在《总目》所体现的文学观中扮演的角色;张宏生的《纪昀在〈诗经〉研究史上的贡献———〈四库提要〉札记》从《总目》中提取材料,揭示了纪昀在《诗经》研究史上的贡献等。

这些成果进一步拓展了《总目》研究的新思路,对研究《总目》缘情文学思想具有积极的借鉴意义。

但是对于挖掘《总目》的分纂稿,通过《总目》的集部提要和分纂稿等不同文本文献比较来研究《总目》缘情文学思想,截至目前还鲜有人涉及。

本文针对以上成果存在的不足之处,通过对翁方纲、姚鼐等四库馆员撰写的分纂稿与《总目》提要的对勘比较分析,总结《总目》文学情理思想,阐释《总目》缘情文学思想的时代意义。

  一、抒写性灵,缘情绮靡

  《总目》的“抒写性灵,缘情绮靡”观点溯源于中国古代文学思想发展的前期,亦即“情礼冲突”期,时间大致从先秦至唐代。

“礼”是一种古老的社会规范,尤为儒家所重视,以之为人应有的存在方式。

礼既然是一种社会规范,它在制定之时就建立在人的共性基础上,荀子称之为“千人万人之情”,这就必然漠视和束缚人的千差万别、生动活泼的个性。

因此,情与礼的冲突早在先秦便已存在,主张“天”“自然”即放任人的天然本性的老庄道家便把矛头集中在儒家的礼,强烈批判其为“以人灭天”。

按照儒家的规定,礼也应是诗的存在方式。

从内容方面说,诗主要“言志”。

“志”的概念宽泛,但孔子认为“为此诗者,其知道乎”,荀子也认为“诗言是,其志也”,在儒家看来这里的“志”主要是指“道”,“道”也就是“礼”。

至汉代《诗大序》既承认诗的言情性质,又力图将情限制在礼的规范,提出“发乎情,止乎礼义”的观点,又规定诗应“吟咏性情,以风其上”,将“礼义”具体化为对上政的讽喻美刺⑤。

从形式方面说,儒家向来并不反对“文”“文饰”,但要保持中庸的“文质彬彬”限度。

《诗大序》所谓“主文而谲谏”,便是“文质彬彬”的原则在具体历史条件下的规定,即“文”应当服务于“谏”,含有“谏”的内蕴。

所以说,内容上看情和礼就是情和志关系,形式上讲指的是文和质的关系。

  中国古代文学中的重情路线发轫于魏晋南北朝时期。

在魏晋六朝“非汤武而薄周孔,越名教而任自然”的任情悖礼时代氛围中,情礼冲突异常尖锐。

晋人陆机提出”诗缘情而绮靡”,淡化礼义与讽谏美刺。

这一时期的新变学派对于“缘情绮靡”逐渐偏离轨道,“缘情”发展为滥情甚至色情,“绮靡”发展为虚华淫艳。

复古学派力主恢复汉儒讽喻美刺、劝善惩恶的文学思想,攻击魏晋以来特别是齐梁的诗歌创作“摈落六艺,吟咏情性”“无被于管弦,非止乎礼义”。

折中学派如刘勰则在“原道”“征圣”“宗经”的神圣旗帜下,肯定魏晋以来文学新变的成就,实质上是意在调和情礼冲突。

至唐,儒学恢复,从唐初至唐末,文论家以强烈的社会责任感对齐梁诗风展开批判。

他们坚持“人文化成”思想,力图回归“六义比兴”的诗学理论,要求诗在内容上“兴寄”、语言上刚健。

中唐白居易提出“根情,苗言,华声,实义”,对情礼冲突有一定的调和意义。

直到宋代理学兴起,情礼冲突才被情理冲突所代替。

关于重情与重礼(理)两条文学思想路线的暌违与冲突,清人沈德潜、纪昀、叶燮等多有所论及。

  《总目》也面临着评说重情文学思潮的问题。

《总目》编纂者通过对中国古代文学特质的睿智透视与把握,反复审视两千多年来的文学典籍,从而在主情与主礼(理)两条文学路线中选择了前者,使一种重情的文学理念在其集部提要及其文学批评中凸显和映现出来。

《总目》纂修者在修改增饰分纂稿的过程中,更加强调“缘情”的思想和理念,在其开展批评中时时、处处体现出这种观念和价值。

  一是提出并诠释“缘情”的思想。

较之分纂稿,《总目》更鲜明地表现了“重情”的文学思想。

如,《钦定曲谱》条提要,翁方纲分纂稿认为:

  前无序文,有例目,不著编辑年月、姓氏。

卷首载“诸家论说”。

卷一至卷四皆北曲,卷五至卷末皆南曲,盖作曲之定式也。

应存其目。

  翁氏分纂稿显然过于简略,既未能就《曲谱》的编纂详加考订,又没有阐释该书的内容和价值。

所以,《总目》从题目、卷数、编纂、内容、价值、意义等诸方面重新拟定提要,其中不乏编纂者的文学思想的阐释:

  考《三百篇》以至《诗余》,大都抒写性灵,缘情绮靡。

惟南北曲则依附故实,描摹情状,连篇累牍,其体例稍殊。

然《国风》“氓之蚩蚩”一篇,已详叙一事之始末。

乐府如《焦仲卿妻诗》、《秋胡行》、《木兰诗》并铺陈点缀,节目分明。

是即传奇之滥觞矣。

王明清《挥麈录》载曾布所作《冯燕歌》,已渐成套数,与《词律》殊途。

沿及金、元,此风渐盛。

其初被以弦索,其后遂象以衣冠。

其初不过四折,其后乃动至数十出。

大旨亦主于叙述善恶,指陈法戒,使妇人孺子皆足以观感而奋兴,于世教实多所裨益。

虽迨其末派,矜冶荡而侈风流。

辗转波颓,或所不免。

  《总目》强烈地表达了其“缘情”的文学思想理念。

《总目》回溯诗史,将《诗经》以来的诗歌发展主流指认为“抒写性灵,缘情绮靡”。

又明晰告示,古来文学经典尽管风采万千,但其特质却是一脉相通的,这就是抒写性情。

这样,《总目》在其提要中表述这些论说,强有力地指明了文学上的“情”本体论具有传统的、经典的依据。

  二是以“缘情”为标准展开文学批评,进而共趋性地映现出《总目》“重情”旨趣所在。

如,《性灵稿》条,翁方纲撰写分纂稿,主要介绍《性灵稿》一书的作者基本情况,没有具体评论。

而《总目》则增评论:

  是集名以“性灵”,盖欲抒写襟抱,不落窠臼之意,然师孔为吴国伦弟子,究不能出七子之轨辙。

  《总目》在以上的评论中,明确标榜“性情”“性灵”,高度注重诗的情感特性,指认诗由“情”而生,“情”为诗的本体,将“情”规定为诗的本源、诗的核心、诗的灵魂,这是对儒家“诗言志”传统的一次大反拨。

当然,《总目》既指认“情”为诗歌本体,缘情自然成为其批评诗文的重要尺度。

同样,对于清张英的《文端集》,《总目》不满翁方纲分纂稿,在其基础上增评论:

  至于言情赋景之作,又多清微淡远,抒写性灵。

台阁、山林二体,古难兼擅,英乃兼而有之。

其散体诸文称心而出,不事粉饰,虽未能直追古人,而原本经术,词旨温厚,亦无忝于作者焉。

  从以上提要中可以看出,《总目》在其提要中不厌其烦地阐释缘情论说,其思想甚为清晰、明朗。

当然,《总目》“重情”,十分强调情感的真实性。

如,《总目》赞扬周巽诗“抒怀写景,亦颇近自然”;论王之道诗“抒写性情,具有真朴之致”,等等。

可见,思想感情的真率是《总目》文学审美理想的要求和追求。

反之,对于“真情”的缺失,片面强调“发乎情”,一味“为文而造情”、矫揉造作,《总目》则给予尖锐的批判。

由于在“性情深挚,直抒胸臆”方面“不能与文士争工”,《总目》对于明龚诩诗提出批评;对于萧云从《钦定补绘离骚全图》“特所画不过一篇一章,未能赅极情状”,因而,《总目》对萧云从颇多微辞。

正是这些诗篇缺乏真情实感,缺乏个性,只是泛泛的“空腔”,引起了《总目》编撰者的不满,对于那些虚无缥缈中乏于真情的文学作品提出批评,强烈呼吁诗歌理论及创作实践回归缘情的本真。

  二、病其以理为宗,不得诗人之趣

  《总目》主张“诗本性情”,自然对于因片面强调“止乎礼义”,缺乏真性情,流为枯燥无味,只知说理的道学诗,是持批评态度的。

其实,《总目》所批判的这种主理的文学路向发端于中国古代文学思想的发展后期,即情理冲突阶段,时期大致从宋至清。

至宋时,一种新的统治思想体系———理学产生。

宋代理学家所说的“理”有三个层面的意义:

首先是“伦理”之“理”,他们主张“存天理,灭人欲”;其次是“物理”之“理”,他们认为万物各有一“理”,应当体认与揭示其“理”;再次是“条理”之“理”,即事物的秩序与法则。

这三个层面不仅对宋代传统文学思想皆有或轻或重、或显或隐的影响,而且都与“情”存在着龃龉与冲突。

  一般说来,“存理灭欲”的思想主要体现在理学家的诗文中。

“欲”虽然不能完全等同于情,但与情有所交叉。

对这方面的抨击与反拨主要是晚明的一些具有异端思想的文人,如,徐渭、李贽、汤显祖等,“情有者理必无,理有者情必无”便是其典型表述。

“物理”层面之“理”对宋代文人的影响比较深广,是宋人以理为诗、以议论为诗的深层原因。

这方面的情理冲突发生得比较早,宋末严羽在其撰著的《沧浪诗话》中对此种流弊大加针砭,其批判的思想武器就是以“诗者吟咏情性”观点为依据的,并开启了明代前后七子一派对宋诗的攻讦。

“条理”层面之“理”影响于宋人的好谈诗法,并一直影响到元、明、清文学。

明代七子派主情而反对宋诗,但他们主张从体格声调上拟则唐人,其实也是从宋人的好谈诗法而来。

公安派声言“独抒性灵,不拘格套”,虽直接针对七子派的“格调”论而发,但深入追溯起来,却是对宋代以来拘守诗法的反拨。

  其实,自宋代以来这种理学家“借咏歌以谈道学”的文艺观念和创作实践,是对文艺基本规律的根本性悖误,因此,即使它凭借封建专制统治的倡导而显赫一时,但终不能通行于天下,也必然逃脱不了困顿、湮没的命运。

在“情”本体与“理”本体的文学路线之争中,《总目》继承了这种自宋以来对主理论反弹的传统,并从这样的思路出发,极力批判理本体文论以及“理过其辞,淡乎寡味”的文学之作。

相对于分纂稿,《总目》对主理论的文学路向批判主要表现在以下两个方面:

  一是《总目》摒弃了程朱理学摒弃缘情体物文艺观、一切皆以“惟涉理路”为特性的主理路向,并大加批判。

如,《文章正宗》条,翁方纲分纂稿认为:

  德秀以后世文辞多变,欲学者识其正,故此书专以明义理、切世用为主,分辞命、议论、叙事、诗赋四门。

盖编于理宗绍定五年壬辰之岁,是时学者皆知恪守程朱绪言,而是编之出,因文阐理,信经训之治菑畬矣。

  翁氏把“信经训之治”视为文章之根本,对真德秀“明义理,切世用”的文学观是持肯定态度的。

显然,这与《总目》的主情文学观相悖。

《总目》则全部予以删改,重新评价真德秀和《文章正宗》:

  其持论甚严;大意主于论理,而不论文,《刘克庄集》有《赠郑宁文》诗曰:

“昔侍西山讲读时,颇于函丈得精微;书如‘逐客’犹遭黜,辞取‘横汾’亦恐非。

筝笛焉能谐雅乐,绮罗原未识深衣;嗟予老矣君方少,好向师门识指归。

”其宗旨具于是矣。

……故德秀虽号名儒,其说亦卓然成理,而四五百年以来,自讲学家以外,未有尊而用之者,岂非不近人情之事,终不能强行于天下欤。

然专执其法以论文,固矫枉过直,兼存其理,以救浮华冶荡之弊,则亦未尝无裨。

  《总目》毫不犹豫地将批判的矛头指向程朱理学诗论。

对于真德秀这种高扬理学之“理”,排拒缘情之作的典型的理学文学观,《总目》认为“病其以理为宗,不得诗人之趣”,斥其“自讲学家以外,未有尊而用之者,岂非不近人情之事,终不能强行于天下”。

同样,在《性学吟》提要中,《总目》也一改翁方纲分纂稿,对于“以诗讲学,皆拈理语为题,如太极、仁义之类”,《总目》毫不留情地将其贬之于存目,鲜明地表现出《总目》对理学家文学理论和创作实践的有力否定。

  二是《总目》极力反对理学家割裂文学与来自现实人生感情的联系,极力排斥主情文学路向。

如,《道园学古录》条,翁方纲撰写分纂稿,只是客观介绍《道园学古录》一书作者情况及该书成书过程,没有详加评论。

《总目》则增评论:

  文章至南宋之末,道学一派,侈谈心性;江湖一派,矫语山林,庸沓猥琐,古法荡然。

理极数穷,无往不复。

有元一代,作者云兴。

大德、延祐以还,尤为极盛。

而词坛宿老,要必以集为大宗。

此录所收,虽不足尽集之著作,然菁华荟稡,已见大凡。

迹其陶铸群材,不减庐陵之在北宋。

明人夸诞,动云元无文者,其殆未之详检乎。

  《总目》较之翁氏分纂稿更为反对主理一路的文艺观。

《总目》谴责“文章至南宋之末,道学一派,侈谈心性”,“理极数穷,无往不复”,致使文坛“庸沓猥琐,古法荡然”。

相对而言,对于元虞集一改南宋以来之陋习持赞赏态度,以其作品“菁华荟稡”,驳斥了“明人夸诞,动云元无文”的谬见。

同样,在《曹月川集》中,《总目》一改翁氏分纂稿的态度,批判了明曹端“诗皆《击壤集》派,殊不入格,文亦质直朴素,不以章句为工”,指出其创作及作品上的缺陷。

  当然,《总目》反对自宋以来的主理文学路向,批判程朱理学扼杀“咏歌情性”的谬妄之举,其实质是对“发乎情,止乎礼义”文学思想的深切洞明的辨识。

但其反对理学家的文学理念,却不反对以议论入诗的文学创作实践。

因此,尽管《总目》对于明章懋“侈言载道,毫不修饰”的为文之道持批评态度,但对其以“惟在身体力行,而于语言文字之间非所留意”,《总目》赞其曰:

“所存皆辞意醇正,有和平温厚之风。

盖道德之腴,发为词章,固非蜡貌栀言者所可比尔。

”对于明曹端,《总目》亦对其颇有微辞:

“然人品既已醇正,学问又复笃实,直抒所见,皆根理要,固未可绳以音律,求以藻采。

”这种认同“理趣”,否定“理说”的文学理念,表明了《总目》编纂者对主情的文学特质和本性有了高度的了悟和洞识。

三、温柔敦厚,蔼然可挹

  《总目》以“温柔敦厚”论诗,充分汲取了中国传统文学思想发展流变的历史积淀和理论底蕴。

《总目》主张的是“温柔敦厚”的文论思想,其直接来源是孔子所倡言的“温柔敦厚,诗教也”。

在对待这种“发乎情,止乎礼义”的儒家诗学理论方面,往往会出现两种偏向:

一是因片面强调“止乎礼义”,缺乏真性情,流为枯燥无味、只知说理的道学诗;一是片面强调“发乎情”,成为绮靡冶荡,甚至“绘画横陈”的艳情诗。

如何继承传统文论,避免偏颇之论,成了《总目》考察审视的题中应有之义。

同时,《总目》也受到清代前期文论思想的影响。

清人论文,主张“诗人之言与学人之言合”,力主抒写关乎世运的“万古之性情”,对情理冲突带有综合、调和的倾向。

因之,《总目》文学论正是基于这种历史和现实的耦合,其编纂者扫视历代文论,就是要纠正悖误传统的种种偏颇,进而完善传统,为正宗文学的继续生存和发展廓清道路。

  《总目》编纂者对理学家但知“止乎礼义”而不必“发乎情”的文学主张业已给予批判。

同样,《总目》虽然力主诗文缘情而作,坚持和强调文学情感性特质,但却决不赞同性情任意驰骋,诗意“任性而发”。

在《总目》的文学批评理念中,强调文学是情感的表现,个体情感不能趋于无度,而必须受制于社会伦理规范,就范于“安宁、优美、平衡和理性”的传统文学精神的范畴,达到和社会伦理规范的统一。

《总目》以“温柔敦厚”论文,将其作为一条重要的文学批评原则,始终贯彻于集部提要的始终,使得情与理的矛盾得到调和,达到了“发乎情,止乎礼义”的和谐。

当然,这一重要的文学批评原则也渗透于从分纂稿到《总目》定稿的过程之中,主要表现在以下三个方面:

  首先,《总目》以“温柔敦厚”论文,主张温厚和平之音,反对激烈愤懑之语。

如,明人郑文康著的《平桥稿》,翁方纲撰写分纂稿认为:

  《平桥稿》十八卷,明郑文康著。

文康字时乂,昆山人。

正统戊辰进士,不仕。

其先家于开封,故集中自称开封人,又自号介庵。

“平桥”者,所居桥名也。

其文在当时以简质称。

《明史·艺文志》卷数亦合。

应存其目。

  《总目》则增评论:

  其诗意主劝惩,词旨质直,颇近《击壤集》体,而温柔敦厚,蔼然可挹,要不失为风人之遗。

文章亦不屑以修词为工,而质朴之中,自中绳墨,较其诗为尤胜。

《江南通志》称所作多记载时事,有益劝惩。

文尤简质有法度,殆非虚美。

《静志居诗话》以文康比石介、尹洙,虽所造深浅不同,而意度波澜,亦庶几近之矣。

  经过《总目》纂修者的修改,鲜明地表达了“温柔敦厚,蔼然可挹,要不失为风人之遗”这一重要的文论观点,使其成为《总目》文学批评的一条基本的文学批评原则。

在其提要中就是按照这一文学理念进行文学批评的。

  《总目》在宣扬温厚和平的同时,也对“大喜者必绝倒,大哀者必号痛,大怒者必叫吼动地,发上指冠”等有失儒家“中和”之美地一任情感迸发,屡加批判。

如,明人茅翁积撰的《芸晖馆稿》,翁方纲分纂稿认为:

  《芸晖馆稿》十三卷,明茅翁积著。

翁积字穉延,别号同山,归安人副使坤之长子也。

赠中书舍人。

是集前十卷诗,后三卷文。

“芸晖”其所居斋名,故以名其集。

附状、铭、传于卷后。

应存目。

  《总目》在翁氏分纂稿基础上增评论:

  豪荡不羁,以任侠自负,故所作多文酒宴会之词。

是集凡诗十卷,文二卷,乐府二卷,而以“行状”、“墓志铭”、“小传”,附其后。

  《总目》不满明茅氏“豪荡不羁,以任侠自负,故所作多文酒宴会之词”,故将其别集打入存目。

对于诸多诗文集的作者来说,都是因为越出了“温柔敦厚”的诗原旨,任意使“愤激太甚”之情感迸发,因而引起《总目》编纂者的不满和斥责。

其次,《总目》以“温柔敦厚”论文,大力维扬娴雅温厚的雍容气象,推瞻典赡宏丽的风格。

如,《张燕公集》条,姚鼐分纂稿贬斥张说:

  说之为武懿宗上功状,佞谀已甚。

及玄宗时,志高力士父母之墓,称之不容口,而铭上官昭容曰:

“如彼九日,弈焉暴之。

”说乃以睿宗诛婉儿为非邪?

辞之无体亦甚矣。

  但《总目》编纂者显然不能认同姚鼐对张说及其文集的评价,遂在姚氏分纂稿的基础上重新撰写提要:

  唐张说撰。

说事迹具《唐书》本传。

其文章典丽宏赡,当时与苏颋并称。

朝廷大述作多出其手,号曰燕许。

  《总目》凸显张说“其文章典丽宏赡,当时与苏颋并称。

朝廷大述作多出其手,号曰燕许”,对张说文章“典丽宏赡”大为赞许。

在娴雅温厚的致思趋向下,在诸多集部提要的批评中,出现了“和平雅正”“冲澹闲远”“典博庄重”“温雅清丽”乃至“舂容恬雅”等审美评判,较之纂稿更能体现“温柔敦厚”的文学精神。

再次,《总目》张扬“温柔敦厚”,反对绮靡冶荡乃至“绘画横陈”的文风。

《总目》对“绮靡”“多绮罗脂粉”的诗风最为不满。

如,《李义山诗集》条,翁方纲撰写分纂稿,主要介绍《李义山诗集》一书的注本情况,没有具体评论。

《总目》则增评论:

  商隐诗与温庭筠齐名,词皆缛丽。

然庭筠多绮罗脂粉之词,而商隐感时伤事,尚颇得风人之旨。

故蔡宽夫《诗话》载王安石之语,以为“唐人能学老杜而得其藩篱者,惟商隐一人”。

《总目》认为“商隐诗与温庭筠齐名,词皆缛丽”,但批评温庭筠诗“多绮罗脂粉之词”,认为“商隐感时伤事,尚颇得风人之旨”。

究其原因还是温氏诗格低下,突破了情感的社会伦理范畴度,陷入了对色情的津津玩味。

显然,这里《总目》反对的是流于色情的创作倾向。

毋庸讳言,《总目》缘情文学思想带有鲜明的时代印记,它显现了清代汉学家重建古典文学理想王国的努力。

《总目》无论谈情礼之争,还是论情理之争,抑或是讲继承与创新,都是视缘情论为文学正途,以“发乎情,止乎礼义”为正宗诗文的发展方向。

这些是文学传统在清代的复归,也是一种文化特质的征象。

《总目》的编纂者对理学家的诗文论表达了强烈的不满并进行了批判,标志着《总目》对理学家所持诗学批评标准的彻底否定。

这不仅出于《总目》编纂者对“诗本性情”“意存比兴”的认识,而且还与他们的学术取向有关。

《总目》编纂者推重汉学而不满宋学,对朱熹等理学家的诗文及其主张颇有微辞。

可以说,《总目》提出的缘情论是复归儒家“发乎情,止乎礼义”的诗论传统,是作为宋、元、明理学文学观的对立物存在的,也是作为魏晋与晚明个体觉醒、个体感性突破礼教规范的对立物存在的。

如前所述,对理学家文学思想抨击和反拨比较早的是宋末严羽,其后明代前后七子一派继承其观点对宋诗大肆攻讦,公安派亦在七子派基础上,对宋以后拘守诗法的做派进行强力反拨,晚明时一些反叛学者更是对理学文论进行无情抨击。

历史发展到清代前期,清统治者从康熙时期便提倡“清真雅正”的文风,雍、乾两朝又作了明文规定,反复强调。

这个思想、艺术标准与规范也不难为康乾盛世文人所接受,《总目》的缘情论便是其在文学思想方面的反映。

但是,由于清人惩于明人的空疏,推重实学,与宋人的重读书、以学为诗相契合;清人重史,主张以诗观史,以诗补史,与宋人的“诗史”说和宋诗的叙事详明相契合;清初天崩地解的时事巨变,使得淋漓奥博的诗风流行,而含蓄蕴藉诗风处于劣势,也与宋诗有所契合。

因此,清代前期,甚至整个清代的诗坛都弥漫着“祢宋”的氛围。

在这样的历史文化条件下,力图以缘情论为文学正轨的振兴正宗文学的理想和愿望是根本无法实现的。

同时,这些也表明了《总目》在文学思想、尤其是诗学思想方面,只是系统总结了中国古代文学思想,而其发挥的积极意义,却被整个清代的思潮和文学的嬗变所湮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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