莱芜市泰钢工业园教育办公室汶水学校综合楼改造及室外附属.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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莱芜市泰钢工业园教育办公室汶水学校综合楼改造及室外附属
莱芜市泰钢工业园教育办公室汶水学校综合楼改造及室外附属工程
招标文件
项目编号:
LWGK2017143
招标人:
莱芜市泰钢工业园教育办公室
代理机构:
山东鲁凡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二○一七年九月
第一章招标公告
莱芜市泰钢工业园教育办公室汶水学校综合楼改造及室外附属工程招标公告
一、招标项目名称:
莱芜市泰钢工业园教育办公室汶水学校综合楼改造及室外附属工程
二、招标项目编号:
LWGK2017143
三、资金来源:
财政资金
四、质量要求:
合格
五、投标人资格要求:
项目名称及标段
资质要求
本项目预算金额
莱芜市泰钢工业园教育办公室汶水学校综合楼改造及室外附属工程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22条规定;
2、投标人须为在中国境内注册,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含叁级)和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叁级(含叁级)或以上资质并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的企业;
3、项目负责人必须具有贰级(含贰级)或以上建造师资格;
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01万元
七、获取招标文件
1.时间:
2017年9月19日至2017年9月25日,上午8:
30-11:
30,下午14:
30-17:
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2.地点:
莱芜市莱城区北坛南路鲁凡项目管理公司招标部
3.方式:
投标人须先在莱芜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各投标单位注册时请选择“供应商”)、莱芜市政府采购网分别进行网上报名,再持以下资料到代理机构现场报名并购买招标文件(以现场报名为主)。
报名及购买招标文件时必须携带公共资源交易网打印的报名回执码、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及法人授权委托书、营业执照副本原件、资质证书原件、安全生产许可证原件、开户许可证原件及上述资料加盖单位公章的复印件一套,凡有意参加本次招标活动的投标人必须到招标代理机构现场登记报名,不按规定报名后果自负。
本项目为资格后审,报名时提交的资料查验不代表资格审查最终通过合格,投标人最终资格的确认以评标委员会组织的资格审查结果为准。
4.售价: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500元(不含图纸),售后不退。
八、资格审查方式:
资格后审
九、递交投标文件时间及地点:
1.时间:
2017年10月11日8时30分至2017年10月11日9时00分(北京时间)
2.地点:
莱芜市行政服务中心200会议室
十、开标时间及地点:
1.时间:
2017年10月11日9时00分(北京时间)
2.地点:
莱芜市行政服务中心200会议室
十一、发布媒介:
该公告同时在中国山东政府采购网、莱芜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和莱芜市政府采购网上发布。
十二、联系方式
1.招标人:
莱芜市泰钢工业园教育办公室
2.代理机构:
山东鲁凡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
莱芜市莱城区北坛南路山东鲁凡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
毕云静 联系方式:
0634-6623777
2017年9月18日
第二章投标人须知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条款号
条款名称
编列内容
1
招标人
名称:
莱芜市泰钢工业园教育办公室
联系人:
亓校长
电话:
0634-6116126
2
招标代理机构
名称:
山东鲁凡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
山东省莱芜市莱城区北坛南路36号
联系人:
毕云静
电话:
0634-6623777
3
项目名称
莱芜市泰钢工业园教育办公室汶水学校综合楼改造及室外附属工程
4
建设地点
汶水学校院内
5
资金来源
资金来源:
财政资金
6
计划工期
计划工期:
60日历天
7
质量标准
施工要求的质量标准:
合格
8
投标人资质条件
资质条件:
1、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成立,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具备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含叁级)和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叁级(含叁级)或以上资质且取得有效的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2、拟派本项目负责人应具有建筑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建造师资质并具备有效的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9
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不接受
□接受,应满足下列要求:
10
费用承担成果补偿
√不补偿
□补偿,补偿标准:
11
踏勘
√不组织:
□组织,踏勘时间:
踏勘集中地点:
12
投标预备会
√不召开
□召开,召开时间:
召开地点:
13
投标人提出问题的截止时间
2017年9月25日
14
招标人书面澄清的时间
2017年9月26日
15
投标有效期
90天(自投标截止日起)
16
投标保证金
投标保证金为60000.00元。
(中标单位投标保证金签订合同后自动转为服务费。
)
17
履约保证金
中标单位签合同前缴纳成交价5%的履约保证金。
18
近年财务状况
提供2015年1月1日至今的财务报表
19
近年完成的类似项目
2014年1月1日至今,投标人承担过类似施工项目业绩。
20
签字或盖章要求
招标文件规定应加盖公章的证明材料必须加盖投标人公章,要求签署姓名的应由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亲笔签署姓名。
21
投标文件份数
正本1份,副本5份
22
装订要求
胶装
23
封套上应载明的信息
招标人的地址:
招标人名称:
(项目名称)投标文件
在年月日时前不得开启
24
递交投标文件地点
莱芜市行政服务大厅200开标室
25
是否退还投标文件
√否□是
26
开标时间和地点
开标时间(同投标截止时间):
2017年10月11日9:
00
开标地点:
莱芜市行政服务大厅200会议室
27
开标程序
密封情况检查:
由公证人员检查密封情况
开标顺序:
递交投标文件的先后顺序
28
评标委员会的组建
评标委员会构成:
5人
评标专家确定方式:
随机抽取
29
资格后审时评标委员会需要核验的证件原件
投标人在递交投标文件时,将原件(附资料清单,以便清点及退还)一并递交给文件接收单位,进行资格后审时由接收单位交评标委员会核验,如有遗漏的,投标人应按评标委员会书面要求提交的时间内补齐。
只有通过审查的单位,方能进入下阶段评标程序。
注:
原件资料经评标专家评审完成后退还。
以上原件资料请装入一个单独的包装袋中(密封、标记不作要求,但不允许封入投标文件的密封包中),随投标文件一并递交。
一、需要提供的原件主要有:
(1)授权委托书,授权代理人身份证原件;
(2)营业执照副本、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投标保证金的汇款转账底单(如汇款底单为网银汇款,请打印电子回单并加盖单位公章);
(3)资质等级证书副本;
(4)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
(5)项目经理的建造师资格证及注册证书、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6)技术负责人职称证书;
(7)施工员、质检员、安全员(1名),安全员安全考核合格证书C证;
(8)财务报告、完税凭证、交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材料等财务证明材料;
(8)检察院出具的无行贿犯罪记录查询结果;
(9)保证金收据;
(10)评分办法中要求携带的投标人业绩等相关资料原件。
二、财务要求:
(1)提供投标人2015年至今经审计的财务报告(如投标人成立不足三年,提供自成立之日以来的财务报告)或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或财政部门认可的政府采购专业担保机构出具的投标担保函复印件。
注:
①经审计的财务报告,包括“四表一注”,即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所有者权益变动表及其附注(所有者权益变动表及附注如没有变动可不需提供)。
②缴纳税收的证明材料主要是指提供税务登记证及投标人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一段时间内的完税凭证复印件;
③交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材料主要是指社会保险登记证(如已五证合一则需提供营业执照)和投标人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一段时间内交纳社会保险的凭据复印件;
④依法免税或不需要交纳社会保障资金的供应商,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
三、其他资格要求:
根据高检会【2015】5号《关于在工程建设领域开展行贿犯罪档案查询工作的通知》,开标前须由投标人自行申请向当地人民检察院查询工作(查询近三年以来针对投标单位的行贿犯罪档案),提供检察院出具的查询结果原件及复印件,未提供或超出有效期或存在违法行贿犯罪记录的取消投标资格。
说明:
(1)如果以上原件正在年检或换证,则必须提供年检或换证主管部门出具的有效盖章证明原件。
(2)资格审查时,投标申请人不能按要求提供有关的证件原件的,资格审查不合格。
(3)各投标人的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除放入投标书外,需另外准备一份授权委托书原件,开标现场需查验。
29.1
资格审查证件复印件要求
1、资格审查资料中复印件均须加盖投标人单位章。
2、财务报表不需提供原件,只在资格审查资料中附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3、项目部关键岗位人员除要求提供的证件原件外,其余证件只在资格审查资料中附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29.2
施工项目部关键岗位人员要求
1、施工项目部关键岗位人员指项目负责人、技术负责人、施工员、质检员、安全员。
2、投标人应按照国家和省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标准和《莱芜市建筑市场有关责任主体关键岗位人员配备数量最低标准》规定配备施工项目部关键岗位人员。
即至少项目经理1人,项目技术负责人1人,施工员1人、质检员1人、安全员1人。
3、投标单位的法定代表人、技术负责人和子公司的二级法定代表人、技术负责人不得担任项目经理及工地技术负责人。
所配项目经理、工地技术负责人各为一人。
4、施工项目部关键岗位人员必须是本企业在职人员。
关键岗位人员应持有相应的岗位证书,岗位证书注明了单位名称的,应与投标人一致。
即项目经理具有建筑工程专业貳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技术负责人具有工程师(中级)及以上职称;施工员具有施工员岗位证书;安全员具有安全员岗位证书和安全考核合格证书C证;质检员具有质检员岗位证书。
30
是否授权评标委员会确定中标人
□是√否,推荐的中标候选人数:
3
31
中标候选人公示媒介
山东省政府采购网、莱芜市政府采购网、莱芜市公共资源交易网
32
付款方式
外墙保温、墙地面铺贴、窗子安装完成后付至合同价款的60%,工程验收合格审计完成后,付至结算价款的90%,余款10%作为质保金。
(保修期三年)
33
招标人补充的其他内容
一、招标文件
1、招标文件的组成
本招标文件包括:
(1)招标公告;
(2)投标人须知;
(3)评标办法;
(4)合同条款及格式;
(5)工程量清单;
(6)投标文件格式;
根据本章第2.2款和第2.3款对招标文件所作的澄清、修改,构成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2、招标文件的澄清
2.1投标人应仔细阅读和检查招标文件的全部内容。
如发现缺页或附件不全,应及时向招标人提出,以便补齐。
如有疑问,应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前以书面形式(包括信函、传真等可以有形地表现所载内容的形式,下同),要求招标人对招标文件予以澄清。
2.2招标文件的澄清以书面形式发给所有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但不指明澄清问题的来源。
澄清发出的时间距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不足15天的,并且澄清内容影响投标文件编制的,将相应延长投标截止时间。
2.3投标人在收到澄清后,应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内以书面形式通知招标人,确认已收到该澄清。
3、招标文件的修改
3.1招标人可以书面形式修改招标文件,并通知所有已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修改招标文件的时间距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截止时间不足15天的,并且澄清内容影响投标文件编制的,将相应延长投标截止时间。
3.2投标人收到修改内容后,应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内以书面形式通知招标人,确认已收到该修改。
二、投标文件
投标人提交的投标文件应使用中文书写,对于任何非中文的资料,都应提供中文翻译本,在解释时以翻译本为准。
1、投标文件应包括下列内容:
1.1、商务部分
(1)投标函及投标函附录
(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
(3)授权委托书
(4)投标保证金
(5)对招标文件及合同条款的认同程度声明
(6)已标价工程量清单
(7)企业的资质信誉
(8)项目管理机构
(9)资格审查资料
1.2、技术部分
2、投标报价
2.1、投标人应按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的要求填写价格清单。
2.2、本工程投标报价采用的币种为人民币,中标人需提供成交单位发票。
投标单位所填投标报价在有效供货期内不因市场变化(或政策性)因素而变动;
3、投标文件的编制
3.1、投标文件应按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进行编写,如有必要,可以增加附页,作为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其中,投标函附录在满足招标文件实质性要求的基础上,可以提出比招标文件要求更有利于招标人的承诺。
3.2、投标文件应当对招标文件有关招标范围、投标有效期、工期、质量标准、发包人要求等实质性内容作出响应。
3.3、投标文件应用不褪色的材料书写或打印,并由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代理人签字或盖单位章。
无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授权代理人签字的,投标文件应尽量避免涂改、行间插字或删除。
如果出现上述情况,改动之处应加盖单位章或由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代理人签字确认。
3.4、投标文件正本一份,副本五份。
正本和副本的封面上应清楚地标记“正本”或“副本”的字样。
当副本和正本不一致时,以正本为准。
3.5、投标文件的正本与副本应分别装订成册,具体装订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
3.6、为便于开标唱标,投标人应将投标文件中的“投标报价一览表、法人授权委托证明书、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另外单独密封,封口处加盖公章,并在该信封上标明“投标报价一览表”字样,单独提交(“投标报价一览表”内所提交文件须与投标文件内提交的文件相一致)。
4、投标保证金
4.1、本次招标,投标保证金为陆万元。
4.2、投标保证金缴纳方式:
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日期之前,投标人须将保证金从其企业基本账户划转到招标文件指定的投标保证金收取账户
开户名:
山东鲁凡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开户行:
中国建设银行莱芜莱城支行
账号:
37001626101050151251
保证金缴纳截止时间:
2017年10月11日9时00分(以实际到账时间为准)
联系电话:
0634-6623777
注:
保证金缴纳时请投标人仔细核对收取人名称、开户银行及账号。
4.3、投标人在缴纳投标保证金时必须在进账凭证上注明所报工程项目的名称,以便查对核实,所交保证金手续不得重复使用,一项目一退还。
4.4、投标保证金必须在开标时间之前缴纳,凭转账底单到山东鲁凡项目管理有限公司财务部换取保证金收据,投标人凭保证金收据连同投标文件一起投标,保证金收据不必密封在投标文件中。
5、投标保证金的退还
5.1、退还时间:
未中标的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在中标通知书发放后5日内退还(无息)。
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在招标人与中标人签订合同后自动转为服务费。
5.2、退还方式:
持保证金收据至山东鲁凡项目管理有限公司退还至基本账户。
5.3、对于未能按要求提交以上保证金的投标,招标人(招标代理人)将视为不响应投标予以拒绝。
6、如投标人有下列情况,将被没收投标保证金。
6.1、投标人在投标有效期内撤回其投标文件。
6.2、中标人未能在规定期限内签署合同。
7、投标有效期
7.1、除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另有规定外,投标有效期为90天。
7.2、在投标有效期内,投标人撤销或修改其投标文件的,应承担招标文件和法律规定的责任。
7.3、出现特殊情况需要延长投标有效期的,招标人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投标人延长投标有效期。
投标人同意延长的,应相应延长其投标保证金的有效期,但不得要求或被允许修改或撤销其投标文件;投标人拒绝延长的,其投标失效,但投标人有权收回其投标保证金。
8、投标文件的密封和标记
8.1、投标人应按后附文件格式用A4纸打印提交一正五副的投标文件,每套投标文件右上角清楚地标明“正本”或“副本”,若正本和副本不符之处则以正本为准。
8.2、投标文件应进行包装、加贴封条,投标文件封套上应写明的内容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并在封套的封口处加盖投标人单位章。
将所有投标文件封装在一个信封中,投标书的封袋封口处加盖投标单位公章和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委托人的印鉴或签名,否则其投标将被拒绝。
8.3、未按本章第8.1项和第8.2项要求密封和加写标记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应予拒收。
如果包封没有按上述规定密封并加写标志,招标人不承担投标文件错放或提前开封的责任,由此造成的提前开封的投标文件将予以拒绝,并退还给投标人。
9、投标文件的修改与撤回
9.1、在本章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前,投标人可以修改或撤回已递交的投标文件,但应以书面形式通知招标人。
9.2、投标人修改或撤回已递交投标文件的书面通知应按照相关要求签字或盖章。
招标人收到书面通知后,向投标人出具签收凭证。
9.3、投标人撤回投标文件的,招标人自收到投标人书面撤回通知之日起5日内退还已收取的投标保证金。
9.4、修改的内容为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修改的投标文件应按照本章规定进行编制、密封、标记和递交,并标明“修改”字样。
三、开标、评标及定标
1、开标
开标时间和地点
招标人在前附表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地点公开开标,并邀请所有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准时参加。
2、开标程序
主持人按下列程序进行开标:
(1)宣布开标纪律;
(2)公布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的投标人名称,并点名确认投标人是否派人到场;
(3)宣布开标人、唱标人、记录人等有关人员姓名;
(4)按照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检查投标文件的密封情况;
(5)按照宣布的开标顺序当众开标,公布投标人名称、投标保证金的递交情况、投标报价、质量目标、工期及其他内容,并记录在案;
(6)规定最高投标限价计算方法的,计算并公布最高投标限价;
(7)投标人代表、招标人代表、记录人等有关人员在开标记录上签字确认;
(8)开标结束。
3、开标异议
投标人对开标有异议的,应当在开标现场提出,招标人当场作出答复,并制作记录。
4、评标
4.1评标委员会
4.1.1评标由招标人依法组建的评标委员会负责。
评标委员会由招标人或其委托的招标代理机构熟悉相关业务的代表,以及有关技术、经济等方面的专家组成。
评标委员会成员人数以及技术、经济等方面专家的确定方式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4.1.2评标委员会成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回避:
(1)投标人或投标人主要负责人的近亲属;
(2)项目主管部门或者行政监督部门的人员;
(3)与投标人有经济利益关系;
(4)曾因在招标、评标以及其他与招标投标有关活动中从事违法行为而受过行政处罚或刑事处罚的;
(5)与投标人有其他利害关系。
4.2评标原则
评标活动遵循公平、公正、科学和择优的原则。
4.3评标办法
4.3.1本项目采用综合评分法。
4.3.2评标委员会将按照规定对投标文件进行评价,对通过符合性检查的投标文件进行评审、打分。
4.3.3具体评分如下:
按照评审程序的规定和依据评分标准、符合性检查结果,各评标专家单独就每个投标人的技术商务内容进行评审和比较,评出其技术及商务得分。
4.3.4通过综合各投标人最终价格情况,计算出各投标人的价格得分。
将技术商务得分和价格得分相加得出总分,评标小组依据得分情况推荐出3名中标候选人(按综合得分由高到低确定)。
投标人得分出现总分相同时,由投标价格较低的单位中标;总分和投标价格都相同的由施工方案得分高的投标人中标。
4.4投标文件的澄清
为了有助于投标文件的审查、评价、比较,评标委员会可以个别要求投标人澄清其投标文件。
有关澄清的要求与答复,应以书面方式进行,但不允许更改投标报价或投标的实质性内容。
但是按照本须知第5.6条规定校核时发现的算术错误不在此列。
4.5投标文件的符合性鉴定
4.5.1在详细评审之前,评标委员会将首先审定每份投标文件是否在实质上响应了招标文件的要求及检查工程量清单报价书中的报价、唱标单报价、投标书报价是否一致。
4.5.2就本条款而言,实质上响应要求的投标文件,应该与招标文件的所有规定要求、条款和规范相符,无显著差异或保留。
所谓显著差异或保留是指对工程的发包范围、质量标准及运行产生实质性影响;或者对合同规定的权力及投标人的责任造成实质性限制;而且纠正这种差异或保留,将会对其他实质上响应要求的投标人的竞争地位产生不公正的影响。
4.5.3如果投标文件实质上不响应招标文件的要求,评标委员会将予以拒绝,并且不允许通过修正或撤消其不符合要求的差异或保留,使之成为具有响应性的投标。
5、错误的修正
5.1评标委员会将对确定为实质上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投标文件进行校核,看其是否有计算上或累计上的算术错误,修正错误的原则如下:
(1)若投标价格表中分项报价与总价不一致,以总价为准;
(2)若投标一览表中报价与投标价格表不一致,以投标一览表为准;
(3)若用文字表示的数值与用数字表示的数值不一致,以文字表示的数值为准。
5.2按上述修正错误的方法,调整投标书中的投标报价。
经投标人确认同意后,调整后的报价对投标人起约束作用。
如果投标人不接受修正后的投标报价,其投标将被拒绝,其投标保证金将被没收。
6、投标文件出现下列情况之一的,投标不予受理;
(1)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
(2)未按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
(3)无单位盖章并无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的;
(4)未按规定的格式填写,内容不全或关键字迹模糊、无法辩认的;
(5)投标人递交两份或多份内容不同的招标文件,或在一份投标文件中对同一招标项目有两个或多个报价,且未声明哪一个有效的;
(6)未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的。
7、投标文件出现下列情况之一的,由评标委员会初审后按废标处理:
(1)投标函未加盖投标人的单位及单位法定代表人印章的;
(2)未按规定格式填写,内容不全或者有关键内容字迹模糊,无法辨认的;
(3)投标人未按照招标文件的要求提供投标保证金的;
(4)投标文件有实质上不响应招标文件内容的;
(5)投标人提供的投标文件不完整;
(6)投标报价超出招标控制价范围的;
(7)未按规定报价;
(8)投标人名称或组织结构与资格审查不一致的;
(9)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内容存在非正常一致的;
(10)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错漏之处一致的;
(11)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载明的项目管理班子成员出现同一人的;
(12)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相互混装的;
(13)不同投标人委托同一人投标的;
(14)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况。
投标人有下列情况之一,其投标不但被视为废标,而且招标代理机构将严格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及有关法律、法规及规章的规定行使其权利。
投标人给招标代理机构造成损失的,招标代理机构有索赔的权利;给招标人造成损失的,应予以赔偿。
(1)投标人提供的有关资格、资质证明文件不真实,提供虚假投标材料;
(2)投标人在投标有效期内撤回投标;
(3)在整个评标过程中,投标人有企图影响招标结果的任何活动;
(4)投标人串标、围标;
(5)投标人向招标人、招标代理人提供不正当利益;
(6)中标人不按规定的要求签订合同;
(7)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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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合同授予
8.1定标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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