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高校教师资格教育教学能力与素质测试工作手册.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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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省高校教师资格教育教学能力与素质测试工作手册
山东省高等学校教师资格认定
教育教学基本素质和能力测试
工
作
手
册
山东省高等学校教师资格认定指导中心
二〇一三年五月
目录
一、山东省高等学校教师资格认定教育教学基本素质和能力测试办法及
标准(试行)………………………………………………………………1
二、测试点要求…………………………………………………………………4
三、测试工作流程………………………………………………………………5
四、被测人员须知………………………………………………………………7
五、巡视员职责…………………………………………………………………9
六、评议专家职责……………………………………………………………10
七、有关表格
表1:
山东省高等学校教师资格认定教育教学基本素质和能力测试表
……………………………………………………………………11
表2:
山东省高等学校教师资格认定教育教学基本素质和能力测试成绩表…………………………………………………………………12
表3:
山东省高等学校教师资格认定教育教学基本素质和能力测试成绩
汇总表……………………………………………………………13
表4:
山东省高等学校教师资格认定教育教学基本素质和能力测试未
通过人员情登记表………………………………………………14
山东省高等学校教师资格认定教育教学基本素质
和能力测试办法及标准(试行)
为做好我省高等学校教师资格申请人员的教育教学基本素质和能力测试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教师资格条例》、教育部《<教师资格条例>实施办法》和《山东省实施<教师资格条例>细则》等有关规定,制定本测试办法及标准。
一、测试对象和条件
凡申请认定高等学校教师资格且具备以下条件者,须进行教育教学基本素质和能力测试。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规定的学历要求;
2、普通话测试达到国家规定的标准,具有相应的等级合格证书;
3、思想品德鉴定合格;
4、身体条件合格;
5、非师范教育类毕业生还需取得山东省教师资格认定教育学、心理学考试合格证书或取得高等学校教师岗前培训合格证书。
二、测试原则
1、坚持客观、公正、公开、公平的原则;
2、坚持定性与定量评价相结合的原则;
3、坚持发展性评价的原则。
三、测试机构
教育教学能力测试由省高等学校教师资格专家审查委员会负责。
省高等学校教师资格专家审查委员会由省高等学校教师资格认定指导中心(设在山东省高等学校师资培训中心)具体负责组建。
该审查委员会一般不少于17人,由省教育厅有关负责人、教育教学专家、相关专业教授组成,并在各高等学校下设若干专业评议组,每组一般由3至5人组成(设组长一名,成员为教育教学专家、相关专业专家,新建专业可聘请校外专家参加评议工作),具体负责本校教师资格申请人的教育教学能力测试。
经批准接受委托的普通本科高等学校由学校成立高等学校教师资格专家审查委员会,负责本校教师资格申请人的教育教学能力测试。
该审查委员会一般不少于17人,应由学校领导、教育教学专家、相关专业教授及师资工作负责人等组成,并可根据工作需要下设若干专业评议组,每组一般由3至5人组成,具体负责本校教师资格申请人的教育教学能力测试。
四、测试内容
1、理论知识与技能:
包括专业(学科)理论知识和技能、相关专业的知识和技能、对教学大纲和教材的理解掌握水平等;
2、教育教学实践能力:
包括理解和把握教学大纲、分析教材、确立教学目标、设计教学方案、选择教学方法、运用教学语言、使用现代教育技术、开展教育教学和科学研究能力等;
3、基本教育素质:
包括仪表仪态、行为举止、语言表达、思维能力和心理素质以及基础理论和基本专业素质等;
4、外语水平:
要掌握一门以上外语,达到大学英语四级以上水平(其他语种参照执行),未达到要求者须参加全省统一组织的高校教师教育教学能力外语水平测试;
5、现代教育技术应用能力:
非师范教育专业要增加全省统一组织的现代教育技术培训和测试,在大学期间已修过教育技术课的可免于此项测试。
五、测试标准
详见《山东省高等学校教师资格认定教育教学基本素质和能力测试表》
六、测试程序和方法
(一)各高校对高校教师资格申请人提交的各项材料进行审查后,确定测试人员名单和测试时间。
(二)各专业评议小组根据本测试方法和标准及任教学科,确定各学科试讲的教学内容和范围及具体测试方案
(三)各高校于测试前7个工作日以函报和电子邮件两种方式将本校教师资格专家审查委员会成员名单、各专业评议组成员名单、测试时间、测试人数、试讲范围及具体测试方案报省高等学校教师资格认定指导中心备案;
(四)各高等学校教师资格专家审查委员会或专家评议组提前5个工作日将测试时间、试讲范围及具体测试方案等通知被测试人员;
(五)测试主要通过试讲(或说课)和面试等形式进行。
1、试讲:
申请人根据专家评议组指定的试讲教学内容,在规定的时间内,独立设计出教学方案,进行模拟试讲。
也可采用说课形式进行。
试讲(说课)时间不少于20分钟,试讲(说课)时应试者应提供教案备查。
专业评议组成员根据试讲(说课)的测试标准进行评价。
2、面试:
主要采用观察、问答等形式,围绕试讲(说课)、相关专业理论知识与技能、教育教学改革发展动态等方面内容进行。
面试时间不少于10分钟,面试题目不少于3个,由专家提问,申请人答辩。
专业评议组成员根据面试的测试标准进行评价。
对拟申请音乐、舞蹈、体育、美术、影视表演、播音等特殊专业教师资格者还需进行专业知识与技能测试。
(六)试讲、面试测试成绩满分均为100分。
测试分四个级别:
90分以上为优秀,70至89分为良好,60至69分为及格,60分以下为不及格。
测试结果分合格、不合格两个等级,60分至100分为合格,59分以下为不合格。
(七)每位专业评议组成员独立打分,并填写测试表。
测试结束后,由组长汇总,取平均分确定测试总分和测试等级,将测试结果(等级)填入《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的“面试”和“试讲”栏并签字。
(八)经批准接受委托的高等学校教师资格专家审查委员会对各专业评议组报送的测试结果进行审查,并在《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的“教师资格认定专家评议委员会评议意见”一栏签署意见。
高等学校教师资格认定教育教学基本素质和能力
测试点要求
一、测试点应成立测试工作领导小组,负责测试的各项工作。
二、测试点应提前两天将具体测试时间和地点通知被测人员所在学校人事处,由各高校人事处负责通知本校被测人员。
三、测试点在测试工作开始之前,提前一天在测试点门口或明显位置悬挂“山东省高等学校教师资格认定教育教学基本素质和能力测试点”的条幅,在主要路口设置指示牌或路标,必须在醒目位置张贴测试工作流程、测试时间表、测试教室分布示意图、被测人员须知及其他注意事项。
四、测试环境应注意光线充足、空气流通、整洁安静,测试教室应具备多媒体教学环境,测试教室门口须张贴专业组别。
五、测试教室旁边要设置被测人员候测室。
六、测试教室应能够提供多媒体教学设备。
特殊专业应提供相应教学场地。
七、测试点要遴选德才兼备、公平公正、认真严谨、认真负责的具有副教授以上职称的教学人员作为专业测评小组成员。
每组3名专家,配备1名工作人员。
八、测试工作期间,专业评议小组成员及工作人员必须统一佩戴测试工作证,其他人员不得入场。
九、测试期间,专业评议专家和工作人员须将手机调至震动状态。
十、测试点要按规定程序组织被测人员进行测试,遇有重大问题要及时向山东省高等学校教师资格认定指导中心通告。
高等学校教师资格认定教育教学基本素质和能力
测试工作流程
一、测试点成立高等学校教师资格认定教育教学基本素质和能力测试工作领导小组。
二、根据教师资格认定工作总体要求,制定本测试点测试工作方案,报省高等学校教师资格认定指导中心备案,核准后方可实施。
三、提前两天将具体测试时间和地点通知被测人员所在学校人事处,由各高校人事处负责通知本校被测人员。
四、被测人员根据测试点通知,持本人身份证、工作证、教案(一式五份)、课件和《教师资格申请表》(一式两份),提前半小时到指定测试地点做好准备工作。
五、工作人员核实被测人员身份,确认无误后开始抽签,确定测试顺序。
六、被测人员将顺序号填写在的教案(一式五份)上,连同《教师资格申请表》(一式两份)交工作人员。
七、工作人员将教案及《教师资格申请表》按测试顺序交给专业评议小组。
八、专业评议小组根据教案确定被测人员的试讲内容。
九、测试开始,由工作人员引领被测人员进入测试地点。
十、被测人员按专业评议小组指定内容进行试讲,也可采用说课形式进行,试讲时间为15-20分钟。
试讲期间必须进行板书,同时还需重点考察其合理运用现代教育技术的能力。
十一、专业评议小组根据试讲(说课)情况、相关专业理论知识与技能、教育教学改革发展动态等方面提出面试题目(题目2至3个,时间不超过10分钟),请被测人员答辩。
十二、专业评议小组根据试讲和答辩情况对被测人员进行简要点评并提出改进建议和今后的努力方向。
十三、试讲面试结束,工作人员组织被测人员立即离开测试点。
十四、专业评议小组根据《山东省高等学校教师资格认定教育教学基本素质和能力测试办法及标准(试行)》的规定和要求,由专业评议小组成员分别填写《山东省高等学校教师资格教育教学基本素质和能力测试成绩表》(表2),由工作人员统计汇总并计算出平均分数。
平均分数为被测人员的最后得分,由专业评议小组组长填写入《山东省高等学校教师资格认定教育教学基本素质和能力测试表》(表1)、《山东省高等学校教师资格认定教育教学基本素质和能力测试成绩汇总表》(表3)和《教师资格申请表》并签字盖章。
60分为合格,不合格人员情况由专业评议小组填写《山东省高等学校教师资格认定教育教学基本素质和能力测试未通过人员登记表》(表4)。
十五、所有被测人员试讲、面试结束后,测试点要将被测人员的《教师资格申请表》和《山东省高等学校教师资格认定教育教学基本素质和能力测试表》(表1)按学校进行整理,然后统一交给被测人员所在学校人事处。
未通过人员的《教师资格申请表》和《山东省高等学校教师资格认定教育教学基本素质和能力测试表》(表1)由测试点保存。
十六、测试工作结束后,测试点写出测试工作总结,连同《山东省高等学校教师资格认定教育教学基本素质和能力测试成绩汇总表》(表3)、未通过人员的《教师资格申请表》、《山东省高等学校教师资格认定教育教学基本素质和能力测试未通过人员登记表》(表4)一并交省高等学校教师资格认定指导中心。
高等学校教师资格认定教育教学基本素质和能力
被测人员须知
一、被测人员必须凭本人身份证和工作证,无身份证者应开具公安机关证明,携带教案(一式五份)、试讲用课件和《教师资格申请表》(一式两份)按规定时间到指定地点参加测试。
二、高等学校教师资格认定教育教学基本素质和能力测试对被测人员不指定试讲的课程和章节,被测人员根据申请任教学科自行准备教案。
三、被测人员应严格按照测试工作流程参加测试,自觉服从工作人员管理,不得以任何理由妨碍工作人员履行职责,不得扰乱测试点工作秩序。
四、测试开始前半个小时,工作人员将组织被测人员抽签,确定测试顺序。
五、被测人员须将测试顺序号填写在教案首页,然后把教案(一式五份)和《教师资格申请表》(一式两份)交工作人员。
六、被测人员应按照申请的测试学科和组别,按抽签顺序进入规定的测试教室进行试讲(说课)和答辩。
七、被测人员在候测和测试期间必须将手机关闭(振动、静音均不可)。
八、专业评议小组指定被测人员提交教案的一部分作为试讲内容,也可采用说课形式进行,试讲(说课)时间为15-20分钟。
九、试讲(说课)后,专业评议小组根据试讲情况、相关专业理论知识与技能、教育教学基本理论等方面提出面试题目2-3个,请被测人员答辩,时间不超过10分钟。
十、被测人员试讲时应注意授课环节、教学活动的有序展现,模拟真实教学情境下的主要教学活动过程,尽可能体现被测人员的教育教学素质和能力。
要求必须展示板书设计,应会合理运用现代教育技术手段制作课件和进行教学。
十一、被测人员在试讲和答辩中应当注意教师礼仪,尊重专家,认真回答专家的提问。
十二、被测人员应按时参加测试,逾时不予补测。
十三、测试结束后,被测人员应立即离开测试地点,不得逗留或返回,更不得与未测试人员联系交流测试内容和情况。
十四、被测人员不服从测试点工作人员安排、扰乱测试点秩序且造成不良后果者将视情节轻重给予批评教育,严重者取消测试成绩。
有冒名顶替者,一经查出,按测试成绩无效处理,五年内不得参加教师资格认定。
高等学校教师资格认定教育教学基本素质和能力测试
巡视员职责
一、巡视员代表省教育厅对各测试点的测试工作进行监督、检查。
二、巡视员要认真学习高等学校教师资格认定的有关政策法规,明确巡视员职责,熟练掌握测试工作流程和教育教学基本素质和能力测试的基本要求。
三、巡视员要密切配合测试点测试工作领导小组,认真按照测试点要求,对测试点的组织、管理、专家遴选等工作进行检查,确保测试工作的客观、公平、公正。
四、在测试过程中,巡视员要全面检查各专业评议小组与工作人员履行职责和遵守工作纪律情况,确保测试工作按照测试工作流程规范、有序进行。
五、巡视员要协助测试点做好测试工作,遇有政策性问题要及时向省高等学校教师资格认定指导中心通告。
六、巡视员要主动对测试工作进行调查研究,广泛听取各专业评议专家、工作人员及被测人员的意见,及时发现问题并提出改进建议。
七、巡视期间,巡视员要自觉遵守教师资格认定的各项规定和工作纪律,坚持原则,不徇私情,廉洁自律,尽职尽责。
八、测试工作结束后,巡视员要以书面总结形式向省高等学校教师资格认定指导中心和省教育厅师范处报告测试点工作情况,及时反馈测试工作信息,为进一步完善高等学校教师教育教学基本素质和能力测试工作提供参考依据。
高等学校教师资格认定教育教学基本素质和能力测试
评议专家职责
一、评议专家要认真学习、深刻领会《山东省高等学校教师资格认定教育教学基本素质和能力测试办法及标准(试行)》及其指标体系内涵。
二、根据测试工作领导小组的要求,评议专家要自觉地履行测试工作职责,科学、规范地进行教育教学基本素质和能力测试,保质保量地完成测试任务。
三、评议专家要严谨细致、认真负责地做好试讲、说课及面试工作,详细做好测试记录,对被测人员的试讲进行简要点评并善意地提出改进意见和建议,促进教师的专业成长。
四、评议专家要注重测试细节管理,提出的问题要具有专业性、基础性和针对性,测评工作力求做到公平、公正、客观、规范。
五、评议专家要重点考察被测人员的板书设计、合理运用现代教育技术手段制作课件和进行教学的能力。
六、评议专家要认真填写《山东省高等学校教师资格认定教育教学基本素质和能力测试成绩表》(表1)、《山东省高等学校教师资格认定教育教学基本素质和能力测试成绩汇总表》(表3)及《山东省高等学校教师资格认定教育教学基本素质和能力测试未通过人员情况登记表》(表4)。
七、评议专家要自觉遵守教师资格认定的各项规定和工作纪律,坚持原则,不徇私情,廉洁自律,尽职尽责。
八、评议专家要及时反馈测试工作信息,为测试工作领导小组提出意见和建议。
表1
山东省高等学校教师资格认定教育教学基本素质和能力测试表
申请人姓名
申请任教学科
测
试
方
式
测试
项目
测试标准
满
分
得
分
优
(完全达到)
良
(大部分达到)
及格
(基本达到)
不及格
(部分达不到)
面
试
仪表仪态心理素质
仪表端庄、自然,服饰得体、大方、整洁,表现出良好的仪容、气质和修养。
积极乐观,精神饱满,心理健康。
15
行为举止
行为举止稳重大方、朴实自然,表现出良好的师德风范。
15
思维能力
根据提问及时应答,回答正确、流畅,有条理性和逻辑性。
15
语言表达能力
使用普通话,表述准确、清晰、完整、生动,有感染力、亲和力。
15
基础理论和
专业知识
1、具备拟教学科、专业的基础理论和基本知识。
2、掌握教育学、心理学基本常识,了解现代教育理念和教学方法。
3、了解主要相关专业的有关知识。
40
总分
100
试
讲
教学态度
1、注重素质教育,培养学生分析和解决问题的能力。
2、教书育人,融思想政治教育和科学精神、人文精神于教学中。
3、备课认真,讲稿(或教案)内容充实,清晰整洁。
15
教学目标
1、教学目标明确、具体,符合培养目标要求,切合学生学习实际。
2、教学目标体现知识传授、技能训练及能力培养的相互统一。
10
教学内容
1、根据课程性质及大纲处理教材,结合学科发展注意内容更新。
2、重视理论联系实际,突出实践性教学。
3、容量安排适当,信息量适中,教学结构程序设计合理,条理清楚,重点突出。
4、内容准确,无知识性错误。
20
教学方法
1、注重激发学生学习兴趣,启发学生思维,鼓励学生创新。
2、教学方法灵活多样,适合教学内容,符合学生实际。
20
教学技能
1、教态亲切、自然,使用普通话,语言清晰、准确、规范、形象、生动,语速、语调适中。
2、板书层次分明,图例规范,设计恰当,无错别字和不规范字。
3、善于组织教学,有教学调控能力,教学时间分配合理。
4、正确、合理地运用现代教育技术手段进行教学的能力。
20
教学效果
1、课堂气氛活跃,师生精神饱满,关系融洽,学生兴趣浓厚。
2、适时测试所学知识,学生应答积极,不同水平学生各有所得。
3、对教学情况及时反馈和评价,并进行适当调节和改进。
4、完成课堂教学任务,实现教学目的。
15
总分
100
面试结果:
试讲结果:
专业评议小组成员签字:
年月日
表2
山东省高等学校教师资格认定教育教学基本素质和能力测试成绩表
序
号
单位
姓名
面试得分
总评
得分
面试结果
试讲得分
总评
得分
试讲
结果
仪表仪态
心理素质
(15)
行为举止
(15)
思维能力
(15)
语言表达
(15)
基础理论和专业知识、
(40)
教学态度
(15)
教学目标
(10)
教学内容
(20)
教学方法
(20)
教学技能
(20)
教学效果
(15)
专业评议小组成员签字:
测试时间:
年月日
表3
山东省高等学校教师资格认定教育教学基本素质和能力测试成绩汇总表
测试点:
序号
单位
姓名
面试得分
面试结果
试讲得分
试讲结果
专业评议小组组长签字:
专业评议小组成员签字:
、
测试时间:
年月日
表4
山东省高等学校教师资格认定教育教学基本素质
和能力测试未通过人员情况登记表
测试点名称:
专业评议小组名称:
姓名
工作单位
申请任教学科
未通过原因:
专业评议小组组长签字:
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