汉代的书法教育.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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汉代的书法教育
第三节汉代的书法教育
一、童蒙教育与字书
汉时学童自小接受识字和书写教育。
东汉王充《论衡·自记篇》记叙自己童年的学习经历:
“六岁教书……八岁出于书馆。
书馆小僮百人以上……或以书丑得鞭。
充书日进,手书既成,辞师受《论语》、《尚书》。
”可见当时的童蒙教育分为两个阶段:
第一阶段是蒙学,当时教育儿童识字和书写的学习场所称为“学馆”、“书馆”、“书舍”、“蒙学”、“小学”等,遍布全国的乡村闾里,教师称“书师”,学生学习的目的是识字和书写,使用的教材则是通行的“字书”,如《仓颉篇》、《急就篇》等,这些字书又称为“史篇”、“篇章”。
第二阶段则是在识读书写能力学成之后,辞师离开书馆,进入乡聚庠序,从师学习《孝经》、《论语》、《尚书》等儒家经典。
成年之后若进一步深造,则可进郡国学、太学,或受学于经师大儒自立的“精舍”、“精庐”等私学。
学童识字和书写是结合在一起进行的,所以“或以书丑得鞭”,老师抄写的字书,就是他们临学的字帖或范本。
近代以来出土的汉代简牍中,就有一些以隶书抄写的《仓颉篇》、《急就篇》等字书的简牍,字迹端庄严谨,点画不苟,完全没有一般简牍常有的率直与急就。
到三国魏晋南北朝时期,还有请名书家书写《急就篇》、《千字文》等童蒙字书故事,就是这种风气的延续。
当时学童习字,往往是写在“gū觚”上。
觚是在一根木条上削出三面、四面甚至六面、八面,每一面都能写字,唐颜师古注《急就篇》:
“其形或六面,或八面,皆可书”。
觚上写了字之后,可以用书刀刮掉墨迹重写,或者用幡布将字迹擦掉重写,因此,觚能反复书写,是学童习字的适用工具。
童蒙识字所用的课本,在周宣王时有太史史籀作《史籀篇》,是用大篆体写成,在秦代则有李斯作《仓颉篇》、赵高作《爰历篇》、胡毋敬作《博学篇》,为小篆体,到西汉初期的文、景以后,闾里书师把《仓颉篇》、《爰历篇》、《博学篇》三篇合而为一,断60字为一章,凡55章,分为上、中、下三篇,共3300字,中有重复的字,仍称为《仓颉篇》。
西汉武帝时,司马相如作《凡将篇》。
西汉元帝时黄门令史游仿《凡将篇》作《急就篇》,其内容可分为三个部分:
一是“姓氏名字”;二是“服器百物”,介绍自然界事物和日用器物名称;三为“文学理法”,介绍政治典章制度以及民俗伦理道德等。
文章体裁多以七言为主,也有少量的三言、四言字句,这些字句均合辙押韵,琅琅上口,易于背诵,因此《急就篇》很快就风行全国,成为通行的童蒙字书,直到南北朝时期还被使用。
现在我们能看到传为三国时吴书法家皇象写本的《急就篇》拓本,字体为章草,但发掘出土的汉代简牍中的《急就篇》写本,都是端整的隶书体。
汉代字书尚有其他几种,但以《仓颉篇》、《急就篇》最为流行。
在《汉书》、《后汉书》中的人物传记中往往有“善史书”的记载。
如《汉书》卷九《元帝纪》:
“元帝多才艺,善史书,鼓琴瑟,吹洞箫,自度曲,被歌声,分寸节度,穷极幼妙。
”《后汉书》卷十《皇后纪上·和熹邓皇后》:
“(后)六岁能史书,十二通《诗》、《论语》。
”可见,“史书”之“史”,本指古代的字书《史籀篇》,汉时则泛指字书。
当时儿童由摹写字书开始学习书写,因此“能史书”是指学童文字书写端正,再进一步,“善史书”即是指善书法了。
《后汉书》卷十四《齐武王·附北海靖王兴》记北海靖王刘睦:
“能瞩文,作《春秋旨义终始论》及赋颂数十篇。
又善史书,当时以为楷则。
及寝病,帝驿马令作草书尺牍十首。
”刘睦由于“善史书”,而成为当时人模仿学习的“楷则”,所作草书尺牍被汉明帝收藏,由此可见汉代对书法学习的热衷。
二、汉代的令史、书佐
汉代官制中有令史、书佐等职,《论衡》卷十三《效力》:
“治书定薄,佐、史之力也。
”《后汉书》卷一百十八《百官志五》:
“(郡)史,主录记书,催期会……书佐,干主文书。
”这说明其主要任务是拟定和抄写各种文件书函,是中央和郡县各级行政官员的书记秘书。
各地出土的汉代公文简牍和东汉的丰碑巨刻,往往出自他们的手笔。
其中一些碑文的末尾署有史、佐的姓名,如《西岳华山碑》是书佐郭察香书,《西狭颂》为从史仇靖书,《石门颂》后署有书佐王戒的名字。
而西北居延、敦煌出土的汉简文书中,能见到的书佐人名有数十位,这些边陲戍守军队中的书佐的日常任务除了拟定书写公文书函之外,还有在图版上或墙面上大字抄写上级政府机关颁布的各种律令,以广周知,如1992年出±的敦煌汉悬泉置遗址泥墙《月令诏条》(5年),即是一例。
这些令史、书佐的任用,是通过考核选拔的。
西汉立国之初,丞相萧何参照秦朝法律,取其适合当代者,制定了汉代的《九章律》。
根据许慎《说文解字叙》记载,其中的《尉律》规定:
“学僮十七以上始试,讽籀书九千字,乃得为史。
又以八体试之,郡移太史,并课最者以为尚书、史。
书或不正,辄举劾之。
”《汉书,艺文志》也有类似的记载:
“太史试学童,能讽书九千字以上,乃得为史。
又以六体试之,课最者以为尚书、御史、史书令史。
吏民上书,字或不正,辄举劾。
”也就是说,学童通过学习字书而能读写,17岁成人之后,才能参加考试,能撰写9000字以上,就能录用为各郡县起草和掌管文书的诸曹掾史。
这些职务的数量是庞大的,如西汉时郡太守直属下的书佐即定员十人。
而考试中的优秀者再由郡推荐到中央,以当时通行的多种字体来进行考试,最优者授予中央一级的尚书、御史、史书令史等主书的官职。
据应劭《汉官仪》,东汉时也有类似的制度。
能通《仓颉》史篇者,可补兰台令史,满一年补尚书令史,再满一年,就可当尚书郎。
可见,汉代对官吏的选拔考核,对书法是有严格要求的,而日常公文,书写不端整,就会被举其名而论其罪。
在居延、敦煌出土的汉简中,有许多任用官吏的档案,如居延汉简50.138号:
“张掖郡居延甲渠塞有秩候长公乘淳于湖,中功二劳一岁四月十三日,能书会计,治官民颇知律令,文,年卅六岁,长七尺……”居延Ⅸ简562.2号:
“口口候长公乘蓬士长当,中劳三岁六月五日,能书会计,治官民颇知律令,武,年卅七岁,长七尺六寸。
”由此可见,无论文武官吏,“能书”都是很重要的考核项目。
而居延新简22.649号:
“口口齿廿岁,舀左曷右,书不中程,唯官谒言府。
”这即是“书或不正,辄举劾之”的实例。
居延、敦煌出土的简牍中有一些“习字简”,就是这些戍守边陲的底层小官吏在空暇时间里努力练习书法的实物证据,如《居延汉简507.A》上连写了六个草书“教”字,每个字形态均不相同,完全是出于审美的追求。
除了一般的令史、书佐之外,另有一些特殊部门的令史从事较特殊的文字书写工作。
西汉时,中央政府中九卿之一的少府下属有尚书、符节、尚方、考工、钩盾、东圆匠等部门,分别掌管制造皇室、陵寝所用各种器物和符节、印玺、兵械,同时还管理宫苑等。
东汉时少府下属有尚书台,置尚书令1人,尚书仆射1人,尚书6人,尚书分管六曹。
各曹有左右丞各1人,掌录本曹的文书期会;侍郎6人,主作文书起草;令史3人,主书;符节令1人,手下有符节令史,职掌书写符节;还有兰台令史,职掌书及印工文书。
因此,汉代皇家宫室、陵寝、苑囿的砖文瓦当和尚方、考工所作的铜器铭文以及官方印玺符节文字,都是出自这些经过专门考核,擅长八体书(新莽时改为六体)的尚书、令史所书写创作的。
三、今、古文经学与文字学
秦始皇统一中国之后,为牢笼思想,禁绝时人以古非今,而焚书坑儒,禁绝诸子百家的思想和著作,如欲学法令者,则以吏为师。
但诸子百家的思想学说在民间流传,并未终绝,也有人将经籍文献藏匿起来。
汉朝立国之初,朝廷崇尚无为,奉行黄老之学,但儒学仍为显学。
汉文帝听说齐有故秦博士伏生治《尚书》,年已90余,就派晁错前往学习。
伏生所传《尚书》29篇是用当时通行的字体隶书(类似马王堆帛书的字体)——即今文记录下来的,类似这样传记下来的儒家经籍就是后世所称的今文经。
到汉武帝时,于元光元年(前134年)“初令郡国举孝廉”,使察举制度在两汉成为制度。
随后,又诏令“贤良”对策。
汉武帝采纳董仲舒的建议,罢黜百家,独尊儒术,将儒家思想放在正统的地位,并为儒家经典《诗》、《书》、《易》、《礼》、《春秋》分设博士,各置郡国选拔上来的弟子50人,成立“太学”,传讲今文经学,优秀学员选拔为各级官员。
后又令天下郡国皆立学校宫,尊孔读经。
今文经学由此成为官学,与仕进相紧密联结在一起。
而同时,秦始皇时期被人藏匿起来的先秦经籍也开始被发现,如武帝时期河间献王收集了许多先秦旧书,而鲁恭王在扩建其宫殿时,拆毁了孔子旧宅,于夹壁中发现了先秦《尚书》、《礼记》、《论语》、《孝经》等写本,这些经籍都是用先秦六国文字书写的,与伏生等口传记录下来的今文经有许多差异,因此被称为古文经。
古文经在民间得以研究和传授,逐渐发展流传,形成了古文经学。
与今文经学强调“微言大义”,更多地表现为对经文的穿凿附会、随意曲说以便能直接地为朝廷服务不同,治古文经学首先要能识读先秦古文字,通文字之学,在学风上更注重名物训诂和考证,比较强调实证,因此,古文经学中的不少大师本身就是文字学家,如东汉时著《说文解字》的许慎。
古文经学的发展,带动了汉代的文字学兴盛。
如汉宣帝时京兆尹张敞,曾治古文经《春秋左氏传》,能通读先秦金文与文献。
成帝时校阅皇家藏书的刘向、刘歆父子,还有辞赋大家杨雄,都能释读古文奇字。
汉哀帝时刘歆曾请立古文经学于官学,与当朝的今文经学大官发生了冲突。
刘歆之子刘棻还曾向杨雄“学作奇字”(《汉书·杨雄传》),就是仿作大篆体系古文字的书法。
王莽秉政之后,很倚重刘歆、杨雄等人,把古文经学与今文经学同立于学官,并在政治、经济和文化等各领域推行了一系列复古政策。
新莽时有六书:
一曰古文,即孔子旧宅壁中书,属大篆体系的战国文字;二曰奇字,指古文中的别体;三曰篆书,即小篆;四曰佐书,即隶书、草书等日常公文字体;五曰缪篆;六曰鸟虫书。
比较秦八体书,王莽的六书更强调古文、奇字等先秦古体,反映了尊崇古代字体书风的倾向。
因此,新莽时期的金石刻铭文字中,篆书的比例增加,而且秦小篆体的书风此时得到复兴,篆书字形舍汉代以来日趋方折的趋向而变为圆转修长,这种风气一直影响到整个东汉时期。
东汉的碑刻中立碑年代较早的如《袁安碑》、《袁敞碑》、《祀三公山碑》,都以篆书入石,《袁安碑》、《袁敞碑》的书风更是直接继承秦李斯刻石的小篆体风格。
直至东汉后期,隶书才成为碑刻主要书写字体,而碑额仍普遍使用小篆体。
到东汉以后,古文经学继续得到了发展,与今文经学发生了多次论争,虽一直作为私学传授,势力却逐渐占了优势,东汉中期以后,今文经学与古文经学自开始逐渐融合。
当时的经学大师郑玄,先后师从今、古经学大师学习,最后他以古文经学为主,兼采今文经说,遍注群经,融两汉今文、古文经学为一体,基本结束了两者间的论争。
从此以后,篆体的古文经籍较少被人注意,郑玄加注的以隶书写定之经籍得以广泛流传。
到东汉晚期的灵帝熹平年间,蔡邕等建议正定经本文字,以隶书刻《诗》、《尚书》、《周易》等经籍共46块石碑,立于太学,这是古代典籍经今、古文经学论争之后的官方定本,称为《熹经》,也是隶书的官方标准体。
四、鸿都门学
东汉末年的汉灵帝刘宏(156—189年)是一位为政昏庸,但却热衷艺术、富有才气的皇帝,曾自撰《皇羲篇》50章。
他引召了一批在太学诸生中能为文赋的人,作为自己的侍从顾问,召集之初还比较注重要与经学相关,到后来把一些尺牍写得好和擅长写鸟虫篆的人也征召进来,并于光和元年(178年)在洛阳鸿都门内设置了鸿都门学,这是太学之外的又一中央官学。
鸿都门学主要教授、从事辞赋创作与文字书写等内容,而不是儒家经学,是我国历史上最早的一所文学艺术大学。
鸿都门学的设立,固然有汉灵帝热衷艺术的因素,同时也出于政治斗争的动机。
汉桓帝、灵帝时期,宦官专权,官僚士大夫联合太学、郡国诸生,在朝野形成一股势力,以“清议”的方式反对宦官,于是宦官集团反击,朝廷迭兴“党锢之祸”。
因此,鸿都门学的设立,就带有分化太学势力、笼络士人的目的。
由于汉灵帝的好尚,鸿都门学诸生的待遇超过了太学诸生,并能出任中央机构的尚书、侍中以及州郡的刺史、太守等高官,甚至有封侯赐爵者。
鸿都门学虽为以蔡邕为首的正统士大夫所激烈反对,以为“书画辞赋,才之小者,匡国理政,未有其能”(《后汉书·蔡邕列传》),但确实收罗、培养了一批书法家,如师宜官、粱鹄、毛弘等,他们在汉魏之际名重一时,为世人所倾慕师法。
而且,鸿都门学的设置,使书法教育从童蒙识字书写教育、官员公文书写的实用要求和治经学所需的文字学中脱离出来,成为独立而纯粹的艺术教育。
这与崔瑗、张芝等热衷草书的潮流一样,都代表着书法艺术的自觉与独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