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助理全科医生指导标准

 

助理全科医生指导标准(总38页)

卫生部教育部

关于印发《助理全科医生培训标准(试行)》的通知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卫生厅局、教育厅(教委),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卫生局、教育局,卫生部直属有关单位: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建立全科医生制度的指导意见》(国发〔2011〕23号),做好经济欠发达的农村地区助理全科医生培训工作,提升农村基层卫生人才队伍综合服务能力,我们组织制定了《助理全科医生培训标准(试行)》,现印发给你们(可从卫生部和教育部网站下载),请结合实际贯彻执行。

为确保助理全科医生培训顺利实施,现就有关工作提出以下要求:

  一、各省级卫生行政部门应当根据本地区经济社会发展的实际情况,研究确定实施本培训标准的经济欠发达农村地区的区域范围。

结合本地区全科医生人才队伍建设总体战略与规划、培养需求和培养能力,正确处理全科医生规范化培养与助理全科医生培训的关系,科学编制本省(区、市)助理全科医生年度培训计划和中长期培训规划,并于每年10月底前将下一年度培训计划报卫生部备案。

  二、助理全科医生培训工作是现阶段落实全科医生制度,加强农村基层卫生人才队伍建设的重要措施之一,其培训基地、师资建设以及培训期间人员管理参照全科医生规范化培养相关办法执行。

各省级卫生行政部门应当主动协调有关部门,落实培训经费、培训期间工资待遇等保障政策,确保培训工作顺利实施。

  三、各省级卫生和教育行政部门,应当组织相关培训单位完善招录、培训、管理、考核等环节制度建设,强化培训过程管理,确保培训质量,并及时将工作实施过程中的情况和问题反馈卫生部、教育部。

助理全科医生培训标准(试行)

根据《国务院关于建立全科医生制度的指导意见》(国发〔2011〕23号)的要求,为做好经济欠发达的农村地区助理全科医生培训工作,制定本培训标准。

附件:

助理全科医生培训标准(试行)

卫生部  教育部

2012年9月10日

附件

助理全科医生培训标准(试行)

总则

一、培训对象

临床医学专业三年制专科毕业,拟在或已经在农村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从事全科医疗工作的人员。

二、培训目标

(一)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拥护社会主义制度,热爱祖国,遵守国家法律法规,贯彻执行党的卫生工作方针;热爱医疗卫生事业,具有强烈的职业责任感和良好的医德修养,愿意在农村基层为人民群众健康服务。

(二)理解生物-心理-社会医学模式,具有全科医学理念,掌握临床医学的基本理论、基本知识和基本技能以及公共卫生的相关知识和技能;熟悉全科医学的诊疗思维模式,能够运用全科医学的基本理论和原则指导医疗卫生实践;具有对农村常见病多发病的基本诊疗能力、预防保健工作能力;具有良好的医患沟通能力,以维护和促进健康为目标,向个人、家庭和农村社区提供以需求为导向的综合性、协调性、连续性的基本医疗和预防保健服务。

三、培训年限和方式

(一)培训年限

助理全科医生培训年限为2年(共104周)。

因特殊情况不能按期完成培训任务者,允许申请延长培训年限,但原则上不超过1年。

具体时间安排。

临床培训82周,安排在认定的临床培养基地进行;基层实践16周,安排在认定的基层实践基地进行;理论和综合素质课程采取集中与分散相结合的方式进行,其中集中理论授课2周,临床、基层实践和人文等综合素质课程穿插在临床培训、基层实践过程中进行;综合考试考核与结业1周,机动3周(基地可结合本地特点自行安排,如执业助理医师考前强化训练或由学员自选科室学习等)。

(二)培训方式

1.培训须在省级有关部门认定的全科医生培养基地进行,培养基地由临床培养基地(以有条件的二级综合医院为主)和基层实践基地(有条件的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和专业公共卫生机构)组成;培训过程中综合素质和职业相关能力培养的课程可由有关高等医学院校承担。

2.培训以提高农村全科医疗服务能力和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能力为核心,主要由高等医学院校全科医学理论教师及具有带教资格的临床培养基地医师、基层实践基地医师共同组成的师资团队承担带教任务,培训全程实行指导教师制。

3.培训过程注重临床轮转和基层实践的实际效果。

在带教师资的指导下,临床轮转阶段加强常见疾病诊疗思维的培养和诊疗技能的培训;基层实践阶段突出临床各科所学理论课程相关知识和技能的整合与应用,以及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规范相关内容的实践操作。

临床轮转与基层实践穿插进行、有机衔接,使培训对象在培训期间始终着重强化以全科医生岗位需求为导向的临床能力培训和基层实践训练。

4.全科医学基本理论知识及全科医生职业理念和综合素质培养采取集中授课、讲座和见习等形式进行。

理论培训的内容除安排一定学时集中授课外,其它内容均分散安排在临床培训与基层实践阶段穿插进行,使全科医学理论与实践紧密融合。

四、培训内容及要求

(一)培训内容

培训内容由三部分组成,即临床培训、基层实践、全科医学基本理论与职业理念和综合素质课程培训。

1.临床培训

临床科室轮转时间为82周。

轮转期间,学员在具有带教资格的执业医师指导下参与临床基地中相关临床科室的医疗工作,轮转科室及时间分配详见表1。

临床培训期间,内科轮转时间为34周,其中内科门诊时间不少于5周,临床轮转协助管床数不少于3张;神经内科轮转时间为8周,其中安排神经内科门诊时间不少于2周,临床轮转协助管床数不少于3张;急诊急救10周,训练内容包括院内急救和院前急救两部分;其他临床科室的轮转时间详见表1。

基地可根据实际情况在临床科室轮转中安排地方病的学习。

对于少见病种和季节性较强病种,可采用病例分析、讲座等形式进行学习。

轮转期间,每周安排不少于半天的集中学习,可采用单独开设的综合课程、系列讲座、案例讨论、技能模块训练等方式,学习临床诊疗和全科医学相关知识及技能。

各培训基地根据大纲要求制定轮转计划。

在临床轮转期间,应及早穿插安排必要的基层见习与实践,引导学员根据农村基层全科医疗岗位需求加强针对性的临床能力训练。

临床培训的具体内容与要求,详见“细则”部分。

表1临床轮转科室及时间分配表

内容

科室

时间分配(周)

临床培训

(合计82周)

内科(心血管8周,呼吸6周,消化6周,内分泌代谢6周,泌尿4周,血液2周,风湿免疫2周;其中内科门诊时间不少于5周)

34

神经内科(其中门诊不少于2周)

8

急诊急救(院内急救和院前急救)

10

外科

6

妇产科(计划生育咨询1周,妇科门诊2周,产科门诊1周,产房1周,产科病房1周)

6

儿科(门诊2周、病房2周)

4

中医科

2

传染科

2

皮肤科

2

眼科

2

耳鼻咽喉科

2

精神科

2

康复医学科

2

2.基层实践

基层实践16周。

其中全科医疗服务技能培训8周,预防保健与基本公共卫生服务技能培训及专业公共卫生机构实践7周(其中专业公共卫生机构实践4周),社区卫生服务管理技能培训1周。

基层实践的具体形式可采取在基层实践基地带教师资的指导下,从事全科医疗活动、公共卫生实践、健康教育小讲课、案例讨论、教学研讨会、预防保健服务工作实践和社区卫生调查等。

在基层实践期间,可针对有关临床问题,加强临床基地相关带教医师对学员的业务技术指导。

基层实践的具体内容与要求,详见“细则”部分。

3.理论培训

理论培训共计357学时,其中全科医学基本理论与职业理念和综合素质课程81学时,临床医疗服务相关课程126学时,基层全科医疗与公共卫生服务相关课程105学时,综合系列讲座45学时。

全科医学基本理论与职业理念和综合素质课程采用集中授课形式进行,其他内容穿插在临床培训及基层实践过程中进行。

理论培训课程及其时间安排详见表2,具体内容与要求详见“细则”。

表2理论课程及其时间安排

类别

课程名称

学时

上课形式

建议上课时间

全科医学基本理论与职业理念和综合素质相关课程(81学时)

1.全科医学理念与基本

理论

27

集中

第1-2周

2.全科医疗中常见行为与心理学问题

18

集中

第1-2周

3.全科医疗中的医学伦理、法律法规问题及医患沟通

18

集中

第1-2周

4.卫生经济学在社区卫生服务中的应用

9

集中

第1-2周

5.文献检索与阅读

9

集中

第1-2周

临床医疗服务相关课程(126学时)

1.临床基本技能训练

36

集中或分散

临床阶段

2.临床综合课程(专业、

人文)

45

集中或分散

临床阶段

3.常见症状的鉴别诊断

27

分散

临床阶段

4.危重症的识别与处理

18

分散

临床阶段

基层全科医疗与公共卫生服务相关课程(105学时)

1.临床预防与健康教育

15

分散

基层实践阶段

2.社区常见慢性病健康

管理

18

分散

基层实践阶段

3.社区特殊人群保健

18

分散

基层实践阶段

4.突发事件卫生应急

18

分散

基层实践阶段

5.社区卫生服务管理

9

分散

基层实践阶段

6.预防接种

9

分散

基层实践阶段

7.重性精神疾病患者管

9

分散

基层实践阶段

8.法定传染病报告与处

9

分散

基层实践阶段

综合系列讲座(45学时)

1.现场急救与病人转运

12

分散

临床阶段

2.常见病的规范诊治与

管理

9

分散

临床阶段

3.社区康复理论与技术

9

分散

临床阶段

4.基层合理用药

15

分散

基层实践阶段

(二)培训要求

培训过程中要突出全科医生作为居民健康“守门人”的岗位特点,强化全心全意为居民健康服务的思想、良好的医患沟通能力、团队协作精神和医疗卫生法制观念,培养其良好的综合素质和职业精神。

五、考试与考核

培训考核分为培训过程考核和结业考核,以过程考核为重点。

(一)培训过程考核

1.临床培训阶段

临床培训阶段考核包括临床各科出科考核和临床培训阶段综合考核。

(1)出科考核。

临床各科轮转结束时,由各临床科室根据培训内容要求进行出科考核,考核内容包括:

①政治思想、医学伦理与职业道德;②服务态度与医患沟通;③完成本学科培训细则要求的培训内容及要求情况(轮转科室的时间、规定的病种、病例数、技能操作、病历质量等);④专业理论知识的考核;⑤临床基本技能和临床思维能力考核。

考核形式根据轮转科室时间的长短采取试卷考试、病例分析、临床技能实际操作等形式进行。

(2)阶段综合考核。

在出科考核的基础上,对整个临床阶段培训完成情况进行综合考核,重点考核学员完成整体培训的情况,并据此对临床阶段的培训情况进行综合评判。

2.基层实践阶段

基层实践阶段重点对培训对象在全科医疗服务技能培训、预防保健与公共卫生服务技能培训、社区卫生服务管理技能培训等方面实践情况进行考核,考核内容包括业务能力和职业态度等综合表现。

在基层实践阶段结束时组织阶段综合考核。

可采用综合考卷和实际病人管理案例等多种形式进行

(二)结业考核

学员在2年培训结束时,过程考核合格者,须参加省级卫生行政部门统一组织的结业考核。

考核内容包括基本理论、基本技能和综合能力等。

六、培训合格证书颁发

完成全程培训,各项考试、考核成绩合格,并且通过执业助理医师资格考试者,由省级卫生行政部门颁发统一印制的助理全科医生培训合格证书。

细则

一、临床培训

(一)内科(34周)

1.轮转目的

(1)系统学习内科常见病、多发病的基础理论和基本知识,掌握病史采集、体格检查、病历书写、心电图基本操作与判读、常用临床检验和辅助检查结果的判读;培养正确的临床思维;掌握常见内科疾病的诊断与鉴别诊断、处理原则及转诊指征。

(2)具有正确评估及处理常见内科疾病的能力,识别疾病的不稳定状态及高危状态,并能在上级医生的指导下给予及时、正确的急救与转诊。

(3)具有一定的自我学习和在医疗实践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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