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车辆采购询价采购文件模板.docx

车辆采购询价采购文件模板

 

询价采购文件

 

 

项目名称:

车辆采购

项目编号:

FHZFCG(2016)011X

采购单位:

**XX公司、XX公司

 

**XX公司

XX公司

二○一六年四月

 

第一章询价采购公告2

第二章供应商须知3

第三章采购内容和需求9

第四章开标及评标10

第五章 合同主要条款12

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13

 

第一章询价采购公告

**XX公司对车辆采购项目进行询价采购,欢迎能提供本次货物的合格供应商前来投标,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采购编号:

FHZFCG(2016)011X

二、采购内容:

子包一:

尼桑轻型普通货车数量:

2辆

子包二:

2013款风骏6欧洲版数量:

1辆(具体内容详见采购文件第三章)

三、合格供应商:

(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供应商资格条件:

(二)供应商的特定条件:

1.具有工商注册经营许可;

2.供应商须在宁波市政府采购网(***)上注册;

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本次项目采用资格后审。

四、报名及投标保证金:

1、报名时间:

自即日起至2016年4月15日16时止(上午8:

30—11:

30、下午1:

30—5:

00,节假日除外),**市政府采购中心(**市大成东路277号裙楼4楼432室)报名。

(采购文件可在附件下载)。

2、报名时须提供:

①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和复印件(加盖投标单位公章);②法人身份证复印件、授权委托书原件(加盖投标单位公章);③经办人身份证原件与复印件(加盖投标单位公章)。

提供的以上证明文件需在有效期内,过期的文件无效。

3、投标保证金:

子包一:

人民币5000元整,子包二:

人民币2000元整。

投标保证金须从供应商的基本账户转出以非现金方式交纳,形式:

单位网银、转账支票、银行汇票或汇兑,账号:

********,开户银行:

工行**市中山支行,收款人:

**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电话、传真:

0574—********,在2016年4月15日下午16时前须足额缴纳(以实际到账时间为准),并在汇款信息或转账支票中注明项目名称。

五、投标时间:

投标文件接收时间为开标前半小时,截止时间:

2016年4月20日9时止;投标文件递交地点:

**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市大成东路277号4楼开标厅二)。

逾期递交或不符合规定的投标文件恕不接受。

六、开标时间:

2016年4月20日9时;

开标地点:

**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市大成东路277号4楼开标厅二)

七、其他事项:

本次政府采购活动有关信息在“宁波政府采购http:

//***”、“奉化政府采购网http:

//***.cn”及“**市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

//***.cn/”上公布,参加投标的供应商有义务在采购活动期间浏览上述三个网站,公布信息视同送达所有潜在投标人,不再采用其它方式传达相关信息。

相关内容须知:

《**市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工作规范》、《**市公共资源交易现场管理相关规定》***。

八、联系人

**XX公司联系人:

孙女士联系电话:

********

XX公司联系人:

宋先生联系电话:

********

**市政府采购中心联系人:

吕女士联系电话:

********

 

   2016年4月11日

 

第二章投标须知

一、特别说明

(一)多家供应商参加投标,如其中两家或两家以上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或相互之间存在投资关系且达到控股的,应当按一个供应商认定。

评审时,取其中响应采购文件要求且报价最低一家为有效供应商;当报价相同时,则以技术标最优一家为有效供应商;均相同时,由询价小组集体决定。

多家代理商或经销商参加投标,如其中两家或两家以上供应商存在分级代理或代销关系,且提供的是其所代理品牌产品的,应当按一个供应商认定。

评审时,按上述规定确定其中一家为有效供应商。

(二)“产品”系指供方按采购文件规定,须向采购人提供的一切设备、保险、税金、备品备件、工具、手册及其它有关技术资料和材料。

1、政府采购应当采购本国产品,确需采购进口产品的,实行审核管理。

2、采购人报财政部门审核时,应当出具以下材料:

  

(1)《政府采购进口产品申请表》;

  

(2)关于鼓励进口产品的国家法律法规政策文件复印件;

  (3)进口产品所属行业的设区的市、自治州以上主管部门出具的《政府采购进口产品所属行业主管部门意见》;

  (4)专家组出具的《政府采购进口产品专家论证意见》。

3、采购人拟采购的进口产品属于国家法律法规政策明确规定鼓励进口产品的,在报财政部门审核时,应当出具1条款第

(1)款、第

(2)款材料。

4、采购人拟采购的进口产品属于国家法律法规政策明确规定限制进口产品的,在报财政部门审核时,应当出具1条款第

(1)款、第(3)款和第(4)款材料。

  采购人拟采购国家限制进口的重大技术装备和重大产业技术的,应当出具发展改革委的意见。

采购人拟采购国家限制进口的重大科学仪器和装备的,应当出具科技部的意见。

5、采购人拟采购其他进口产品的,在报财政部门审核时,应当出具1条款第

(1)款材料,并同时出具第(3)款或者第(4)款材料。

(二)供应商投标所使用的资格、信誉、荣誉、业绩与企业认证等必须为本法人所拥有。

供应商投标所使用的采购项目实施人员必须为本法人员工(或必须为本法人控股公司正式员工)。

采购文件中另有要求提供的除外。

(三)供应商在投标活动中提供任何虚假材料,其投标无效,并报监管部门查处;中标后发现的,中标人须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相关规定双倍赔偿采购人,且民事赔偿并不免除违法供应商的行政与刑事责任。

(四)质疑

1、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招标过程或中标结果使自己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应当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

同时附上营业执照、机构代码证、法人授权书(非法人提出质疑)、身份证复印件。

2、质疑书应明确阐述采购文件、招标过程或中标结果中使自己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实质性内容,提供相关事实、依据和证据及其来源或线索。

为便于采购单位调查、答复和处理,质疑书应该有质疑单位名称、公章、联系人真实姓名、联系电话、传真,否则视为无效质疑。

3、采购人将在收到质疑书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作出书面答复。

匿名或不按规定时间提出的质疑采购代理机构(采购人)可不予受理。

(五)采购文件的澄清与修改

1、潜在供应商发现采购文件中有误或有不合理要求的,应以书面形式要求采购单位澄清。

采购单位对已发出的采购文件进行必要澄清、答复、修改或补充的,应当在采购文件要求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3日前发布更正公告,并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已报名供应商。

2、采购单位必须以书面形式答复潜在供应商要求澄清的问题,并将不包含问题来源的答复书面通知所有已报名供应商;除书面答复以外的其他澄清方式及澄清内容均无效。

3、采购文件澄清、答复、修改、补充的内容为采购文件的组成部分。

当采购文件与采购文件的答复、澄清、修改、补充通知就同一内容的表述不一致时,以最后发出的书面文件为准。

4、采购文件的澄清、答复、修改或补充都应该通过采购代理机构以法定形式发布,采购人非通过采购机构,不得擅自澄清、答复、修改或补充采购文件。

(六)供应商的风险

供应商应详细阅读采购文件中的全部内容和要求,按照采购文件的要求提交投标文件,并对所提供的全部资料的真实性承担法律责任。

没有按照采购文件要求提供投标文件和资料导致的风险由供应商承担。

(七)解释:

本采购文件的解释权属于采购单位。

二、采购文件

采购文件由以下部分组成:

1、询价采购公告

2、供应商须知

3、采购内容和技术需求

4、开标及评标

5、采购合同授予

6、投标文件格式

三、投标文件的组成

投标文件由资信技术文件和报价文件两部分组成。

(一)资信技术文件内容包括

1、投标保证金收据复印件(或原件单独提交核查);

2、投标声明书(格式见附件);

3、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格式见附件);

4、有效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原件备查);

5、有效的税务登记证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原件备查);

注:

供应商如已办理五证合一(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社保证、统计证)只需提供由工商部门向企业颁发加载组织机构代码、税务登记证号、社会保险登记证号和统计登记证号的营业执照。

6、201年度财务报表;

7、依法缴纳税收证明和社会保障基金缴纳清单;

8、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承诺;

9、近三年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无重大违法记录的声明;

10、供应商的特定条件的证明文件(如有);

11、设备配置清单(均不含报价);

12、主要设备原厂商售后服务承诺书;

13、技术响应表(均不含报价);

14、供应商技术服务、技术培训、售后服务的内容和措施(格式自拟);

15、类似成功案例的业绩证明(供应商同类项目实施情况一览表、合同复印件、用户验收报告、用户评价意见)(复印件加盖公章,原件备查);

16、商务响应表;

17、距采购人最近或者能为本项目提供最优服务的网点情况表;

18、投标供应商响应第三方检测的承诺书;

19、投标所需要提供的其他证明资料;

(二)报价文件内容包括

1、投标函(格式见附件);

2、投标报价明细表(格式见附件);

3、开标一览表(格式见附件);

4、投标单位声明函(格式见附件)。

三、投标文件的语言及计量

(一)投标文件以及投标方与采购方就有关投标事宜的所有来往函电,均应以中文汉语书写。

除签名、盖章、专用名称等特殊情形外,以中文汉语以外的文字表述的投标文件视同未提供。

(二)投标计量单位,采购文件已有明确规定的,使用采购文件规定的计量单位;采购文件没有规定的,应采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货币单位:

人民币元),否则视同未响应。

四、投标报价

(一)投标报价应按采购文件中相关附表格式填写。

(二)投标报价是履行合同的最终价格(应根据采购项目要求包括货款、标准附件、备品备件、专用工具、包装、运输、装卸、保险、税金、货到就位以及安装、调试、培训、保修等一切税金和费用)。

(三)投标文件只允许有一个报价,有选择的或有条件的报价将不予接受。

五、投标文件的有效期

(一)自投标截止日起60天投标文件应保持有效。

有效期不足的投标文件将被拒绝。

(二)在特殊情况下,招标人可与供应商协商延长投标书的有效期,这种要求和答复均以书面形式进行。

(三)供应商可拒绝接受延期要求而不会导致投标保证金被没收。

同意延长有效期的供应商需要相应延长投标保证金的有效期,但不能修改投标文件。

(四)中标人的投标文件自开标之日起至合同履行完毕止均应保持有效。

六、投标文件的签署和份数

(一)供应商应按本采购文件规定的格式和顺序编制、装订投标文件并标注页码,投标文件内容不完整、编排混乱导致投标文件被误读、漏读或者查找不到相关内容的,是供应商的责任。

(二)供应商应按资信技术文件正本1份、副本2份,投标报价文件正本1份、副本2份分别编制并单独装订成册,投标文件的封面应注明“正本”、“副本”字样。

▲活页装订的投标文件将被拒绝。

若有多个子包,资信及报价文件应按子包分别装订、密封、包装,未按规定装订、密封、包装的投标文件将被拒绝。

(三)投标文件的正本需打印或用不褪色的墨水填写,投标文件正本除本《供应商须知》中规定的可提供复印件外均须提供原件。

副本为正本的复印件。

▲(四)投标文件须由供应商在规定位置盖章并由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的授权委托人签署,供应商应写全称。

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投标声明书必须由法定代表人签名并加盖单位公章。

(五)投标文件不得涂改,若有修改错漏处,须加盖单位公章或者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签名或盖章。

投标文件因字迹潦草或表达不清所引起的后果由供应商负责。

(六)投标有关资料需统一装订成一册。

供应商递交的企业宣传册、产品宣传册不属于投标文件有效组成资料的不作为评审依据。

七、投标文件的包装、递交、修改和撤回

(一)投标文件由资信技术文件和报价文件两部分组成,两部分文件应分别装订并密封。

投标文件的外包装封面上应注明供应商名称、供应商地址、投标文件名称(资信技术文件或报价文件)、投标项目名称、项目编号、标项及“开标时启封”字样,并加盖供应商公章。

(二)投标文件未按规定包装密封或标记的投标文件将被拒绝,由此造成投标文件被误投或提前拆封的风险由供应商承担。

(三)供应商在投标截止时间之前,可以对已提交的投标文件进行补充、修改或撤回,并书面通知采购单位,修改后重新递交的投标文件应当按本采购文件的要求签署、盖章和密封,并作为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投标截止时间后,供应商不得撤回、修改投标文件。

八、投标保证金的交纳及退还

1、供应商须按采购公告中规定的金额和方式提交投标保证金。

否则,其投标将被拒绝。

2、未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在中标通知书发出后退还。

3、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在合同签订后5个工作日内凭合同和有效票据退还。

4、供应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投标保证金将不予退还:

(1)供应商在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后撤回投标文件的;

(2)供应商在投标过程中提供虚假材料的;

(3)报名后,无故不来参加投标的;

(4)未按规定提交履约保证金的;

(5)中标人无正当理由不与采购人签订合同的;

(6)拒绝履行合同义务的;

(7)其他严重扰乱招投标秩序的。

九、投标无效的情形

实质上没有响应采购文件要求的投标将被视为无效投标。

供应商不得通过修正或撤消不合要求的偏离或保留从而使其投标成为实质上响应的投标,但经询价小组认定属于供应商疏忽、笔误所造成的差错,可允许其在评标结束之前进行修改或者补正(可以是复印件、传真件等,原件必须加盖单位公章)。

修改或者补正投标文件必须以书面形式进行,并应在中标结果公告之前查核原件。

限期内不补正或经补正后仍不符合采购文件要求的,应认定其投标无效。

供应商修改、补正投标文件后,不影响询价小组对其投标文件所作的评价和评分结果。

(一)在符合性审查和商务评审时,如发现下列情形之一的,将被视为无效投标文件:

1、供应商未按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的;

2、超出经营范围投标的;

3、资格证明文件不全的或者不符合采购文件标明的资格要求的;

4、投标声明书无法定代表人签名,或委托人未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填写项目不齐全的;

5、投标代表人未能出具身份证明或与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人身份不符的;

6、投标文件格式不规范、项目不齐全或者内容虚假的;

7、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未使用中文表述、意思表述不明确、前后矛盾或者使用计量单位不符合采购文件要求的(经询价小组认定并允许其当场更正的笔误除外);

8、投标有效期、交货时间、质保期等商务条款不能满足采购文件要求的;

9、带“▲”的条款不能满足招标文件要求、未实质性响应采购文件要求或者投标文件有采购方不能接受的附加条件的。

(二)在技术评审时,如发现下列情形之一的,将被视为无效投标文件:

1、未提供或未如实提供投标货物的技术参数,或者投标文件标明的响应或偏离与事实不符或虚假投标的;

2、明显不符合采购文件要求的规格型号、质量标准,或者与采购文件中标“▲”的技术指标、主要功能项目发生实质性偏离的;

3、允许偏离的技术、性能指标或者辅助功能项目发生负偏离达项(含)以上的;

4、投标技术方案不明确,存在一个或一个以上备选(替代)投标方案的;

5、与其他参加本次投标供应商的投标文件(技术文件)的文字表述内容差错相同2处以上的;

6、资信技术文件中出现报价或单价的。

(三)在报价评审时,如发现下列情形之一的,投标文件将被视为无效:

1、未采用人民币报价或者未按照采购文件标明的币种报价的;

2、报价超出最高限价,或者超出采购预算金额,采购人不能支付的;

3、投标报价具有选择性的;

4、询价小组一致认为报价明显不合理的;

5、投标报价中出现缺项、漏项或被询价小组认定为低于成本价等恶意竞价的。

(四)被拒绝的投标文件为无效。

 

第三章采购内容和技术要求

一、项目要求

(一)子包一:

采购内容:

尼桑

规格及型号:

轻型普通货车

车辆颜色:

白色

单位及数量:

2辆

子包二:

采购内容:

2013款风骏6欧洲版

规格及型号:

四驱金英型大双排5挡MT

排量:

2.4L

车辆颜色:

银白色

加油类型:

汽油

单位及数量:

1辆

 

二、售后服务要求、送货地点及其他

(一)质保期:

按照产品自身质保期。

(二)售后服务保障、维修响应时间:

1、按照国家三包要求执行;

2、2小时内能提供现场售后服务。

(三)交货时间及地点:

合同签订后按约定期限内,交货业主指定地点;

(四)付款条件:

安装验收合格后车辆上牌后一次性付清。

(具体合同中约定)

第四章开标及评标

采购代理机构将在规定的时间和地点进行开标,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应参加开标会并签到(授权代表应当是供应商的在职正式职工,并携带身份证等有效证明出席)。

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未到场的,视同放弃开标监督权利、认可开标结果。

一、开标程序

(一)开标会由采购代理机构主持,主持人宣布开标会议开始;

(二)主持人介绍参加开标会的人员名单;

(三)主持人宣布评标期间的有关事项,告知应当回避的情形,提请有关人员回避;

(四)供应商或其当场推荐的代表,或者采购单位委托的公证机构检查投标文件密封的完整性并签名确认;

(五)按各供应商提交投标文件时间的先后顺序打开资信技术文件外包装,清点投标文件正本、副本数量,符合采购文件要求的送评标室评审;不符合要求的,当场退还供应商,并由供应商代表签名确认;

(六)资信技术评分结束后,由主持人宣布无效投标的供应商名单、投标无效的原因及其他有效投标的评分结果;

(七)由主持人宣布预算价(或最高限价),宣读《开标一览表》中的供应商名称及在其投标文件中承诺的投标报价、投标内容(投标设备名称、规格型号或者服务项目名称),以及采购代理机构认为有必要宣读的其他内容;

(八)采购代理机构做开标记录,同时由记录人、监督人当场签名确认;

(九)公布中标候选人名单;

(十)开标会议结束。

二、评标方法

1、评标办法:

本项目采用最低评标价法评标。

询价小组对供应商的情况进行综合评审,在符合采购需求、质量和服务的前提下,推荐报价最低的供应商作为中标候选人。

若出现相同报价则现场抽签确定中标候选人。

2、报价要求:

本次采购设有预算价(或最高限价)子包一:

********元整,子包二:

********元整,供应商报价超出预算价(或最高限价)的投标文件作无效处理。

三、评标

(一)询价小组

询价小组由采购代表和有关技术、经济专家三人以上单数组成。

达到公开招标数

额标准的货物或者服务采购项目,或者达到招标规模标准的政府采购工程,询价小组应当由5人以上单数组成。

(二)评标原则

询价小组必须遵循公平、公正、客观、科学的原则和规定的程序进行评标;评标的依据为采购文件和投标文件;评审人员应独立评标,不得带有任何倾向性和启发性影响他人评审;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干扰、影响评标的正常进行;询价小组及有关工作人员不得私下与供应商接触,不得向外界透露任何与评标有关的内容。

(三)评标程序

1.资格性、符合性审查

采购人代表和代理机构工作人员协助询价小组对供应商的资格和投标文件的完整性、合法性等进行审查。

2.实质性审查、比较和评价

(1)询价小组审查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是否符合采购文件的实质性要求。

(2)询价小组根据供应商的投标文件进行审查、核对和比较,如有疑问,将对供应商进行询标,供应商向询价小组澄清有关问题,并以书面形式进行答复。

供应商代表未到场或者拒绝澄清或者澄清的内容改变了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的,询价小组有权对该投标文件做出不利于供应商的评判。

(3)询价小组会根据投标文件对采购文件的响应程度进行评价。

完成评标后,按评标原则推荐中标候选人,同时起草评标报告。

(四)中标候选人

询价小组对供应商的情况进行综合评审,在符合采购需求、质量和服务的前提下,推荐报价最低的供应商作为中标候选人。

若出现相同报价则现场抽签确定中标候选人。

四、定标

(一)确定中标候选人。

本项目由询价小组推荐中标候选人,采购人代表不得在询价小组推荐的中标候选人以外确定中标候选人。

(二)评标结果经采购人确认后,采购代理机构将在宁波市政府采购网、**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上公示。

如有供应商对评标结果提出质疑的,采购人按相关规定依法处理质疑事项。

(三)经公示无异议的,采购代理机构将在中标人公示结束后向中标方签发《中标通知书》。

五、投标文件的澄清及错误修正

(一)澄清问题的形式

对投标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询价小组可要求供应商做出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者纠正。

供应商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应当采用书面形式,由其授权代表签名或盖章确认,并不得超出投标文件的范围或者改变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

(二)错误修正

投标文件如果出现计算或表达上的错误,修正错误的原则如下:

1.开标一览表总价与投标报价明细表汇总数不一致的,以开标一览表为准;

2.投标文件的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

3.总价金额与按单价汇总金额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计算结果为准;

4.对不同文字文本投标文件的解释发生异议的,以中文文本为准。

按上述顺序修正错误的原则及方法调整或修正投标文件的投标报价,供应商同意并签名确认后,调整后的投标报价对供应商具有约束作用。

如果供应商不接受修正后的报价,则其投标将作为无效投标处理。

六、评标过程的监控与保密

1、本项目评标过程实行全程录音、录像监控,供应商在评标过程中所进行的试图影响评标结果的不公正活动,可能导致其投标被拒绝。

2、开标后到中标通知书发出之前,所有涉及询价小组名单以及对投标文件的澄清、评价、比较等情况,询价小组成员、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的有关人员均不得向供应商或其他无关人员透露。

七、采购方式变更

1、采购响应截至时间至评审期间,出现参与采购响应或者对采购文件作出实质性响应的供应商不足3家的情况,招标人有权全部或部分终止招标。

经相关政府采购管理部门批准,招标人可以按照招标文件确定的采购方式进行,或者改用竞争性谈判或单一来源方式采购。

2、经批准,招标人改用竞争性谈判采购的,应经该子包所有参与响应供应商的书面确认。

同意参加谈判的供应商在规定时间内进行最后报价。

八、合同授予

1、本次采购项目在中标(成交)通知书发出后7个工作日内,中标供应商与采购人应按照采购文件确定的事项签订政府采购合同,并于签订合同后天内完成供货,同时提供(安装、调试、操作、培训等)服务。

2、采购人在签订合同时,在合同金额变更范围内,如需审批的办理相关审批手续。

有权变更采购项目的数量和服务内容,但不能对单价或其他条款和条件作任何改变。

3、采购文件、中标供应商的投标文件及评标过程中有关的澄清文件均应作为合同签订的附件。

4、履约保证金及质保金

(1)履约保证金:

/;

(2)质量保证金:

/。

5、合同经双方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名并加盖单位公章后生效。

并在规定时间内向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和采购中心备案各一份。

(二)产品及服务质量保证

1、质量保证及质保期

(1)供应商保证所供的商品必须是出厂原装合格产品,如发生所供的商品与合同不符,采购人有权拒收或退货,由此产生的一切责任和后果由供应商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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