爆破员操作规程.docx

上传人:b****8 文档编号:30499927 上传时间:2023-08-16 格式:DOCX 页数:43 大小:45.36KB
下载 相关 举报
爆破员操作规程.docx_第1页
第1页 / 共43页
爆破员操作规程.docx_第2页
第2页 / 共43页
爆破员操作规程.docx_第3页
第3页 / 共43页
爆破员操作规程.docx_第4页
第4页 / 共43页
爆破员操作规程.docx_第5页
第5页 / 共43页
点击查看更多>>
下载资源
资源描述

爆破员操作规程.docx

《爆破员操作规程.docx》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爆破员操作规程.docx(43页珍藏版)》请在冰豆网上搜索。

爆破员操作规程.docx

爆破员操作规程

山西柳林鑫飞下山峁煤业有限公司

民爆物品岗位操作规程

 

二零一三年

 

一、爆破员安全操作规程………………………………………………1

二、安全员………………………………………………………………8

三、保管员………………………………………………………………9

四、民爆物品装卸员……………………………………………………11

五、风钻工安全操作规程………………………………………………13

六、空气压缩机安全操作规程…………………………………………15

七、测量工………………………………………………………………17

八、机动车驾驶员………………………………………………………38

九、钻机…………………………………………………………………45

十、挖掘机………………………………………………………………55

 

爆破员操作规程

一、放炮前的准备工作:

第一条放炮员下井必须做好以下工作.

1、领取发爆器后,应检查其发爆能力。

可将开关钥匙转至“充电”位置,观察氖灯是否发亮,用灯泡试验启动能力是否达到要求,检查合格后方可下井使用,禁止用短路的方法来检查发爆器的能力。

2、带好合乎规定的放炮母线和连接线,放炮母线要采用中间无接头的绝缘电阻小的芯线。

3、根据现场班组布炮的任务,领取当班使用的经药库鉴定质量合格的炸药雷管,将领取的炸药和雷管分别放在火药箱内,并加锁。

第二条、炸药和雷管的运送应严格执行《煤矿安全规程》第273条,274条的规定,并注意下列事项:

1、运送炸药和雷管时,雷管必须装箱加锁由放炮员运送,炸药由专用专兜运送。

2、途中一般不得休息,更不能在有人集中或运输频繁的地点停留,必须停留时选择预帮完好支架下面。

3、背运火药应注意车辆。

机电设备,以防万一。

第三条在工作面存放炸药注意下列事项:

1、炸药箱应及时加锁,存放量最多不得超过迎头一小班用药。

箱内严禁放其他物品。

2、药箱必须在顶板完好,支架完整,远离电缆和电器设备,地点应在警戒线外无淋水地点存放。

3、存放火药地点不准有人休息,严禁坐在药箱上。

第四条发爆器应放在顶板完好、无淋水的地方。

开闭把手必须随身带,发爆不得任意敲打或拆卸。

第五条放炮前应准备好水炮泥和炮泥。

第六条装配引药工序与操作(注意事项如下):

1、抽雷管或解雷管(已由药库工抽好并单个绕好)。

抽雷管时一手捏住雷管上脚线散尾端,另一手捏住一个雷管上带脚线轻轻抽出,并将脚线挽成小卷。

2、扎孔:

将药包拆开取出药卷,拆开顶部(不允许撕破药卷)。

使用时,木棍在药卷顶部中心位置扎一直径略大于雷管直径,深度同雷管长度的小孔。

3、将电雷管全部插入药卷(雷管聚能穴要朝向药卷聚能穴)将拆开的药卷纸封好后把脚线插入雷管一端,绕扣锁紧,并将脚线绕在药卷上,将雷管脚线扭结短路。

4、引药按炮眼数做好后要按程序放在箱子里,点清数目并将箱子锁好,不得多做炮头。

5、做引药只能由放炮工自己做,其他人不能代替。

6、每个药卷只能插一个雷管,不准插两个或以上雷管。

7、禁止将雷管由药卷外面斜插进去或捆在药卷上。

8、做好药要躲开电缆、机电设备,严禁雷管脚线同轨道或其他任何导体接触,要在支架完好的地点做引药,严禁做在火药箱上装配引药。

有下列情况之一时,不准装药放炮:

1、装药地点附近20米内风流中瓦斯浓度达到1%时。

2、工作面风量不足,风向不稳,局扇停止运转,循环风未改善以前。

3、在有煤尘爆炸危险的煤层中,在掘进工作面放炮前后,附近20米巷道内没有洒水。

4、工作面顶板,支架等出现不安全现象时。

5、工作面炮眼深度、角度、位置和方向不符合作业规程规定时。

6、发现炮眼缔小,坍塌时。

7、炮眼内煤粉和岩粉没有清除干净时。

8、没有合乎质量和满足数量要求的炮泥(或水炮泥)时。

9、发现炮眼有异状(出水,瓦斯增强、温度忽高忽低)时。

10、残眼或互相打透的炮眼未经过处理时。

11、放炮地点20米内,有未清除的煤、矸、矿车或其他物体阻塞巷道断面三分之一以上时。

12、放炮地点的电器,如电钻、电缆等未撤出迎头时。

第七条装药的操作(注意事项):

1、首先用炮棍检查炮眼的煤、岩粉是否清除、炮眼是否有堵塞现象。

2、按爆破说明书规定的雷管段数用木质炮棍将送入眼口的引药和药卷轻轻推入眼底,但用力不得过猛,装药量要符合规程的规定。

(1)正向爆破先装药卷,后装引药,使聚能穴朝向眼底方向。

(2)反向爆破先装引药,后装药卷,使聚能穴朝向眼后。

3、装引药时应用一手轻拉雷管脚线,另一手用炮棍轻推引药。

防止雷管脚线被推入炮眼。

4、在倾角较大的炮眼装药应防止引药或药卷掉出,方法如下:

可在装药卷的后面顶上一段炮泥(约50毫米)一起送入眼底,用炮棍轻捣使炮泥卡住药卷,在施工垂直的反井装药时就两人装药,一人用手堵住炮眼,防止药卷掉出,另一手拿炮棍顶药卷,另一手递药,将全部药卷依次装入炮眼后在后面装一小段炮泥,用炮棍将药卷轻轻推到眼底而后用炮棍轻捣炮泥使之卡住药卷,然后继续装炮泥。

第八条炮眼封泥时,装第一二要用慢力,轻捣以后的炮泥在依次捣实,捣动时一定要手拉住炮线,要拉直但不要过紧以防捣坏,炮眼的装箱量要符和《煤矿安全生产规程》第203条规定。

第九条使用水泥炮时应先检查水袋是否漏水,使用水针将水灌满,装水炮泥的方法如下:

先装30—50毫米炮泥然后在依次装入水炮泥,并用炮棍轻轻推入眼内,最外面的封泥不得少于100毫米。

第十条特殊情况下炮眼的深度,装药量和封泥量必须符合《煤矿安全规程》第303条规定。

第十一条装药和封泥必须由放炮工、班组长3人进行,其他无关人员应撤离迎头。

第十二条联线操作:

1、雷管脚线接头的灰尘等要擦干净,脚线接头如有锈必须清掉。

2、脚线的扭结必须接触牢固,采用对头扭结的方法扭结,不得虚接,不得有油、泥。

3、联线必须按照作业规程采用串联,并联或串并联的方法。

4、在母线与脚线连接之前,放炮员要对网路的连接情况进行一次认真的检查,最后母线与脚线的连接必须由放炮员进行。

5、炮眼深脚线不够长(脚线露不出眼外),必须接长脚线,两根脚线错开接。

第十四条放炮前的准备工作:

1、收拾工具、将电气设备撤到安全地点弊病法保护好。

2、检查放炮地点附近20米内风流中瓦斯浓度达到1%时禁止放炮。

3、清点人数,撤出人员。

4、放炮前由班长按作业规程规定在可能通往放炮地点的通道上派人站岗。

并严格执行三人连锁放炮制度,一炮三检制度。

第十五条放炮母线的敷设,先将母线挂在迎头上,放炮员由迎头往外挂在一帮,放炮母线不准与电缆导体挂在一起或接触。

放炮母线的长度按作业规程中规定执行。

(放炮完后,收起母线扭结并盘好,放在安全地点)

(二)放炮

第十六条放炮在有掩护的安全地点按如下程序进行放炮:

1、先发出放炮信号,至少等五秒钟可放炮。

2、将放炮母线连接在放炮器接线柱上。

3、用钥匙将发爆器开关转至充电位置。

4、当氖灯发亮,或闪烁稳定后,将开关钥匙转至放炮位置,使来观起爆。

5、每放一炮后,放炮员放炮员再去联炮时必须立即将钥匙拔出,自己带上,并摘掉母线加以扭结。

6、通电后炮未响时,放炮员放炮员必须先取下钥匙,将放炮母线从电源上摘下,扭结,再等一定时间(使用瞬发电雷时,至少等5分钟;使用延期雷管时,至少等15分钟)才可沿线检查,找出不响的原因。

7、放炮后放炮员放炮员将母线缠起,不准继续悬挂在巷道中,以备下次放炮使用。

第十七条放炮后,放炮员和班组长巡视放炮地点,检查通风瓦斯、煤尘、顶板、支架,瞎炮等情况,视有险情得立即处理,待工作面炮烟吹散,不安全因素处理完,班组长解除警戒后方可进入迎头工作。

如临下班前放炮必须把炮烟吹散,检查好顶板进行交接班。

第十八条每班工作结束后,收拾好放炮工具,将母线,发爆器等交专人保管。

放炮员将剩余的炸药、雷管、送入火药库保存。

第十九条用放炮方法贯通井巷时严格执行《煤矿安全规程》第316条的有关规定和作业规程中的具体措施,并注意:

1、当两巷相距15米时,每次放炮前要派两人到予透巷道指定的安全地点站岗,其一人留在此处,另一人回到放炮地点才能放炮。

2、予透地点透前要加强维护,防止贯通时冒顶。

3、放炮后由班组长亲自派人撤岗。

4、对要透巷道的设备、电缆等要保护好,否则不许放炮。

第二十条本班装的炮眼必须当班放完。

在特殊情况下,本班门药放不完或瞎炮未处理时应手把手与下班放炮员交接清楚,方可离开工作面。

第二十一条其他未尽事宜《煤矿安全规程》《防治煤与瓦斯突出细则》执行。

 

安全员安全操作规程

1爆破安全员应由经验丰富的爆破员或爆破工程技术人员担任。

2负责本单位爆破器材购买、运输、贮存和使用过程中的安全管理。

必须穿棉布或抗静电衣服。

严禁携带烟草、点火工具执行任务。

督促接触爆破器材人员必须穿棉布或抗静电衣服。

3督促爆破员、保管员、押运员及其他作业人员按照GB6722《爆破安全规程》和安全操作细则的要求进行作业,制止违章指挥和违章作业,纠正错误的操作方法。

4经常检查爆破工作面,发现隐患应及时上报或处理,工作面瓦斯超限时有权制止爆破作业。

5经常检查本单位爆破器材仓库安全设施的完好情况及爆破器材安全使用、搬运制度的实施情况;

6有权制止无爆破员安全作业证的人员进行爆破工作。

7检查爆破器材的现场使用情况和剩余爆破器材的及时退库情况。

 

保管员安全操作规程

1、要求保管员思想纯洁、责任心强、工作认真。

2、保管员必须懂得所存爆破物品的性能及出现事故后的紧急处理措施。

3、收存爆破物品要坚持四不入:

(1)没有公司主管部门签发的爆破物品运输证或其他规定的手续不入库。

(2)爆破物品的品种、数量不清点不入。

-

(3)库内混存或超量不入库。

(4)过期失效、变质的爆破物品不入库。

4、发放爆破物品要坚持四不:

(1)没有公司主管部门发料单据签字不发。

(2)运输工具不当,领取人员不够二人的不发。

(3)品种、发量与单据不符不发。

(4)过期、变质的爆破物品不发。

5、严格执行炸药库的安全管理制度。

6、严格遵守出入库手续,做到日清、月洁、帐物相符。

7、经常检查下列内容:

(1)货架、堆垛是否牢稳。

(2)库内温度、温度是否正常。

(3)有无失效、变质物品。

(4)爆破物品是否缺少,丢失。

(5)防火用具是否齐全、有效。

(6)雷电防护是否可靠。

 

民爆物品装卸员操作规程

一、装卸过程中,押运员负责监装监卸。

不应穿带有铁钉的工作鞋和易产生静电的工作服,严禁将火种带入装卸作业区。

严禁使用明火灯具照明,照明灯应具有防爆性能。

二、运输爆炸物品的车辆应按装卸作业的有关安全规定驶入装卸作业区,应停放在容易装卸的方位上,不准堵塞安全通道。

停靠时,应听从装卸管理人员的指挥。

待装卸的车辆与装卸中的车辆应保持足够的安全距离。

非防爆机动车辆不应直接进入危险建筑物或构筑物内时,宜在距建筑物不小于2.5m处进行装卸作业。

三、用手推车运输爆破器材时,载重量不应超过300kg,运输过程中应采取防滑、防摩擦和防止产生火花等安全措施。

四、任何情况下,爆炸物品不得与普通货物混装,同类爆炸物品配装必须符合同库贮存规定;两车不得同时在同一场地进行装卸。

五、装卸作业前,车辆发动机应熄火,并切断总电源。

不应将车辆停放在纵坡大于5%的路段,否则,应采取防止车辆溜坡的有效措施。

六、装卸作业前应对照出库单,核对爆炸物品名称、规格、数量,并认真检查货物包装。

货物的安全标签、标识、标志等与运单不符或包装破损、包装不符合有关规定的货物应拒绝装车。

七、装卸作业时应轻装轻卸,谨慎操作,严禁超载。

同时应做到堆码整齐,紧凑牢靠,易于点数;高度适宜,装载平衡,不易坠落。

正确使用车内专用捆绑带和挂钩。

八、装卸过程中需要移动车辆时,应有人监护,在保证安全的前提下才能移动车辆。

起步要慢,停车要稳。

九、装卸操作时,应轻拿轻放,不论危险品的包装形式如何,一律双手抱件进行,严禁手抓捆扎带和对爆炸物品翻滚、拖拉、撞击、抛掷、脚踩包装箱或站在包装箱上作业。

 

风钻工(凿岩工)安全操作规程

1、操作人员必须了解凿岩机的构造和性能,并熟悉操作和保养方法,否则不可单独操作。

2、凿岩工在凿岩前严禁喝酒,要戴好安全帽、穿好紧身工作服、手套、矿工鞋,并检查风、水管路的密封情况及支架的牢固度。

3、施工时,压缩空气的气压必须符合凿岩机的要求。

4、凿岩工作必须使用取湿式作业,严禁干打眼和打残眼,严禁在粉尘量超出国家标准的情况下进行作业。

5、钻孔开孔时,风门应开小一些,把钎的人眼睛不能正视孔口,以免岩粉伤眼。

6、开钻时,检查周围有无不稳固的岩石,操作人员两脚应前后侧身站稳,防止断钎伤人。

在凿岩过程中要时刻保持钻头、钎杆和凿岩机的轴向推力,操作时人员要站在凿岩机的一侧,不得用身体压凿岩机,不得骑杆凿岩,手不能离开钻机风门,并时刻注意周围作业环境的动向。

7、钻水平孔时,严禁用胸部顶住风钻。

钻孔前面不得站人。

8、严禁打旧孔,不论深浅一律不准再打。

9、更换钢钎时,要关闭风水阀门,防止钻机转动。

10、钻机停止工作时,先将风水阀关闭,然后再卸风水管。

11、吹炮孔时,吹风管应用转心阀门,并注意前后左右是否有人,要打招呼后,再开风阀,避免碎石伤人。

严禁采用对折风管停风的方法吹孔。

12、要随时注意顶板岩石稳定情况,如发现异常现象,应立即退出。

13、凿岩工要勤磨钎子头,磨钎子头时应首先检查砂轮是否完好,运转是否正常,在戴好防护镜后,才可将钎子头轻靠砂轮,不可用力太猛,并且钎子头朝上,不得低于砂轮中心线,人员要站在砂轮一侧。

15、瓦斯超限,有透水预兆、煤与瓦斯突出预兆严禁进行凿岩作业。

 

空压机操作规程

第一节开车前的检查与准备

第一条检查机器各部是否完好,各部螺丝有无松动;

第二条检查油路、风扇是否正常,油量是否适当;

第三条检查控制设备是否完好,电压是否正常;

第四条检查各仪表是否完好,指示是否正常,保护装置是否良好;

第五条盘车检查有无卡阻现象。

第二节操作程序

第六条关闭减荷阀,使空压机处于无负荷状态下起动;

第七条起动油泵,向传动机构和气缸内注油,观察油压是否在规定范围内;

第八条按下起动按钮,起动空压机,达正常转速后,逐渐打开减荷阀,使空压机投入负荷运转。

第九条关闭减荷阀,空压机进入空载运转;

第十条按下停止按钮,停止空压机运转;

第十一条停止油泵运转;

第十二条待气缸温度下降;

第十三条放出气缸内存留的压缩空气。

第二节运行安全注意事项

第十四条注意检查电动机及机械部份的响声、震动情况,发现不正常现象应立即停车检查处理;

第十五条注意检查各仪表指示,油压表、压力表、温度计等是否正常;

第十六条轴承温度不超过750C,气缸排气温度不超过1600C,曲轴箱油温不超过600C,电动机温度不超过允许值。

第十七条润滑油、不得中断或不足;

第十八条中间冷却器、油分离器及风包中的存油,存水每班至少放一次。

第十九条运行中如发现以下情况应停机处理:

第二十条安全保护装置自动动作,引起停车;

(1)某部位温度超限;

(2)突然发生机械震动,有异响;

(3)电动机有异常声音或异常气味;

(4)压风机风扇停止运转;

(5)润滑油中断或压力不足;

(6其他紧急故障;

第二十一条禁止在下列情况下使设备运行:

(1)安全保护装置失灵;

(2)设备有故障或故障未处理完

 

煤矿测量工安全技术操作规程

一、主要危险源

(一)井下作业时

1.检查测量时,顶、帮破碎没有进行“敲帮问顶”。

2.在车辆运行、运输设备工作时开展测量工作。

3.人员登高放线时,未采取有效保护措施。

(二)野外作业时

1.人员在找点时,遭遇危险动物的袭击。

2.在采空区测量时,陷入采空区裂隙。

3.在盘煤时煤堆滑坡。

4.高压电线下手持长杆状工具作业。

二、适用范围

第1条本《操作规程》适用于矿井地面、井下测量工。

三、上岗条件

第2条必须学习《测绘法》,熟悉《煤矿安全规程》和《煤矿测量规程》,必须经专业技术培训,考核合格后,方可上岗。

第3条必须掌握测量工作的一般安全知识和专业知识,熟悉测量仪器性能,掌握其操作方法,熟悉测绘资料整理、计算及图纸填绘等工作。

四、安全规定

(一)一般规定

第4条遵守《煤矿安全规程》,严格按照《测绘法》、《煤矿测量规程》中各项技术要求进行测量资料的收集、汇总工作。

第5条应根据工程精度要求确定施测等级,各项观测限差均应符合《煤矿测量规程》的规定和要求。

第6条不得在测量原始记录、资料计算、汇总、图纸填绘等工作中弄虚作假。

第7条测量人员应以施工设计、规程、任务通知单为依据,没有施工设计或任务通知单、或与设计或规程要求相违背的,有权拒绝作业。

第8条在高空或井筒中设点观测时,作业人员应佩戴保险带。

仪器上下搬运应采取有效安全措施,仪器箱和其他用具须放置牢靠,严防坠落,确保仪器和人身安全。

第9条用于煤矿井下的所有测量仪器、设备等必须防爆。

第10条观测时应遵守以下安全规定

1.在主要运输大巷及运输石门等运输繁忙地段,必须提前与有关部门、人员联系,在测量作业区段内禁止车辆通行、机械运转。

其他巷道和工作面的运输设施影响观测时,亦应立即停止运行。

作业中应加强前后瞭望,做好监护,保证人员与仪器安全。

2.在有架线巷道和电力设施的地点施测时,应特别注意人员和仪器的安全,必要时应停电作业。

3.在上、下山等坡度较大的巷道内作业时,应事先联系禁止斜巷绞车运行,必要时停止工作面施工,然后方可施测。

4.严禁擅自进人盲巷、独头、独巷或已失修巷道进行测量。

5.在特殊地点进行测量作业,必须编制专项措施,报总工程师批准。

6.井下工作面标定放线需打眼固定中腰线的,应由现场施工单位负责,测量人员不得违章操作。

(二)仪器管理及使用规定

第11条测量仪器、工具必须定期进行检校和维修。

各种新购置的仪器,必须按《煤矿测量规程》规定的项目进行全面检校。

在生产中使用的仪器每年必须定期进行全面的检校、计量。

重要工程施测前应对所使用的仪器进行全面的检校。

第12条仪器下井或外出作业前必须检查仪器箱的背带、提手、搭扣是否牢固,锁扣是否完好,三角架各部螺丝有无松动、损坏,否则应及时加以修理。

第13条背着仪器行走、乘车或上下罐笼时,应注意仪器安全。

仪器从箱内取出或用后装箱时应双手把握仪器,做到轻取轻放。

仪器架设后,操作人员不得离开仪器

第14条夏季在地面使用仪器,应避免阳光暴晒,必要时使用遮阳伞。

使用光电测距仪不准将测距镜头照准阳光和反光较强的物体,以免损坏仪器。

第15条在测点下进行仪器对中时,应防止所挂的垂球突然滑下损坏仪器,仪器安置好后,应及时将垂球取下,再进行观测。

第16条移动测站时,必须卸下仪器装进仪器箱。

如测站距离较短,可以不卸下仪器;但必须怀抱仪器,用手托住架腿。

行进时,不得跳跃或快跑。

第17条井下作业时,若仪器上凝结有水珠,切忌用手或毛巾擦拭物镜、目镜,必须用专用擦镜纸将水珠擦干,也可稍等片刻,待水分蒸发后再开始工作。

第18条仪器箱不准坐人,不得将仪器箱、三角架腿、标尺等作“脚手架”使用。

第19条各种仪器应按规定操作,用力要轻,制动螺丝不要拧得太紧,微动螺丝的旋转速度要均匀。

第20条仪器使用结束后,须将仪器及其附件及时装箱,并将各个部分固定装置锁好。

上井后必须及时打开仪器箱,将仪器晾干、擦净,然后存入仪器柜。

第21条测距仪(全站仪)一般应每月定期充放电一次,陀螺仪、激光指向仪每三个月充放电一次。

五、操作准备

(一)一般规定

第22条作业前,根据工程需要合理选择相应级别的测绘仪器,并按规程规定进行各项检验与校正。

第23条作业前,必须明确工作地点、工作任务,备齐必需的仪器、工具、材料等。

第24条携带专用的原始记录簿、必需的经检查无误的起始资料、设计施工图纸及标定数据等。

(二)测点的设置

第25条井下测点按其相应级别及使用时间的长短分永久点和临时点两种。

具体设置方法按《煤矿测量规程》中第80条、第81条执行。

第26条在井下进行采区测量时,测点的设置可由前视人员完成。

前视点应确保通视,尽量考虑到前后视距及下一个前视有利或巷道特征处,在稳固的顶板或巷道棚梁上设置,且便于仪器架设。

设置好后,应及时量取必要的测点要素。

六、正常操

(一)注意事项及操作程序

第27条经纬仪观

1.仪器转动要平稳,使用微动螺旋照准目标或用测微螺旋对准分划线时,其最后旋转方向应为旋进。

2.每次照准目标,不得过分拧紧水平和垂直固定螺旋,微动螺旋应尽量使用中间部位。

3.观测过程中,照准部水准器的气泡偏离中心不得超过一格,接近或超过一格时,应重新整置仪器并重测。

4.当望远镜旋转超过了要观测的目标时,必须旋转一周后重新照准,不得反向旋转。

第28条水准仪观测

1.使用补偿或自动安平水准仪时,在观测前,圆水准器应严格校正,观测时必须严格置平。

2.除路线拐弯处外,每一测站上的仪器和前后视标尺的3个位置,应尽可能接近一条直线,并且要求前后视距尽量相等。

第29条光电测距仪观测

1.作业前,要根据需要的充电时间为电池充电,并按规范规定的项目对测距仪及其主要附件进行检测,符合要求方可作业。

2.要选择良好的气象条件和有利的观测时间进行测距作业。

观测时按以下要求进行:

(1)操作人员必须认真阅读测距仪使用说明一书,并按说明中的规定操作仪器。

(2)测距开始前,应使测距仪与作业温度相适应。

测量时,光强信号应在保证测距精度的情况下进行测距作业。

(3)在晴天作业时,应给测距仪、反射镜打伞,严禁将照准头对向太阳,测距仪的主要电子附件应避免暴晒。

(4)测距仪与反射镜必须配套使用。

若更换反射镜时,必须重新测定仪器的加、乘常数,检查经纬仪望远镜光轴和测距仪光轴间的距离与反射镜中心到视标中心问的距离是否相等,如相等时,应进行校止或考虑测冲结果的修正。

(5)宜根据测程范围采用规定的反射镜个数。

测距时,必须使反射镜镜面垂直于视线方向。

(6)测距作业时,避免有另外的反光或发光体位于测线或测线的延长线上,否则应采取措施。

(7)测距时应暂停无线电通话,以免干扰。

(8)测距作业时,一般应用检定测距仪时所用的温度计和气压计。

测距作业前应预先打开温度计和气压计,待10min后方能正式读数。

在测量前后,应在测线两端点上测定温度和气压数据。

等外控制各类边长,可只在测站上测定。

(9)测量气象元素时,气压表应平置,读数时要防止指针搁滞。

温度计应悬挂在与测距仪和反射镜近似同高、不受阳光直射、受辐射影响小和通风良好的地方。

在使用通风干湿温度计时,应按其使用说明书上所规定的通风时间测记温度。

3.操作程序

(1)在测站上安置测距仪,应严格仔细地进行对中、整平。

对于分离式或组合式测距仪,需将测距头、控制器(箱)与经纬仪有机地组合成为一个整体。

接好电缆线,并检查接装是否牢靠、接触是否良好,防止测距仪晃动。

(2)精确对中、整平反射镜,反射镜面与测线要近似垂直。

(3)对于具有米、英制或360°及4O0°制的各种不同制式的测距仪,应首先将程序选择器放在所需的位置上(我国通用360°和米制)。

(4)接通电源,进行仪器自检,待运行正常后即可开始测距。

(5)照准反射镜可采用“电子照准”的方法,使光强信号适当时再进行读数。

(6)按测距键,根据所测边的等级,按照规范所规

展开阅读全文
相关资源
猜你喜欢
相关搜索

当前位置:首页 > 初中教育

copyright@ 2008-2022 冰豆网网站版权所有

经营许可证编号:鄂ICP备2022015515号-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