思修知识点总结与归纳.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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思修知识点总结与归纳
绪论:
珍惜大学生活开拓新的境界
当代大学生承担的历史使命
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共同理想
提高思想道德素质和法律素质的根本途径是学习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
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是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的内核,体现其根本性质和基本特征,它的内容包括富强、民主、文明、和谐(国家层面)自由、平等、公正、法治(社会层面)爱国、敬业、诚信、友善(公民层面)
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基本内容:
1.马克思主义思想(灵魂)
2.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共同理想(主题)
3.以爱国主义为核心的民族精神和以改革创新为核心的时代精神(精髓)
4.社会主义荣辱观(基础)
科学内涵1.巩固马克思主义指导地位,坚持不懈地用马克思主义中国化最新成果武装全党
2.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共同理想凝聚力量
3.用以爱国主义为核心的民族精神和以改革创更新为核心的时代精神鼓舞斗志
4.用社会主义荣辱观引领风尚,巩固全党全国各民族人名团结奋斗的共同思想基础。
意义
(1)任何社会都有自己的核心价值体系,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是社会主义意识形态的本质体现和核心内容,决定着社会主义意识形态的性质和方向。
(2)它是引领当代大学生成长成才的根本指针,它为当代大学生加强自身修养、锤炼优良品德、成长为德智体美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事业的合格建设者和可靠接班人指明了努力方向,提供了发展动力,明确了基本途径。
第一章追求远大理想坚定崇高信念
一1.理想的含义:
理想是人们在实践中形成的、有可能实现的、对未来社会和自身发展目标的向往与追求,是人们的世界观、人生观和价值观在奋斗目标上的集中体现
理想是人们一定社会实践的产物(实践产生理想,理想指引实践)
2.理想的特征:
超前性、现实可能性
二1.信念的含义:
信念是认知、情感和意志的有机统一体,是人们在一定的认知基础上确立的对某种思想或事物坚信不移并身体力行的心理态度和精神状态。
信念是人们追求理想目标的强大动力。
2.信念的特征:
稳定性、多样性
信仰是信念最集中、最高层次的表现形式
三.理想与信念的关系
理想和信念总是如影随形、相互依存。
理想是信念的根据和前提,信念则是实现理想的重要保障。
四.理想信念的重要意义:
1.指引人生的奋斗目标
2.提供人生的前进动力
3.提高人生的精神境界
五.树立科学的理想信念
(1)确立马克思主义的科学信仰:
1.它是科学真理2.具有持久生命力3.以改造世界为己任4.科学预见人类社会必将实现共产主义
(2)树立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共同理想:
1.坚定对中国共产党的信任2.坚定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信念3.坚定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信心
六.如何在实践中化理想为现实
(1)正确理解理想与现实的关系
1辩证看待理想与现实的矛盾2实现理想的长期性、艰巨性、曲折性
3艰苦奋斗是实现理想的重要条件
(2)坚持个人理想与社会理想的统一
1社会理想规定、指引着个人理想2社会理想是对社会成员个人理想的凝练和升华
第二章继承爱国传统弘扬民族精神
中国精神就是民族精神和时代精神的统一
一.民族精神(核心是爱国主义)的基本内容:
团结统一、爱好和平、勤劳勇敢、自强不息
(1)爱国主义的科学内涵:
爱国主义体现了人民群众对自己祖国的深厚感情,反映了个人对祖国的依存关系,是人们对自己故土家园和民族文化的归属感、认同感、尊严感与荣誉感的统一。
它是调节个人与祖国之间关系的道德要求、政治原则和法律规范。
(2)爱国主义的基本要求:
(爱国主义是具体的、随历史发展变化的)
1、爱祖国的大好河山
2、爱自己的骨肉同胞
3、爱祖国的灿烂文化
(3)爱国主义的时代价值:
1、爱国主义是维护祖国统一和民族团结的纽带。
2、爱国主义是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动力。
3、爱国主义是实现人生价值的力量源泉。
新时期的爱国主义(其主题是建设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
(1)爱国主义与经济全球化:
1、人有地域和信仰的不同,但报效祖国之心不应有差别。
2、科学没有国界,但科学家有祖国。
3、经济全球化不等于全球政治、文化一体化(要始终维护国家的政治制度和民族文化)
(2)与爱社会主义的关系(具有一致性)
(3)与拥护祖国统一的关系(也具有一致性,基本要求)
二.时代精神(以改革创新为核心)
时代精神与民族精神紧密相连,时代精神是民族精神的时代性体现,民族精神是时代精神形成的重要基础和依托,两者的有机统一,构成了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的重要内容。
改革创新的重要意义:
1.改革创新是进一步解放和发展生产力的必然要求
2.是建设社会主义创新型国家的迫切需要
3.是全面深化改革、推动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条件
第三章领悟人生真谛创造人生价值
一
(1)世界观是人们对生活在其中的世界以及对人与世界关系的总体看法和根本观点
(2)人生观(世界观的重要组成部分)是人们在实践中形成的对于人生目的和意义的根本看法
人生目的(决定人生道路、人生态度,人生价值标准)
人生观人生态度(人生应认真、务实、乐观、进取)自我价值
(衡量标准:
个人对社会和他人所作的贡献)
人生价值(价值取向和追求、价值尺度和准则)
社会价值
世界观决定人生观,人生观从属于世界观
人的本质不是单个人所固有的抽象物,在其现实性上,它是一切社会关系的总和
(3)人生的自我价值与社会价值的区分:
人生的自我价值和社会价值,既相互区别,又密切联系、相互依存,共同构成人生价值的矛盾统一体。
一方面,人生的自我价值是个体生存和发展的必要条件,人生的自我价值是实现社会价值的前提;另一方面,人生的社会价值的实现个体自我完善、全面发展的保障。
(4)人生价值评价的根本尺度,是看一个人的人生活动是否符合社会发展的客观规律,是否通过实践促进了历史的进步。
劳动以及通过劳动对社会和他人做出的贡献,是社会评价一个人的人生价值的普遍标准。
劳动和贡献的尺度作为社会评价人生价值的基本尺度。
人生价值的评价应坚持:
1、坚持能力有大小与贡献须尽力相统一。
2、坚持物质贡献与精神贡献相统一。
3、坚持完善自身与贡献社会相统一。
二
(1)如何创造有价值的人生
1、从社会客观条件出发(人生目标应与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保持一致)
2、从个体自身条件出发
3、不断增强实现人生价值的能力和本领
4、在实践中创造有价值的人生(走与人民群众相结合的道路,走与社会实践相结合的道路)
(2)促进个人与他人的和谐应坚持的原则:
平等原则、诚信原则、宽容原则、互助原则
(3)竞争与合作的关系
从形式上看,竞争与合作是对立的,而从本质上看,二者又是相互伴随、相互统一的。
竞争离不开合作,竞争获得的胜利,通常总是某一群体内部或多个群体之间通力合作的结果。
竞争促进合作的广度和深度,合作又增强竞争的实力,正是这种竞争中的合作和合作中的竞争,推动着人类社会不断发展和进步。
(4)促进个人与社会的和谐(关键在于把握个人在社会中的定位,社会是个人生存和发展的基础,个人是构成社会的前提。
)
1、正确认识个人需要与社会需要的统一关系
2、正确认识个人利益与社会利益的统一关系
3、正确认识享受个人权利与承担社会责任的统一关系
三、如何科学对待人生环境
1、促进自我身心的和谐
2、促进个人与他人的和谐
3、促进个人与社会的和谐
4、促进人与自然的和谐
第四章加强道德修养锤炼道德品质
一、1、道德的含义:
属于上层建筑的范畴,是一种特殊的社会意识形态,它通过社会舆论,传统习俗和人们的内心信念来维系,是对人们的行为进行善恶评价的心理意识、原则规范和行为活动的总和。
历史前提:
劳动
2、道德的起源的客观条件:
社会关系的形成(道德是社会关系的产物)
主观条件:
人类自我意识的形成与发展
3、道德的本质:
道德作为一种特殊的社会意识形态,是对社会经济关系的反映。
主要:
认识功能(反映社会经济关系的功能)、调节功能(道德通过评价等方式,指导价方式指导和纠正人们的行为和实践活动,协调人们之间关系的
功能)、规范功能
其他:
激励功能、沟通功能
二、
(1)中华传统美德的基本精神:
:
1、重视整体利益、国家利益和民族利益,强调责任意识和奉献精神
2、推崇"仁爱'原则,追求人际和谐
3、讲求谦敬礼让,强调克骄防矜
4、倡导言行一致,强调恪守诚信
5、追求精神境界,重视道德需要
6、强调道德修养,塑造理想人格
中华传统美德的当代价值
1.是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客观需要
2.是加强社会主义道德建设的内在要求
3.是个人健康成长的重要条件
(2)中国革命道德的主要内容:
1.为实现社会主义和共产主义理想而奋斗
2.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
3.始终把革命利益放在首位
4.树立社会新风,建立新型人际关系
5.修身自律,保持节操
三、社会主义道德建设
作为精神文明建设的重要内容,对于推进“四个全面”战略布局具有重要的支撑作用。
核心:
为人民服务
社会主义道德建设
原则:
集体主义
第五章遵守道德规范锤炼高尚品格
当代社会公共生活的特征:
1.活动范围的广泛性2.活动内容的开放性
3.交往对象的复杂性4.活动方式的多样性
是构建和谐社会的重要条件
是社会生产活动的重要基础
是提高社会成员生活质量的基本保证
是社会文明的重要标志
一、社会公德(即公共生活中维护社会关系秩序最基本的道德规范)
1.文明礼貌
2.助人为乐(是社会主义人道主义的基本要求)
3.爱护公物(是整个社会文明程度的重要标志)
4.保护环境
5.遵纪守法(最基本的要求,是维护公共生活秩序的重要条件)
二、职业道德
(内容)爱岗敬业、诚实守信、办事公道、服务群众、奉献社会
三、家庭美德
婚姻家庭生活中的道德规范:
尊老爱幼、男女平等、夫妻和睦、勤俭持家、邻里团结
我国婚姻家庭法的基本原则及关于结婚的相关规定:
基本原则:
婚姻自由;一夫一妻;男女平等;保护妇女、老人和儿童的合法权益;夫妻互相忠实、互相尊重,家庭成员间敬老爱幼、互相帮助;实行计划生育
相关规定:
一是必须男女双方完全自愿
二是必须达到法定婚龄
三是必须符合一夫一妻制
四、个人品德
实践性
1.特点综合性(是个人的道德认知、情感、意志、行为的综合体现)
稳定性
推动道德和法律作用的发挥
2.作用个人实现自我完善的内在依据
经济社会发展进程中的主体精神力量
第六章增强法律意识弘扬法治精神
一、
(1)法律的含义:
法律是由国家制定或认可并依靠国家强制力保证实施的,反映由特定社会物质生活条件所决定的统治阶级意志,规定权利和义务的行为规范体系。
(2)法律的特征:
1.由国家创制并保证实施的行为规范
2.规定权利和义务的行为规范
3.调整社会关系的行为规范
二、我国社会主义法律的本质特征:
1.我国社会主义法律是在中国共产党领导的新民主主义革命时期孕育,在社会主义制度
建立后确定并在社会主义建设中不断发展的
2.从法律所体现的意志来看,我国社会主义法律是党的主张和人民共同意志的体现,是
阶级性与人民性的统一;
3.从法律的实质内容来看,我国社会主义法律是社会历史发展规律、自然规律的反映,
是科学性与先进性的统一。
社会主义法律的作用
指引作用(首要作用,通过授权性规范、禁止性规范、义务性规范三种形式)、
预测作用、评价作用、强制作用、教育作用
法律制定(立法):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或国务院行使立法权
法律执行(执法):
国家行政机关及其公职人员执行法律活动
法律适用(司法)
法律遵守(守法):
国家机关、社会组织和公民个人①依法享有并行使权力和权
②依法承担并履行义务
在法律运行过程中,守法是法律实施和实现的基本途径
国家检察机关(人民检察院行使法律监督权)
司法机关
审判机关(人民法院行使审判权)
司法原则主要有司法公正、法律面前人人平等、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司法机关依法独立行使职权
世界第一部成文宪法:
美国《1787年宪法》
第一部社会主义国家宪法:
1918年苏俄宪法
我国第一部有“宪法”字样的法律:
清末《钦定宪法大纲》
我国现行的宪法:
《1982年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1.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是最高国家权力机关
2.国务院(中央人民政府)是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的执行机关,也就是最高国家行政机关。
3.《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是我国的根本法,具有最高的法律地位、法律权威和法律效力,是治国安邦的总章程。
党的领导原则
人民主权原则
宪法的基本原则人权保障原则
法治原则
民主集中制原则
人民民主专政制度(人民民主专政是国体)
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是我国的政体,也是我国的根本政治制度)
基本政治制度(即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民族区域
自治制度和基层群众自治制度)
全民所有制(国有经济)
基本经济制度(基础:
社会主义公有制
劳动群众集体所有制
1.行政机关、审判机关、检察机关由人民代表大会产生。
2.人民行使国家权力的机关是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通过民主选举产生)
3.我国在社会主义初级阶段坚持公有制为主体的经济制度,坚持按劳分配为主体的分配制度。
4.个体、私营等各种形式的非公有制经济也是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重要组成部分。
5.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是以宪法为核心,以法律为主干,以行政法规、地方性法规为重要组成部分,由多个法律部门组成的有机统一整体。
宪法相关法
民法商法
行政法
经济法
社会法
刑法
刑事诉讼法
诉讼法民事诉讼法
行政诉讼法
仲裁法
非诉讼程序法人民调解法
引渡法
科学立法
严格执法
公正司法
全民守法
三
(1)法制与法治的区别:
法治:
是一种治理国家的理论、原则和方法,是一种社会意识
法制:
通常指国家的法律和制度,是一种社会制度,强调依法治国,是法治的本质特征之一
(2)树立社会主义法治观念:
1.坚持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党的领导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最本质的特征,是社会主义法治最根本的保证)
2.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做主与依法治国相统一
3.坚持依法治国和以德治国相结合
4.加强宪法实施,落实依宪治国
(3)培养社会主义法治思维
1.含义
2.法治思维与人治思维的区别
依据上
方式上
价值上
标准上
3.法治思维的基本内容:
法律至上、权力制约、公平正义、人权保障、正当程序
4.尊重法律权威的基本要求:
信仰法律、遵守法律、服从法律、维护法律
四、法律权利与义务
选举权
表达权
政治权利民主管理权
监督权
生命健康权
人身自由权
人身权利人格尊严权
住宅安全权
通信自由权
私有财产权
财产权利
继承权
劳动权
社会经济权利休息权
社会保障权
物质帮助权
宗教信仰权
宗教信仰及文化权利
文化教育权
维护国家统一和全国各民族团结;
遵守宪法和法律
公民基本义务维护祖国安全、荣誉和利益
依法服兵役
依法纳税;
五、民法
(1)民法的含义
民法是调整平等主体的公民之间、法人之间、自然人和法人之间的财产关系和人身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和。
(2)民法的基本原则
平等原则、自愿原则、遵守社会公共道德原则、诚实信用原则、禁止权利滥用原则
(3)民事主体制度
公民的民事行为能力划分为:
1.全民事行为能力人:
18周岁以上的公民即成年人。
16周岁以上不满18周岁的公民,以自己的劳动收入为主要生活来源的,视为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
2.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
10周岁以上的未成年人,可以进行与他的年龄、智力相适应的民事活动;不能完全辨认自己行为的精神病人,可以进行与他的精神健康状况相适应的民事活动;其他民事活动要由其法定代理人代理。
3.无民事行为能力人:
不满10周岁的未成年人和不能辨认自己行为的精神病人,由其法定代理人或监护人代理其民事活动。
法人是指具有民事权利能力和民事行为能力,依法独立享有民事权利和承担民事义务的社会组织。
法人必须具备下述条件:
(1)依法成立
(2)有独立的财产和经费(3)有自己的名称、组织机构和场所(4)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
(4)民事行为制度
民事法律行为具备的条件:
1.行为人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
2.不违反法律或者社会公共利益
3.意思表示真实
4.符合法定形式(书面、口头或其他形式)
代理分为:
委托代理、法定代理、指定代理
(5)民事权利制度
物权(所有权是最典型、最完全的物权)
债券(合同上关系上的权利)
知识产权
民事权利法定继承权
继承权
遗嘱继承权
人格权(生命权、健康权、姓名权、肖像权、隐私权)
人身权
身份权
法定继承的概念和顺序:
法定继承人是指按法律规定有资格继承遗产的人。
法定继承人的顺序是指法定继承人继承遗产的先后次序。
我国法定继承分为两个顺序,
第一顺序:
配偶、子女、父母
第二顺序:
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同一顺序中的继承人的权利是相等的。
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
法律规定,丧偶儿媳对公、婆,丧偶女婿对岳父、岳母,尽了主要赡养义务的,作为第一顺序继承人。
(6)民事责任制度
1.客观上存在损害事实
2.行为具有违法性
3.违法行为和损害事实之间存在因果关系
4.行为人主观上有过错
(7)民事诉讼时效制度
六、刑法
刑法就是规定犯罪和刑罚的法律。
基本原则:
罪刑法定原则、罪刑相当原则、适用刑法一律平等原则
量刑制度:
累犯、自首和立功、数罪并罚、缓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