奖励性绩效工资考核分配实施方案修订.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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奖励性绩效工资考核分配实施方案修订
太乙镇第一中心小学校
奖励性绩效工资考核分配实施方案
(2012年3月修订)
根据县教体局对各学校教师奖励性绩效工资发放方案进行重新修订的有关要求,我校结合自身实际,针对过去方案在实施中存在的问题,对过去学校奖励性绩效工资发放方案进行了全面的修订,并把修订方案下发到全体教师,要求教师进行研读、讨论,提出自己合理、科学的意见和建议。
通过2周时间的讨论、研读,55位教师(占教师总数的92%)同意此修订方案,同时,我们对5位教师(占教师总数的8%)提出的9条建议中的5条合理意见给予了采纳,形成了以下较为科学、合理、完善的方案。
现予以公布,并于公布当期实施。
一、指导思想
以义务教育学校教职工奖励性绩效工资的实施为契机,建立科学规范的教师收入分配机制,坚持“多劳多得、优质优酬”的原则,充分发挥奖励性绩效工资的激励导向作用。
二、奖励性绩效工资分配原则
1、坚持“多劳多得、优绩优酬”的原则。
2、坚持“公正、公平、公开”的原则。
3、坚持“科学合理”原则。
三、奖励性绩效工资考核指标及办法
㈠、学月考核:
每月人平200元作为学月考核奖
1、师德师风考核:
(5分)
以学校师德师风考核分数计入。
2、出勤考核:
(10分)
实行每天考勤制,出满勤者每月计10分。
迟到、早退一次扣0.5分,每月病假1天内不扣分、扣钱;超过1天,病假每天扣1.5分,事假(法定假日除外)每天扣3分,旷工每天扣5分;学校规定的活动(政治、业务学习,学校、教研组会议、教研活动及其它集体活动等),迟到、早退一次扣0.5分,病假、事假一次分别扣0.5分、1分,缺席1次扣1分;安全监护迟到或早退(含人在校而不在岗)一次扣2分,请假一次扣2分,缺岗一天扣2.5分,并负当天该岗的一切责任。
以上直至扣完本月的出勤得分为止,可记负分。
在扣分的同时,病假每月超过1天每天扣10.00元;事假每天扣20.00元;旷工扣日平均工资的2倍;迟到、早退1次扣2.00元;开会、政治学习等集体活动,迟到、早退1次扣5.00元,事假1次扣10.00元,缺席1次扣20.00元。
长期病、事假和婚、丧等假,按射府发(2006)50号文件及有关规定执行。
3、工作量考核:
(25分)
任课教师按遂宁市(遂市人发[1994]10号)文件规定,按课程系数将教师任课时数折算成工作量,纳入奖励性工资发放。
已单独奖励的项目不再折算工作量(如:
晚辅导、班主任、课外辅导等)。
达到教师平均工作量计25分,超过平均工作量每节加0.5分。
期末语文、数学教师及毕业班教师进入复习时所占其它学科时间,工作量以复习时起,以折算系数为“1”计算当月的工作量。
课程系数表
课程
语文、数学、英语
音、体、美、科
学、地方课程等
辅导、早操、课间操、早
读、早午自习、课外辅导等
折算系数
1
0.8
0.4
4、过程考核:
(60分)
以每学月学校对教师的“六认真”考核及对学生学习效果的检测得分对教师进行量化评价。
以教师得分折算成分数(其中“六认真”检查占50%,学生学习效果检测占50%),没有进行学月考试检测的学科教师,以检测教师的平均分数进行奖励性绩效核算。
㈡、期末综合考核:
(100分)
按射教发[2008]21号文件对教师学期工作考核计分,以奖励性绩效工资总金额-学月奖-部门奖-获奖-临时工作奖,所剩部分按教师考核得分进行发放。
未进行片区和县考核的科目的任课教师和后勤人员,若所任教学科学生或工作在片区或县级以上的各种比赛中获奖,则期末综合考核得全校教师平均分,若无任何获奖,则期末综合考核得分为全校教师平均分下浮10%作为该同志的期末综合考核分。
㈢、部门工作:
①教研组:
以每期300.00元考核教研组长。
②班主任每月1-2年级170.00元,3年级180.00元,4-6年级210.00元作为考核,根据考核得分发放。
③晚辅导,每晚按12.00元、10.00元、8.00元标准,教学质量在片区前1/3的发12.00元,在中1/3的发10.00元,在后1/3的发8.00元。
毕业班教师下午多上一节课以按此计算,但不另算工作量。
④值周教师,每人每周80.00元,根据工作考核发放。
⑤各类特长小组训练,按每次10.00元、8.00元标准计算,每次训练时间不少于80分钟,人数在15人以上,所训练队子在县上获得前3名或单项有3人以上者获奖,每次发10.00元,未获奖励或人数不足,每次发8.00元。
⑥中层干部、少先队大队辅导员、报帐员岗位津贴,由教研室确定金额及考核发放。
㈣、临时性工作:
学校临时组织的全体教师参加的,如集中政治学习、全体教师赛课、“六一”节庆祝、运动会等大型活动,以50.00—80.00元的金额对参与教师进行考核。
㈤、各类获奖:
①教研成果奖:
A.优质课按学校一等奖、二等奖、三等奖分别奖30.00元、20.00元、10.00元/节;片区一等奖、二等奖、三等奖分别奖50.00元、30.00元、20.00元/节;县一等奖、二等奖、三等奖分别奖200.00元、150.00元、100.00元/节;市一等奖、二等奖、三等奖分别奖300.00元、280.00元、200.00元/节;省一等奖、二等奖、三等奖分别奖500.00元、400.00元、300.00元。
同一优质课以最高级别为准,不重复计奖。
B.教研论文(含优秀教学个案和课改案例),县级一等奖、二等奖、三等奖分别奖50.00元、40.00元、30.00元/篇;市级一等奖、二等奖、三等奖分别奖80.00元、60.00元、40.00元/篇;省级一等奖、二等奖、三等奖分别奖100.00元、80.00元、60.00元/篇;国家级一等奖、二等奖、三奖分别奖150.00元、120.00元、100.00元/篇。
同一篇论文以最高级别为准,不重复计奖。
(注:
论文获奖以教育业务主管部门主办的为准,论文发表要有CN或ISSN标志,在带CN或ISSN标志刊物上发表的论文以同层次一等奖计算。
)
C.指导教师奖:
按县级一等奖、二等奖、三等奖分别奖30.00元、20.00元、10.00元/次、件;市级一等奖、二等奖、三等奖分别奖50.00元、40.00元、30.00元/次、件;省级一等奖、二等奖、三等奖分别奖100.00元、80.00元、60.00元/次、件;国家级一等奖、二等奖、三等奖分别奖150.00元、100.00元、80.00元/次、件,同一项次以最高级别为准,不重复计奖。
(注:
学生获奖必须是教育主管部门组织的为准。
)
获团体奖一、二、三等奖,按片区一等奖、二等奖、三等奖分别奖200.00元、150.00元、100.00元/次;县级一等奖、二等奖、三等奖分别奖2500.00元、2000.00元、1000.00元/次;市级一等奖、二等奖、三等奖分别奖3000.00元、2500.00元、1800.00元/次;省级一等奖、二等奖、三等奖分别奖4000.00元、3000.00元、2000.00元/次。
同一项次以最高级别为准,不重复计奖。
(注:
团体主要指排球比赛或20人以上参加的大型活动等。
)
D.各级教育信息、通讯文章按县级20.00元/件、市级30.00元/件、省级50元/件、国家级80.00元/件奖励,同一稿件以最高级别为准,不重复计奖。
E.业务方面受到上级表彰的荣誉(如优秀教练员、优秀指导教师等),省级奖200.00元,市级奖150.00元,县级奖100.00元,片区奖50.00元。
②教学质量奖:
A.片区单科位次奖:
在片区抽考中,单科在全片区获前1-3名,分别奖100.00元、80.00元、60.00元(以期末为准)。
B.县评单科位次奖:
单科考试在全县获前10名者,1-10名分别奖500.00元、400.00元、300.00元、220.00元、200.00元、180.00元、160.00元、140.00元、120.00元、100.00元。
前1/3的,10名后依次递减10.00元。
(注:
单科位次奖若县评则以县评为主,县未评片区评则以片区评为主,若县和片区同时评估,则以县评估为准,不重复计奖。
)
C.单科升位奖:
所教学科在原来的基础上上升1位奖10.00元,片区前3名,全县前5名可以浮动,下降不扣钱,以后下降1位扣5元。
接手差班(差班是全县后1/4或片区后1/4为差班)的教师教学业绩为:
以本人得分×(上升系数+1)。
在片区或县统考后1/4者,从后向前依次扣100.00元、90.00元,依次递减10.00元进行处罚。
上升系数=
D.其它学科在片区、县的统考中的单科位次奖励,按语、数奖励折半计算。
E.年级位次奖:
县评估中,各年级语文、数学单科评估在县前五位分别奖该年级语文或数学教师集体2500.00元、2000.00元、1500.00元、1000.00元、500.00元。
年级综合评估在县前五名,分别奖年级参与评估学科教师2000.00元、1600.00元1200.00元、800.00元、400.00元,奖金金额按所占评估分数比例及个人得分进行分配。
未参加县综合评估的语文、数学单科在片区评估第一名分别奖该年级语文或数学教师集体500.00元,年级综合评估在片区第一名,奖该年级参与评估学科教师集体300.00元,奖金金额按所占评估分数比例及个人得分进行分配。
其它学科按语文、数学同等位次获奖,在语文、数学基础上折半计算。
毕业班语、数教师在考核应得奖励性绩效奖的基础上每月增加20元。
F.年级升降奖惩:
①年级语文、数学单科在县统考中评估上升1位奖该年级该科全体教师300.00元,片区统考上升1位奖该年级该科全体教师100.00元,其它统考学科位次上升按语文、数学折半计算。
若在县、片区统考中,年级单科下降1位,县扣该年级教师集体150.00元,片区扣该年级教师集体50.00元,前3位浮动不扣。
②年级综合评估,县上升1位奖该年级教师集体400.00元,片区上升1位奖该年级教师集体200.00元,下降1位,县扣该年级教师集体200.00元,片区扣该年级教师集体100.00元。
奖励以教师得分及该科所占比例进行核算,处罚以该科所占比例及(该科综合平均分减该教师得分)所得分进行分摊核算。
G.若学校获得素质教育先进集体,则对毕业班教师及参加抽考年级科目教师按其抽考评估所占比例和教师评估得分进行奖励,资金总额为2000.00元。
四、特殊情况的处理
1、对当期将退休的在职教师,当期的绩效工资以下拨金额全额发放。
2、若遇特殊情况,又无政策依据,则由教代会讨论解决。
五、处罚
1、受到片区、县级以上通报批评的,片区扣50.00元/次,县扣100.00元/次进行处罚。
2、家长若向上级反应教师有关师德师风问题,经调查属实者,扣责任教师50.00-100.00元/次。
六、其它:
此方案从通过发布之日起实施,若无上级要求,两年内不能更改,若因特别要求更改修订,则由教代会讨论修订。
七、本方案解释权
本方案解释权属太乙一小绩效考核领导小组,由绩效考核领导小组负责解释。
注:
教师奖励性绩效工资总额=学月考核奖+期末综合考核奖
+部门工作奖+各类获奖
+临时性工作。
期末综合考核奖总额=奖金总额-部门工作-各类获奖
-学月奖-临时性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