机械设备临时用电管理办法试行.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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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械设备临时用电管理办法试行

******工程指挥部

机械设备、临时用电管理办法(试行)

 

编制:

审核:

批准:

**年**月**日

第一部机械设备管理办法

第二部分临时用电管理办法

第三部分机械设备、临时用电管理工作考评

第二章附则41

第一部分机械设备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加强****(以下简称“指挥部”)机械设备管理工作,不断提高机械设备的技术状况,保证机械设备的安全、环保、正常使用,降低项目机械设备使用成本,根据国家、铁路总公司、股份公司和集团公司有关机械设备管理的法律、法规、制度,结合****(以下简称“本项目”)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指的机械设备(以下部分条款简称“机械”或“设备”),系指用于本项目工程施工的自有、调配/租赁设备和外协队伍自带的机械设备。

第三条机械设备管理的主要任务是:

以施工生产为中心,采取技术、经济、组织措施,对本项目机械设备的需求计划/使用计划编制、调配/租赁、进场、安装、调试、试验、验收、取证、使用、保养、修理、安全、环保、拆卸、退场、成本核算进行全过程的管理,做到合理配备、正确使用、精心保养、科学检修、安全环保运行,使机械设备经常处于良好的技术状态,优质、高效、低耗、安全、环保地完成施工生产任务。

第四条本项目机械设备管理时限从编制设备需求计划开始,直至机械设备全部退场并完成机械设备使用成本核算为止。

第五条本办法适用于****工程指挥部及所属各项目部。

第二章机构和职责

第六条本项目机械设备管理工作受业主、监理人、****的监督、检查、指导。

各项目部的机械设备管理工作还受指挥部、所属子公司的监督、检查、指导。

第七条本项目机械设备管理实行指挥部、项目部二级管理模式。

第八条指挥部设物资机电部,并指定一名领导分管机械设备管理工作。

根据设备管理工作需要,配备必要的设备管理人员。

第九条各项目部必须设立设备管理部门,并必须指定一名副经理分管本项目部设备管理工作。

各项目部要根据本项目部设备管理、维修保养工作需要,配备足够的设备管理人员和维修保养人员。

第十条指挥部机械设备管理职责

1.贯彻执行国家、行业管理部门、地方政府、业主、监理人、股份公司和集团公司有关机械设备管理的法律、法规、制度;结合本项目实际情况,负责制订机械设备管理办法,并督促执行。

2.根据施工组织设计,联合指挥部工程部,负责编制本项目机械设备需求计划,配合工经部核算本项目预算成本;参加重点施工环节机械设备配备方案的论证,围绕降低机械设备使用成本、提高机械设备利用率提出合理化的建议。

3.负责编制本项目总体、年度、季度设备使用计划,并提交指挥部领导和有关部门。

4.负责集团公司调配机械设备使用协议的洽谈、签订,监督、指导项目部做好机械设备(尤其是大型设备)租赁工作。

5.组织或参与本项目新购(新制)设备技术性能参数的确定和招标采购工作。

6.组织做好本项目新购(新制)、调配、租赁机械设备的进场、安装、调试、试验、验收、取证工作,组织做好外协队伍自带机械设备进场检验工作。

根据工程进展情况,及时组织做好机械设备的退场工作。

根据业主、监理人的相关规定,组织做好机械设备进场报验、退场报审工作。

7.建立本项目机械设备台帐,掌握机械设备的数量、动态、技术状况和安全使用、环保使用情况。

8.组织做好本项目机械设备使用管理工作,确保机械设备安全、环保、正常运行。

发生机械事故及时上报,组织和参与机械事故的调查、分析、处理工作。

9.监督、检查本项目机械设备管理制度的落实情况。

对本项目机械设备管、用、养、修、租、算情况定期组织检查、考评,总结经验,表彰和奖励先进。

10.组织本项目机械设备使用成本核算、分析工作。

11.根据业主、监理人、集团公司的要求,及时编制、上报有关的机械设备报表和资料。

第十一条项目部机械设备管理职责

1.贯彻执行国家、行业管理部门、地方政府、业主、监理人、股份公司、集团公司和指挥部有关机械设备管理的法律、法规、制度;结合本项目部实际情况,负责编制本项目部机械设备管理实施细则,并认真执行。

2.根据施工组织设计,联合项目部工程部,负责编制本项目部机械设备需求计划并报指挥部物资机电部,配合项目部工经部核算本项目部预算成本;参加本项目部重点施工环节机械设备配备方案的论证,围绕降低机械设备使用成本、提高机械设备利用率提出合理化的建议。

3.负责编制本项目部总体、年度、季度设备使用计划,并报指挥部物资机电部。

4.参与本项目部使用的集团公司调配机械设备使用协议的洽谈,负责本项目部设备租赁合同的洽谈、签订。

5.参与本项目部新购(新制)机械设备技术性能参数的确定和招标采购工作。

6.负责本项目部新购(新制)、调配、租赁机械设备的进场、安装、调试、试验、验收、取证工作,负责做好外协队伍自带机械设备进场检验工作。

根据工程进展情况,及时做好机械设备的退场工作。

根据业主、监理人的相关规定,做好本项目部机械设备进场报验、退场报审工作。

7.建立本项目部机械设备台帐、操作人员台帐、运转记录、维修保养记录、随机资料、操作人员资料等各类档案,准确掌握机械设备的数量、动态、技术状况和维修保养情况,切实执行机械设备的标识原则,做到帐物相符。

认真收集、整理、分析、保管各种原始资料,按期准确向指挥部、所属子公司上报各类机械设备报表和资料。

8.负责本项目部机械设备的日常管理,掌握机械设备的使用状况,发现问题及时处理、汇报。

9.检查、落实本项目部机械设备管理制度,定期组织检查本项目部机械设备管、用、养、修、租、算的情况,对检查发现的问题督促整改。

10.严格执行机械设备安全技术操作规程,掌握本项目部机械设备安全使用、环保使用情况。

发生机械事故及时上报,组织或参与本项目部机械事故的调查、分析、处理工作。

11.会同有关部门做好本项目部机械设备管理、操作和维修人员的培训、取证工作,指导本项目部机电人员使用、维护、保养机械设备。

12.负责组织或督促做好项目部设备保养、维修工作。

13.定期对现场机械设备进行检查和核对,做到帐(台帐)、物(机械设备实物)相符。

14.参加本项目部机械设备使用成本的核算和分析工作。

第三章机械设备使用计划

第十二条开工之前,各项目部要组织机电部、工程部、工经部,根据施工组织设计,编制本项目部设备需求计划,配合计划合约部门核算本项目部机械使用预算成本。

机械设备需求计划经项目部总工审核、经理审批后,机电部将其文字版(签字盖章)和电子版上报指挥部物资机电部。

各项目部编制设备需求计划时,要根据施工合同、施工技术方案、施工进度计划和工程量等因素,研究确定设备需求量,并充分考虑设备使用的经济性、合理性、科学性和安全性。

指挥部物资机电部联合工程部、工经部对各项目部上报的设备需求计划进行审核,编制本项目机械设备需求计划,报指挥部总工程师审核、指挥长审批后,提交指挥部有关部门,并发放给各项目部。

第十三条各项目部应组织机电部、工程部、工经部,依据指挥部已审批设备需求计划、合同工期及其他相关文件要求,尽快编制完成本项目部总体设备使用计划,并将总体设备使用计划的文字版(签字盖章)和电子版上报指挥部物资机电部。

指挥部物资机电部联合工程部、工经部对各项目部上报的总体设备使用计划进行审核,编制本项目总体设备使用计划,提交指挥部领导和有关部门。

第十四条各项目部应组织机电部、工程部、工经部,依据总体设备使用计划及其他相关文件要求,在每年的12月10日前编制完成本项目部年度设备使用计划,计划的时间跨度为本年的12月11日至下年的12月10日;并将年度设备使用计划的文字版(签字盖章)和电子版上报指挥部物资机电部。

指挥部物资机电部联合工程部、工经部对各项目部上报的年度设备使用计划进行审核,编制本项目年度设备使用计划,提交指挥部领导和有关部门。

第十五条各项目部应组织机电部、工程部、工经部,根据年度设备使用计划,在每季度最后一个月10日前编制完成本项目部季度设备使用计划,计划的时间跨度为本季度最后一个月21日至下季度最后一个月20日;并将季度设备使用计划的文字版(签字盖章)和电子版上报指挥部物资机电部。

指挥部物资机电部联合工程部、工经部对各项目部上报的季度设备使用计划进行审核,编制本项目季度设备使用计划,提交指挥部领导和有关部门。

第四章机械设备调配与租赁

第十六条本项目施工机械设备的主要来源是企业现有资源,必要时通过租赁、购置(制造)以及由外协队伍自带解决。

在满足施工需求、使用费合理的前提下,应优先考虑使用集团公司、子公司自有设备。

第十七条项目部新购(新制)机械设备,必须严格按集团公司、子公司有关机械设备购置(制造)、固定资产管理的相关规定和操作程序进行。

第十八条指挥部、项目部设备管理部门要根据本项目工程的需要,积极主动地了解和分析机械租赁市场的信息,以合理的价格租用优良的机械设备。

第十九条集团公司调配的机械设备,由指挥部物资机电部牵头进行调配使用协议的洽谈,调配使用协议由指挥部物资机电部负责签订。

第二十条项目部租赁机械设备,尤其是大型设备,指挥部物资机电部对租赁合同洽谈、签订及租赁费结算实施全过程监管。

第二十一条各项目部要规范设备租赁合同/调配使用协议管理,尤其是设备租赁合同管理。

设备租赁合同/调配使用协议由设备管理部门负责牵头洽谈。

为便于根据各项目部施工进度随时办理机械设备退租/退场,设备租赁合同/调配使用协议应逐台签订。

第二十二条设备租赁合同必须采用范本合同。

在签订租赁合同时,应明确出租、承租双方的权利、义务、责任,运用法律的手段维护和争取自身的权利。

设备租赁合同/调配使用协议应包含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1.租赁/调配设备的名称、型号规格、生产厂家、出厂日期;

2.租赁/调配设备的配置情况及随机附件、工具、资料;

3.租赁/调配起始日期、终止日期、期限及租赁/调配时间计算方法;

4.租赁/调配使用费单价、租赁费/调配使用费计算办法、租赁费/调配使用费支付方式;

5.租赁/调配设备操作司机的配备及其工资承担等约定;

6.租赁/调配设备租赁/调配期间的大(项)修、经常性修理、日常维护保养责任及费用承担约定;

7.租赁/调配设备租赁/调配期间所发生事故的责任划分及处置;

8.租赁/调配设备运输方式、交接地点、交接方式,设备运输经办方及费用承担;

9.技术服务约定;10.赔偿约定;11.解决合同纠纷约定。

第二十三条集团公司设备调配使用协议按指挥部合同管理办法规定进行编号和评审。

项目部设备租赁合同实行两级评审制度,即项目部各部门评审和所属子公司评审。

协议/合同评审后应按评审意见修改后签订。

第二十四条各项目部不得将租赁/调配机械设备进行转租、出借、赠送、担保、还债、投资、抵押、转让等。

第二十五条各项目部要根据工程施工进展情况,及时办理租赁/调配设备的退租/退场。

重要设备拆卸或退场前要通知出租/调配单位到设备使用地点进行检验,检验设备技术状况。

第二十六条设备退租/退场时要认真清理设备零部件、附机附件、配件工具、技术资料,以防丢失,避免不必要的经济损失。

同时按租赁合同/调配使用协议的约定将租赁/调配设备的相关资料在退租/退场时随机移交给出租/调配单位。

第五章机械设备基础管理资料

第二十七条各项目部设备管理部门要建立完善本项目部使用的机械设备基础管理资料,全面掌握本项目部机械设备状况,采集机械设备相关信息,并分类整理装入专用的标准的资料盒。

第二十八条各项目部设备管理部门要加强设备管理相关信息的收集和统计分析工作,按时向指挥部物资机电部上报相关统计报表和资料。

指挥部物资机电部汇总后,按要求向业主、监理人、集团公司上报。

第二十九条机械设备基础管理资料

(一)机械设备台帐

各项目部设备管理部门应建立本项目部进场设备台帐,每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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