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汕头市信用体系建设工作方案

汕头市信用体系建设工作方案

 

为进一步贯彻全国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工作会议和省委、省政府汕头现场办公会议精神,巩固和发展“两大整治”成果,在全社会建立起良好的信用体系,努力塑造汕头新形象,促进经济和社会持续健康快速发展,市委、市政府决定在全市范围内开展“汕头市信用体系建设”。

特制定以下工作方案。

一、指导思想和目标

以江泽民同志“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以我国顺利加入WTO为契机,坚持继承中华民族讲信用的优良传统与弘扬时代精神相结合,依法治市与以德治市相结合,营造文明法治、规范有序的社会人文环境。

通过开展信用建设,力争在较短的时间内,恢复汕头的城市信用,逐步把汕头建设成为全国信用最好的城市之一。

二、主要内容和任务

针对前段汕头信用方面存在的问题,围绕建成全国信用最好城市之一的目标,信用体系建设重点从五个层面展开:

(一)政府机关、职能部门的信用建设

1、转变政府职能,建立高效行政制度。

在机构改革的基础上,加快政府行政审批制度改革,逐步推行“一条龙”、“一站式”服务;积极探索构建“小政府、大社会”的管理模式,实现由直接干预向间接有效管理、微观管理向宏观调控的转变,提高行政效能。

2、建立科学决策制度,规范政务行为。

努力提高领导的决策水平,探索建立科学、民主、规范的决策机制,建立行政决策社会质询制度,全面提高政府公信度。

3、逐步建立责任追究制度和监督机制,确保政令畅通。

推行“责任行政”的行政理念,防止权力与责任脱节,使政府行政权力的运作应当始终置于法定责任的轨道,规范运作。

4、加大对职能部门的执法监察力度,建立完善工作制度,逐步实行领导干部“一票否决制”。

5、完善政务公开制度和听证制度,拓展联系群众渠道。

在原已实施的物价听证制度的基础上,逐步扩大到政府行政的其它方面,增加政务活动透明度,增强人民群众参政议政的积极性。

6、建立行政投诉制度,设立专门机构,接受社会、企业对政府职能部门和公务员的投诉,及时调查处理。

(二)公务员队伍的信用建设

1、推进依法行政,规范公务员行政行为。

建立办事高效、运转协调、行为规范的行政管理体系,促进公务员依法行政、依法办事、依法管理。

公开行政机关办事程序、办事时限,公务员办事纪律、承办部门和责任人员,严格依法行政。

2、建立公务员守信规则,维护政府信用。

根据《监察法》和《国家公务员暂行条例》,制订《汕头市公务员信用守则》,促进公务员忠于职守,文明行政,和蔼待人,保持良好的公务员信用形象。

3、完善公务员监督机制,加强公务员纪律约束。

建立行政过错责任追究制度,强化效能监察;实行公务员效能建设领导负责制,促进公务员监督机制建设;同时,发挥人大、政协、社会团体和舆论监督的作用,加强公务员外部监督。

(三)企业与企业法定代表人的信用建设

1、加快建立现代企业制度,规范企业经营管理。

结合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工作,加快建立现代企业制度,调整企业经营管理结构,确立企业法人财产权,建立企业内部信用管理制度,健全会计制度、加强财务管理、严格质量管理、信守合同、依法足额纳税,建立信用制度的微观基础。

2、建立企业及企业法定代表人信用信息数据库,通过信用信息网络平台向社会提供企业资信情况,并在企业中推行“经济护照”,以此作为企业等级和市场准入的重要标准。

3、坚持正确的经营理念,建立“六不”承诺公约。

针对前段企业经营管理上存在的突出问题,把“不走私贩私、不逃汇骗汇、不逃税骗税、不制假贩假、不逃废债务、不做假帐伪帐”作为企业的经营守则,并向社会作出承诺。

4、大力推动中介组织的行业协会的规范与发展,争取用2年左右的时间,基本建立起规范性的行业协会体系,并充分发挥行政协会(商会)作用,建立行业信用守则,规范行业行为。

引导同行业自觉形成一种维护信用的良好风气,推动市场经济秩序的健康有序发展。

实行企业管理的事业单位的信用建设参照此项实行。

(四)垂直经济管理部门的信用建设

1、建立与地方政府和部门的联席会议制度,加强与地方的沟通协调,积极为地方经济和企业服务。

2、建立办事公开、办事时限和责任投诉制度,切实提高办事效率和办事质量。

3、建立市人大的执法检查和监督制度。

4、建立工作考核评议制度,接受社会、企业的监督,并将考核评议情况报上级有关部门备案。

5、建立政府与商检、税务、海关等信息系统之间的互联互通制度,逐步实现部门间和全社会的信用信息共享;

6、充分利用先进技术管理手段,抓紧全面实施“金关”、“金税”、“金卡”等工程,提高现代管理水平和服务水平。

(五)公民的信用建设

1、开展公民道德建设系列宣传活动,强化诚实守信观念。

结合中央《公民道德建设实施纲要》的实施,开展一系列宣传教育活动,大力弘扬遵纪守法、诚实守信的社会道德新风尚,通过德治建设和法治制约,不断提高全体公民的道德信用素质。

2、制订公民诚实守信行为守则,规范公民行为。

营造全民自我约束和相互监督的良好氛围,逐步在公民中建立诚实守信的思想观念体系和道德行为准则。

3、倡导五湖四海,强化开放意识。

在全体市民中开展强化特区意识、开放意识和“爱我汕头”的教育,以海纳百川的胸怀,鼓励外地人来汕创业。

4、深化教育体制改革,全面推进素质教育。

努力提高青少年一代的综合素质,培养创新意识和实践能力;大力提倡学科学、学技术、学文化,致力提升全民的文化品位和知识层次;同时,在大、中学校开设信用教育课程,培养学生的信用意识和培养信用管理人才。

5、试行建立个人信用联合征信制度,营造信用社会氛围。

三、工作步骤和要求

(一)全面动员,统一思想。

信用建设是一项全新的工作,经过前段开展“重建信用,重塑形象”的活动,汕头上下已普遍感受到信用对于一个地区、一个企业和个人的重要意义。

但在深度和广度上还有待提高。

今年,在适当时候召开全市信用体系建设动员大会,进行全面的宣传发动,使全社会真正关注信用,并积极重建信用,使之成为当前汕头经济和社会生活中的一件大事,真正把信用体系建设作为汕头重建信用,重塑形象的载体。

具体由市委宣传部负责。

(二)建章立制,公开承诺。

在抓好统一思想,提高认识的基础上,各个层次要认真制订信用公约,健全各项制度,并向社会公开作出承诺。

同时,由市经贸局、外经贸局和市委宣传部牵头发起千家企业和万名市民的“信用宣誓大会”,掀起全社会的信用建设高潮。

(三)全面启动,稳步推进。

第二季度开始,全面展开社会化信用体系建设。

政府职能部门、垂直管理部门和公务员三个层面主要通过完善守信制度,落实承诺制度,加强检查监督,配套责任追究制度来开展信用建设。

企业和公民层面主要通过市场化的手段,开展联合征信制度建设,不断地改善信用状况。

通过信用建设,全力营造“守信光荣,失信可耻”的社会道德观,力争用两年左右的时间,初步把汕头建设成为具有良好的法制环境、行政环境、市场环境、政策环境和人文环境的全国信用最好的城市之一。

(四)明确责任,加强检查。

在开展信用体系建设过程中,各级各部门要明确各自的责任,职极主动做好工作,建立工作责任制,层层落实责任,规范行政行为,自觉接受社会的监督。

同时,要加强对部门落实承诺的检查督促,开展诚实守信评比活动。

对各部门和企业涌现出来的先进典型要进行大力宣传。

年底将召开信用建设表彰大会进行表彰。

四、具体任务和目标

根据上述的内容和任务,在抓好政府机关和部门信用建设的同时,现阶段重点要抓好企业的信用建设。

企业信用建设分两阶段进行,按照网络化、规范化、法制化的要求逐步迈进。

(一)第一阶段主要任务是建立企业信用体系的信息网络系统,研究制订有关征信办法和信用惩罚等相关基本制度,提供信用信息发布、查询等基本的信用服务。

力争今年一季度初步完成信用信息网络系统的建设,二季度建立拥有10000家企业信用信息的数据库,提供初步企业资信调查报告、资信评估报告等服务。

1、组合完善信用信息网络。

以现有的信息网络为基础,联接工商、税务、海关、银行等重要部门,搭建企业信用信息系统的网络平台。

接着,将采集的企业信用数据进行汇总、加工,建立企业信用基础数据库和失信企业黑名单,在网上发布企业信用基础信息,披露企业失信行为,提供企业信用基础信息查询。

争取在半年时间内建立起企业信用体系雏形。

此事由市政府牵头,在省信息产业厅具体指导下,市信息产业局、电信局和信息中心配合完成。

2、成立市企业信用服务公司筹备工作组。

由市政府牵头组织信息产业局、法制局、电信局、信息中心等部门,在省信息产业厅的支持配合下,成立市企业信用服务公司筹备工作组。

工作组下设征信、法规和技术三个小组:

征信组主要负责信用数据的采集、加工;法规组主要研究、制订征信办法和信用使用管理等相关法律法规;技术组负责网络平台组建和维护。

(二)第二阶段主要是成立市场化运作的信用服务公司,进一步建立完善的信用体系的相关法律法规,培养社会化信用服务体系。

1、成立企业信用服务公司。

在第一阶段由政府牵头成立的企业信用服务公司筹备工作组的基础上,按照《公司法》成立信用服务公司,由政府授权属下的事业单位或第三方中介机构(代表各政府部门管理政府资信数据资源),商业金融公司(对征信服务需求较大,同时拥有行业资信数据库),以及国内外知名的征信公司(拥有征信机构资信数据库,同时具有成功的经营管理经验)共同参股经营。

使之更加符合现代法人治理结构,有利于公司的健康发展壮大。

2、发展和规范社会化信用服务体系。

发挥信用服务行业协会作用,开展信用管理与应用研究,促进行业自律,协会依据政府颁布的法规,对提供信用服务的企业进行具体监督管理。

(三)加快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相关法规制度的制订,逐步建立企业信用的基本评价体系,风险防范、监督管理和责任追究体系等基本框架体系,建立和完善信用体系的基本法规,培育和发展社会化信用服务体系。

按照上述的工作安排,在汕头已出台的10多个与规范信用有关的法规制度的基础上,近期要结合工作进度,完成以下法规制度的制订工作。

一是《个人信用征信及信用评级办法》、《企业信用信息发布办法》、《企业信用信息采集办法》,由市法制局负责制订;《企业信用评级办法》由人行汕头市中心支行牵头制订;《信用信息网络管理暂行规定》、《信用信息服务管理人员从业规范》等,由市信息产业局、电信局和信息中心在省信息产业厅的指导下牵头制订,由法制局把关;二是《汕头市垂直经济管理部门信用承诺制度》,由市委办公室牵头制订;三是《汕头市市民信用公约》,由市委宣传部牵头制订;四是《汕头市公务员信用守则》,由市政府办公室牵头制订。

(以上所有法规制度均为暂名)

五、组织领导与分工

(一)切实加强对“汕头市信用体系建设”工作的领导。

整个筹备工作由黄荣汉同志牵头负责。

建议成立汕头市信用体系建设领导小组,由李春洪同志任组长,黄荣汉、林静辉、李雄同志任副组长。

市委办公室、市政府办公室、市委宣传部、市计划发展局、经贸局、外经贸局、法制局、科技局、监察局、工商局、汕头海关、人民银行汕头中心支行、工商局、质量技术监督局、国税局、地税局、公安局、企业投资服务中心等单位的主要领导为成员。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由苏耀光同志任办公室主任,刘锦庭、张英强、林乔松、林依民、刘小钢同志为副主任。

办公室人员从市政府办公室、市委政策研究室、人民银行汕头中心支行以及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中抽调。

办公室设网络协调、数据采集、法规制度、宣传综合等四个工作小组,具体负责各个方面的工作。

办公地点设在市政府办公室(市政府大楼1104室,电话:

8988721)。

(二)在成立市信用体系建设领导小组的同时,组建专门管理监督机构。

将市信息中心划入市政府办公室直接管理,调整领导班子和机构人员结构,作为信用体系建设专门管理监督机构。

将市政府公众网、政务内部网和信用信息网统一划归市信息中心管理。

此项工作在三月底前完成,由市政府办公室负责督促落实。

信息中心管理体制理顺后,要配合信用网络的建设,迅速开展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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