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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劳务派遣现状分析

我国劳务派遣现状分析

2009年,劳科所受劳动关系司委托,并与劳动关系司合作开展劳务派遣专项研究,以期为制定劳务派遣专项规定提供决策参考。

课题组开展两个方面调查,一是21个省提交了有关劳务派遣调研的书面报告。

二是对福建省、上海市、北京市、广东省、河北省、四川省6省区进行了实地调研,并向调查地的一些派遣机构、用工单位、被派遣劳动者发放问卷,进行小规模问卷调查。

本研究报告是在上述基础上形成的研究成果,期望理清《劳动合同法》实施后劳务派遣发展状况与存在的问题,并提出进一步标准发展的思路和具体措施。

一、我国劳务派遣发展基本情况

劳务派遣源于哪一个国家,普遍有两种说法。

有的说劳务派遣起源于1920年美国的SamuelWorkman开创的租赁支援服务。

他雇用了一批已婚妇女,在夜间处理盘点工作,稍后又训练妇女操作计算器,满足企业当时的临时或短期用工需求。

欧洲法院大法官〔Generalanwalt〕AlainDutheilletdeLamothe持另一种看法,认为派遣机构起源于英国。

但是,不管其源于哪一个国家,劳务派遣广受关注始于上个世纪六、七十年代,迄今已有40多年的历史。

现在,相当多国家,或多或少都存在劳务派遣用工形式。

比方〔5.12[2]〕%、德国为1.2%、法国为2.1%、荷兰为2.5%。

劳务派遣占就业人口的比例都不高,一般都不超过3%,是种非主流、灵活就业方式。

我国劳务派遣始于1980年的外商代表处用工,当时主要出于国家安全考虑;初步发展于上世纪90年代末,主要为了解决国有企业下岗失业人员和农村劳动力的有序流动;较快发展于《劳动合同法》颁布实施前后,主要由于企业躲避无固定期限合同、降低人工成本以及劳动力市场资源配置等需要。

从调研情况估算,目前全国派遣用工规模应在1000万人之间,而且大部分集中在东南沿海地区。

上海、上海、广东、浙江、福建、江苏、山东约占到全国的40%。

迄今尽管有30年历史,但劳务派遣作为一种新的就业方式快速发展并备受关注,还是进入本世纪这几年。

作为一种新的用工形式,一方面,它适应了劳动力市场灵活多样的用人需求,扩大了劳动者就业;另一方面增加了就业的不稳定性,因此,对劳务派遣人员的合法权益保护提出了新课题。

注:

1[1]美国由于不同的统计机构,有不同统计数据。

2[2]关于英国的劳务派遣的数据有两个数据,一个是60万人。

一个是143万人,因此有两个不同的比例。

〔一〕劳务派遣用工规模的估计

有关劳务派遣用工规模,众说纷纭。

全国人大、总工会等在谈及劳务派遣用工总数时,都采用2500万人这一数据原因如下:

一是我国没有对派遣进行过概念界定,究竟哪些可算派遣,没有明确的统计标准;二是大多数派遣企业为混业经营,业务不仅有派遣,还兼做人才代理,职业介绍等业务,比方,我国最大两家劳务派遣企业上海外服与北京外服,外界都宣传两家的派遣工分别都超过30万人。

但实际情况是派遣工(直接与外服签订劳动合同的)分别为7万人与3万人,其它大部分为人事代理。

如此分析,两家企业总共仅有10万人的派遣工,数量无形被夸大了五倍,数据“水分”竟高达50万人之多。

三是2500万数据包括近1000万的建筑工人,但是,据我们实地调研,我国建筑业从业人员大多数并不属于派遣。

根据实地调研,上海劳务派遣用工总量为102万人5[5]、福建为56万人6[6]、广东省超百万7[7]、浙江97万人,上述四省劳务派遣用工占城镇〔单位〕从业人员平均比例为7.2%8[8]。

全国08年城镇〔单位〕从业人员为20926万人,以上述比例推算,劳务派遣用工为1500万人左右。

这一数据可能还偏大,因为是以东南沿海使用劳务派遣最多的地区推算全国。

因此劳务派遣用工占从业人员7%和总数1500万人是一个偏高的数据。

据21省、直辖市所报数据汇总分析结果,截至2009年三月份,劳务派遣用工总数为361万人,全国各地区平均值为171,731人,中位数为55800人9[9]。

据此推算,全国派遣用工规模应在700-900万人之间,而且大部分集中在东南沿海地区。

综上所述,我们认为我国劳务派遣用工应在1000万人左右。

注:

3[3]。

但是,通过课题组对福建省、上海市、北京市、广东省、河北省的调研以及全国21个省、市、区

4[4]所报数据分析,2500万派遣工这一数据有可能被严重夸大。

〔二〕劳务派遣单位设立情况

1、数量与分布。

因为没有正式统计资料,综合各省汇报资料以及相关信息,全国有各类劳务派遣机构应超两万家。

所有的行政区都有劳务派遣企业。

其中,东部沿海地区发展比较快,尤其像北京、上海、广州、深圳等大城市10[10],中西部相对较少。

2、机构类型。

一般将我国从事劳务派遣的机构〔人力资源服务机构〕分为六大类。

国有、外资、中外合资、民营、事业单位〔人事系统、劳动系统、各部委下属的事业单位〕、行业专属的派遣机构〔外航、外交使领馆,钻井石油平台〕。

第一类是经国务院及省级政府批准成立的外服系统的劳务派遣企业。

经过三十年的发展,这些企业都成为各地派遣业的龙头老大。

业务范围也不再局限于外国企业驻华代表机构,还为三资企业、国有企业、民营企业派遣职工。

比方上海外服的11648家客户中〔其中派遣客户7611家〕,包含大量的各类三资企业、国有企业、外资企业。

第二类是各级政府劳动保障和人事部门依托公共就业服务机构或人才交流服务机构成立的劳务派遣组织。

上个世纪90年代后期,政府为了解决国有企业改制出现的下岗失业问题,各级劳动保障部门开办了一些劳务派遣组织。

其中有的是营利性的,有的是非营利性的。

还有各级人事部门开办的劳务派遣组织,这类机构基本是营利性的,主要以专业技术人员、大中专毕业生为服务对象。

有的是事业单位也有的是企业建制;有的与人事部门脱钩、有的还隶属于人事部门。

它们构成各地劳务派遣企业的主体。

这类机构都与各级政府的劳动与人事部门的政策推动分不开11[11],至今与当地政府劳动保障和人事部门有很密切的关联。

且这两类派遣机构在当地都是比较大的派遣机构。

国有垄断行业的劳务派遣人员绝大部分都是都由其派遣,管理相比照较标准,用工单位比较信赖,劳动者权益保护方面没有出现大问题。

第三类是近几年发展起来的民营派遣企业。

可分为三种情况。

一是从网络招聘、猎头起步,后涉入派遣业。

比方前程无忧、智联招聘、易才等。

二是2002年后,由于农民工短缺而引发的、以招工难为背景,在长、珠三角快速发展起来的、专为世界500强和一些优质的外资制造业提供职工招聘与派遣服务的民营派遣企业。

比方,为苏州工业园区制造业提供派遣服务的苏州汇思、英格玛、博尔捷等。

三是仅有几个人兴办的小规模派遣企业。

《劳动合同法》实施后,这类企业在各地快速增多,且发展较快。

第四类是近几年出现的外资与合资的派遣企业。

随着中国加入WT0,国际上著名人力资源服务企业开始关注中国市场。

比方:

世界500强企业、全球排名前三位的人力资源服务机构Adecco〔艺珂〕、Manpower〔万宝盛华〕、Randstad〔任仕达〕近几年陆续进入中国,以合资或独资形式加入这个行业。

他们的特点主要以网络招聘、猎头业务为核心开展业务,最近,有的企业开始进入派遣领域。

此外还有专属性派遣机构。

主要有三种:

一是为外国航空公司提供中国职工的外航系统的企业或事业单位,如成立于1982年北京外航服务公司。

二是为外交使馆、领事馆等提供中国职工的外事系统的企业和事业单位,如成立于1975年里属于上海市人民政府外事办公室的上海市外国机构服务处。

三是为中外海上钻井平台提供中国职工的石油系统的企业事业单位,如1982年5月成立的中国南海石油联合服务总公司。

其他政府部门兴办的劳务派遣公司。

比方卫生系统的专为本系统派遣护士、医师、后勤人员的派遣公司;宣传系统专为本系统派遣记者、采编人员等的派遣公司。

上述各类派遣机构中,国有及国有控股、事业单位性质的派遣机构无论从数量还是从业务规模,都占据派遣市场的绝大部分份额。

目前,这两种派遣机构主导着我国劳务派遣市场。

二、劳务派遣用工特点和原因

〔一〕劳务派遣用工特点全国各行各业使用派遣工情况非常普遍,统计分类的20个行业和七类所有制单位都或多或少使用派遣工。

除去外国使领馆及外商代表处是国家硬性规定必须使用劳务派遣外,其他类型企业都是自主选择。

用工单位使用劳务派遣情况从全国范围看,呈现如下特点:

一是国有企业,尤其是规模较大的央企使用派遣职工的比例较高,成为派遣劳动力市场的最大用户。

比方,2008年3月,通过与银行、石油石化、通信、电力等四大行业的21户中央企业座谈。

了解到21户中央企业共使用劳务派遣120.08万人,约占其全部用工总量的17%。

其中,通信行业使用劳务派遣工的比例已经到达38.4%。

各省上报的资料也反映了这一特点。

湖北省截止到2009年3月底,派往国有企业的职工占总人数61630人的96%;陕西省劳务派遣689家用工单位中,467家为国有及股份制企业,到达67%。

二是机关事业单位尤其事业单位使用劳务派遣工情况比较普遍。

比方,福建省5724家用工单位中,机关事业单位为2380家,占41.5%;又据上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提供的数据,上海机关事业单位大约使用3.4万派遣身份的人员,占职工人数的8%左右。

三是制造业使用派遣工的比例高。

这种情况主要集中在长、珠三角国有大型及外资制造业企业。

比方,上海重型机械厂、上海锅炉厂皆为国有大型制造业,其使用劳务派遣工比例都超过40%;上海宝钢集团冷扎车间80%以上是派遣工。

还有,分布在上述地区的诺基亚、三星、松下、日立等外资优势制造业都使用了相当比例的劳务派遣工。

上海市人社局提供数据说明,使用派遣工的单位数量制造业排在首位,到达42%。

四是突破“三性”岗位限制企业各类岗位都使用派遣工,一线岗位使用派遣工数量更多。

比方,分布在用工企业一线银行的前台柜员、制造业的技术工人、操作工,铁路的列车员、航空公司的空乘人员,卫生系统的护士,宣传系统记者、编采人员,机关事业单位的书记员、行政事务人员,市场上的营销人员、店铺营业人员。

其岗位性质大多都突破了临时性、辅助性、替代性。

且用工期限呈现长期化趋势,有的已长达十几年。

五是用工单位主要集中在优势国有、外资等优势企业,民营企业使用劳务派遣情况不多。

分析各类派遣公司的客户群都会发现一个共同特点。

其所服务的客户,大都是优势国有及著名的外资企业,少有民营企业。

比方深圳鲁西人力资源开发的客户100%为外资制造业,信鸿实业发展64%为外资,广州南方人才资源租赁中心外企75%、国企12%、机关事业单位7%。

这反映我国劳务派遣业务主要还是在劳动法律贯彻实施较好的国有企业以及知名的外资企业12[12]。

〔二〕用工单位使用劳务派遣的主要原因

用工单位使用劳务派遣的原因是多方面的。

一是将劳务派遣作为躲避无固定期限合同与纠正用工机制的手段。

二是应对工资总额与编制控制的变通措施。

三是降低人工成本,包括工资和社保缴费派遣工都与直接用工有差异。

四是一些上市公司为了人为提高人均生产率。

通过使用派遣工,将分母做小,提高人均生产率,美化了公司业绩,增强企业的融资能力。

五是一些上市公司和大型外资企业出于企业树立“良好”对外形象需要。

防止频繁解雇职工,以及发生劳动争议产生的负面影响。

六是获取专业化服务、减少事务性工作、降低劳动关系处理风险。

七是降低了招、用工风险。

利用劳务派遣方式延长对职工的考察和甄选时间,以减少盲目用工的法律风险。

实质是延长了“试用期”。

八是解决企业跨区域发展问题。

在独立工矿区,劳务派遣甚至是解决家属与子女就业的途径。

总之,中国企业使用劳务派遣有着复杂的原因,既有与国外相同状况的一面,亦有中国特殊的另一面;既有正常需求,亦有不合理需求;既有理性的需求,亦有盲目的“跟风”和对无固定期劳动合同的惧怕的因素;既有躲避法律的趋向,亦有中国外部制度体制环境不完善的无奈。

因此,从原因判断,充分显示了我国劳务派遣的复杂性,不能简单说中国当前劳务派遣状况的好与坏,不能简单判断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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