级工程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培养方案182.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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级工程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培养方案182

工程硕士光学工程领域专业学位研究生培养方案

(代码:

085202授工程硕士专业学位)

一、培养目标

1.掌握本领域坚实的基础知识和系统的专门知识;掌握本领域的基本研究方法与技能,具备一定的研究实际问题的能力;

2.掌握并能熟练运用一门外国语;

3.培养严谨求实的学习态度和工作作风;

4.可胜任本领域的相关的工作。

二、主要研究方向

1.光通信系统及器件;

2.光电检测与信息处理技术;

3.激光技术与器件;

4.太赫兹光电子学;

5.微光机电技术;

6.光电显示、太阳能电池材料与器件。

三、学习年限与培养方式

培养方式为全日制,专业硕士学位的学习年限一般为2年。

四、学分要求与分配

总学分要求≥32学分,其中学位课学分要求≥18学分,研究环节要求≥14学分,具体学分分配如下表:

总学分

≥32学分

≥18学分

校级公共课程≥7学分,其中:

英语2学分,思政类2学分、数学3学分

专业领域基础课≥2学分(必修)

专业选修课≥6学分

实践教学(实验、设计、调查分析)≥3学分

补修课程、任选课程只计成绩,不计学分

≥14学分

专业课程实习实践(含报告)

4学分

实践环节

≥4学分

专业实训(含报告)

4学分

开(选)题报告

1学分

必修

论文中期进展报告

1学分

必修

专业学位论文

8学分

必修

五、课程设置及学分分配

光学工程领域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课程设置

类别

课程

课程

代码

课程名称

学时

学分

季节

开课单位

备注

学位课程

≥18学分

公共

课程

≥7

学分

411.500

第一外国语(英语)

32

2

外语学院

必修

408.601

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与实践研究

36

2

马院

011.700

应用高等工程数学

48

3

数学学院

408.602

自然辩证法概论(理工)

18

1

马院

选修

专业领域基础课≥2

学分

182.535

光电技术概论

48

3

光学与电子信息学院

必修

专业

选修课

限定

选修

≥6

学分

182.501

光电信号处理

48

3

光学与电子信息学院

182.503

现代实用光学系统

48

3

光学与电子信息学院

182.546

光波导技术

48

3

光学与电子信息学院

182.537

激光加工工艺

32

2

光学与电子信息学院

182.513

光电信息与通信系统

32

2

光学与电子信息学院

182.516

光电成像与遥感技术

32

2

光学与电子信息学院

182.518

半导体激光器及其应用

32

2

光学与电子信息学院

182.519

光电技术

32

2

光学与电子信息学院

182.528

空间激光通信原理与技术

32

2

光学与电子信息学院

182.508

光通信与光交换技术

32

2

光学与电子信息学院

182.522

光电检测与光学图像信号处理

32

2

光学与电子信息学院

182.541

微纳光子器件数值仿真

32

2

光学与电子信息学院

182.542

宽带光接入网(全英语)

32

2

光学与电子信息学院

182.799

光纤传感技术

32

2

光学与电子信息学院

182.798

光纤通信原理与系统设计

32

2

光学与电子信息学院

182.797

参加学术讲座或学术报告

(合计至少6次)

1

光学与电子信息学院

实践教学(实验、设计、调查分析)≥3学分

182.538

光电技术综合实验

64

4

光学与电子信息学院

182.796

项目管理实践

2

光学与电子信息学院

182.795

光电领域调查分析报告

1

光学与电子信息学院

182.794

光电行业发展报告

1

光学与电子信息学院

非学位课

补修

课程

BX182.01

工程光学

40

光学与电子信息学院

本科非光电类的硕士生必修

实践

研究

环节

≥14学分

650.705

专业课程实习实践(含报告)

4

光学与电子信息学院

必修学分≥4学分

650.706

专业实训(含报告)

4

光学与电子信息学院

650.708

开(选)题报告

1

光学与电子信息学院

必修

650.709

论文中期进展报告(硕)

1

光学与电子信息学院

必修

650.710

专业学位论文(硕)

8

光学与电子信息学院

必修

六、实践环节

实践教学不少于半年;以就业目标为对象,凡直接服务于就业目标的学习、实习、研发等活动,均属于应用于实践活动,包括校内实验教学、参与导师课题的研发,校外企事业单位的实习实践等。

七、学位论文

论文必须以完成一个工程课题为选题原则,既可以是校外企业的课题,也可以是导师研究项目中的课题,要相对完整,具有可操作性,并兼顾一定的学术性。

八、学位授予

论文评阅和答辩必须有一名专业技术职务老师(副高级及以上)参加。

课程考核合格、学分修满且论文答辩通过者,授予工程硕士专业学位。

工程硕士电子与通信工程领域专业学位研究生培养方案

(代码:

085208授工程硕士专业学位)

一、培养目标

1.掌握本领域坚实的基础知识和系统的专门知识;掌握本领域的基本研究方法与技能,具备一定的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

2.掌握并能熟练运用一门外国语;

3.培养严谨求实的学习态度和工作作风;

4.掌握本领域的基础理论、先进技术方法和手段,在领域的某一方向具有独立从事工程设计、工程实施、工程研究、工程开发、工程管理等能力。

二、主要研究方向

1.无线通信及网络技术;

2.信号处理与多媒体技术;

3.空间通信与信息处理;

4.集成电路设计与嵌入式系统;

5.光通信系统与光网络技术;

6.光电检测与信息处理;

三、学习年限与培养方式

培养方式为在校培养与企业实习相结合,专业硕士学位的学习年限一般为2年。

四、学分要求与分配

总学分要求≥32学分,其中学位课学分要求≥18学分,研究环节要求≥14学分,具体学分分配如下表:

总学分

≥32学分

修课

学分

≥18学分

校级公共课程≥7学分,其中:

英语2学分,思政类2学分、数学3学分

专业领域基础课≥2学分(必修)

专业选修课≥6学分

实践教学(实验、设计、调查分析)≥3学分

补修课程、任选课程只计成绩,不计学分

研究

环节

≥14学分

专业课程实习实践(含报告)

4学分

实践环节

≥4学分

专业实训(含报告)

4学分

开(选)题报告

1学分

必修

论文中期进展报告

1学分

必修

专业学位论文

8学分

必修

五、课程设置及学分分配

电子与通信工程领域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课程设置

类别

课程

课程

代码

课程名称

学时

学分

季节

开课单位

备注

学位课程

≥18学分

公共

课程

≥7

学分

411.500

第一外国语(英语)

32

2

外语学院

必修

408.601

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与实践研究

36

2

马院

011.700

应用高等工程数学

48

3

数学学院

408.602

自然辩证法概论(理工)

18

1

马院

选修

专业

领域

基础课

≥2

学分

181.501

现代数字信号处理

48

3

电信系

必修

181.502

现代数字通信

48

3

电信系

181.503

信号检测与估值

48

3

电信系

181.505

图像分析与理解

32

2

电信系

182.535

光电技术概论

48

3

光电信息学院

182.551

超大规模集成电路与系统导论

32

2

光电信息学院

182.552

微处理器结构及设计

32

2

光电信息学院

专业

选修课

限定选修≥6学分

方向任选一

181.401

软件无线电及通信系统仿真

48

3

电信系

无线通信方向

181.402

多媒体通信技术

32

2

电信系

181.403

嵌入式系统设计

32

2

电信系

181.404

数据挖掘及应用

32

2

电信系

181.405

空间通信与导航

48

3

电信系

空间通信方向

181.402

多媒体通信技术

32

2

电信系

181.403

嵌入式系统设计

32

2

电信系

181.404

数据挖掘及应用

32

2

电信系

181.402

多媒体通信技术

32

2

电信系

信号处理方向

181.403

嵌入式系统设计

32

2

电信系

181.404

数据挖掘及应用

32

2

电信系

181.406

无线通信方向的技术讲座或研究进展课程

16

1

电信系

任选一

181.407

空间通信方向的技术讲座或研究进展课程

16

1

电信系

181.408

信号处理方向的技术讲座或研究进展课程

16

1

电信系

181.409

参加学术讲座或学术报告

1

电信系

182.572

HFSS原理及工程应用

32

2

光电信息学院

182.576

天线原理与设计

32

光电信息学院

182.578

RFID技术与设计

32

2

光电信息学院

182.792

软件工程与程序设计方法学

32

2

光电信息学院

182.791

光通信原理与技术应用

32

2

光电信息学院

182.513

光电信息与通信系统

32

2

光学与电子

信息学院

182.528

空间激光通信原理与技术

32

2

光学与电子

信息学院

182.508

光通信与光交换技术

32

2

光学与电子

信息学院

182.542

宽带光接入网(全英语)

32

2

光学与电子

信息学院

182.799

光纤传感技术

32

2

光学与电子

信息学院

182.797

参加学术讲座或学术报告

(合计至少6次)

1

光电信息学院

实践教学(实验、设计、调查分析)

≥3

学分

181.301

实验(嵌入式系统实验)

2

电信系

181.302

设计(软件工程及系统设计)

2

电信系

181.303

项目或工程的调查分析报告

1

电信系

181.304

行业(专业)发展报告

1

电信系

182.538

光电技术综合实验设计

4

光电信息学院

182.793

电子技术综合实验设计

4

光电信息学院

182.796

项目管理实践

2

光电信息学院

182.795

专业领域调查分析报告

1

光电信息学院

182.794

行业发展报告

1

光电信息学院

非学位课

补修

课程

0800431

通信原理

64

4

电信系

本科非电信类的硕士生必修

0800161

数字信号处理

48

3

电信系

0700034

随机过程

40

2.5

电信系

0803071

通信电子线路

56

3.5

电信系

0827002

电子线路设计.测试.实验

64

4

电信系

实践

研究

环节

≥14学分

650.705

专业课程实习实践(含报告)

4

电信系

光电学院

实践环节必修

学分≥4

650.706

专业实训(含报告)

4

电信系

光电学院

650.708

开(选)题报告

1

电信系

光电学院

必修

650.709

论文中期进展报告(硕)

1

电信系

光电学院

必修

650.710

专业学位论文(硕)

8

电信系

光电学院

必修

备注:

(1)参加学术讲座或学术报告需提交报告,至少参加7次讲座或者1次国际会议(要有论文被录用),参加系内的讲座每份报告不少于2000字,参加系外的讲座每份报告不少于5000字,参加国际会议的提交1份报告。

(2)教学内容强调理论与应用有机结合;突出案例分析和实践研究;注重培养学生研究实践问题的意识和能力。

六、实践环节

1.实践总要求:

(1)以职业需求为目标,以综合素养和应用知识与能力提高为核心,积极推动应用型人才培养与综合设计实践,实现高层次实用型人才培养的正确定位。

(2)根据人才培养定位,完成从服务支持工程师、设计工程师和研究工程师贯通培养,实现由设计实验教学、参与课题研发、校外企事业单位的实习实践多层次互动培养。

在课程教学与实践教学过程中,注重培养实践研究和创新能力,增长实际工作经验,缩短就业适应期限,提高专业素养及就业创业能力。

(3)实践时间总要求。

在学期间,确保参与设计实践时间。

所有研究生实践教学不少于半年;其中应届本科生的实践教学时间原则上不少于1年。

直接服务于就业目标的学习、实习、研发等活动,包括校内实验教学、参与导师课题的研发,校外企事业单位的实习实践等。

2.实践考核要求:

研究生要在第一学期结束前提交专业实践学习计划,经学院(系、所)主管教学领导审核通过后,在第二或第三学期实施。

专业实践结束后,研究生要撰写专业实践总结报告,实习单位填写“实习实践表现评价意见”,经校内、外导师组织审核并评定成绩。

总结报告分为优秀、合格、不合格三个等级。

总结报告成绩为合格及以上方可获得相应学分;总结报告成绩为不合格者须重修。

专业实践学习计划和专业实践总结报告汇编为《专业学位研究生专业实践考核表》,和学位档案一起存档。

3.实践导师制度

专业学位实践指导教师一般由两位教师组成,一位是研究生的校内指导老师,一位是校外指导老师。

校外指导老师为具有本领域高级技术职称的专业技术专家,由系统一评聘,报研究生院备案。

专业实践的管理采取导师负责制,导师负责研究生专业实践计划的审定,实践实习单位的推荐落实,实践环节的指导与管理,实践总结报告的考核等工作。

系将专业实践纳入教学管理、考核体系,对专业实践实行全过程的管理、服务和质量评价。

七、学位论文

1.专业学位研究生的学位论文选题应来源于工程实际或具有明确的工程技术背景,可以是新技术、新设备、新产品的研制与开发。

论文的内容可以是:

应用基础性研究、预研专题;工程设计与研究、技术研究或技术改造方案研究、工程软件或应用软件开发、工程管理等。

论文应具备一定的技术要求和工作量,体现作者综合运用科学理论、方法和技术手段解决工程技术问题的能力,并有一定的理论基础,具有先进性、实用性。

2.学位论文应包括:

课题意义的说明、国内外动态、设计方案的比较与评估、需要解决的主要问题和途径、本人在课题中所做的工作、理论分析、设计计算书、测试装置和试验手段、计算程序、实验数据处理、必要的图纸、图表曲线与结论、结果的技术和经济效果分析、所引用的参考文献等,与他人合作或前人基础上继续进行的课题,必须在论文中明确指出本人所做的工作。

论文正文字数不少于2万字。

3.论文的工作程序至少应包括开题、中期检查、预答辩、答辩等过程。

其中,论文自开题后的实际工作时间不应少于一年。

4.鼓励论文指导实行双导师制,如果实行双导师制,则选题、开题、答辩均需校、企导师共同参与并签署书面意见。

5.论文应有2位本领域或相近领域的专家评阅,在收到两名论文评阅人同意进行答辩的评阅意见之后,方可组织硕士论文的正式答辩。

答辩委员会应由3~5位与本领域相关的专家组成(其中至少2位专家不是论文作者的导师)。

八、学位授予

专业学位硕士生按培养方案要求,取得规定学分,通过学位论文(设计)答辩后,由学位评定分委会和校学位评定委员会审议通过后,授予工程硕士专业学位。

工程硕士集成电路工程领域专业学位研究生培养方案

(代码:

085209授工程硕士专业学位)

一、培养目标

1.掌握本领域坚实的基础知识和系统的专门知识;掌握本领域的基本研究方法与技能,具备一定的研究实际问题的能力;

2.掌握并能熟练运用一门外国语;

3.培养严谨求实的学习态度和工作作风;

4.可胜任本领域的相关的工作。

二、主要研究方向

1.集成电路设计与测试

2.嵌入式系统分析与应用

3.集成传感器与智能系统

4.集成电路制造技术

5.信息材料设计与微纳器件

6.微电子显示、太阳能和传感器阵列设计与应用

三、学习年限与培养方式

培养方式为全日制,专业硕士学位的学习年限一般为2年。

四、学分要求与分配

总学分要求≥32学分,其中学位课学分要求≥18学分,研究环节要求≥14学分,具体学分分配如下表:

总学分

≥32学分

修课

学分

≥18学分

校级公共课程≥7学分,其中:

英语2学分,思政类2学分、数学3学分

专业领域基础课≥2学分(必修)

专业选修课≥6学分

实践教学(实验、设计、调查分析)≥3学分

补修课程、任选课程只计成绩,不计学分

研究

环节

≥14学分

专业课程实习实践(含报告)

4学分

实践环节

≥4学分

专业实训(含报告)

4学分

开(选)题报告

1学分

必修

论文中期进展报告

1学分

必修

专业学位论文

8学分

必修

五、课程设置及学分分配

全日制集成电路工程领域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课程设置

类别

课程

课程

代码

课程名称

学时

学分

季节

开课单位

备注

学位课程

≥18学分

公共

课程

≥7

学分

411.500

第一外国语(英语)

32

2

外语学院

必修

408.601

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与实践研究

36

2

马院

011.700

应用高等工程数学

48

3

数学学院

408.602

自然辩证法概论(理工)

18

1

马院

选修

专业

领域

基础课

≥2

学分

182.592

半导体物理专题

40

2.5

光电信息学院

必修

≥4

学分

182.550

集成电路设计基础

32

2

光电信息学院

182.593

信息材料与器件

40

2.5

光电信息学院

182.551

超大规模集成电路与系统导论

32

2

光电信息学院

专业

选修课

限定

选修

≥6

学分

方向任选一

182.587

系统芯片(SOC)设计方法

32

2

光电信息学院

设计

方向

182.552

微处理器结构及设计

32

2

光电信息学院

182.553

通信集成电路设计

32

2

光电信息学院

182.591

CMOS射频集成电路设计

32

2

光电信息学院

182.590

CMOS混合信号电路设计

32

2

光电信息学院

182.554

IP技术标准与硅知识产权

32

2

光电信息学院

182.555

现代集成电路测试方法

32

2

光电信息学院

测试

方向

182.556

集成电路芯片可测试性设计

32

2

光电信息学院

182.557

集成电路系统可靠性技术

32

2

光电信息学院

182.558

硅超大规模集成电路工艺技术

32

2

光电信息学院

工艺与器件

方向

182.564

太阳能电池及其应用

32

2

光电信息学院

182.567

微系统设计

32

2

光电信息学院

系统与应用

方向

182.565

嵌入式系统设计与应用

32

2

光电信息学院

182.797

参加学术讲座或学术报告

(合计至少6次)

1

光电信息学院

实践教学(实验、设计、调查分析)≥3学分

182.793

电子技术综合实验设计

4

光电信息学院

182.796

项目管理实践

2

光电信息学院

182.795

专业领域调查分析报告

1

光电信息学院

182.794

行业发展报告

1

光电信息学院

非学位课

补修

课程

微电子器件与IC设计基础

光电信息学院

本科非电子大类的硕士生必修

半导体物理

光电信息学院

实践

研究

环节

≥14学分

650.705

专业课程实习实践(含报告)

4

光电信息学院

实践环节必修

学分≥4

650.706

专业实训(含报告)

4

光电信息学院

650.708

开(选)题报告

1

光电信息学院

必修

650.709

论文中期进展报告(硕)

1

光电信息学院

必修

650.710

专业学位论文(硕)

8

光电信息学院

必修

六、实践环节

1.实践总要求

(1)以职业需求为目标,以综合素养和应用知识与能力提高为核心,积极推动应用型人才培养与综合设计实践,实现高层次实用型人才培养的正确定位。

(2)根据人才培养定位,完成从服务支持工程师,到设计工程师,乃至研究工程师转变,实现由设计实践实验教学、参与课题研发、校外企事业单位的实习实践多层次互动培养。

(3)实践时间总要求。

在学期间,确保参与设计实践时间。

所有研究生实践教学不少于半年;其中应届本科生的实践教学时间原则上不少于1年。

直接服务于就业目标的学习、实习、研发等活动,包括校内实验教学、参与导师课题的研发,校外企事业单位的实习实践等。

(4)在课程教学与实践教学过程中,注重培养实践研究和创新能力,增长实际工作经验,缩短就业适应期限,提高专业素养及就业创业能力。

(5)依托国家集成电路人才培养基地、国家人才培养模式创新实验区和校外人才培养联合基地,强化实践全过程管理与质量评价,认真撰写实践学习计划与总结报告,确保实践教学质量。

2.理论设计与实践方法相结合系列实践特色课程

结合参与科研项目和根据实践要求,实行特色实践课程系列5选择2实践方案,完成两门实践课程,其中每门实践课程2学分。

要求撰写总结报告各自侧重点有所不同。

可分别从项目管理实践和实习实践角度进行总结和提炼,主要内容包括提交设计实践计划、项目集成与管理实施实践和总结报告。

五门实践课程系列,包括:

(1)集成电路设计实践,结合典型数字集成电路设计或者模拟集成电路应用案例,实践掌握数字集成电路设计全流程,包括前端和后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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