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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产过户费用相关知识

房产过户费用相关知识

2011年1月27日新通知规定)个人将购买不足5年的住房对外销售的,全额征收营业税;个人将购买超过5年(含5年)的非普通住房对外销售的,按照其销售收入减去购买房屋的价款后的差额征收营业税;个人将购买超过5年(含5年)的普通住房对外销售的,免征营业税。

  非普通住宅2年内:

房屋成交总额×5.55%2年或2年以上:

差额×5.55%;

  个人所得税:

普通住宅房屋成交总额的1%或利润部分×20%;

  非普通住宅房屋成交总额的2%或利润部分×20%;

  土地增值税:

普通住宅免征,非普通住宅3年内:

房屋成交总额×0.5%,3年至5年:

房屋成交总额×0.25%5年或5年以上:

免征;

  买卖合同公证费:

(买卖合同需要公证时才须缴纳)房屋成交总额×0.3%;

  契税是应由买方交纳的,交税比例是:

1、普通住宅应该交纳成交价或是评估价的1.5%的契税。

2、非普通住宅应该交纳成交价或是评估价的3%的契税。

  过户费用;

(1)契税;90平方米以下首次购房的按1%缴纳;90—140平方米按房价1.5%缴纳;140平方米以上按房价3%缴纳买方承担

  

(2)营业税:

房屋产权取得满五年的免征,未超过五年的按房价5.5%缴纳。

卖方承担

  (3)土地增值税;房屋产权取得满五年的免征,未超过五年的按房价1%缴纳。

卖方承担

  (4)所得税:

房屋产权取得满五年的免征,未超过五年的按房价1%或房屋原值—房屋现值差额20%缴纳。

(房屋原值一般按上道契税完税额计算)卖方承担

  (5)房屋交易手续费;按房屋建筑面积6元/平方米交纳双方承担

  (6)房屋产权登记费:

80.00元。

买方承担(

  (7)房屋评估费;按评估额0.5%缴纳补充回答:

契税=15万元*1%=1500.00元买方承担营业税=15万元*5,5%=8250.00元卖方承担土地增值税=15万元*1%=1500.00元卖方承担所得税:

=15万元*1=1500.00元卖方承担房屋交易手续费=65平方米*6元/平方米=390.00元买卖双方各承担一半房屋产权登记费=65元买方承担

 

二手房交易税费计算方法:

  

  买方:

  

  1、契税:

  

  成交价或评估价(高者)×1.5%(商用用房或大于144平米的税率为3%)

  

  2、交易服务费:

  

  建筑面积(平方米)×3元

  

  3、交易印花税:

  

  成交价或评估价(高者)×0.05%

  

  4、产权转移登记费:

  

  50元(每增加1人加10元,买家为单位的80元)

  

  卖方:

  

  1、交易服务费:

  

  建筑面积(平方米)×3元

  

  2、交易印花税:

  

  成交价或评估价(高者)×0.05%

  

  3、土地出让金:

  

  成交价或评估价(高者)×1%

  

  4、解困房:

  

  成交价或评估价(高者)×1%

  

  5、商品房:

土地出让金按基准地价×3%×未交土地出让金的建筑面积

  

  6、分摊费用:

  

  成交价/总面积×分摊面积×10%(10楼以下)

  

  成交价/总面积×分摊面积×20%(10楼以上)

  

  7、个人所得税:

成交价或评估价(高者)×1%(房改房自用满五年,且是唯一生活用房的免征)

  

  8、营业税及附加税:

成交价或评估价(高者)×5.5%(房产证或购买时契税完税证未满五年)

二手房交易流程全知道,助您购房全程无忧!

  

  

(1)买方咨询

  买卖双方建立信息沟通渠道,买方了解房屋整体现状及产权状况,要求卖方提供合法的证件,包括房屋所有权证书、身份证件及其它证件。

  

  

(2)签合同

  

  卖方提供了房屋的合法证件,买方可以交纳购房定金(交纳购房定金不是商品房买卖的必经程序),买卖双方签订房屋买卖合同(或称房屋买卖契约)。

买卖双方通过协商,对房屋坐落位置、产权状况及成交价格、房屋交付时间、房屋交付、产权办理等达成一致意见后,双方签订至少一式三份的房屋买卖合同。

  

  (3)办理过户

  

  买卖双方共同向房地产交易管理部门提出申请,接受审查。

买卖双方向房地产管理部门提出申请手续后,管理部门要查验有关证件,审查产权,对符合上市条件的房屋准予办理过户手续,对无产权或部分产权又未得到其他产权共有人书面同意的情况拒绝申请,禁止上市交易。

  

  (4)立契

  

  房地产交易管理部门根据交易房屋的产权状况和购买对象,按交易部门事先设定的审批权限逐级申报审核批准后,交易双方才能办理立契手续。

现在北京市已取消了交易过程中的房地产卖契,即大家所俗称的“白契”。

  

  (5)缴纳税费

  

  税费的构成比较复杂,要根据交易房屋的性质而定。

比如房改房、危改回迁房、经济适用房与其它商品房的税费构成是不一样的。

  

  相关阅读:

【二手房交易税费包括哪几种二手房交易税费计算】

  

  (6)办理产权转移过户手续

  

  交易双方在房地产交易管理部门办理完产权变更登记后,交易材料移送到发证部门,买方凭领取房屋所有权证通知单到发证部门申领新的产权证。

  

  (7)银行贷款

  

  对贷款的买受人来说在与卖方签订完房屋买卖合同后由买卖双方共同到贷款银行办理贷款手续,银行审核买方的资信,对双方欲交易的房屋进行评估,以确定买方的贷款额度,然后批准买方的贷款,待双方完成产权登记变更,买方领取房屋所有权证后,银行将贷款一次性发放。

  

  (8)打余款完成交易

  

  买方领取房屋所有权证、付清所有房款,卖方交付房屋并结清所有物业费后双方的二手房屋买卖合同全部履行完毕。

  二手房交易注意事项大全

  

  

(1)房屋手续是否齐全

  

  房产证是证明房主对房屋享有所有权的惟一凭证,没有房产证的房屋交易时对买受人来说有得不到房屋的极大风险。

房主可能有房产证而将其抵押或转卖,即使现在没有将来办理取得后,房主还可以抵押和转卖。

所以最好选择有房产证的房屋进行交易。

  

  

(2)房屋产权是否明晰

  

  有些房屋有好多个共有人,如有继承人共有的、有家庭共有的、还有夫妻共有的,对此买受人应当和全部共有人签订房屋买卖合同。

如果只是部分共有人擅自处分共有财产,买受人与其签订的买卖合同未在其他共有人同意的情况下一般是无效的。

  

  (3)交易房屋是否在租

  

  有些二手房在转让时,存在物上负担,即还被别人租赁。

如果买受人只看房产证,只注重过户手续,而不注意是否存在租赁时,买受人极有可能得到一个不能及时入住的或使用的房产。

因为我国包括大部分国家均认可“买卖不破租赁”,也就是说房屋买卖合同不能对抗在先成立的租赁合同。

这一点在实际中被很多买受人及中介公司忽视,也被许多出卖人利用从而引起较多纠纷。

  

  (4)土地情况是否清晰

  

  二手房中买受人应注意土地的使用性质,看是划拨还是出让,划拨的土地一般是无偿使用,政府可无偿收回,出让是房主已缴纳了土地出让金,买受人对房屋享有较完整的权利;还应注意土地的使用年限,如果一个房屋的土地使用权仅有40年,房主已使用十来年,对于买受人来说是否还应该按同地段土地使用权为70年商品房的价格来衡量时,就有点不划算。

  

  (5)市政规划是否影响

  

  有些房主出售二手房可能是已了解该房屋在5到10年左右要面临拆迁,或者房屋附近要建高层住宅,可能影响采光、价格等市政规划情况,才急于出售,作为买受人在购买时应全面了解详细情况。

  

  (6)福利房屋是否合法

  

  房改房、安居工程、经济适用房本身是一种福利性质的政策性住房,在转让时有一定限制,而且这些房屋在土地性质、房屋所有权范围上有一定的国家规定,买受人购买时要避免买卖合同与国家法律冲突。

  

  (7)单位房屋是否侵权

  

  一般单位的房屋有成本价的职工住房,还有标准价的职工住房,二者土地性质均为划拨,转让时应缴纳土地使用费。

再者,对于标准价的住房一般单位享有部分产权,职工在转让时,单位享有优先购买权。

买受人如果没有注意这些可能会和房主一起侵犯单位的合法权益。

  

  (8)物管费用是否拖欠

  

  有些房主在转让房屋时,其物业管理费,电费以及三气(天然气、暖气、煤气)费用长期拖欠,且已欠下数目不小的费用,买受人不知情购买了此房屋,所有费用买受人有可能要全部承担。

  

  (9)中介公司是否违规

  

  有些中介公司违规提供中介服务,如在二手房贷款时,为买受人提供零首付的服务,即买受人所支付的全部购房款均可从银行骗贷出来。

买受人以为自己占了便宜,岂不知如果被银行发现,所有的责任有可能自己都要承担。

  

  (10)合同约定是否明确

  

  二手房的买卖合同虽然不需像商品房买卖合同那么全面,但对于一些细节问题还应约定清楚,如:

合同主体、权利保证、房屋价款、交易方式、违约责任、纠纷解决、签订日期等等问题均应全面考虑。

 

一、地产中介代理佣金

  是买卖双方支付给地产中介公司的服务报酬,由三方在之前签订的合同中明确约定,在交易成功之后支付。

不同中介公司可能执行不同的标准。

但物价部门规定,买卖双方分别支会的佣金都不能超过成交价的3%。

  二、按揭费用

  涉及按揭或转按揭时,需要支付按揭公司、评估公司及银行等相关机构的服务费用。

按揭费用主要包括:

  1.房屋查案费:

每证90元,由房管局收取;

  2.房屋评估费:

评估价×0.5%,由评估公司收取。

如果不需要出评估报告,则只收取300元的初评费;

  3.按揭代理费:

按揭公司直接收到的服务费用,标准是贷款额×(1%~1.5%);不同按揭公司执行的标准有差异,较为普遍的是贷款额的1%或1.2%;

  4.贷款保险费:

贷款额×1.2×0.1%×贷款年限,保险公司收取,二手房按揭贷款的最高年限是20年;

  5.贷款合同公证费:

每宗300元;

  6.转按揭合同协议公证费:

每宗300元;

  7.交易委托公证费:

每宗200元;

  8.银行公积金代办费:

每宗500元,由相应银行收取;

  9.他项权利登记费:

每证250元(番禺每证500元),由房管局收取;

  10.贷款印花税:

贷款额×0.005%,由银行收取。

  其中,银行公积金代办费大部分银行都不收取。

另外,办理转按揭时,个别银行还将收取转按揭费,每宗500元至1000元不等。

  三、二手房交易税费

  

(1)契税

  《中华人民共和国契税暂行条例》规定,征税对象为土地使用权、房屋所有权的转移行为,税目为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土地使用权转让(包括出售、赠与和交换),房屋买卖、赠与和交换,税率为3%—5%,纳税人是在我国境内承受转移土地、房屋权属的单位和个人。

国家规定对个人购买自用普通住宅,暂减半征收契税。

国家在今年房地产业税收政策调整中,从价格、面积、容积率三方面明确了享受优惠政策的普通住房标准。

从今年6月1日起,个人购房的契税优惠政策也将按照统一的普通住房标准执行。

据国家契税条例的规定,房屋买卖要向国家交纳契税,征收的标准是按房屋买卖成交价的3%~5%收取,全部由买方负担。

  征税对象:

发生使用权转移的土地和发生所有权转移的房屋

  纳税人:

买方

  税率:

3%

  

(2)印花税

  印花税是对经济活动交往中书立领受的各种应税经济凭证所征收的一种税。

根据印花税暂行条例规定,个人买卖房地产按交易合同记载金额的万分之五的税率对买卖双方征收印花税。

对房屋买卖双方要缴纳印花税,印花税要贴在房屋买卖契约正本上。

  征税对象:

经济合同、产权转移书据、营业账簿、权利、许可证照和经财政部确定征税的其他凭证

  纳税人:

买卖双方

  税率:

0.05%

  (3)营业税

  国家营业税暂行条例规定,单位和个人销售不动产,按成交价格征收5%的营业税。

1999年,为了配合国家住房制度改革,切实减轻个人买卖普通住宅的税收负担,国家出台优惠政策规定,对个人购买并居住超过一年的普通住宅,销售时免征营业税。

个人购买并居住不足一年的普通住宅,销售时营业税按销售价减去购入原价后的差额计征。

最近,为促进房地产市场健康发展,遏制投机炒作行为,国家对个人转让房地产营业税政策做出调整,自2005年6月1日起,对个人购买住房不足2年转手交易的,销售时按其取得的售房收入全额征收营业税。

个人购买普通住房超过2年(含2年)转手交易的,销售时免征营业税。

对个人购买非普通住房超过2年(含2年)转手交易的,销售时按其售房收入减去购买房屋的价款后的差额征收营业税。

  征税对象:

提供应税劳务、转让无形资产或者销售不动产的营业额。

  纳税人:

卖方

  税率:

5%

  (4)城市维护建设税

  缴纳增值税、营业税的单位和个人,是城市维护建设税的纳税义务人。

它以纳税人实际缴纳的增值税、营业税额为计税依据,

  分别与增值税、营业税同时交纳。

纳税人所在地在市区的,税率为营业税税额的7%;纳税人所在地在县城镇的,税率为5%;纳税人所在地不在市区、县城、镇的,税率为1%.

  (5)教育费附加

  这是国家为发展教育事业、筹集教育经费而征收的一种附加费,依营业税额为计费依据,税率为3%。

  (6)土地增值税

  土地增值税于1994年开始征收,目的主要是为了规范土地、房地产市场交易秩序,合理调节土地增值收益,维护国家权益。

土地增值税以纳税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转让国有土地使用权、地上建筑物及其附着物所取得的增值额为征税对象,依照规定的税率征收的一种税收。

土地增值税税率采用四级超率累进税率,税率分别为30%、40%、50%、60%四档。

土地增值税也有一些优惠政策。

如因国家建设需要依法征用、收回的房地产,对居民个人拥有的普通标准住宅等,在其转让时免征或暂免征收土地增值税。

转让国有土地使用权、地上建筑物及其附着物并取得收入的单位和个人,都要缴纳土地增值税,土地增值税实行四级超额累进税率。

  应纳税额=增值额×适用税率增值额=转让收入-扣除项目金额转让收入包括货币收入、实物收入和其它收入。

  扣除项目包括:

  ①取得土地使用权所支付的金额,指支付的地价款和交纳的有关税费。

  ②房地产开发成本,包括土地征用及拆迁补偿费、前期工程费、建安工程费、基础设施费、配套设施费、开发间接费。

  ③房地产开发费用,包括销售费用、管理费用、财务费用,其中销售费用、管理费用按

(1)

(2)项金额之和的5%以内计算扣除,财务费用按

(1)

(2)项金额之和的10%以内计算扣除。

  ④与转让房地产有关的税金,指营业税、城市建设维护税、印花税、教育费附加。

  ⑤按

(1)

(2)项金额之和加计20%扣除。

  应纳税额的计算,采用四级超额累进税率。

按增值额每次以适用的税率减去扣除项目金额乘以速算扣除系数的简便方法计算,具体公式如下:

  ①增值额未超过扣除项目金额50%土地增值税税额=增值额×30

业务流程

  1、买卖双方签订《房屋买卖合同》;

  

2、买方、卖方、律师事务所三方签订《转按揭交易安全保证合同》;

  3、买方交纳房屋价格30%的首付款(按交易价格与评估价格孰低的原则,一年内免评估,以原购买价为准);

  4、卖方的贷款银行书面同意提前一次性还款的确认函(包括所欠资款本息、还款帐号);

  5、买方据前述文件及个人资信文件向贷款银行申请二手房按揭贷款(提出贷款申请,律师初审,银行复审);

  6、卖方向买方实际交付房屋;

  7、银行复审通过后放款,向卖方的银行划款;

  8、卖方收到款项后,与原贷款行解除贷款合同和抵押登记,与买方、律师一同办理过户、并且抵押给买方的贷款银行;

  9、买方的贷款银行将30%的首付款付给卖方。

编辑本段二手房转按揭签约注意

  1、贷款年限:

普通住宅不超过30年;公寓、别墅不超过10年。

  注:

房龄+贷款年限≤35年(注:

房龄不超过25年)

  2、年龄:

贷款人年龄+贷款年限≤65年(男女不限)。

  3、贷款额度:

普通住宅(城八区)、通州县城内、大兴、昌平不超过70%;公寓、别墅不超过60%(如房龄超过5年贷款额度则不超过50%)。

  4、贷款利率:

普通住宅按同期个人购房贷款利率执行。

  5、还款方式为月还款(等额本息还款法和等额本金还款法任选一种)。

  6、签署所有文件必须使用黑色的签字笔或钢笔。

编辑本段转按揭客户须知

  1、转按揭房屋的产权明晰,无重复抵押、租赁等情形

  2、转按揭客户已对房屋买卖事宜达成一致,签订了买卖合同

  3、原借款人的资信良好,贷款无逾期、拖欠情况

  4、原借款人已取得有关房屋的权利证明

  5、新借款人的资信良好,符合贷款要求,且能提供相关的申请资料

编辑本段中介费用

  

支付方

买方支付

卖方支付

评估费

600元

贷款服务费

3000元,贷款超过30万元部分加收2%

抵/解押登记服务费

200元(抵押)

贷款服务费(赎楼贷款)

3000元,贷款超过30万元部分加收2%

赎楼服务费

500元

赎楼担保费

3000元,还款款超过30万元部分加收2%

抵/解押登记服务费

200元(解押)

编辑本段流程图

  

  

[1]

编辑本段注意事项

  1、买卖双方签订买卖合同,并事先确认买方有无还贷能力。

  2、在银行同意买方贷款的情况下,选择申请同行转按或者跨行转按(注:

卖方还贷不满一年的,通常选择同行转按或者同支行转按;已满一年的,则可以选择跨行转按)。

  3、买方向银行申请转按揭并提交相关材料及支付相关费用,包括担保费用(银行正常放款时间为过户后三个工作日内)。

银行通常都会指定其认可的担保公司或中介机构为该笔提前发放的款项承担担保责任。

即在为买方放完贷款后,如果发生卖方违约或者买方违约,导致该房屋无法成交,则由担保公司或中介机构向银行承担赔偿责任。

转按揭贷款中的担保费用由此产生,数额在贷款金额的千分之三至千分之八之间。

同时,卖方需向银行、担保公司或者中介机构签署出售承诺书,而买方需向银行出具担保委托书。

  4、在转按揭申请通过银行审核后(审核通常需要五个工作日),且银行确认可以去还贷的当日,买方申请贷款的银行所指定的担保公司或中介机构,携带相关款项共同办理还贷手续。

  5、办理完结还贷手续,由担保公司或者中介机构为卖方办理注销抵押登记事项。

  6、办理完结注销抵押手续,双方在担保公司或中介机构陪同下去房管部门过户。

  7、由担保公司或中介机构代为领取房产证,在做完抵押登记领取到他项权利证书后交给买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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