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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市安全生产工作报告

理清工作思路强抓措施落实

努力实现全市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好转

——在全市安全生产工作会议上的报告

市安监局局长 马玉龙

(2012年2月日)

 

各位领导,同志们:

 这次全市安全生产工作会议的主要任务是:

认真贯彻落实全国、全区安全生产工作会议和全国安全生产电视电话会议精神,深入学习《国务院坚持科学发展安全发展促进全国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好转的意见》(国发[2011]40号),全面回顾总结2011年全市安全生产工作,安排部署2012年安全生产任务。

会上,学文副市长还要作重要讲话,请大家认真学习领会,切实抓好贯彻落实。

下面,我从三个方面向大家报告工作。

 一、负重奋进,2011年全市安全生产工作取得积极进展

过去的一年,在市委、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在市人大、政协的监督和指导下,全市上下认真贯彻落实中央、自治区及市委、政府关于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一系列决策部署,紧紧围绕安全生产中心工作,深入开展“安全生产年”活动,以落实企业主体责任为主线,深化责任落实,强化安全生产治理、执法、宣传教育“三项行动”,着力控制事故总量,努力减少事故死亡人数,保持了全市安全生产形势稳定向好,实现了“十二五”时期安全发展的良好开局。

回顾总结去年的安全生产工作:

一是重视程度得到持续增强。

将安全生产纳入全市“十二五”规划纲要,市委常委会、政府常务会议先后6次听取安全生产工作汇报,对安全生产工作提要求、做安排,白书记、吴市长多次对安全生产工作做出重要批示指示,市人大常委会每年都对贯彻实施《安全生产法》情况进行执法检查,并提出具体意见和建议。

市人大、政府、政协分管领导重大节日期间亲自带队督查各县(市、区)安全生产工作。

去年经市政府常务会议研究下发了《吴忠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的意见》和《吴忠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责任规定》两个重要文件,年底市委、政府又将安全生产目标管理纳入社会创新管理工作进行了单独考核。

2011年,市政府被自治区政府评为全区安全生产先进单位。

二是履职尽责能力得到进一步提升。

各县(市、区)党委、政府切实履行属地管理责任,研究解决安全生产问题,制定修订各部门、乡镇安全生产监管职责,定期召开安委会会议,安排部署阶段性安全生产工作,推动各项工作的力度明显加大;市安委会各成员单位主要负责人更加重视主管行业安全生产,履行职责的主动性和落实工作的积极性进一步增强。

三是事故总量得到有效控制。

全市共发生各类事故512起,死亡88人,受伤116人,分别比上年下降49.4%、9.3%和34.5%,直接经济损失1153万元,同比上升103.8%(因赔偿标准提高)。

事故死亡人数占自治区下达控制指标(93人)的94.6%,发生较大生产安全事故3起,重大事故起数为零。

四是高危行业安全状况得到明显改善。

道路交通事故起数、死亡人数、受伤人数、直接经济损失四项指标同比全部下降,较大事故得到有效控制。

消防火灾事故起数和直接经济两项指标同比大幅下降,没有发生人员伤亡事故。

煤矿、非煤矿山、危险化学品等行业安全生产形势保持稳定。

一年来,主要抓了以下九个方面的工作:

(一)加强组织领导,全面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

年初市政府与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和13个重点行业管理部门签订了《安全生产目标管理责任书》,分解了控制指标,将37项重点工作细化到各县(市、区)政府和市安委会有关成员单位。

召开6次市安委会会议和专题会议,分析安全生产形势,安排部署全年及阶段性安全生产工作。

按照国务院、自治区2011年安全生产工作决策部署,市政府及市安委会及时制定了深化“安全生产年”活动的各项措施,强抓落实、稳步推进。

在“两会”、“两节”、回商大会等重点时段和重大活动期间,先后组织开展了6次安全生产大检查,确保了节日和活动期间全市安全生产形势稳定。

市安委会先后4次对各县(市、区)政府落实安全生产大检查情况进行了督查和通报,联合市监察局、效能办对上半年安全生产工作进行了效能督查,对全年工作进行考核。

从完成控制指标情况来看,利通区占全年下达指标的87.5%,盐池县占全年指标的95%,红寺堡区、青铜峡市、同心县和太阳山开发区与下达的指标持平。

(二)强化监管措施,全面落实企业主体责任。

认真贯彻落实国发23号文件精神,通过政策引导、依法监管、严格执法,切实解决企业特别是中小企业存在的安全生产责任制不落实、管理机构不健全、技术装备落后、教育培训措施落实不到位等突出问题。

积极推进安全生产标准化工作,按照分年度达标要求,完成5家危险化学品、1家冶金、1家机械制造企业和1家非煤矿山二级安全生产标准化达标达标,完成1家危险化学品企业、10家非煤矿山三级安全生产标准化达标工作,受理6家企业三级标准化达标申报。

监督、指导企业开展安全文化示范企业创建活动,宁夏银星多晶硅公司、宁夏庆华煤化工公司分别被命名为全国、全区安全文化示范企业荣誉称号。

对全市57家客运和危货运输企业进行了安全状况评估,有11家企业达到A级安全标准,46家企业达到B级安全标准,有力推动了企业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

(三)深化专项整治,狠抓隐患排查治理。

始终把重点行业领域的安全专项整治和隐患排查治理摆在突出位置,切实消除和减少各类安全隐患。

道路交通方面:

集中开展了大规模的交通安全专项整治47次,严厉查处各类交通违法行为19.7万起。

先后投资6300余万元,治理三级挂牌督办隐患点段200处,自行排查整治交通安全隐患点段306处、施划各类交通标线15万平方米,安装各类交通标志2980副,整治滨河大道吴忠段隐患点段140处。

联合教育、交通运输等部门集中开展了校车安全整治,安排330辆客运车辆常年接送学生,妥善解决了全市45所学校2.5万名寄宿生乘车难的问题。

“春运”期间不间断对全市客运公司、汽车站进行专项检查和突击检查,严密监控客运车辆超员、带病车辆上路、疲劳驾驶等,对全市13家驾校实行了等级化管理和定期考核制度,推行末级驾校资质取消制。

矿山方面:

狠抓3家生产和4家建设煤矿“一通三防”、瓦斯治理,完善瓦斯监控系统,组织开展煤矿水害防治隐患排查治理,排查各类安全隐患158项,监督整改137项。

严格落实煤矿领导带班下井制度,积极推进煤矿“六大系统”建设。

以43家涉爆非煤矿山为安全监管重点,强制推行中深孔爆破、液压锤破碎、机械化铲装,排查各类安全隐患368项,整改368项。

工商企业方面:

加强部门联动执法,先后开展危险化学品、冶金有色机械建材、烟花爆竹、涉及硫化氢气体等行业安全专项整治和百日专项整治行动,对全市63家私营加油站进行了“拉网式”隐患排查。

共检查生产经营单位1291家(次),查出一般隐患2411项,完成整改2362项,整改率达到98%。

建筑施工方面:

共检查在建工程项目398个,要求限期整改项目86个,停工整改49个,立案查处8项,暂扣安全生产许可证3家。

消防方面:

不断推进社会消防安全“防火墙”工程,组织开展了“清剿火患”战役,排查治理火灾隐患754处,立案查处85起,责令停业整顿8家,对全市12处消防安全隐患实行政府挂牌督办。

水利、道路桥梁工程、特种设备、电力、旅游、农业机械、民爆器材等其他行业领域也深入组织开展了专项整治,及时消除了一大批安全隐患。

(四)强抓打非治违,持续开展严厉打击非法违法专项行动。

按照《吴忠市集中开展严厉打击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建设行为专项行动实施方案》要求,在非法违法行为多发的矿山、危险化学品、交通运输等重点行业,认真组织开展了“打非”行动。

对11家许可证到期未换证经营的加油站、7家化工冶金企业隐患整改不力等行为实施了严厉处罚,对17家许可证过期生产的非煤矿山实施了停产,关闭取缔了2家非法制砖和石料开采、2家非法炼油和无资质生产销售混凝土企业,查扣各类非法营运和假冒出租车辆270余台,查处安全隐患举报案件11起,查处率达到100%。

(五)突出宣传教育,提高公众安全防范意识和能力。

安排部署第十个“安全生产月”活动,以“安全责任,重在落实”为主题,在厂矿企业、社区深入开展了警示教育、咨询日、落实企业主体责任知识答题、应急演练等内容丰富、形式多样的宣传教育活动,全市共发放各类宣传材料25万多份,摆放宣传展板300余块,出动流动宣传车26辆,悬挂安全宣传标语、条幅2000余条,开展各类警示教育35次。

组织危险化学品、非煤矿山、交通运输等培训班55期,培训企业主要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及特种作业人员3060人。

监督企业落实“三级安全教育培训”制度,完善培训内容和台帐,确保全员接受安全教育和知识培训。

(六)完善应急措施,提高突发事故应急处理能力。

按照市安委办《关于加强全市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管理工作的通知》和《吴忠市安全生产应急预案演练活动方案》要求,组织各县(市、区)、市安委会有关成员单位共修订完善6个综合预案和9个专项预案。

各县(市、区)安监部门对全市27处重大危险源根据新标准重新进行了评估,针对液氨和天然气等危化品泄露、煤矿水害、火灾等事故灾害,先后指导26家高危企业开展了应急演练,救援能力得到进一步提升。

(七)稳固安全基础,深入推进安全社区创建工作。

以保障社区居民享有健康和安全权利为重点,按照国家安全社区建设基本要求,制定安全社区创建实施方案,指导全市17个试点乡镇全面启动了安全社区创建活动。

在各县(市、区)政府的统一领导下,各试点乡镇制定实施方案,细化责任分工,强化工作措施,稳步推进创建工作顺利开展。

(八)严格事故查处,从严追究事故单位和相关人员的责任。

按照“四不放过”原则,对2011年发生的11起工矿事故中的8起一般事故依法开展了调查处理(3起较大事故由自治区组织调查),其中6起已结案,2起正在执行当中。

依法给予11家事故单位和27名责任人经济处罚,对所有事故单位责令停工停产自查,开展全员安全教育培训,经市安监局复查合格,方可恢复生产建设。

(九)创新监管机制,切实增强安全监管督办效能。

一是健全规章制度。

先后制定下发了《吴忠市安监系统行政执法监督暂行规定》、《吴忠市安全生产工作效能监察暂行办法》等规章制度,建立了述职述评、履职预警、隐患整改督办、媒体监督等一系列工作机制。

强化了市级安监部门对县级行政执法工作的监督,有力促进了安监系统履职尽责,严肃执法。

二是加大监管督办力度。

依照规定对市区两处安全隐患向市建设局、商务和经济合作局实行了整改督办,在市安委会会议上安排部分县(市、区)政府和市安委会成员单位进行了述职述评,对需要重视和加强的安全生产阶段性工作以及事故多发和控制指标超进度等事项,向各县(市、区)政府、市安委会有关成员单位下达了10份预警通知,明确了预警内容、办理时限和要求。

通过这些措施的实施,各级政府对安全生产工作的重视进一步提高,市安委会协调指挥、跟踪督办的作用和力度明显加大,效能监察取得了阶段性成效。

得到了自治区安监局的肯定,并向全区进行了推广,还作为安全生产监管工作创新成果推荐到国家安监总局。

三是推动行业规范管理。

在全区率先成立了安全生产协会,为加强安全生产行业自律及政府与企业间的沟通联系,搭建了一个技术交流和探讨的平台。

目前协会已健全了安全生产专家库,吸纳煤矿、非煤矿山、化工、电气、建筑施工等专家121人,组织开展了安全生产三级标准化达标考评、安全培训、安全制度规范等工作,参与安全生产执法检查,做到了专家查问题、提要求,安监人员依法执法,企业按要求抓整改,确保了执法检查不走过场,安全隐患查得彻底、整改到位。

协会在全市安全生产工作中发挥了十分重要的作用,这一创新工作得到了国务院安委会督查组的充分肯定,并专门整理了经验材料。

2011年全市安全生产工作取得的进展和成效,是市委、政府正确领导的结果,是各地各部门密切配合、共同努力的结果,更是全市各行业领域安全监管战线上的同志们忠于职守、埋头苦干、负重拼搏的结果。

借此机会,我代表市安委会和市安监局向大家表示衷心的感谢和诚挚的慰问!

并向今天受到表彰的先进单位和个人表示热烈的祝贺和崇高的敬意!

二、认清形势,切实增强做好安全生产工作的信心和决心

在充分总结成绩的同时,我们也应清醒的看到,全市安全生产工作还存在许多不足和问题,主要表现在:

一是安全基础仍然薄弱。

一些企业特别是中小企业安全投入不足,技术装备陈旧,安全条件落后,安全管理水平不高。

二是建设项目监管仍然存在漏洞。

部分企业未在生产环节上发生事故,而是在项目建设过程中发生事故,行业监管不到位,存在漏洞。

三是监管执法仍然偏软。

监管执法和处罚高举轻放,特别是事前执法处罚力度偏弱。

个别负有安全监管职能部门的安全监管未能做到全覆盖,尤其是在职能交叉的行业和领域,部门间的配合还不到位。

四是监管力量仍然不足。

运动式、治标式的监管模式仍然是常态做法,长效化、科技化监管程度不高。

大多数县(市、区)安全监管部门执法人员不专业、业务知识欠缺的问题仍然突出。

从今年面临的新形势看,安全生产工作仍然面临严峻挑战,四个方面的矛盾将日益凸显:

一是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安全需求与相对落后的安全生产现状之间的矛盾;二是提高安全保障能力与安全基础薄弱之间的矛盾;三是生产建设活动活跃与防范遏制事故之间的矛盾;四是不断拓展的安全监管任务与相对薄弱的监管执法能力之间的矛盾。

新的一年安全生产工作挑战与机遇同在,既有这样那样的困难和问题,更有着多个方面的有利因素和条件。

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为做好安全生产工作指明了方向;社会各界的广泛参与,为做好安全生产工作提供了根本保证;近年来安全生产工作丰富的实践探索和积累的宝贵经验,为做好安全生产工作奠定了坚实基础。

为此我们必须牢固树立强烈的危机意识和忧患意识,始终保持清醒的头脑,切实增强做好工作的决心和信心,做到成绩面前不松劲,压力面前不退步,继续抓好安全生产各项工作的落实,切实肩负起党和政府赋予我们的重任。

三、把握重点,努力推动2012年安全生产工作再上新台阶

2012年全市安全生产工作的总体要求是:

牢固树立科学发展安全发展理念,全面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坚持科学发展安全发展促进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好转的意见》(国发[2011]40号)和全国、全区安全生产工作会议精神,坚持以人为本,以强化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为主线,以进一步减少事故总量、有效防范和坚决遏制重特大事故为工作目标,深入扎实开展“安全生产年”活动,切实把各项责任落实到位,把各项工作措施落到实处,全力以赴做好安全生产各项工作,进一步促进全市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好转,为实现全市经济社会有好有快发展提供更加有力的安全生产保障,以安全生产的新成效迎接党的十八大胜利召开。

主要奋斗目标是:

确保不突破自治区安委会下达的安全生产各项控制指标,力争各类事故总量下降10%,重特大事故起数实行“零控制”。

为实现预期目标,我们要重点抓好以下六个方面工作:

(一)以贯彻落实国务院《意见》精神为契机,切实加强安全生产工作。

去年11月,国务院印发了《关于坚持科学发展安全发展促进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好转的意见》(国发[2011]40号)。

我们要充分认识《意见》的重大意义,全面把握《意见》的丰富内涵,进一步增强坚持科学发展、安全发展的自觉性和坚定性。

要加大《意见》的宣传力度,充分利用多种宣传教育途径,深入基层一线开展宣传教育活动,使《意见》精神深入人心。

要结合全市安全生产实际,围绕《意见》提出的10项创新制度,尽快研究制定切实可行的贯彻实施方案和配套细则,切实把《意见》精神全面贯彻落实到我市安全生产工作中去。

(二)以压事故保稳定为目标,着力强化“三大责任”落实。

各级各部门要切实加强对安全生产工作的领导,充分发挥各级安委会及其办公室的指导协调作用,着力强化企业主体、政府监管和部门管理“三大责任”落实。

一是强化企业主体责任,夯实安全发展之基。

深入贯彻落实国发23号《通知》精神,严格落实企业法人、主要负责人和实际控制人的第一责任,不仅要督导第一责任人向社会和职工做出安全承诺,更要督导他们在加大安全投入、健全安全组织、落实管理责任、保证安全条件和弘扬安全文化中践行安全承诺。

二是强化政府监管,落实社会管理之责。

进一步明确各级政府行政首长负责制和领导班子成员“一岗双责”制度,形成定期研究部署安全生产工作,组织解决安全生产重点难点问题的长效工作机制。

不断加强对地方政府的安全生产督查,健全安全生产目标考核,实行“一票否决”。

三是强化部门监管,发挥综合协调之力。

健全完善安全生产综合监管与行业监管相结合的综合协调工作机制,强化安全生产监管部门对安全生产的综合监管,全面落实行业主管部门安全管理责任,坚决消除监管空白和盲区。

充分发挥各级安委会办公室监督、协调、指导作用,切实推进联合执法检查,形成监管合力。

(三)以严格监管严厉执法为手段,进一步规范安全生产法治秩序。

将持续开展安全专项整治、隐患排查治理和“打非治违”作为安全生产工作重中之重,通过强有力的监管执法手段,实现安全生产法治化、常态化。

一是深化安全专项整治。

始终把煤矿、非煤矿山、道路交通、危险化学品、建筑施工、冶金、消防、烟花爆竹、民爆器材、特种设备、市政建设等行业领域作为安全专项整治重点,按照属地管理和“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进一步明确各方责任,制定有效措施,切实抓好落实。

要突出道路“黑点”、硫化氢等有毒有害气体防范、校车管理、高层和地下建筑消防、外墙易燃装饰材料、企业建设项目等薄弱环节的安全专项整治,切实把重点行业领域抓牢、管住。

二是强化隐患排查治理。

加强重点企业、重点部位、重点环节和重要时段的安全检查,立足于隐患排查治理的全覆盖。

各企业要建立并落实全员隐患排查治理责任制,隐患自查率、整改率都必须达到100%。

继续实行重大安全隐患督办制度,凡督办的重大安全隐患限期未整改或整改不彻底的,对地方政府或行业主管部门进行通报,对企业实行严厉处罚,该停产整顿的绝不放过,该取缔关闭的绝不手软。

三是强化“打非治违”工作。

非法违法行为是引发各类事故的罪魁祸首,各级政府一定要高度重视,警钟长鸣,切实加强对“打非治违”工作的统一领导,始终把危险化学品未经许可擅自生产经营,建设项目未经批准擅自开工建设、未经验收擅自投产运行,超资质承揽、违法分包转包以及非法开采、非法营运等非法违法行为作为重点打击对象,通过行政手段、经济手段和法律手段,对安全生产非法违法行为实施常态化打击。

对非法违法引发的各类事故要从严查处,严厉追究事故责任人的责任。

(四)以促进安全文化发展为突破口,切实强化宣传教育培训。

继续把加强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培训工作,作为建立安全生产长效机制的治本之策,放在突出位置来抓。

各级各部门要认真组织开展好第11个“安全生产月”活动,突出活动的广泛性,突出宣传内容的普及和实用性,突出安全教育的持久性,积极营造有利于加强安全生产、促进安全发展的社会舆论氛围。

切实加强安全生产培训工作,不断调整培训思路,创新培训模式,完善培训内容,确保全市高危企业主要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和特种作业人员全部经过正规培训,持证上岗。

进一步加强安全文化建设,继续深入开展安全文化示范企业、安全社区创建活动,力争年底前有2家企业成功创建全区安全文化示范企业,3个试点乡镇通过国家安全社区验收,此项工作将提请市委、政府列入对各县(市、区)年终考核内容。

(五)以提升企业本质安全水平为抓手,深入推进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

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安委会《关于深入开展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的指导意见》,切实把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作为促进安全发展、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的重要措施,扎实推进非煤矿山、危险化学品和冶金企业实现安全标准化达标。

各级安监部门要加强对企业达标工作的监督指导,按照分步实施计划,年底前25家非煤矿山、家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家冶金企业完成三级达标任务。

这项工作要签到各县(市、区)安全生产目标责任书里,作为硬任务不打折扣地完成,同样要列入年终考核。

对不积极落实工作、未按期达标的企业依法暂扣其安全生产许可证,责令停产整顿;对整改逾期未达标的,依法予以关闭。

(六)以强化监管机制为基础,切实提高安全生产监管效能。

继续发挥效能监察的积极作用,坚持重大安全隐患督办、履职预警、述职述评等各项制度,加大跟踪督办力度。

加强制度建设,明确、细化市安委会成员单位、企业主要负责人和分管负责人安全生产管理职责,规范市安委办工作制度。

深入开展营造风清气正的发展环境活动,减少危险化学品、非煤矿山许可的办证环节,优化建设项目“三同时”审查程序,简化许可流程,许可办证类实现大厅“一站式”办结,大幅压缩办理时限,减少工作疏漏,切实提高办事效能。

强化安全生产工作的督查检查,市安监局每季度对各县(市、区)安监局监管执法情况进行一次检查,全年至少2次对市安委会有关成员单位行业安全监管工作情况进行督查,市安委办每半年联合市监察局、效能办对各县(市、区)政府履行职责,落实各项工作情况进行效能督查,对督查检查情况进行通报,并以专报形式报市委、政府主要领导。

市安全生产协会要整合专业技术资源,优化专家队伍,积极参与安全生产执法检查,切实承担起安全生产培训、安全条件评审、安全标准化达标组织等工作,为企业搭建联系沟通平台,取得企业信任和支持,更好地做好各项服务工作。

同志们,安全生产事关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事关全市经济发展和社会稳定大局,事关党和政府形象声誉。

我们一定要进一步增强使命感和责任感,振奋精神、增强信心,真抓实干,持之以恒,扎扎实实做好安全生产各项工作,创造安全生产工作新成就,为我市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奠定更加坚实的基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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