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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院人事管理制度

 

人力资源管理制度

 

人力资源管理 .......................................................................1

员工招聘录用管理规定..................................................2

员工岗位聘任制度..........................................................5

薪酬管理制度..................................................................9

试用期员工考核规定....................................................15

员工考勤管理制度........................................................17

员工请、休假管理制度................................................20

员工教育与培训管理规定............................................23

员工管理档案管理制度................................................25

员工辞职管理规定........................................................26

 

1

 

人力资源管理

员工招聘录用管理规定

 

1、目的

为科学合理配备人力资源,吸引和保留优秀人才,规范医

院招聘录用程序,提高招聘工作效率,特制定本规定。

二、招聘原则

(1)招聘人员采用内部聘用和外部招聘相结合,实行

平等竞争、公开招聘、择优录取的原则。

从学识、品德、

能力、经验、体格、符合岗位要求等方面进行全面审核。

(2)首先考虑安排内部员工竞聘补充空缺岗位,内部

员工无法满足或胜任空缺岗位时选择外部招聘。

具备岗位

所需执业资格者优先考虑

三、招聘程序

(一)用人部门(科室)根据工作需要,由部门(科室)

 

负责人提出申请,提前 20 天填写《人员增补申请表》,写

明理由、要求等交人力资源部,作为人事招聘的依据。

(二)人力资源部根据医院工作的需要,及各部门

(科室)人力配置和部门组织结构变化等情况审核《人员

增补申请表》并填写相关意见呈报公司领导审批。

批准后

2

由人力资源部统一组织招聘。

流程图如下:

 

填写《人员增补申请表》

 

考核人力资源需求

用人部门

人力资源部

不符合公司规定返回

批准

公司领导研究批准

人力资源部实施招聘

 

(三)人力资源部根据岗位任职资格要求从应聘信息中初

步筛选人员(提供申请岗位人数:

应聘人数比为 1:

3);

人力资源部通知应聘者面试。

四、面试

(一)应聘人需携带相关证件材料面试(个人简历、身

份证、毕业证、学位证、专业资格证、职称证等)

(二)人力资源部根据公司统一要求,基本符合条件的

填写应聘表,同时进行初试甄选。

(三)面试主要考查应聘人员的个人形象、学识、沟通

表达能力、应变能力等综合素质。

根据员工岗位不同,分

口试、笔试、技能操作等。

(四).面试组成人员由以下三方人士组成

1.分管部门(科室)院领导

2.用人部门行政或技术负责人

3.人事部负责人

3

4.独立评选人,独立评选人应对该职缺的工作

有深切了解及密切工作关系。

(五)面试采取合议制面试,用人部门负责人的意见起

决定作用,其他成员的意见起参谋作用。

流程图如下:

 

基本符合条件

复试合格后,拟同意试用

人力资源

部初试

用人部门复试

复试不合格

同意试用

公司领导研究批准

不同意试用

人力资源部办理手续

(六)特殊专业技术人才及高级管理人才由公司主

要领导面试决定。

五、录用程序

(一)若为符合条件人员,人力资源部作背景调查通过后

通知应聘人员进行体检,体检通过者人力资源部发出《聘

用函》并通知医院人事科新员工拟到岗日期。

(二)若为不符合条件人员,人力资源部向面试人员发送

谢绝通知,并继续筛选合适人员。

(三)新员工报到,需提供以下个人资料

1 体检报告原件

2 尚在有效期内的个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3 个人最高学历毕业证、学位证、资格证书、执业证、

职称证原件及复印件;

 

4

4 已与其他单位解除劳动关系的证明文件(初次就业

者无需提供);

5 社保、住房公积金参加情况表;

6 一寸免冠彩色白底照片两张;

7 民生银行借记卡复印件;

8 其他在应聘时要求或承诺的相关资料

(四)入职手续办理完毕后,人力资源部向用人部门、办

公室、财务室及公司领导发送《人事通知单》以便用人部

门做好人事衔接、工资计发及后勤保障等工作。

六、此制度未尽事宜由医院人事科负责解释、补充。

 

员工岗位聘任制度

 

一、目的

为规范医院人力资源管理制度,形成平等竞争、奖罚分明、

合理流动的用工用人机制,特制定本制度。

二、定编及岗位设定

(1)医院人事科根据医院总体经营目标和要求,提出

年度医院人员规模和人力资源需求规划,经医院办公会讨

论通过后,报集团人力资源部批准后实施。

(2)人事科会同科主任合理划分各科室职务,明确职

务的相互关系,建立清晰的职务层次、顺序。

5

(3)人事科编制《岗位说明书汇编》,明确每个职位

的职责和工作任务、工作权限、协作关系、工作特征及任

职条件等,是实施全员聘用的依据。

三、岗位聘用原则

(一)坚持唯才是举、德才兼备的人才观。

(二)实行自上而下的逐级聘用制,并由人事科统一办

理聘用手续。

(三)岗位聘用期限须短于或等于员工劳动合同期限。

四、职务任免

(一)职务任免通过聘用制实现,即聘用和解聘。

(二)医院职务的任免

1.高层:

院长、副院长由集团总经理提名,董事会任

免;

2.中层:

科主任(除财务科外)、副主任、护士长由医

院院长提名,医院办公会决定任免;财务科科主任:

由集

团计划财务部提议,征得院长意见后,总经理任免。

3.基层:

除上二层外的其它职务由分管院长提名,由

医院院长决定任免。

4.医院所有人事任免事项,均须正式行文通告。

五、晋升和降职

1、医院建立正常职务升迁机制。

2、对医院成绩出色者,可以晋升职位,特殊情况可破

 

6

格晋升。

3、对医院业绩不良者或违反医院规章制度者,可以降

职使用,特殊情况可连降几级。

4、职位升迁由科主任或医院领导提出,经医院办公会

议讨论通过,由人事科行文通告。

5.员工职位升迁后,其薪资待遇和福利应进行相应调

整,特殊情况报集团总经理批准后方可保留。

六、岗位调换

1、为了做到人尽其才,医院允许员工在医院岗位间调

动。

2、员工主动提出岗位调换时,填写《医院内部岗位异

动单》向人事科申请,经新旧岗位科主任和医院领导批

准后,由人事科正式行文任免事项,当事人办理交接手

续。

3、医院提出人事调动命令时,征求员工个人和新旧岗

位科主任意见,均同意后填写《医院内部岗位异动单》

并正式行文任免,当事人办理交接手续。

七、试用及正式聘用

1、医院所有员工均实行试用制,须签订劳动合同或

聘用协议,其中试用期的规定如下:

1 劳动合同期限满 3 个月不满 1 年的,试用期最长不

超过 1 个月;

 

7

2 劳动合同期限满 1 年不满 3 年的,试用期最长不超

过 2 个月;

3 劳动合同期限满 3 年的固定期限和无固定期限的,

试用期最长不超过 6 个月。

2、试用员工根据其试用期内工作绩效,本人提出转正

申请,经过试用期转正考核程序,决定其提前、按期转

正或解除劳动合同。

3、根据员工岗位、职务等原因,可协商决定员工的聘

用年限,一般分别为 1 年、3 年、5 年以上。

员工在医院

连续工作满 10 年以上,如员工提出,可续订无固定期限

的劳动合同。

4、医院根据《医院薪酬管理制度》,确立员工在试用

期、见习期、转正后薪资及其他福利。

八、解聘

1) 员工有下列情形之一,可对员工解聘。

A.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聘用条件的;

B.严重违反医院劳动纪律或规章制度的;

C.严重失职,营私舞弊,对医院利益造成重大损害的;

 

D.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E.同时与其他单位建立劳动关系的;

F.合同期满,劳动合同终止的。

 

8

2) 员工有下列情形之一,可以与其终止聘用关系,但应

提前 30 日以书面的形式通知员工。

A.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

也不能从事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B.经考核不能胜任岗位要求,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

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

C.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变化,致使原

劳动合同和聘用协议无法履行,经双方协商,不能就变

更劳动合同和聘用协议内容达成一致的。

九、此制度未尽事宜由医院人事科负责解释、补充。

 

薪酬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

一、宗旨

成都平安医院薪酬管理制度(以下简称本制度)是成都

平安医院(以下简称医院)薪酬领域的最高纲领性文件, 为

医院薪酬管理提供全面的准则和依据,所有与薪酬相关的制

度、活动和行为都必须遵照并服从于它。

2、薪酬系统的原则

医院追求薪酬系统的简明化和科学化,在设计及管理

薪酬系统的过程中遵从于以下五个基本原则:

公平公正原

 

9

则、竞争原则、激励原则、经济原则、合法和简单原则。

3、适用范围

除聘用协议约定享受固定金额薪酬的人员以外,本制

度适用于医院各科室所有员工。

四、 薪酬结构

本制度中所指的薪酬,一级构成包括基本工资、绩效

工资、津贴和福利,二级构成包括职称工资、学历工资、

社会保险、住房公积金和其它项目。

薪酬结构图如图 1 所

示:

 

薪酬总额

薪 aus

 

基本工资

基本工资

绩效工资           津贴        福利

基本工资

 

 

第二章基本工资

 

10

一、员工的学历、职称为基础工资的计算依据。

二、医院只认可国家教育部认可的学历、学位。

三、工作后,若取得相关专业的较高学历,本人可凭

个人学历证书向医院人事科申请,经人事科审核、认可通

过,报院长审批后,基础工资从申请的次月起调整。

四、基础工资的分类与标准:

(一)职称工资:

医生基础(职称)工资标准:

正高(主任医师、主任药师、主任技师):

2000 元

副高(副主任医师、副主任药师、副主任技师):

1700 元

中级(主治医师、主管药师、主管技师):

1400 元

初级(医师、药师、技师):

1100 元;

无证(医、药、技师):

700 元

初级(医士、药士、技士):

800 元;

无证(医、药、技士):

600 元

 

护士基础(职称)工资标准:

正高(主任护师):

2000 元

副高(副主任护师):

1700 元

中级(主管护师):

1400 元

 

11

初级(护师):

1100 元

初级(护士):

800 元

无证护士:

600 元

 

(二)学历工资:

博士:

900 元硕士:

600 元本科:

400 元

大专:

200 元中专及以下:

100 元

 

第三章绩效工资

一、医院实行全员绩效考核。

绩效工资的计算依据是绩效考

核。

二、各部门绩效工资核算见《成都平安医院绩效工资核算

细则》。

 

第四章津贴

一、 医院津贴包括夜班津贴、加班补贴等。

二、各类津贴的标准

(1)加班费:

国家法定节日加班 100 元/天(法定节日

为:

除夕、年初一、年初二、清明节、端午节、中秋节、5

月 1 日、10 月 1 日、10 月 2 日、10 月 3 日,1 月 1 日,共

计 11 天);其余加班 50 元/天。

(2)夜班费:

夜班补贴 50 元/夜。

 

12

 

第五章福利

一、医院为符合条件的员工办理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失

业保险、工伤保险、生育保险和住房公积金。

 

第七章薪酬的计算

一、各类假期的工资扣除办法依据医院员工休假管理规定

执行。

二、各类培训教育费用依据集团和医院培训教育管理办法,

决定工资的扣除。

三、医院所发的薪酬均为税前薪酬,个人所得税由医院统一

按个人所得税标准代扣代缴。

根据国家税法,年收入超过国

家规定数额的,个人所得税由员工按国家规定自行申报。

四、薪酬金额计算以元、角为单位(角以下按四舍五入进

制)。

五、新进员工从报到上班之日起起薪。

新进员工工作不满

三日而离职者,不发薪酬。

经核准离职的员工于离职日起

停薪。

离职人员于离职日前尚有未领的薪酬,按日结算。

六、每月薪酬计算时间:

从每月 1 日到每月终了日。

 

第八章薪酬的发放、复核和保密

1、薪酬发放日:

当月薪酬中的基本工资于次月 15 日发放。

 

13

当月绩效工资于次月 25 日发放。

工资发放日若逢节假日时,

则提前或延后一日发放。

2、薪酬发放方式:

基本工资、绩效工资、津贴一般由银行

转账存入员工帐户中。

3、薪酬复核:

员工对薪酬产生疑义、或因计算错误或业务

过失造成薪酬与实际金额不符合时,员工有责任立即与医院财务科

联系,自发放日起 3 个工作日内向医院书面申请薪酬复核;逾期,

医院将不再处理员工的有关薪酬方面的主张。

具体复核办法由财务

部作出规定。

4、薪酬的保密:

基本工资的密级为 B 级,绩效工资的密级

为 A 级。

对于 A 类薪酬机密外泄的,或相互打听 A 级机密工资而造

成负面影响的,一经核实,对当事人予以从严处理。

 

第九章附则

第三十四条对于本制度所未规定的事项,由医院人事科依

照其他管理制度执行,需要时可及时编制新的补充规定。

第三十五条医院人事科每两年对本制度进行一次检讨和修

正,确保管理制度的适应性和有效性。

第三十六条本制度经园林到审批通过后公布执行,修改时

亦同。

第三十七条 本制度解释权在医院人事科。

第三十八条从新制度实施之日期,原有与本制度冲突的相

 

14

关制度作废。

 

试用期员工考核规定

 

1.为规范员工在试用期内及转正的要求和办理程序,选择

适合医院岗位需求人员,明确相关部门的工作职责,特制

订本规定。

2.本规定适用于医院试用期员工(有一年以上工作经验)的

转正考核。

3.考核领导成员组成:

院长亲自担任考核领导小组组长,

人事科和各科室领导任考核领导小组成员,由考核领导小

组成员负责考核活动,院长负责考核审批。

4.考核内容

1)对试用期员工的品德、工作态度、业务能力、工作业

绩、创新能力等进行合理的评价。

2)对试用期员工岗位职责的履行、工作任务的完成情况

进行监督和检查。

5.考核办法

1)试用期员工必须参加岗前培训,岗前培训考核成绩作

为转正依据之一。

权重系数占 10%。

 

15

2)试用期员工自我评价。

员工本人撰写试用期工作总结,

总结主要包括具体工作体会,自身不足及以后工作设想

等。

权重系数占 10%。

3)人事科负责满意度调查的组织、监督、指导,各科室

具体实行,主要以问卷形式完成。

人事科通过员工的同

事、直接上级、相关部门人员(或医院领导)等全方位

各个角度对员工试用期间的工作态度、业务能力、责任

感、纪律性、协调性等进行满意度调查。

权重系数占 10%,

部分特殊岗位可增加权重系数。

4)各科室领导负责对员工在试用期间的业务能力、工作

行为、创新能力等进行考核打分。

主要以业务理论知识

考核和操作考核相结合方式。

业务理论知识考核权重系

数占 30%,操作考核权重系数占 40%。

6.考核程序

1)提前转正

A. 试用期间表现优秀者可由提前转正者本人向医院人事

科提出书面申请,并经过科室考核,考核结果报医院

人事科。

B. 提前转正者试用期不得低于一个月。

C. 提前转正申请次数不得超过二次。

D. 提前转正考核结果审核后,由上级主管约其进行考核

结果反馈面谈,并将面谈记录表报人事科。

 

16

2)正常转正:

人事科根据员工入职时间,按约定的试用

期限,在试用期满前 10 天,确定可以转正的员工名单,

将《试用期考核结果汇总表》发至科室领导,由科室领

导进行考核并约其面谈后,考核结果报医院人事科。

7.考核评定标准

1)考核成绩≥90 分为优秀,考核合格。

2)80≤考核成绩<90 分为及格,考核合格。

3)考核成绩<80 分为不及格,考核不合格。

8. 本方案由医院人事科负责解释。

 

员工考勤管理制度

一、工作时间

1.医院实行每周五天工作制,作息时间为:

上午:

8:

15——12:

00,

下午:

13:

30——17:

45。

2.业务科室以此为原则安排科学、合理安排本科室班次。

 

3.见习生、实习生必须遵守医院作息时间,服从科室的

班次安排。

二、全院员工须在规定的出勤时间到岗工作,忠于职

 

17

守,不得无故迟到、早退或旷工,未经允许不得擅离岗位。

 

(一)迟到和早退

1.上班时间 5—30 分钟未到岗,作为迟到处理;提前

5—30 分钟下班,作为早退处理。

2.迟到或早退 30 分钟(含 30 分钟)以上,按旷工半天

处理,超过半天视为旷工一天。

3.如果一个月内累计迟到及早退达 5 次的,按旷工二天

处理;累计迟到及早退达 5 次以上,每迟到早退一次,按

旷工一天处理。

4.上班迟到或早退:

考核扣 5 分/次。

(二)旷工

1.凡未经请假擅自离岗、故意缺勤、请假未经批准及私

自休假均视为旷工。

2.请假或假满未续假而无故不到岗的,按旷工处理;员

工休病假、事假未按规定的程序办理请假手续,未上班的

时间应被视为旷工。

3.一个月连续旷工 2 天(含 2 天)以上或累计旷工 3 天

(含 3 天)以上,一律作离职处理。

一年内连续旷工 15 天

(含 15 天)以上或累计旷工 30 天(含 30 天)以上,一律

作开除处理。

4.旷工:

考核扣 20 分/天。

三、员工因特殊情况(如:

外出开会、办事等)外出,

需事先告知本部门/科室负责人外出原因、地点及返回时间,

 

18

经批准外出方可离岗,否则按办私事处理,以迟到或旷工

处理。

四、各科室员工考勤应安排专人负责,考勤时需实事

求是,如实记录本科人员出勤情况。

每月 1 日将上月考勤

记录统一上报主管职能部门核查、汇总,每月 5 日前交人

力资源部汇总,作为医院发放工资、补助或扣减薪金的依

据。

五、各部门/科室在报送考勤表时,需将本部门/科室人

员出勤情况如实反映,禁止弄虚作假,谎报瞒报,发现一

次对科主任考核扣 10 分,护士长考核扣 8 分,负责考勤人

员考核扣 5 分。

六、法定节假日期间,各科室因特殊情况需要加班的

由科主任安排,报请主管职能部门、分管院长同意,并报

人力资源部备案。

七、医院安排员工出差、开会、学习、培训及符合医

院利益的社会公益活动等,视同出勤。

未经医院领导同意,

私自联系参加各种外出活动未上班时间,视同旷工。

八、医院人力资源部负责员工劳动纪律管理,对员工

出勤情况进行检查和监督,对主管职能部门填报的考勤记

录有权核查,以利于及时、准确、真实地反映员工出勤情

况。

九、附则:

1.本制度中所列考核扣分,每分即为人民币 10 元。

2.本制度适用于全院所有干部、员工。

本制度自 2015

 

19

年 3 月 23 日起实行,医院原制定的相关规定同时作废。

 

员工请(休)假制度

 

一、员工请休假

1.种类:

法定节假日、病假、事假、婚假、产假、计划

生育假、丧假、工伤假、年休假、特别休假等。

2.原则:

请假时限、假日期间薪酬待遇、奖惩等执行医

院相关规定,其中婚假、产假、计划生育假、丧假、工伤

假、年休假等国家有明确规定的,按国家相关规定办理。

二、法定节假日:

具体时间按当年国务院公布日期执

行。

三、年休假:

1.我院年休假实行年度制,每年 2 月 1 日至来年 2 月 1

日为一年度;科室人员休假由科室负责人根据工作需要统

一安排。

2.从职工签订劳动活动时间计起,在本年度内已满 1 年

不满 10 年的,年休假 5 天;已满 10 年不满 20 年的,年休

假 10 天;已满 20 年的,年休假 15 天。

3.国家法定休假日、休息日不计入年休假的假期。

 

20

4.员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享受当年度的年休假,具

体如下:

(1)员工请事假累计 15 天以上的;

(2)签订劳动合同后,累计工作满 1 年不满 10 年的职

工,请病假累计 2 个月以上的;

(3)签订劳动合同后,累计工作满 10 年不满 20 年的

员工,请病假累计 3 个月以上的;

(4)签订劳动合同后,累计工作满 20 年以上的职工,

请病假累计 4 个月以上的。

(5)年休假在 1 个年度内集中安排,不跨年度安排。

年休假由科室负责人根据科室工作统一安排,不服从安排

休假的属自动放弃。

确因工作需要不能安排当年休假的,

经科主任、分管院领导批准,可次年补休。

四、病假

1.请病假必须出具由二级以上医院出具的“病情证明单”

(原件),挂号发票、化验报告、医疗费发票及门诊病历或

住院病历(原件和复印件,复印件为姓名页与病历记录页)。

否则,病假将视为无效,一律按照旷工处理。

2.员工患病或非因工负伤期间的病假工资或疾病救济费,

扣除职工个人应缴纳的社会保险费后,发放不低于本市当

年最低工资标准的 80%,具体如下:

病假扣发工资额=月工资总额/21.75×缺勤天数×百分比

实发工资=月工资总额-病假扣发工资,实发工资不低

于成都市最低工资标

 

21

准 80%。

(1)当月病假 5 天以内,公式中的百分比按 30%执行;

(2)当月病假 5 天(含 5 天)以上,公式中的百分比按

50%执行;

(3)一个月以上的病假按成都市最低工资标准执行;

(4)绝症、精神病人及危重病人不扣工资;

五、婚假:

员工因本人结婚请假,为婚假。

婚假期间

发放基本工资。

六、产假、计划生育假:

根据《劳动法》及国务院发

布的《女职工劳动保护规定》执行。

七、丧假:

因直系亲属(父母、子女、配偶)死亡请

假,为丧假,准假天数 5 天,丧假期间发放基本工资。

八、事假:

员工因个人私事请假,为事假。

每人每月

事假不得超过 2 天(特殊情况经院长批准者例外)。

事假按

实际缺勤天数全额扣发工资,事假未获批准而擅自休假的

按旷工处理。

事假每天扣发金额=月工资总额/21.75

九、虚构捏造谎报假者,经查属实,按旷工处理。

十、请假程序与批假权限:

1.员工请假需填写一式三份的《请假单》,所在部门/科

室、主管职能部门、人力资源部各存一份,必须按照批假

权限逐级审批,具体要求如下:

(1)各职能部门员工请假:

2 天以内由职能部门负责人

审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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