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州市德城区气代煤电代煤改造设备用气用电补贴资.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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德州市德城区气代煤电代煤改造设备用气用电补贴资

德州市德城区“气代煤、电代煤”改造设备、用气用电补贴资金及管网建设费用项目

绩效评价报告

评价机构:

山东信一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公章)

委托单位:

德州市德城区财政局

被评价单位:

德州市德城区城乡建设局

评价报告编号:

XYZX-JXPJ-XM-2019016

正文

为提高财政资源配置效率和使用效益,提升财政支出预算绩效管理水平,建立规范透明、标准科学、约束有力的预算制度。

受德州市德城区域财政局委托,山东信一项目管理有限公司作为第三方绩效评价机构,承担了2018年度德州市德城区“气代煤、电代煤”改造设备、用气用电补贴资金及管网建设费用项目绩效评价工作。

现报告如下:

一、项目基本情况

(一)项目立项背景和目的

推进北方地区冬季清洁取暖,关系到北方地区广大群众温暖过冬,减少雾霾天气,是能源生产和消费革命、农村生活方式革命的重要内容。

根据《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三个五年规划纲要》、《京津冀及周边地区2017-2018年秋冬季大气污染综合治理攻坚行动方案》、山东省《2017年环境保护突出问题综合整治攻坚方案》,作为京津冀重点监控治理的“2+26”城市之一,德州市德城区以钉钉子的精神,坚决打赢秋冬季“蓝天保卫战”,统筹谋划积极落实工作,按照“统一领导、属地负责”和“宜气则气、宜电则电”的原则推进2018年度德州市德城区“气代煤、电代煤”改造设备、用气用电补贴资金及管网建设费用项目。

通过本项目的实施,以压减散煤燃烧、减少燃煤污染为目标,改造和提升居民生活环境,实现清洁能源的优化配置,改善当地居民取暖用能方式和减少污染,向低碳、清洁、高效能源转型,实现德城区“蓝天白云”。

(二)项目立项依据

《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三个五年规划纲要》;

《京津冀及周边地区2017-2018年秋冬季大气污染综合治理攻坚行动方案》;

山东省《2017年环境保护突出问题综合整治攻坚方案》;

《德州市2018年度清洁全暖工作方案》;

《德城区2018年度清洁全暖工作方案》。

(三)项目预算、资金来源及使用情况

德州市德城区财政局批复2018年度德州市德城区“气代煤、电代煤”改造设备、用气用电补贴资金及管网建设费用项目预算资金2000万元,资金全部来源德州市级财政资金和德城区区级财政资金,按1:

1比例分担。

2018年度德州市德城区“气代煤、电代煤”改造设备、用气用电补贴资金及管网建设费用项目实际使用资金1958.8266万元。

(四)项目实施内容及完成情况

1、项目实施时间:

2018年1月-2019年2月。

2、项目具体内容:

本项目对德城区散煤取暖居民用户进行“气代煤、电代煤”改造,2018年度计划改造1000户,资金用于支付管网费用建设每户3000元,采暖设备每户补助4000元,以及用气用电补贴每户1000元(暂定三年)。

2018年度清洁取暖改造1667户(其中气代煤1626户,电代煤41户),本年度实际完成市政府下达任务的166.7%;铺设燃气主管网15公里,铺设村内及入户管网35公里,全部达到取暖条件。

项目完成情况明细表

项目

数量

管网建设(主管网、村内及入户管网)

50公里

气壁挂炉及安装

1626套

电壁挂炉及安装

41套

第三方验收

1667户

2017年改造居发应发补助(2018年度)

7084户

2018年改造居发应发补助(2018年度)

1667户

3、项目所在区域:

德州市德城区。

(五)项目组织管理

项目组织管理单位及各自职责

①德州市德城区财政局

审核拨付资金。

②德州市德城区城乡建设局

落实区委、区政府清洁取暖决策部署及相关政策措施,执行有关工作安排;组织拟订年度工作计划方案,指导督促各镇街有序推进煤改气煤改电等清洁取暖工程组织实施;定期调度掌握清洁取暖建设推进情况,工作进展情况和重大问题及时上报领导小组。

(六)利益相关方

本项目涉及的利益相关方包括:

1、资金拨款与监督单位:

德州市德城区财政局;

2、项目预算单位:

德州市德城区城乡建设局;

3、项目承担单位:

德州市德城区城乡建设局;

4、项目实施单位:

德州中燃市燃气发展有限公司、广州科王电器有限公司、山东浩展商贸有限公司、青岛华鹏工程咨询集团有限公司、德州市德城区新湖街道办事处。

5、项目受益方:

德城区散煤取暖居民用户、德城区市民。

(七)绩效目标

德州市德城区城乡建设局作为预算单位提出2018年度绩效目标。

由于该申报表空缺项较多,评价小组根据被评价单位提交的资料对绩效目标进行了修正。

表1:

2018年度德州市德城区“气代煤、电代煤”改造设备、用气用电补贴资金及管网建设费用项目绩效目标申报表

填报单位(盖章):

德州市德城区城乡建设局

项目名称

2018年度德城区“气代煤、电代煤”改造设备、用气用电补贴资金及管网建设费用项目

项目属性

新增项目□延续项目√

主管部门

德州市德城区城乡建设局

项目实施单位

德州市德城区城乡建设局

项目起止时间

2018年1月——2019年2月

项目资金申请(万元)

资金总额:

2000万元(含2017年改造居发应发2018年度补助708.4万元)

单位职能概述

清洁取暖建设推进办公室设在区建设局,依托已有的区保障群众温暖过冬小组办公室组建。

主要职责是:

全面贯彻落实国家和省市关于清洁取暖决策部署及相关政策措施,认真落实区委、区政府有关工作安排;组织拟订年度工作计划方案,指导督促各镇街有序推进煤改气煤改电等清洁取暖工程组织实施;定期调度掌握清洁取暖建设推进情况,工作进展情况和重大问题及时上报领导小组。

项目概况

本项目对德城区散煤取暖居民用户进行“气代煤、电代煤”改造,2018年计划改造1000户,资金用于支付管网费用建设每户3000元,采暖设备每户补助4000元,以及用气用电补贴每户1000元(暂定三年)。

2018年清洁取暖工作实际完成1667户(其中气代煤1626户,电代煤41户),完成市级下达任务的166.7%;铺设燃气主管网15公里,铺设村内及入户管网35公里,全部达到取暖条件。

项目立项情况

项目立项的依据

山东省《2017年环境保护突出问题综合整治攻坚方案》;

《德州市冬季清洁取暖规划(2018-2022)》;

《德州市2018年度清洁全暖工作方案》;

《德城区2018年度清洁全暖工作方案》。

项目实施进度计划

项目实施内容

开始时间

完成时间

德城区“气代煤、电代煤”改造设备、用气用电补贴资金及管网建设费用项目

2018.1

2019.2

项目绩效目标

年度目标

德城区城乡建设局认真贯彻落实省市部署要求,科学谋划、精心组织、周密部署、大力推进清洁取暖工作,2018年清洁取暖计划改造1000户。

项目完成后,实现年减少散煤燃烧约3334吨,年减少二氧化硫排放约28.3吨,年减少氮氧化物排放约24.7吨。

极大改善德城区环境质量,减少烟尘及污染物排放。

年度绩效指标

一级指标

二级指标

指标内容

指标值

备注

产出指标

数量指标

“气代煤”改造设备、管网建设项目资金拨付率

100%

“气代煤”改造设备、管网建设项目完成率

100%

“电代煤”改造设备项目完成率

100%

“气代煤、电代煤”补贴资金发放到位率

100%

质量指标

“气代煤”改造设备、管网建设项目资金拨付精准率

100%

“气代煤”改造设备、管网建设项目验收合格率

100%

“电代煤”改造设备项目验收合格率

100%

“气代煤、电代煤”补贴资金发放精准率

100%

“气代煤、电代煤”改造设备用户使用质量指标

100%

时效指标

“气代煤”改造设备、管网建设项目完成及时率

100%

“电代煤”改造设备项目完成及时率

100%

“气代煤、电代煤”补贴资金发放及时率

100%

效果指标

社会效益

指标

对改善民生、提高民众的生活质量的促进作用

明显

对政府公信力提升的促进作用进行评价

显著

生态效益

指标

对民众增强环保意识、减少大气污染的促进作用

明显

可持续影响指标

对后续出台类似惠民政策的可持续影响

显著

对民众增强环保意识、减少大气污染的可持续影响

显著

受益对象满意度指标

受益对象满意度

直接受益社区居民满意度

90%

德城区其他居民满意度

90%

二、绩效评价基本情况

(一)绩效评价目的

为加强财政资金预算管理的科学性,建立健全财政收支绩效评价体系,客观公正地评价项目的预期目标实现程度,考评资金支出效率和综合效果,采取有效措施改进和加强财政专项资金管理,不断提高财政专项资金管理水平和使用效益,提升财政资金科学化、精细化管理能力。

通过对项目的投入、过程、产出和效果四个方面进行客观、公正的评价,总结项目实施过程中的经验,发现问题,提出改进本项目资金使用、财务管理、业务管理、实施情况具体措施。

对本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的评价,发现不足、提出建议、及时反馈,最终实现绩效评价成果的有效应用,达到优化财政资源配置、提升公共服务质量。

(二)评价对象和范围

本次绩效评价的对象为德州市德城区城乡建设局2018年申请的财政资金,共2000万元。

评价范围包括德州中燃市燃气发展有限公司、广州科王电器有限公司、山东浩展商贸有限公司、青岛华鹏工程咨询集团有限公司、德州市德城区新湖街道办事处。

本次绩效评价是在预算单位绩效自评的基础上,由山东信一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对项目预算单位、项目实施单位的资料进行书面评审,同时抽取相关片区居民用户进行了现场评价。

(三)评价依据

1、国家、省级、区级相关法规和制度、方案:

《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三个五年规划纲要》;

《京津冀及周边地区2017-2018年秋冬季大气污染综合治理攻坚行动方案》;

山东省《2017年环境保护突出问题综合整治攻坚方案》;

《德州市2018年度清洁全暖工作方案》;

《德城区2018年度清洁全暖工作方案》;

项目单位提供的相关业务管理、财务管理等资料。

2、其他:

《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的意见》(中发〔2018〕34号);

关于印发《财政支出绩效评价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财预〔2011〕285号);

关于印发《预算绩效评价指标体系框架》的通知(财预〔2013〕53号);

《中共山东省委山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全面推进预算绩效管理的实施意见》(鲁发〔2019〕2号);

《山东省省级预算绩效管理委托第三方机构评价管理办法(试行)》(鲁财绩〔2014〕4号);

《德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全面推进预算绩效管理的意见》(德政字〔2015〕21号)。

(四)评价方法的选择

绩效评价方法包括成本效益分析法、社会功能分析法、因素分析法、最低成本法、比较法、公众评判法。

当然,这几种方法不是孤立的。

一个项目可能综合采用几种方法。

本次绩效评价计划选取因素分析法、比较法及公众评判法。

1、因素分析法。

对某些指标采用因素分析法进行评价,综合分析影响绩效目标实现、实施效果的内外因素,评价绩效目标实现程度。

2、比较法。

通过对绩效目标与实施效果、历史与当期情况、不同部门和地区同类支出的比较,综合分析绩效目标实现程度。

3、公众评判法。

评价小组将通过邀请财务、经济、工程管理、公共管理专家对本项目进行现场核查,通过德城区居民进行满意度问卷调查,评价本项目绩效目标的实现程度。

(五)绩效评价体系

1、指标体系设计的总体思路

(1)指标设计思路、依据

本次评价对象为2018年德州市德城区“气代煤、电代煤”改造设备、用气用电补贴资金及管网建设费用项目资金,为典型的项目支出,所以本次指标设计依据关于印发《预算绩效评价指标体系框架》的通知(财预〔2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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